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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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有灾救灾、无灾防范、各方协调,确保安全的原则,镇汛前检查和抢险指挥由镇党委书记同志协调安排,具体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同志负责安排,防汛物资及资金由同志共同负责协调落实,抢险队伍由镇人大主席同志负责安排调配,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全面指挥的协调组、巡逻组、疏散营救组、抢险组、治安组、物资供应组、医疗组,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全面协调。4月28日,及时召开了有各村、驻镇企事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年防汛抗旱工作会。
二、摸清情况,除险工作有的放矢。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渡汛工作,早在今年4月中旬就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沿河村、组干部对全镇4条大型河流进行了彻底排查,共排查出有安全隐患处数4处950米,涉及对农户居住安全有威胁的地段3处300余米。针对上述情况,镇党委、政府在镇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安排防汛专用资金10万余元,对威胁群众安全的2处地段进行了永久性工程整治,目前已基本完工,有效地保护了沿河群众汛期安全,并向沿河村、组购买了铜锣,发放了安全疏散路线卡,如果出现险情,鸣锣示警,按防汛安全转移明白卡疏散群众。并与5月15日开展了一次近百人参加的防汛救灾应急演练。
三、物资人员落实。
我镇年落实了防汛抢险队伍14个,抢险人员1200人。防汛物资共准备了竹笼160匹分布安排在沿河各村组;编织袋31000条存放在政府及糟粉厂内;石料1700立方米堆放在沿河地段;铅丝笼50匹、铅丝3吨存放政府备用。目前全镇防汛物质准备充足,作好了抗大汛的准备。
四、明确职责,落实防汛预案。
1、各村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涵、河渠由所在村民兵连负责安全与抢险救灾。
2、较大的灾情和安全保卫由镇武装部调动临近村民兵连参与救灾和保卫。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镇辖区内主要有、、“一江两河”以及六条小河流。全镇辖区现有水库9座,堤防2处,渔池塘坝20座,共涉及20个村屯。其中,鱼池塘坝蓄水正常;水库坝体无渗漏、裂缝,起闭机正常运行,同时有一台30千瓦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能够保证安全度汛;半截河水库与相连,无险情;三家子水库、滴达水库、八棵树水库、中学山场水库蓄水均正常;大甸子水库、林胜水库、双丰水库已空库运行多年,无安全隐患。前一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防汛责任落实到位。
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主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防汛指挥部成员由镇武装部、共青团、派出所、水利工作站和卫生院等相关站办所和部门领导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发生汛情及时报告,同时迅速启动抢险救灾预案。严格要求各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包村、包堤、包涵、包险段、包转移,千方百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是应急预案完善到位。
为做好全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全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安排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专门人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努力确保“预警信息尽早、预防预警行动尽快、防汛应急响应及时、防汛应急保障到位”。
三是防汛物资筹备到位。
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并安排专项经费购买了防汛物资。目前,全镇已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的各类物资器材,做到专库存放、专人保管。现已储备两万条编织袋、30千瓦发电机一台、尖锹100把、尖镐50把、救生衣100件。并组建300余人的抢险队伍,同时镇卫生院备有抢险救护车和救护队,镇武装部备有应急抢险队,确保关键时刻抢险队伍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
二、对于沿临河流、水库和其他可能发生汛情的区域,要及早掌握滩区、滞洪区群众撤离路线及对口安置地点,制订应急预案,必要时根据撤迁过程中外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的救治。
三、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救灾防病资金的投入,保证消杀灭药品、治疗药品和器械的储备。
四、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救灾防病知识的培训。组建的多人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医疗救护队和沿河两岸、水库周围的乡镇卫生院、村医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技能和紧急应对措施。
五、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在汛期要广泛宣传救灾防病卫生知识,开展多种形式、通俗易懂的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意识和技能;要加强环境卫生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饮水要消毒、饮食要卫生、环境要清扫、彻底灭蚊蝇”,尽可能消除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条件。
六、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动向,监测重点应放在鼠疫、霍乱、甲型肝炎、痢疾、乙脑、疟疾、生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上。对发现的疫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及时网络直报。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在上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各行政村不能放松警惕,要继续做好拉网式巡查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做好地灾点的评估。对地质隐患点要做好实地评估工作(包括统计地灾点的基本情况,如户数、人数、受灾严重情况等),对地质不稳定不能回迁的地灾点住户,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其较长时间的正常生活。
(四)做好登记核实工作。一是各村实际转移人员的人数和天数的登记核实工作,并张榜公布;二是受灾户灾情的登记核实工作,并张榜公布;三是在本次抗洪救灾过程中,投入经费使用情况的核实工作。
1.2抗旱工作。由于旱涝灾害时常交替发生,各村、村属各单位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也要作好抗旱的准备,及时分析旱情,检修抗旱机具,配备好零配件,并做好山塘、水渠清淤补漏工作。
2、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为使该项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村成立了由村长任组长,副书记、副村长和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村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2.1防汛抗旱相关单位职责
村水利站: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负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对病检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
村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民兵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村农业服务中心: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村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成员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和河道清理工作。
村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安排发放救灾物资,指导协调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村卫生院: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护工作。
村教育辅导站: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村属各中小学防洪工程建设,除险加固,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危险地段。
村党政办: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负责处理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预报。
2.2民兵的任务及兵力的使用
全村民兵是防汛抗旱的主力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建制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
