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5 05:20: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入党宣誓程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领导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学校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支部认为,学校党的组织要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就必须不断地把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今年年初,学校党支部专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校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作风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学校党支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通过培养联系人对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指导和培养。要求每个培养对象都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知识讲座、新党员入党宣誓、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在学校党委开展活动时,也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注意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考察,在一些重大活动或关键时刻交给重要任务,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三、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发展新党员。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在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讨论、党支部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一、基本情况
木林镇共有26个行政村,总人口4.3万,35岁以下青年6811人,其中包括居住、从业在农村的有4141人;团员青年1524人,其中包括在校学生团员1208人,各村的团员共计162人;已建团支部43家,其中村级支部26家,学校支部6家,非公企业支部6家,其他行业支部共计5家;43家的团支部书记均为兼职,平均年龄37.8岁。
二、存在问题
通过汇总分析,透视出当前木林镇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团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1、村级团组织萎缩。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配备多半是按照实际需要来考虑的,不再单独把团干部作为主要考察对象和后备力量。村干部队伍精减后,空壳团支部增多。
2、团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团组织有形式无内容,团员青年游离组织之外,绝大多数村团组织常年不开会、无活动,团支部书记无人当,团干部无人干。
3、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存在着制度“上墙不上心”的现象。有些基层团组织,虽然也有各种制度,但不够规范,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力度不够,缺乏创造性,疲于应付,遇到问题不是按照程序制度办事,而是看人办事,决策随意。
(二)学校团组织建设还需加强
学校一直是共青团最坚固的阵地,但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存在两个问题:1、学校团委创新意识不够强,开展各项活动的时代性和针对性不够突出,核心引导和管理作用发挥不够,与当前社会形势对学校团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2、学校团组织关系转接力度不够,不少学生毕业后,团员档案无法转接到相应的村团支部,出现了团员源头流失的现象。
(三)入团、退团程序不严格
有时为了应付凑数,指名哪个适龄青年为团员,既不填表,不考核,也不发团员证,更不在团旗下宣誓,使得团员不重视团,别人不重视团员。团员超龄退团时也不举行仪式,悄无声息,让团员感到没人管,受冷落。随便进出团组织的大门,造成了团的威信不高,声誉不好。
(四)推优入党工作缺失严重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使命,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然而一直没有建立相对完善和规范的推优入党机制,工作程序也不够规范,推优入党工作缺失严重,形势不容乐观。
(五)工作目标不明确
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青年需求也在变化,团干部没有真正了解新时期团员青年的“需求空白”,没有把服务青年当作是岗位职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内容、工作手段单一。部分团干部只把团的工作当作了一份职务、一份任务,而没有真正把团的工作当作一项事业去做。
(六)青年“信仰危机”
不是青年没有了信仰,青年不求信仰,而是青年不知道去信仰什么,个体化分散。这个时候谁去组织青年,谁去引领青年,谁就能够抓住青年,凝聚青年,赢得青年。
三、解决对策
在新形势下,基层团组织工作要找回昔日的辉煌,必须要在宏观背景中找准位置,弄清楚基层团组织“应该干什么”、“应该怎样干”等基本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重新审视基层团组织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格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的性质、地位没有变,其职能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得到加强,如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职能较过去得到拓展。基层团组织的职能定位不仅要体现共青团组织的本质要求,而且要符合处于管理学上的最低层的地位要求。所以,基层团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思想教育、劳动创造、服务青年。为了肩负起这三项职能,基层团组织应该形成“品”字型工作格局,即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日常工作和创造自己的特色三项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是完成三项职能的基础,基础组织建设抓不好,一切都会落空。基层团组织必须每年投入足够的精力来抓,做到对青年有较为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开展日常工作是对基层团组织的基本要求,也是整个共青团系统正常运转的保证。只有创造自己的特色,基层团组织在全局中才有自己的地位,也是共青团全面活跃的要求。当然,对基层来说,一年有选择地做一两件有特色的工作就可以了。
(二)密切与青年的关系
1、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
(1)巩固传统的组织基础。农村团组织要健全团员名册,掌握青年的基本情况,配好支委,同时实行强镇带村战略。学校团组织保持现状的同时,要搞好毕业生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防止在此环节上团员流失。
(2)积极介入新兴领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和社区团建工作。根据实际,还要开展行业建团、社团建团、外出青年建团工作。与此同时,还要高度重视网上虚拟社区这一新兴领域,建立网上宣传阵地,构筑网上信息平台。
(3)以变应变。根据青年流动变化的实际,密切跟踪,随时调整,达到动态平衡,不出现新的空白点。
总之,通过努力,做到哪里有团员,团的组织就要延伸到那里;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的组织在开展活动。
2、畅通团组织与青年沟通的渠道。如建立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建立网站,以把准青年的脉搏,倾听青年的心声。还要开展青年中社情民意的调查,如举办青年论坛。
(三)构建保障支持体系
1、承担社会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职能相应转变,一些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青年事务剥离出来,团组织要抓住机遇,主动出击,承担几项固定的青年事务的职能,发挥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团组织可以成为青年信息中心、青年事务服务中心、青年权益维护中心等。
2、强化党建带团建机制。一带思想作风建设,二带组织建设。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中,抓好团建为党建服务。
3、团组织的高层应积极制订各种政策,使基层团工作得到政策保障,并积极争取用法律形式巩固下来。
4、团组织的高层应推动理论研究,使基层得到理论武装。
(四)找准工作项目
共青团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以服务求生存,以服务求活跃,以服务求发展。结合当前形势,基层团组织可以有选择地开展以下工作项目。
1、服务农村行动。如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开展扶贫协作等。
2、青年创业行动。如实施青年创业培训计划、培养青年兴业领头人、鼓励扶持不同青年群体到农村创业等。
3、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如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与项目的对接等。
(五)讲究工作方法
1、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优势。共青团的优势主要是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品牌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大家认识比较到位,品牌优势认识尚不到位。要树立经营共青团品牌的观念。共青团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敢于牺牲、敢于奋斗,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这是共青团不可估量的巨大无形资产。共青团要珍惜这个品牌,维护这个品牌,对这个品牌进行经营,以凝聚和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壮大团的事业。
