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9 06:16:0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服务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局:
现将《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3月5日
20**年纳税服务中心工作要点
20**年,全市纳税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按照市局党组“实干创优、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纳税服务工作部署,结合XXXX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纳税服务集成化、规范化、智能化、社会化、基础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纳税服务集成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有关部署要求,在总结现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注重集成创新,深化整合好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1、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省局要求,结合XXXX实际,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好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多推便民之举,多施利民之策,以春风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整体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展现各地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服务入鲁民企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入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支持民企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创新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标准,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
以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特别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促进办税行为和服务礼仪的整齐划一,让纳税人办税更省心、顺心。
4、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抓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加强纳税服务规范与其他规范、信息系统及多渠道服务的衔接,做到前后台衔接顺畅,实现多渠道同标准处理服务事项,确保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一把尺子规范征税人。
5、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办税服务培训,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窗口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的利用,以智能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好办税服务厅,并对工作质效开展科学评价。
6、引进社会力量提升规范化服务质效。做好引进社会力量加强纳税服务试点经验做法的总结、完善和推广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管理、服务规范落实、纳税人学堂建设、涉税业务咨询解答等方面,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相关管理和服务。
三、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积极拓宽便利化办税渠道,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四位一体”办税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互补互促。
7、打造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在现有12366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外部网站等纳税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整合,打造XXXX系统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实现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融合发展。
8、试点探索“互联网+精准服务”。通过外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实现对纳税服务诉求的快速响应、咨询问题的智能解答、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涉税事项的提醒预警、办税资料的预审预约、遵从信息的动态推送等“一对一”精准服务。
9、积极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探索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进一步延伸自助办税服务。探索丰富自助设备的服务功能,做好系统及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操作顺畅,提升应用效能,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分流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量。
四、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获取服务的渠道,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的社会效应,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社会化格局。
10、深化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做好省局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规范、提升二手房办税服务水平,联合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作督导。
11、强化纳税信用评价与结果运用。强化信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金三优化版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的培训、应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4月底前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级管理和服务。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进一步探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市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启动“税保合作”项目,以纳税信用数据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扶贫脱困、携手精准发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税务部门与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联合,扩大“征信互动”信贷产品受益企业的范围,有效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12、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服务纳税人。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严禁税务机关和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机构经营活动清查工作。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做好涉税中介组织行政登记工作,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加强行业党建建设,加强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扶持涉税中介组织自律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涉税中介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推进纳税服务基础化建设
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能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内部督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打牢工作落实基础,促进各项服务举措取得实效。
13、建立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护组织的引导,整合、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的一体化流程,对涉及纳税服务的咨询投诉事项,建立咨询投诉反馈机制。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调查结果和投诉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0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150人;年收集录入岗位信息200条;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0人,新增扩面100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6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组织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1、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就业民生工作,认真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按月调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进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为切入点,加强政策宣传、畅通落实渠道,全方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3、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围绕灾后振兴发展规划,继续做好灾区就业工作,巩固灾区群众“户户有就业”的工作成果。加大对新产生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力度,推行就业援助承诺制,切实做到出现一户、登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
