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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检察官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
第三条检察官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检察官培训与检察官任免、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培训种类与方式
第五条检察官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接受一次领导素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七条晋升高级检察官的,应在晋升前接受晋升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八条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现任检察官,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接受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
第九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性基础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检察官培训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确定。同一种类的培训应在教材、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方面统一。
第十二条检察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检察官出国培训、进修、攻读学位,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检察官来华讲学。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的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国检察官培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国检察机关培训工作;
(二)规划、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和审定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
(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组织、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辖区检察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具体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省级检察官学院等培训机构(或检察官培训学院、进修学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培训机构。
下级培训机构在接受本院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检察官学院指导分院的教学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续职资格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岗位培训;
(五)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可承担部分上述培训任务。
第十九条省级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承担:
(一)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本辖区检察官的续职资格培训;
(三)本院或本辖区检察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第二十条对检察官的各类培训,应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任职资格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任命、晋升、续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同级培训机构和下级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奖惩和整顿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与教材
第二十三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应按照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专职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硕士以上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一般从检察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聘请。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专职教师与检察业务骨干岗位轮换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拔符合专职教师条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检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培训机构任教。
第二十七条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要定期接受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者解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专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教学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专兼职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授课、阅卷、监考等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员,负责领导检察教材建设,统一规划并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工作。
经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编写培训辅助教材。
第五章基地与经费
第三十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应当具备适应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具有较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功能的固定场所。
第三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具备能满足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的规模及教室、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学员宿舍、食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检察官培训经费属业务经费,应单独列支,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检察官培训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三条培训方向围绕外语类培训、软件设计开发技能培训、外包行业技能培训、游戏行业设计开发技能培训、IC设计技能培训和互联网相关技术培训等与软件和服务外包行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展开,重点开展以下培训项目:
(一)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的储备人才培训;
(二)根据软件和服务外包商承接服务外包业务需求进行的人才定制培训;
(三)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人员岗前业务技术能力的入职培训;
(四)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知识、国际认证人才的国际认证培训;
(五)软件和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
(六)其它软件和服务外包业相关知识培训。
第四条*市信息产业局是培训机构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培训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
(二)监督检查全市培训机构的认定、年检工作,审核和批准认定、年检结果;
(三)受理培训机构认定、年检的申诉。
第五条市信息产业局委托相关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受理本区内培训机构的认定申请;
(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培训机构的评审;
(三)负责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
(四)将本区认定和年检合格的培训机构报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市注册;
(二)经劳动局或教育局认定,具备《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资质;
(三)具有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经验。上一年度开展相关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人数在100人以上(人均培训在200课时以上),且经过培训的学员须有60%以上从事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作;
(四)具备规模招生与培训的条件和能力。拥有适合相关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场所,拥有性能良好的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体系;
