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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培养从事信用社前台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储蓄前台人员的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
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参与到具体的前台工作中。
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2实习时间
我于2009年2月1号到3月1号在山东省xx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为期4周实习。
3实习单位
3.1单位地址与规模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就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农业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业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小额信贷,然而就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金融业务来看,受多种因素的因素,容易出现各种风险,而风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旦出现风险就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推动农经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中,
1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发生的原因
1.1农民还款意识较低
农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对象,对于这种群体来讲,他们虽然有着一定的劳动力,但是他们的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对金融知识一知半解,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就是政府划拨给他们的资金,不需要还,由于农民的贷款资金没有及时偿还,就会影响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的合理利用,造成信贷风险。
1.2信贷机构信用体制不完善
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机构之一,就目前来看,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机构成立时间还比较短,相关信用体制还不够完善,在进行小额贷款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审贷对象的偿还能力。同时,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没有对审贷对象的信用进行综合评估,信贷机构对农民的信用评价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从而造成信贷风险的发生。
2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
2.1市场风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风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之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责就是为农民提供资金贷款服务。作为一种资本项目投资,信贷资金资本回收时的盈利容易受市场的影响,造成市场风险。例如,农民在重视花生时,为了扩大规模,向信用社申请了一笔贷款作为花生规模化种植的保障,然而花生作为一种商品,容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农民生产出来的花生在市场环境下受市场行情的影响,会造成滞销,从而使得农民亏本,难以偿还贷款资金,从而造成信贷风险的发生。
2.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本金或者故意拖欠,不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在农村新农合作社小额信贷中,信用风险比较常见。对于农民而言,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金融相关知识还不够了解,认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是国家成立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往往不会主动地去偿还贷款,从而影响到信贷人的信誉。
3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的意义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动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资金困难、农业资金短缺等问题。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其对资金需要存在小规模、小数额、零散等特点,故此,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额信贷为主,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以小额信贷为主,但是也依然存在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发生会影响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利用率,一旦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出去的资金不能及时的回收,势必就会影响到合作社金融业务的持续开展,从而不利于农业的发展。风险防范是针对风险问题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可以有效地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民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4.1加大小额信贷的宣传
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风险的发生与人们的文化水平有着直接的关键,对于农民这种特殊的群体而言,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小额信贷风险的认识还不够,以至于信贷风险频频发生。为降低农村合作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发生,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大小额信贷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小额信贷的认识,让农民认识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不是无偿的贷款服务,让人们认识到贷款不及时偿还的危害性,从而激起群众的意识,促使他们及时偿还贷款。
4.2健全信用体系,强化管理
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故此,农村信贷机构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要不断完善信用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农户信用等级标准,并严格落实下去,防止风险的发生。同时,在小额信贷前,要对农户的自信进行综合考评,防止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要对农户的经济条件以及信用状况来开展信贷业务,对于信用不好的农户可以拒绝贷款申请。在贷款划拨后,信贷机构要加强贷后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全面掌握农户贷款使用情况,确保农户贷款资金使用合理、合法,最大限度的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另外,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农村信用合作社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风险管理,在内部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信贷业务市场进行全面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进而降低信贷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稳定性。
4.3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工作中,工作人员职业素养、能力的高低都将影响到小额信贷风险,而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可以更好地降低信贷风险的发生,信贷机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现代工作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要强化责任,将相关责任下去,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信贷工作中来,严格按照小额信贷操作要求来进行贷款审批、放贷,防止信贷风险。
4.4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体系
农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主要对象,近年来,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发展现代化农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而资金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在发展农业过程中,由于技术和信息的缺乏,农业经济效益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导致农户贷款难以按期偿还。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作为基础,但是其他配套服务也至关重要,如技术、信息等。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为农民提供贷款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地配合政府部门向农民提供社会服务,要协助政府部门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如加大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让农民掌握先机内的科技,了解农产品市场信息,从而更好地从事农业生产,降低风险的发生。
4.5采用合适的小额信贷利率
信贷利率作为一种调节信贷活动的工具,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时,采用合适的信贷利益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贫困人群加入到小额信贷活动中来;另一方面可以集中闲散资金,给农业信用合作社提供广阔的资金消费市场。而在制定小额信贷利率时,不需要结合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情况来和贷款客户进行,要确保所有费用的合理性,如工作人员工资、运营操作费用等。
5结语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金融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以小额信贷为主,而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中,信贷风险问题十分重要,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面临的风险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而引起风险的因素也是多方面,小额信贷风险的发展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农村信用合作社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好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工作,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规避小额信贷风险,从而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
作者:蒋国锋 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1]刘晖.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与防范[J].当代经济,2008(10).
