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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境说作为中国古典艺术理论的核心范畴,内涵丰富、深刻且有着光彩夺目的民族特色,它的孕育发生发展以至最终完成都离不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滋养。它深深植根于儒、释、道对立互补共同作用积淀而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是我国古典文化的精华,在形成过程中始终沐浴着中国特有的宗教思想的灵光,可谓中国宗教思想照耀下茁壮成长起来的一朵奇葩。
中国人的宗教意识很浓、很泛,却也很随意。一般中国人没有严格的,也很少坚定的无神论者,他们对神灵的态度往往处于信与不信之间。无忧无虑时,哪路神仙都不怕,哪种神灵都不信;有灾有难时,见到庙宇就烧香,见到神灵(塑像、画像)就跪拜。大多数古代中国人尽管崇尚实用,但由于深受古老的“天人合一”、“万物有灵”观念影响,在潜意识中还有对神灵的畏惧、崇拜甚至迷信,所以思想中宗教意识也是很强的。另一方面,由于影响着中国人的儒、释、道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彼此之间相对宽容,这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同一个人可以既崇孔子为师,又求仙访道、吃斋敬佛。“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成了文人们的人生信条。元代画家兼诗人的倪赞表达更为鲜明,他说:“居于儒,依于老,逃于禅。”
这种现象正透视出中国宗教思想的一大特点:“泛神”、“准教”。
中国人特有的这种宗教思想特点也影响到古代中国的文化艺术。儒、道、佛相互融合,积淀于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形成一种连续不断的思想文化氛围。意境说作为中国古典艺术理论的核心概念,也无一例外地打上了宗教意识的烙印。
而古代中国“泛神”、“准教”特点所带来的儒、释、道对立统一现象也决定了其影响意境说的方式是多重的,而非单一的。
关于意境的概念与内涵尽管至今尚无一个人人可以接受的定论,但通过文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对意境的内涵也已有许多共识。笔者在此将这种共识概括为:意境是艺术家创造出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艺术整体,这个艺术整体能通过欣赏者的直观把握和审美想象产生溢出作品本身的韵味。意境的内涵也可由此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情景交融,二是虚实相生,三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韵味。
我国诗文自古就有写景抒情的传统。《尚书?尧典》中提出“诗言志”,强调诗歌要注重感情思想的抒发,《诗经》所用“比兴”则是通过言他物(写景),来发心志(抒情)。孔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这也是一种景与情的结合,尽管景只是作为抒的媒介物出现的。人们真正将自然物象的“景”当作独立的审美对象,则得益于道佛自然观的影响。老庄主张回归自然,他们把“心斋”的空明、虚静当作对自然万物做自由观照的条件,认为只有通过这种非理性的直观思维方式方可达到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境界。如《庄子?齐物论》中所写:“昔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速邃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老庄还认为,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才能领悟那“惟恍惟惚”、不可捉摸、难以把握的二道”。佛家认为大自然的水流花开、鸟飞叶落,与其追求的那种淡远任运的心境与“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的瞬间永恒感是合拍的,所以佛家对大自然也倍加青睐。道佛对自然的钟爱,引起了诗人对山水风景的关注,使田园风物自觉地走进诗歌,由诗中的背景升腾为主要审美对象。尽管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情景交融的诗作,但那只不过是暗合了艺术创作的规律。有意识地将山水田园作为“主角”写进诗歌,则始于道、玄、佛流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诗家对道禅自然观的心领神会,使他们在对自然风景的抒写中确实做到了情与景合、意与象偕,清新、自然,形神毕现,形成迥异于西方艺术再现自然的表现性山水风格,同时,道、佛追求的物、我、道(梵)统一的境界,又在一定程度上启示了文论家将情与景统一起来,从而较为快捷地解决了情景关系问题。
诗家虚实之说也来源于道家的虚无论与佛家的色空观。老子曾对“有”“无”关系作过说明,在《老子》五章中,他认为“有无相生”,“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庄子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可见,道家“以虚无为本”也并非一概否定“实”。作为一种哲学的宇宙观,道家将宇宙本体看作是虚实、有无的结合。佛教认为物质世界各种色相全是空幻不实的。修行者接触色相时应“不于境上生心”(《坛经》),不迷恋、不思念任何色相。佛教色空观,看似有否定一切的嫌疑,实则以“中道”这一有着辩证思维特点的观念又解除了这一危机。“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种“空”否定一切的同时,也肯定了一切。先秦道家的这种虚无观在魏晋之前已为文人重视,被当作玄学的核心。魏晋时,随着佛教思想的流布,佛教色空观因其与道家虚无思想有着相通的精神,而强化了对文人们的影响。既然在道家与佛家眼里虚实并生、色空一体,那么在深受佛家思想影响的文论家眼里,就自然有了虚实统一的可能性。虚可涵盖少、情、隐、气、神、意、主观等,实则可含蕴多、貌、显、骨、形、象、客观等,既然通过直观思维的“悟”,可以发现虚就是实,那么,通过直观的艺术思维也会做到以少总多,情貌无遗,隐显一体,气骨合一,意与象合,形、神、理的统一。这样虚实关系的解决,就带动了这一系列概念之间关系的解决,虚实关系也就成了各关系的统帅与核心。
诗家追求言外之意的传统也得益于道、佛思想的影响与启迪。佛、道都将语言视为工具,否定其本体意义。正是这种语言观上的契合,使他们合力冲击,一举取得了言意之辩的胜利。这种契合也引起了诗家的重视,以至在魏晋时即开始了对语言的反思。他们未费周折便认识到语言的局限,体悟出语言潜在的能力大有作为,从而明确了对言外之意的追求。许多诗人开始注意突破语言局限,充分发挥语言的张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笔墨节俭,字锤句炼,以有限的文字负载无限丰富的内涵,在诗文中留有大量语义“空白”,有待读者“填充”。这种诗歌创作,要求欣赏者的积极参与,读者也不再满足于诗歌语言的浅直、单一,而喜好朦胧、多义;不满足于形似,而求神似;不再满足于实景的展露,而欲求虚景的蕴含。
