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教育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9-10 21:05:0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务员教育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公务员教育总结

篇1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梁苑小学教育发展规划,纳入义务教育保障体系。

篇2

继续教育学院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

(一)成人学历教育工作

1.理顺办学机制,完善制度保障

根据成人教育的社会需求及继续教育发展的新常态,按照学校规划,继续教育学院从单一的管理部门改制为学校直属机构。学院修订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完善了运行机制,规范了办学行为,提高了办学质量。

2.强化制度管理,以质量求发展

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严格推进教学各环节,以质量为本,严抓考风考纪,从命题、制卷、监考、阅卷到成绩分析,严格管理每一个环节。同时改革学习评价机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促进内部质量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强化内涵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模式

一是改革教学管理模式,完成了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利用教学平台,启用网络课程教学,推进继续教育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落实建立网络课程平台,引进名校专家学者在线课程,同时启动了校内课程资源建设。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运行规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完成了成人学历本科教育专业的目录修订工作;根据社会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增减了部分成人本专科专业;组织完成了各级学生从入校报到至毕业各类常规工作。

4.多措并举,扩大教育规模

通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校企合作、清理规范联合办学点、合理布局新的办学点等措施,努力拓展生源渠道,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规模连年攀升。2017年在籍学生为6100人,2020年在籍学生达28000余人,2020年招生数比2019年增加31.2%,成人学历教育年收入5500多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非学历教育工作

1.开展各类考试,发挥服务社会职能

学院通过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完善软硬件建设、调整考试组织管理方式等措施,不断扩大证书考试的的种类和规模,逐步拓展考试项目。共组织托福考试、GRE考试60余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人数达50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学位外语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0000余人。

2.开展社会培训,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积极组织并协助各学院、分校做好各类项目的申请、组织及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学院为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培训技术骨干、技能人才和管理干部。指导协调学院开展了“临沂市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10期3500余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期700余人; “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3期300人; “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培训”2期300人;渔业技术人员培训”2期200余人等若干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和参训人数不断拓展。

二、学院未来5年的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党委“一二三五六”的总体思路,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锐意进取、勇于探索,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

1.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修订完善成人教育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函授站点办学行为,坚持与学校普通在校生培养层次的同步优化,整合利用学校办学资源,构建以本科为主体的成人学历教育培养体系,以期成人在籍学生达到33000人。

篇3

【正文】

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计成交各类交易项目2.3万宗,成交金额243.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616项,成交金额78.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694项,成交金额21.5亿元;土地出让项目117项,成交金额120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交易额分别为52.63亿元、246.58亿元、217.50亿元、303.48亿元,成逐年上涨态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市范围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平台体系逐步健全,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概括起来,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行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整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执法监督审查力量不断增强,监管效能不段提升。

(二)制度规范加快出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交易规则,坚决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覆盖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管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组织清理并修订废止相关交易制度文件,重点纠正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行为,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台运行更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企业申请事项实现程序优化、流程简化、限时办结、进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显提高。支持企业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造价数据交互接口规范,推行远程电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平台电子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全市范围内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注重标后履约监管,信用监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行为。大数据应用加快推广,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和数据统计分析,做到实时智能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结果通报反馈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立案侦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标案件,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明显改善,各方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扩大到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稳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达到600亿元。

(二)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不断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广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掌上交易”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完善评标评审专家、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清朗,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逐渐减少。

(四)进一步健全标后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动态掌握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对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常规巡查。二是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检查方式,开展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巡查,由标后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聘请外地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组成巡查小组,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建立标后履约“双约谈”机制,由市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诚信履约事项的中标约谈;由建设单位牵头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问题的履约约谈。四是开发应用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异常变更、工期拖延等异常情形发出预警提示,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亮点、创新点和问题

(一)创新“智慧监管”,精准打击串通投标。市公管局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新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会同公安部门创新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线索问题线索53条,行政处罚7条,立案32件,审判9件。2019年,“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纳入2020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列装和推广使用。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专报》第62期介绍了芜湖市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的先进经验,充分肯定了芜湖市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的创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安徽省第17届长三角法治论坛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二)市县一体化平台改革。2015年芜湖市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试点城市。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正式转轨运行,是全省唯一统一企业(供应商)库、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诚信评价、统一专家库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了具有芜湖特色的市县一体化平台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被省发改委公管办作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成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公管局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黑名单、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机构名录管理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过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履约现场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对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篇4

