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实践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6-08 03:40:3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实践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业实践论文

篇1

实践教学作为农业高职院校区别于普通高校的特色,是教育部门评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目前,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的综合或各类专项评估中,都把实践教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老师个人职称评定、年终评先评估也要突出实践教学能力。正因如此,目前各高职院校都加强了老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以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来说,农业专业老师参加社会实践的档案纳入个人业务档案管理,与本人的科研成果、论文、教学等工作记载一起,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老师的个人档案。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通过我院和其它农业院校档案管理情况的调研,发现农业高职院校老师社会实践活动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老师建档主动性不高。前已述及,由于农业专业老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对象、方式和内容多样,老师在服务的过程中只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忽视了相关工作规划、过程和结果的档案收集和整理。还有少数老师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对自己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刻意保密。比如,有的老师在农业企业担任技术顾问,收取了一定的报酬,为了不让学校知道,便多年隐瞒自己实践活动的情况,尽管老师在社会上很有名气,其实践活动的档案却仍是空白。二是档案记载内容不完整。农业专业老师社会实践活动的档案是非常丰富的,包括老师与合作方的协议,服务规划、技术研究与推广指导过程,服务效果等,既有文字,又有照片、影视,甚至还有实物等。笔者调研的几所农业高职院校档案管理人员都一致地反映,几乎没有一个农业专业老师的实践活动档案是完整的,老师提供的实践活动档案资料都非常有限。具体到每一位老师,每年的实践活动资料不齐全,每项活动的记录不连贯,提供的资料种类单一,主要是文字档案,缺少图片、影视、实物等直观档案材料。三是档案材料不严谨。目前,在农业高职院校老师的实践档案中,有的只在每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寥寥数语,服务时限、服务内容无从查证;有的只有简单的一个表格记载了一些服务成效,给企业增加了多少效益,没有过程,说服力不大;有的只有老师自己的记录,没有合作对象的材料,真实性难以考核;有的只是老师在评职称时突击填写,失去了档案原始记录的根本性质。档案材料不严谨,对老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便很难真实地反映,对学校的实践教学情况的总结评比也难以准确定位和考核。四是缺乏统一管理和利用。目前,农业高职院校对建立老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档案还没有硬性规定,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缺少专门人员管理。比如,有的学校由教务处负责,每年年底由老师提供归档一次;有的由系部负责,每个学期归档一次;有的由专业教研室建立老师服务社会资料室,这些部门一般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随处放置,容易毁损。档案管理不规范、不科学。比如,有的学校老师实践活动档案没有编目、没有装订、没有入卷,更别说录入电脑,档案查阅、利用非常困难。

二、做好农业高职院校老师社会实践活动档案管理的对策

1.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老师建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学校除了规定老师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外,还应制定老师实践活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专业老师必须对个人实践活动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定期上交学校,建立老师个人完整的实践活动档案。对建档积极,档案完整的老师,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上给予倾斜。反之,对刻意隐瞒实践活动,不支持建档工作,也不建立实践活动档案的老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突击建立实践活动档案的,不予认可。

2.制定实践活动档案条目,增强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每年由学校教务处牵头,联合科研处、实训处、校企合作处以及各系部,制定各专业老师当年参加社会实践计划,规定老师应该收集和整理资料名录,形成档案条目。每位老师要根据档案条目,将当年全部实践活动,每一项活动内容,尽可能多地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载体,使实践活动档案有血有肉。这样既丰富了老师个人档案,又使学院实践活动档案更加系统完整。

篇2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问题如若不引起注意,则将会在发展之中进一步的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约着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达到合理化,有其在整体布局上,致使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难以与当地实际发展性相符合。例如河南省栾川县的“面子工程”,从此事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现实,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尚未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任何促进作用,还铺浪费,花费了众多建设资金,这种资金的浪费,将会影响其他建设的发展,进而对农业经济起着制约作用。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影响农业经济增长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开展进程中,出现众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的问题,就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而言,其建设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尤其体现在贫困地区,受到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当地发展的制约,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上加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要做好先进科技与技术的引用,另外一方面还要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在国家投资建设中,出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低下,从而导致农业招商引资的困难,使得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不顺,影响农业发展整体形象,既浪费了国家经济资源,也影响了农业经济的有效增长。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阻碍着农业经济增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脱离政府扶持而独立进行,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部分地区存在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将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将导致农村建设无法进行拓展,管理方法不到位,致使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从而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造成农村基础建设无法发挥其原本功能,并桎梏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四)机械化难以普及,基础设施建设破坏耕地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各地区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其规划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在整体计划之中,可以看出国家大力发展机械化,以其为减轻农民负担,造福农民,但这种计划并没有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开展。有些山区地区农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行机械化建设,当地政府投入众多,但这些机械化建设,在实际难以运行,至此造成经济运行缺失,基础设施资源浪费的现象。有些地区甚至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大力开垦农地,致使周边地区耕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农村耕地遭到破坏直接影响农业收入,因此这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的不足体现,制约的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阻碍当地农业经济增长。

二、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一)加强技术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将会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需统筹全局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加强技术引导,大力扶持新型科技,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为技术革新创作更多的沟通机遇与条件,不断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从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二)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随着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展开,各地区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各地区积极开展建设中,既要考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还要做好其后期的管理工作,在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本文认为,首先要保障按照指导原则规范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的采取管理工作。其次,在管理中,可以按照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进行分类式合理规划,合理安排建设人员数量,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每个政府人员身上,明确规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并按照责任制度进行管理,一旦存在某一环节管理缺陷,可对管理人员进行查找,对管理人员作出处罚或严惩。最后坚持政府的引导,坚持保护农村环境原则,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开展,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之中,防止对耕地以及当地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而汇集多方位建设力量,共同保障农村建设的有效性。

(三)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足,应切实结合当地发展情况,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稳步前进。此外应重视非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与生命力,并根据当地发展状况着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方向,如道贫困地区的路建设工程,饮水工程等,着重把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共同促进的作用,保证当地农业各项活动稳定开展,从而调整其农业经济结构,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来进一步增加农业经济发展。

