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0 04:10:3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先破后立、循序渐进的原则,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且便于操作执行的配套措施、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天祝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今年以来,通过村庄广播、微信、短信、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和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内容,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清扫相结合,累计开展宣传19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累计发动群众参与20000余人次。通过宣传,农牧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有了深刻认识,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三)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20年,按照“大干多支持,小干少支持”的原则,县财政以奖代补分配落实奖补资金2000万元,同时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省市奖补资金326.4万元,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完善农村公益设施共管共享机制。组建理事会174个,并制定理事会章程等相关制度。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行政村内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台帐,落实管护责任。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6321名,其中保洁人员2852名,实现行政村保洁队伍全覆盖。对专项基金实行乡管村用、专账管理,健全完善管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落实省、市、县级配套资金376万元。
(五)明确整治内容。以开展“四个归整”、推进“五项清理”、实施“六化治理”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5000余吨,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4000余处,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1900余处,完成通道绿化120.5公里、义务植树102万株。回收废旧农膜700余吨,回收率达69%;有效利用畜禽粪污88.0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17万吨,利用率达85%。创建“清洁村庄”86个。
(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全县计划改厕1286座,卫生旱厕实验示范300座,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天祝县2020年农村卫生旱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发动群众1690人参与,落实市级财政第一批奖补资金已下达6.6万元,完成卫生农厕新建改建931座,在天堂镇、哈溪镇等5个乡镇完成卫生旱厕试验示范212座。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帐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行动自觉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必要性。
(1)认真安排部署。组织街道办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对政府驻地、辖区村庄主要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河道、田间地头等卫生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实行挂账督办。
(2)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呼吁广大村民为迎接天府旅游名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双创”验收工作积极投工投劳,主动清理房前屋后杂草杂物,做到柴堆、煤堆进院,粪堆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全部堆放整齐,同时动员和引导辖区企业、捐款捐物助力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党员示范先行。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包巷包户制度,同时与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各村(社区)党员们拿起扫帚,扛起铁锹,对村内道路沿线的杂草、土堆、砖块等进行彻底清理。
(4)集中清理,定期打扫。坚持对乡道、村道、公共场所等进行定期打扫,道路绿化修剪整齐,做到无明显垃圾、杂物等散落。坚持每天清运干净垃圾池(房)1次,及时制止擅自焚烧填埋,整理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清理广告条幅、店招店牌及牛皮癣等。落实监管制度,坚持每周2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卫生清洁、秩序规范、村容美观、环境优美为目标,全民动员,乡村联动,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脏、乱、差现象,改善全乡环境面貌,展现新时期发展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人居;坚持党委领导,各级负责;坚持全民参与,村民主体;坚持整体统筹,全域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行动目标
1.村庄:村内无散放垃圾、无粪便、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无草(柴)堆、无玉米秸秆、无土堆、无粪堆、无散养畜禽;村容村貌整洁,墙体无乱写乱画、无乱设广告;农宅外墙、屋面整洁;庭院无流淌污水,畜禽圈养。
户有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组有垃圾收集箱,村有垃圾收集车辆,有柴草堆放场所,有村规民约,有村庄清洁制度和稳定的保洁人员。
2.农田:无废旧农膜、无秸秆、无垃圾;有机肥料堆放有序、覆盖整齐。设施农牧业生产区域无乱堆乱放;有垃圾、肥料、生产资料专门堆放场所,遮挡、覆盖整齐;生产区卫生整洁、棚面干净。
3.主干道路:路面整洁、无破损,周边无垃圾,林带无枯树;路边广告牌内容合规合法,路标牌设置安全美观;强弱电各类杆线设置整齐;道路有养护、保洁有制度、有人员。
4.乡属各单位:环境整洁优美,路面硬化平整,墙面屋面干净,排水设施通畅,物品堆放整齐,各种标志醒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卫生设施清洁完好,垃圾定点密闭管理,定时拉运,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杂物,无蝇蛆和异味;室内窗明几净,楼梯、走廊及屋顶墙壁洁净,无墙皮破损脱落,无积尘吊灰、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无痰迹、烟蒂和废弃物;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无异味且通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
