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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产业投资基金,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
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1.引言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产业投资基金有着其重要特征: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从事实业投资,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供资本经营增值服务。
航空产业,包括航空制造业、航空运输业以及上下游与之相关的产业,投资成本极高,所需融资金额巨大,具有高门槛、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其中,航空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服务经济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中国民用航空业是一个朝阳性的行业。近 30 年来,中国民用航空业发展速度较快。2000年至今,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位居世界第二。改革开放以来,航空业蓬勃发展,国家也对其大力支持,通过加大各种政策扶持和推出各类优惠措施,促使我国从“航空大国”早日迈向航空强国之列,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
航空产业基金是典型的产业基金,是航空产业和金融行业相融合的产物,为我国航空业的融资开创了一个新的渠道。
2.民营航空公司融资困境
现阶段,中国的民航运输市场处于垄断状态,市场集中度较高。国航、东航、南航以及海航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就2013年而言,四大航空公司的运输总周转量占整个行业的运输总周转量的90%,其他中小型航空公司的总和仅占10%左右。
中小型航空公司中有一部分是具有地方扶持性质的航空公司,剩下的为民营航空公司。2004年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经民航局批准正式成立,到2007年,民营资本持续涌入,鹰联、奥凯、春秋、西部、吉祥等近20家民营航空公司陆续起飞。民营航空公司的大量进驻民航运输市场使得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增强,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但是2008年奥凯航空停飞又痛失联邦快递的业务,“鹰联”更名,投入川航的怀抱,放弃民营身份以及“东星”宣告破产一系列民营航空公司消极事件频发。主要原因是民营航空公司资金缺乏,融资困难。
航空运输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成本投入极大。一架飞机的购买成本至少是几亿美元,租赁飞机的成本则是每天至少30万人民币。飞行员的培养成本也是不容小觑的,航空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设备维护的花费也是十分巨大的。民营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持续的资金流进行维持,一旦资金流断裂,民营航空公司极容易面临破产压力。
2009年,《开普敦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虽然该公约可以拓展民营航空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飞机融资成本,优化航空公司的融资结构,但是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或出租人的利益,使其免受债务人或承租人不能履约或破产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民营航空公司作为债务人或承租人一旦经营不善导致履行债务或支付租金发生困难甚至破产,它就可能被强制剥夺对航空器的占有权,面临飞机被扣押出售收回等巨大损失并且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国内航空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飞机的金融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对于已经上市的中航、东航、南航、海航而言,股权融资是比较有效的融资手段之一,但是对于还没有能力上市的大部分民营航空公司而言,股权结构分散是民营航空公司的股权特点,股权融资这一方式并不能给其带来足够的资金投入。民营航空公司刚建立时信用层级较低,拥有的机队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青睐,抵押贷款时,金融机构出于信用风险,经营成本,效率回报三方面的因素考虑,往往对民营航空公司采取“惜贷”的态度。
自从2013年中国对新设航空公司申请审批再度“开闸”以来,截止2014年11月份已有9家航空公司获批筹建,其中五家均为民营或民营控股。由此可见,中国航空市场迎来低成本,民营航空的,但是新进的民营航空公司在行业内属于弱势群体,融资矛盾突出,同时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在这样的一个契机下,航空金融的融资服务创新对民营航空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产业投资基金的优势
产业投资基金的对象是未上市公司,并对其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是不同于证券投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模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具有较明显的优势。
3.1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广泛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模式,是由多个投资人一同出资,共同投资。并且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为民间大量流动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居民存款量急剧上升,同时产业投资基金是风险低于股票证券之类的投资方式,因此社会私人资金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2011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我国大约有2万亿余额地方养老保险金和2.1万亿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将这些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学习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市获取收益,无论是对个人、政府还是资本市场均大有好处。2012年3月,养老金被批准入市。在中国,大额养老金进入金融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收益较为稳定,收益率水平又远高于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水平,同样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有企业在近十年来不断发展,世界500强中国有企业数量可观。对于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在不断盈利之后,手中必然掌握大量闲置资金要进行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低风险,长期投资周期,较高的回报率必然吸引这些资金,使之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之一。
民营航空公司除春秋之外均是未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使大量民间资本进入航空运输市场,降低民营航空公司融资门槛,促进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还能帮助航空公司改变自身股权结构,为上市做准备。
3.2资金运作科学高效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式投资模式,因此它的运作流程一般是多个投资人进行融资,然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者交由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运作。实现基金机构和管理机构分离,基金公司主要负责投资方向和基金运作状况的监控,管理公司则负责项目的评价、选择、管理直至退出不同于其他的投资方式的特点。在这过程中体现了职权分明,钱权分离,使得整个基金的运作过程透明高效,一切以为投资人赢得最大利益为最高行动指南。
