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发言稿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0 13:17: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行政发言稿,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行政发言稿

篇1

前一段时间,县法制办在在座各单位的配合下,为此次培训考试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目前,已按照省市法制部门要求,完成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天,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我县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就正式开班了。刚才志文讲了,此次培训,市政府法制办王立平副主任专门应邀出席今天的开班仪式;__大学法学院的彭云业、何建华两位教授将先后在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为大家授课。这足以说明各级对我们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此,希望大家紧紧抓住此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认真听、认真记、认真学,努力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就此次培训,重点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培训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力军,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而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身份证明,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只有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过去,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开展工作,长期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去执行,依靠行政命令去推动。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随着广大老百姓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工作仅仅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是无法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的,必须尊重法律法规、严格程序办事,我们的工作才可能得到有效推进。特别是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稍有不慎、稍有纰(pī)露、稍有疏忽,老百姓就会抓住不放,不是上访告状,就是行政复议。拿行政复议来讲,仅今年1-8月,县政府法制办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5件,而以前每年只有一两件,有的年份甚至一年也受理不了一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增加,一方面说明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确实增强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可能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让老百姓抓住了把柄,所以人家才来行政复议。

可以说,现在的这种工作环境、工作形势,倒逼着我们每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主动适应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换;必须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难以有效开展。这次培训,既是大家取得执法资格,顺利开展执法工作的必经途径,更是提升执法水平、增强法律素质、提高办案质量的客观需要。因此,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珍惜机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圆满完成此次培训任务。

二、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基本素质

同志们,当今世界知识发展日新月异,“十年寒窗、受用终身”已成为过去,“终身学习”、“建立学习型社会”是大势所趋。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我们更应积极适应这一趋势,切实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经常性任务,长抓不懈。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们的政府职能发生较大变化,这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无论是在知识水平方面,还是在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在执法业务上精益求精,不仅要熟练掌握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的适用法律依据以及一般管理方法,也要做到了如指掌,运用自如,而且还应熟练掌握公共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因此,大家一定要利用好此次集中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好授课内容,认真学习好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为今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培训结束后,根据省、市法制部门的统一安排,明天下午还要组织大家进行考试,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领取到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颁发《行政执法证》。只有领了行政执法证件,才有权在我县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希望大家在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的集中培训中,一定要静下心来,好好听讲,特别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要在会场抽烟、喧哗、随意走动,更不要迟到、早退。这不仅是我们个人素质的一种体现,也是我们对授课专家的一种尊重,更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三、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开创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篇2

全县共有行政执法单位5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单位55个,法律法规授权单位2个,依法受委托单位5个,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共924部,共拥有行政执法权限877项,其中行政处罚625项、行政许可审批138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确权15项、行政确认21项。现有持省政府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860名。

(一)抓培训,行政执法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02年以来,先后近2000人次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学时登记备案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如县城管局先后组织业务人员赴安康汉滨区城管局、商洛市城管局进行学习,规范办案程序,在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该局参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二)建制度,行政执法管理日趋规范。先后制定下发了《行政法律文书管理规定》等10余个制度,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制度约束和指导。如县国土局深入开展“法治国土”建设,建立健全巡回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集体会审制度、案委会联席会审等各项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保障了执法效果。

(三)提刚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为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全县20个行政处罚单位共适用法律法规规章147个、条目607个、行政处罚裁量阶次1902个,提高了自由裁量执法的“刚性”。

(四)树典型,执法办案水平大幅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客观载体。每年如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法制办抽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办案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联评,并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后逐单位制发整改建议。自2012年以来,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行政处罚案卷825卷、集中联评126卷,案卷优良率达95%。

(五)添柔性,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推行行政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制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制度,增添执法柔性。如县工商局实行行政指导制度,通过制发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约见书、行政指导告诫书,发挥事前指导、事中调解、事后监督的作用,有效理顺了情绪、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果。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虽然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执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氛围不浓。一是法律宣传存在认识误区,没有形成全县法律宣传的整体合力。二是重执法轻普法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普法宣传工作尚未建立起专项的量化考核机制,缺乏硬约束,各执法单位对法律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精力不多。三是只执法不普法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行政执法机关不重视执法中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进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纠纷。