5.集镇:全面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
6.其他区域:水源地周边、沟渠河道、河滩荒地等无非正规垃圾堆积点、无垃圾,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规定,坚决禁止在河道两侧倾倒垃圾,禁止在河道两侧500米区域内修建厕所、养殖场。
二、重点任务
(一)长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集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确保商铺周边干净整洁,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的行为。辖区各单位要坚持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与每日清洁相结合,彻底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卫生,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村组环境卫生。(1)清理陈年垃圾。以G30、312线、韩古公路沿线、通村主干道路沿线、河渠沟道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集镇、田间地头为重点,全面开展垃圾清理活动,集中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7年底前彻底清理陈年垃圾。(2)以村组为单元,以清理居民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消除房前屋后乱搭亭棚、乱堆柴草、木料的现象,消除白色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拆除残垣断壁,严厉制止乱倒垃圾、乱扔脏物的不卫生行为。(3)采取聘请卫生保洁员、农户轮流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制定落实村规民约,划分环境卫生责任网格,签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三包”责任书,推行垃圾日清日运,切实做到主体上全参与、空间上全覆盖、时间上全天候,以全民、全天、全村推动实现全村、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4)建立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与日常保洁相结合的环境卫生维护机制和动员全体村民参与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道路沿线环境卫生。(1)以G30、312线、韩古路、通村主干道路为重点,清理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四堆”、白色垃圾、杂草杂物等,铲除地表以上的杂草,确保道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拆除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破旧房屋和违法违章建筑,净化周边环境。彻底清理沿线玉米秸秆、麦草乱堆乱放现象,严禁焚烧秸秆、麦草,采取青(黄)贮、粉碎袋装、打捆压块等措施,合理解决柴草秸秆堆放问题,制止牲畜乱栓散养。(2)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养护和清洁,严禁在水泥路面上摊场晒谷,保证路面整洁、无破损。(3)全面整治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有破损的维修,内容不合规、不合法的要及时移除,有安全隐患和过期不用的必须拆除,要保证标识牌、广告牌设置规范、内容合法、整洁美观。
4.河道沟渠卫生。整治清理河道、河塘及沟渠内外垃圾,及时清理河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及飘散的杂物、白色垃圾等,坚决制止河塘内乱倒垃圾现象。
5.田园环境卫生。(1)主要清理滞留在农田的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和其它杂物,各村及早规划好玉米秸秆堆放点,大力推广秸秆青贮、黄贮、氨化、粉碎、压捆等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回收和饲料化加工利用。到2010年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2)切实落实好“五禁”决定。严禁在农田焚烧秸秆、杂草和其它杂物。(3)整治日光温室周边环境卫生,杜绝秧苗、残枝败叶乱堆乱放、占道堆放等脏乱差现象。(4)加大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消除乱堆粪土、乱倒污物、污水横流等现象。
(二)加快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村镇垃圾中转站、村密闭式垃圾收集点、自然村垃圾收集屋,配置转运、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建立“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理)、区级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处理。2018年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2019年实现全乡全域无垃圾目标,并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农村垃圾治理标准。到2020年,100%的村庄垃圾得到全面治理。
2.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加快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新建改建“生态厕所”工程,2017年内全面完成乡机关、学校、村委会水厕改造。加快农村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推广厕所污水堆肥无害化处理,推动改厕及厕所污水治理专业化,改造农村旱厕。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7年8月底前)。广泛宣传发动、梳理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治任务清单。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结合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列出整治问题清单,报乡政府备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和职能职责,紧盯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底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各村、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整治内容,逐项自查自验。乡上对各村、各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防止反弹,对整改不力的村组、单位在全乡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对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长效保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
各项整治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网格化,落实程序化,常抓不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体安排部署上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整治活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