(五)拥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符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方向配备2名以上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一人须有5年以上的软件开发经验)。兼职教师应以企业在职工程师及从事过软件项目开发工作的教师为主;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或能进行独立核算,且上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七条培训机构认定常年申报,每季度集中评审。
第八条培训机构申请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一)*市信息技术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年审)申报表(见附件);
(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内外知名企业授权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学场所证明;
(四)相关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教材、培训项目的课程体系;
(五)授课教师名单;
(六)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
(七)上年度培训情况说明材料,并提供培训毕业人员工作去向;
(八)本年度人才培养工作计划;
(九)近期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目标;
(十)由培训机构颁发给被培训人员的关于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按照认定标准执行。年检由培训机构自愿申请,逾期未申请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其培训资格自动失效,停止其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条*市信息产业局、各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共同监督和管理。其中包括向被培训人员征求意见、向委托培训企业征求意见、对培训活动(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方式、上课情况、学员就业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应按规定的时限向各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市信息产业局提交统计报表,逾期未报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发生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情况时,须在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认定机构办理变更认定或重新申报手续。未办理变更认定的,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则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在一至三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伪造、冒用培训机构批准文件、认可证书和标志的;*市信息技术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年审)申报表doc.doc
(二)向其它机构或个人转让、分包培训项目的;
(三)公开文件、宣传材料和广告中有虚假、误导或者夸大宣传内容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按照县校联动、部门互补,面向全员、侧重骨干、强化师德、聚焦教学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创新和发展,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办让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县中小学教师每年要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
1.培训内容:以教师职业道德、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在师德教育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模范教师高尚师德,自觉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使广大教师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在业务培训方面,要围绕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以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知识,新课程标准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和推进课改中出现的新问题,课程教学设计、课堂组织管理、学习评价等新技能,与学科整合的教育新技术等方面组织开展培训,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实施途径:以校本研修为主,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下乡、在岗研修、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共同推进。
(二)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实施。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是“十一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各校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三大计划”实施工作。
1.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选、培、管、用”一体化新机制。做到“选”按条件、程序;“培”有目标、内容;“管”有措施、办法;“用”有政策、平台。要按照不低于中小学教师总数10%的比例,建立一只市级骨干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教师总数15%左右的比例,建立一只县级骨干教师队伍。对市、县级骨干教师实施连续三年培训。要科学制定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内容,通过三年递进式培训,使骨干教师*到培训目标要求。制定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2.认真落实“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每年按不低于农村教师总数的10%安排农村教师参加县以上培训。组织县以上骨干教师队伍送教下乡培训农村教师;要采取城乡学校联手,捆绑结对帮扶;采取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农村教师进城跟岗研修等形式,提高农村教师专业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农村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远程培训、东西部“手拉手”对口支援等项目的培训。推动、指导、督促各培训机构搞好全员培训,为校本培训提供专业支持。
3.有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按照学用一致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教师通过高师函授、高教自考、电大教育、网络教育、教育硕士、研究生班等途径,为中小学教师提升学历学位创造条件。教师的进修培训应当根据学校安排,因地制宜,学用结合,以自学和函授为主。
(三)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和新教师专项培训。
1.班主任培训: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分层次对中小学班主任进行30学时的专题培训。在培训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经验交流,突出案例教学,提高培训实效性。
2.新教师培训:按照新教师上岗培训的有关规定,对每年新招聘的新教师分层组织不少于60学时的岗前培训。
(四)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要“以项目驱动”的方式继续推进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
1.组织参加省、市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培训。
2.引入国家组织开发的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平台和资源,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县以上培训。
3.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区教师和农村高中教师参加国家项目办开展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4.继续组织经过培训的教师参加国家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
(五)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实施。以教师网联计划为抓手,充分发挥“农远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作用,利用现代远程手段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培训农村教师。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利用“农远工程”三种模式组织中小学教师培训。农村小学教学点,要组织教师观看光盘培训内容并开展讨论。乡镇中心学校要组织教师收看卫星电视或IP频道播出的培训课程,开展备课、教研活动。农村初中利用互联网或局域网开展教师培训,组织网上讨论。