2、延伸工作手臂。基层团组织要善于借力,横向上与其他部门单位联合,纵向上向上级“借东风”,向下级交任务。特别是在开展工作时,要实行项目负责制或工程化操作机制,由社团或下级组织和人员办理,以解决自身人员不足问题。
3、工作机制社会化。在设计工作项目时,就要精心策划,使其成为品牌。再利用这个品牌争取党政支持,牵动社会广泛关注,吸引广大青年积极参与,使团工作参与社会大循环,从而达到整合资源的目的。在操作时,要实现“三赢”目标:青年满意,团组织受益,捐资方有回报。
(六)狠抓团干部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基层团干部。有条件的尽量配备专职团干部,兼职配备的,工作不可过多过重。
2、加强基层团干部的培训教育。团干部自身要重视学习,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上级团委要承担培训任务,作为常项工作去抓,制订培训规划,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团干部的素质。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学校抓好常规管理工作,团委将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先锋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习、教学、管理、建设等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多种文艺、娱乐、体育活动,丰富青年业余生活,倡导健康的兴趣爱好,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为青年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增进青年与团组织的联系。全面提高我校团员、青少年学生的自身素质,提高青年团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与教师的师德修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活跃校园文化,争创先进团委。
三、工作要点
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组织能力,完善"团委--团支部"的管理体系,强化组织领导,配备好团支部的领导班子,使团委工作能有序有效的进行。
2、团员注册,完善组织结构。在档案材料管理上,完善团员登记注册工作,确保团员人人有档案。进一步壮大团组织的队伍,完善注册、收缴团费等工作,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激发他们的积极进取心。
3、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使团委能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以服从于学校的管理、服务于年级、班级的管理为原则,正确协调处理团委活动与各部门管理的关系,使之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4、深入持久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深入学习安全、纪律、学风教育活动和强化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根据青少年学生群体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学习教育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5、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年校团委工作计划以活动为载体,陶冶团员青年的情操,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团的生命在于活动,今年校团委将以"三·五"、"清明"、"五·一"、"五·四"、"端午""七·一"、 "七·七"、"十·一"、"校园文化艺术节"、"12·9"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型活动做到有方案、有纪实、有总结,同时每次活动做到认真设计和实施,加强对各支部活动情况的考查力度,突出活动的实效性。
四、工作措施
1、配合政教处加强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发展,增强他们参与未来社会竞争的实力。
2、贯彻落实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使团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
3、进一步做好校园广播站工作,重新选拔播音员,建立健全新的校园广播站组织,进一步设立完善的班级稿件上报制度,拓展广播内容的资源渠道。今年,团委将与部分老师配合一起利用好校园广播这一宣传手段,及时报道校园新闻、时事政治、介绍学校的好人好事、先进人物事迹、办好课外学习栏目。同时也将加强板报及橱窗的建设,根据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学校的工作安排,确定主题,进行宣传布置,努力提高校园文化建设,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4、与各班主任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思路。
5、工作部署力求到位,及时检查和总结。
五、团委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
1、开展文明礼貌月、学雷锋活动。
2、养成教育主题班会;
3、开展志愿者活动
4、开展敬老爱好活动。
5、安全主题教育
6、女生节活动
7、召开学生干部会议
四月
1、开展"中华民族,我为你自豪"革命教育活动。
2、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出一期以"卫生与生活"为主题的板报。
五月:
1 、搞好"五四"表彰活动;发展一批新团员,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2、结合母亲节和父亲节,开展"感恩双亲"主题教育活动;
六月:
1、开展卫生健康主题教育活动;
2、美化绿色教室评比活动。
3、6月18日--世界环境日,举行一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保护校园环境的意识。
自查自评情况:
我局坚持常怀利民之心、常思利民之策、常做利民之事,以抓队伍为根本、抓整顿促规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只有直播,没有彩排”的服务理念,切实提升依法履责能力。
一、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营造知荣明耻、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①举行了一场“知荣明耻”演讲比赛,诠释八荣八耻基本内涵。
②组织党员在“七一”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理想、责任信念。
③开展助学帮困活动。8月份,为全县12名贫困个体户的子女升学资助现金
4100元;与螺田镇城陂小学五名贫困学生结成“1 1”帮扶对子,定期开展帮扶助学活动;5月24日,为丁江镇塘下村小学的学生捐赠了价值1500多元的图书、书包、铅笔、文具盒等学习用品;8月30日,走访慰问遭受火灾的黄桥镇友谊村个体户许明华,并送交慰问金600元;9月16日,双村工商工作站三名工作人员资助双村连城希望小学一贫困学生,在全县工商干部个人资助贫困学生中首开先河。
④踊跃参加县、市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县总工会和县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庆国
庆"中国人寿杯"体育比赛中,荣获登山健身赛女子组团体第二名和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市工商系统《》知识竞赛中,荣获个人第一名。
⑤开展“吉水工商如何发展”、“吉水工商创一流,我该怎么办”大讨论,向基层纳谏问计,归纳整理各类合理化建议25条。
⑥助人为乐彰显红盾风采,5月26日,我局三名工商干部在105国道醪桥路段勇救一名遭遇车祸的小学生,不仅及时将小学生送到医院抢救,还捐款300元帮助治疗。《吉安晚报》和县电视台还对此进行了详细报道。
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情服务农村发展。
①主动捐款20__0元,全力支持我县新农村便民亭建设。
②为帮助螺田镇城陂村建设文化广场,主动捐资10000元。
③醪桥工商分局在农村个体户中设立会员代表,充分发挥会员代表作为工
商人员和个体户的代言人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商业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④进一步完善村级“12315”消费维权网络,实现“农民投诉不出村、村村都有维权点”,构建农村市场和谐消费环境。
三、以开展“整顿队伍作风、整顿市场秩序”活动为契机,坚持“守土有责”,
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①开展“五问”教育,围绕“我应该干什么?我已经干了什么?我还要干
什么?我将怎样干?我希望组织上怎样干?”等五个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敢于揭短揭丑,全面剖析队伍现状,突出思想责任教育;
②严格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有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
依法许可、高效服务;
③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化肥、种子、食品等商品准入制度,大力营造放
心消费、安全消费环境;
④针对手机类商品投诉频繁的现状,及时开展县城手机市场专项整治,依法
查扣问题手机64台;同时查办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⑤及时调解三起农资消费纠纷,依法为23户农民成功索赔29680元。
⑥推行阳光收费制度,通过建立个体户自动缴费制度,通过公开定费、民主评费,进一步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规费工商收费行为。
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荣获“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四、以深入贯彻县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着力点,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企业有所需、工商有所为”的服务理念,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服