并且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大部分采用私募形式,主要是私募形式是比较适合产业投资的风险特征。产业投资整个过程较长,周期长,风险较大是其主要特征。如果进行公募筹资,一旦投资失败,对整个市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如果在投资过程中,政府角色过重,则在投资失败后,更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私募形式更利于产业投资基金更好的运营,也利于整个市场更好有序的健康发展。
3.3促进投资企业良性发展
随着新技术改革在全球范围展开,中国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组也迫在眉睫。对于企业而言,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大量充足的资金注入,对企业自身资本进行优化重组。产业投资基金是通过将分散的个人资金和社会资金聚拢,然后通过专业人士构成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专业化投资运作,为融资困难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提供了企业结构重组的资金来源。
此外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为其进行融资的同时,还会参与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并为其提供优秀专业的战略投资专家和企业管理专家,不仅能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还可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为促进企业上市做准备。
3.4基金退出机制通畅
对于任何一种基金而言,退出机制通畅是其能够健康发展以及进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退出机制不通畅,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收益的获得就成了未知数,一旦投资项目失败,也无法及时退出,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进行运作的时候,其目的不是为了占有投资企业,而是获得最大利润,因此,通畅的退出机制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保障。
目前国内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所投资企业公开上市(IPO)、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外部转让以及清算破产等。其中IPO是最常用的退出方式,通过促进投资企业上市,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最大化实现投资者效益,还可以保持被投资企业的独立性,使之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
4.中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市场现状
目前中国基金市场中和航空产业相关的基金仅有两种:中国航空产业基金和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其中,中国航空产业基金所面对的对象是中航集团的相关产业,是我国第一支具有航空工业属性的投资基金。航空产业基金主要是对拟上市的航空制造业及其相关行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中航工业集团已上市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的股权投资。
而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国内首只航空租赁产业基金,服务对象是海航集团,基金主要投向收购海航集团飞机资产、购买新增飞机开展租赁业务,并对飞机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对于中小型民营航空运输公司而言,能够有效改善其融资困境,并且能积极帮助该企业优化组织结构。但是目前市场所有的两种航空类的产业投资基金面对的对象单一,使得中小型民营航空运输企业被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种类较多,进入门槛较低的航空类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解相关航空公司的燃眉之急,还可以使得市场大量流动空闲资金有可去之处。
5.结论
投资对象单一,基金数量匮乏,运作经验不足是当前航空金融市场产业投资基金的不足之处。
航权的不断开放,来自国际市场的机遇与竞争并存。中国的民航运输业呈现寡头垄断局面,整体市场效率不高。在面对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时,本土航空公司自身的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因此,航空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更加旺盛。航空公司现有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债券融资方式,中小型民营航空公司在融资方面毫无优势。
航空产业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不仅能积极应对旺盛的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民航运输公司扩张企业规模的需要,还可以优化企业结构和组织规模,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需求。因此这种创新型的融资模式是值得被借鉴的。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a)-0-02
1 央企产业投资基金是产融结合的新途径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或工商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通过股权融合及业务合作等各种形式的结合与互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有一个加速融合的过程,这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有数十家中央企业涉足金融资产投资,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些大央企可逐步探索“产融结合”的方式与经验,同时国资委也开始研究有关产融结合的问题,希望对央企的产融结合进行规范。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央企走产融结合的道路就是利用金融资本的平台与资金流有效延伸其价值链,从而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增值并举。其积极作用在于,一是成功搭建起产业集团的资本运作平台,为产业资本获得金融支持创造条件;二是通过推动产业集团多元化发展,获取超出产业资本平均利润率的收益;三是通过资金链的延伸,有效提高集团成员单位的资金利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管理水平。不难看出产融结合的最大优点就于通过企业集团内部的组织权威来整合产业与金融资源,优化资本配置,实现产融一体化,提高产业及集团的整体竞争力。
目前央企产融结合的主要模式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归纳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参控股银行等金融机构,比如中国石油的“昆仑”系、国家电网的“英大”系,均涉入商业银行、金融信托、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领域,建立起品类较为齐备的金融平台。二是组建财务公司,比如中国石化、中国建材、中国港中旅等三十多家央企均立足于集团内部服务,组建自身财务公司,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内部资金支持。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比如国电资本控股公司就是中国国电集团组建的集财务公司、证券基金、保险经纪等于一体的金融控股平台。在这些传统的模式之外,近年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相继联合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发行了近百亿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这种以中广核集团产业基金与中航工业集团航空产业基金为代表的,由央企与金融机构联合发行的产业投资基金的产融结合的新模式正逐步引起关注,推动了央企产融结合的创新。下面将围绕这一新的产融结合模式,对其内容、优势、制约和完善建议提出一些个人观点。