4、强化就业援助。以规范零就业家庭、灵活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5、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拓展就业岗位,举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专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多渠道服务。通过加强创业培训(实训)、提供创业服务、推荐创业项目、搭建创业平台等措施,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积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扶持。进一步加强贷款发放的审核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和完善“贷得多、用得好、收得回”的良性工作机制。
2、强化创业服务。完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税费减免、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创业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运作,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创业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贯穿创业全过程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3、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的地域和产业优势,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三)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
1、积极配合做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今年将继续参加市上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村(居委)要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人员走村入户,深入宣传,让有就业意愿的群众了解到招工信息。
2、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监测。扩大就业失业登记的覆盖面,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就业信息监测上报数据的数量和质量。
(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动员工作
各村(居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分解2012年培训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积极动员群众参加培训,提供培训场地,大力支持就业培训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全力做好富士康人力资源招募工作。进一步挖掘招募资源,改进招募方式,强化后续服务和安全管理,确保完成招募任务。
2、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劳务合作,探索新形势下的劳务合作新模式,努力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就业和返乡创业。继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工作力度,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统计。
3、不断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基础网络建设、硬件设备配置和业务软件。抓好软件开发和业务公开,切实做好与就业信息的有机连接,及时招聘信息、重大活动和有关政策,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了解到优质的招工信息,通过订单、定向式培训,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六)全面推进失业保险工作
1、抓好失业保险参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保意识,同时做好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抓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增加检测样本,调整监测企业行业分布,选择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总量中有一定代表性的行业中进行监测。加强业务培训,争取经费支持,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分析利用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继续抓好失业保险监测,加强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基础工作。
(七)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金保工程”软件上线,加强与市局的信息软件系统对接,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努力实现市、镇乡和社区(村)三级联网、数据共享,并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报送数据。
2、加强统计工作。全面执行就业、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三)构建“居民十五分钟健身休闲圈”。我市将根据城市改造进度逐步建设完成滏阳河、沁河两河沿岸“人字型”百里健身长廊工程,规划建设设施总数70处、总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000万元;并在城市新建大型社区、农村新民居配套建设健身活动场地200处,每处占地面积不低于2800平方米,规划投资100万元,规划总投资2亿元。两项工程完工后,与主城区原有的全民健身设施相结合,可基本实现主城区居民步行十五分钟范围内拥有一处全民健身工程;同时加快社区体育辅导站点建设,初步建成以“健身有器材、锻炼有辅导”为标准的“居民十五分钟健身休闲圈”。
(四)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在城市社区,实施“12345”工程,即在每个社区成立1个体育组织、建设2处晨(晚)练点、培养3名具有国家等级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4件以上的健身器材、每年组织开展5次以上健身活动;在农村乡镇,积极开展以体育场地设施、体育健身指导、体育科普为内容的“体育三下乡”活动,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强化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农村体育阵地;在机关单位,大力推行“运动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配备相关的健身器材;在中小学校,配合教育部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大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力度,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不断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扩大体育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社会对体育事业关注度不断提高的良好机遇,依托我市四省交界区域中心的区位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从而持续掀起群众体育工作。扎实推进“五个人群”的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日”活动,紧紧围绕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学校青少年三个重点,进一步发挥社区、乡镇和学校的聚集效应、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积极倡导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等活动形式,形成群众体育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力争实现全市每年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100项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比例(除在校学生)达到13%,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28%。
(六)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人员人数达到8000人,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交流,并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与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打造太极拳特色体育品牌。“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深化实施太极拳“六进工程”,即在太极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基础上,增加太极拳“进军营”活动内容,以建设五个中心为目标,即建设国际太极流中心、国际太极拳信息中心、国际太极拳观光中心、国际太极拳购物中心和国际太极拳研究中心,重点实施“四个一”工程,利用五年时间将太极拳打造成具有特色的城市名片,
“办好一个会”就是办好“中国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我们将在总结以往办会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办会理念,提高办会效率,丰富办会形式,充实办会内容,不断扩大大会影响力,逐步强化大会的竞技性,将“中国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打造成为世界太极拳界的“奥运会”。