[2]黄忆寒.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防范——以江苏农村信用社为例[J].农村金融研究,2010(03).
[3]杨婕.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状况分析——基于新沂窑湾的调查[J].现代商贸工业,2010(09).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方法
(一)明确管理分工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明确管理分工是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基石。实现权责明确,将固定资产分类与对应的管理人员挂钩,实现所有的固定资产都有对应的管理人员。这样可以保证管理的高效,也可以保证追责的成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分工,在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流失是很常见的事情。明确分工也是建立考核业绩的一个基础,明确不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或者消耗程度对应的管理人员,便于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业绩的考评。
(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实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战略目标的发展下,用预算的方法将资源进行管理,对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推动其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比如,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购买不能仅凭个别部门的需求就随意添置,应该根据预算管理的方法,在前一年末进行申请并提供充足的申请理由,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在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准。这样可以使得固定资产的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有明确的认识,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会计控制
会计控制是指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清点完全,每年的折旧和意外损耗有明确的记录,账目准确。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充足的信息基础。同时,也要对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人员会计人员出现绩效考评,一旦出现了问题可以立刻启动追责,避免内部会计人员侵蚀信用合作社的利益。
(四)信息技术控制
信息技术控制是指在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定管理流程,减少人为的误差,同时可以降低人员成本。比如,对于运输车辆的情况,可以通过安装物联网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对车辆的损耗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利用远程操控系统,核查是否出现内部人员私自驾驶用于私人利益。对于验钞机等一些易损耗的固定资产,使用编码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包括上级机构比如银监会或者省一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组对下一级信用合作社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自身的自我检查。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可以增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放松。这是从外部力量上来监督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行为和责任。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不准确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账目之间互相矛盾、账实不符的现象。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会计核算出现差错,即对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第二个是利用部门虚列财务开支发票,绕过审批私自购建固定资产,逃避监管而没有入账。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不准确,使信用合作社管理部门不能充分掌握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的信息,导致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失
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下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有比较严格的审批制度,需要预算管理和上级领导审批等流程,但是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却疏于管理。对于很多固定资产没有实施分工管理,而是放在同一的仓库中,以供各部门进行使用。这种是便捷部门对物资的使用,但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却是很大的打击,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出现去年购置的设备,今年还需要重复购置,原因就在于固定资产的消耗率太高,管理混乱。
(三)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
信用合作社的闲置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和电子设备。由于经营的重点的变化或者业务变化的需要,信用合作社的网点搬迁是常见的事情,但是房产的空置问题却出现了。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迁走了的网点常年闲置,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出售。这是对信用合作社的资源的浪费。还有目前电子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快,信用合作社为了适应外部竞争环境而经常购置电子设备,这就导致了一部分过去购置的电子设备在信用合作社内部的淘汰。但是这一部门电子设备往往出现闲置在库房里或者为内部员工拿走私用,这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四)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力度不够
在过去的管理中,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是中国金融机构的弱者,管理机构对它是保护大于监督,管理要求不严格,相较于银行管理更为粗线条。这就导致,对固定资产核查的忽视,出现了很多问题。在银监会和省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一些规定,下一级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账物分管原则,这就导致经常出现固定资产的总账目与明细账目不符合的现象。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会计控制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
会计信息不准确问题建立一套完备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录入体系,将固定资产的核算、入库、使用和日常核查信息统一录入一个平台。将日常的检查的结果与账目信息进行季度性汇总对比,防止时间过长而导致的账目不清。对固定资产实行电子监督,比如二维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所有在用的固定资产都是二维码的,使用权限需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这样整个信用合作社就可以清晰的指导所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部门分布状况,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准确。
(二)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应对固定
资产日常管理缺失问题明确所有购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每个部门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数量进行预算管理,超出一定限额需要申请,年度考评责任落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身上。具体的考评条款,包括使用率和损耗率,过低的损耗率与明年的预算管理相挂钩;而过高的损耗率则与管理员的绩效相挂钩。通过明确分工和预算管理来降低信用合作社总体保有的固定资产数量,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明确分工和信息技术控制应对