2 央企产业投资基金的利与弊
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募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运作,并主要对未上市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以实体产业为投资对象的集合投资制度和金融创新工具,是产融结合的新兴手段。具有代表性的中广核产业基金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系中广核集团与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银投资公司联合发起设立,首期募集金额70亿元人民币。一期将主要以股权收购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为主要方式,投资国务院已核准开工建设的岭澳核电站二期、辽宁红沿河核电站、福建宁德核电站和阳江核电站等具有稳定收益的核电项目,以及国家大力支持的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项目。另一只具有代表性中航工业航空产业基金由中航工业集团联合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第一阶段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未来募集远景将达到200~300亿元人民币。主要利用中航工业集团的力量整合航空产业、完善航空产业链,通过对航空系统内企业和其它民用高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控股收购,提升投资对象的企业价值。同时,航空基金与地方政府携手发展航空产业,共同建设当地航空产业园区,以现有分布在各地的航空企业与航空基地为依托,利用航空产业的群聚效应,促进地区产业升级和科技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
活力。
通过对上述两家产业基金设立的背景、募集情况和项目运作进行研究,央企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
优势:
(1)基金股东背景实力强大。以中广核产业基金为例,产业基金的发起方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均系大型中央企业与中央金融单位,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利用各自股东在产业和金融方面的独特资源,充分发挥在核能和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性领域的投资优势,获取良好收益。
(2)产业集团拥有丰富的实业项目资源。央企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主要是央企旗下或相关抗风险性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预期取得良好投资回报的战略性项目。以中航工业航空基金为例,拟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两个领域,一是中航集团系统内拟上市的航空制造业及其相关行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中航集团已上市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的股权投资。特点是行业进入门槛高,符合中航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受集团扶持政策较多,地方政府重视,有明确的上市计划,各项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IPO要求。二是属于与航空产业关联度高,具备独特竞争优势的持续、高增长的民营项目,特点是具备良好的技术优势,后续研发实力强,具有可执行的发展计划和上市计划,各项财务指标达到或接近IPO要求。因此,中航集团内部近3000亿资产的整合与重组,以及为了实现“万亿”规模而进行的外部吸纳与并购,为航空基金提供了丰富的项目资源。
(3)具备坚实的金融资本平台。一方面,具备顺畅的资本退出渠道,央企旗下企业与上市公司众多,都将成为未来集团资产整体上市的平台,不仅为产业基金的投入,也为其退出提供了良好的通路。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完善的投后金融服务,利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短期融资融券、理财产品、搭桥借款、并购贷款、技改贷款等后续融资,通过金融机构各分支庞大的客户网络为投资项目提供上下游资源整合、战略合作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产业投资基金在具备多项优势的同时,也存在几方面的制约因素:(1)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之间的战略协同、资本协同与业务协同是央企产业基金成功募集与运作的前提。央企与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及内部协同的缺失与缺位都将制约和影响产业基金的募集与作用的充分发挥。(2)央企产业基金的成功募集一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拥有央企集团的资金支持作为“引导资本”、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作为其他出资人资金保本的“安全垫”和储备足够“能够及早看见投资回报并成功套现”的投资项目。这些关键要素的缺失往往是导致近些年来国内一些产业投资基金募集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3)在操作层面,需要配备一支具有国际国内实业与金融管理经验的团队,需要有效解决投资决策机制、管理人员激励机制与平衡各方的诉求等问题。(4)在法律层面,能否逐步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是有效保护投资者,科学引导规范基金行为的基础。
3 央企产业投资基金的完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央企产业基金的发起设立与投资运作过程中,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中央企业在发展金融业务前,首先要明确金融业务的定位,要明确金融与产业之间的协同,包括战略协同、资本协同与业务协同,这是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在选择产业投资基金这一产融结合模式时,必须综合考虑集团的金融需求及业务现状、资源状况和资本实力,明确方向,细化举措,努力实现金融工具与产业资源的有效契合。
(2)要推动资金的有序募集、完善投资决策和储备良好的投资项目,一方面确保央企“引导资本”、基金管理人“安全垫”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理顺其他不同性质资金的到位顺序,实现资金的有效有序募集;另一方面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运作离不开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要明确央企与基金管理人的角色,理顺沟通渠道,设置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此外作为主导一个产业的中央企业应储备好足够具备良好收益与易于变现的投资项目,为产业基金的成功运作提供载体。
(3)加强金融人才培养,配套人才激励机制。产业基金的运作需要有一支优秀的基金投资团队,一方面要求从业人员要对国内行业发展情况和政策环境有相当程度的了解,需要在国际投资、兼并收购和国际商务合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网络资源和经验,另一方面对高级管理人员需要配套设计合理的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
制度。
(4)在法律层面,要推动《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引导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央企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