“培养一批人”将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大力扶持太极技术培训的手段,将大批太极拳师输送到全国各地和其他国家传授太极拳技艺,以此为宣传的重要手段,使国内外更多的人了解,认识,扩大太极拳的社会影响力。
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继续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
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产儿科、助产、护理等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已取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复核。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
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建立健全全县产前筛查建设,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妇保院开设“单独两孩咨询门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力度,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扩大产前检查范围和项目,增加产检频次,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
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完善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大筛查工作力度,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年底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在全县所有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直补,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
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妇科病普查,进一步规范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
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全县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等工作。
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以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内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行业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新品牌。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真实性。
二、主要目标任务
1、全市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100%;
2、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率100%;
3、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率100%;
4、部异地协助认证信息系统数据上传率100%;
5、退休人员周期免费健康体检率100%;
6、组织实施6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公益活动;
7、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文体活动20次以上;
8、进一步巩固培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一项创建”,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贯彻落实省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明确创建重点。各地要设立创建专项资金,在巩固现有省级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扩大示范点覆盖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实现“两个确保”,夯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础
2、确保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零差错。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规范待遇认证流程,强化社区日常认证工作,杜绝社会保险待遇冒领现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积极协调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社会人口死亡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备案制度和退休人员待遇领取与死亡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实现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动态化管理。
3、确保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建设到位。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布局合理、实用性强、功能相对齐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在不断完善设施、扩大功能的基础上,着力强化管理服务,确保退休人员活动安全,努力使退休人员活动场所成为满足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和展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成果的重要载体。
(三)推进“三项创新”,打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新亮点
4、开展退休人员志愿互助服务。组织开展以“老有所为、关爱他人”为主题的退休人员志愿互助服务活动,为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搭建展示自我、发挥余热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退休人员“爱心帮扶档案”,提升退休人员互助服务工作水平。
5、完善退休人员自管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退休人员自管组织的建立、运行机制,完善自管组织架构,制定人员选聘制度,明确自管组织工作职责,延伸自管组织服务内涵,落实自管组织工作经费,有效提高退休人员自管服务网络的建设水平。
6、推进退休人员公共服务创新。开展关爱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系列活动,通过建立报刊、图书阅读服务点,文体活动辅导点,退休人员讲堂等形式,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探索建立退休人员健身活动示范点,通过制定统一管理标准,定期邀请专业老师培训,因地制宜发展退休人员晨(晚)练点,在引导退休人员到示范点参与活动健身的同时,接受公序规范,做到健身、文明两不误。
(四)突出“四个重点”,增进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幸福感
7、组织实施新一轮免费健康体检。结合退休人员的需求与愿望,进一步完善我市退休人员第六轮免费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科学安排体检时间,适度增加体检项目,稳步提高体检费用标准。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探索实施健康体检后续服务。
1、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各乡、镇及中心的办案数应随着《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和法律援助经费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数量。加强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
2、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增长。抓住《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的有力契机,贯彻落实李炳军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增加法援经费的财政预算,力争今年我县同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少于市下拨法律援助经费总投入的30%。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3、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调研。《省法律援助条例》已将公证、司法鉴定列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形式,各所、处及服务站要主动与法援中心沟通,研究工作如何衔接,收集沟通后的问题和意见,及时上报县局法援中心。
4、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继续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确保今年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比例不少于35%,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比例不少于70%。
三、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5、充分发挥示范服务窗口平台的作用。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强化法援工作管理。把示范服务窗口真正成为服务于我县民生工程的便民、利民窗口。
6、启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站是法律援助的一个重要窗口。各乡、镇分期分批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从人员、场地、经费、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发挥工作站便民、利民的独特区位优势。
7、加强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重点在队伍方面做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明白人的培育工作,拟用3年时间,每个联系点建立一支3至6人的法律援助明白人队伍,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