上述三方面足以证明意境基本内涵与道家、佛家的关系。“但如果只有佛道诗学,则诗成了褐语、‘玄言诗’和‘理学诗’,全是‘出世’货色,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抒情诗和意境说了。意境说的形成还有待于儒家思想的支持与融人。首先,儒家重视艺术与审美。尽管孔子把诗歌看作是“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伦理政治工具,有损诗歌内部规律的探讨,但可贵的是他将诗歌的功能不仅概括为“观”、“群”、“怨”,而且同时指出了其审美功能“兴”。可能正是源于此,才使儒者千百年来与诗文不离不弃,从而在客观上促进了艺术的发展。其次,儒家对情与景的认识对意境基本内涵与特征的形成也有影响。儒家也重情,讲好恶,讲“乐道”、“忧道”、“思敬”、“思哀”,讲真性情、赤子之心。这个“情”不是道家所主张的纵情宣泄,而是“乐而不,哀而不伤”,是经理性精神梳理后的。与道、佛一样,儒家也重景,但只是把它当作“比德”的工具:“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在这里儒家离间了情与景的关系,将景一清的直接关系,变成了景一清一理。但这并未阻碍意境说的形成,因为意境中的情不是过分强烈的,而往往是蕴含着一定理趣的。情、理、形、神的统一才能构成意境。再次,儒家的中庸观念,刻意追求各种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要求每一因素在量上的发展与安排遵循“适度”原则,克服“过”与“不及”。这大大启示了人们在诗歌创作中不惟情,不惟景,不惟理,而努力做到情、景、理浑融一体,这就把看似分离开来的情与景又紧密联系在一起,最终也与道、佛两家殊途同归,促进了意境基本内涵的形成与发展。
意境说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可以透视出儒、道、佛对立统一的历史。儒、道、佛的对立统一影响和促进了意境说乃至中国古代艺术的发展。
作为意境说得以形成的最初内核,古老的“比兴”、“易象”说与孕育儒、道思想的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兴”是借“他物”起兴,这又必然联系到物象。章学诚先生在《文史通义》中也曾指出:“易象通于诗之比兴。”从言志到比兴、“易象”,标志着我国诗歌艺术的一次飞跃。推动这一飞跃的直接动力正是“天人合一”、“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正如赵沛霖先生所说:“人们最初以‘他物’起兴,既不是出于审美动机,也不是出于实用动机,而是出于一种深刻的宗教原因。”周魏晋是意境说的萌芽期,也是三教合流的开始。东汉末年,佛教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由印度传人中国。汉帝国的高压政策,儒家思想的长期禁锢,魏晋时的战火纷仍,使士大夫知识分子常常陷人个体与社会对抗、主观与客观分裂的矛盾状态而痛苦不堪,为了减轻现实生活的重压,他们谈玄说道、纵情享乐。但强乐无味,反而使他们更加不堪现实的重负,于是纷纷去寻求解脱之途。佛教的“苦”观“空”观,抹杀时空,不假外求而重心要。这种观念和超脱方式恰好与士大夫的心理合拍。于是他们如饥似渴,很快接受了这种外来的文化。同时士大夫心中原有的儒、道思想也使佛教改头换面,儒、佛贯通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文论家如刘姆的文论研究,而正是由于他的研究,才使意境说呈现破土之势。在《文心雕龙?物色》里,专门阐述了情景关系,他说:“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这段话意为诗人不仅要以感官感知景物,而且应该以心灵拥抱景物,这样才能写出好的诗作;他又说:“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意象”说,《文心雕龙?神思》有云:“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这里所谓“意象”正是情景交融的产物。刘樱还开始提倡“隐秀”,他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兹绩,才情之嘉会也。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秘响傍通,伏采潜发,譬艾象之变互体,川读之锡珠玉也。”在此,刘舞已经意识到诗歌语言的含蓄、朦胧、多义的特点,强调追求重旨、复义、秘响,从而得到文外之义,潜发之采。这样看来,刘担的这些论述已经直接触及到意境的基本内涵,为意境说的形成准备了必要的理论条件。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的舞蹈文化都是按照各民族不同的审美习惯、审美经验和审美理想,按照民族认同的“美的规律”“美的法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而流传至今的世界的舞蹈艺术。而各个民族的舞蹈文化都是各民族在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经过千百年的继承、发展和积淀所创造出来的舞蹈文化的结晶。舞蹈艺术作为一种文化也是许多原始民族的“文化焦点”,直到今天,许多民族还保留着自己的特色鲜明的舞蹈文化传统,甚至有的舞蹈文化还作为国家象征而得到推崇。因此可以说,不了解舞蹈文化,就不能说完全了解舞蹈这个世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们今天所言的历史是经过考证、经过修辞的文字的历史。舞蹈文化是一条奔腾的历史长河,是舞蹈审美的观照物,而舞蹈审美则是一簇燃烧的求索之火,透射着舞蹈文化的真谛。
一、肢体语言美
舞蹈是身体艺术的极致,舞蹈通过肢体动作将人物的感情、性格特征、故事情节发生发展的意境创造表达出来。“肢体动作”是舞蹈的“语言”。身体语言在自然表达中逐步丰富,身体因之获得了强大的表现力。一般来说,作为舞蹈艺术之物质媒介的舞蹈演员,都有着漂亮的容貌,婀娜的身姿。也就是说,构成舞蹈的美的物质媒体――人,本身就是美的。舞蹈动作作为人体的艺术表现,更有着特殊的、独特的形式美感和艺术表现功能,有着一种艺术魅力和感染力。许多世界文学名著或其他一些语言作品被改编成舞蹈、舞剧,或是人们用舞蹈、舞剧来表现某一题材内容时,表演者用动作表情表现故事情境,常常会产生一种其他某些艺术难以达到的“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生活中任何一种素材,无论是静态的花草、树木、桌椅,或是动态的谈话、爬梯、等待,甚至是抽象概念的空间、速度、力量、平衡等,也尽可以用表情性动作、表意性动作、装饰性动作去表现,从而产生特殊的审美效果。世界各民族的舞蹈,经过历史的沉淀形成了各自永恒而独特的魅力。芭蕾舞以“开、绷、直、立”为美,中国古典舞则以“拧、倾、圆、曲”为美,各民族民间的舞蹈的呈现,更是纷彩绚丽、千姿百态的美!