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开民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即时服务,努力做到“有位不缺位、有位又有为”,尽职尽责当好经济发展、改革创新的服务员。
①营造工业经济发展环境。以注册登记窗口为载体,及时制订《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承诺》、《推动工业经济超常规发展具体措施》等服务举措,在注册登记、法制宣传、信息沟通等方面为工业企业和创业实体提供多层次的链接服务,此举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②营造阳光政务环境。在每一个基层工商分局,都建立了政务公开栏、政务咨询台、政务,提倡行政规范、程序严谨、高效便捷,向社会公开注册登记程序、条件和收费标准等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1.加强内部学习力度,着力提升理论素养
党员之家工作人员承担着不同程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好的理论修养。为了调节内部工作氛围,增强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党员之家上个学期共开展了5次内部学习活动,但效果并不佳,总结原因,主要是由于学习时间不够充裕,大部分时间都被例会讨论工作所占据。因此,本学期的内部学习活动将与例会时间分开,延长学习时间,加大学习强度,增加学习针对性,以观看视频、邀请专业老师针对工作中某种技能的培训等形式全面展开。同时,我们的内部学习还将与内部成员每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管理人员每月作自我总结,成员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提升。
2.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完善自身建设
上学期,我们开始着手开展学生党建调研工作,内部调研的定题,定人工作已经完成,共确定六个课题,其中三个由校党员之家成员负责,其他三个分别由职技学院、体育学院、数信学院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调研人员分布不匀,科研能力强的人员一人可以做很多个课题,而一些学院基本没有人员做这方面的工作。另外,院学生会组织部人员调动较快,调研需要团队合作,人员集中在组织部正副部长级别,新干事的调动和宣传还是有待加强。
这学期,我们将着手开展具体的调研工作,争取做到全面铺开,并且加强与各学院课题负责人的联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同时,争取与指导老师进行有效沟通,把调研做得更科学和实效。
3.积极落实各项制度,扎实做好常规工作
上个学期,我们着手制定并完善了党员之家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个相对系统的制度体系。虽然一个制度已经制定,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无法真正得落实到实处。因此,这学期我们将主要精力放在实施党员之家规章制度的落实上。这学期,我们将继续沿袭上学期建立的值周制度,每一周都由一位同学负责会议主持、报纸领取等工作,不定期地到办公室检查值班情况和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状况,发现值班人员没有把工作做到位的,及时提醒。每天晚上值班人员做好报纸领取核实工作。此外,实现会议室借用规范化,网上公布借用情况,上传活动宣传稿,使得一切事务在高效率的前提下更加有序有秩得开展,使得组织更加严谨。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联络机制,全方位拓宽红色阵地
1.利用纸质宣传,拓宽红色阵地
(1)第五期刊物
上学期,我们成功出版了党员之家第四期刊物。这本刊物包括红色旅程、支部园地、党员风采、聚焦震情、光影流年、时事纵横、入党指南、红色推荐、每刊一歌等栏目,涵盖了“党员之家”活动、全校各个支部活动、先进支部和党员等等情况。通过刊物,建立起了全校各个支部相互交流的平台。但是,在刊物前期准备中原始资料没有齐全,各块分工落实情况有待加强。各块原始资料较凌乱,没有统一稿件标准,且没有与各块负责人及时沟通,以至刊物编辑工作中出现较多文体。在这学期编纂第五期刊物时我们将改进以上不足,以切实发挥刊物的宣传作用。
(2)“科学发展观”系列活动节目单
上学期,我们汇集各个学院的党员之家和各学生党支部的特色党建活动,编制了以“励精图治翻改革发展新页,自强不息展师大学子风貌”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节目单,使党员之家的系列活动逐步走出“家”门,走向全校。同时,我们也及时把节目单发放到各个学院及各相关部门,让全校学生党员及老师了解我校本学期所开展的各类特色党建活动,并虚心接受批评和指导。但是,在节目单文字的确定上,时间有些耽搁,而且我们没有做到清楚了解各个学院活动的落实情况,在本学期,我们将继续沿袭上学期节目单形式,力改不足之处,努力以一流的活动来打造“党员之家”的品牌形象,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
(3)书库宣传展板制作
党员之家阅览室藏书丰富,内容涵盖党建理论、伟人丛书、励志修养、前沿思潮等,党员之家在上学期还更新了期刊订阅,其中包括《chinadaily》、《参考消息》、《世界博览》、《海外英语》、《大学生》、《读者》、《上海译报》、《中国剪报》。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么丰富的资源却没有发挥真正的优势,来阅览室看书的人寥寥无几。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之家书库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并放于人流集中地,介绍书库内的丰富资源,欢迎广大学生前来观看,充分利用起我们已有的宝贵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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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紧跟时代潮流,打开网络门户
网站是广大学生党员和兄弟院校了解我们党员之家的一扇电子大门,在对外宣传、加强内部建设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学期网络组着手开展了党员之家网站的改版工作。根据既定的网站版块样式和功能需求设计网站,新增加一些实际的功能。但新网站也遗留下了一些旧网站访问功能、栏目链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这学期,我们将尽快完成遗留问题,对网站的各个版块安排专人负责内容更新,为网站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为了积极响应学校对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配合全校学习“科学发展观”系列活动的开展,党员之家网站将链接学校“科学发展观”主题网站,同时开设“科学发展观”——学生党员专题网站,及时上传学生党员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情况,展现广大学生党员在理论学习热潮中的蓬勃生机。
3.加强橱窗建设,完善交流平台
上学期初,我们宣传组成员完善信息窗建设(包括经典活动介绍,党员之家概况、每周电影展播、优秀影评作品四大版块),统一橱窗样式,并做好了电影海报的每周更新,橱窗的整体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橱窗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驻足。但仍存在不足:就是各学院橱窗申请通知无人问津,橱窗展示计划就此搁浅。追溯其中缘由,宣传工作是基本到位的,但是各学院准备不足,积极性也没有调动起来,还是需要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因此,本学期初,我们将先出一期手绘橱窗,设“科学发展观”专栏,以吸引各个支部的注意,同时根据个“橱窗无人申请”现象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把橱窗申报的参与度与“星级院党员之家”的评比相挂钩。
4.完善联络机制,增强院校互动
上学期我们更新了联络员队伍,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以更广的途径、更新的形式,去了解院级党员之家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校党员之家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校院两级党员之家的联系,让联络员队伍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
但针对“会议参与率不高以及代替联络员参与会议”等问题,这学期我们将联络员队伍的面做得更广,充分发挥qq群的作用,在平时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联络,以完善联络员制度。同时,我们将制定“优秀联络员”的评选标准,在学期末通过进行评优活动,促进联络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全校学生党建活动,全面促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立足历年传统活动,添入科学发展元素,全面打造学生党建品牌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校党委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定为我校这学期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核心。为响应校党委的号召,做好我校学生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我们校党员之家将在这个学期继续秉承“一个系列活动”的传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其中包括红、政治生日、先锋讲坛、汇报会等历年传统活动以及各学院的特色党建活动和我们本学期的创新活动,同时还将择优编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活动节目单。
1.优秀影片展播及影评征集比赛
为加强党员之家与广大同学的互动交流,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营造学生党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党员之家本学期将继续继承以往的红播放活动。基于上学期观影人数的统计情况,虽然与以前相比有大幅度提高,但在扩大电影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方面做的还不够。