8、启动“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从今年开始,全县每年要选择1至2个有基础、有条件的工作站设立“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互动平台,定期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9、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工程,实现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全覆盖”。
10、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提升服务质量。加强“12348”专线管理,规范“12348”专线服务,创优“12348”专线服务民生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舆情分析制度。
四、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
11、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管理。完善法律援助队伍“层级”培训工作机制,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和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12、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管。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用好管好法律援助经费,坚决防止并严肃查处侵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规范办案补贴发放,逐步推行采取转账方式,将办案补贴发放到承办人。
13、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旁听、回访等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案件质量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案件补贴挂钩,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优秀人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依据《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办法》和《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1、期内综合避孕率90%;
2、知情选择率90%;
3、随访服务率90%;
4、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90%;
5、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率95%;
6、孕前保健知识知晓率95%、平均免费婚检率95%;
7、群众满意率95%。
二、持续发展,着力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2011年为“世代服务提质年”。我区在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实施塑名牌战略,使“世代服务”成为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公共服务优质资源。
1、凸显世代服务机构的功能转型,服务提升。区级中心建设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中心,充分体现“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的公益性质。街道世代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拓展项目,凝聚人气,做好机构宣传,今年继续争创一批市级及以上优质服务示范站。指导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以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营养保健为主要内容,创造性的开展覆盖家庭各类成员的宣传和服务。
2、强化信息引导服务。今年区局将全面完成社区的计算机配备工作,做到每个社区普配一台计划生育专用计算机,便捷信息采集和管理,街道落实专人管理,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数据畅通,充分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等虚拟网络资源流转信息,确保社区及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了解变更,实时跟进,服务到位。认真维护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系统、生育服务联系单出具系统、孕前风险因素筛查系统等服务平台,辅助人口家庭健康公共服务纵深开展。
三、惠民惠家,双向延伸人口家庭健康公共服务
国家及省人口计生委提出人口家庭健康公共服务的概念,意味着未来的科技服务工作将更倾向于服务人的发展,偏重于家庭保健范畴,更关注优生优育和围老期保健这生命的两端。今年我区深入开展以下项目:
1、优生优育促进项目。围绕全局2011年“诚献四心、花开四季”行动,重点实施“呵护丁香花,慧心惠家庭”主题行动。继续宣传和实行免费婚检政策,平均婚检率保持95%以上;继续赠送健康宝宝险、优生检测券、早教体验券等普惠礼品。“健康宝宝工作室”正常工作,确保“社区孕前自查—街道/区孕前筛查—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四级服务网络畅通,宣传并组织待孕家庭免费参加市指导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促进社区早教,将之与社区工作相结合,网格化辐射0-3岁婴幼儿家庭,协调相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合作组建流动的社区早教专业队伍,并合理制定课程;充分挖掘社区力量,探索并开设多类型的早期教育服务,如亲子俱乐部、亲子玩具图书馆、集体机构计时性托幼服务和临时性家庭托儿服务等;早教知识普及率和亲子教育体验率达100%。
2、重点对象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项目。按照《区社区计生服务纲要》的要求,开展规范化的随访服务,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加强药具规范化管理,创新发放渠道,积极开展药具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时报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正常维护全区61台免费自动取套机,区、街道不定期回访督察。宣传推广国家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咨询服务热线),为广大群众增加一条咨询建议的渠道。落实孕环情检测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宣传推广市世代服务中心开展的“液基细胞薄层涂片(简称TCT)”低偿检查。
3、青春健康援助项目。以宣传倡导为主,利用区人口网、世代服务网等积极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意外妊娠等援助服务。各级积极探索实践青春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的举措,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围老期和男性生殖健康促进项目。以宣传倡导为主,利用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更年期和男性保健知识。开展特色服务,各级酌情建立家庭膳食营养和中老年生殖保健点,或从更年期心理疏导的角度,开设符合中老年兴趣爱好的教学课程。今年将在全区选建一批项目示范点,进行表彰推广。
5、健康管理均等化项目。公平普惠是实施上述四个项目的原则,配合实施“守候风信子,暖心新市民”行动,注意以下关键点:①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的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推行免费孕前风险筛查,为其中的困难家庭提供分娩补贴;②为申请再生育家庭、高危人群做好优生指导,尤其是病残照顾再生育家庭的跟踪随访;③为弱势群体(特困、下岗无业、残障等)家庭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为其儿童提供相适应的早教体验机会;④为使用避孕药或针剂五年以上或45岁以上妇女开展健康体检;⑤体现公平普惠原则的其他健康管理服务。
四、强基提质,努力提升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一)争取总行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各家银行总行将经济区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区域,促进信贷资源配置向我省倾斜,推动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保持全省存贷比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争取将等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列入各家银行总行的重点城市行发展规划,单独配置信贷计划,努力满足中心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各家银行总行进一步提高在分支机构的各类授信业务权限,建立贷款优先审批快速通道,及时满足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
(二)引入省外和境外资金。加强与资金较充裕的外省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引入省外资金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各银行境外分行和机构的网络和资源优势,开展海外代付等业务合作,利用境外资金满足企业对外贸易资金需求。与境外银行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合作,通过开立融资性保函,为我省走出去的企业海外融资提供担保,借助境外资金满足我省企业融资需求。加强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开辟新的贷款需求分流渠道。支持信托公司发展信托产品,创新信托服务,充分发挥信托融资功能,吸引境内外资金通过信托渠道参与建设。
(三)发展新机构引入资金。
1.在已出台鼓励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市等中心城市抓紧出台鼓励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给予新设机构补助、土地及办公用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或地区性总部。
2.争取新入的银行、商业银行分行年内开业,进出口银行代表处就地升格为省分行。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扩展,争取新设中信银行分行、招商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等一批分行。