二、强烈的抒情性
舞蹈善于用肢体动作抒发人的内心感受,表达人的精神面貌。强烈的抒情性是舞蹈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也是舞蹈表达强烈情感的直接形式。《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①德国艺术史家恩斯特・格罗塞说:“再没有别的艺术行为,能像舞蹈那样转移和激动一切人类。”可见舞蹈艺术是情感表达的极致。这种动态艺术所显示的生命之美,比静态的造型艺术和抽象的语言艺术及空灵的音乐艺术更有力度。任何一种情感的存在必然有其社会根源,情感是一种个人与社会互相交汇的产物,也是个人社会交际在个人意识空间的映射,人们很容易通过情感产生共鸣。舞蹈以其特有的表现手段,通过肢体语言对现实生活的高度概括来深刻反映人的内心世界。舞蹈形象是人类情操的高度升华,它以鲜明的美感和强烈的抒情性深深感动着人们。舞蹈以情感为动力,以艺术化的人体动作为物质材料,以外化的人的思想与情感作为美学特征。舞蹈家将客观生活的情感融合在肢体语言中,通过艺术表演将情感表达给观众以引起观众的共鸣。肢体语言是情感的载体,所以,身体是艺术表现的最直接的媒介,身体艺术是最具直接感染力的艺术,而舞蹈是身体艺术的精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性。
三、舞蹈艺术编排的独创性
舞蹈的独创性是舞蹈的生命源泉。创新意识对于舞蹈艺术而言,犹如阳光、空气和水之于生命。舞蹈文化包括舞蹈审美的发展,是以创新意识为根本动力的。创新是形成舞蹈审美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纵观舞蹈发展的历程,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舞蹈都是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程式化、格律化的长期稳定,甚至是停滞状态下开始寻求新的创作观念,寻求全方位的探索,获得长足的进步的。而人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也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断提高,当那些陈旧的主题和内容无法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时,就需要有一些“精品”应运而生。所谓“精品”正是要靠创造性的劳动来打造。纵观古今中外优秀的舞蹈作品,几乎都具有创新的艺术风格。今天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人民精神文化需求迅速提高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舞蹈是包罗万象的艺术。鉴于舞蹈文化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在其传承中也一定给舞蹈艺术带来综合性的审美特征。舞蹈有着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和魅力。同时,舞蹈又与其他各门类艺术相互渗透、相互交融。舞台表演以“舞”为中心,而音乐、美术、戏剧、文学、武术等都可以成为舞蹈的辅助手段。舞蹈精彩绝伦、音乐动听感人、舞美神奇变幻、道具造型逼真、剧情扣人心弦、内涵丰富雅致,舞蹈也可以气势恢宏博大、多位一体,这正迎合了当代人的审美品位,铸造了独特的舞台魅力。但是,舞蹈的综合性也存在着一定弊端,在多位一体的交融中,如果出现配合不当,也很容易使整个作品受损,成为各种门类艺术的拼盘。只有避免这些问题,循着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其他艺术门类中碰触灵感、汲取营养,但又不让其他因素在作品表现中喧宾夺主,让舞蹈和音乐、美术、戏剧、文学等姊妹艺术结合得丝丝入扣,才能将舞蹈艺术丰富的审美内容和特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总之,舞蹈文化和舞蹈审美机制应该相互作用、相互交织,这样才能创造出美妙的作品,才能使观众闯入玄妙的、美的舞蹈世界。
参考文献:
[1]于平.舞蹈文化与审美[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2]袁禾.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5.
[3]瓦尔特・索雷尔著.欧建平译.西方舞蹈文化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10.
提炼核心价值观
企业的价值观可以有很多,当企业面对企业管理的各层面时,都可以有价值观的判别问题,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只能有一条,关键之处要重点将核心价值观单独提炼出来,同时围绕核心价值观再进行分解,形成在核心价值观支持下的能够对职能层文化、业务层文化及亚文化形成指导的各个价值观体系。
那什么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简单地说,企业核心价值观就是企业在企业哲学的统率下,为追求愿景、实现使命而提炼出来并予以践行的、指导企业上下形成共同行为模式的精神元素,是企业用以判断企业运行当中大是大非的根本原则,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坚持不懈,努力使全体员工都必需信奉的信条。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如何处理内外矛盾的一系列准则,是企业文化生长的土壤!