(二)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执法中不出示执法证件,违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制度、申辩制度等法定程序,片面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和行政执法效率,漠视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证据意识不强,执法中不按程序规定深入现场调查、核实证据,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导致行政执法因违反程序而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三)执行力度不够。“执法白条”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在城乡规划执法、土地林地保护执法方面,还存在违法行为发现迟、制止软、执行差的问题,一方面对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造成违法的既定事实;一方面发现后,又不能有效制止,《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落实难,致使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一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后,地上违法建筑又不能拆除到位,使群众产生“以罚代批”错觉,引发了相互传导的“破窗效应”,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权威和效果。

(四)督查问责不严。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内审机制未建立,没有真正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作用。二是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纠错力度不大,行政复议维持率还明显偏高。

三是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还未正直建立,内部偏袒保护不愿追究、上级机关力量有限难以追究、舆论压力倒逼从重追究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队伍素质不高。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漠,缺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进人、用人、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没有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六)权责分解不清。虽然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但梳理工作还十分粗放、缺乏系统,权责对应关系还未建立。特别是镇一级在行政执法权上存在误区,有的认为镇政府没有执法权,有的认为镇政府的执法权就是站所的执法权,县上前后两次安排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梳理工作,镇一级均未进行,产生了事实上的行政执法权责盲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下列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强化考核。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宣传考核体系,变“软”要求为“硬”指标,全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二要明确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领导层面,要注重法治观念的培养,增强其依法决策意识。执法者层面,要着力解决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专业化水平。社会层面,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其监督执法、自觉守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执法程序。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一要端正认识,增强程序意识,牢固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严格执行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二要建立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纠错机制,通过内部审查、复议诉讼督查、案卷评查等途径,建立全方位的纠错机制。

(三)强化法律执行。法律的效果要靠执行来体现,法律的权威要靠执行来维护。一要严格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经得起相对人的质疑,经得起司法机关的检验。二要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结案制度。对结案率进行科学管控和考核,确保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到位。

篇3

下面是我们文秘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行作风整顿发言稿供大家参阅1

“作风整顿年”活动的核心和目的就是“转作风优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与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使命和业务发展要求高度吻合和一致。我行将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年”活动,履行两项责任,解决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十二个突出问题,打造一支作风硬、服务优的金融队伍,加大加快有效信贷投放,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的新峡江保驾护航。

一是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实行限时服务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对柜面业务、贷款调查、内部流转、贷款发放、客户咨询以及客户情况反映,实行首问和第一责任制,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规定办结,做到客户满意、社会满意,践行农业银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

二是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县内经济建设。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通”、“油茶贷”三大信贷品种为核心,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专业户、种养大户的信贷支持,通过政、银、企三方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通”、“油茶贷”三项信贷投放计划;持续做大做强“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人生经营贷款”以及汽车分期业务,助力农村剩余劳力问题的解决,为广大农户开通一条致富快的有效途经。同时,着力开通“随薪贷”、消费贷款,努力满足公务员和工薪阶层客户的信贷需求。

三是着力拓展民生服务范围。全面支持创业工程,加强与县就业局合作实施创业和再就业小额贷款项目,面向有知识、有技能、有项目的青年,提供创业和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引领青年走向创业、发家致富道路;全面推进社保惠民工程,推进新农保、新农合项目,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到就诊、医疗费用结算、养老金领取等便捷的金融服务;全面支持金融服务全覆盖工程。在全县11个乡镇81个行政村设立金穗惠农通服务点,布放智付通或pos机,年内实现金穗惠农通覆盖率达100%,使广大农户不出村在服务点即可办理小额取款、转账、消费等业务,将“银行”真正搬到“村头”,实现农行金融服务在乡村的全覆盖。

篇4

2019年的钟声即将鸣响。寒冷虽然刺透骨髓,但阳光依然明媚,寒冷与温暖交织而存,严冬孕育着春天的气息。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在2019年新年到来之际,我谨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总公司行政部及我个人名义向公司领导致以崇高的敬礼!向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全体员工及家属致以最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恭祝各位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共同祝愿金亿百花事业兴旺!

