时间:2022-10-30 17: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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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冠名、设置、审批、校验管理。二是加强人员准入管理。继续做好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工作,重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三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和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准入。四是加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作用,加大医政执法的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含民营机构)监管覆盖面达100%,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是按照国家卫计委《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深入开展医院管理评价、“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前两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三是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对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瞒报、缓报、漏报的处理力度。
三、继续推进医改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本药物实施机构、统一采购配送、品种品规上架率、零差率销售”四个100%,县级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率100%。二是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县人民医院至少在2个临床科室选择4-6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在县中藏医院试点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是探索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在县人民医院推行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促进医院内部医疗信息安全共享;探索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四是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工作。继续在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加强护理服务内涵建设,提高临床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规范化的优质护理服务。以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工作成效。五是在县人民医院探索建立“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四、开展等级医院创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2015年县人民医院完成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复审工作,启动二级甲等医院的创建工作;县中藏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启动二级乙等专科医院的创建工作;巴底、革什扎、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完成甲等卫生院的创建工作,梭坡、岳扎、水子、巴旺、格宗、东谷乡卫生院完成乙等卫生院的创建工作。
五、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一是加强临床应急采供血管理。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确保应急用血之需。规范应急采供血的备案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加强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突出血液源头预防,强化过程监管,巩固“献、采、供、用”一体化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三是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理念,严格临床用血管理,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提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六、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合理配置急救资源,确保日常急救服务需求。二是继续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卫生应急人力资源、物质储备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四是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培训,提升卫生应急知识群众知晓率。五是做好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科教和对口支援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继续巩固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城乡居民签约服务,逐步落实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二)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市级医院与受援卫生院结合实际签订2016年度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对口支援目标任务,细化支援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带动受援医院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
(三)加强二级综合医院急诊重症监护科、病理科、疾控科和康复科建设,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6年投入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社会资本办医相关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的民营医院发展氛围,逐步提高民营医院占全市医疗资源比例和发展质量,构建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四)提高老年病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老年病的诊疗管理水平及医疗护理质量,增强康复医疗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效衔接机制。
(五)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做好各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工作;继续加强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45%,其他市级综合医院使用比例不低于50%,专科医院应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凸显基本药物主体地位。各医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六)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理顺工作流程,推进制度落实,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七)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专业及病种覆盖面,扩大医院覆盖面,提高临床路径入组率,提高出院患者完成路径率。
(八)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有效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好医改相关其他医政医管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行业监管
(九)结合医改和全市医疗卫生“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十)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审批行为,配合监督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持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十大指标”运行监管目标责任制,持续实施一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目标考核工作。积极推动医院向精细化管理发展,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服务效率、合理用药、费用控制等关键指标进一步好转。
(十二)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做好2016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巡查工作。
(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十四)加强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明确的限制类和备案类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做好医疗质量动态监管。
(十五)加强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部、麻醉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新生儿病房、口腔科、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及药学部等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口腔诊所的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
(十六)持续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监管,加大处方点评和督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以及上报工作,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水平。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带头作用,重点加强检验、病理、麻醉、心血管介入、急救、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八)继续做好医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标准、严肃考纪,加大考场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合格医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注册管理。
(十九)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做好先进申报及表彰工作,建立无偿献血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给,保证血液质量安全,血液核酸检测率100%。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确保输血安全。
(二十)积极组织医政管理干部及医院管理骨干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二十一)持续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针对优化就诊程序、缩短就诊时间、改善就诊环境等医疗服务指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十二)认真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日报报业集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展示服务成果,宣传行业正能量,争取在全省“示范医院”、“示范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系列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
(二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强力推进三级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要求,逐步提高市人民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比例,合理引导患者非急诊预约,改善就医秩序,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二十四)加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健全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建立护士科学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以护士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胜任岗位为核心建立护士培训制度。探索开展养老护理、专业护理等特需护理服务。
(二十五)积极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医院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十六)积极推动以市人民医院为轴心的全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在省、市、镇及村的医疗服务领域顺利实施。
(二十七)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顺利实施,合理引导医疗纠纷进入第三方人民调解程序。所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缴纳医疗风险基金或医疗责任险,研究制定门诊部、个体诊所缴纳医疗风险基金和医疗责任险方案。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投诉管理,做好院内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持续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活动,强化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杜绝涉医违法案件发生。
(二十八)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体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十九)继续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标准》加快卫生院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继续加强市急救中心和各二级医院EICU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岗位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适应新时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需要,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三十)持续做好各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我市艾滋病医疗救治政策,疏通救治渠道,完善救治措施,充分调动定点救治机构人员积极性,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实提高艾滋病医疗救治水平。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建设,切实做好感染性疾病的门诊筛查、检测报告和隔离救治工作;加强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适时做好季节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五、实施中医药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中医事业发展能力
(三十一)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升级,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提升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知晓率。推进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联体建设,力争11个卫生院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建立市级医养救治基地,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功能,形成健康养老特色品牌。
六、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提升医学科技教育水平