三大衡量标准
核心价值观作用的最集中的体现便是当企业或者企业个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面临矛盾,处于两难选择时应当如何做的时候。核心价值观来约束与激励全体员工的决策行为,尊重相关者地位或满足相关者利益。而实际上,这也就是企业文化的基础和基本要素。
企业家的误解
中国企业在建立核心价值观经常有一些错误的理解,喜欢大而全,所以请一些所谓的专业人士撰写出一本本理念手册,殊不知这些理念可能只是哗众取宠的漂亮文字而已,结果是误导了员工又难于形成价值观体系。
伟大的企业懂得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懂得权衡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利弊,知道为了获取更多的钱而如何放弃钱。恪守商业伦理,坚持基本的商业信条,从长远出发,甚至为此不惜成本,这才是未来中国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代表。
(一)古代战争背景“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据有关史料记载,土家族人每有重大的军事活动都要以歌舞来助阵,以振己方士气,减敌方威风。以土家族摆手舞为例。有说起源于土家族先民巴人,参加武王伐纣所跳的“巴渝舞”;有说在明代嘉靖年间,土家族士兵赴东南沿海平剿倭寇,凯旋而归后演跳剿倭杀寇战况,讴歌狂欢;还有说某土司被朝廷征调广西平寇,攻围某县城时却屡攻不下,遂令士卒着女装连臂扬袂睢舞歌唱,守城官兵观之后动于歌而士气低下,遂被攻克。由此可见,摆手舞的起源与发展都和战争有关,这足以说明了土家族舞蹈艺术的起源与古代战争密切相关。
(二)古代祭祀背景土家族人崇拜祖先,祖先是他们心中最神圣的神祗,祭祀祖先的英灵可以庇护本民族繁荣兴盛,因此土家族人常用舞蹈来表现对祖先的崇敬之情。在土家族地区最常见、场面最盛大的摆手舞即是土家族一年一度祭祀活动中必跳的舞蹈,相传是为祭祀土家族的祖先八部大王。除祭祖之外,土家族人还以跳丧舞和八宝铜铃舞等舞蹈形式来祭奠故去的老人。可见,古代的土家族人是根据自己的内心体验和生存的需要借用舞蹈来与祖先亡灵或神灵沟通,用舞蹈特殊的语汇连接人与鬼魂的世界,向活着的人解释人生、解释世界。
(三)生产劳动背景古老的土家族人长期生活在森林莽莽偏远的山区,为了觅食,其先民们或上山打猎,或下河捕鱼,后来又从渔猎生活步入了农耕时代,在这些生产劳动中,土家族先民们创作了以原始生活和劳动为题材的各式舞蹈,表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密切关联。如毛古斯舞,就是以土家族先民原始生产生活习俗为题材的舞蹈,就其动作内容来看,有反映渔猎、农耕生活的,有模仿大自然中动物形象的,还有表现生活场面的,再现了土家族先民早期生产生活的民俗风貌。
(四)娱乐生活背景舞蹈是肢体的语言,建立在生活的基础上,土家族人用舞蹈来参与社会生活,解释社会生活。在喜庆的节日里,在闲暇的生活中,他们用舞蹈来表现自己欢乐的情绪,展现自己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如《跳高脚马舞》《灯舞》《舞土狮子》《板凳龙舞》等均为土家族逢年过节时欢乐热烈的自娱性舞蹈节目。
二、土家族舞蹈艺术的文化内涵
土家族的舞蹈艺术是土家族人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内涵,烙印和表现着土家族人深刻的文化思想、,体现着独特的土家族人文个性和精神风貌。
(一)土家族舞蹈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思想1.“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土家族长期生活在落后而偏远的山区,他们以山地农业为主,期间或从事捕鱼或狩猎生产。在生产力不太发达的远古时代,自然的力量神秘莫测,面对无法解释的庞大自然力量,土家族人产生了神灵观念和神的意象,形成了具有广泛意义的“泛灵信仰”。在生产和生活中,他们借用舞蹈的形态、意象来表现对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崇拜和信仰,如山神、树神、花神、日、月、太阳等,从而体现了“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2.图腾崇拜思想。图腾是一个民族或部落的标志,是体现人类精神的原始体,腾图崇拜是人类历史上最原始的一种宗教形式。土家族人结合自身的文化文化传统和精神基因,逐渐形成了别具地域特色的图腾崇拜理念,如白虎崇拜、竹枝崇拜、龙蛇崇拜等,并将这一理念融入到了舞蹈表演艺术中,运用舞蹈的动作来表现其思想内涵。3.祖先崇拜思想。土家族人在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崇拜的理念提升到了祖先崇拜的层面上,并表现于舞蹈艺术之中。这一思想在土家族舞蹈的祭祀舞蹈中最为多见,舞蹈活动以祭祀为主题而展开,表现对祖先的膜拜、崇敬、缅怀,并祈求得到祖先的庇护和保佑。4.群体思想。舞蹈是一种群体的艺术,表现的也是一种群体的思想。土家族的舞蹈同样是一种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在长期的生活中,土家族人以舞蹈这种特殊的语汇表现着整个民族对丰收的祈求、神灵的膜拜、胜利的庆祝,传达着浓浓的民族集体思想、信仰、情感和观念。
(二)土家族舞蹈传承着古老的宗教文化信仰土家族人长期生活在偏远而落后的山区,面对恶劣的自然条件和闭塞的居住环境,他们在对大自然、对生命、对死亡以及灵魂等问题的理解上,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关系的认识上,形成了具有强烈地域民族特色的宗教思想观念,如祖先崇拜、神灵崇拜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他们传统的。在这种背景下,舞蹈就成为了土家族人传承的载体,表现着其民族共同的宗教传统。如跳丧舞,就是土家族人协助亡灵为实现阴阳世界顺畅沟通而创造的舞蹈,在表演中舞蹈动作辅以咒语、表情、巫术、跪拜、盘坐及坛场等外显形式,表达了土家族人对生命、死亡、灵魂及亡灵世界的理解和认知。又如土家族传统的祭祀舞蹈摆手舞,其“砍火畲”的舞蹈动作既蕴含着传统的内容,又表现着土家族人对于“火畲神婆”的怀念。
关键词:儒家 道德文化 现代意义
千百年来,儒家道德文化与社会礼俗相结合,共同造就了中国人温柔敦厚、和平礼让的东方古典主义的人文品格,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稳定的价值支撑和理想认同。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道德资源。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正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突飞猛进地发展。然而现代化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包括精神领域,即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在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对中国传统伦理的核心儒家道德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是当前思想道德和伦理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一、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153-01
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的老庄哲学,提出了与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仁义礼智信”截然不同的思想观点。在老庄哲学中,自由思想是其重要思想之一,从老子的“清静无为”、庄子的“逍遥”到魏晋的“越名教而任自然”、 “不为五斗米折腰”,再到唐宋明清,自由思想皆有体现,且影响深远。
老子主张的是“道法自然”世界观,他有游世的境界,又有化民的抱负,但却站在旁观者的立场静观社会政治的发展,认同清净自治的自由之道。老子提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老子》)说让万物、天下自由发展,从而达到“自化”“自定”。老子主张使人民在“见素抱朴”中养成“公序良俗”,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小国寡民”的理想国家。这正体现了老子“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老子的这一自由理念对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成功实施有深远影响,汉代初期出现了“官府若无事”,“事少而功多”,“我无为而民自化”的清平局面。