3.积极推进国际银行改制工作,加速各项业务拓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4.推动市城区农信社、市农信社、农信社等9家农村信用社试点改制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相应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进一步增强农信社服务“三农”的能力。
5.推进等地村镇银行组建工作。认真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6.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等地试点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加大对农户和微、小型企业的信贷投入,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四)用好用活信贷额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规范转让信贷资产、卖出票据、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等方式,为新增贷款腾空间。采取人民币贷款向外币贷款转换等方式,灵活解决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积极拓展非信贷融资业务,引导企业更多地运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满足企业短期的、临时性的融资需求。
(五)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继续保持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低位运行,加快对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产能落后项目的信贷退出,进一步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落实信贷管理新规,规范贷款用途管理,有效执行“实贷实付”原则,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二、多领域创新金融服务
(1)突出对综合实验区开发的金融支持。制定出台金融业支持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金融机构研究提出具体支持方案和措施,推动金融资源向综合实验区适度倾斜。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采取单列信贷计划、提升机构网点级别、扩大机构业务权限等方式,加大对综合实验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金融机构软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完善网点服务功能,提高网点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赴增设机构网点,争取年内新设兴业银行分行、海峡银行分行,鼓励证券、信托、担保、典当等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在布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到设立机构。
(2)做好对综合改革试点镇的金融配套。根据省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目标,对21个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的金融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引导金融机构增设金融网点和自助设施,增加金融业务品种。探索完善试点小城镇集体土地及房产抵押和流转制度,优先在试点小城镇试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小城镇住房按揭贷款等创新业务。拓展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等业务,对试点小城镇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优先给予支持。
(3)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针对不同资金需求特征和制约瓶颈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拓展应收账款、仓单、订单、股权、商标权、收费权、在建工程、存货等抵质押方式贷款,努力拓宽企业的贷款抵押范围。发挥兴业银行作为全国首家“赤道银行”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做好能效金融和碳金融的产品开发与推广。积极推广招商银行分行“点金618”个性化系列产品,为“6?18”对接项目提供便于操作的融资服务。大力推介各类进、出口收(付)汇保(增)值等外汇衍生业务,支持有真实贸易背景收付需求和项目投资需求的外贸企业进行本外币、离在岸账户资金融通和运作创新,帮助外向型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4)强化科技企业金融服务。
1.建立完善科技部门和金融部门合作机制,整合科技、金融等相关资源。探索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企业贷款项目评审,为贷款审批提供科学、专业的咨询意见。举办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2.联系和指导平安银行分行、海峡银行和银行、银行分行等做好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构建高新技术评估和抵质押平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风险控制、考核激励、产品创新等信贷管理机制。
(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1.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引导各银行业机构单独制定小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保证今年小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快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扩大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在县(市、区)的覆盖面。
2.引导创新中小企业信贷评审模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省工行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贷通”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业务;省农行要大力拓展“金博士”自助可循环贷款、简式快速贷款等小企业信贷特色产品,对小企业贷款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省中行要进一步提高“淡马锡”贷款评审效率,完善以“流程银行”为核心的流水线审批方式,确保审批时效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省建行要积极推动“e贷通”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信贷业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的征信功能和链接上下游企业的优势,超额完成新增贷款目标;兴业银行要进一步丰富“金芝麻”小企业产品系列,实施独立的小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和评审标准,一站式解决小企业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融资难题,确保今年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
3.认真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参照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支持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
(5)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水平。推动支农贷款业务创新,继续完善林权、海域使用权、沿海沿江资产、渔船、在建船舶等抵质押贷款,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新型抵质押贷款模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等机构要继续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积极配合家电下乡、建材下乡、农机具补贴等政策的实施,创新农村消费信贷产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覆盖面,促进农村和县域消费市场的发展。
三、多层次扩大直接融资
(1)扩大主板市场融资规模。围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在主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具有扩大经营规模和再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采取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增强公司实力,推动公司整合提升。
(2)发展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总结资本市场“晋江现象”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海洋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通过大力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
(3)推动境外市场融资。继续加强与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合作,加大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力度,帮助省内企业了解、熟悉境外市场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到境外上市和再融资。
(4)促进场外市场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流动性。
2.研究推动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展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业务,并争取发展成为海峡两岸股权交易市场,为台资企业和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与转让提供区域性的市场平台。
3.探索以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为载体建立非上市创业企业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创业资本提供进入和退出通道。