因此,本学期我们对影片选择方式、电影播放环节及宣传方式等方面都有所调整。在影片的选择上,我们不再于学期初把本学期播放电影定死,而是准备一套备选方案,具体播放影片于该周例会中经过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决定。同时,我们将在电影播放前放映电影简介和党员之家ppt,电影播放结束后增设有奖竞猜环节。在电影宣传上,海报和网络宣传内容将实现图文并茂,加上电影简介。同时,以推行观众投票机制来扩大电影的影响范围。
我国教育改革推行了多年,学校、家庭、社会早已达成共识:既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更要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他们的成长既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符合个体发展的需要。可利用他们的可塑性,借助各种形式和手段激发他们的内驱力,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在这一过程中,仪式教育很必要。
一、“仪式”和仪式教育
“仪式”,在古汉语中有两种重要解释:一种指典礼的秩序形式,这种典礼主要不是针对个人,而是由国家或某种组织承办的,带有公众性,且具有庄重隆重的特点。另一种取自朱熹集传:“仪、式、刑,皆法也。”现代汉语多与第一种解释相同。
当仪式与教育结合,就形成了仪式教育。在笔者看来,它主要是教育者借助一定的仪式对教育对象进行教育,以达到教育的目的。近年来,很多学校掀起仪式教育的热潮,引发了学者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如河北冀州中学举办首届感恩仪式、华师大附中某班举办成人礼仪式等。其实仪式教育并不只是今天才有,纵观历史,中国古代学堂就有“入冸礼”、“开笔礼”,“成人礼”包括“冠礼”和“笄礼”。在西方,宗教仪式是西方国家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现代教育研究》,2010年第01期,李林洪,杨兰)。今天学校仪式教育从规模上可分为以学校为单位的如升旗仪式、以年级为单位的如“成人礼”仪式、以班级为单位的如“上下课仪式”。从目的上可分为仪式化活动、礼仪、典礼和庆典。如入队、入团、入党宣誓仪式就是仪式化活动;师生、生生见面礼就是一种礼仪;开学典礼就是学校开展的典礼;“六一”庆典、“元旦”汇演等就是庆典。这些或大或小仪式的举行,给学校教育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当前中学仪式教育存在的局限性
1.仪式教育过多地关注形式而非内容本身。今天中学德育重视力度明显加大,一个重要的外在表现就是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仪式活动。很多时候这种仪式教育就是一种过场,以升旗仪式为例,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位置,整好队,观瞻升旗仪式,领导发言、学生发言,结束回班。下次依旧如此,很难获得新知,我们不应把这么富有教育意义的仪式简单化,程序化,而应该多与学生沟通,充实仪式教育内容,发挥仪式的教育作用。
2.仪式教育的政治意义凌驾于文化和情感意义之上。虽然今天的教育越来越科学化,政治意味的东西在逐渐减少,但是不少仪式教育却戴上政治的帽子,忽略情感教育的意义。以成人礼为例,有的学校在开展的过程中,着重对学生强调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可今天的学生虽然生理年龄到了十八岁,心理年龄可能并没到,此阶段他们忐忑不安,那么我们就应该和父母一起承担起指引的重任,帮助他们缓解压力,让他们在情感上有一个缓冲。仪式作为学校文化的重要载体,需要教育人善于从一些普通事件中充分实现仪式的价值,让师生经历共同的情感体验,使普通的事件成为不普通的经历。
3.仪式教育在借鉴的同时忽略了实际。今天的仪式教育有的是对古代仪式的继承,有的是对外来仪式的借鉴,其本意是好的:传承传统文化,借鉴外来文化,但是在传承和借鉴的同时,一定要承认文化差异的实际存在,否则无法得到学生的认同,这项活动就会失去意义。此外,我们在开展教育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实际、实际特点合理安排。
我们今天要求教育公平,怎么做到?在笔者看来,应落实到教育的点点滴滴。就仪式教育而言,首先要崇尚人文精神和平等精神。无论是在学校开展的或是班级开展的仪式教育活动中,学生都应当平等,比如应当经常让后进生担任升国旗的旗手。
三、中学仪式教育的改进发展
1.充分发挥集体功能实现情感上的认同。人的情感只有在集体活动中才能更好地实现,积极利用学校现有的或可创造的条件,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让学生对学校、对班级充满吸引力,对学校的活动充满认同,从而增强凝聚力乃至创造力。中学生正处于思想的成长期,外界的观念对他们的影响很大,我们要正确指引而不是只有简单的形式。
数字背后
组织收入是税务人的天职,从机构组建到现在,他们累计组织各项收入2.1亿元,从2002年到今年前半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8000万元,特别是今年前半年以来,全局干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发扬团结凝聚、以苦为乐的团队精神,强化管理、规范执法,共组织工商税收2485万元,占年计划的72%,超进度完成767万元,占同期1462万元的170%。这个数字和发达市县比起来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长子这个农业大县来说却是开天辟地前所未有的。
在这一串串数字背后,凝聚着全局领导干部的心血和汗水。近年来,煤炭市场火爆,乡镇村办煤矿因账务不健全、纳税意识不到位、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征收资料,而成为暴利行业,这给国有煤炭企业造成了不平等的税收环境,为此他们下决心整顿煤炭税收环境,对乡镇村办煤矿的煤炭价格、开采成本、合理费用开展调查测算,准确核定吨煤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各矿的产量进一步调整定额,保证了煤炭税收持续稳定地增长。此外,他们还积极推行《关于对镇办承包煤矿税收征管的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税款申报、缴纳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整顿,每年增加税收500万元。
为了发挥长子的能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长子县委县政府积极引资上项,晋城矿务局赵庄矿龙泉坑口累计投资17.9亿元,是长子县投资最大的重点工程。为了保证重点工程税收足额入库,原云峰局长带领科室的业务骨干到坑口现场办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与该企业签订了建筑工程营业税委托代征协议,并向其财务处办理代扣代缴证书,赢得了企业领导职工的一致赞誉。今年前半年该企业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入库营业税345万元,保证了重点工程税款的足额入库。
厚德载物
带出一支“四铁队伍”(铁人精神、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面无私)一直是党组一班人潜心致力的工作,经过深思熟虑,他们决定从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入手,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方位开展队伍建设。
在全局干部职工道德教育动员会上,原云峰局长指出了实施道德教育就是践行“三个代表”,就是加强队伍建设,就是建设精神文明,以一种深刻的忧患意识提出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良苗头和不文明行为,并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道德教育、行风建设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全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支持,一项广泛深刻的崇尚道德、转变作风、规范行为的活动拉开了序幕。
于是,一种爱局如家、团结凝聚、人心思进、清政务实的机关文化氛围悄然形成。道德建设行于深而见于浅,为使道德建设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从单位向社会延伸,从机关向家庭延伸,县局开展了“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宣誓活动;开展了“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扶贫帮困活动。两年多来,全局干部累计向重病、贫困、残疾对象以及特困学生捐款三万余元;开展了“三个一”活动,读一本有益身心的好书、献一条发展全局的计策、做一件奉献社会的好事;开展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约束人、监督人的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及小区居民学习《纲要》,宣传和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及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同事关系;开展“三带头”活动,局领导带头捡烟头、股所长带头捡烟头、党员干部带头捡烟头,特别是非典时期以来,全局干部养成了讲卫生讲科学的习惯,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勇于创新、文明健康、与时俱进的机关文化氛围。
税收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足够的专业人才和业务能手,要想提高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惟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于是,比学赶学在全局蔚然成风,局领导倾其心力为干部创造学习环境,从外地请名师讲课,创办图书室、开办税收知识夜校,组织全员到市区参加电脑知识培训,构建学习激励机制,重奖能手高手。广大干部没有辜负领导的希望,年年都能在全市的能手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目前该局有27名税收干部在接受不同渠道的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已占到全局的40%,在全市地税系统的双十双百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计会能手、微机能手、稽查能手,面对这种形势,局党组提出了更高更远的目标,他们要推出更多的省级能手,建立和完善学历教育激励机制,打造一支既懂经济又懂管理,既能驾驭现代化管理手段,务实求真,又能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依法治税的队伍。
励精图治