与老子的自由思想相比,庄子的自由思想更多体现在对宇宙的思索,对现实的超脱上,更加个性化、艺术化、理想化、精神化。《逍遥游》一文中,自由思想是其主题,“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说的正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自由境界。《庄子·至乐》中《鲁侯养鸟》一文“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 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表面说的是养鸟、实际说的是治民要顺乎自然,使其自由发展。《庄子 齐物论》一文:“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这也体现庄子向往打破生死、物我的界限到达逍遥自由的境界。蒙培元说“庄子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心理的自由境界。”庄子的世界,是一个天地的、超现实的、虚无飘逸的自由王国,虽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但仍令历代文人心向往之。庄子的自由,是“无待”,是“不以物为累”,是“天人物我之并存齐在”。
庄子批判黑暗现实,追求精神自由的思想适应了汉末魏晋士人的需要。所谓魏晋风度其实也打上了庄子时代的思想印记。竹林贤士的放浪形骸,超凡脱俗的个人品格是自由思想的外在体现,他们批判政治黑暗,向往心灵的自由与人性的升华,他们有的追求养生,有的退隐不仕,有的高唱无君,有的寻求享乐。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对庄子思想继承、发展、改造,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 嵇康的诗文中,随处可见庄子思想的影子——流咏兰池,和声激朗。操缦清商,游心大象。”“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微啸清风。鼓檝容裔。放棹投竿。优游卒岁。”诗中提及的“游心大象““游心太玄”“优游卒岁”,体现了嵇康对“游心”“优游”的向往,是空灵、美丽、诗化的自由观。《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一书中说,嵇康把庄子哲学人间化,诗化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东晋陶渊明在躬耕生活中也找到了美与自由---“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 陶渊明的归隐,是对老庄思想的实践。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16-0036-02
甘肃省博物馆馆藏宋代《报父母恩重经变》绢画,立轴,高182厘米,宽127厘米,于甘肃敦煌千佛洞出土。画中心绘阿弥陀佛及观世音、大势至二菩萨并坐说法,上部绘“七佛”、“七宝”及仙山楼阁等。下部有十弟子、十二菩萨分列两侧供养。画轴绢地敷彩,绘佛、菩萨和僧俗人众等110多人。人物形象生动,经变故事分列在说法图两侧,以经变画常用的连环画形式展开,一个情节一幅图,共有15幅图。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之间用山石分隔,每幅画的右侧或左侧都有墨书榜题,说明所画内容。《报父母恩重经变》是国内现存幅面较大且有纪年的一帧绢本佛教故事画,由敦煌《父母恩重经》经文演变而来。其内容主要包含三个层次:其一,父母哺乳养育之恩深重,子女仅以无怨心报之是不够的; 其二,子女报父母之恩,就是要让他们去除愚昧、悭贪,增长智慧和乐善好施的佛性,使父母得到善报和解脱; 其三,一切信众,僧徒诸子,都应奉行这种法教,造作福田。
佛教认为,父母对儿女有十大恩德,分别为怀胎守护恩、临产受苦恩、生子忘忧恩、咽苦吐甘恩、推干就湿恩、哺乳养育恩、洗濯不尽恩、为造恶业恩、运行忆念恩和究竟怜悯恩。通过讲说父母的这些大恩大德,倡导众生牢记父母养育之恩、恪尽孝道。内容多有佛教色彩,但却有一定的现实教化意义。
儒家认为,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及其发展前提。儒家经典《孝经》中有一句话:“孝乃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从理论上肯定了孝是人伦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仁是孔子强调为圣人的必要准则,而孝作为仁的内核,可见其地位之重要。
在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传统中,孝道思想不仅体现出一种家庭伦理观念,也体现出人类对于自身生命的关怀,它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生命价值观,是人类追求生命永恒的一种体现。祭祀祖先是对生命的追思意识,孝养父母是对生命的爱敬意识,生儿育女、以期传宗接代是对生命的延伸意识,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识正是通过这三个层面展示出来,这也是儒家孝道文化独特魅力所在。
儒家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父子之道,天性。”而且,儒家的孝道思想,最终是要为政治服务的:“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故不孝是绝对不能为中国统治者所容的。为了消解人们对佛教缺乏孝道的攻击,佛教僧徒便努力在佛教经典里挖掘阐述孝道的思想资源,如西晋时期的《盂兰盆经》,就极力宣扬应该全力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但是,佛教毕竟没有系统论述孝道的经典,中土僧人只好通过伪造经典来阐释孝道学说,以向世人表明佛教也重人伦、讲孝道。《父母恩重经》就是佛教自身努力调和儒、佛思想,特别是自觉与儒家孝道思想融合的产物。其中“人生在世,父母为亲。非父不生,非母不育”,“父母之恩,昊天罔极”的思想,显然与儒家的孝道达到了一致。
佛教自西汉末传入中国,并没有很快获得迅速传播。到了魏晋时期,开始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直至南北朝、隋唐时期,才真正获得迅速的传播和发展。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佛教传入中国后,面临着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互动和调适结果,关系到其在中国的生死存亡。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佛教僧人,对这一矛盾冲突具有明确的认识,于是开始变通,结合儒家思想的理论核心,自觉改造佛教学说,尽力争取统治者的支持和认可。
佛教要真正生存并取得发展,首先要取得皇权的支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统治者刚开始对佛教的传播保持警惕态度,如北魏初期的统治者就对佛教传播的影响每每心存顾虑:“魏氏之王天下也,每疑沙门为贼。”面对如此现实的强硬政治阻力,佛教高僧总以佛法和儒学具有内在统一性来极力说服最高统治者。史载:“孙皓即政,法令苛虐,废弃祀,乃及佛寺,并欲毁坏。皓曰:‘此由何而兴? 若其教真正与圣典相应者,当存奉其道。如其无实,皆悉焚之。’”意即如果佛教宣扬的道义和儒家思想不一致,就要焚毁佛经、取缔佛教。在这危急时刻,康僧会对曰:“夫明主以孝慈训世,则赤乌翔而老人见;仁德育物,则醴泉涌而嘉苗出。善既有瑞,恶亦如之。故为恶于隐,鬼得而诛之;为恶于显,人得而诛之。《易》称积善余庆,《诗》咏求福不回。虽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训。”这才去除了孙皓对佛教的顾虑,从而使佛教获得合法生存地位。
《父母恩重经》的出现,与当时的文化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与唐朝前期帝王对《孝经》的提倡直接关联。唐朝前期,统治者大体上执行儒、释、道三教并举,佛、道二教并行提倡的宗教政策,但不同皇帝在位时期,对佛、道二教的态度又存在一些轻微的差异。唐太宗对佛、道二教基本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既提倡佛教,也尊崇老子和道教。唐高宗和武则天时期,佛教开始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而佛教徒也通过伪造《大云经》神化武则天而受到赏识,于是,武则天极力提倡佛教。唐玄宗时期,对儒、释、道三教都加强了提倡力度,其中最突出的则是对儒学和道教的偏重,对《孝经》一书的提倡,更成为唐玄宗时期文化政策方面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无我、无常,认为人生是充满痛苦的,为了抛掉这种痛苦,就必须放弃世俗生活,进行修行。中国的儒家思想虽然也重天命,但更多的是“敬天命而尽人事”。在道德理想方面,佛教追求精神解脱,这是以放弃现实生活为代价的。儒家所追求的是成为圣贤君子,而圣贤君子的道德修养是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在一起的。