(三十二)持续做好省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的管理工作;选拔、培养、引进、管理好学科带头人;加大对重点专科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医疗技术通过引进、联合、研发等不断更新;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急危重症诊治能力,降低市外转诊率。
(三十三)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内涵建设,基地建设,学员管理;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培养及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毕业学生待遇等相关问题;大力培养全科医生,继续做好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要求,加大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全科医生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加强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夯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全面加强医疗救治指导支持。强化医疗救治“五个结合”。强化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建设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推进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风险排查和评估。健全县核酸检测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室间质评。提升全员核酸筛查应急能力。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做好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优化感控资源配置,强化感控制度建设与感控措施落实。加大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检查力度。
(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立足平战结合、防治结合,加强医疗资源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提升县级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助力医防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总结提炼肺炎疫情防治经验,重点推进重症医学、呼吸、麻醉、感染防控、传染、精神、儿科、院前急救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优势学科群,提升传染病依法依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优化资源布局,提升医疗服务核心能力
(三)启动规划编制。突出规划纲领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心理卫生规划等多规合一。强化医疗机构规范发展,研究医疗机构多院区管理相关政策,引导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科学有序发展。
(四)打造医疗高地。推进县公共卫生中心(传染病救治基地)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围绕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推进县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五)补齐发展短板。深化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县级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以“三大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加强癌症、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罕见病、脑卒中等重大疾病诊疗管理。
三、聚焦创新驱动,深化医疗领域改革试点
(六)深化医疗管理要素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机构、科室、人员、技术准入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启动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一年两试”和2020-2021年度分层分类医师定期考核改革。
四、深化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治理能力水平
(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压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限制类技术”备案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和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器械管理,强化重点监控药耗临床使用监测,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水平。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八)深化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巩固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和治理体系,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安保力量、安检设施、安保系统在内的“三防”能力建设。巩固发展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九)提质推进精神心理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抓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开展民营精神疾病专科机构规范化巡回指导培训,促进全县精神心理卫生工作提质增效。
五、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系统医德医风建设
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安排部署,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重点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有力地推进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建设,归纳起来,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不断创新和丰富公开形式,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先后开展设立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动、开设政风行风热线等一系列工作和结合实际采取的政务公开具体举措,都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得到加强,为民服务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普遍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把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也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或一站办,一些市直部门建立了综合服务窗口。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无偿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三是拓展创新,加强监督,继续推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创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内容上,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将行政权力的确立、运行及其结果全部纳入公开范畴,置于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形式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和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探索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网络。在制度上,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系统总结经验,有力地保障了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
实践证明,我市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行,规范了行政权力,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利,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体制创新、机制探索、政策完善、保障措施需要不断努力,办事难、程序复杂、效率不高、衙门作风等在一些部门和行政公务中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地方和部门工作原地踏步,没有按照新的要求加以推进。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政务公开工作要放到政府体制大环境中,放到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从全面政府到有效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甚至上升到行政体制改革的高度来加以理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党和政府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上来理解,不能搞不痛不痒的一般化号召,不仅要作为日常性工作、经常性工作、正常工作来抓,更要作为一项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着力抓紧抓好。
政务公开工作的好与差效果明显,今天来作交流的五个单位都是做得好的,但也要请做得不好的来说说原因,这样才能看得出问题,才知道区(市、县)和部门包括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作为与不作为,进展或没有进展,做得好还是不好。否则,就会使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政务公开工作要抓典型,树典型,要从中总结出几条或几个好的、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来指导全市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抓个别不好的典型,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政务公开的内容如何公开,形式上要提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如白云区从不规范到规范、从被动到主动,探索出了一套好经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采取12333电话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同时还把工作中群众询问得比较多的400个问题分类整理,做出标准答案,印制成小册免费发放给群众。这样的形式就是创新,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是实实在在的公开。
二、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公布,将于明年月日起施行。《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为保证《条例》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市政府已经安排在全市开展《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了,才能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才能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实有效。要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把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为《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为《条例》实施创造条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政务公开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前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年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作出了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市基本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但从汇总和检查情况看,编制的情况不是很理想,大多过于简单、随意,而且不规范、不全面。前不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制了《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规范》,领导小组已经审核通过,今天的会上印发给大家。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按照《规范》要求积极认真保质限时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三是要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条例》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作出了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开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要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建设,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条例》出台,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二要继续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1、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办法》,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实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监控,保障全到位。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
2、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窗口人员选派、培训等,强化窗口服务建设,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3、夯实政务公开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审报程序、条件等向群众公示,切实保障监管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单。
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管理
4、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前先亮证,并且记录在案,执法必须2人以上。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到结案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正确、处罚适当。案件查处过程中,向当事人公开执法依据、违法事实、适用条款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程序和时间等,还当事人以知情权。
5、行政执法精细化。建立监督机制。设置行风建设举报电话,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对执法工作进行视察和督查,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和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评议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药监信息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执法工作。推行效能、作风、廉政建设“一卡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外出执法必须填写执法时间、单位,并将接待人员的姓名、电话交由纪检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数字药监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7、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化解社会矛盾,探索互动协商机制