 

一、几个相关概念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 ,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五)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工作实践相结合 

公务员在终身教育中为提高综合素贡,首先必须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尤其是要读一些导师的著作,特别是哲学著作,学会哲学地思考问题,提高哲学思维能力。其次要勇于实践,实践也是一种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公务员提高综合素质,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只有自觉地投身到领导实践活动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才能更有效地锻炼提高。再次,要勤于总结经验、善于总结经验,尤其是要善于从自己亲身的经验中,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思想经验,从自己犯错误的痛苦经验中总结提高。最后,要在交流中提高。公务员应善于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育班的机会,和别的公务员进行广泛的交流,注意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反思警戒别人失误的教训,勇于在请教学习中查找自己的失误和不足,以利于整体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林格勒,约翰·奈尔班迪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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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针对公务员队伍科学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是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一项任务。党校在培训师资、课程、基础设施存在传统优势,承担着公务员培训的重任。

目前,尽管有些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公务员队伍的培训问题,并就公务员培训的标准化模式以及课程体系建设等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但专门针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的研究尚少,且主要围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意义展开,对于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课程模块设计、教学方法选择等问题基本未做深入探讨。本文在探讨公务员培训属性的基础上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一、公务员培训属性分析

(一)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已经接受过高等学校的学历教育,具有学士、硕士甚至博士学位,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在英语里称之为lifelong education(终身教育)或education permanent(继续教育)。在西方教育发达国家,继续教育已经成为个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和整个社会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1944年教育法》中就提出了“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一词,该法规定了法定教育系统的三个阶段,即初等教育(primary education)、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和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这三个阶段相互衔接,形成一个法定的义务教育系统,以满足本地区公众的精神、道德、心理和身体发展的需要。

(二)公务员培训属于成人教育

随着国际上社会教育、全民教育的发展,1976年在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大会上,与会人员通过了《有关发展成人教育的建议》,确立了成人教育概念。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年龄大多在30周岁以上,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成人教育,成人教育具有很鲜明的规律特点。

成人教育以促使社会与人的发展为目标。这也是现代成人教育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成人教育是为了应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措施与手段。在成人教育时期,学习者的自觉性较强,从学习的目标、过程以及方式等方面来看,学习者是真正的学习主体。

(三)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来自各行政部门,他们大多工作在一线,因此,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岗位教育更突出能力教育和专业教育,根据培训过程中的研究,作者总结出参加公务员任职培训的学员有以下学习特点:(1)强烈的自我意识,为了提升自我能力能够主动自觉地获取知识;(2)学习过程能够自我指导;(3)具有解决现实中实际问题的需求;(4)学习以体现为中心,即希望学到的知识在工作中马上能够用到;(5)学习的动机是自我激发的。以上特点非常符合岗位教育的特征和规律,所以,公务员培训属于岗位教育。

二、课程模块设计要求分析

(一)强调前沿和理论发展动态

课程设置必须强调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的教学研究。公务员自身素质的培训提升涉及到党的创新理论、法规制度、政治、经济等领域,而这些领域无一不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关注和跟踪前沿领域是n程设置必须考虑的重点之一。

(二)着眼学员发展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学员还要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很长时间,这就要使培训课程着眼学员的未来发展。在课程体系建设中,课程设置必须贴近学员的工作所需,解答学员对个人发展产生的思考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所设置的课程才有价值。

(三)较强的实践性

培训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课,突出边学习边实践的教学形式。同时,要安排更多的参观、见习时间。

篇6

(一)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全面推进。要建立健全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彻“六戒”要求,加大“六治”力度,讲真话、办实事,解民忧、求实效,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公开机关的承诺、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工作结果以及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把活动的开展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市各部门要注重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加强舆论宣传,树立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各市各部门的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要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深化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职业道德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大讲堂建设力度,通过组织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研讨、创建机关文化、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等有效形式,吸引和组织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到职业道德建设中来。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整改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规范约束的重要手段,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