(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乡政府对全乡的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建立红黑板制度,每周星期一通报上一周对各村及驻乡单位、商业网点环境卫生的巡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落实。各村、驻乡单位及各商业网点对照存在的问题及时领取任务进行销号办结,同时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动员一切动员的力量,突破难点、彻底改善自身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
1、镇区沿街两侧清理各类乱堆乱放、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车辆,确保沿街两侧环境美观、交通畅通、秩序井然;
2、镇区4条河道清洁,确保河道无杂草、无漂浮物;
3、镇区主要街道两侧绿化池、绿化带整治,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无杂物;
4、镇区2条省道两侧形象提升,绿化管护到位,环境保洁到位;
5、远景居委会老村庄环境整治,确保村庄环境有较大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街道成立集镇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徐林泉,副组长:王爱骅,成员:派出所、村建中心、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综治办、公路站、水务站、远景居委会、厉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从7月上旬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时间1个月。共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核发通知、集中整治、巩固成果五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5日)。围绕整治重点及目标要求,派出专人对镇区范围内需整治情况逐条巷、逐地段进行细查摸底,排定计划任务,及时汇总拟定初步计划,专治领导小组并逐一现场再核查,进行专题会办研究,制定最终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可行性及实际性。
2、宣传发动阶段(7月6日—7月11日)。街道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文件,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居、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之,形成正面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核发通知阶段(7月12日—7月18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排定的工作任务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及时发出限期整改及拆除通知,明确告知时间要求。
4、集中整治阶段(7月19日—7月31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理清思路,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突出重点和难点,稳步有序开展,努力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多通气、多协调,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5、巩固成果阶段(8月上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效,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做到坚决取缔,毫不留情。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块负责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在全街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任务细化到人,密切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及时研究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加强宣传,发动群众,为集镇环境整治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公开栏、标语、横幅、图片等方式大力宣传,在全街道形成浓厚的氛围。使全街道人民了解集镇环境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每个居民认清在集镇环境整治中的责任,从而积极主动投身到集镇专项整治活动中来。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一)改厕工作方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推进时间表,确保到6月底前完成全年413座厕所改造任务目标。
(二)垃圾治理方面。目前已完成所有垃圾点位清理工作,清运处理各类垃圾6200余方。
(三)村庄清洁行动方面。认真按照“两个全面”的要求,分类推进“五清三建一改”工作,目前已拆除残垣断壁54处,拆除面积4300余平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83处;21个“三园”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四)美丽庭院创建方面。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发动各村妇女同志,引领广大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全区已创建美丽庭院966个,其中精品庭院358个。
(五)村庄绿化方面。目前全区所有村全部达到了人均一棵树的标准;全区集中连片3100亩春季绿化任务已经完成。
(六)村庄美化亮化方面。积极引导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全区所有村庄均已养成垃圾分类习惯。16个村的街道路巷、门户已完成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按照黑水全部收集用于农田施肥,灰水全部用于原位消纳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各村街道实行村干部划片分包,基本解决了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同时,吴岳投资1500万正在进行污水管网的铺设。
(八)街道硬化方面。寺庄、郑庄、前颜、后颜已基本完成街道两侧便道花砖铺设任务,河头、辛留寨正在有序推进中。
(九)村庄规划方面。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公司,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完善村庄规划,目前,16个村的村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
【正文】
今年以来,瓜州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净化等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不断提升乡村生态宜居环境。