(四)加强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质量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其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环节的掌控,可利用电子计算机,定时进行监控与管理。此外这种质量监督不仅仅来自于建设工程的相关管理人员,也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广大人民群众最具发表权益。因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选址、动工、建设等各项目,要集合广大农村群众的力量,集思广益倾听群众意见,在政府干预下,大力扶助农村建设,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打破传统农村发展局限性,以其不断的提升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篇3

一、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一)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

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农业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必须重视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有效地保护,才能使农业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农业高新技术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随着基因重组技术、酶的固定化技术以及动植物细胞组织培养技术等的迅猛发展,标志着农业生产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事实证明,无论是国际还是在国内市场,依靠拼资源、拼劳力换取高额利润的生产经营方式已经成为过去。近年来,欧、美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加强了对本国农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正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以及合理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特殊作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业高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应用,农业也因此获得了飞速的发展。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实践证明:产品在市场上的畅销程度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也取决于产品的品牌等综合因素。知识产权制度正是通过赋予发明创造者各种形式的专有权利,权利人通过将知识产权与农业生产进行紧密结合后在市场上交易,从中取得相应的高额投资回报。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商标(品牌)、专利、植物新品种以及地理标志等途径对农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包装后,农产品将会“身价倍增”,其价格也将得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普遍匮乏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有关资料表明,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到13%。陕西作为西部地区一个农业省份,其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基本上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由于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知识产权知识普遍缺乏,观念和认识不到位、对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保护、商标以及著作权的条件、程序等都知之甚少,对新技术、新成果进行专利保护的敏感性较差,因此,主观认识上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动力。

(二)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由于长期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对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缺乏长期有效的政策和服务等支持,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当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资源极为丰富,在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商标、植物新品种以及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保护等方面有着不可限量的巨大潜力,由于当前缺乏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支撑,造成很多重要资源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致使打击侵权行为较为困难,保护不力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科研具有研制周期长、可控性差、保密难等特点。由于农业生产对温度、湿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赖性较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生产所产生的成果及专利数量也相对较少,因此研究和保护起来相对比较困难。此外,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专利保护,专利权如果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会从根本上阻碍专利工作的开展。由于农业专利保护的特殊性,打击侵权行为较为困难,专利保护不力,致使非法盗种、育种猖獗,假冒行为严重,严重挫伤了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四)专利实施资金缺乏,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扶持不到位,产业化推进乏力

知识产权制度从本质上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很多情况下,智力劳动成果转化成市场产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仅有创造者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社会其他方面的大量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扶持和推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企业普遍资金匮乏。客观地讲,一是多数企业本身自有资金缺乏;二是政府对企业投入相对较少。大部分政府是“吃饭财政”,“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第三是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偏小、负债率高、技术落后、效益低下、财务管理混乱、企业资信度差,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惧贷”,使得企业取得资金慢,融资速度慢。由于完全依靠市场行为进行农业方面的专利转化本身就很困难,再加上资金短缺,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就更是困难重重。

(五)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数量相对较少,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多以跟踪或模仿国外技术为主,企业还远远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国外企业相比较,我国企业最大的差距还在于技术研发力量薄弱。近年我国专利申请的统计数据明确显示,在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80%为外国企业所占据,这预示着未来10年到20年的相关市场份额将被他们垄断。[1]随着竞争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企业的竞争越来越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实力。因此,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增强原始性技术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当前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

三、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

(一)植物新品种(种质资源)

植物新品种制度是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和战略性保障。植物新品种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不仅可以维护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还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陕西作为农业大省,自然资源和科教资源得天独厚,具有产生和形成植物品种权的基础条件,因而要在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将资源优势变为知识产权优势,才能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过程中赢得主动权。

(二)农产品商标(品牌)

商标作为产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的一种标志,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特殊标记。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品牌)的保护,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部强力引擎。结合陕西实际,今后应重点在食品加工(主要是在粮油精深加工、畜禽水产品加工、茶叶加工、果蔬加工、乳品加工、林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以及营养保健品加工)、农林良种繁育、生物技术等领域通过商标(品牌)这种形式进行有效的保护,大力实施和推进名牌战略,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振兴陕西“老字号”,切实推进“品牌兴农”。

(三)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一特殊种类的商业标志,和商标的区别在于并不是由其所属的某个经营者独家享有专用权,而是由某一地区内经营者的代表机构进行注册和管理,凡是该地域内的经营者都可以使用。地理标志指示了产品具有特定的品质、质量特性,提高了产品的信誉度,形成了商品的附加值。今后对于类似的产业和产品要进一步深入挖掘,对能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要积极组织申报,努力争取。目前在我国对地理标记的保护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也可以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四、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作好顶层设计,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作好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当前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服务重点。

要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实施名牌产品、名牌企业战略,加大对优势企业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形成本区域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包括政府的产业政策、基础研发设施、产业环境、人力资源等要素,确保这些要素能够得到有效地合作和互动。

(二)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前,要利用报告会、培训班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举办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活动,让知识产权保护早日转变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全面开展实施知识产权“进村入户”工程,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更要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加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根据熊彼特的观点,技术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重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实现商业目标。技术创新实质上是一个起始于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交互作用中的创新构思,通过新产品的设计、试制、生产而止于市场销售的系列活动过程,是一个技术的创造、转换、应用和实现的复杂过程。当前,必须加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扩大企业专利、商标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大企业集团。