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比较严重问题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比如对每一级的信用合作社的房屋租赁和购买责任单独列出,赋予某个部门相应的管理权限,并且利用信息技术管控比如车辆和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这样做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实时监控,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落在对应的监管部门肩上,通过对部门的考评,来提高整个信息合作社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基层以下撤退,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 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
企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一、 引言
如今,农村信用社也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逐渐完善,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立足于三农,服务三农,支持县城经济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农村信用社在壮大的同时也逐渐向中间业务变化,与以往相比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目前的农村信用社在运营期间仍要依靠信贷业务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收入来源,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信贷关系,而且信贷资产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程度越深,对信贷质量就要求越高,那么信贷管理就越需要受到关注。所以,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产的有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是一个艰巨并急迫的任务,拖欠贷款的时间越久,贷款的风险也就越大。由此可见,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对更好的运营信用合作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信贷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完善、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的农业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制度虽然有许多规章制度,但是多数都不系统,不完善,不能够有效建立起相应的机制。尽管大多数的信用社设立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但是这样仍存在内部控制力松弛,增加信贷风险等问题。相关部门做的很多工作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严格的控制执行。正是因为这些信贷员工工作的失职和管理的松懈,导致农村合作社信贷管理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导致信贷风险存在棘手的隐患。2.2信贷资产单一,存在较大风险。农村信用社相对于城市信用社来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大多用于支持农户农作物的生产上。这样也就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农户农作物很容易受到周围的自然环境影响导致农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这样一来农民的经济收入明显的减少或没有了,农民的贷款也不能及时的按期偿还。导致信贷管理工作很难真正的落实下去,信用贷款的风险也不断增加。2.3不良贷款没有得到遏止。如今,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大都使用以新还旧、收息换据的方法,将原来存在的不良贷款转换为了正常的贷款,隐藏了真正的不良贷款风险。而不良贷款作为制约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在农村信用社同样表现的非常突出,清收盘活工作任重而道远。旧的不良贷款还未清除,新的贷款又陆续的出现,再由于信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更使不良信贷的数量极增,同时增加了信贷的风险。2.4基础管理薄弱,信贷人员风险文化落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工作人员使用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工作人员只是从客观的认为只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很好的贷款,而不进一步了解借款人的道德品质,资金的实际用途等方面。信贷人员的素质低直接导致信贷管理中会出现“滥贷或惜贷”的问题,这些都或多或少导致信用社产生信贷风险。同时,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种类较多,如果没有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规程,会在实践中出现合同文本管理混乱、基本要素填写不完善或不规范等问题。这与快速发展的信贷业务极不相称。2.5贷后管理滞后,失信问题严重。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方面对贷后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当,对贷后管理的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超保证期、抵押资产流失等问题都时常出现,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就会为成为增强信贷风险的帮凶。同时,如今的放贷不少,但是能够按期限归还的太少,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主动性,这也是信贷管理存在缺陷的另一种表现。2.6信贷组织不规范。很多信贷组织不规范。信贷相关人员队伍中,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了解信贷流程、信款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知识,使得原有的保证贷款成为信用贷款,也使得原本可以收回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有的信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信贷资产持续恶化,产生不良贷款。
三、 解决信贷管理问题的策略
3.1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和业务知识。从事相关信贷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学习有关金融方面的各项知识和法规。学习的同时不光提高了业务知识也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另外,农村信用社要致力于加强信贷队伍的建设工作,起初就要筛选适合此岗位的高素质人员,派出有相关经验和责任心的员工对其他员工进行培训和引导,提升他们的业务本领和自身的思想内涵。培养出一个具有向心力、高素质的信贷员工团队。工作期间,对于信贷人员实行工作效率、绩效挂钩制度,进而能够充分地调动起信贷人员日常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力,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力量支持。3.2加强清理不良贷款。对那些新的旧的不良贷款要做到斩草除根,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对每一笔不良贷款的发放都要落实到清收的责任人身上,严格执行责任制度。要加强对信贷社信贷业务的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与与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由下到上的领导责任,进而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与氛围。如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清理不良贷款还有利于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比率,从而做到更好的信贷资金管理。3.3拓展信贷的范围。农村信用社一直以农产品为主,为了解决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要从信贷的范围入手在保证农作物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副产品加工业和养殖业的信贷项目。同时,在拓展期间也要注重防范和化解,这样更能促进农村的支柱产业和辅助产业共同进步,调整信贷投资的方向,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范围有所提高,从而解决了信贷风险大的难题。3.4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与信用档案管理。完善小额信贷管理体制,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充分研究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建立风险监控、评估和化解的平台农户的收入情况、历史借贷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和规模、农户个人的信誉及道德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农户的信用评级,建立农户的信用档案。