2.2.1河沿岸抗洪救险。发生洪灾时,基干民兵和7个村的普通民兵在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对河地段的重点防护、抢险、疏散、转移、集中抢险救灾物质。其他各村的普通民兵,负责本区域的山塘、水库的抢险工作,并作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重灾区的救援工作。
2.2.2重点目标的防护抢险。一旦重点防护目标发生险情和重大事故,基干民兵一排、二排要迅速出动,完成重点防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发生滑坡、塌方险情时,基干民兵和发生事故片区民兵要及时出动抢险救灾,保证公路畅通。
2.2.4各村民兵要做好本村抗旱机具检修和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对山塘、水库、堰渠进行防渗补漏清淤,保证抗旱用水。
3、工作措施
3.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各村对辖区易出现山体滑坡的地段随时进行巡查,对遭洪水袭击的村寨,要做好群众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使群众提高警惕,树立防汛抗旱意识。
3.2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各村两委班子要分片包干负总责。
3.3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处理汛情、旱情和灾情,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各班次必须有领导带班和技术人中值班,发现有脱岗、离岗的,不仅予以批评,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3.4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水雨情。做出预测预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同时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汛期值班人中,必须对易发生的山体滑坡的地段和易被洪水袭击的村寒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抢救,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防汛工作指挥部
(人员组成详见前文)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汛期各项工作;负责汛情的上报,传达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各项命令、指示、通知和措施;统一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实施各项应急措施,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防汛工作日常事务;对防汛各种情况进行评估、了解和汇总,向指挥部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材料;做好汛情的上传下达;协调各小组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防汛各专业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58名)及每村(社区、公司)10名抢险小分队(110名),共计168人。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
2、汛情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洪物资供应和抗洪抢险车辆调用,以及汛后物资的结算和清退。
4、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带领乡卫生院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5、社会治安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严厉打击偷窃物资、破坏防汛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以《防汛法》为依据,调解各类防汛纠纷。
6、灾情统计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灾地区的灾情统计;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如实上报。
二、主汛期应急方案
进入主汛期后,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进入战斗状态,加强对辖区危房旧房的排查以及防汛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密切注视天气动态,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险情,及时汇报,提出建议,并处理、解决主汛期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请上级解决;乡辖各单位也要加强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发生重大汛情时的应急方案
当发生重大汛情时,要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乡防汛指挥部、防汛办及下设各工作小组按照分工要求,立即进入应急岗位,统一调度,服从大局,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的战斗中来。
1、乡防汛指挥部政委江咏鸣、指挥长王超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果断决策;遇有重大险情首先向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并迅速组织力量到一线进行抢险救灾。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角色,按照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抢险救灾组:乡应急小分队及各村民兵小分队要立即行动,统一指挥,迅速开赴受灾地段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撤离(预定沿渚岸向赵王城地域撤离)。
(2)宣传报道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入防汛现场,实事报道汛情的发展情况及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
(3)物资运输组:组织采购或临时征用防洪物资、食品、药品及抢险车辆,保障各项物资的充足供应。
(4)医疗救护组:组织带领全乡医务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保障受灾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出现。
(5)社会治安组:依照《防汛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受灾地区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现象;调解各类防汛纠纷,保障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局成立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卫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市防汛指挥部提供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市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2、县区、乡镇两级医疗卫生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当地汛情预测以及当地人口分布、卫生资源等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xx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医疗和卫生防病专家,根据本市可能发生的汛情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市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市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
2、完善市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伍,成员以xx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和“三网”建设意外伤害医疗组为主。我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全市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3、完善市卫生系统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联合组建市级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小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由从事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和环境、饮水、食品以及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工作等人员组成,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试剂及必备的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5、开展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人员。
(三)收集灾害医学信息资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防汛救灾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及其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加强对防汛救灾防病指导工作。