2.继续推进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远程网络培训优秀课程资源的遴选和开发,扩大全县教师远程网络和远程实时交互培训的覆盖面。
3.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及全国教师教育网联成员单位举办的远程网络培训。
(六)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构建我县开放灵活、规范有序的教师培训体系。
1.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标准》,加强各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水平。
2.开展合格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3.开展对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调研,制定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统筹协调。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要素,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分别提出:“在当今时代知识层出不穷的条件下,要成为合格教育者,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广大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要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加大对师范教育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校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提高对教师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培训的领导,把教师培训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各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好各类培训,精心安排好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妥善解决教师的工学矛盾,既不能过分加重教师的培训负担,又要确保各项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师培师训工作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培训规划。各培训机构和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培训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开展培训的督查,加强过程监管,严格学时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管理制度,以研促训,以训促研,构建学习型组织,提高校本研修实效。
随着煤矿产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煤矿的开采力度也越来越大,煤矿开采的过程中安全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最近几年来,煤矿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降低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成为各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现阶段的安全培训体系尚未完善,国家虽然颁布了一系列的安全培训的法律法规,但是安全培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在培训的过程中,仅仅是对学员进行理论上的指导,并不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中所用到的技能,使培训的内容与现实脱节,理论不能够联系实际,培训成了纸上谈兵。另外,安全培训的教材版本过于老旧,班级规模比较大,培训质量并不完善。培训过程中讲师并不能够带动学生的积极性,是学员主动地参与进来,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也成为安全培训存在的弊端之一。本文对安全培训体系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今后的煤矿安全培训提供参考。
一、安全培训体系
(一)法制建设
国家与2002年颁布了《生产安全法》,这项法律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安全培训体系的建立。随着安全问题成为日益关注的焦点,2014年我国又随即出台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确定了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几项原则,分别是“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安全培训的法规,这部法规的颁布确定了安全培训的机制以及办法,对安全培训机构以及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以及规定。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安全培训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二)培训组织与机构建设
培训组织在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保证了我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安全培训的不断普及和发展,我国的安全培训体系有了质的飞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总局进行组织和监督。但是执行过程中一般是由企业以及培训机构进行实施。当一些煤矿企业自身并不具备安全培训的条件时,可以委托社会上相应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如果单位具备组织生产人员进行培训的条件,那么企业可以自行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并配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另外,企业在自行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以及培训内容等等。
(三)师资队伍的建设
安全培训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安全,所以十分重要,在对学员进行培训之前,相关的培训人员应当取得一定的岗位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每年都会对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进行培训,以确保培训的质量,只有培训合格的培训人员才能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其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二级以下的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即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以此类推。
(四)培训教材建设
培训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培训的质量,培训教材是培训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应该选择不同的培训教材,而且培训时教材应当具有针对性。另外,教材也应当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的进行更新,不能一直沿用旧版的教材。培训的教材并不单单指的是培训用的书籍,还指培训课程的计划、培训用到的课件、教学大纲文件等等。国家应当对安全培训的教材进行定期的评估,评选出优秀的教材供给培训机构使用。
(五)培训考核体系
随着安全培训的产生,安全培训的考核体系也逐渐被建立起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主要原则为“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现阶段,大部分的考试采用计算机远程考试,考核体系应当包括考核的标准、考核的内容以及考核的流程等等。安全培训的考核内容应当由国家或者所在的省份进行规定。
(六)培训档案与质量监督
在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档案,这不仅仅有利于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同时教师可以根据学员的培训状况了解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员进行更好的培训和指导,总结教学经验等等。在档案建立的过程中,可以依据《档案法》的要求进行设立。培训档案的内容除了学员的各类信息以外,还应当包括培训的法律法规、培训使用的教材、培训的工作计划等等。
二、结束语
我国的安全培训体系主要是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建立起来的,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培训体系。安全培训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单位以及个人的重视。培训机构的市场化,直接带动了培训质量的上升。