(四)加强和完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把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向县(区)延伸,努力形成多层次、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专利管理工作评价体系,稳定专利管理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管理模式、服务手段等方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疏通投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大力度,疏通融资渠道,尽快建立、健全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从根本上解决县域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确保中小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的资金需求。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财政部门也应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扶植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而“以点带面”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加强对“一村一品”农业发展模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村一品”是根据一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变资源优势为产业和品牌优势,使其逐步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发展“一村一品”,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陕西为例:经过多年努力,陕西省已基本形成以奶畜、秦川牛、强筋小麦、特色蔬菜、猕猴桃为主的关中农业产业带;以苹果、奶山羊、设施蔬菜为主的渭北农业产业带;以名优杂粮、白绒山羊、大红枣为主的陕北农业产业带;以中药材、瘦肉型猪、蚕桑、茶叶、食用菌、“双低”油菜为主的陕南特色产业带。据各地调查统计,全省已有1000多个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生产格局,其中种植业类670多个,畜牧业类300多个,加工、手工艺、旅游观光等非农产业类50多个。这些村从事主导产业(产品)生产的农户已占70%以上、来自主导产业(产品)的收入已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其发展为壮大我省县域经济奠定了基础。[2]今后要围绕这些产业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步伐,努力做大做强。

(七)重视对民间文化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民间文化资源做大做强

民间文化艺术是各民族在自己的文化环境中生存繁衍、最终形成自己社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这种规范和要求对民族的社会团结、稳定、发展以及对民族群众完成自身社会化过程和民族认同、民族心理、民族自豪感等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3]日前陕西省政府公布的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西安鼓乐等145个项目被列入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24个已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陕西历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资源极为丰富,具有成为文化艺术资源大省的巨大潜力,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当前一定要充分利用市场这个巨大的产业空间,把民间文化的展示和生产、销售结合起来,使民间文化艺术实现产业化,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篇4

目前,受到我国农业机械设备科学研究成本和技术瓶颈的制约,农业机械产品总体上技术含量不是很高,在高尖端技术方面依然落后发达国家很大一段距离,多数农业机械设备都比较低端。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资金和体制因素的制约之外,核心创新技术是制约农业机械设备不能向高端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技术水平不足,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到农业机械市场扩张的一个制约因素。

2.农业机械设备市场定位不准确不清晰

虽然目前我国的农业机械产品的市场比较大,前景比较广阔,但是很多农业产品在定位过程中,由于存在市场定位不是很准确不够清晰。我国很多生产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的厂家虽然定位于瞄准了大型农机市场,但是自身生产的设备在功能和使用性能上达不到相关的要求,无法满足市场的正常需求。而很多中小型生产厂家,虽然在客户群体上比大型设备生产厂家较为广阔,但是设备的定价和使用能力极不协调,无法满足正常的农业生产需求。

3.农业机械设备的定价偏高

由于农业机械设备和制造成本一直较高,由此也就导致了农业机械的最终销售价格平偏高。在农机市场不管是小型的农机设备还是大型的农机设备,虽然在购买过程中国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额外补贴,但是由于销售价格偏高,导致了消费者只能望尘莫及,暂时不会购买农机设备,这对农业产品的销售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二、促进我国农业机械管理快速发展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农业机械设备对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要想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的高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就需要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建设,提高农业发展过程中机械化应用程度。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高效提高。针对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促进农业机械管理的快速发展。

1.加快创新投入,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

要想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就要在设备技术创新方面做文章。在研发过程中,不仅需要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还应该根据农业生产过程中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各项工程的研发和使用,使农业机械能够与农业生产联系更好的结合在一起。通过不断的创新研究,保证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2.准确定位市场,明确产品的各项功能和客户群体

对于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生产都应该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在生产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和客户的实际要求开发出相应的产品,使农业机械产片能够在功能满足不同用户的实际需求,从而实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最终目的。基于此,需要农业机械的生产企业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完成农业机械产品的总体市场布局,保证自身生产的设备和市场的定位都能够满足实际的需求,都比较科学合理。

3.优化农机产品制造工艺,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

对于目前,农机产品销售价格偏高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实现产品价格的降低。首先,要不断降低农业机械设备研发和生产的各项成本,提高产品技术的适应性和实用性;其次,要不断优化弄进产品生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从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生产的成本;最后,要建立直营的渠道,减少中间的经销环节,从研发、生产和销售三个环节共同努力降低成本,最终降低产品的人销售价格。

篇5

1、农业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农业领域可以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成果包括农、牧、渔、机具的发明与改进,肥料和饲料配方、农药和兽药组合物,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的酿造技术,新的生物菌种及产品,培育动、植物新品种的方法等。

2、植物新品种。

指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品种权人对其新品种所享有的生产、销售、转让、标记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一般认为,农业专利系统不适于品种保护。除美国外,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未将植物品种纳入专利保护范畴。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的颁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的出台,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已经开始实施全面的保护。

3、农业商标。

除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外,对名、优、特、稀农产品的地理标志权或原产地域名称权的保护一般也属于农业商标权保护的范畴。

4、农业商业秘密。

指农业科研单位对其繁殖材料、数据、栽培方法等技术信息,以及农产品经营对其决策、价格、客户名单等信息等所享有的经济利益权利。

5、农业著作权。

即农业科技人员对其科技活动中所产生的著作、论文、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农业科技、影音资料及软件等,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二、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征

受产业特征的影响,农业知识产权除具有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易扩散性、权利主体的难以控制性、产权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等特征:

1、易扩散性。

指由于农业科学研究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大多在田间进行,所以较易被他人非法窃取或流失;

2、权利主体的难以控制性。

受生产分散性特点的影响,在农业的一些权利领域范围内,权利主体往往难以控制,如地理标志权、商业秘密权、发明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3、产权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

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自然和经济的交互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的农业知识产权难以用一定的标准去衡量。

4、侵权数额难以计算。

以小麦新品种为例,除非收割并根据市场价收购,难以估算其产量、价格。

三、农业知识产权侵权鉴定问题

1、鉴定单位的鉴定资质问题

目前对植物新品种的鉴定,尚无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授权的鉴定资质单位。法院还是应当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宗旨出发,不能仅仅因为资质问题而不去委托鉴定。只要鉴定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检测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了科学先进的鉴定方法,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就可以采信.