此时,抚今追昔,我们感慨万千;展望前程,我们心潮澎湃。过去的一年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即将过去的2019年,是我公司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年;是全公司员工迎接挑战、经受考验、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出货任务的一年。

一年来,我们在董事长朱泽怀、副董事长朱泽翰的领导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逐步提升产量、质量、业务量。以上这些成就,都与全体员工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密不可分,与我们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密切相关。在这里,感谢一年来全体金亿百花人的不懈努力!

篇5

(一)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识不够,无证执法现象较为严重。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一些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也存在着不出示或违规使用执法证执法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也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执法证件报送不及时、不全面。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核的执法证件无效。就今年来说,一些执法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考试;有的在办理证件后,证件到期后在不参加培训考试等问题。

(三)执法证件换证率和旧证回收率不高。按照规定,执法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要到政府法制机构重新换领执法证。一些执法人员在有效期满后不按规定换领执法证;有的在执法岗位调动后换证迟缓;部分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或退休时未能按规定及时上交、注销证件,造成一些执法证件流失在外。

(四)使用法律、法规或规章另行规定的执法证件备案率低。一些使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和实行地方垂直管理的部门,不按规定将本部门执法证件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证件的统一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五)执法证件档案资料不全。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加之以前对证件管理重视不够,没有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致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资格以及执法证办理情况档案不齐,对证件使用和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督。

(六)执法证件缺乏动态管理,证件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在全省范围内,执法证件管理还没有一套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系统管理软件,证件的管理多属于书面的、静态的管理,证件信息不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不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

(七)对执法证件的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往往只注重对执法行为实体上的监督和纠正,而忽视了对违规使用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程序上的监督和纠正,对应当暂扣或注销的执法证件管理失之过软,没有充分树立执法证件的权威性。

二、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证件管理的组织领导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这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行政执法必备的程序之一。各地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证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凡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中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应按规定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主动申领执法证,杜绝无证执法或用一般的工作证、上岗证、检查证或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执法,不断增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凡拟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首先参加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要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要规范考试程序。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考一次,并严格实行 “六统一”,即由省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使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要过硬考试纪律。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答题,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并明确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四要严格资格认证。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才授予行政执法资格,凡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发给执法证,不得上岗执法和实施行政许可,以维护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的严肃性。

(三)创新思路,健全制度,努力探索证件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证件管理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定专门机构和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由其统一办理有关执法证件申领等事务,确保证件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建立执法人员离岗报告制。当行政执法人员辞职、辞退、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报告,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上缴政府法制部门统一注销。三是建立执法证件报送备案制。凡使用法律、法规或省政府另行规定的执法证执法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凡未进行备案的,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予认可。四是建立执法证件定期清理和公示制。每年定期对在岗执法人员以及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情况进行清理,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新办执法证件、经年审合格以及年审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机关依法使用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执法证件的权威性。

篇6

一、网络广告概述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也越来越多地为众多经营者所采用。一般认为,网络广告是指在互联网站点上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经营性广告。网络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其特征为:一是独特的表现性,网络广告主要由数字技术制作和表示;二是可链接性,只要被链接的主页被网络使用者点击,就必然看到广告;三是传播速度快,由于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相互联接且网络传播速度快,因此网络广告的传播速度也随之加快;四是受众广泛,目前全世界网民数量已经超过7亿人。如此众多的网络用户,使得网络广告受众广泛。

网络广告有传统广告所无法比拟的新特点,但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其对于网络广告中的一些新型的违法行为的规范还很不完善,这使得利用网络广告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二、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