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党和国家重大的战略决策。早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就明确了终身教育在教育法律中的地位;1999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2010年我国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的改革目标;2001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确定“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都表明党和国家已经把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作为新世纪国家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师培训模式、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创新,促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进而提高起到了全面的推动作用。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的时代,教师的性质与工作职责要求教师必须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和示范者。但是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质仍然不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尤其是分布在农村和边远山区的教师学历层次偏低,教育思想和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落后。同时,教师培训机构尤其是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培训功能单一,师资力量不足,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能适应新时期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值得指出的是,由于经济和交通等原因,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信息闭塞,视野狭窄,观念落后,知识陈旧,难以接受继续教育尤其是高水平的培训。面临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问题更突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教师培训的手段和途径。
构建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目标,必须转变传统培训观念,改革培训手段和方法,创新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培训的新模式,建立起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为载体的开放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师素质的动力机制,并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对振兴我国教育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构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管理与教学平台,为打破时空限制、缓解工学矛盾、节省培训费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更新培训模式提供了可供操作的技术手段。它集成了硬件环境、操作系统、教学模块和管理模块于一体,为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提供了远程教学、互动交流、综合评价、网络考试、结果统计等全方位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功能,实现学员从注册、到学习、讨论交流、辅导、考试全过程的网络化。
(一)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的层级架构与功能模块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网络教学与管理体系的建设,应适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与管理体系,并与现行师资培训工作的任务分工相一致,通过逐级安装远程培训教学与管理系统(培训平台),构建省、设区市、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职业高中)四级远程培训平台。远程培训平台的层级架构见图
省级培训平台建在省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地市、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分别建立设区市、县(区)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省、地、县级培训平台按其师资培训的任务分工各自负责所在地域内的师资培训远程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校级培训平台是远程培训网络体系中的基层平台,是师资培训对象一中小学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过程中进行资源学习、对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进行直接监控和提供教师继续教育结果数据的基础平台。
各级培训平台的功能模块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模块。包括:网络课程资源模块、教研资源模块、考核评价系统、学员管理、辅导教师管理、学习服务系统、辅导备课系统、论坛模块、发证(学分)管理、信息、邮件模块、平台管理工具。
2、扩展模块。包括:网络考试系统、在线课堂模块、课程开发工具、继续教育管理统计系统等。
各级培训网络平台等级(容量)的选择是根据该平台所承担的网上培训人员的数量确定的。平台等级根据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分布情况,初步分为1000、10000、20000和20000以上共四个容量等级,以供各级培训机构选用。
(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的建立
在建立四级远程培训平台架构的同时,在各级远程培训平台上,或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络系统中安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平台)。该系统是一套独立的继续教育行政管理网络系统,可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并可支持各种数据的查询和统计。
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体系,通过管理平台将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自上而下、相互连通、分工明确、统一管理的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的网络体系。
管理平台可以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直接安装在培训机构的网络环境中;也可以安装在教育行政部门自己的网络环境中,培训机构通过在培训平台中增加继续教育管理统计系统软件,与管理平台连通,可方便地将远程培训的评价结果和学员的学习情况,传送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络完成培训成绩记录,学分管理,教师资格管理等操作。管理平台中统计信息或数据的生成可以通过培训平台中的统计系统软件自动生成和传输。
各级管理平台的教育行政管理员通过各自的身份识别编码,可以登录本级管理系统,并在其所辖权限范围内,增加或修改管理信息或数据。行政管理员权限示意图如下。
(三)教师继续教育各级培训平台的任务分工
1、省级培训平台:重点承担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部分全员必修课程的培训以及辅导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2、地市级培训平台:重点承担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部分全员必修课程的培训;
3、县(区)级培训平台:重点面向所辖县(区)中小学开展教师全员学科培训;
4、校级培训平台:重点开展本校的校本培训和
教研活动。
(四)培训平台与管理平台间的关系
各级培训平台与管理网络平台建立后,培训机构除可以利用培训平台直接开展教师培训教学与组织业务外,各级培训平台间还可按照统一的资源分类方法进行网络资源和统计数据传输。同时,上一级管理平台具有对同级培训平台和下一级管理平台所管理的学校和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统计结果进行行监控的职能,从而形成远程培训的网络体系。各级培训平台与管理平台的关系如图三所示。
委托培训、培训结果反馈是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与远程培训平台间的基本关系,各级行政管理者负责将下列信息委托到培训单位:参培单位(包含统一继续教育编号)、教师基本信息、培训内容、学时、学分管理、课程编号、培训单位、委托单位、培训类型等。
当培训结束,培训单位将本次培训的结果反馈到继续管理平台,内容包括:教师编号、培训课程、学时、评价结果(表)、学分、成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单位等。
两个平台既独立运行又相互关联,远程管理平台提供的继续教育管理模块,为两个平台数据对接提供了保障。
一般情况下,各级培训平台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而是按照现行继续教育管理体系的任务分工,各自负责自己所辖区域的教师培训工作,或者接受其他地区或下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受托的培训工作。从远程培训的教学组织功能上说,各级培训平台的性质是一样的,相互间是完全独立的。但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隶属关系,而培训平台又隶属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在各级培训机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承担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各级培训平台之间(实际上是上下级培训机构之间)有时也存在上级培训平台对下级培训平台的监督、指导和委托关系。这种职能分工使各级培训平台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管理关系,但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或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各级培训平台的建立并不改变现行教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体制和分工。
三、利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实施教师继续教育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建立的同时,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要求,即时开展各个学科的远程培训工作。