当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发生了冲突,就不得不做一些调整,以适应当时的统治需要。《父母恩重经》宣扬的子女应该践行孝道、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思想,与中国儒家思想,特别是《论语》、《孝经》所提倡的孝和孝道伦理是一致的。《父母恩重经》的出现,也是佛教自觉调和与儒学思想的矛盾、努力融入中国文化的产物。《父母恩重经》是对佛的信仰,是虔诚而纯洁的,它的内容是庄严的,表现的墨痕是心灵轨迹的流露。佛理禅法主张破除妄想, 遗荡一切诸相,罪福并舍,空有兼忘,众生们神游于佛的神圣、冲虚幻的境界中,《父母恩重经》成为一种精神上的超越。它也反映了佛教中国化过程中很值得注意的一种趋向,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总之,《父母恩重经》的产生过程及其基本精神,值得深入研究和解读。它在中国佛教史乃至思想史上的有着重要地位。这是一部沟通儒、释的佛教经典,是佛教中国化的典型产物。它见证了佛教一步步融入中国、为更广大民众所接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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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提出:“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1]文即政治道义武即军纪军法,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用“文”的手段即用政治道义教育士卒,用“武”的方法即用军纪来统一步调,这样的军队打起仗来就必定胜利。
首先兵家主张领导应当与下属建立情同父子、亲如兄弟的至真、至纯的感情,讲:“吾辈带兵,如父兄带子弟一般”,[2-3]并通过感情的交融达到增强己方战斗力的目的。人是群居动物,具有社会属性,没有一个人是没有感情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拒绝情感的巨大大感召力。作战取胜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上下同欲,而这种仁爱的力量不仅能够把下属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领导者所希望的轨道上来,而且能够极大地调动下属参与实践的热情。有部分领导者不关心、不爱护下属。他们认为,强制性手段更直接、更容易产生直接效果,其实这种认识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感情的需要高于生理需要与安全的需要,是人类的高层次需要。为了满足高层次的需要人们宁愿放弃低层次的需要。这就是为什么下属“可与之赴深?G”、“可与之俱死”的原因。尤其是人处于危难境地,或是组织力量难以发挥作用的时候,感情力量所发挥的作用会远远超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压迫所产生的作用。所有的领导都要正视这样的一个命题:感情可以转化为一种力量。所以,领导者必须学会掌握驾御、控制、运用这种力量的本领。
其次兵家还特别强调治军必严。因为仅仅对下属进行感情投资还是远远不能完全达到领导目的的。兵家认为如果只有仁爱,可能会出现“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的局面,[3]所以,传统文化中一直有“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的说法,[4]治军过程中,兵家认为还要用“武”的一手。或许有人觉得既然如此,何不直接使用“武”的手段呢?孙子指出:如果上下级之间没有建立必要的信任和感情就直接运用惩罚的手段打开局面,树立威信是非常不妥的,“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5]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先“文”后“武”,文武并举不可偏废。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素质,下属才能“凡与敌战”“宁进死,而不肯退生”。
二、领导者要有“贵信贵当”的领导艺术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古今中外的军事史中也有大量犒赏三军的记载。这里涉及三个问题:奖什么、奖哪些人、奖惩的原则。在《作战》篇中孙子指出:“取敌之利者,货也”。也就是说,夺得对方的物质财富,必须犒赏下属,这样才能达到目的。《三略》中也讲到军中没有资财,士卒就不能招徕;军中没有奖赏,士卒就不会向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至于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式,在兵家思想体系里,其目的当然不外乎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等等。
对于奖惩的原则,兵家认为:首先要诚信,也就是答应的奖惩一定要落实,“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6]也就是说凡奖赏贵在守信,惩罚贵在坚决执行。信赏必罚,才能收到赏罚的效果。如果信赏必罚能在大家看得到听得到的地方执行,则未看到未听到的人,自然也会暗中渐渐感化而行善惩恶了。其次赏贵小贵常罚贵大贵当。《尉缭子》中讲到凡诛杀,都是为施行军威。杀一个人,能使三军震动的,就杀掉他;赏一个人能使万人都高兴的,就奖赏他。诛杀贵在以大人物为典型,奖赏贵在以小人物做榜样。应当杀的,虽然权势显赫也必须杀,这是刑罚能够制裁上层人物。奖赏分到放牛养马的人,这是奖赏地位卑下的人物。能做到对有罪的大人物以法制裁,对有功的小人物给予奖赏,这是将军的威严。《六韬》中讲到将军能够诛杀地位高贵的人,则足以立下威严;奖赏地位卑微的人,则足以示其清明,赏罚审慎得当,则令行禁止。
三、领导者要有“先身后人”的领导艺术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0-0055-03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积极发掘传统道德新的时代价值,努力将其有机地融入到社会主义道德的整体框架中去,构建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文化。2005年2月19日,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1]中国的历史是中华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历史。各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经过历史的过滤和积淀都逐渐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传统道德文化。因此,探析各民族道德文化,从中继承和发扬具有时代价值的传统道德文化,既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增强全民族的文化凝聚力,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从藏族传统文化看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丰富性
我国是一个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有独具特色、特点鲜明的社会公德文化、婚姻家庭道德文化、职业道德文化等民族传统道德文化。
1.社会公德文化
社会公德作为一般行为准则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人们的道德价值、道德理想的某种共识性体现[2]。藏族的社会公德,逐步形成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定夺是非、管理社会生活的功能,它对藏族社会生活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藏族人民注重社会公德。据《王臣记》记载:“松赞王凭借着那写作俱便的善轨文字的方便,在十善法戒的基础上,制定出敬奉三宝、修行正法、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高敬老、诚爱亲友、利济乡人、必须正直、效法上流、善用财食、有恩当报、斗秤无欺、心平无嫉、不听妇言、和言善语、任重量宽等十六条正净的做人法规。”[3]尽管这一法规熔道德、宗教和法律于一炉,表明道德的阶级性,但许多内容是很好的社会公德。
2.职业道德文化