总之,央企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正成为连接产业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桥梁,融合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平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的经济效益,我们既要坚持与推动这一过程,也要关注与解决现实问题,积极探索央企产融结合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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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元名.试论中央企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China’s Foreign Trade,2012(4).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径庭。公司型基金参照《公司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以基金章程为治理法则,其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审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同时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列席,审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资方案。契约型基金参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委托权、监督权和处置权等,对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所投资产业发展的同时,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管理公司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
3.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架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执行投资指令并办理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财务报告。基金托管人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中明确。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具体如下:
参考文献:
(一)风险投资
1、风险投资的定义。风险投资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当时,西方国家的一些商人投资于远洋运输和探险,从而出现了“venture capital”这个词语。1946年“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DR)成立。ADR将风险投资专业化、制度化,他的成立标志着风险投资行业的诞生。其诞生地美国则是目前全世界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目前,国内学者对风险投资有各种不同形式的定义,但内在含义都是相似的。归结起来,主要是:主动承担高风险,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成长,以期在退出时获得高额资本回报的风险基金。
2、风险投资分类。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承担巨大风险,投资于从事高科技行业的初创期企业。而广义的风险投资涵盖的内容则更加宽泛。除包括狭义的风险投资之外,还包括投资于风险相对较小,处于发展、成熟期的企业。在风险投资的业务内容上,不仅包括对企业的直接投资,也包括租赁投资、战略投资和创意投资等多种形式。
(二)创业投资
1、创业投资的定义。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将“Venture Capital”译为“创业投资”。之所以将“风险投资”翻译为“创业投资”,可能是出于文化传统的考虑,而有意避讳“风险”二字。然而,其与美国的风险投资并无本质上的不同,都是以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投资对象,期望获得长期资本回报。
2、创业投资的特点(以台湾地区为例)。台湾地区是亚洲创业投资产业最为发达的地区。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台湾地区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逐渐上市。为促进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以科技为核心的技术密集型升级,台湾地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发展创业投资即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台湾地区的创业投资在本质上与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投资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当然,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别。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资本来源。在台湾地区的风险资本来源中,法人公司和投资机构所占比重较大,二者之和约占整体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而美国的风险资本来源中,养老金和退休金占的比重较大。(表1)
(2)项目成功率和收益率。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的风险较美国来说比较小,其投资成功率高达八成。相比之下,美国的风险投资成功率只有两成。低风险常伴随低收益。台湾地区项目收益率只是个位数,大约6倍左右。而美国项目成功后的收益率至少在20倍左右,有的项目达60倍。
(3)风险资本介入项目的时间。台湾地区创业资本在各个投资阶段都有涉及,以扩充期所占比重最大。以2004年为例:投资总金额新台币152.7亿元。其中,扩充期所占最多,达47.83%;其次是成熟期和创建期,分别为23.05%和22.20%;种子期仅为5.46%。同时,美国的风险投资也呈现出类似的特点,扩张期和成熟期的投资金额占全部投资金额的绝大多数,种子期的投资只占很小部分。2006年第三季度美国风险投资投入成熟期和扩张期的资金约占全部资金的65%,而投入种子期的资金只占全部资金的35%。
由此,虽然名为“创业投资”,实则种子期或初创期投资并不是创业投资的投资重点。即便存在些许差别,“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也只是名称上的差别,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本文中,为了叙述方便,将“创业投资”一并称为“风险投资”。
(三)产业基金
目前,“产业基金”仍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概念。很多学者将风险投资包括在产业基金范畴内,甚至将产业基金等同于风险投资。另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将产业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作者认为如同定义其他事物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也应从它的投资方向以及区别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固有特点来定义。以目前讨论的沸沸扬扬的国内首只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为例。据报道,该基金目前至少选定了三个投资项目,其中一个是空客天津项目;另外两个分别是中石化炼化项目和滨海新区区内交通建设。另据报道,吉林省政府也在准备申报产业基金的相关事宜。如果该产业基金获批,资金将主要用于吉林省内的一个核电站项目。
从以上产业基金的实践情况可以总结出我国产业基金所具有的两个特点:第一,资金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立产业基金的初衷之一;第二,带有鲜明的政策性。产业基金的这两个特点使它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主要表现在:
1、投资方向。风险投资主要针对某个未上市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产业基金则针对某个项目,特别是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或基础产业项目进行投资。
2、收益和风险。风险投资承担的风险很大,失败率较高,一般在60~80%左右,而成功率只有5~20%左右,因此期望收益率也很高(如前所述,至少20倍左右)。其获利方式属于资本利得;产业基金由于其投资对象的特殊性,承担的风险很小。基础设施投资甚至几乎可以认为是零风险。因此,其收益率也很低。其获利方式属于获取财务收益。