四、 结语
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历史的复杂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所以,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任务尤为艰巨。农村信用社是支撑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融资部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信社各项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农信社自身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业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这问题。所以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更加重视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这样不仅能确保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质量,而且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做到以上几点就可以从根本上加强信贷管理,这样也就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更好更快的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农信,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五十年代立社之初开始,农信几易其主,但无论在谁的领导下,土里生土里长的农信支农像帮亲兄弟,坚持为农服务路线始终不变.吸收居民手中零散余钱,积极支持国家建设,累积人民财富;发放不同额度贷款,解生活燃眉之急,兴厂矿辉煌之峰。作为共和国建立后农村推行的三大合作制的产物,唯有农信挺过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一路走来,已成为农村金融当之无愧的主力军,1994年,改革春雷平地起,不断发展壮大的农信社终于走上了现代合作化道路,以独立的姿态跻身于金融之林。摸索中,经验与智慧与日俱增,抵抗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大,有效地作到了合作双赢。面对科学技术飞跃发展的新时代,农信及时调整目光,顺应形势:电脑储蓄、联网储蓄、同城清算、县辖汇兑、天地对接,不因我们立足农村而落伍;服务,不因我们面对农民而打折!****年,又一个改革的契机置于眼前,合作银行之改,无疑是历史对我们的一种认证。面对党和国家负于的殷殷厚望,面对九亿农民兄弟给予的深深信任,我们农信人一定会不辱使命与时俱进,为“城乡一体化”“共建和谐社会”的历史篇章再谱新歌!
在立足上,我们支农;在服务上,我们以助农为任。钞币,是冰冷无情,但传递钞币的手,却可以是暖人心肺的。“手握手的承诺,心贴贴心的服务”,这绝不是一句简单的标语教条的口号,这是几代农信人坚持不懈的服务理念。在我们****信用社的储蓄专柜,有着一位特殊的客户,她经营着一个小型*****厂,加工****的产品,价格都在几毛,于是就有了大量的零币收入。生意进入旺季时,她隔三差五就携包拎箱地出现在柜台外。一千、两千,金额不大,可那些皱皱巴巴的纸币零零散散的硬币所占的体积和所需的工作量却大的惊人:分类、清点、整理、核对、入库、上缴……常常是旧的未完新的又来。如果有时你来我们这里,看到靠墙的桌子围满了人,你千万不要奇怪,那是加派的款车人员在协助整理破币。
我们的努力没白费,从她不断增加的零币数额上,从她节节攀升的帐面余额上,从她日渐光鲜的衣着上,我们都能感受到那种变化的欣喜。其实,通过我们的双手,富足起来的何止是一人一户?工厂里轰鸣的马达、马路上飞驰的汽车、大棚里沉甸甸的果实、圈里膘肥体壮的奶牛,和我们日渐增加的业务笔数,日益上涨的存款余额,无不在诉说现今一片大好的形势。
有了成绩,我们自豪,但不能自傲,更该寻根究源,总结经验,去粗取精,把我们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农信,做足了“农”,更要做足“信”。我们掌管的钱,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厂矿企业的命脉与希望,无论存钱,还是贷款,他们交予我们的都是一份信任,而我们更要以诚信为根本,用好权,管好钱,做到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
站在今天的这方农信土地,我们为“农”而感动,因“信”而骄傲。追溯过去,再看今朝,信合经过几十年的风雨沧桑,几代人的奋斗历程,不仅令人感慨,令人振奋,更令所有信合人感到自豪。我们信合人顽强拼搏,始终本着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和经营方向不变,让信合茁壮的成长起来。信合人不断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建了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信合队伍;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广大顾客的信赖与支持;多方面的服务对象,大大推进了经济发展的新步伐,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真诚的承诺,积极宣传,换来人们一片呼声--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业务电脑化管理,有效率、增效益,准确无误的计算,令储户贷户放心,经过信合人坚持不懈的努力,顾客与信合人之间建成了互助互利的强大氛围,只要不断的努力,以奉献信合为己任,信合的明天会更美好。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风潮汹涌,自当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如果把信合事业比作海上航行的巨轮,那么,省联社就是这艘巨轮的舵手,我们都是船上的船员,而科学发展观则是远方璀灿生辉的导航灯啊。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灯塔的指引,有了舵手的领导,有了船员的协作,我们信合事业这艘巨轮必定能乘风破浪,昂首前行。
立足农信,服务三农,我们将交党政以政治效益,交地方以社会效益,交人民以经济效益。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7、经营及利润分配原则情况。目前经营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仅1个,多数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下,市场获利低。利润分配多数组织按章程规定只提取了10%的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益金的占多数。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兼职的财会人员,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帐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7596户,带动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为主。