2、鉴定方式和标准问题。

DNA指纹技术、醋酸同工酶电聚焦电泳和蛋白质电泳的方法,是目前我国通用的三种种子鉴定方法。但这三种方法除个别国家认可外,尚不是国际上公认的方法。相对于国际公认的种植方法(DUS方法),这三种方式有其快捷、方便,成本低的优势。鉴定方法的选择,既要考虑公正,又要考虑诉讼效率,兼顾诉讼成本。采用上述三种方法进行鉴定是首选的鉴定方法,种植的方法可以作为最终的手段。若一方当事人对采用上述三种方法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且提出了充分的证据反驳,才可以采用种植的方法。即使采用种植的方法,也要对如何进行种植设定相应的标准,以保证从种到收这一长段时间内不出现差错。

四、关于证据保全的问题

在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时,能否查证侵权人侵权销售的数量直接关系到权利人赔偿请求的实现。

在采取保全措施时:

1、从仓库入手,直接到仓库清点库存被控侵权产品;

2、控制被告的财务帐册、入库单、销售发票,由于目前种业公司管理相对规范,财务帐册、入库单、销售发票等资料比较齐全,能够比较完整地反映其销售量;

3、通过铁路部门调取货运单据和附随的植物检疫证等证据,证实其调入的种子量。

目前,许多侵权者为了逃避责任,采用散装种子销售,销售凭证、账目、货运单据均不体现侵权品种名称,或者干脆变换名称出售,既使掌握了这些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为被控侵权品种时,可以考虑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由被告举证证明其购进的或销售的品种名称。否则,法院可以调取的销售量作为全部侵权产品的销售量来计算损害赔偿额。、利害关系人诉权的确定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是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侵犯植物新品种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具体法律依据,但是,利害关系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讼,以什么形式参与诉讼,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一般来讲,法院应当允许利害关系人和品种权人共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利害关系人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单独提起侵权之诉。因生产、销售同一新品种,侵权人不需支付任何费用,而被许可人必须支付使用费,那么被许可人的产品成本必然高于侵权者,侵权者的产品在市场上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因此侵权案件中经营者往往是更大更直接的受害者,所以必须赋予利害关系人以相应的诉权。

利害关系人应当是指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根据实施许可合同的性质不同,利害关系人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被许可人是当然的利害关系人,有权独立地对侵害品种权的行为提讼。二是非独占被许可人。非独占被许可人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不得单独提讼。但非独占许可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与许可人约定对侵权诉讼享有诉权。如果有合同约定,非独占许可人也可以享有单独提讼的权利。

六、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的判定

(一)、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是指在品种权的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生产、销售、使用其授权品种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品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有被侵犯的有效品种权的存在。

一项品种只有在其被授予品种权的有效期间内,才受法律保护,在授予品种权前、品种权期限届满后、品种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已经终止后,第三人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在品种权有效地域范围内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

2、有利用品种权的行为。

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

许可应包括书面许可、口头许可以及默示许可等形式。

4、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

即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一定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

(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

根据《条例》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即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应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品种权人的权利限制,即合理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合理使用包括科研特权和农民特权。2、品种权终止。

3、品种权被宣告无效。法院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被告可在答辩期间内向行政主管机关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植物新品种权无效,因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是经过实质审查,法院一般不应中止诉讼。

4、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最长时效期间的规定。对于连续实施的侵权行为可以依照最高法院法[1998]65号《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的规定执行,即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讼之日止已超过2年的,在该项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超过2年的侵权损害不予保护。

实践中当事人常以持有种子管理站颁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作为抗辩理由,对于此种抗辩,一般不予采纳。各级种子管理站如果没有审查申请人是否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而颁发了种子生产许可证,这种颁发证书的行为并不必然认可其生产授权品种行为的合法性。因为生产品种包括授权品种和非授权品种,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在申报生产许可证之前,申请人必须确认自己所申报的品种是否授权品种,这种确认行为是一种法定义务,违背了法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销售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在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中,销售方对产品的来源的合法性有严格审查的义务,销售方应当承担严格责任。这是由种子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我国《种子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因此应当适用特别法。生产方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许可生产的品种进行生产,经营方从生产方处购买种子首先要审查生产方的生产许可证,看其生产的种子是否具备生产许可的条件,也就是说经营方必须对种子的来源进行严格的审查。因侵权品种的生产方未经权利人许可,无法取得权利品种的生产许可,其对外销售侵权产品具有明显的违法性,经营方若再购买销售,就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两者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七、被告拒不提供有关侵权获利的证据,赔偿数额的计算

对于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又拒不提供其记载因侵权所获利润情况的会计账册或者提供虚假会计账册的人民法院除了可以查封其账册等资料。依法组织审计外,也可以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推定原告的合理主张成立,不能使侵权行为人逃避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这完全符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在被告拒不提供有关侵权获利证据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合理赔偿数额成立。如果被告的生产规模大,并以侵权产品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完全可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全部赔偿数额。

故此,关于推定侵权证据有对方当事人掌握的问题,对当事人有证据可提供而不提供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推定其持有侵权证据。这样即可以加强对权利人的保护,减少保全的风险,有可以有效的遏止抗法行为,便于保全措施的顺利完成。八、植物新品种损害赔偿的原则、计算方法

l、品种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

在品种权侵权损害赔偿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确定全面赔偿原则为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但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对侵权直接造成的品种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品种权处于生产、销售、转让等增值状态过程中的预期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损害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基于品种权与专利权的相似性,参照专利法的有关计算方法,确定品种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1)、以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根据品种权人的授权品种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授权品种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以权利人生产的平均利润与行为人已销售的产品数量乘积作为损害事实。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害赔偿额的依据,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总数乘以每单元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参照许可使用费,根据品种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确定法定赔偿额。品种权的保护规定没有确定法定赔偿额,但是根据2001年6月12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酌定赔偿额问题,可以参照专利、著作权等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由人民法院根据侵犯的知识产权的性质和侵权人的侵权情节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专利权是与品种权最相近似的知识产权,在酌定赔偿额上参照专利权赔偿数额的规定。

九、侵权产品的处理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农民的利益。种子生产企业一般委托农民制种,并按照合同进行回收。若侵权产品仍在田间,按照品种权不延及收获物的原则,应允许种植农民收获。但不能按照种子进行收购,应作粮食收购并加工,以防止其作为种子再流入市场。由此给种田农民造成的差价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为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品质权人同意,也可以由此根据制种的质量按照种子回购。若侵权人已经回收种子入库,应当依法收缴,并加工为成品粮出售,粮款收归国库。