3、政策导向。风险投资受政策导向的影响很小。基金经理看重的只是所投资项目在未来能够带来的收益。很多风险投资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政府的作用也只限于颁布鼓励性政策并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对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很少干预;产业基金的政策导向性非常强。据报道,几乎每个国家部委都在申请至少一支产业基金,国资委的“企业改制重组与产业基金”、信息产业部的“3G产业投资基金”和各部委主导下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都已有所行动。由国家部委主导的产业基金,其政策性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将风险投资与企业重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一起归并为产业基金,并用相同的法律予以规范是十分不恰当的。作者认为,在我国,产业基金应仅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一些在未来可能建立的、投资于类似产业的投资基金,并与风险投资一起并列为具有同等地位的两类投资基金。
二、产业基金与风险投资协调发展
(一)经济体系中的互补作用
1、风险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带动力。“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而风险投资则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和核心。美国20世纪九十年代经济走势可以深刻说明这一点。中、美两国在经历了八十年代相似的经济走势之后,却经历了相反的走势。中国经济连续7年下滑,呈增长速度递减趋势;而美国持续110个月的强势增长却呈现出一浪高于一浪的递增趋势。究其原因,美国除进一步放松政策管制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化、信息化升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这一期间逐渐成为新的主力经济增长点。而风险投资作为科技产业的孵化器,为美国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摆脱“经济递减规律”的束缚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没有风险投资,就没有美国新经济。因此,风险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带动力。
2、产业基金应成为经济发展的资金后盾。产业基金是除银行之外的经济发展的另一资金后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基础设施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但由于投入的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一般的投资者都有所避免。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和商业银行贷款。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量,目前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发展基础设施基金,能够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投入,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后,一些如农业、工业等基础产业的类似问题也可以通过产业基金的方式来解决。
1、风险投资的定义。风险投资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当时,西方国家的一些商人投资于远洋运输和探险,从而出现了“venturecapital”这个词语。1946年“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DR)成立。ADR将风险投资专业化、制度化,他的成立标志着风险投资行业的诞生。其诞生地美国则是目前全世界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目前,国内学者对风险投资有各种不同形式的定义,但内在含义都是相似的。归结起来,主要是:主动承担高风险,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成长,以期在退出时获得高额资本回报的风险基金。
2、风险投资分类。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承担巨大风险,投资于从事高科技行业的初创期企业。而广义的风险投资涵盖的内容则更加宽泛。除包括狭义的风险投资之外,还包括投资于风险相对较小,处于发展、成熟期的企业。在风险投资的业务内容上,不仅包括对企业的直接投资,也包括租赁投资、战略投资和创意投资等多种形式。
(二)创业投资
1、创业投资的定义。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将“VentureCapital”译为“创业投资”。之所以将“风险投资”翻译为“创业投资”,可能是出于文化传统的考虑,而有意避讳“风险”二字。然而,其与美国的风险投资并无本质上的不同,都是以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投资对象,期望获得长期资本回报。
2、创业投资的特点(以台湾地区为例)。台湾地区是亚洲创业投资产业最为发达的地区。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台湾地区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逐渐上市。为促进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以科技为核心的技术密集型升级,台湾地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发展创业投资即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台湾地区的创业投资在本质上与以美国为代表的风险投资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当然,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别。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资本来源。在台湾地区的风险资本来源中,法人公司和投资机构所占比重较大,二者之和约占整体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而美国的风险资本来源中,养老金和退休金占的比重较大。(表1)
(2)项目成功率和收益率。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的风险较美国来说比较小,其投资成功率高达八成。相比之下,美国的风险投资成功率只有两成。低风险常伴随低收益。台湾地区项目收益率只是个位数,大约6倍左右。而美国项目成功后的收益率至少在20倍左右,有的项目达60倍。
(3)风险资本介入项目的时间。台湾地区创业资本在各个投资阶段都有涉及,以扩充期所占比重最大。以2004年为例:投资总金额新台币152.7亿元。其中,扩充期所占最多,达47.83%;其次是成熟期和创建期,分别为23.05%和22.20%;种子期仅为5.46%。同时,美国的风险投资也呈现出类似的特点,扩张期和成熟期的投资金额占全部投资金额的绝大多数,种子期的投资只占很小部分。2006年第三季度美国风险投资投入成熟期和扩张期的资金约占全部资金的65%,而投入种子期的资金只占全部资金的35%。
由此,虽然名为“创业投资”,实则种子期或初创期投资并不是创业投资的投资重点。即便存在些许差别,“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也只是名称上的差别,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本文中,为了叙述方便,将“创业投资”一并称为“风险投资”。
(三)产业基金
目前,“产业基金”仍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概念。很多学者将风险投资包括在产业基金范畴内,甚至将产业基金等同于风险投资。另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将产业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作者认为如同定义其他事物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也应从它的投资方向以及区别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固有特点来定义。以目前讨论的沸沸扬扬的国内首只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为例。据报道,该基金目前至少选定了三个投资项目,其中一个是空客天津项目;另外两个分别是中石化炼化项目和滨海新区区内交通建设。另据报道,吉林省政府也在准备申报产业基金的相关事宜。如果该产业基金获批,资金将主要用于吉林省内的一个核电站项目。