(5)推进企业债券融资。推动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进一步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协调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或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提供增信支持,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中小企业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6)发展其他股权融资市场。继续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风险补偿作用,对于投资于我省境内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创业投资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民间资本、省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增加对我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完善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子期、起步期、初创期中小企业以及未上市改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企业孵化、发展、壮大。吸引和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拓展业务,促进更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四、多方位拓展保险功能
(1)增强保险保障功能。
1.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在资信调查、生产管理、商账追收、贸易融资等环节,帮助出口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分散出口信用风险和贷款损失风险,支持出口型企业的发展。
2.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及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促进扩大内需。
3.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加大保险业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4.大力推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以及医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发展,服务“平安”和“生态省”建设。
5.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大额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工作。
(2)推动“三农”保险发展。
1.继续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推进森林综合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方案。
2.推动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总结推广古田镇“三农”保险示范区经验,提升“三农”保险服务品质,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
3.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促进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3)促进保险资金融通。鼓励、推动驻保险公司积极向总公司推荐符合保险资金运用条件的建设项目,吸引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基础设施项目和购买企业债券。探索保险资金投资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建立保险资金参与建设的新途径。
五、多层面促进台金融合作
(1)积极争取台金融先行先试。
1.争取获批开展台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拓展以人民币计价的信用证、保函、托收等结算方式下的贸易融资业务,促进两岸贸易机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推动台两岸金融机构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货币资金结算和清算。发挥经济特区优势,争取先行先试两岸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调运业务,建立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的供应和回流渠道。
2.继续做好全省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的服务工作,简化小额台币柜面兑换申请申报手续。
(2)深化台金融交流合作。推动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争取国家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机构,积极促进兴业银行赴台设立代表处。推动台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合作,支持两岸金融机构在我省合资设立各类基金,积极争取引进台资银行入股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并提高股比。争取年内完成海峡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鼓励台资金融机构投资信托、创投等,建立区域金融总部,探索台金融业务合作的新领域、新模式,寻求两岸金融机构在业务、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业务合作,促进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
(3)推动台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支持台资在我省设立或参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资讯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促进两岸金融服务人才交流,推动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台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加强合作,拓展业务空间,提升业务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两岸中介服务市场的发展。支持台资在我省设立、合资成立或参股担保公司等机构,努力发挥台资担保机构在服务台企业融资担保中的重要作用。
六、多平台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1.在全省推广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进一步完善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手机支付、网络支付等支付方式创新,促进网络购物消费,提高支付服务效率。
2.深化新农村支付结算畅通工程,优化支付结算功能,扩大自助设备覆盖面,提高设备使用率,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优质的非现金结算服务。
(2)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平台建设。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管,构建再担保信息平台,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融资性担保风险,推动信用再担保体系建设。创新担保公司的经营机制和业务品种,培育和健全省级担保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和查询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需要。推动征信制度和标准化建设,依法逐步实现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继续拓宽非银行信用信息征集渠道,丰富充实征信系统数据库。继续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中小企业增信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规范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推进担保机构第三方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促进银保互信合作。大力开展信用区(县)、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规范社会信用秩序,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年来,中心把提高效率和优化服务摆上重要位置。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通过扎实开展 “作风整顿”主题活动,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了新的服务理念、新的服务标准和新的服务形象,全面推进了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全面动员,营造氛围。为使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中心对每个阶段的实施都进行了动员。中心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研究实施计划。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对整个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提出具体要求。在每一阶段实施过程中,中心都及时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进行认真部署。通过全面动员,把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提高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上来,把全体人员的行动落实到窗口服务的各项工作之中。中心还在办事大厅制作活动宣传栏,同时运用《中心简报》、中心网络等载体为活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中心认真抓好主题活动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的组织实施,在整改提高阶段,中心积极投入力量全面过细地做好事项的梳理工作,促进各窗口针对问题组织整改。各窗口都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参与活动。有的边梳理边整改,切实将事项纳入中心办理;有的将事项提速提质,改进了服务的手段、形式;有的大力推进网上预审,努力提高网上受理数量;有的针对窗口在服务行为、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3、明确目标,加强考核。活动开始之初,中心督察股加大了检查指导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目标任务考核细则。中心各窗口自觉对照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在考核实施阶段,中心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各种会议讨论和通报考核方案,提出量化目标,推动了各窗口对活动开展的逐步深化。