一是制定措施抓落实。根据《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六大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瓜州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扶持办法》等政策文件。动员全县农村乡镇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抓整治。按照“示范带动、试点实施、有序推进、逐步覆盖”的原则,采取“拆、改、建、管”相结合,压茬推进农村“风貌革命”。积极争取375万元专项整治资金,以“三清一改”创建标准,动员全民集中排查整治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和“顽疾”,全面清理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等三堆,切实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目前已完成清洁村庄创建38个,完成任务100%。
三是示范推广抓厕改。坚持把“厕所革命”作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以“卫生旱厕、入网水厕”为主,“一体化生物处理、三格化粪池、入网水冲、双坑交替式”为辅的户厕新改建模式,整村实施“厕所革命”。2020年,全县新建农村卫生厕所7400座(其中:水冲式厕所303座,卫生旱厕7097座),占任务数的101%,全县累计改造卫生户厕13700座,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4%,建成农村卫生公厕32座,乡镇污水处理项目12个。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于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紧紧抓住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村环境建设管理力度,努力塑造村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农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到2011年底,全村达到“四化”标准,以“两池六改六清”为基础。加快农村沼气池和垃圾污水处理池建设,加大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改房、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农村“六改”工作;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进而达到农村面貌得到整体改善的总目标。
二、工作重点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我乡环境优美乡乡的创建工作,成立乡创建优美乡镇、村庄领导小组,下设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村庄工作办公室。
2、加大投入。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认真抓好农房风貌改造、入户道路硬化、雨污分流工程与绿化工程,进一步美化绿化环境。
3、高速公路沿线治理。加大清洁力度,做到高速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河道无漂浮物。
4、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清洁力度,聘请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为生死角。
5、农户院落治理。消除“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禽畜乱跑),做到院落整洁、环境优美。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公约》、《不文明不卫生习惯行为表现》,下发到户,落实“门前三包”并签订责任书。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4月)
制作关于创建“优美村庄”的宣传标语、横幅、图片和利用宣传车、村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搞好宣传活动。倡议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要求农户自觉维护好住所周围的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为创建2011年“优美村庄”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12月)
1、继续巩固2013年我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继续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
2、落实保洁人员。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清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为生死角。
3、治理“五乱”。坚持集乡以“五乱”治理为重点,农村以“六清”治理为重点,继续落实农村卫生改厕、沼气池建设等各项工作。
4、抓好对我村高速公路沿线社区的治理及风貌塑造,确保沿线道路无白色垃圾、河沟无漂浮物。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芦溪是莆田市第二大河流,发源于庄边镇黄龙村,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庄边、白沙、芦、江口等乡镇进入兴化湾,水力资源丰富,被誉为莆田的第二水源泉。农村相对地盘较宽,生活在芦溪周边的人们对水资源认识不足,不注意保护水环境,部分村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严峻,严重影响到村容村貌和人身健康及污染到饮用水源。2006年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在我市率先擂响战鼓,莆田市着手进行农村垃圾和养殖业整治,建立机制全面实施,形成全市乡村上下步调一致,掀起一股优化环境洁净家园的热潮,还市民一个“绿水青山”的水安全环境。
一、农村垃圾产生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日产垃圾量约916吨,其中集镇区217吨,村庄669吨,人均日产垃圾量,集镇区为0.7公斤,村庄为0.3公斤。农村垃圾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养殖业产生的垃圾等四种类型,其中以生活垃圾为主,其主要成分为食品包装外壳、厨房残渣、塑料废品、破旧衣被、旧家具。以养殖业产生的垃圾为次,常见的有家禽粪便四处排放、流入芦溪造成污染等。
究其客观原因是:随着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乡镇企业不断涌现,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包装材料品种繁多且降解度差,村民建房逐年增多,加上农家肥使用率不断减少,使得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垃圾泛滥成灾。
主观原因是:①村民的环保意识不高。环保观念和公共卫生意识较差,随手乱倒垃圾现象严重;农村一些基层干部对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垃圾的侵害视而不见,没能足够的重视,将其摆上工作计划。②经费缺乏。我市各乡镇财政困难,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营又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农村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清运难度大,耗资增多。③清扫队伍薄弱。农村除城乡结合部、一些经济较好的行政村外,配备的保洁员不稳定,仅有50%村庄雇用1-2个保洁员对各户清扫出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④村镇环卫设施配套不足。除了废物箱、垃圾容器等部分乡镇有设置外,其他都没有设置,环卫设施投入偏低;已设置的环卫设施布局存在着不合理和不均衡;不少乡镇和村庄由于人口密集,难以找到合适的垃圾处理点,造成二次污染严重。⑤农民受利益引诱。近几年养殖业受市场需求的拉动,村民集中投入到养猪和鸡鸭中,发家致富,导致养殖业异军突起,未能采取科学的养殖方法,禽畜粪便就近倒入河沟、田头、村边,严重污染水环境等等。