对于被诉侵权人对侵权品种无异议,且处于生长期、铲除后尚来得及补种其他作物不至于造成更大损失的,可判决侵权行为人铲除侵权品种;对于侵权品种尚难以从外观性状准确判断或已作出准确判断,但如判决铲除再行补种已误农时难以补种其他作物的,可对被诉侵权品种的种植区域确定地址,在当地村民委员会、原被告双方共同参加的情况下,以现场勘验笔录、摄像、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待收获后再行收集证据或处理侵权产品;对于已收获的侵权产品可借鉴种子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些处理方法促成调解。由权利人以商品粮或略高于商品粮的价格回收。如调解不能促成权利人回收侵权产品的,可判决将侵权产品交由粮食收购部门收购,由侵权人赔偿损失。在粮食部门收购前,对侵权产品一定要采取保全措施.收购后要监督侵权产品混入商品粮,防上其流入种子市场。

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

1、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

建立统一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够使公众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范围及救济手段,避免法律规范之间的交叉冲突,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在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应包括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农产品、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技术标准,与地理标志和民间工艺等相关的规定,对动、植物新品种及新组合的保护,以及根据我国实际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的对农业生物技术中转基因技术、基因克隆技术等的保护等。此外,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以努力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遵守知识产权法的自觉性。

2、完善司法保护中的各项制度。

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一些领域的过渡宽限已经逐渐到期,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农业将受到严峻挑战,因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要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外,还要建立高水平的司法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组织。由于审理农业知识产权案件要求的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要根据需要设立农业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在有关审判庭里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以保证执法的统一性,并积累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二是要完善各项责任制度。即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不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有责任依据行政诉讼法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维持、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判决。

3、强化权利人自我救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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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农药过程中,由于操作及安全防护不当,使农药通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进入人体达到一定的量,引起全身或局部的不良反应,使正常生理功能受到影响,出现病理改变等系列中毒现象而造成生产性农药中毒,或人们有意或无意吞食了农药而导致非生产性农药中毒。无论发生何种农药中毒事件,救援者要保持冷静,迅速对患者采取现场急救措施,常见农药的中毒与抢救方法如下:

一、农药中毒分类急救措施

1、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如敌百虫、敌敌畏、三唑磷、乐斯本等)

⑴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肌束震颤、轻度呼吸困难、共济失调、腹痛、腹泻等;重度中毒者除以上症状表现外,还出现大小便失禁、肺水肿、呼吸麻痹、昏迷、脑水肿等。

⑵急救方法

中毒者应立即脱离中毒现象,脱掉污染衣服,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粘膜、头发等,并急送医院进行抢救。解毒药物为阿托品、解磷定、氯磷定等。

2、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如呋喃丹、灭多威、叶蝉散等)

⑴中毒症状

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类似,重度中毒时可出现肺水肿、昏迷、脑水肿及呼吸衰竭,死因多为肺水肿及呼吸衰竭。

⑵急救方法

彻底清除毒物,防止毒物继续吸收,促进毒物排泄等,重症患者急送医院处置。解毒可用阿托品皮下2毫升注射,不能用解磷毒。

3、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敌杀死、功夫、灭扫利等)

⑴中毒症状

此类农药是一种神经毒剂,因中毒途径不同,首发症状也不相同。

⑵常规处理

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口服者以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亦可用清水洗胃,眼睛被污染者可用生理盐水冲洗。无特效解毒剂。

4、有机氯农药(如硫丹等)

⑴中毒症状

表现为神经兴奋性症状。

⑵急救处理

尽快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包括催吐、洗胃、导泻等,注意特别禁止使用油类导泻剂,使用活性炭能促使此类农药的排出。

5、鱼藤精类

⑴中毒症状

鱼藤精的有效成份是鱼藤酮,是呼吸毒剂,中毒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头痛等,亦可致中毒性肝炎,严重者可出现呼吸麻痹而死亡。

⑵治疗处理

无特效解毒剂,可作对症支持治疗。抽搐者予安定肌注;中毒性肝炎时护肝治疗;呼吸抑制时应用呼吸兴奋等。

6、熏蒸剂类(包括氯化苦、溴甲烷、磷化铝及磷化钙,均为高毒农药)

⑴氯化苦

中毒症状:主要对呼吸道的刺激作用,因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而致死。

急救措施:立即将患者搬移中毒现场至空气清新处,除常规处理外,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⑵溴甲烷

中毒症状:溴甲烷为一种强烈的神经性毒物,主要影响神经系统和呼吸酶,中毒潜伏期长为2~5天,可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呕吐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脑水肿、呼吸麻痹而致死。

急救措施:常规处理同氯化苦,然后送医院治疗。

⑶磷化铝及磷化钙

中毒症状:两者均可吸收空气中的水份而产生对人体剧毒的磷化氢气体,主要影响中枢神经、呼吸系统等,口服中毒者可出现严重的消化道症状以及肝肾功能损害甚至衰竭的表现。

急救措施:除常规处理外,口服中毒者催吐后,以0.1%硫酸酮溶液或0.02%高锰酸钾溶液洗胃,然后注入100~200毫升液体石蜡,再用硫酸镁导泻(禁用油类导泻剂),送医院治疗。

7、杀鼠剂(如磷化锌、敌鼠、杀鼠迷、大隆、安妥、毒鼠强等)

⑴磷化锌

中毒症状:在胃酸或水中产生磷化氢气体而引起中毒。磷化氢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呼吸及循环系统、肝、肾等重要器官。