网络广告本身所具有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点和优势,某些不法经营者正是利用了这些优点,在网络上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

虚假宜传是传统广告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但在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形式中仍然占很大比例。有些广告主在网络广告中故意使用含混晦涩的语言以迷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制作成份、性能、功效等不如实宜传,而采用回避、隐瞒等手段进行宣传以牟取暴利。在传统广告中,由于从事广告业务有一个市场准人条件,即必须通过从事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否则无权经营广告业务。在此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下,传统广告的者的行为便于监管和控制。虽然在《广告法》中已有相关规定要求网络广告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但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全球化和虚拟化的特点,对于网络广告的和传播缺乏有效的审查和监管,使得整个网络广告处于缺乏有效控制的状态,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因受此不实广告的欺骗而利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有奖网络广告的不正当促梢行为

网络公司通过向访问者提供奖品达到吸引观众,扩大销售业务的目的。此类行为属于通过关联当事人提供奖品以增加其他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同样可以达到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销售双方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即网民到网站访问该广告,成为广告的购买客户,广告主根据广告中的承诺而给予奖品。传统形式下行政规章对有奖销售的认定中,有奖销售的当事人被限定于经营者和购买者。网络环境下,该类行为表现为:一是电子商务类网站,此类网站网主制作网页纯粹是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属于传统形式的经营者。网民访问网站也纯粹是为了获取消费机会。显然此时有奖网络促销广告的双方完全符合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特征,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是综合性网站,该类网站是以为网民提供综合为目的的,网民到网站也是单纯为了享受服务。此种情况,网民是不需要为此向网站支付任何费用的,而网主可以通过增加网站广告点击率等方式盈利。比如某广告内容是“点击该广告,就有机会赢取万元大奖”,网民点击了该广告,虽没有成为该广告的购买客户,但却有机会获得奖品,而网主可通过广告点击率的增加而赚更多广告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与网主之间的关系,也应看作是一种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也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三)利用网络广告进行非法网页链接

在网络经济中,一个高访问量的网站意味着在网站上进行广告的高价值性,这为网络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是难以计算的,于是一些人开始利用网络的超链接技术使用他人网站上的内容来为本网站获得利益。目前网络公司主要通过“加框的超链接技术”进行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

所谓“加框超链接技术”是指此网站以分割视窗的方式将他人网站的内容呈现在自己网站的网页上,故当浏览者点击此网站与他人网站的链接时,他人网站的内容会出现在此网站页面的某一个区域内,而此网站页面的广告则始终呈现在浏览者的面前,这样此网站的‘广告就可以借助他人网站的内容而被宣传。在这一过程中,浏览者往往误以为自己并没有进人他人的网站。网络经营者利用此类技术的目的无非是想借助利用别人的网站来提高自己网站的知名度,或者推销自己的产品,这违背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亦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现行法律的局限性及其立法完善

(一)现行法律的局限性

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之时,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环境下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竞争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随着网络商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与网络新生技术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站在了规范竞争行为的立场上,却没有立足于对新生技术的保护方面。其二,由于网络广告模糊了广告主,广告者以及广告经营者的界限,因此,对于网络广告主体的确定问题,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短得不够有效。另外,该法还缺少对网络服务商在虚假广告中和网页开发商在关键词广告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的规定。其三,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量新型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已远不能满足需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

网络空间虽是一种虚拟空间,但在网络上实施的市场行为却是实实在在的行为,调整市场行为的现行法律大多数仍可对其加以适用,可以说网络上的市场行为根本不存在整体上的法律空白,网络行为的特殊性并不妨碍现行基本法律规定的适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必制定专门的网络法律规范。虽然调整网络广告的有关法律还包括《广告法》等等,但本文主要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对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立法完善进行讨论:

1.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在以规范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为主的情况下,确立不阻碍新技术发展的原则。基于此立法宗旨,对于与网络新型技术有关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利用超链接技术的网络广告,关键词网络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建议作出严格性的规定。这样有利于相关互联网新技术的运用与发展,不至于让这些新技术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而扰乱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带来负作用。