二、摸清事项 “底数”,再造审批流程,努力创新审批模式
一年来,中心进一步摸清进驻事项的“底数”,掌握各个事项的办件流程和进驻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窗口进一步规范办件流程,推进并联审批,使中心的审批功能日趋完善,审批模式进一步创新。
根据全国、省、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市政府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进一步完善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会同市监察局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入中心到位,部门对进驻窗口的授权到位,真正实现“部门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群众转”。年内实现发改局投资项目审批和粮食办粮食收购两项审批事项、质监局企业代码年审、商务局外贸进出口审批等进入中心集中办理;规范管理消防大队、残联、地税局等窗口办理事项;对其他单位“两集中、两到位”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以建设生态商务区市民服务中心为契机,画出平面图,初步做出窗口功能布局安排,配合规划设计单位为新的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准备,真正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效能投诉“四位一体”的行政服务大平台。对集中中心办理的单位及其窗口和工作人员,合理调整窗口设置,改善办公条件,提出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具备进中心集中办理的单位,研究设立分大厅以及分大厅的管理考核办法。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业务科、督查科
二、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促进服务工作规范高效
推进监督、管理工作向各窗口业务环节渗透,加强事前协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运转高效。对中心各窗口,坚持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做到统一接办、统一受理,初审、核批、用印等各环节都在中心进行,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跑现象。推动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提速,开展部门窗口办事承诺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超时默许制度,除需现场勘察、会审研究的项目外,其他一般性审批项目应即收即办,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2012年,中心所有审批事项,原则上在法律规定或原承诺办理时限上再压缩30%。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税信息科
三、创新服务方式,强化项目并联审批
进一步完善企业设立和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服务流程图,完善基建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招商局牵头在服务大厅现场办公,组织各相关窗口按照“统一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察、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做好并联审批,提速增效,更大地方便业户群众。协调督促部门窗口及时参加并联审批会议,否则视为该部门对会办结果同意。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需相关并联审批部门落实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落实。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税信息科
四、建立项目帮办服务体系,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帮扶制度
构建市领导、引资单位、园区、职能部门、行政服务中心“五位一体”帮办服务体系,3月份对全市项目专办员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根据统计情况,制定专办员培训计划,重点将国家新出台的水资源、国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等新的前置行政审批政策进行集中培训,理顺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办理材料,提高镇(街道)、园区项目专办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税信息科
五、进一步完善入驻部门(单位)窗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在监察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各入驻部门(单位)窗口完善所有入驻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的网上审批。所有审批事项都要推行“统一登记、网上传输、分别受理、限时办结”的全程式网上审批模式,实现部门与部门之间审批结论互认、许可文件互换、审批结果互转,形成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一条龙”保姆式服务,做到即时受理,限时办结。加大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的电子监察力度,实现从“人盯人”到“微机盯事”,杜绝违规违纪和超时办理现象发生。按照市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统一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审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结合中心实际,认真研究提出适合自身的功能开发需求的“审批动态管理系统”,积极与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对接开发需求。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税信息科
六、推进管理创新,建立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梳理中心规章制度,对照标准化要求精心进行修改和完善,年内建立以服务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服务管理标准和服务工作标准为支持,覆盖行政服务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5月底前在政务网公开,努力实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一是服务质量目标化。将每一项工作程序都细化成受理、审批、核发证照等环节,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并责任到人,确保服务全程和服务质量。二是服务方式规范化。通过制定实施文明礼仪规范、举办文明礼仪培训等措施,规范每一名工作人员的服务仪表、言行、态度,确保工作人员服务过程的规范化。三是服务过程程序化。规范每项工作的具体流程,规范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标准要求,预防和杜绝服务过程人为的随意性。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业务科
七、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走上正规
在市纪委监察局的强力推动下,积极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好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的统一报名、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好大厅受理、评标、开标、专家抽取、监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多种形式公开交易信息,增加透明度;落实好全过程电子拾音录像监控,杜绝串标、围标、场外交易和规避交易等行为,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级便民服务工作
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配合监察等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和上级派驻机构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网,使便民服务大厅的单一服务功能得到延伸拓展,实现三级网上行政审批联动,重点解决好业户群众市、镇两头跑现象。年内培育5家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推动便民服务工作走上正轨。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税信息科
九、加强综合治税,持续做好财源增收工作
根据市财源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市涉税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涉税部门的协调监督,督促涉税信息的提报、汇总、分析、反馈工作,每月一总结,每季度一调度。一季度,开通使用二手房交易税管系统,完善地税、国土、房产部门互联的税费征管信息共享,并预留财政部门接口,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税费征管中的漏洞。切实做好存量房技术评估工作以及涉税信息的督查工作,彻底消除税费征收环节跑漏现象。严格执行市建设项目缴纳税费流程图确定的程序,明确把关部门窗口职责,凡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税费、不能提供有关缴费证明的,不予发放有关证照或办理相关手续,坚决杜绝“双轨运行”。年内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与财源建设管理部门网络连接。组织开展好对17个部门和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考核。
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