二、好的做法近几年我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发挥农民的源动作用,促进组织自我发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全面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紧紧依靠参与者的才智及市场资源,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把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多数社员说了算,多数社员得实惠的组织。为激活、保障农民的主体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营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把合作组织知识宣传列为新村抓点工作组的考核内容,把合作组织知识培训作为新农民培育的培训内容,把参观成功合作社列为对乡镇考核、对每个合作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我县一直重视组织参观,采取县乡统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组织参观相结合的办法参观县内外好的合作组织,如,一直坚持的“万名群众看新村”活动,都把示范性合作组织列为活动的必看点,一些合作社还自行组织社员外地参观。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如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三年来对验收合格的烟草合作社每年给予30元/亩的扶持,其中15元/亩给予参加烟草合作社农户的生产补贴。三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参与管理的保障机制。指导合作组织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明确了“三会”议事范围和步骤、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开展合作组织优秀负责人评选活动。通过这些措施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实现了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2、重视发挥干部的拉动作用,促进组织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干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干部、乡(镇)村干部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发展。为此,我县在抓好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把发挥业务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和乡村干部的作用作为抓好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着力点:一是鼓励技术服务部门干部牵头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有技术部门干部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监事长,如珠坑乡红薯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就是乡农技站退休的返聘人员、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是县兽医站副站长。二是推行“2+1”帮扶模式,即一名县、乡(镇)主要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帮扶一个合作组织,把业务部门和乡镇新村办熟悉合作组织业务的干部安排到合作组织中结对帮扶。要求帮扶干部当好“宣传员”,把合作经济组织知识、政府扶持政策宣传到合作组织中,宣传到各村小组和农村专业大户中,增强农户参与的自觉性;要求干部当好“指导员”,在组建、股金设置、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经营运作、利益分配、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开展统一服务等方面给予精心指导,增强合作组织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干部当好“协调员”,协调各相关部门或组织,解决合作社在组建或运转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办公场地、经营人才、税收减免、资金融资、品牌建设等问题,把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求干部当好“监督员”,监督合作组织合法经营和资金的正确使用,维护其合法权益,杜绝侵占、挤占、挪用、平调合作经济组织财物的事件发生,对合作经济组织损害成员利益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增强组织运作的合法性;要求干部当好“服务员”,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分析预测市场,捕捉有效市场信息,拓展服务功能,降低经营成本,开拓市场,树立品牌,提高效益,增强组织经济实力和市场获利能力,增强组织服务的高效性。三是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指导服务作用。县新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经常会同小组成员单位专业人员深入组织精心指导,现场办公,为合作组织解决困难。部门指导和干部的帮扶,有力的促进了合作组织全面发展,提升了合作组织质量。
3、重视扶持政策的驱动作用,促进组织持续发展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有助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扶持力度大,农户参与组织的积极性就高,合作组织发展速度就快,组建的质量就好。为促进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发展,我县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了八项推动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如继续从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切块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建设;免费为合作社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合作社办理农产品运输、检疫证明实行减半收费;对已登记且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有实际运作的合作社,给予3000元开办补助经费;被认定为县级示范性组织的专业合作社,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获得省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奖励;对合作社优先承担项目实施,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生产用电优惠收费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合作社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4、重视示范培训的促动作用,促进组织规范发展一是抓示范带动。把建设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列入了对乡镇、县直农口单位的考核内容,要求乡镇或相关单位年内负责抓好一个达县级标准的示范性组织建设,制定了《**县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标准》。要求每个组织高标准做到“十有”:有登记证书、有固定办公和营业场所、有含该组织名称的标牌、有单独的银行开户帐号和组织公章、有必要的办公培训经营用具、有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的章程和明确的服务职能、有规范运转的三会机构及办事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财务账簿和成员账户、有自已的商标品牌、有记录完整的会议记录薄。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如**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了组织的软硬件设施,成功实现了与社员、生产投入品企业、产业化龙头对接,全面开展统一服务,到6月底实现销售收入1950万元,利润21万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培训促动。干部、农村能人及农户对合作组织知识知晓程度直接影响合作组织发展,近三年我县统一举办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班6期,系统培训了干部、合作组织成员2000多人次。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了业务知识,解决好农民不懂合作组织为何物,干部不懂如何指导、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合作组织负责人不懂如何管理运营好组织等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
5、重视督查考评的推动作用,促进组织平衡发展。针对我县合作组织建设乡镇与乡镇之间重视程度不一,发展不平衡,组织与组织之间进展不一样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督查考评的手段促进乡镇之间,组织之间平衡发展。一是充实年终综合奖评选条件,完善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终组建新经济组织不达标的乡镇,不能参与综合奖的评选。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内新组建的组织考评实行上半年与下半年区别计分,增加了对示范性组织建设及干部帮扶的考评内容;二是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每次的全县新农村建设调度会及每次的新农村建设综合督查均有新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平时一般性督导侧重于对每个组织在软硬件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等方面的具体督导。这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对新组织建设重视不一,进展不一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一些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纯。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形式办社,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现有的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30人以下的组织占65%,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组织占多数,而且这些组织做大的希望渺茫,对市场的影响力极为有限,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也不强。社员的出资数额小,有些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的资金都没有,难以有效开展经营活动。