2.网络广告主体规则的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定广告经营者和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应对网络广告经营者和者的界定作出解释。本文认为,将提供网络内容的网络服务商纳人广告经营者和者的范畴,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而对于仅提供链接服务的服务商则不属于此范畴。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网络广告主的界定,其范围不应过窄,应该从其行为角度进行判断,这是与互联网大众化带来的利用普遍化相关联的。网上从事经营行为的主体许多并无法定经营资格,但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他经营者以及社会经济秩序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更为严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凡是在网上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广告主都可以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当事人,其利用网络广告从事不正当竞争的活动都应受到法律的规制。

篇7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纪委组织召开的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是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一次大检验,是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一次深入学习动员会。下面我就***行政执法分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批评纠正。

一、执法授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的执法权,是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行使对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

二、执法主体

按国家相关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主体)和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三、行政执法处罚权范围

1、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违规的其他影响城市容貌的设施。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小型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和处罚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在居民区开办企业产生噪声、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烤食品的行政处罚权。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商贩的处罚权。

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人行道路的处罚权。

8、由公安部门行使的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的处罚权。

四、公正执法、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1、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一年多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依法监督下,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从严管理,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刑事诉讼案件,受到辖区单位和商家业户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2、严格执法,管教结合,为区域经济快发展、大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和今年4月9日召开的“发展日”会议精神,我们在****及辖区的环境管控和企业发展服务上做了大量支持工作。一是在对企业的促销、产品展示、店铺招商、宣传活动等有利企业发展方面,在不影响整体市容环境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限为企业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在对违规的处罚方面,尽量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向违规者宣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即做到了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效果,又收到严格管理的目的。三是在行使行政执法处罚权上,考虑到企业和经营者的违规目的和实际情况,做到分档次处罚,采取能帮教的决不处罚,能下限处罚的决不突破上限。对必罚不可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不能自行作出处罚的权利。必须经管理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认真研究,慎重考虑后,在征得违规者同意,心服口服的情况下,按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一年多来,没有因违规执法、随意执法和滥执法而发生过上访事件。

3、特殊事情特殊对待,实施特事特办。**、**是今年我区在经济发展上打出的特色牌,吸引了省市内外名企名店入驻,为我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是一处很有发展潜力的发财宝地。为此,我们对入驻的商家店铺在牌匾悬挂审批、门面装饰、开业店庆等方面给与了大力支持,收到了商家业户的赞扬和好评。总之。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一切目的为了企业发展,一切行为为了区域经济繁荣,一切手段为了城市有序发展,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建设首善之区,构建和谐城区”的发展目标。

五、如何解决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

1、注重思想教育,保持执法队伍政治本色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政治觉悟低、思想素质差等问题,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有必要加强思想教育。一是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对耍特权;二是通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查找自身不足;三是开展国情、区情教育,解决个别人存在的思想僵化和单纯执法问题。在执法队伍中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一致。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规划管理、绿

化、工商、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集中起来,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这就要求城市执法人员必须是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一是要开展全方位的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轮训,并且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培训内容要突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语言艺术知识;二是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创造学习机会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历水平,形成学识致用、学识丰厚的人才结构。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调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竞争意识。一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二是严把进口关,凡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经过政治、法律、业务等知识的考试;三是要敞开出口,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执法工作,不合格者离岗培训或调出执法部门。

4、加大监督力度,完善执法队伍的监督体系。

综上所述,只是我们在日常执法中的一些不成熟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一点建议。希望能通过这次座谈会,恳请区纪委领导通过一些有效途径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中的一些盲点,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纪检委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发言稿》来源于,欢迎阅读纪检委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发言稿。