远程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应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课程。培训过程按下述方法和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组织
按照现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可以实现从培训任务下达,到培训过程组织、考核评价、统计结果上报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与控制。基本组织(业务)流程如下。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或计划委托培训单位发文布置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安装培训平台制定培训方案配置网络课程和资源配置辅导教师制定评价策略组织下级培训机构培训者培训
学校:安装培训平台(或在参训的网络平台上设置虚拟空间)-->配置网络课程和资源-->组织教师参加培训
参训教师:接受培训(报名、学习、作业、交流等)考试
培训机构:培训结果统计上报
参训教师通过网络接受培训时,根据培训任务不同而在不同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学习。例如,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直接在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网络平台(省级或市级)上学习;全员培训、学科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教师则直接在县级或校级网络平台上学习。
(二)教师继续教育编号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需要,对中小学教师实行统一的教师继续教育编号,作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
(三)培训教学组织
培训教学的组织根据具体的培训课程确定。对于每一门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具体编制教学组织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一般包括目的、课程名称、培训对象、培训目标、教学内容、重点内容、学习方式、讲员组织、培训周期、学时、考评办法、教学安排等。
远程培训教学组织的主要环节包括:确定培训课程、编制培训计划、制定评价策略、组织并培训辅导教师队伍、网上教学安排、布置作业与批改、组织专题论坛、组织在线直播课堂、组织面授讲座(必要时)、论文布置与批改、辅导教师对学员评价、组织考试(网上或网下)等。
(四)学习过程
参训教师需要通过统一编码的教师继续教育编号登陆后才能上网,参加培训或查询其参加继续教育的结果。上网接受培训和学习过程包括上网注册、选择课程、课程学习、参加网上讨论、在线课堂(或面授班)、完成作业、考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如图四。
(五)考核与评价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的建立,从技术上突破了对教师培训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的难题。也是针对教师培训的特点,将过程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制定考评策略的一次创新。网络系统可以根据制定的考评策略对学员的学习过程和考核结果进行自动纪录,并最终自动生成考评结果。
考评策略主要指标包括:上网学习时间、提交作业情况、参加论坛情况、辅导教师评价、论文成绩、考试成绩等。系统同时还支持自定义评价,培训机构可根据课程的具体要求,任意增加评价指标。
考评策略根据不同的课程和培训的目标要求而定。通过选择具体的考评指标并确定具体值,再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设定权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评价策略并对这种评价策略进行唯一编号。教务管理员可根据需要通过操作评价策略的编号将评价策略应用于某一班级或个人。
(六)资源建设
远程培训网络资源的建设采取统一组织和自行开发相结合的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由省级培训机构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购置或组织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给各级培训机构,为提高远程培训质量提供资源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需要,自行组织或开发自己的培训资源,以满足不同方式、不同内容和适应地方特色的远程培训的需要。
为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管理,便于对教师参加培训课程的学分确认和查询,对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实行统一编码。各级教师继续教育课程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门评审确认后,方可进行课程编码,并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目录。教师参加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经考评合格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师参加该课程的培训结果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的特点与优势
平台在设计上采用了分布式结构,分级式管理,可以满足大规模培训的需要,其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具有开放、灵活的评价系统,过程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能按需设置评价策略;2、完善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培训结果实行网络传输,行政管理与控制自动化;3、多级的培训与管理网络平台结构,形成覆盖全省的远程培训网络;4、支持多级资源建设和传输;5、多样化的资源呈现形式和学习形式,适应不同技术条件下开展全员培训的需要;6、同样适合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需要,是教学实践的资源交流平台。
不同的培训对象需要不同的培训教材,因此教材要有针对性,同时,教材要及时更新,实时引入先进的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跟上生产现场的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培训教材既包括讲义、教材、课件、指导书等教学材料,也包括各类培训课程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编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教材以及培训大纲,除上述三类人员以外的教学大纲则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国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材的推荐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的安全培训教材,供安全培训机构优先使用。根据《安全培训教材建设“十二五”规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十二五”期间,将分期分批开发100种以上适应各级分类培训需要的多样化、系列化的精品教材,20种以上动漫、影视等生动形象的多媒体教材。
1.2培训考核体系
我国在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同时,就开始规划建立考核体系,确立了考核体系制约和监督培训体系的思想。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的是“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并逐步开始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考核体系包括考核标准、题库和考核部门。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的考核大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除“三项岗位人员”以外的一般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试题库由国家级题库和省级题库两部分组成,国家级题库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写,省级题库由各省安监部门组织编写。考核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国家级题库和省级题库各占一定比例。
1.3培训档案与质量监督
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档案,有利于培训工作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可让教师根据培训档案的具体情况,总结出教学经验,拓展自己的擅长领域,选取更加合适的教学参考资料,使课程更加贴合安全培训的实际需要。我国煤矿安全培训档案按照《档案法》的要求进行建立,建立培训档案资料库,合理使用档案资料库、及时更新或充实内容,收集、整理和编辑培训档案资料,并对其进行分类,编排类别、目录和时间。培训档案的内容较多,包括有关培训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辅导书、培训教学计划、教案、培训成绩质量分析汇总表;培训班学员签到表、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试题、考卷等。安全培训质量监督是指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机构,以及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开展培训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煤炭企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建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10余年的发展,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大批安全培训机构的建立,我国煤矿安全培训体系稳步运行,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传统教学手段单一