2、农民合作素质低。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识,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一些不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主要对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烦。
3、合作社人才缺乏,严重影响组织活力。在农村,具有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甘愿为众人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兼具懂经济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素质的带头人少之又少。有些带头人有前者品德又没后者能力,有后者才干又没前者品德,致使多数合作组织缺乏活力。
4、合作社的民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章程、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三会”议事要按章程规定进行。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资金运行要透明,利润分配要合理和规范。
5、合作组织知识宣传普及不够,效果不佳。当前干部、群众包括合作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知识的缺乏是影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工作建议、要搞好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实现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向合作社集中,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生产,为加快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地和发展基础。
1、把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信贷和投资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服务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增强基层干部和合作组织有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自1978年我国经济改革以来,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生产大队管理,到中下贫农管理,又到农业银行管理的多次改革。199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完成了与中国农业银行的正式脱钩,并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2003年之后至今,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产权和管理权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首先是强调信用社的商业化、市场化,其次是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成效
自2000年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深入以来,改革成效是非常显著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不良贷款比例大幅下降。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8.8万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3.4倍;各项贷款余额为5.9万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3.2倍。农信社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2%,比2009年年末提高0.39个百分点。同时,农信社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到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3.4万亿元,比2009年年末增加0.3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为1.8万亿元,比2009年年末增加1626亿元。不仅如此,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比例也在大幅度下降,初步实现了健康发展。根据央行的《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3月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361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7.7%,比2009年年末下降0.43%
2、我国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为有效支持“三农”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央行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并且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201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这些金融政策有力地支持了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
3、管理体制与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在管理体制方面,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倡导和制约,通过近几年的大力改革,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建立起了以省联社—市办事处—县级联社的管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按照积极探索、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也颇具成效。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1976家,比2002年增加了1882家,农村商业银行84家,农村合作银行216家,总数比2002年增加了61家,基本上建立了较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改革目标不明确。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是矛盾的。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强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应遵循的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经过分析可看出这两个目标的不可兼得性,作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农村信用社会避开较高的风险而更多地将资金投向收益大的方向,这会背离服务“三农”的改革基本目标。若要以服务“三农”为改革基本目标,农村信用社将再次逐步变成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无法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所以,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相互排斥,将导致改革的不彻底。