(三)继续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要抓好《2011-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落实,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建立各具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公务员“四类培训”,丰富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扩大县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规模,推进专门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在职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继续重点抓好中西部对口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依托广西教育培训网,组织公务员开展网络自主选学培训,探索建立公务员网络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推进网络培训规范化。

(四)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

认真总结各市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经验,继续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努力破解考核指标、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运用等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使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研究制订特殊考录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边远艰苦地区招人难问题。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二、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继续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根据国家配套法规建设进程,及时制定广西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水平。继续开展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为法律法规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建立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新机制

公务员考录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各项考录工作。除特殊职位外,自治区级机关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县乡级机关招考,要加大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力度。今年继续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政策,注重录用人员来源的多样化。继续开展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完善考录政策体系,研究制订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组建自治区级面试考官、命题专家和阅卷专家等“三支队伍”。各市也要逐步建立面试考官队伍,建立考试考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考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重点要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约束。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特别是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严格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扎实抓好已参照管理单位的依法管理,重点研究参照管理单位与行政机关并轨管理办法。要组织参照管理单位开展公务员法的全员学习、培训,适时举办参照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科长培训班。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帮助大家熟悉公务员法,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持审批标准和程序,从严做好经常性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做好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改革创新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

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是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竞争性选拔任用方法,加大对竞争上岗的指导和宣传力度,加强对竞争上岗考试考核的研究,提高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要积极推进公开遴选工作,我们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活动,要通过公开遴选,强化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培养选拔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来源和经历结构;打通公务员在各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渠道,使公务员转任制度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各市也要积极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工作,组织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开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指导防城港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贯彻落实任免升降、调任规定,规范公务员任用、交流工作。

(五)继续推进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公务员队伍纪律,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推进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评比达标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参照国家工作格局,设立常设机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市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审批规模,规范奖励经费使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探索研究表彰项目进入、退出机制,实现表彰项目在总量控制基础上的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

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记功嘉奖工作规范开展。要对实施行政奖励的系统和部门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对年度开展评比表彰的单位数量进行适当调控,推进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平稳开展。要做好表彰奖励的审核把关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使表彰对象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对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工作,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推荐结果。要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宣传,使先进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先进光荣的浓厚氛围。

四、抓基础固基本,扎实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建设

(一)继续加强公务员管理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

我们将加强协调,各市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力争年内各市都建立公务员管理机构。要带头开展好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我们将组织公务员管理系统科以上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领导、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中层骨干和区直行政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以追求卓越、严格管理、团结和谐为主要内容,创建公务员管理机关文化。

(二)积极推进“三基一化”(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功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建设,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分中心和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区、市、县三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继续组织市、县和区直行政机关负责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各市各部门要认真采集数据,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按时报送统计结果。要继续完善基本制度和工作规划,形成管理规范、衔接有序、协调通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资料、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工作质量。

(三)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地在部署重大任务、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开展重要活动时,要有计划地开展新闻宣传。对各市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我们将及时总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市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共同办好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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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246-02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的地位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院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机关事业管理方向的专业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1]。它主要研究以下内容:公务员概述,公务员职责和权利,公务员职位分类,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公务员奖惩,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公务员辞职辞退,公务员退休等内容。可以看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内容是未来学生毕业后进入机关所必需的知识,因此,它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有重要的专业地位。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对选修课认识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在大多数学生眼中,选修课没有必修课重要,因此对待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态度也不一样。由于选修课不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相比较必修课容易获得学分,因此出现学生对不同课程的不同态度。就出勤率来看,必修课上学生的出勤率普遍比选修课上学生的出勤率高;课堂情况方面来看,在必修课上,大多数同学做笔记,认真听讲,但是在选修课上,做笔记的同学很少,认真听讲的同学也有限,有的同学干脆在干自己的事情,看自己的学习资料,看考研的,看英语的,看闲书的等等。学生认为,选修课没有必修课重要,而且期末考核方式简单,学分较易获得。因而就出现了其对选修课学习态度不端正,认识有偏差的结果。

