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3-01-22 23:38:4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普法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普法工作方案

篇1

全面检查局机关、所属各二级单位五年以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资料,查找问题不足,切实做好“六五”普法终期迎检准备工作,推动《市体育局“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精心部署,自下而上地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各项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发掘、培育亮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各二级单位要通力合作,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互相配合,努力使迎检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三、迎检主要内容及方法

“六五”普法迎检的主要内容是:(一)“六五”普法规划和《XX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三)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情况。(四)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等。

具体内容参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资料目录准备。

四、实施步骤

工作从5月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5月31日)

局机关办公室、所属各二级单位要对照本验收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局机关办公室、所属各二级单位对照“六五”普法迎检工作责任一览表,重点结合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可听、可看、可查”的经验做法。局办公室将“六五”普法五年(2011年——2015年)的工作轨迹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审查验收。所属各二级单位将其“六五”普法五年(2011年——2015年)的工作轨迹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审查验收。

(三)检查阶段。(20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市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篇2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篇3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

篇4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三个重点任务”战略布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XX建设,为“五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等学习宣传情况;

2.“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5.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

7.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具体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见《XX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镇(街办)》(附件一)和《XX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区直单位》(附件二)。检查结果分为不达标、达标和优秀三个等次。

三、检查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检查验收方案和自查整改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5月底至6月上旬,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区普法办(注:纸制版与电子版一并上交,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XX)。

3.检查验收阶段。7月份,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不同类别单位评分标准对各镇(街办)、区直各单位、各驻区单位展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6月底前交区普法办。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

4.评比表彰阶段。镇(各街办)、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表彰工作,确定拟在市、区级表彰的先进典型,于10月底前报区普法办(具体表彰类型和办法另行通知),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结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童家镇(各街办)、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联系,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扎实认真地组织好自查自验工作,保证检查验收有序进行。

篇5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此次活动纳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开展,增强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太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解全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活动进程和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引导性、趣味性、参与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校办刊物,全方位报道我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共青团、普法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动员组织全乡的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净化文化市场,防止各种精神污染侵害青少年儿童,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条例”)为重点,抓住学校教育主阵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篇6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5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篇7

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坚持守土尽责、依法行政、保障发展、廉洁高效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法制建设工作,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国土资源法制新环境。

一、抓好全系统法律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发展为重点,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制度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二是明确学习内容。以新颁布的三部法规规章《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储备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为学习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培训。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法规规章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熟悉和准确理解条文的含义,以规范和指导业务工作。三是严格考试考核工作。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全系统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实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搞好基层干部培训,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以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把培训乡(镇)、村级干部列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时间进度。二是落实受训人员,确定师资队伍,确保全员培训。三是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搞好经费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四是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要不断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严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要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创新法律宣传形式,突出重大节日宣传

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探索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网络载体搞好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等节日,深入开展以新法规规章为重点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参与和认同意识,营造有利于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把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强法律支撑保障能力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要求,各部门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各方面的工作,把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放在制度规范、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的首要地位。一是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不抵触;二是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原则,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邀请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邀请政府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四是实行“有件必备”的原则。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定报送上级机关审查备案。五是坚持定期清理的原则,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加强行政决策能力

行政决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效果,要从日常工作着手,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听取民意制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为决策提供可靠基础。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二是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积极推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办法,严格落实内部会审制度,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的发生。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执法长效机制

加大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制止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制度建设,按照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发现机制、制止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管群防群治体系,使监管目标、环节、责任有效衔接。二是推广和建立村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制度,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村级网络,注重发挥基层国土所前沿哨所和堡垒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国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四是深入开展深层次问题研究,认真分析违法行为特点、形成原因、规律等,制定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对策,建立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八、实行全方位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国土”工程

篇8

(一)《*区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法治工作领导和运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三)《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贯彻“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目标要求的情况;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办事的情况及成效。

二、考核验收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验收工作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自查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各街道、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对辖区、系统内单位的检查。

四、考核验收工作方法: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每项考核设置扣分和加分标准,扣分、加分以不超过该项基础分为限。

五、考核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李强为组长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五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具体组织抽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经由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参加的全区考核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验收标准》组织自查、检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篇9

二、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6月份一次,9—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4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农经科、工交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三)法治创建工作

1、“法治单位”创建。法规科依据本委《2013-2017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法治单位”创建的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对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标准,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搞好考核验收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科室评先的重要依据。

2.“守法家庭”创建。人事科牵头,法规科负责在全委所有干部家庭中开展反“”、“全能神”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优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①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健全和完善本委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公开评案、晒案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②人事科负责认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本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防止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发生。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篇10

中图分类号:G6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码:1674-9324(2012)10-0015-02

一、充分认识学考的作用和意义,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课改和学考制度实施以来,我校先后多次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认真学习课改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对学考的认识和定位:作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考不仅是学校加强课程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课改后一种新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考测试和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反映课程方案是否得到规范、有效的落实。