治疗处理:中毒机制及临床表现、治疗与磷化铝、磷化钙中毒相似。

⑵敌鼠

中毒症状:敌鼠为高毒类杀鼠剂,人误服0.16克以上即可发生中毒。毒物进入人体后较长的潜伏期才出现出血症状,一般为3天,而恶心、沤吐、乏力、心悸等症状可较早出现。

急救措施:中毒者应就近急送医院救治。

⑶杀鼠灵

作用机制与敌鼠相似,中毒症状、治疗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⑷大隆

中毒症状:属香豆素类,为第二代抗凝血类高毒类杀鼠剂,主要影响凝血酶的合成农业论文,损伤微血管而引起出血。潜伏期3~5天,误服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腰痛以及广泛的出血现象论文的格式。

急救措施:中毒者就近应急送医院救治。

⑸安妥

中毒症状:对鼠类的毒性大而对人毒性低,属低毒类杀鼠剂。口服中毒者出现口部烧灼感、恶心、呕吐、烦渴、头晕等,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肺水肿、休克及昏迷等;或是黄疸、肝大、血尿、蛋白尿等肝肾损害的表现。

治疗处理措施:口服中毒者以0.02%高锰酸钾溶液洗胃,也可用清水洗胃(禁用碱性溶液洗胃),然后以硫酸镁20~30克口服导泻,忌用油类泻剂,以及禁食碱性食物及高脂肪类食物,以免加速毒物吸收。

⑹毒鼠强(目前已禁用)

中毒症状:毒鼠强又名没鼠命,四二四,三步倒等,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300倍。中毒症状主要为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肌束震颤等。

药物治疗:乙酰胺(解氟灵)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中毒的特效解毒剂。控制抽搐可用安定,对服毒量较大或症状难以控制的给予血液灌注治疗。

急救措施:无特效解毒剂。清除毒物,可用大量温淡盐水洗胃。应用活性岽。

二、农药中毒的对症治疗措施

1、对呼吸障碍者治疗

对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引起的呼吸困难、呼吸间断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可用阿托品、胆碱酯酶复能剂。还可以用呼吸兴奋剂洛贝林3毫克肌肉注射,尼可杀米1.5毫升肌注或9毫克加入5%葡萄糖生理盐水100毫升中静脉点滴。应注意使用兴奋剂时,必须在通气功能改善,呼吸道阻力减少时才能使用,不然会因增加呼吸功率而增加了氧气的消耗量。如果中毒者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输氧,口对口人工呼吸,在进行之前要清洁中毒者上呼吸道,保持通畅;开始吹气压力要大些,频率也要快,以后要逐渐减小压力,吹气过大会造成肺泡破裂,或使肺泡极度扩张,造成肺泡内气体停留,使功能性残气增加,对气体交换不利,吹气时不宜过长或过短。

2、对心搏骤停者的治疗

此症状很危险,直接危及患者生命,是发生在呼吸停止后或农药对心脏直接的毒性作用所致,所以要分秒必争地及时抢救。其方法是:心前区叩击术,用拳头叩击心前区,连续3~5次,用力中等,这时可出现心跳恢复、脉搏跳动。如此法无效,应立即改用胸外心脏按摩,每分钟60~80次,在做胸外按摩时必需同时进行人工呼吸,不然难于复苏或不持久。做胸外按摩时应注意将中毒者放在硬板或地上,用力不能过猛,避免发生肋骨骨折和内脏受伤。还可以用浓茶做心脏兴奋剂,必须时注射安息香酸钠、咖啡因等。

3、对休克的治疗

急性农药中毒或剧烈头疼均可引起休克。症状表现全身急性衰竭、神情呆滞、体软、四肢发凉、脸色苍白、青紫、脉搏加快而细、血压下降。急救休克者时,应使病人足高头低,注意保暖,必要时进行输血、输氧和人工呼吸。

4、对昏迷者的治疗

急救时将患者放平,头略向下垂,输氧,对症治疗。可采用针刺治疗,针刺人中、内关、足三里、百合、涌泉等穴位。要补充水分、营养,给克脑迷、氯酯等苏醒剂与5~10%葡萄糖水静脉点滴。

5、对痉挛者的治疗

缺氧引起的痉挛给予吸氧,其他中毒引起的痉挛可用水合氯醛灌肠,肌注苯巴比妥钠或有入乙醚、氯仿等药物。

6、对激动不安者的治疗

用水合氯醛灌肠,服用醚缬草根滴剂,可缓解中毒的躁动不安。

7、对疼痛者的治疗

对头、肚、关节等疼痛可服用镇痛剂止痛。

8、对肺水肿者的治疗

输氧、使用较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利尿剂、钙剂、抗菌剂及小量镇静剂。

9、对脑水肿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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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伴而生,它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是农村改革、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在不断分化,农村土地在不断减少,传统的家庭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也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障碍,现实迫切地需要农业组织形式领域的创新与变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将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中心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基本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家庭经营,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二是合作经营,包括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是公司制经营,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种养业生产环节比较适宜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环节则比较适合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更适合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学》应该进一步规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概念和标准,为实践发展指明方向。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专业户、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之外的又一重要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并将逐步由政府推动型向农民自发组织转变。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路还在不断的探索中,国外的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但更多地应该依靠国内的实践及创新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学》应该用数据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进行具体的描述,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的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基本理论和原则的介绍。随着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新的农业经营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迅速兴起,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为人才培育的当务之急,各农业院校应该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机手和植保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专门的学科,以满足培养熟悉农村、农业的专业化人才的要求。农业职业经理人将会是未来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农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技术革新、农业政策等信息的充分掌握,为农业生产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提高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率。