化、工商、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集中起来,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这就要求城市执法人员必须是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一是要开展全方位的岗位培训,定期进行轮训,并且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培训内容要突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语言艺术知识;二是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创造学习机会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历水平,形成学识致用、学识丰厚的人才结构。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调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竞争意识。一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二是严把进口关,凡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经过政治、法律、业务等知识的考试;三是要敞开出口,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执法工作,不合格者离岗培训或调出执法部门。

篇8

总论作为可行性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第二部分 项目建设可行性

第三部分 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第四部分 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第五部分 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第六部分 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造成周边环境影响或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论证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第七部分 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在可行性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第八部分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是可行性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施时期亦称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期,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的,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第九部分 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第十部分 项目财务效益

第十一部分 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第十二部分 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格式一、总论

1、项目名称:

2、承办单位概况(新建项目指筹建单位情况,技术改造项目指原企业情况)

3、拟建地点:

4、建设内容与规模:

5、建设年限:

6、概算投资:

7、效益分析: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条件

1、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建设条件分析:包括场址建设条件(地质、气候、交通、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工作、施工等)、其它条件分析(政策、资源、法律法规等)

3、资源条件评价(指资源开发项目):包括资源可利用量(矿产地质储量、可采储量等)、资源品质情况(矿产品位、物理性能等)、资源赋存条件(矿体结构、埋藏深度、岩体性质等)

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建设规模(达产达标后的规模)

2、产品方案(拟开发产品方案)

四、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技术方案

1、生产方法(包括原料路线)

2、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备方案

1、主要设备选型(列出清单表)

2、主要设备来源

(三)工程方案

1、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结构及面积方案(附平面图、规划图)

2、建筑安装工程量及“三材”用量估算

3、主要建、构筑物工程一览表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建设投资估算(先总述总投资,后分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等)

2、流动资金估算

3、投资估算表(总资金估算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

(二)资金筹措

1、自筹资金

2、其它来源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销售收入估算(编制销售收入估算表)

2、成本费用估算(编制总成本费用表和分项成本估算表)

3、利润与税收分析

4、投资回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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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提高物业保安管理水平,是动态环境下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紧迫要求。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中高档及涉外住宅集聚的城区,的物业保安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的形象和投资环境。要推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及居住区治安环境作保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环境、居住的安全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小区的保安管理工作是一项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责任重的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一般工作不同的是,处理正常工作日之外的夜间和节假日安全事务往往是保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这些时间段往往是一些安全隐患易于显现的时间,因此夜间和节假日的物业保安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房地部门在这些时段内缺乏检查、监督的机制,造成一些物业小区内的保安管理工作存在着不少隐患,急需整改。这次与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的《实施意见》就是要把对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纳合管理的机制,通过各自的管理途径,实施各自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物业保安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物业小区内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区保安工作,要求措施有力,发展迅速,效果明显。我们要虚心向兄弟省市学习先进经验,为进一步促进、提高物业保安管理水平,为创建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打下基础。

二、房地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

篇10

行政规范比较难以处理。直接叫“行政计划”即可。

梁津明:是由程序围绕行为转,还是行为围绕程序转?同意前者。“一般规定”中设计的制度不是后面行为。“公开”不宜放在第三章中作为一节也不合适,宜放在公开原则中写。应当按照“开始、调查、决定”的逻辑顺序边编写。

行政规范:应当放在行政行为之前,先立法,后执法。

用行政措施一词涵盖行政决定、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实施行政规范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追认、补正和转换。

应当填补非正式程序。

应当有救济程序,重复规定是必要的,只是粗细可以考虑。

法律责任:局限在行政机关的责任人,行政相对人程序作为义务以及程序违法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王万华:听证是各种形式的听取意见。信息公开主要是对当事人的公开至于一般公民的知情权由专门法律规定。

行政行为的效力特别重要,并且避免使第三章变得庞大,将使其独立。

胡建淼:一般规定的强制措施。措施覆盖行为,还是行为覆盖措施。行政行为覆盖手段,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第五章:行政决定。我赞成使用这个概念,是指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上位概念,双方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合同。

行政决定——意思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物理行为。这里划分标准包括了意思、时间等方面的标准。

周汉华:框架之外的问题。

(1)行政程序法是有必要?在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立法的情况下,行政程序法是否构成重复立法?是否有必要?