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4、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药械的储备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各级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波及的范围,提出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安排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应急供应。市中心血站要组织应急献血队伍,建立安全的血源储备。
(五)完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汛抗灾能力。
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防汛抗灾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灾害发生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灾害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灾情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领导小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并根据灾情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
在市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 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适宜的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7、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灾后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延续。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根据恢复情况,医院可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
(三)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完善疾病监测系统。
(1)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2、广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经销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为规范全街道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重大旱灾紧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抗旱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省水资源管理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市城市供水条例》、《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坚持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确保辖区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生态用水,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1.4.2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各社区、单位、防指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5旱情紧急时期,全街道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各用水单位和辖区居民应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尽量压缩用水计划,千方百计降低用水量。
1.4.6抗旱用水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客水后主水和多水源多目标的原则进行联合调度。对主要水源地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
1.4.7各社区、单位要积极开辟新水源,实行限时、限量和分片、定点供水,对严重缺水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社区,统一组织送水,确保人畜吃水不出问题。当地组织送水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上一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协调送水。
1.4.8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
1.4.9各社区、单位应将抗旱救灾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武警、公安干警等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1.4.10抗旱工作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预案的启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全街道范围发生严重干旱
(2)一个以上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3)供水水源严重短缺。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流亭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的抗旱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办)设在街道供水管理站(白沙河北岸、双元路西侧),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
3.2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水利的副主任和分管城建规划的副主任任副指挥;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街道武装部、街道供水管理站、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宣传科、街道城建规划办、街道建筑管理科、街道环卫服务中心、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流亭交警中队、街道机关服务中心、街道招商部、街道科技经济服务中心、街道农业经管服务中心、街道教委办、街道财政所、流亭交通管理所、流亭卫生院、街道园林站、街道安监办、街道各工作片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成员。
3.3街道防指职责
按照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抗旱工作;负责本街道的旱、灾情通告;负责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3.4街道防办职责
街道防办是街道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抗旱信息,研究抗旱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街道的抗旱工作;统一调控、科学调度全街道水利设施的水量;监督、指导全街道的抗旱工作。
3.5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办)负责检查各社区、单位抗旱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旱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协调落实吃水困难地区的送水车辆;组织各社区、单位、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抗旱救灾工作组,加强抗旱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负责全街道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街道供水管理站负责管理全街道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分配,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动态,上报水情、雨情及人畜吃水困难情况,指导科学用水、计划用水。组织实施辖区供水应急预案,确保辖区供水正常。
流亭派出所、边防派出所负责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出现的困难户的救助工作。组织灾情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
街道宣传科负责组织开展全街道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街道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对防汛指挥机构、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启闭机设备提供电源,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供应。
流亭交警中队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输抗旱救灾物资的交通路线畅通。
街道机关服务中心负责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抗旱救灾款项的筹措工作。