2、农信社产权不明晰。我国合作金融产权改革尚未到位,作为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形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着产权模糊的问题,影响到它在市场环境下的发展。2008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格股占比居高不下,占整个股本金的40%,有15个省份甚至超过50%。农村银行机构组建步伐迟缓,农村银行机构在数量上仅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3.59%。各地在组建银行时,普遍存在着重机构组建轻机制转换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限制比较严格,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难度比较大。当前农信社的产权制度仍然是混合产权模式,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信用社的性质还存有“官办”金融的迹象。省级行政管理的联社模式,对下级联社的经营、分配、资产处置干预较多,业务指导与行政指令的边界模糊,造成了信用社不是对股东和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的联社负责。总分式格局的核心是行政控制而非法人治理,必将造成产权制度的边缘化,“三会”流于形式,股东对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没有行使任何权利,对法人没有任何约束,对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信用社社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社的所有者。
3、地方政府管理缺陷。过去农信社的资产质量低下是由政府不适当干预造成的,因此,将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可以使地方政府从长计议,减少不适当的干预行为,促进农信社的经营机制超好的方向转化。然而效果似乎并非完全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不受正确的“政绩观”的驱使或“地方赶超战略”的强烈刺激,将农信社作为“汲取金融”的对象,成为政府的“钱袋子”。农信社实际上将替代财政职能,其结果不仅造成农信社偏离其原有的经营方向,资金反而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风险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4、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信用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持续发展。首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制度还不完善,导致部分监管工作无章可循。其次、银监会与省级政府管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责不清晰,尽管两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合作”,但是目前,还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制约和协调机制来解决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问题。再次、银监会按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来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的现状不相符。最后、由于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在行业自律监管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机构。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
1、确立市场化目标,重新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目标必须是机构运作的商业化和市场化,以及强化农村信用社机构自身运作中的风险防范和机构本身的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重新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定位,真正树立经营主体、竞争主体和金融主体的价值选择。农村商业银行只有树立了真正主体理念后,才能尽快找准位置,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信社改革,才能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提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真正实现优胜劣汰。
2、推动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创新。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重点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要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贯穿制衡,以外部市场和法律规范为约束,兼顾各方面经济人的利益,使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资产、收益、风险、监督呈现制度化、社会化。
完善农信社管理体制,首先需要在明确产权责任的前提下规范农村金融立法,加强农村法律宣传力度,建立追究农村金融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信社管理方式有法可依。在法律的约束下,增强农民金融信用意识,提高农信社员工放贷操作规范,加强信贷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使农信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农信社内部管理,提高各级员工综合素质,建立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有利于提高农信社的凝聚力,为取得良好业绩打下牢固基础。
3、建立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全面绩效管理体系,是农信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鼓励农信社机构保持高质量服务的动力。
全面绩效管理是对企业的资源进行系统规划、组织和使用,将企业要达到的战略目标层层分解,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分析,并通过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改善员工在组织中的行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的潜力和积极性,加大生产动力,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各项工作目标。其意义在于:引导各级组织和员工在争取当前业绩的同时,追求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全面绩效管理必须建立在企业与人的基本关系确立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的价值创造目标设立组织架构和岗位,再按岗位配置员工,与员工建立起现代企业所要求的合同聘用关系,在对各个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绩效考评。
4、发挥农信社企业文化的激励作用。农村信用社是以“服务三农,改变民生”为目的的金融服务机构,树立敬业、诚信、高效、创新的工作意识和工作态度,致力于实现企业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表现。企业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规范作用和约束作用上。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不断探索建立符合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文化体系,把企业信念、企业精神、工作作风、思想政治工作、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升华。针对农信社财务管理人员,树立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新风尚,反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树立团队合作精神,反对各行其是,推诿扯皮;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树立整体意识,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树立勤俭办社的思想,反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树立用权为公思想,反对滥用权力,,营造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展露农村信用社全新的精神风貌。
四、综述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是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农信社机构和广大的社员把农信社建设成为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力、调节自如、多功能、少环节、高效率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组织。
【参考文献】
[1] 赵丙奇: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6(5).