2.研究内容理论性偏强,缺乏吸引力

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内容可以看出,理论性知识占70%,实践性知识仅占30%。在整个课程中只有考试录用、工资、福利、保险等少部分制度与现实紧密相关,是大多数学生感兴趣的,能够吸引学生,其他大多数章节内容理论性较强,与实践关系不够紧密,基本知识趣味性又不足,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不高。而且在《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教学中,教材选用空间小。大多教材体系结构类似,实践性知识不足,理论性知识过多,教师选用教材时选择性较小;同时前沿性教材出版速度过于缓慢,跟不上教学实践的发展速度,这更凸显了其缺乏现实性的缺点,这些弊端使得课程的吸引力不足,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缺乏。

3.教学互动偏少,学生参与不足

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仍然存在着填鸭式教学——教师讲,学生听。这种教学首先会出现教师讲教师的,学生学自己的教学割裂现象。“有意思”的知识学生听一听,“没意思”的知识学生干脆不听。其次,还会使许多学生养成懒惰依赖的坏习惯,学生懒于思考问题,也懒于主动去学习,而是等着老师为其讲解知识,靠着老师来介绍课程框架。学生不能主动参与学习,不利于学生主体地位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这种互动少,参与差的教学模式直接导致了教学分离的后果,老师台上唱独角戏,学生台下干自己的事情,即便老师有提问,学生也不知问题是什么。长此以往,教师会有“对牛弹琴”的失落感,失去上课的热情,学生也会失去听课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教与学的恶性循环。

三、解决《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中问题的途径

针对本课程教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1.加强专业教育,纠正学生对选修课的偏差认识

在新生入学时就要进行深入全面的专业教育,使学生了解培养方案,知道必修课和选修课共同构成专业知识整体框架,正确对待选修课,认识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专业地位和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共有的一个方向就是机关事业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机关事业管理方向重要的选修课之一,有其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给学生呈现管理公务员的完整制度和过程,为学生今后走上公务员岗位储备专业知识,而且还能为学生客观认识公务员岗位、理性报考公务员、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拓宽就业渠道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因此可见,它对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很有意义。此外还要改革选修课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主动学习的考核,加大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增加考核难度来端正学生对选修课的不认真态度。通过专业教育和考核改革来加强学生对专业的全面了解,纠正学生对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偏差认识,激发其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2.增加研究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加强课程的吸引力

首先,重新设计课程教学。为了更好增强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将教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实践教学,即安排一定数量的课时让学生去合作机关或实习基地实践,让学生在机关里切身体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内容,真实感受实际生活中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情况。第二部分为老师教授,教师讲授相关的知识点,介绍课程的整体框架。第三部分为学生讲授。与此对应,按照教学设计将《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的考核也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实践教学成绩,第二部分为期末小论文成绩,第三部分为学生讲授成绩。为了突出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对学生主动学习的鼓励,实践教学成绩比重为30%,期末小论文成绩比重30%,学生讲授成绩比重40%。其中实践教学重点考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学以致用的能力。小论文主要通过选题、文献查阅能力、组织结构框架、分析论述、写作规范等要素,重点考查学生写作专业论文的能力,为以后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基础训练。学生讲授考查学生自学和主动学习情况,依据其表达能力、讲授情况、参与课堂讨论情况来评价。通过教学内容的重新设计和相应的考核方式改革,加大对学生的平时考核和主动学习的考核,这样既培养了学生在课外实践教学中学以致用的能力,又锻炼了规范写作专业论文的能力,同时还加强了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主动学习和掌握。

其次,课程内容要与时俱进。我国公务员制度初步确立,在实践中实施会遇到很多的新问题、新情况。公务员制度课程讲授也要与时俱进,反映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使我们的理论讲授也要随着实践更新和提升,以便学生能及时了解公务员制度实践中的新情况,密切理论和实践的联系,从而学以致用。比如,讲到公务员工资制度时,要结合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06〕22号)[2],介绍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涉及公务员保险制度要结合实际介绍公务员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公务员福利制度要介绍目前正在关注的福利制度问题,引入学者的学术文章,了解目前对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的情况。讲到退休制度要引入当下热点问题:“延迟退休年龄”、“养老金‘双轨制’被指不公取消呼声鼎沸”[3]以及“公务员退休金是职工3倍,延迟退休受益最大”[4]等热点问题。讲到公务员录用制度时,可以介绍历年国家公务员考题和内蒙古地区的考题,比较历年招录要求的不同,分析招录要求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新特点,为有意报考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同学提供便利。