三、农产品市场发展及价格系形成机制的新动向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逐渐与世界接轨,国家干预将逐渐让位于市场供求决定。农产品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而农产品的定价权问题又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核心,谁掌握了定价权,谁就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农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并受到供求的影响,但是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国际农产品的定价具有重要影响。农产品的定价权除了受到一国农产品生产或消费占该种农产品的世界生产或消费总量的份额的影响,还与该国在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影响有关,一国生产或消费的市场占有率并不完全与其对该种农产品价格的控制程度相匹配。《农业经济学》应该通过世界主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分布与地位来深入分析国际主要的农产品定价权的归属。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地位与争取更大定价权益的发展方向。在农产品运销方面,《农业经济学》应该重点分析过路费、运销渠道的长短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具体的数据说明过路费等交易成本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并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剖析运销渠道造成售价与生产成本脱节的原因。食品安全问题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2013年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究竟能多大程度改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待检验。《农业经济学》应该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各个微观行为主体的行为,为完善宏观管理找到突破口。粮食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粮食市场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市场,粮食安全也是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丰富的内涵,耕地的保护、农业的种植结构、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等问题是影响粮食市场的重要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的新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随着农业经营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比重下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的流转,部分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地区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党的“十”和“十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随着农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与结构的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持续下降,服务性支出比重持续上升,累积性消费特征非常明显,尤其体现在居住改善和婚嫁支出,将汽车作为婚嫁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制约农民消费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可支配收入的数量及其性质,但是消费环境对农民消费的制约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对农民的服务性支出制约作用明显。《农业经济学》应持续关注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的变化,这是关系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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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7-0030-03

在本科培养计划中,毕业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检验,是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校办学质量的体现[1]。因此,尽管毕业论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2-3],如:时间安排不合理、选题创新性不足、学生积极性不高、指导不够到位、场地、经费严重不足、论文质量下滑[4-6]等等,也不宜废除[7],只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进行大幅度改革,完善方案,科学的解决存在问题,才能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农科专业受专业特点和研究对象的影响,试验周期长、实践计划安排难度大,费用高见效较慢,不同课题(如小麦、玉米、棉花、中药材、果树、花卉和各类蔬菜)难以在同一时段实施,加之实习经费及实习场地的不足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农科专业本科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本文从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和论文质量评价等方面分析了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简述了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在这方面的改革与实践,为进一步完善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实践教学大纲、建立论文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一、调整本科教学计划中关于毕业论文的安排及思考

原教学计划中毕业论文多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主要考虑到所有的专业课第七学期才能学完,学过专业课后,学生有了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指导,掌握了基本实验方法,才有可能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实验,这种安排从理论上讲也比较合理。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实验周期较长的问题,只好把与种植有关的毕业论文提前一学期开题,其他专业或室内实验仍在第八学期进行。第八学期学生就业压力远大于毕业压力,学生认为论文可以将就而就业不能将就[8],所以论文质量下滑在所难免。

在当今新的社会大环境下,要想保证论文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就要对现存管理及教学环节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环节的体制改革,合理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将毕业论文环节渗透到专业教学实践中去。按照这种思路,在新修订的教学计划中,农科学院将所有专业课在第六学期全部结束,第七学期安排综合实习或科研训练,第八学期做毕业论文。这样安排学生可以从第六学期暑假开始选择留校或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一来拉长了论文实验时间,同时给学生留下考研复习与联系就业较大的时间自主空间,从根本上避免了考研与实习、实习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理论教学质量和毕业论文的时间。

二、完善本科毕业论文实施方案

新的本科毕业论文实施方案,是从第六学期开始,经师生双向选择选定导师,第六学期3月开题,第六学期4月至第八学期实施,根据课题类型及作物种类,师生自定实验开始时间和进度,第八学期3月统一中检(实验基本完成为中检合格),第八学期6月初答辩。这样的实施方案比较切合农业类专业特点,照顾到各种实验的差异性,便于适时开展研究。部分室内分析任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考研面试或就业灵活安排在第七学期寒假或第八学期初进行。第八学期毕业论文工作以补充实验、资料整理和撰写论文为主,时间足以保证。这样的安排,在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基础上,较好兼顾了毕业生的考研和就业。

三、强化本科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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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有利于重整信用风尚

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是短缺的资源了,信用意识才是真正短缺的资源。因此,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切实将“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信用氛围营造出来,每一位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都应该积极不懈地努力,将农村地区的信用风尚重新塑造起来,从而借助良好的信用返京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更好更快发展。

2.有利于树立全新形象

由于众多人的兴趣、目的、需要及由此产生的行为能够在企业文化的作用下有机统一起来,企业文化有力地感召和凝聚着企业成员的信心和力量,因此,要想促进农村信用社对人的个体管理向对人的群体管理这一目标逐渐实现,就必须有效建设企业文化,从而促进群体意识和团队精神的极大强化,进而将公众心目中的“非正规、小而散”的固有印象有效弱化,最终将“中国信合”的全新形象树立起来。

3.有利于形成激励机制

要想促进企业发展,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最好的一种手段便是将员工的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充分激发出来。在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应该对员工的价值观念进行有效的培育,将尊重员工的文化主体地位确立下来,将有力的条件提供给员工价值的实现,从而促进员工文化素质的显著提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显著增强。

4.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

有关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优秀企业经理群体极为重视企业文化,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和经营策略、管理体制等因素对企业经营的作用相比,企业文化产生的作用更大。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农村信用社应该将自身固有的营销方式扩宽开来,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使“三农”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促进自身经营业绩的显著提升。

二、加强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的措施和途径

1.坚持以人为本

在现代企业中,以人为本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已经发展成为很多成功企业的基本原则,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必不可少。作为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管理的重中之重理应是以人为本,对员工进行积极的了解、理解、引导、关心等,促进队伍凝聚力的显著增强,同时知人善用,让员工各尽其才,从而让员工有效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进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2.树立自身品牌,创新服务

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社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将经营理念切实转变过来,找准市场定位,将服务的主体设定为三农,服务地方、贴近农民,在支农贷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对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进行有效的创新,在对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过程中有效调整信贷结构,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切实解决掉,将农民普遍认可的品牌文化打造出来,从而将自身切实打造成为农民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现代金融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是服务,农信信用社的宗旨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服务,农村信用社应该依据市场变化,对服务品种进行不断的创新,从而使市场需求得到随时的满足。一方面切实抓好柜台服务,另一方面有效延伸服务区域,从而促进优良服务作风的形成,同时对灵活的服务方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将良好的服务环境构建起来。通过服务将更大的市场和空间及更多长期优良客户争取过来,最终将更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形象树立起来。