[2] 张蕾: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问题探析[J].中国外资,2012(13).
[3] 项春华:试论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2(18).
[4] 肖四如:构建农信社全面绩效管理体系[J].中国农村金融,2012(9).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没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会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一、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现阶段立法方面的现状与不足之处
我国农利信用合作社立法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1)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一部完善的、专门的立法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进行全而、系统的规范。而已经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其效力级别仅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次低),权威性有所欠缺目约束力较低。
(2)目前可依据的相关法律存在明显缺陷。对合作经济原则性的规定,《宪法》与《农业法》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宪法》中将其定性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而在《农业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农民专、世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
2.《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专门规章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1)该规章中对设立农村合作信用社做出了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规定,增加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的难度。针对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情况,这一限额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准入门槛,不利于我国农村合作信用社今后的发展壮大。
(2)该规章中欠缺了对农村信用社社员权利的规定。会导致社员对其权利认识不清,社员权利缺乏法律保障。
(3)规定小有“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这无疑是将农村信用社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权掌控在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县联社手中。
3.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
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即使制定了完善的立法体系,也无法保证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造成立法缺陷的原因
1.法律的监管与合作社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高,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占重要位置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制约,而发展的缓慢导致了成熟法律制度跟进的滞后。所以出台的法律只能是根据目前出现的情况进行不断调整,一部完整的法律取决于信用合作社发展的进程,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2.长期以来,农村合作信用社在我国的法律地位未能得到明确,因此,国家没有制定出相关权威性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而立法规范的欠缺和临管不力又反过来制约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壮入,从而陷入了一个发展的死循环,造成了两者之间的相互阻碍。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方面的一些建议
1.发展农村市场经济,进而健全法律体系
(1)通过试点试验的方式对发展农村经济,进而在发展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法律,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法律会得到逐步完善,一部具权威性和高效力级别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将在完善中逐步成型。国家需制定专门的,具权威性和高效力级别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2)修订《农业法》中对合作经济原则性的相关规定,使其与我国的《宪法》保持一致。
2.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调整立法内容(新的高效力立法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如下)
(1)根据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确立其发展的原则性问题,如:注册资本限额、社员参与的资格,交易分配方式等。这些问题应该考虑地域差异,在原则范围内,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标准,并根据周围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调整。
(2)明确权利与责任。权利的明确就是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责任的明确,可以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增强自身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外部风险。
(3)合理关于农村信用社组织机构的规定,避免民主管理名存实亡的情况。只有当农民把自己的相关利益部分决定权把握在手中,农民才会提高在管理方面的积极性;而政府应当充当监管者的角色,在原则性问题上把好关。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和现代企业管理职能分工的理论,将整个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划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大职能,分别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权制衡。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参考文献】
[1]曹辛欣:论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及其化解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7(5).
[2]董少林: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C].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4.
[3]杨喜孙、薛瑞鑫、叶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2007(5).
[4]庞新军、刘文朝、周振:我国小额信贷风险的产生及其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3).
[5]熊学萍、易法海: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表现,成因与应对策略[J].华东经济管理,2005(11).
[6]李强、杨蕊: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问题探讨[J].南方农业,2007(1).
[7]汤敏:从国外经验看我国当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国审计,2003(8).
[8]杨山彬、申巧凤:浅议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贷款[J].河北金融,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