1.加强学考制度建设,确保课程方案落实。在开展学考工作中,我校从建立学考各项制度入手,进一步推动课程方案的落实。如:通过规范报考科目的安排,引导教师加强课程管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随意加大课程难度,不增减课程、课时,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通过加强对学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引导学生重视对各学科每个学习模块的掌握和学分的完成,强化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达标;通过严格的组考管理和考试纪律,增强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杜绝学生在高中阶段不管学好学坏,都能混到毕业证的想法,培养学生的诚信守纪意识。学考制度的建设,有力保障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落实。

2.认真做好成绩分析,构建新课程评价体系。学考作为普通高中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学校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我校在课程方案和学考制度实施后,就开始研究课改后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法和措施,每次学考成绩公布,我们都要对结果进行整理统计,将课程教学和学考结果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评价,让广大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自觉接受新课程方案的理念和科学的评价制度。

3.发挥学考的作用和功能,促进素质教育开展。落实课程方案的终极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在做好学生成绩分析的基础上,把教学的着眼点放在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上,把教学的着力点放在教材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的挖掘上。针对部分学生在学考中成绩不理想甚至不合格的情况,帮助学生分析、查找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针对在学考中学生出现的共性错误和失误,组织教师进行归纳和总结,积极反思教学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学生在学习中重文化科目轻实践科目的现象,强化信息技术和考查科目的教学和实践,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注重强化学生基础和素质培养

课程方案和学考的宗旨都是“以人为本”,其中的“人”既指“学生”又指“老师”,这两个“角色”都不能忽视。

1.高度重视全体学生的基础过关意识。学考和高考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水平考试,以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为主;后者是选拔性考试,以考查的学生的知识应用和综合能力为主。而知识的运用和综合能力形成来源于厚实的基础。我校高中录取生源成绩大部分属于中等水平,且学生之间分差悬殊(中考文化课成绩最高571分,最低分454分),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做到对每一名学生都心中有数,教学扎实到位,在日常教学中,以强化学生的基础过关意识为主要目标。每一个知识点、每一个模块告一段落之后,要求教师组织对学生进行基础过关检测,对那些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再进行补习、强化。通过夯实学生的基础,努力做到不使一名学生掉队。

2.积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从学考的意义来看,学考是通过检测的方式促使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强化学生素质。一方面是尽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在教学安排上严格遵守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安排,对每一门课程都做到按规定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引导学生不偏重文或理科,也不忽视技术、体育、艺术等学科。一方面又重视学生个性的成长,在日常教学中,注意发现和挖掘学生在某些学科、专业的能力和素质,通过兴趣引导、教学指导和课余辅导等方式,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一是坚持小班教学模式。因为每个班学生人数相对较少,有利于课堂的组织管理,有利于分层教学和教学的针对性,有利于实现每个学生都参与课堂教学的可能性,有利于新课改教学实践和学考成绩的提高。二是实施高一到高三的循环教学,教师在高一时就确立一个明确的三年计划,良性循环激发了学科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这样的教学会更为有序且扎实。循环教学还可以强化师生间的有效沟通,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课下交流,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使教师能随时掌控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向,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仅提高了我市学考的合格率、优秀率,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学考又是关键的检测手段,那么与之配套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则是重中之重。所以我校通过狠抓教学管理、强化教学研究,推进课改持续、健康、整体发展。

1.狠抓教学管理。我校制订严格而明确的措施,从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课堂改革、教学评价等各个方面落实新课改的精神,使教师的工作有章可依;实施中,明确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聚焦在课堂实际教学中,鼓励和督促教师勇于进行课堂改革;注重发挥教师主体作用,要求教师写教学札记、案例分析,促使教师积极实践。加强师德教育,培养敬业精神,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强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强化“以教研为主线、由课题研究引路”的教研策略,细化学科课改目标,将新课标精神渗透到教学实践之中。首先,学科教研制度化、常规化,可操作性强。本着以教研促教改、以教改促质量的宗旨,把新课标、新教材的研究作为重点,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加强交流、反馈。明确“理论钻研――课改实践――教学反思――案例交流”一体化的思路。其次,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学生实际情况的操作性较强的教研和教学思路。教研注重研究教学现实问题,专题性强,针对性强,进而切实发挥教研的实践指导作用。第三,强化教师在备课环节的课改意识,注重发挥教师这一课改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

四、灵活有效地使用、处理新教材切实增强学生的学习效率

1.组织教师读新教材和新大纲,理清知识脉络,克服教学盲目性。让教师理清教材编排体系,体悟编排意图。教研和教学中处理好新旧教材间的关系,坚持尊重新教材,挖掘新教材,活用新教材,但不“唯新教材”,在新教材教学中渗透旧教材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