去年长子县地税局在县人大组织的全县72个行政单位的综合指标测评中名列第一,县局和住宅小区双双荣获市级文明单位,今年县局又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所有这些荣誉都饱含着全局领导干部的励精图治。
走进长子地税,所有人都会感受到一种浓浓的尊敬纳税人的气息,“端正党风施廉政勤政方显拳拳公仆心,尊重民意办实事好事可换百姓情”,这幅挂在楼道墙壁上的警示牌最能体现带着感情接近纳税人的机关文化。去年以来,全局掀起“带着感情收税”的热潮,原云峰局长带头践诺,带领农税分局的同志们分组深入到全县各乡各村,开展费改税的前期调查工作,与广大农民朋友广泛交流意见,蹲在地头话治富、坐在炕头拉家常,积累了丰富真实的一手资料,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特别是在去年的行风评议工作中,该局班子成员分片走访特邀监察员和纳税大户,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并发放征求意见书,收集各类意见八十余条,据此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拉近了征纳关系。
1、证人拒绝出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当今世界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大难题。人们都不愿去证明自己身边人有罪或为此承担没有必要的风险,在通常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证人一般为当事人、自诉人、被告人的同事或邻居,甚至有某种亲情关系,对于出庭作证存在着重重的顾虑,这样,有些人虽然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了解一切事实真向,但趋于某种考虑,在当事人、控辩方要求其出庭时不愿出庭,甚至干脆予以回绝。虽然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有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规定的很笼统。
2、作证随意性大。有些证人证词前后不一,甚至在法庭上任意改变证词,为案件审理带来难度,这主要是受证人主观条件限制的,证人具有主观虚假性。证人往往与当事人有某种亲属、近邻、同事、恩怨、上下级或为了追遂某种利益,基于庇护、营救亲人、友情、报恩、情面、报复、贪利等心理动机,而作的随意性陈述。
3、作伪证,基于某种目的,故意作虚假证明或帮助他人隐匿某种事实,往往给法官办案带来麻烦,完全要靠法官去去伪存真。这是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证人作证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粗陋、流于形式,而不注重于可操作性,使证人证言产生证据效力的途径不能借助正当程序使之客观化、程序化,导致法院对案件事实无法认定,从而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注重对证人证言的采信,而无法发挥证人证言这一证据方式的优势。
4、对证人资格和证人作证方式的规定不科学。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证人资格上,规定单位与自然人同样具有作证资格,这在当今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单位既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凭借感官、感觉、感知案件事实,也不能被直接传询,无法承担伪证责任,因而这种规定是不科学的,起码也是不严谨的。我国民诉法第70条虽然规定了出庭作证是证人作证的基本形式,同时规定了证人在出庭作证“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况,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提交书面证言,这种规定也是不科学、不严谨的,什么情况下必须出庭,什么情况下属“确有困难”未作交待,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导致证人不出庭用书面证言代替证人作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在审判实践中是常见的,使法官无法当庭询问证人,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无法质询,导致证人证言无法产生证据效果,不利于审判实践,往往是该查清的事实,没有查清,能够查清的事实而没有查清,或者查的不清不楚,从而对该保护的权力无法保持,该追究责任的未予追究或无法追究。
5、缺乏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我国民诉法将证人出庭作证作为法定义务加以规定的,即证人对国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对证人如何作证、怎样作证、不接受传唤、不按时出庭或不出庭作证的行为如何处理,却没有明文规定。这种只规定义务,不详调不作为的法律后果,属立法漏洞。它使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缺乏强制力的保护,使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形同虚设,即实质上的无章可循。
6、对询问证人的方式无程序上的规定。我国民诉法对庭审阶段询问证人的程序基本未规定,实质上法庭上询问证人是无章可循的,现行民诉法对庭审中何时询问证人、怎样询问证人,缺乏规定,完全靠法官即兴发挥,适时把握,往往收获不到质疑真伪的效果。
7、对伪证行为行罚不力。我国现行民诉法对伪证行为作了一般原则性规定,如民诉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文在司法实践中仍缺乏适用的立法依据。这里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等于无章可循,因为我国刑法对妨碍司法罪中的伪证罪已明确规定适用于刑事诉讼。我国对刑事诉讼的伪证罪是这样规定的“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缺乏适用的立法依据,实践中无法操作。
8、证人权益机制不完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亦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证人在作证履行义务的同时,要从立法上保障其权利。我国民诉法第102条规定了证人的司法保护权,而证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益未作相应的具体规定,比如: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证人享有应享有合理的拒证权等。权利义务相适应也是一条法律规则,权利义务对等了,才能促使证人到庭作证,即证人的权力义务不对等。
二、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证人害怕惹祸上身。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敢出来主张正义,不敢大胆地协助法官查清事实,使不法分子得到惩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这种心态的证人有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怕惹祸上身。
2、证人有不同角度作出选择的余地。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或作伪证追究其原因,主要为“庇护、营救亲人、友情、报恩、报复、贪利、情面、献媚、安全需要、利害关系”,由于这些心态的存在,决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前要作出利益衡量,有的害怕招来打击报复和迫害,殃及家人及亲属;有的与他人有过节,借此陷害报复仇家;有的贪图利益,接受他人钱财,加之法律对出庭作证与否或做伪证缺乏打击手段,即使打击了,力度也不大,促使证人有不同角度选择的余地。
3、认为在法庭上被询问有失体面,有相当一部分证人是有身份的,让他来到法庭接受询问和被当事人质询,认为有失身份和面子,更有甚者认为我这一辈子都未来过法庭,今天来到法庭为他人作证,多没面子。
4、担心出庭作证而受经济损失。证人出庭作证会有来自各方面的顾虑,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些不利,特别担心由于出庭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势必要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家务的担搁等。
(二)客观原因。
1、现行立法不建全。首先,无法律强制作证的条款作后盾。证人违反法律规定不为法定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详调证人出庭作证,而未详调清晰的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即对作伪证、拒证处罚力度不够,打击不力,客观上就造成了证人作伪证的、不出庭的现象增多。其次,证人权力缺乏保障,我国三大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对证人作证的权利保障未作具体规定,即使规定了也只是事后惩罚,起不到预防和鼓励、促进作用。如刑诉法第49条规定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之,出庭往往要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路途较远的证人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如何解决,《人民法院收费办法》仅对财产案件、行政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作了规定,而非财产案件、行政案件却没有规定。另外,法律未赋予证人在特定情况下拒证而保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2、当事人对证人的打击报复。证人出庭作证所作的证词,往往决定了案件处理的结果,使法官作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判决,基于判决对一方当事人有利,必然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而这种不利于是由于证人作证的原因所致,容易招来来自证词不利一方当事人的谩骂、打击报复,使其经济上蒙受损失,甚至对其人身造成损害。
3、法官对证人出庭作证没有足够重视。有些法官认为,证人出庭与否意义不大,法律明文规定允许在法庭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笔录,未到的证人笔录经过庭审质证的证词与出庭作证的证词,具有同等效力。而实践中,有些法官对证人不出庭或对出庭存有这样或那样疑虑的证人没有尽到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证人认识到,自己出庭作证的重要性。