再次,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用教材。针对教材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用教材。鼓励教师选用科学性、前沿性、实践性和适用性强的教材,鼓励教师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者已经获奖被认可的最新版的优秀教材,能够反映新的研究内容、理论成果、学科和专业前沿动态的教材。此外,还应鼓励教师编写适应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的教材,增加教师选用教材的空间,服务学生。如可以编写《公务员制度前沿问题探讨》、《国家公务员制度案例汇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法律法规汇编》、《国家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汇编》等。

3.改革教学方式,增强互动,激发学生参与教学

为了改革互动少,参与差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师生的互动,要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让学生讲授相关知识,督促其主动学习。

第一,讲授内容的设计。讲授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教学大纲,另一个是热点问题。教学大纲列出章节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提前发给学生参阅。热点问题由老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拟定一些有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和当下正在讨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学生既可以按照教学大纲列出的章节内容讲授某一知识点,也可以就老师给定的公务员制度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讲解和探讨。

第二,讲授要求。大纲和热点问题提前给定学生,以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就其感兴趣的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围绕某个知识点或问题展开叙述。根据学生人数和学生讲授课时提前对学生分组,并落实每组的讲授任务,由组长具体分配落实每个组员的学习任务,督促组员主动去查阅资料,为大家讲授。学生可以做成PPT讲授,也可以板书呈现。学生讲授时,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同时老师和其他同学也可以就其感兴趣和不太明白的问题进行质疑和争辩。

第三,记录总结。学生讲授时,老师要做记录打分,作为学生讲授的成绩,按照40%的比例计入期末总成绩。同时,对课堂上的讨论,要做积极正确的引导,就大家讨论的问题尽量达成共识,当然允许学生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对过于偏激的观点要正确疏导。在学生讲授完毕后,老师要对学生讲授、大家讨论做点评和小结,对学生所讲的精彩之处,要鼓励和表扬。对学生讲授有误的知识点要予以更正。对学生没讲到的大纲知识和讲授不完整的内容要进行补充,以强化和巩固教学内容。

学生讲授,老师记录点评的教学方式避免了填鸭式教学的弊端,将学生调动起来,提前去查阅资料,主动去学习相关知识,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习惯,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表达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老师不仅需要仔细听讲,同时还要随时记录学生授课中的亮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总结点评。这样学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学生必须主动学习所需知识,参与教学;老师也不再在台上唱独角戏,成为教学的组织者、合作者,老师和学生在自由的讨论中,可以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舒放,等.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J].云南政报,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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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主要内容

(一)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理论

很多大学生对公务员这一职业不了解,不清楚与公务员相关的管理制度,譬如,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考核制度、纪律与惩戒制度、交流与回避制度等。他们对现实中公务员、和某些公务员不合理的晋升、惩戒等现象没有客观的认知,认为这些问题是通过金钱搞好关系就可以解决的,而且,认为公务员可以利用公共权力获取很多资源,这是一些大学报考公务员的动机之一。为此,针对这一现实,结合政治学、法学和伦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使大学生对公务员这一职业和管理制度产生合理的认知。