二、搞好农村垃圾整治,确保水资源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抓宣传发动,推动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深入人心
全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惠民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要研究确定各个时期、时段的工作目标,并将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市家园办应认真组织牵头,主动配合2012年2月1日即将施行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有序开展。各县区家园办也应扩大宣传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让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变“政府要我做”为“我自己要做”。
(二)抓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一方面应从抓村、镇保洁队伍建设入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省、市级试点镇及有条件乡镇都应按标准成立环卫机构。集镇区按清扫面积5000-800配备1名保洁员、村庄按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配1名垃圾清运工等一系列内容,做到农村垃圾定时收集、定时存放、定时清运。另一方面应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座垃圾转运站,各村(居)要建设足够的垃圾收集池(一般每自然村或每千人不少于一池),每户备有垃圾收集容器,镇区要按照“百户一池、七十米一箱”的标准,并在溪、河、库、沟、渠沿线等地和居住区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等设施,使农村垃圾治理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到位,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到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理,防止水污染。
(三)抓制度建设,保证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正常运行
一是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4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市实施“河清、岸绿”宜居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各镇村要建立清扫保洁和日常管理制度。①建立保洁员定责制度。各村(居)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落实责任目标;②建立“三包”保洁制度。即户包卫生、村包收集、镇包转运,确保辖区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③建立公众评议制度。可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人协会组成对保洁工作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将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奖金挂钩,以此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稳步推进。④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整治后,对群众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机制,面临反弹、回潮的危险。只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把补偿资金发放同群众禁养结合起来,才能够建立起良性的约束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如若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养殖场回潮,采取措施,势必引发干群矛盾、社会安定移定风险系数增加。
(四)抓巡查监管,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取得实效
按照“市季查、县区月查、乡镇周查”组织检查评比办法,各乡镇每周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评比,并做好日常的内业资料整理和建档;各县、区家园办都应坚持每月对本县、区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评比或“回头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家园办要积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每半年对各县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评出整治优秀乡镇、村;对存在问题要及时作出限期整改。水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水流区域的监测,确保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抓奖惩考核,促进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工作持久长效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村居的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的进展情况,一方面要在巡查的过程中,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与,主动向镇村居民宣传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要通过纠风在线栏目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此,有效防止农村垃圾治理回潮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及时下拨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激发各县区、村镇开展农村垃圾整治保护水环境行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要配合市审计局对下拨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乱收乱支、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城区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环境综合整治新机制,以优美整洁的城乡面貌展示隐珠的改革开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城乡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城建、城管、环卫、管区等职能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同时,在企事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长效治理机制。