(2)以什么方式立法?推动法学研究上一个台阶,促进新概念的形成,社会各界的推动?

(3)该法应当解决的问题。与其讨论框架,不如讨论存在什么问题。

(4)行政行为的分类问题。胡老师主张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反对计划出现在本法之中。

王锡锌:对行政机关的实证调查。草稿的问题:

(1)结构的选择。框架结构的选择与问题的发现和整理同样重要。

(2)行政程序法与单行立法之间的关系。

刘莘:(1)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行为效力中增加:行政行为的撤消。(3)应当对不作为作出特殊规定,可以放在法律责任中规定。

马怀德:判断立法成功的标准:(1)是否能够实现立法目的;(2)是否能够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司法审查的程序标准。该草稿是成功的。关于框架问题:

(1)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和抽象,具体中分有利还是不利。

(2)“强制措施”和“信息公开”没有必要单独列节,因为存在单独的立法。

(3)本法应当规定最一般的问题。

(4)行政行为的效力:溯及力。

(5)行政主体中的联合执法。

谢天放:1、立法模式。单行法与一般法并行,还是单行法的基础上一般法模式。(1)从法律需求来说,单行法的需求最大,首先是行政许可法,行政检查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检查的随意性很大,许多外资企业不适应这种日常的执法方式。行政强制中的问题还比较多。(2)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的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在基层执法中,主要还是实体法问题。公民的觉悟问题,行政机关的接受程度问题。行政机关更加容易接受单行法。发展的机遇问题,例如世界大战给美国带来的反思。

2.适用范围:地域的适用范围限于省级以上的行政机关。

(1)复杂程序造成的成本给基层政府造成的成本难以承受,考虑的城市的竞争力,考虑成本的降低,包括管理成本和商业成本。

(2)中国不同地方的差异性。县级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在30%到55%. 3.行政行为的分类。

高绍林:

(1)适用范围,限于省级以上的行政机关。县级以下的情况比较复杂。例如建筑沙尘,不属于环保局,属于建设局,但建设局没有机构和人员。

(2)立法给基层行政机关带来的成本。

熊文钊:让美国人学我们。

(1)资金不到位,房子不能盖得太大,还是打好基础。

(2)处理与单行法之间的关系,不要重复立法,不必追求行政程序法的完美性,而应当是行政程序法与其他单行法所构成的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但也不宜搞得太简单,应当着重基础。

(3)框架结构。由政治家完成的正当程序理念由我们法学家完成;不能限于上个世纪的各国行政程序法,不能迷信外国的东西,我国的实践也存在许多好的经验。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行政活动方式:非正式行政活动,如协商等。

术语:不宜“大白话”。例如,“当事人”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行政机关是否是当事人?术语应当具有包容性。

结构也应当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以后可以发展和补充。

陈斯喜:今天是行政程序法立法工作的起步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即立法目的是要解决问题:

(1)行政简化。例如,通过立法一方面行政简化和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益。否则,就会遭到行政机关的抵制。

(2)行政公开。

(3)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政府不守信用。

按照这个模式制定,是否能够出台。要想尽快出台,就要牺牲一些利益。可以搞通则立法,象民法通则那样,只是可以细致一些。

系统化:按下葫芦,浮起瓢。为行政行为提供一些范本、模式和模块,不管行政行为怎么样,只要存在某种活动,就可以采用这种模块。

罗豪才:提前感谢。

张世成:主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零碎的立法也不是出路,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问题是需要通过行政程序法解决哪些问题。我认为,是避免立法的不系统问题、重复问题,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虽然因地方差异很大,难度很大,但主张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法律制度。