三、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一)加强教育,提高公民出庭作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加强对公民的普法教育,让公民都知道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凡是知道案情的人出庭作证,都是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支持。对于刑事案件而言,证人出庭作证,更是对社会安全的贡献,同时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应该说,加强普法教育,也是我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要求加强综合治理,不仅是要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力度,更重要的是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让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出庭作证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证人的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于不愿出庭作证的人,更要积极宣传法律,让其树立起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法定义务的观念。要采用多方位、多渠道、多媒体的普法教育,尽量让证人自觉出庭作证。
(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立法。
1、加紧制定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法规。证人出庭作证是由立法所规定的,与诉讼上的直接、言辞原则相适应。我国三大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较为笼统,因此,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最关键的是要完善我国相关立法,而这种立法要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制定出切合实际相关法律。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规定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法律上的义务并未与法律上的后果及法律上的权利联系起来,主要体现在立法上对证人义务与制裁的规定失衡,依靠制裁来保障证人到庭作证,这是当今世界的立法通例。例如:美国是靠惩戒来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在美国,庭审采用交叉式询问方式,控辩双方律师往往利用一切手段,收集证人历史上的污点,在反质中对证人进行个人攻击,法庭上往往证人好象变成了受审人,失去尊严,处于非常痛苦的精神状态。因此,许多证人出庭作证并非出于主观自愿,虽然证人处于不自愿的心理状态,但惧于法院传唤通知书具有强制力,也不得不来,否则会被按蔑视法庭,而追究。日本刑诉法第160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势或作证时,可裁定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赔偿因拒证而产生的费用”。参照国外的立法,我国诉讼法中应明确证人应出庭作证的条款,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作证的或出庭拒不作证的,要赋予法官对证人采取拘传、训诫、具体悔过,甚至罚款或拘留等权利。此外,制定制裁条款也有利于证人保护自身,也让当事人知道证人到庭也是法庭被迫所致时,报复心理就会减弱。因此,我国现行立法需修改,应明确规定证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以国家强制力保障证人出庭。
2、制定保障证人权利的机制。对证人的权利要制定出与之义务相适应的立法,让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同时,保障其享有相应的权利,确实制定出责、权、利相适应的法律。一是要确保证人的人身安全,可以设立保护证人的临时机构或专门机构。当证人或亲属受到打击报复时,可以申请予以保护。如1998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重大职务侵占案中,该案的主要证人——香港商人要求检察机关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检察机关为此组织了证人保护小组,从证人进罗湖口岸时即对其进行保护,作证完毕后再护送其顺利出关返回香港。这是司法实践中保障证人人身安全的一起成功案例,该案对我国完善证人立法无疑具有可借鉴之处。二是对出庭作证的人以经济帮助。建议在《人民法院收费办法》中增补非财产案件出庭的证人和刑事诉讼案件出庭证人的经济补偿,其费用按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规则来处理,即败诉方负担。也可以设立出庭作证基金制度,其证人的费用由作证基金内支出。再者可以设立奖惩制度,根据证人所作证据的价值、证明力的大小,确定奖励数额,俗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这样也能有效调动证人作证的积极性。三是证人除了享有司法保护权、经济补偿权,还应享有拒证权,这里的拒证权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出保障证人享有拒证权,世界许多国家都根据有关情况制定出有关的拒证权。德国刑诉法规定被告人亲属有绝对拒证权,日本也有近亲属间享有刑事责任拒证权。笔者认为,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证人作证的责任必须与其他价值取向保持平衡,参照外国的经验,立法中考虑近亲属间免证特权,有利于保护家庭亲情关系,以达到社会和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1、证人拒绝出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当今世界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大难题。人们都不愿去证明自己身边人有罪或为此承担没有必要的风险,在通常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证人一般为当事人、自诉人、被告人的同事或邻居,甚至有某种亲情关系,对于出庭作证存在着重重的顾虑,这样,有些人虽然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了解一切事实真向,但趋于某种考虑,在当事人、控辩方要求其出庭时不愿出庭,甚至干脆予以回绝。虽然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有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规定的很笼统。
2、作证随意性大。有些证人证词前后不一,甚至在法庭上任意改变证词,为案件审理带来难度,这主要是受证人主观条件限制的,证人具有主观虚假性。证人往往与当事人有某种亲属、近邻、同事、恩怨、上下级或为了追遂某种利益,基于庇护、营救亲人、友情、报恩、情面、报复、贪利等心理动机,而作的随意性陈述。
3、作伪证,基于某种目的,故意作虚假证明或帮助他人隐匿某种事实,往往给法官办案带来麻烦,完全要靠法官去去伪存真。这是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证人作证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粗陋、流于形式,而不注重于可操作性,使证人证言产生证据效力的途径不能借助正当程序使之客观化、程序化,导致法院对案件事实无法认定,从而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注重对证人证言的采信,而无法发挥证人证言这一证据方式的优势。
4、对证人资格和证人作证方式的规定不科学。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证人资格上,规定单位与自然人同样具有作证资格,这在当今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单位既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凭借感官、感觉、感知案件事实,也不能被直接传询,无法承担伪证责任,因而这种规定是不科学的,起码也是不严谨的。我国民诉法第70条虽然规定了出庭作证是证人作证的基本形式,同时规定了证人在出庭作证“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况,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提交书面证言,这种规定也是不科学、不严谨的,什么情况下必须出庭,什么情况下属“确有困难”未作交待,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导致证人不出庭用书面证言代替证人作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在审判实践中是常见的,使法官无法当庭询问证人,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无法质询,导致证人证言无法产生证据效果,不利于审判实践,往往是该查清的事实,没有查清,能够查清的事实而没有查清,或者查的不清不楚,从而对该保护的权力无法保持,该追究责任的未予追究或无法追究。
5、缺乏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我国民诉法将证人出庭作证作为法定义务加以规定的,即证人对国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对证人如何作证、怎样作证、不接受传唤、不按时出庭或不出庭作证的行为如何处理,却没有明文规定。这种只规定义务,不详调不作为的法律后果,属立法漏洞。它使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缺乏强制力的保护,使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形同虚设,即实质上的无章可循。
6、对询问证人的方式无程序上的规定。我国民诉法对庭审阶段询问证人的程序基本未规定,实质上法庭上询问证人是无章可循的,现行民诉法对庭审中何时询问证人、怎样询问证人,缺乏规定,完全靠法官即兴发挥,适时把握,往往收获不到质疑真伪的效果。
7、对伪证行为行罚不力。我国现行民诉法对伪证行为作了一般原则性规定,如民诉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文在司法实践中仍缺乏适用的立法依据。这里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等于无章可循,因为我国刑法对妨碍司法罪中的伪证罪已明确规定适用于刑事诉讼。我国对刑事诉讼的伪证罪是这样规定的“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缺乏适用的立法依据,实践中无法操作。