3.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企业要向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关键是要具有良好的服务。农村信用社应该对自身的服务质量进行积极的提升,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供给广大客户。首先,有效规范服务环境。省联社统一的规范标准和机构名称应该成为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建设的统一标准,将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等悬挂在规定的位置。营业室应该将服务公约、服务承诺等统一悬挂起来,做到悬挂整齐、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其次,有效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应该将一定数量的沙发、座椅、书写用笔墨等配备在营业柜台外,依据本单位的实际,将一套整体形象的设计方案制定出来,让客户从员工的仪表、坐姿等到社区卫生、花草等外部环境得到全新的感受,从而将农村信用社的优质服务品牌不断创造出来。

4.实施奖励机制,加大员工培训教育力度

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系统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必不可少的,它们能够将充分的人力支持提供给企业的良好经营和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呈现逐渐多元化的趋势。在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农村信用社既要提前准备,将完善的竞争激励和人才任用机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起来并促使其得到不断的健全,通过竞争将优秀的人才选,委以重任,将言论自由等内部环境创造出来,从而使员工的自身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最终实现人与信用社的双赢;又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将完善使用的培训工作制度有效制定出来,同时促使培训方式多样化,通过培训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显著提升,从而为信用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促进信用社创新力、竞争力的显著增强,最终有效推动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处于向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农村信用社要想切实保证立足农业、服务三农目标的有效实现,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将良好的企业文化建立起来,并在日常工作中促进其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有效建设对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参考文献:

[1]邹国本.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J].青年科学,2009.

[2]康凤立.浅谈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河南日报农村版,2010.

篇10

1.1培养对象工程硕士专业的学生多数为一些在职人员或者是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他们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工作业绩,掌握了必须的工作技术知识,具有很好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相比,他们的基础知识则相对薄弱。

1.2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主要为工程建设部门及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在课题设置和选题上要结合其自身特点,注重使学生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的培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拓宽和加深工程技术知识,以更好地服务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1.3学习方式工程硕士的学员采取的是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多数是利用业余的时间边工作边学习,在教学形式上也比较灵活。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结合企业的生产发展及科研实际,选择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或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项目,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对企业的生产与发展有指导作用。

2.1论文选题充分体现求实与创新的结合在论文选题上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立足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要侧重于研究有前瞻性和开发价值的课题,选题最好是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规范选题要求,明确选题方向。

2.2论文类型充分体现工程多样性的要求工程的多样性决定了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多样性。概括来讲,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分为工程设计类和技术研究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多数企业越来越注重于工程管理和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致使这方面的选题也层出不穷。因此,对不同类型工程硕士论文,既应该考虑到对其共性的要求,即论文选题、研究方法、技术难度和成果评价、独立性、论文写作等方面,也应该有更具针对性的特殊要求。如:工程设计类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体现研究开发技术的先进性;工程管理类则强调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强调研究可能带来的潜在社会效益。

2.3写作时考虑多方面因素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和涉及的因素很多,与学术性学位论文相比,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既要有前沿性、创新性,还要有前瞻性和应用性,注重研究成果能够带来的潜在社会效益,要有技术性又要有条件利用性等因素[2](图1)。

3建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3.1现行的套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价体系不适应现行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总体上是根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价标准进行,主要有2种方法:①定性评价,指评审专家对各项标准做出优、良、中、差的判断,根据对论文的整体印象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评价。这样的评价过于模糊,不能做到对文章水平的准确定位,也不利于将不同水平的学位论文拉开档次;②评审专家对各项标准打分,然后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的评价,这种方法虽然是定量分析,但加权平均得出的分数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论文实际水平,尤其是遇到专家意见相差太大时,这种方法就更受局限。从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来看,有不少好的研究成果,但由于工程硕士学生大多数来自企业或生产管理部门,背景参差不齐,且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涉及面广,学位论文质量层次明显不同。套用现行的研究型研究生论文评价体系已不能适应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评价。因此,为了提高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亟待建立一个新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

3.2是培养形式多样化的需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入,研究生的培养形式开始多样化,这就要求与之相对应的各种具体形式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以确保在发展的同时保证质量。于是,作为工程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论文评价体系,并与工学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相区别,十分必要。由于我国工程硕士教育起步较晚,一些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从传统重点大学工科硕士教育制度演变而来,这就会出现一些不合时宜的问题,这也是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4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的构建

结合工程硕士学位培养的特色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笔者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体系提出以下建议方案。

4.1建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表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更强调具有独到的解决问题的见解(对策),或能够应用于生产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方案等[4]。因此,需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笔者认为在设计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全面性。评价指标体系要针对工程硕士学位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能比较全面反映论文的整体水平。②可测性。所包含的指标需要有明确的定义和内涵,使评价者知道如何去评价并容易理解和区分不同的评价等级,且要尽量以量化的指标反应论文水平。③科学性。评价体系的指标分类和特征描述应该科学合理。④简捷性。指标的设计尽量简捷易用。⑤兼容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注重实际,涉及多学科、多方向,指标设计应能够涵盖不同学科的相同特点。⑥客观性。尽可能保证评价后的结果公正、公平,能客观反映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实际水平(表1)。

4.2确定评价表各项指标的权重一份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求有合理、科学的考核评价项目,还要要求有反映每项指标的重要性程度———权重以及反映权重大小的权重系数。指标的权重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十分灵敏,因而,也十分关键。指标权重制定得好,评价结果与客观实际相吻合,反之,评价结果不能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由此可见,指标权重的制定是一件十分严谨的工作,必须用科学的方法来制定。因此,在制定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考核及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根据工程硕士学位培养的特色,注重其应用于实际的需要,使其指标的权重相对传统研究型学术论文更具灵活性和客观性[5]。上述评价表可以转化成如图2所示的指标体系。

4.3制定论文写作及答辩评分表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评分表除了硬性评分指标外,还应包括专家评审意见一栏,即评阅论文专家根据所评的论文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并根据学位论文的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就是否达到专业学位论文(设计)水平,及是否同意参加论文答辩提出意见。再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汇总各评审专家的评分和评审意见对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把关,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更好地反映论文的实际水平,并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