(二)分析国家公务员职业的现实境况

近几年,政府对公务员要求严格,一些不合理的福利待遇减少或者取消,但是一些在校大学生依然选择公务员职业,以实现家人的愿望。通过调研发现,一些毕业大学生通过努力考上了公务员,他们对公务员这一职业后并不是很满意,甚至有些失落。主要表现是:其一,一些怀有公务员梦想和抱负的毕业大学生,考上公务员后,却不能发挥自己的能力,因为初任公务员基本是做一些简单琐碎的事情或是被安排到基层做与专业不相适应的工作。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巨大,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的热情日趋减少。其二,收入待遇与期望相差甚远。比起想象中公务员待遇,现实中的基层公务员,并没有那么好。大学毕业生初任公务员进入基层后,由于工作时间短、工作成绩不突出,与选择其他职业的同学相比,收入不高有差距,没有荣誉感以致在工作会没有较强的进取心。其三,竞争与压力较大。在一些领导看来,大学毕业生学历较高,能力也应该较强,是比较优秀的人才,当然会对其期望很高和工作要求较高、分配的任务较多。然而,多数大学毕业生刚刚参加公共管理领域的工作,需要适应环境、转变角色,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实践能力不强,在工作上效率与质量不高,被认为眼高手低,使他们容易产生受挫心理。在基层,晋升压力大,因为公务员的职务有限而欲晋升的人员多,晋升是非常慢的过程,这也会影响大学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对初任公务员的现实情况分析,使在校大学生清楚公务员职业的现实情况,公务员职业并不是很轻松没有压力的工作,所在领域要求有比较高的能力和素质,也存在被淘汰的风险。相较其他领域,公务员系统的等级制度比较严格,工作环境因其特殊性,相对比较保守,晋升竞争比较激烈。为此,大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兴趣去选择职业,不要盲目、盲从去报考公务员,减少浪费资源。

(三)指导大学生应对公务员考试

大学生不仅对公务员职业性质与本质不是很清楚,而且对参加公务员考试也有些模糊,侥幸心理较多,不会合理利用时间和备考。在调查中看到,在校大学生持“试一试”的态度去考公务员较多,做充分准备的人不是很多。而且通过访谈发现,应届毕业生即使有考公务员的想法,只是按照自己一贯的学习模式进行突击,看几本公务员考试指南书和多做几套题,侥幸心理较多。然而,公务员考试题复杂多变,涉及面积广,可谓是包括了整个人类的文明成果,如果没有平时的积累和认真的准备,仅仅采取突击的方式是很难取得理想成绩的;或者是大学生注重书本知识,忽视个人能力的培养,往往是笔试成绩很高而面试失利。也有一些大学生选择捷径备考,把成功的期望放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上。在对公务员调研过程中获知,不论是领导还是初任公务员,都不提倡参加辅导班。因此,在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过程中,客观理性地讲授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内容,使在校大学生了解如何报考如何准备,端正态度以减少在时间和金钱的浪费,并通过努力实现做公务员的愿望。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形式

为了更有效地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国家公务员职业及相关制度,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安排和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一)运用现实中的案例,讲授国家公务员制度

其一,解读公务员职业。结合社会众多职业进行比较,指出公务员是社会各种职业中的一种,只是由于所在领域即在国家的各种机关中任职,具有特殊性,他们主要是运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管理公共资源提供公共服务,要求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平台。而且,欲成为一名公务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凡进必考,不经过考试进入国家机关的人员不是正式公务员,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因为,这一职业是非常神圣而严肃的职业。其二,公务员的分类辨析。针对大学生考研还是考公务员的矛盾心理,结合职位的分类制度剖析学历和任职的关系,引导大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是对公务员进行各种管理的依据。公务员类别按照一定的标准又可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等,不同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能力有差别。在我国进行公务员管理时,根据情况还需要结合品位分类进行。譬如,在初任公务员的初始定级中,以学历和阅历为主,认识到学历和阅历的价值,比如本科是科员,硕士可能是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博士是主任科员(正科级),认识到公务员制度的公正性,也明白经过研究生学习后依然可以选择公务员职业。其三,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的分析。在社会现实中,许多人认为,公务员的升迁和奖惩主要依靠社会关系和金钱来运作。因此,选择关于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这些方面的案例,使其了解公务员的晋升、纪律和奖惩制度都是需要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凡是没有根据这些制度运作的,最后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和法律制裁,当前众人皆知的腐败案例,就是比较有力的说明。其四,交流和回避制度的阐释。这些制度是比较专业的,在现实中熟知的人不是很多。因此,结合国家高级公务员的异地任职、工作调动的事例进行分析,使大学生明晰此类规定是为了防止领导类公务员在不同工作领域、地域形成的关系网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分析公务员执行公务和任职的限制条件要求,指出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执行过程的公正性。通过对这些制度的讲授,使在校大学生能够认清公务员制度客观公正的现实。