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衔接。完善调解申请书,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记录,行政调解协议书等行政调解文书。
9、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互动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强化执法责任,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
10.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主动汇报。
1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完善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13、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或难处理的案件,坚持集体讨论,由案审会决定,确保案件正确性。
14、健全各项制度。制订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罚缴分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15、健全岗位责任。根据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惩分明。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同时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论辩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提升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发展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群众需求,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三)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根据《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要求,对实施两年以上、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的等几类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能够继续有效实施管理的,予以保留;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对超过适用期限的,及时清理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严格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探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不断细化“三合一”网络平台办事环节、完善办件流程、加强法制监督,切实做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覆盖全系统各执法单位、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全过程。
(五)强化执法监督。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
四、切实加快职能转变
(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家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对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照规定依法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实现权力交接的平稳过渡。
(八)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考核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九)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照《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贯彻执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及《市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等,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维权。
(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举办2期以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职工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会前(党组会议、局务会、干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
3、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违规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以及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草案,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加强法律咨询、认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完善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的办理流程,强化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相对人评价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2、加大重点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社会救助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反馈等制度,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公示栏、公示墙、QQ群、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和法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2、明确责任主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股室、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按要求落实责任。
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拓宽执法监督领域,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端正执法理念,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地方经济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梳理完善行政处罚依据,确定应当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项目;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3.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继续开展全局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评选,提高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的能力和水平。
4.继续推动工商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能力,促进工商所的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立法治理念牢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监督到位、执法制度完善的法治工商所。
5.排查执法风险点,积极防范执法风险,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执法风险的最低化。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转变行政方式
1.加强对行政指导理论研讨,了解目前全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工作,达成行政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2.积极转变行政方式,正确处理行政指导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系,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上阶、拓范围、出成效。
3.认定一批行政指导示范单位和行政指导示范项目,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4.积极在行政许可、消费维权、合同纠纷、行政复议等领域探索行政调解。
(三)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1.贯彻执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程序,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规范性。
2.创新行政执法程序。推行“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即“对初次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先进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以减少行政处罚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起来,对其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带有自由裁量的处罚条款进行逐条量化规范。要做到量化标准切实可行,合法、合理,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同时,每一个违法行为的适用依据后面都要标注适用、部分适用以及不适用“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的情况。要切实做到降低处罚幅度、减少权力行使自由空间、规范行政处罚程序,量化处罚标准。
3.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出,研究探索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拓展监督领域
1.积极拓展执法监督领域,适时组织、参与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2.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强化听证工作,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对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对执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开展研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系统性和典型性问题。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五五普法”的要求,总结成果,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验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42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5-0029-0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旧的产业结构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改制和调整产业结构,以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要求。像我们发电厂由于煤粉锅炉污染严重,不仅影响工人健康,而且影响周边地区的环境,为此不得不进行技术改造,由煤粉炉改为循环流化床锅炉。从刚开始的调研工作到循环流化床的正式投运,既是企业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职工群众思想变革、观念更新的过程。在这段时期内,职工思想相对活跃,各种异常情况随时可能出现,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一、稳定职工思想,理顺职工情绪,保证企业平稳过渡
在企业实行变革、新旧交替的必经阶段,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职工思想和以往相比显得活跃异常。企业能否从濒临破产的边缘重新过渡到前途光明的彼岸,以及改制后利益得失等一些和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联的事情不由得职工不去思考、不去猜测,各种想法和疑问纷繁复杂,很难统一到一条线上来。在当前企业面临金融危机困难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艰苦奋斗,力行节约,与职工同甘苦、共患难,要求别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干好本职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对待,切实处理好。通过对职工讲现状、讲形势、讲政策,引导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价值观、市场观和发展观。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切除职工思想上的病根,使每个职工都能用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思维对待眼前的变革、投身到眼前的变革。思想稳定了,情绪自然而然便会得到理顺。
二、抓住工作重点,寻找新的载体,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可靠依托
(二)加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普法教育。组织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教育,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采取考试、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做好地方性立法相关工作。认真配合做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周(日)活动,通过举办宣传咨询、专题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卫生法律的知晓度。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机关或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制度,将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通报。
三、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进减政放权
(七)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根据市县政府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的管理立项,要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八)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基础上,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和公布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及责任部门、受理申请窗口、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条件、审批数量限制、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含简易流程图)、审批证件(证照及批文)及有效期、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格式文本、监督电话。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明确各行政审批事项的责任人,重点加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与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窗口服务。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行行政执法权利清单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机构要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行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对规定范围的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及违法案件查处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对卫生执法机构的服务态度、纪律作风、执法行为和收费行为开展稽查,严格执行全省卫生监督员“八项行为规范”和“八条禁令”,严厉整肃损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