普遍采用课堂式教学,对着教材照本宣科,枯燥无味达不到应有的培训效果,革新现有培训手段已迫在眉睫。
2)培训针对性不强
缺乏实际操作的能力。教师授课时,未能体现出结合实际、针对现场和操作技能的内容。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实际情况多变,理论教学已不能满足作业需要。
3)缺乏多工种联合实训
煤矿井下许多工种都是相互配合作业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培训中缺少多个工种的联合实践培训,容易造成现场操作时各作业人员各干各的,配合不协调,不够紧密,进而留下安全隐患。
3煤矿安全培训发展趋势
2013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取消了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和培训教师认证。这使得我国安全培训将发生复杂而巨大的变化,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国煤矿安全培训可能会存在以下发展特点:
1)现有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继续发挥作用
在保证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秩序不混乱的同时,一段时间内大量社会资本将涌入安全培训市场,导致培训质量难以保证,但从长时间来看,市场纠偏的能力将会逐渐体现出来。
2)安全培训管理方式加快转变
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监管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将更加贴合安全培训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迫使安全培训机构重视社会效益,自觉改善条件,加强过程管理,有效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以吸引更多学员。
3)安全培训机构设立成本降低
催生大量民间资本涌入安全培训市场,并展开激烈的竞争,比拼师资、比拼硬件、比拼通过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全培训机构将遵循市场优胜劣汰规律,培训质量高、服务好、口碑好的安全培训机构将得以保存,培训质量稍逊的将被淘汰出安全培训市场,招不到培训学员。如此一来,我国安全培训将更加社会化、市场化,并向着健康成长的方向发展。
4)培训形式多样化
煤矿对职工的业务培训越来越重视,传统的培训方式受教学手段单一、教学内容陈旧等因素影响,导致培训效果不明显,安全培训将逐渐开始转变,而实训作为更接近作业现场的培训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主的欢迎。鉴于部分从业人员作业环境复杂,如大型机械操作人员,采用实训的方式投资较大,且在培训过程中容易造成受训人员伤害,这就催生了物理仿真和虚拟实训的培训方式。物理仿真则参照作业场所按一定比例制作成具有实物一部分功能的仿真模型,虚拟实训则是将大型机械操作台按一定比例制作成仿真操作台,再利用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研发教学操作情景,通过仿真操作台上的操作,在环幕、球幕或是其他显示设备上显示虚拟作业场景,实现虚拟培训。
5)多人协同训练
随着煤矿对培训深度的要求增加,而作为薄弱环节的多工种协同培训演练也越来越受重视,传统培训方法对这一块涉及较少,这就要求培训教师采用新的方法来进行培训。当前多人在线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并分别在大型多人在线游戏和设备操作仿真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使得研制多人协同演练系统成为可能。
6)从严治考
煤矿安全培训监管重心将转移到考核上,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方式将加快转变,逐渐形成类似于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的方式,由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监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在考核上严格把关,使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得以保障。
4结语
1)我国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是主要依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建立起来的,配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由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分工培训,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分级监督,以及考核发证部门共同组成的培训考核体系。
2)我国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实行“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发统一的考核平台,并逐步开始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
3)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以后,我国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将更加市场化,势必推动培训机构通过竞争而不断提高培训条件和培训质量。
近年来,*县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着力构建干部教育培训调控能力、动态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推进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构筑干部教育培训调控机制。一是严格实行计划协调制度。年初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经干教委会议讨论,在班次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师资、调训对象和时间安排等环节上经磋商协调议定后,以县干教委文件正式印发。各部门组织教育培训前,将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及师资等情况报县干教办审定,经审定合格后方可办班,做到全县干教一盘棋,确保培训质量。20*年全县审批集中办班35次,共培训干部3995人次。二是坚持实施点名培训制度。县干教办按照干部培训规划对县级及以上培训班,坚持点名参训,各单位必须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训。对外出培训、参观考察的,报县干教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私自外出的以旷工论处。20*年全县共19次选送179名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做到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的合理分工,把应培训干部规划安排到相应的培训机构中去。三是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月报告制度。各单位对本系统、本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坚持每月向县干教办报告一次,没有培训的实行零报告,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为县委全面掌握和合理利用干部人才资源提供第一手资料。
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全县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库。*县出台的干部教育互学制度规定,各单位要在每年年初根据各自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向县干教办上报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内容。县干教办对于干部培训需求较集中的专题,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完善培训教材,统筹安排有关互学专题的讲授。20*年组织编写互学教材15种,互学专题培训1743人。二是完善两个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在抓好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根据干部培训工作的发展要求,注重在全县筛选出一批不同专业、各有所长的领导干部、理论骨干、专技人才、科技致富带头人、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兼职教员,进入县内兼职教师人才库。聘请市级行政机关和驻安高校中的有关人才作为我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兼职教师,不断加强县外师资人才库建设,走“借脑育才”之路。现已聘请入库53名兼职教师,专业较齐全,不同层次师资齐备。三是组成多个教育培训基地,实行组合式动态办学。在抓好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建设的同时,在县内全县选择生产管理技术规范、规模经营、效益突出的产业典型村和优秀企业建成大双乡兴隆村等五个农村产业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基地,由培训机构和培训主办单位,按需选择教学基地和讲课教师,实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立教育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制定中期和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建立奖学制度,将干部培训学习成绩与报销学费及相关费用相挂钩,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的学习。二是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证制度,对集中教育培训,坚持“凡训必考”的要求,考试后要填写《干部教育培训鉴定表》,进入本人档案,同时将参训情况填入《*县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证》,把培训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干部在年度考核或领导干部届中、届末考核时将本人参加理论培训、党委(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在职自学等情况作为述职、总结的重要内容。对领导班子、干部进行测评时,对学习情况进行一并测评、评议。办班培训考试、年度学习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评为优秀,单位主要领导考试不及格或全体干部及格率低于80%的单位不得评先评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在考察考核时,要对其学习态度、理论水平、运用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价,将考核结果写入考察材料。