3、坚持专人负责的原则。对每项环境整治任务均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从2012年7月开始,在全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健全完善环境整治管理机制,全面改善我处人居环境质量。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年度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一)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1、做好驻地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地面干净无堆积,环卫设施无破损,绿化带中无积存垃圾;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加强广场绿化养护管理,做到整洁干净,植株形态美观、长势良好;严禁在绿化带内种植各种农作物,发现后3日内清除并恢复。
2、加强驻地七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垃圾桶周边清洁卫生;驻地七村应加强辖区内设置垃圾桶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垃圾桶不出现丢失、损毁现象,确保村民生活垃圾定时入桶;出现建筑垃圾、煤渣等非生活垃圾,各村要于当日清运完毕。
3、加强8处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详见附件4)。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于7月15日前依法取缔,同时对旧址加强环境整治,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4、加强对37家洗车店、修车店的管理(详见附件5)。对洗车店、修车店依法整治,严禁占道经营,严禁造成污染;对无证或不达要求者,于7月15日前依法关停取缔。
5、加强对22家烧烤经营业户的规范管理(详见附件6),垃圾入桶并即产即清,桌椅摆放整齐。7月15日前完成依法整治,杜绝污染;对不达要求者,依法取缔。
6、7月15日前清除城区内的所有小广告,解决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办事处各村7月15日前要清除辖区内所有小广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整体形象。
7、加强违法建设监控,禁止乱搭乱建,7月15日前对人民路与金晖路交界处的偏厦、易通路与泰山路南交界处的超市、华天车辆后东西路内清理不彻底的违章建筑、北京路与灵海路的广告牌、违法建筑(天龙果业超市)清除完毕。
8、加强城区落地式灯箱、门头牌匾管理,7月15日前对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灯箱、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影响城市规划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着力解决落地式灯箱亮化率不高、门头牌匾破旧等问题。
9、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集市的环境卫生必须当天清理完毕,大卢集由大卢家疃村协调市场服务中心清理,山冯集、崮上集、大荒好日子商贸城由西山冯村、崮上村、大荒庄各自负责清理。
10、彻底解决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7月15日前对确需停车的道路划出停车区域,其他道路一律禁止停车。
11、协调市有关部门于7月15日前完成北京路亮化工程,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协调灵海路、泉城路等主要道路的亮化。
12、协调启动金晖路道路改造工作,7月15日前全面清除道路两边生活垃圾。
(二)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治理
13、7月15日前完成各居民小区辖区内环境整治,小区内无暴露垃圾,无损坏绿地、花草树木行为,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泼污水、占用堵塞楼道等现象。
14、加强小区内广告设置,7月15日前清除小区内所有小广告,小区内房屋墙面整洁,无乱贴、乱挂现象。
(三)环境污染治理
15、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执法力度。配合市环保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和事后督查,对发现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限期治理、停水断电、关停搬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理,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16、积极配合市政府对小橡胶企业入园搬迁工作。对隐珠片区的橡胶、轮胎、手推车生产企业,实施统一入园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能力,提升工艺水平,淘汰企业自备燃煤小锅炉,改变无序生产现状,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隐珠片区环境质量。
17、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乱排乱放、乱焚烧、乱倒垃圾行为。
(四)河流环境治理
18、加强河道卫生治理,禁止向河道内倒垃圾,7月15日前清除大卢河、西冯河、山冯河、北高家庄河等河道内漂浮物、生活垃圾等。石砌段内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清理,石砌段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按上述标准负责清理。
责任领导:
19、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西冯河实施截污清淤工程,铺设污水管道,清除河道垃圾,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现状。
(五)驻地外村环境治理
2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等项工作。
21、禁止乱倒垃圾,各村要建垃圾池或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定点投放且日产日清,实现垃圾无害化填埋。
22、巩固完善新农村建设“五化”成果,7月15前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保持村庄街道平整洁净、绿化亮化,路面、荷兰砖破坏的要及时修复,大街小巷无“三大堆”,进村路沿线无垃圾、树挂,无乱搭乱建,无打场晒粮现象。
23、积极开展文明庭院创建活动,村民生活习惯文明,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庭院环境优美、卫生整洁。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初)。办事处组织召开全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村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村、各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7月15日前有明显成效,7月底前达到整治要求。办事处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办事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办事处成立全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村庄、重点部位实行机关干部包村、包重点部位责任制(详见附件2、附件3),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村成立2-6人的环卫队伍,实行包街责任制,彻底清除村庄卫生死角,提高村庄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全处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