从以上产业基金的实践情况可以总结出我国产业基金所具有的两个特点:第一,资金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建立产业基金的初衷之一;第二,带有鲜明的政策性。产业基金的这两个特点使它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主要表现在:
1、投资方向。风险投资主要针对某个未上市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产业基金则针对某个项目,特别是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或基础产业项目进行投资。
2、收益和风险。风险投资承担的风险很大,失败率较高,一般在60~80%左右,而成功率只有5~20%左右,因此期望收益率也很高(如前所述,至少20倍左右)。其获利方式属于资本利得;产业基金由于其投资对象的特殊性,承担的风险很小。基础设施投资甚至几乎可以认为是零风险。因此,其收益率也很低。其获利方式属于获取财务收益。
3、政策导向。风险投资受政策导向的影响很小。基金经理看重的只是所投资项目在未来能够带来的收益。很多风险投资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政府的作用也只限于颁布鼓励性政策并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对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很少干预;产业基金的政策导向性非常强。据报道,几乎每个国家部委都在申请至少一支产业基金,国资委的“企业改制重组与产业基金”、信息产业部的“3G产业投资基金”和各部委主导下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都已有所行动。由国家部委主导的产业基金,其政策性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将风险投资与企业重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一起归并为产业基金,并用相同的法律予以规范是十分不恰当的。作者认为,在我国,产业基金应仅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一些在未来可能建立的、投资于类似产业的投资基金,并与风险投资一起并列为具有同等地位的两类投资基金。
二、产业基金与风险投资协调发展
(一)经济体系中的互补作用
1、风险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带动力。“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而风险投资则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和核心。美国20世纪九十年代经济走势可以深刻说明这一点。中、美两国在经历了八十年代相似的经济走势之后,却经历了相反的走势。中国经济连续7年下滑,呈增长速度递减趋势;而美国持续110个月的强势增长却呈现出一浪高于一浪的递增趋势。究其原因,美国除进一步放松政策管制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技术化、信息化升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这一期间逐渐成为新的主力经济增长点。而风险投资作为科技产业的孵化器,为美国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摆脱“经济递减规律”的束缚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没有风险投资,就没有美国新经济。因此,风险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带动力。
2、产业基金应成为经济发展的资金后盾。产业基金是除银行之外的经济发展的另一资金后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基础设施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但由于投入的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一般的投资者都有所避免。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和商业银行贷款。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量,目前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发展基础设施基金,能够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投入,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后,一些如农业、工业等基础产业的类似问题也可以通过产业基金的方式来解决。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6-0042-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6.09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粮食产业链条中存在着诸如粮食产业收益率低、粮食加工品附加值低和竞争激烈、粮食流通缺乏安全性、粮食产业投资不足等一系列问题。《2011中国粮食发展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粮食行业面临的如下主要问题:一是粮食企业历史遗留的经营性挂账和富余职工分流中产生的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购销网络完善问题;三是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竞争力问题;四是粮油企业现有资产的盘活问题;五是粮食企业的改革深化主要包括资金融通和仓储设施建设等问题[1]。这些问题核心在于如何把粮食产业链中的存量资源盘活,卸下历史包袱并通过增量资金的注入来使得粮食产业重新获得活力。粮食产业投资基金就是一个有效的载体,可以通过资金流动带动粮食行业其他资源的有效流动,进行行业或企业资产优化配置,即所谓的“以资本为纽带”。
2010年之前,中国的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 2010年之后至少有16家专注粮食产业投资的基金成立,基金发起人呈现从行业内投资人向行业外投资人辐射、从单纯商业资本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参与发起等新特点。国际粮商们经营的领域广而且产业链非常长,从种子、化肥销售到仓储、物流设施的经营,产品的加工销售,再到国际粮油贸易,几乎全产业链业务无不涉及。反观我国的粮食产业投资,在过去的参股性投资案例中,点多分散,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有限、项目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鲜有全产业链投资的成功案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粮食产业正在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化,为产业基金的盈利和商业可持续性提供了基础。粮食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连结具有相同投资理念、聚焦于粮食及食品行业投资力量的平台,如果合理设计、科学构建并善加利用,将在粮食产业发展中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目前我国部分企业已开始投资粮食产业基金。
二、粮食产业链及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界定
(一)粮食产业链的界定
产业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是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产业链包含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这四个维度在相互对接的均衡过程中形成了产业链。产业链的本质是用于描述一个具有某种内在联系的企业群结构,产业链中大量存在着上下游关系和相互价值的交换,上游环节向下游环节输送产品或服务,下游环节向上游环节反馈信息,产业链是对产业部门间基于技术经济联系所表现出的环环相扣的关联关系的形象描述。
粮食是供食用的谷物(麦类、稻谷类和粗粮类)、豆类和薯类的统称,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粮食概念相对窄一些,包括三大类谷物(grain),包括麦类、稻谷、粗粮(又称杂粮,即经常被用作动物饲料的粮食,包括大麦、玉米、黑麦、燕麦、黑小麦、高粱)。如果按照主链和辅链的分法,粮食产业链可以认为包括一条主链,两条辅链。粮食的主链包括粮食育种、粮食种植、粮食仓储运输、粮食原粮加工及粮食销售;第一条粮食辅链主要指粮食用于饲料、进行畜牧养殖及畜牧品加工;第二条辅链主要是以粮食为原料进行食品加工,比如淀粉、葡萄糖、蛋白粉、软硬饮料等,但是以原粮或粮食加工品生产非食用的工业产品不包括在此列(见图1)。