我校是一所有百年悠久历史的高等学府,2001年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学校之一,学校陆续投入了数仟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学院技术设施及资源建设。教育部领导、网络教育专家、福建省委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及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各市、县(区)教育部门领导,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等都专门来我校参观指导,给予了很高评价。福建省教育厅针对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建设较为薄弱,还不能有效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状况,为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与效益,教育厅组织专人对我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技术条件和资源建设进行评估,认为我校在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远程网络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备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条件。为此,教育厅在2003年工作要点中提出:“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和培训手段,依托福建师大等有条件的学校和市、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立起覆盖全省的远程教育师资培训的网络。
(一)建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
福建省教育厅在《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的意见》(闽教师[2003121号)中,决定依托福建师大成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下称“中心”),挂靠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心的任务是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技术及资源优势,整合全国优秀的教育资源,按照教育部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和教师资格认证课程培训,使全省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中心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现代远程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规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基地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以及辅导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的网络平台和高水平高质量的网络教育资源
资源建设直接关系到教师继续教育质量,为此“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建设了一批高质量的网络教育资源。在充分挖掘和利用福建师范大学现有教育资源和信息资源基础上,还积极从省内外知名的高校、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机构,引进远程培训优秀资源。同时还聘请省内外知名的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专家、教授作为中心顾问,指导教师远程教育工作。
“中心”现已成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培训中心全国IT&AT工程远程培训基地、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示范学校。为中心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提供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成立“福建师范大学远程教育研究所”,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研和教学相结合,探索并初步形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理论体系。开展远程培训的实验工作,建立继续教育实验校(点),通过科研立项等方式进行应用性科研与实验,及时总结经验与成果加以推广,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不断的提高。
(三)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
为有利于提高远程培训的质量,有利于中小学教师就地或就近参加培训,有利于调动原有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及工作的连续性。福建省教育厅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设在各市、县(区)进修院校或有关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
培训基地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和中心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组织安排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保证远程培训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转达,做好学员学习辅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培训中心下达的各类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班学员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保护有关网络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防止非法使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中心的检查和评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的精神,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市、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等单位,可申请作为培训基地,应填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申报表》,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合格后,经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作为培训基地。同时根据开展远程培训的需要,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信息化设备标准》(闽教师[20()3121号)要求来做好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的技术设施建设。
在管理上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2]1号)精神,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教师远程培训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开展远程培训所需要的上机环境、技术支持、资源建设、学生管理、考务管理等教学支持服务体系。
关键词:企业 干部 教育培训
Key words: enterprise cadre education and training
作者简介:荣自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组织部,科长,政工师
近年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从企业科学发展、安全生产和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做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笔者认为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从加强组织领导着手,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强力保证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提升干部素质作为一项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副职分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按照“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原则,明确上级、专业化公司(事业部)、经营单位三级职能,建立健全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职能管理机构,实现集中归口管理、统一计划管理和统一质量管理。