8、证人权益机制不完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亦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证人在作证履行义务的同时,要从立法上保障其权利。我国民诉法第102条规定了证人的司法保护权,而证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益未作相应的具体规定,比如: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证人享有应享有合理的拒证权等。权利义务相适应也是一条法律规则,权利义务对等了,才能促使证人到庭作证,即证人的权力义务不对等。
二、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证人害怕惹祸上身。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敢出来主张正义,不敢大胆地协助法官查清事实,使不法分子得到惩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这种心态的证人有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怕惹祸上身。
2、证人有不同角度作出选择的余地。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或作伪证追究其原因,主要为“庇护、营救亲人、友情、报恩、报复、贪利、情面、献媚、安全需要、利害关系”,由于这些心态的存在,决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前要作出利益衡量,有的害怕招来打击报复和迫害,殃及家人及亲属;有的与他人有过节,借此陷害报复仇家;有的贪图利益,接受他人钱财,加之法律对出庭作证与否或做伪证缺乏打击手段,即使打击了,力度也不大,促使证人有不同角度选择的余地。
3、认为在法庭上被询问有失体面,有相当一部分证人是有身份的,让他来到法庭接受询问和被当事人质询,认为有失身份和面子,更有甚者认为我这一辈子都未来过法庭,今天来到法庭为他人作证,多没面子。
4、担心出庭作证而受经济损失。证人出庭作证会有来自各方面的顾虑,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些不利,特别担心由于出庭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势必要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家务的担搁等。
(二)客观原因。
1、现行立法不建全。首先,无法律强制作证的条款作后盾。证人违反法律规定不为法定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详调证人出庭作证,而未详调清晰的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后果。即对作伪证、拒证处罚力度不够,打击不力,客观上就造成了证人作伪证的、不出庭的现象增多。其次,证人权力缺乏保障,我国三大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对证人作证的权利保障未作具体规定,即使规定了也只是事后惩罚,起不到预防和鼓励、促进作用。如刑诉法第49条规定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之,出庭往往要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路途较远的证人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如何解决,《人民法院收费办法》仅对财产案件、行政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作了规定,而非财产案件、行政案件却没有规定。另外,法律未赋予证人在特定情况下拒证而保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2、当事人对证人的打击报复。证人出庭作证所作的证词,往往决定了案件处理的结果,使法官作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判决,基于判决对一方当事人有利,必然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而这种不利于是由于证人作证的原因所致,容易招来来自证词不利一方当事人的谩骂、打击报复,使其经济上蒙受损失,甚至对其人身造成损害。
3、法官对证人出庭作证没有足够重视。有些法官认为,证人出庭与否意义不大,法律明文规定允许在法庭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笔录,未到的证人笔录经过庭审质证的证词与出庭作证的证词,具有同等效力。而实践中,有些法官对证人不出庭或对出庭存有这样或那样疑虑的证人没有尽到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证人认识到,自己出庭作证的重要性。
三、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一)加强教育,提高公民出庭作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加强对公民的普法教育,让公民都知道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凡是知道案情的人出庭作证,都是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支持。对于刑事案件而言,证人出庭作证,更是对社会安全的贡献,同时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应该说,加强普法教育,也是我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要求加强综合治理,不仅是要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力度,更重要的是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让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出庭作证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证人的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于不愿出庭作证的人,更要积极宣传法律,让其树立起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法定义务的观念。要采用多方位、多渠道、多媒体的普法教育,尽量让证人自觉出庭作证。
(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立法。
1、加紧制定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法规。证人出庭作证是由立法所规定的,与诉讼上的直接、言辞原则相适应。我国三大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较为笼统,因此,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最关键的是要完善我国相关立法,而这种立法要从国情出发,同时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制定出切合实际相关法律。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规定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法律上的义务并未与法律上的后果及法律上的权利联系起来,主要体现在立法上对证人义务与制裁的规定失衡,依靠制裁来保障证人到庭作证,这是当今世界的立法通例。例如:美国是靠惩戒来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在美国,庭审采用交叉式询问方式,控辩双方律师往往利用一切手段,收集证人历史上的污点,在反质中对证人进行个人攻击,法庭上往往证人好象变成了受审人,失去尊严,处于非常痛苦的精神状态。因此,许多证人出庭作证并非出于主观自愿,虽然证人处于不自愿的心理状态,但惧于法院传唤通知书具有强制力,也不得不来,否则会被按蔑视法庭,而追究。日本刑诉法第160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势或作证时,可裁定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赔偿因拒证而产生的费用”。参照国外的立法,我国诉讼法中应明确证人应出庭作证的条款,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作证的或出庭拒不作证的,要赋予法官对证人采取拘传、训诫、具体悔过,甚至罚款或拘留等权利。此外,制定制裁条款也有利于证人保护自身,也让当事人知道证人到庭也是法庭被迫所致时,报复心理就会减弱。因此,我国现行立法需修改,应明确规定证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以国家强制力保障证人出庭。
2、制定保障证人权利的机制。对证人的权利要制定出与之义务相适应的立法,让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同时,保障其享有相应的权利,确实制定出责、权、利相适应的法律。一是要确保证人的人身安全,可以设立保护证人的临时机构或专门机构。当证人或亲属受到打击报复时,可以申请予以保护。如1998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重大职务侵占案中,该案的主要证人——香港商人要求检察机关对其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检察机关为此组织了证人保护小组,从证人进罗湖口岸时即对其进行保护,作证完毕后再护送其顺利出关返回香港。这是司法实践中保障证人人身安全的一起成功案例,该案对我国完善证人立法无疑具有可借鉴之处。二是对出庭作证的人以经济帮助。建议在《人民法院收费办法》中增补非财产案件出庭的证人和刑事诉讼案件出庭证人的经济补偿,其费用按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规则来处理,即败诉方负担。也可以设立出庭作证基金制度,其证人的费用由作证基金内支出。再者可以设立奖惩制度,根据证人所作证据的价值、证明力的大小,确定奖励数额,俗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这样也能有效调动证人作证的积极性。三是证人除了享有司法保护权、经济补偿权,还应享有拒证权,这里的拒证权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出保障证人享有拒证权,世界许多国家都根据有关情况制定出有关的拒证权。德国刑诉法规定被告人亲属有绝对拒证权,日本也有近亲属间享有刑事责任拒证权。笔者认为,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证人作证的责任必须与其他价值取向保持平衡,参照外国的经验,立法中考虑近亲属间免证特权,有利于保护家庭亲情关系,以达到社会和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以人为本 激发 发展