街道农业经管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灾区农民进行生产自救和农田抗旱工作,尽量减少农作物损失;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流亭交通管理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协助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流亭卫生院负责协调区卫生局,做好水源卫生检测及疾病的预防、预报工作,排查疫源,防止传染病大范围流行。
街道园林站负责做好山林防火工作。
各工作片负责本片各社区广开信息渠道,多渠道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协调帮扶单位加大抗旱救灾帮扶力度,重点围绕人畜吃水、增产增收等进行帮扶。
4.干旱灾害等级划分
旱灾按干旱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旱和城市(轻度、中度、重度、极度)干旱。
4.1轻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0%以下。
4.2中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21%--40%。
4.3严重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在41%--60%。
4.4特大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区临时性饮水困难的人口所在地区人口的比例高于60%。
4.5城市干旱
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4.6城市轻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4.7城市中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10%-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4.8城市重度干旱
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9城市极度干旱
因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低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5送水工作实施步骤
5.1街道防指组织摸清人畜吃水困难的详细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5.2街道党政办公室根据灾情,提出安排车辆送水方案,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
5.3送水车辆按照“统一协调,分期派遣,重点支援,无偿服务”的原则,首先解决需远距离取水的缺水困难社区。
5.4送水车辆以行业为单位抽调,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5.5农业抗旱要积极挖潜,广泛开辟小水源,充分利用各种零星水源和抗旱机具,确保高效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
6.抗旱救灾工作要求
6.1社会事务办应协调供水管理站、农业经管服务中心等其它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街道防指。
6.2根据抗旱救灾的需要,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拨出专款用于抗旱救灾。
6.3社会事务办、供水管理站、街道财政所、等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受灾情况,争取上级支持。
6.4为确保抗旱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社区、单位应保证与街道防指的联络畅通,及时将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报街道防指。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抗旱预案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和抗旱能力条件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办公室根据区防指制定的预案,每三年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报经区政府区防指批准并由街道防办负责管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洪涝台风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台风、暴雨、洪水等造成跨坝、溃堤、房屋坍塌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风情、汛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风灾情的发展和防汛抗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处置程序
(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必要时,向社会公众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区防指、气象部门提供的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
三、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协助各村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分析雨情、汛情、风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风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街道各科室及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街道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街道经委、城管等科室分别指导水利工程、交通道路、道路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居民区等抢险救灾工作;社事科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派出所、综治中心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街道经发办牵头,协调落实并应急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等储备和调运工作;报请区防指,协调电力供应与电信畅通。
(三)应急资金保障。社事科、城管等科室负责街道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事科、卫生院等科室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行政办牵头,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和抢险物料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统计站牵头,负责了解、收集、核实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区防指、区民政局。
乡地势北高南低,山地占全乡幅员面积的85%,丘陵、河谷及平坝仅占15%。境内木门河、石龙河贯穿五个村,小型水库、山坪塘、微水池、渠堰分布较广,一遇洪水积水较快,加之个别塘、库修筑质量较差,排洪设施不齐,管护责任不明确,一旦发生决堤、溢洪、超过警戒水位现象危及范围较大。就诱发因素而言,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十分明显,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至10月份。
二、救灾准备
(一)救灾人员准备。主要由党员干部、民兵、志愿者
及受灾地区的群众组成。在分析灾情大小的前提下,对参加的人员数量及构成进行周密部署,适时对救灾队伍继续培训和演练,提高救灾水平。
(二)救灾物资储备。包括抢险现场急需的物资和灾后灾民生产、生产急需物资两大部分,根据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筹集足够的救助物资。
(三)救灾资金的筹集。在开展救灾自救的同时,要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补助。
三、应急措施
(一)开展抢险抗灾。组织救灾队伍和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紧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转移安置灾民。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各村、各部门要协同乡政府立即组织救灾队伍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同时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
(三)及时救治。卫生院、畜牧站组织人员对损伤的人员和畜禽实施紧急救治,并对灾区严格消毒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加强监控。对病、险塘(库、堰、渠)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严密监测,重点排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恢复基础设施。各村要组织群众对毁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及时恢复。
(六)抓好生产自救。全面落实帮扶措施,组织群众恢复生产,指导农民采取生产补救措施。
四、灾情收集和报告
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部门要确定一位信息搜集人员,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现灾情后,各村及各部门在抓好抢险救灾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乡政府,对重大灾情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及时汇总,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