青藏高原是当今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寒大陆,在高寒地理气候条件下形成了地势高亢、幅员广袤、气候寒冷、空气稀薄的独特生态区域,有“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和“生命”之称。藏族就世代繁衍生息于其间绵延着巍峨的山脉、深邃的峡谷,天寒地冻的世界屋脊之上。藏族人民在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争中,大自然磨砺出藏族罕见的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勇往直前和吃苦耐劳的伟大精神和品质,使藏民族有着惊人的克服种种艰难险阻的耐力和韧性,从而维系了民族的繁衍,同时也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藏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中这种刻苦刚强、坚忍不拔的民族魂,只要剔除附于其上的消极因素,在藏区现代化进程中是强烈的助推力。
3.家庭美德文化
婚姻家庭道德是婚姻家庭关系的直接反映,它不仅规范了家庭成员的基本行为,使其婚姻家庭生活质量提高,爱情升华,家庭幸福,而且也使其整个民族有着良好的道德风尚。
夫妻地位平等。在藏族地区实行婚姻自主、婚姻自由。藏族传统强调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是藏族家庭地位平等的感情基础。而这种以爱慕为基本出发点的观念不仅是夫妻团结家庭和睦的可靠保证,也是藏族道德中的积极因素。
孝敬父母。在藏族传统社会的道德中,孝敬父母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在敦煌古藏文历史文书中就有许多孝敬父母的格言,如:“子母相见如仇敌,父母责备白眼翻。永世受罪解脱难,这种人落地狱间。念此应以孝为先。”[4]
要善待子女。藏族传统道德认为教育和培养孩子成为有道德的人,使其能够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善待。所以在藏族家庭对子女的善待更重要的是教子女怎样做人。这些藏族家庭中父母对子女做人的希望,在《礼仪问答写卷》和《萨迦格言》中体现得非常明显[5]。
4.宗教道德文化
藏传佛教对藏族社会伦理道德的支撑和强化作用主要表现为积极的鼓励和消极的威慑。积极的鼓励使得人们在有生之年不顾成败地去履行其道德义务。人们在平时的“积善积德”观念中得到鼓励。
如众生平等、慈悲行善、忍辱无争、尊重生命,保护生态等。藏族生态文化认为,不仅要尊重人类社会中一切人的生命,还应尊重自然界一切生物的生存权。大自然有其生命特性,人对所处环境其它生物的保护,便是保护人类自己。出于对自然的崇敬,于是出现了对自然的禁忌,走遍藏区到处都有神山、神湖、神泉、神河,自然也有神圣的动物、植物。无论是僧人还是普通人,都是自然区域中一个普通成员,应该尊重保护区其它生物的活动,与其同生存。这样一种观念和行为便有力地保护了青藏高原生物的多样性,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二、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时代价值
民族传统道德,是指各民族过去发生的一以贯之的在现实生活中仍发生作用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规范[6]。传统道德观念与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具有自身相对的独立性,不可能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变革而同步发生变化。相反,它作为一种历史积淀下来的思想仍然会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仍然会通过观念来影响并支配人们的言论和行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充分发掘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对提高民族成员道德素质、促进民族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1.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有利于提高民族成员道德素质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反映和调整社会成员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它依靠人们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维系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在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蕴藏着大量的道德评价、道德典范和道德理想,如在个人道德方面,有诚实守信、谦虚有礼、富有同情心等。在家庭道德方面,尊老爱幼、孝敬父母、长幼有别等。在宗教道德方面,有爱国爱民、平等团结、乐善好施、倡善弃恶等。在社会道德方面,包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济危扶贫等。这些道德标准就会自然而然地培养人们的道义责任感和善恶判断力。这使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成员能够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自觉塑造道德形象和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从而维护和完善社会主流道德准则和规范。
2.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促进了民族内部的相互联系和团结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7]。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活动和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除了用法律维系利益关系上的公平与和谐,民族传统道德对于调节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共同的道德文化促进了本民族内部的紧密团结和同心协力,它可以调整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消除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从而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聚力量、协调行动,形成谅解宽容、和睦相处、友爱向善的人际关系,构筑了良好的人际环境。当然这种调和阶级矛盾,维护奴隶制的道德准则,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但有些内容也是合理的、有利于社会安定的。
3.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道德的目标是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对道德规范的遵循保证了人们在面对利益冲突的时候,能够相互谦让,从而使社会生活保持健康有序。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是千百年来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经验的积淀,融会在该民族的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和传统的行为习惯中,在生活的交往中直接表露出来,处处起作用,并且比一般的伦理道德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广泛性、适用性和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对社会的调节作用是通过感情、信仰、仪式、教义这些具体的手段和途径给人们施加影响,以保持社会的稳定。为保证其社会规范和社会稳定,每个社会都制定一系列制度、法律、措施来对其成员的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但这些手段并非可以运用于所有的场合,有许多的行为选择是在独处的时候,这是上述的措施不能到达的地方。而传统的道德规范可以监督人们的行为,因而控制了许多不正当行为并避免其发生。
但是,道德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道德观念、道德原则,一旦形成,经久不衰,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尤为典型。当旧的社会制度消灭之后,旧时代传承下来的道德的一部分属于阻碍新的生产力发展的腐朽道德,这一点是毋庸讳言的。那么在面临这种十分丰富的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其展现出良莠混杂、瑕瑜互见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些传统伦理道德呢?