Discussion on people-oriented ,and promoting the hospital health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bstract】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market economy,also the investment from government is not enough,hospitals not only exert their mission to protect health of all the people,but also have to take part in the competition for their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They face the greatest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guide of people-oriented, Anhui provincial hospital fulfills the strategy of reinforcing the hospital with talents to excite the work enthusiasm of staff by improving their comprehensive quality. The hundred-year-old hospital has grasped the opportunity firmly in the intense competition, and the hospital continues to flourish.
【Key Words】People-oriented excite developing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既担负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社会保障任务,又要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参与市场竞争。这种条件下,科学发展成为医院第一要务。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依靠,是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安徽省立医院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为员工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世纪老院在激烈的竞争中,把握机遇,焕发勃勃生机。
1 以人为本,构建舒心环境
1.1 创造坚强的物质基础:医院不断创造条件,2010-2011年间,400余名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惠及职工近700人。医院在宿舍区开展了大规模的绿化和环境综合治理,秋高气爽的季节,丹桂飘香,沁人心脾。同时,医院逐年提高福利待遇,职工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1.2 培育优良的精神文化:医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提升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办了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职工之家、职工健身中心等文体设施。每年组织两期全员体育达标活动和广播体操比赛,开办多期太极拳、太极扇等体育培训班。开展了岗位格言、服务理念征集和演讲比赛,举办礼仪讲座、服务规范展示赛等。几乎所有重大节日都组织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医院连续举办了三届省医运动会,2010年上半年我院参加了省直机关运动会,体操喜获省直一等奖,团体获第四名。省医人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彰显。省医人以饱满的热情为建设和发展医院而奋斗。
2 以人为本,提升职工的职业素养
2.1 加强职工教育,树立行业新风。医院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全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鼓励职工学有所思、所悟,不断丰富心灵。坚持利用重要节日,如“七一”、建党90周年等,开展“听红歌、唱红歌”、举办系列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义诊扶贫、参观考察、入党宣誓等活动。各类活动的有效开展,医院的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2.2 健全制度,铸高尚医德。医院多年坚持执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逐步形成了教育―考核―奖惩一体化的机制。医德考核与人事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医院整体工作中。高尚的医德融入日常工作中。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创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行业精神蔚然成风。
3 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保障患者健康的能力。
3.1 知识更新。医学知识迅猛发展,新的技术不断出现,医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提高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我院积极鼓励各级各类人员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等级,优化知识结构。鼓励的同时,医院积极为职工创造学习条件,2010年,医院成为山东大学安徽省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借此平台,目前医院有6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博士班学习,现已有35人通过英语测试,17人开题。职工知识水平得到大力提升。
3.2 技术提升。技术是医院核心竞争力,只有提升技术,才能为老百姓做好服务,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同,才能吸引患者。医院采用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方式不断引入新技术,邀请著名的专家讲学、会诊、传授技术的同时,选派骨干赴国(境)外培训、进修及交流,以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仅2011年上半年,医院就选派了60余骨干赴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先进国家培训、进修学习。
4 以人为本,建立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
4.1 干部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程序。2010年院1名副院长、2名院党委委员的推选,27个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30名护士长、副护士长、护士长助理;11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的聘任;总院2位职能处室副主任配备、41位高级职称和94位中级职称晋升者的聘任等重要人事任免决策 10余项均严格按照重要人事任免相关规定执行。
4.2 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积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一是思想观念上不断突破。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部门、身份、年龄等限制,面向全院,广开进贤之路。注重工作实绩,破除论资排辈,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大胆提拔使用年富力强的干部,使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管理素质高的聘用业务技术骨干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聘用员工也有了归属感;二是执行干部交流轮岗。2010-2011年医院完成职能处(科)室32位干部的任期考核和交流轮岗工作;三是试行定编定岗。出台了《总务处定编定岗及班组长竞聘上岗方案》,对总务处全面试行定编定岗和班组长竞聘上岗。实行后勤员工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优化组合,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3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工作热情。医院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奖金分配以工作量和工作效率为基础,以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核心,以控制成本和鼓励新技术应用为导向,“技术、责任、风险、管理”等要素相结合。消除了科室、部门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资源配置上的差异性,使绩效的考评更具有科学性何公平性。解决了传统的收支结余分配法记忆造成科室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导致医疗质量下降,加重病人负担的现象。强化了全员成本意识。对每个岗位进行功能描述、任务制定、岗位绩效系数认定,不同的岗位对应不同绩效系数,全院所有行政管理岗位一律实行公开竞聘、薪随岗走,岗变薪变,打破了过去按工龄、职能确定绩效工资的大锅饭绩效分配制度。有责任、有激励有竞争有约束并结合效率效益和综合质量等各项指标,合理拉开分配当系的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形成。
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1]安徽省立医院牢牢把握这一理念,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近4000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全面激发,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2011年1-6月,医院门诊量达102万人次,同比增长10%;出院人次4.9万人次,同比增长31.8%;手术台次1.86万,同比增长36.6%。医院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第三届全国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