(二)通过不同的教学环节,使大学生了解公务员考试,为考试做好准备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通识教育选修课过程中,需要有不同的环节,针对具体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科目,向学生讲授一些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知识,指出《行政能力测试》试题比较灵活、涉及范围广,离不开理论和实践的积累,多读书勤思考会有所助益,并提供应该阅读的书目类别;在练习环节,对于《申论》的准备,引导他们经常参与一些积极的公益性、公共危机处理的活动,平时多关注新闻时事,不断进行理性分析,养成从宏观上看问题的逻辑分析能力,并根据《申论》历年考试的特点,指导他们练习写作以提升写作水平。在实践环节,鼓励他们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和演讲,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和逻辑分析能力,有机会去参加和宣传社会上的积极活动,不断磨砺自己,使自己沉着冷静。此外,借助大学生的学生社团功能,定期组织在校大学生进行公务员模拟考试的活动,邀请专家、有经验的老师指导、评价,从中总结经验发现自己的不足,为正式的公务员考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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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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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工资结构调整工作。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由于年初公务员工资套改方案一直未定,我们寻向其它县区,向县领导汇报结果后,结合自己县内的实际情况对我县公教人员在春节之际按每人1000元进行预发工资。时间紧迫,工作量大,连夜加班,保证了预发工资的发放。为此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让全县人民过了一个详和的春节。由于这次公务员工资套改与原有的名称项目完全不同,我们先对工资表结构进修了修改,同时又制定一套多退少补的工资表格。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我们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新标准工资进行录入调整,同时接收各单位多退少补两套工作表,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我县上百家单位工资录入到微机内,人员情况复杂、工资数据变化大,工作量其大,有时忘记了下班时间,为了不让单位会计等待,只好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得到了许多单位会计的赞赏。5月底各单位工资录入已基本完毕,教师工资平均增资310元,公务员平均增资260元。我们向县领导汇报了发放多退少补工资的建议,在资金量充足认可的情况下,县领导同意此建议,于5月28日将5月份工资及多退少补工资总计6300多万元,纷纷打卡发放到个人账号上。付出总会有回报我们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二、结合实际,清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3月9日,省政府如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县政府非常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的工作汇报,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丰县义务教育债务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政办发[XX]26号),切实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监督和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又设立了清理督查组、数据汇总组,资实审验组、纪委监察组,按照省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审核。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XX]20号)文件和3月14日—15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培训会议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基层清理阶段,先后多次召开了调度会、协调会和业务分析会,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时间,积极推进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实施。为了规范操作,县教育局还结合我县实际,设计制作了一套“丰县中小学基建、设备购置债务清理取证材料”等补充表,使基层学校的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更加规范,质量得到保障。

3、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在县级复查验收阶段,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基层学校报送的债务清查资料逐校、逐项、逐笔进行了审核、核实,着重审查了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到了100%。

经过一个月的清理核实结果如下:至XX年12月31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累计欠债11560.30万元.从债务成因分析:因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9790.94万元,因教学仪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513.09万元,其他债务1256.27万元;从债权人类别分析:欠银行货款700.22万元,欠施工单位款4821.84万元,欠教职工借款1788.41万元,欠其他单位借款2827.17万元,欠其他个人借款1422.66万元。

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做好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

部门预算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能较好的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调动部门增收节支积极性,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给我们提出了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人员少,又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压力。为了能协调有序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工作,我们放弃“五一”节假日连续加续加班5天,对部门预算中的人数,工资情况,预算外收入情况逐一排查,重新制定新表格,计算新公式数据。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通过了人大的批复。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县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苏北政策和资金倾斜的力度,特别是今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加快,我们充分发挥股室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

1、争取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补助约4307万元。

2、争取经济薄弱地区享受免费提供课本278.3万元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贫困生人数650000人。

3、到目前显止争取了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以奖代补资金67万元。

4、争取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扶助1882人,其中享受市补助133人计108万元。

5、争取政法补助项目310万元,比上年多争取101万元.

下半年思路

一、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二、对各类专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使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教育债务化解方案,制定我县教育债务化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