三、继承、扬弃、创新:少数民族道德价值体系重构的基本原则
对待传统伦理道德,不单纯是个文化问题,实质上是人类如何对待发展的根本问题。曾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是这种尊重,是给历史以一定的科学的地位,是尊重历史的辩证法的发展。”[8]这就为我们学习、借鉴历史和传统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为此,必须要以坚持继承、扬弃、创新的原则来提升我们的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
1.坚持继承原则
在少数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存在着可以跨越社会形态的道德规范,这类道德文化是可以被直接承继下来,用以构建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的。如在藏族传统道德文化中有反映社会公德的文化: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高敬老、诚爱亲友、利济乡人、必须正直和有恩当报等等;体现努力进取的职业道德文化:藏族人民在同恶劣的自然环境斗争中,却表现出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和品质;展现团结和睦的家庭美德的文化:夫妻地位的平等、孝敬父母、要善待子女,等等。所以,在各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中这些反映自强不息、勤劳勇敢、坚忍不拔、尊老爱幼、追求真理、诚信和童叟无欺的内容,这些均属于同现代生活根本没有什么冲突的优良的传统道德文化,无疑可直接纳入社会主义道德文化之中。
2.坚持扬弃原则
由于中华传统文化是在以农立国的宗法制古老的中国发展起来的,因而突出地表现其两重性。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则更是如此。
少数民族传统优秀道德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就藏族来说传统优秀文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已经逐渐融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熔炉之中藏族优良的思想道德传统;体现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的藏族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民族精神;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积极作用的藏族优秀的传统文学艺术[9]。在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中诸如此类的内容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但我们要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有精华就有糟粕,有优势就有劣势。藏族传统社会道德的核心是藏传佛教道德,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在本质上是相悖的。如藏传佛教道德主张的是消极人生,积极出世,把现实人生视为苦,且把其根源归结于前世所造之恶业。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的“消极成分”,则是民族精神文化中的惰性力量,与现代化建设是对峙和冲突的,从根本上说,不能将其纳入新道德之内,必须将之弃之于社会主义道德之外。
3.坚持创新原则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民族文化在自然、社会、历史的互动中不可避免地不断发生变化。创新便是民族文化自身生命在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时,吐故纳新,顺应变化,自我调节变革的结果,是传统价值观与现念交合转化的新生态。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只能根据自身因素和现代社会建设的要求并赋予新的内容和含义,使之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一致。
四、少数民族道德价值体系重构的基本思路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少数民族道德文化的价值走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也是当下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系统的核心要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要夯实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统摄地位和掌控力度的坚实基础,从而为多元文化成长和发展提供恰切时代的风骨气韵及坚强有力的基本价值支撑,以便创造更加洁净朗润的文化生态环境,减少和消除各种污染和毒化带来的精神畸变和观念毒瘤。在少数民族地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少数民族道德文化发展就是要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符合先进文化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就是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道德建设;就是要倡导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传统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改革开放这一个新的时代高度,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统摄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并加以提炼、改造、充实和提高,使之成为体现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新道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2.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为少数民族道德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创造条件
恩格斯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10]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它的内容始终受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发展而不断变化。改造传统道德,推动道德进步,关键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进步。因此,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冲破民族地区封闭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提高生产社会化的程度,才能使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改造和发扬光大获得强大的动力和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
3.培育少数民族的现代道德意识
如同藏族传统道德文化一样,大多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也有消极入世、积极出世、多做善事,不做恶事,既不为名,又不为利,忍受艰苦,与世无争的主张,并且大多数虔诚的少数民族信教徒的心愿都主要不在现世如何致富,而是如何才能获得来世的幸福。经过长时间的历史积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淡泊名利、不讲物质利益的道德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讲物质利益、不追求经济效益的道德观念已经不合时宜。影响了少数民族的发展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进步。因此,要结合当地实际培育以讲求经济效益,敢于竞争和冒险的,以重视现世、讲求奋斗的现代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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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以“认知·传承·融合”为主题,围绕广州乞巧文化的传承、广东非遗保护的本土经验以及国内外非遗保护的发展趋势,深入探讨在全球化语境下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融合等理论与实践问题。通过海内外专家学者、传承人代表等,总结乞巧文化传承经验,梳理传统节庆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本土经验与世界意义、非遗文化生产性保护、乡土文化与都市文化相融合等重大理论,结合天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心区的目标,全面推进世界文化名城中心区建设的具体实践,推动天河当好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排头兵。
本届广州乞巧文化论坛邀请了中国民俗学会荣誉会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日本民俗专家、日本大阪枚方市七夕研究会会长鸟居贞义等40多名海内外专家学者、20多名民间艺术大师或优秀传承人代表等与会,围绕乞巧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等重大课题,展开了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内容涵盖了广州乞巧文化的历史渊源、现状特色、未来发展,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等众多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