草稿可以先搭个架子,内容和体系全面一些,以后不需要时,可以删除。

术语应当简明,让基层机关能够理解。

将来很有可能分离规范制定机构,多数行政机关只是负责执法,没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许安标:万事开头难。今天的会议标志着行政程序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启动,对后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否到了时机?答案是肯定的。(1)理论研究比较成分;(2)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使行政机关意识到了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3)社会各个方面对程序法具有如同感,程序违法可能导致败诉,更加决策层意识到了程序的重要性,程序与实体并重。

草稿的特点:(1)有新意,如行政计划和规划;(2)有理论基础;(3)间接,交叉和重复之处不多。

但现在的立法只是初步的,因此应当放宽思路:(1)例如有四个版本。今天讨论的是折中版。(2)法典版,即大而全,把所有的程序法问题都规定出来,重复和交叉问题暂时不考虑;(3)实用版。不着重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实践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实践经验积累到什么程度,就规定什么。(4)理论版。规定一般原则和制度,给以后的发展留下发展的空间。应老师可以叫不同的人分别完成,提出四种稿子,让大家比较。避免一个人的嗓门大,避免先入为主,四个小组应当封闭。

莫于川:多版本的成本大。

草稿:思路比较清楚,做到了中西结合。

(1)应采取行政程序法典模式,既有总则,也有分则的规定。

(2)应采取单行法与行政程序法并行的模式。

(3)应当规范看准了主要行政执法行为。

(4)应当突出证据制度,可以单列一节。例如“调查、听证与证据”。

(5)应当明确有关术语的含义,例如“行政决定”。

(6)应当在第七章行政计划中应当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协调问题。

(7)第八章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有特点。

黄微:立法的指导思想。

(1)着重是治滥、乱的问题,着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而不是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

(2)应当区别简易程序和一般的程序。

(3)单行法与一般法关系。应当同时进行,因为具备的理论基础和经验。

(4)WTO与行政程序的透明度。

(5)两层楼的架构。一层是一般原则和制度,另一层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全面规定各种主体,例如授权组织、委托的组织。

王宝明:(1)单行法可能挤占行政程序法的空间。

(2)行政程序法应当诉讼制度衔接。是否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法将行政活动置于司法监督之下。例如,职权争议的解决给司法机关。

(3)第三人权益保障问题,应当明确当事人与当事人界限。

(4)行政机关。联合执法问题,公务协助问题。

(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美国地方差异很大,德国的州行政程序法与联邦基本一致。我国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最低要求,给地方授权立法,规定更加高的标准。

张兴祥:强化行政机关的义务;调整行政机关内部的问题,避免内部程序外部化。应当着重最低的程序义务。

薛刚凌:(1)立法思路。可能需要换个角度,从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例如行政决策很重要,但并不体现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另一方面,突出公民的程序权利,应当集中规定。

(2)行政行为的定义。需要明确界定,通过立法解决理论混乱。

(3)主体:如何界定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是从经费还是从性质;对主体,还是从程序还是从全面规范的角度规定。

(4)信息公开。应当单独列列一节。

(5)法律责任:是程序责任,还是包括实体责任?

赵正群:法律责任:应当区分内部责任与外部监督责任的区别。

湛中乐:行政程序法应当更加抽象和原则,这具有可行性。

(1)总则。公正原则,之下设立制度。

(2)主体: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增加证人、鉴定人等。

(3)第三章和第四章应当换位。不规定实体法是不可能的。调查与检查的交叉。

(4)分类是不可避免的。行政规范应当放在前面。

(5)应当规定行政复议事项。

应松年:(1)学者、执法人员、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程序法的态度不同。法制日报可以协助宣传,希望写文章呼吁。

(2)行政诉讼法开辟了行政法治的一个时代。程序法得到了重视,而且越来越重要。

(3)我国行政程序法的规范重点是行政行为。一般程序有无必要性?还是需要规定一般的事项,行政检查不可能单独立法,可以在行政调查中规定。

行政计划和规划应当单独规定也许是有必要的。

(4)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实体事项,例如行政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