二、从完善体制机制着手,夯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
着眼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思想理念,在体制机制上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保证。
1、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远程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给予教育培训全方位的规范和指导。
2、建立常态化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分阶段制定实施培训计划,为部门组织培训及干部自主择训提供指导。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党校和职业学院等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工作计划,具体承办相应的教育培训任务。上级人事培训部门结合业务职能部门,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切实把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3、规范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编制教育培训规划体系,涵盖组织管理、培训实施、教学管理、督导评估、工作保障五个子体系和系列程序文件,注重指导性与规范性,强化实践性与可操作性,促进各层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加强培训业务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健全人事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需求、办班审批、经费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系统化控制,及培训档案的自动更新、培训证书的电子化查询和有效期预警等,使干部教育培训业务科学化、流程化,高效化。
5、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职考核等重要内容,使干部教育培训成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培训学习与聘任挂钩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对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聘任或降低聘任等级。
6、建立督导评估体系。通过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细化督导评估细则,采取专项与日常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全方位督评,出具督导评估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促进了培训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从关键环节着手,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认识不到位。不少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舍不得花钱选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培训,认为对新进厂员工进行的“三级培训”已包括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导致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上岗。
2、培训机构资质、师资资格问题。与数量巨大的特种作业人数相比,目前培训机构数量仍然偏少,一些未具备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也在组织培训,有的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未取得相应的师资资格,综合素质较差,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3、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带来重复培训问题。在一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上,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电力系统与安全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责任权限不清,造成各部门各层次互争培训权,部门间的证件互不承认,重复培训,使生产经营单位无所适从,苦不堪言。
4、培训及考核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一些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机构为了减少开支,没有按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减少了授课时数;有的培训机构在组织培训时,由于条件所限,只进行了理论考试,没有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有的培训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考试要求不严,名义上安排的是闭卷考试,实际上是开卷考试。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基础工作薄弱。相当部分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开发滞后,未能及时按照新的法规、标准、规程要求进行修改,实践性、实用性较差。有的培训机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基础较差,没有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学员报名培训前未对“身体健康”项目进行核查,造成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患有某种“禁忌症”,却仍在从事不得进行的特种作业;对“文化程度”的要求也睁一眼闭一眼,未达到实际文化水平的也参与培训;考核不过关的往往以“已收培训费了怎么也得让人家过”说法千方百计帮助“过关”。
6、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不及时。企业不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工作,认为取到证后就一劳永逸了,没有定期复审,每年复审的人数仅仅只占应进行复审人数的很小比例。某些人员已离开原操作岗位或证件已超过较长时间,但没有按规定进行再培训,就直接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界定不清晰。目前按有关规定只有13种特种作业,但实际中有很多应纳入的工种未能纳入,而有些未纳入的又以文件形式将其纳入其中,如将加油站操作工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其法律依据不足,培训考核工作也难以开展。
8、特种作业考核机构及考核人员、考核内容无法标准化、规范化。目前不少培训考核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只是按以往经验进行,由于每个考核人员自身的素质、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考核要求不同,其考核结果必然存在较大差距,造成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技能参差不齐。
9、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检查不够严格、不够到位。由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首先只能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才能进行处罚。但对一些危险性特别大的岗位无证上岗者如不能及时给予应有的处罚实际上很难有效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现象。
二、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安全生产法》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企业按规定配备相应和足够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并确保相应的经费投入,使其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顺利进行,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列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2、结合实际,逐步制定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应逐步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危化、烟花爆竹、煤炭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并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各类企业也应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等工作列为正常工作计划。
3、制定培训机构的认定及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执业范围、师资配备、管理要求要有明确具体可行的规定,适当提高机构、师资的准入门槛,对已取得资质的培训机构要定期复查其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定期检查其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及考核。
4、尽快明确特种作业具体工种范围。同时逐步划定各部门培训范围,统一规划,避免部门间互争培训权限的现象,理顺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工作,减少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