由于粮食产业链的初端利润率低、面临的风险大,而中后端利润率高、资金流转速度快、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这样可能导致初端投入不足,而中后端资金扎堆,一个非常可能的结果就是加工能力过大、原粮产量不足;进而粮价及食品价格飙升,甚至带动一般价格水平的上升,造成通货膨胀。因此对于希望在粮食产业链条上投资的个体而言,能够在产业链上进行合理布局,可以较好地降低风险、获得纵向一体化经营的收益,发挥协同效应,取得1+1>2的产业链整合效果。
(二)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界定
本文所指的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是基于粮食产业整合目的而设立的,专门用于粮食产业链投资,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发行权益凭证筹集资金;基金管理人负责资金运作,帮助目标企业整合资源、提高其市场份额和利润;可以选择在目标企业上市后溢价出售股权、收购兼并中转让股权或目标企业赎回股权等途径实现退出,资金继续投资于新的粮食产业投资项目。与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有别的是,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是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机构。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注重的是对粮食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提高整个粮食产业链的效率和效益,投资标的可以从上述粮食产业主链中的粮种研发推广,到粮食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中的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可以选择上述粮食产业辅链一、二中的饲料加工、畜牧养殖及加工、禽蛋鱼奶生产及加工、食品加工等进行投资;也可以围绕国家粮食发展战略和区域粮食产业特色进行粮食产业整合和资产并购重组。
(三)当前中国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粗略统计
从公开报道和相关投资网站中,我们搜集整理了最近几年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信息,按照前面对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范围界定,我们认为以下17支基金可以称为粮食产业基金,当然我们认定的主要理由是这些基金的投资目标主要集中于粮食产业链的主链上,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基金投资于产业链的辅链上,没有计入表1中。我们发现这17只粮食产业投资基金中,从数量上看,2009年1只,2010年2只,2011年5只,2012年达到9只,基金数量稳步增加;从募集金额上看,2009年10亿元,2010年58亿元,2011年约68亿元,2012年达到142亿元人民币,呈现募集金额快速放大的迹象;从发起人的构成看,从私人投资机构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扩展到地方财政部门、中央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国际粮商和国内大粮食集团,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分布。
三、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成立的必要性
作为普通的市场投资主体,往往追求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资金一般投向投入产出率更高、见效快的行业和产业。但粮食产品生产周期长、经营效益相对较低、粮食作物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产业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使得长期以来我国粮食产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无论是获取银行贷款、上市融资还是发行企业债券等方面,粮食企业都存在一定的比较劣势。粮食产业链的中低端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高端融资需求的满足也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
由于简单农业再生产的弱质性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前国家对粮食产业链发展的支持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仍然存在财政投入不能覆盖其资金缺口,这就要借助金融资本的作用,由政府直接投入为主转向金融资本投入为主。借助产业投资基金进行财政投资的探索,理论上会大大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能更好地发挥财政投资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投资的自生能力。同时,粮食产业投资基金坚持市场化的经营原则,能够将国家政策性投入转化为市场化的投融资行为,将财政资金由完全无偿使用转变为有一定投资回报约束,有利于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而且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和地方财政参与建立粮食产业投资基金,体现了政府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导向性,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粮食产业链。中央和地方财政推动粮食产业投资基金建立,能够对粮食产业投资的价值创造模式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充分发掘粮食产业投资价值,推动粮食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投资基金除了为目标企业带来长期资金支持外,还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粮食生产、加工、仓储技术,促进目标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革新粮食产业发展理念。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战略布局、经营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为企业长期规范化运营提供保障。全面而长远的经营管理理念还能够有效整合粮食产业链,提升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价值,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改变我国粮食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偏小、粮食供应链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粮食产业研发投入不足的现状,推动粮食产业链经营状况的转变。通过进行粮食产业链上的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粮食企业集团。随着粮食生产集约化、机械化趋势,在粮食生产中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大对粮食产业化基地的投入,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可以实现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提高粮食收益的目标。产业基金不仅能通过社会融资减少政府的投资压力,而且能对产业资源进行有效的重组,通过对一个目标企业的投资和管理,达到对相关产业企业的兼并收购。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一个平台吸引关注粮食产业链发展的资金,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个平台促进粮食产业的协调发展,整合粮食产业链,促进粮食产业结构升级。通过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整合粮食产业链,对龙头企业加大投入,既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系,又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有利于产业联盟和产业链品牌的形成。
四、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及粮食产业链投资案例
(一)基金管理运作探索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资产投资组合安排。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应该以企业股权投资为主导、兼顾其他资产投资的原则进行安排,资产组合中主要包括粮食产业链上的企业股权、企业债权等资产。要注意组合资产投资回收期限安排、投资标的企业的成长阶段配置以及单个企业股权投资安排。由于产业投资的变现有一定的周期性,资产组合的预期回收期限一定要进行合理设计,把握粮食产业总体趋势和相关企业的具体运作特点。标的企业的成长阶段对投资者的资金循环具有巨大的影响,同时风险承担也呈现巨大的差别,要注意资产的合理配置。产业投资对单个企业的股权投资应该遵守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的法律高限规定,投资对象是企业的普通股。以能够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决策为标准确定单个企业的投资规模,投资后基金公司应该至少在所投资企业中获得一个董事席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选择。按照规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不得相互控股或者持股。基金托管人的选择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是具备所有《投资基金法》规定的托管人条件;其次是基金托管人应该具备一定的对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经验;最后是托管人要有一定程度的网点和网络覆盖率。因此,应该选择在产业基金托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运作的关键,基金管理人首先必须要具有资格和资金管理的经验;其次,基金管理人必须对粮食产业链有独到的理解,能够全面把握粮食产业发展的趋势,了解当前行业发展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的商业模式,清楚行业发展的障碍、重难点和政策取向;最后要有强大的沟通能力,与政府、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科研机构能够保持顺畅的交流通道。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应该围绕粮食产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利用资本的配置来带动其他资源的流动。帮助被投资企业进行内部改制重组、完善产品结构,实现上市融资。为粮食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战略投资。对国内大中型粮食企业的仓储物流建设和实业加工项目进行投资,帮助被投资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品结构、拓展价值链条。扩大被投资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被投资企业进入证券资本市场,有效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形成相对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二)以中粮(COFCO)为例的产业链投资案例[4]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全产业链的战略,实际上是粮食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关联与协作,它是以消费者为导向,从产业链源头做起,整合种植与采购、贸易及物流、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的加工、养殖屠宰、食品加工、分销及物流、品牌推广、食品销售等每一个环节,组建产业链利益共同体,形成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全产业链。
全产业链模式下,可以将小麦、玉米、油脂油料、稻米、大麦、糖、番茄、肉食等产业链有机组织起来,实现整个粮油食品链条从种植到食品营销的畅通无阻。按照市场、客户和消费者需求,组织农民引入优良品种,提升种植、养殖效率,推动农业产业化;通过合理布局的物流和加工设施,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供应链系统;形成品牌、渠道和研发体系,提供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作为高度关联一体化的产业,粮油食品行业涉及农业、加工业、制造业、流通、金融等不同领域。通过全产业链这个开放的动态系统,以参股、控股、联盟、上下游整合、合作等诸多方式,通过控制或可影响的资产,实现链条的整体可控,最终把整个行业组织起来。
农业服务和种植、养殖是产业链的起点,通过订单农业,为农民种植养殖提供从种子、信息、技术、金融服务,并与企业的物流能力、加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品牌渠道和销售能力连到一起来为农民创造附加值,推动农业现代化经营。可以基于全球和国内的粮食流量流向、产业集中度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的研判,向稻谷、小麦、油脂、玉米、饲料、番茄、糖、大麦、肉食、乳业、豆类和薯类等链条上进行资源配置,在中国最优质的产区和最具增长的销区进行加工布局。
五、总结
粮食产业投资基金是延伸和掌控粮食产业链的有效武器,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须结合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通过参股、控股、联盟、上下的聚合、合作等诸多方式,以资本为纽带,合理引导其他资源的配置,促进粮食产业的整合,最终把整个行业组织起来。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6-0049-03
一、引言
概括而言,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主要对未上市企业和公司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是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本分成的投融资方式。通常,基金发起人会联合主要投资者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由其担任基金管理人并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同时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份额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以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用这种投融资方式。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径庭。公司型基金参照《公司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以基金章程为治理法则,其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审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同时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列席,审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资方案。契约型基金参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委托权、监督权和处置权等,对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所投资产业发展的同时,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管理公司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
3.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架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执行投资指令并办理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财务报告。基金托管人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中明确。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具体如下:
参考文献: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