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3 18:37:3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为建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功能作用,__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选联工委,由相关委(室)协调联系各乡(镇)共同抓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创建工作。常委会每年都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做安排部署,下达各乡(镇)建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多次带领相关委(室)人员深入基层对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展开调查。在对全县人大代表活动室分布及使用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建立单独活动室还是联合活动室、活动室配备哪些硬件、软件设施等问题以电话、表格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大意见,最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的意见》,对全县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提出了要在__年实现全县122个村(社)“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全覆盖的建设任务,并要求凡建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代表小组,要紧紧依托“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
“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按统一规格,在村(社)选择面积为18-25平方米的房屋,室外挂一块“人大代表之家”标志性牌子、一个选民意见箱,室内配备桌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等,档案按“九簿二册”归档整理,即: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簿、议案建议记录簿、联系接待选民登记簿、结对帮扶登记簿、办好事实事登记簿、创先争优记录簿、人大代表小组会议记录簿、活动记录簿收文发文登记簿以及人大代表名册、人大代表活动剪影册。墙上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制度牌,做到代表名单及相关信息、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活动制度“三上墙”。本着方便活动、就近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在村(社)所在地;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社)按高标准单独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与村级其他组织活动场所合并建设,一室多用。__年建设31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__年建设38个,__年建设53个,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配置选民意见箱、“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标志牌、室内制度牌,其他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设备按每室5000元的标准统一拨款到乡(镇),由乡(镇)统筹安排,负责按标准采购及配备,经济基础好的地方还配备了电脑。
从__年起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补助10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到__年底,全县122个行政村(社)已完全按照统一的标准建成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确保市、县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安排、统一采购、统一标准配置的方式,意见箱、标志牌、制度牌等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询价、招标、采购,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对下拨资金,常委会在相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中也多次要求各乡(镇)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使资金运行安全有保障。
在狠抓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管理,在要求各乡(镇)对建设点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选联工委不定期采取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室硬件使用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全面建成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实行“一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的监督管理模式,分别组织了2次检查,由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带领相关委(室)深入到各地对建设巩固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和评估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当年度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补助经费才可以兑现。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跟踪问效,促使各代表小组依托“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真正成为“学习培训之家”、“履职交流之家”、“联系选民之家”、宣传示范之家”和“为民服务之家”,代表履职效果明显增强。
一是发挥“学习培训之家”作用,组织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素质。__县共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38名县人大代表204名,乡(镇)人大代表615名。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制定了代表培训计划,对驻“家”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所有“人大代表活动之家”都订阅了人大刊物,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学习资料和经验介绍材料,重大事项及时通报,为开展代表活动提供各类信息,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联系职责,换届后“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还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各级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
二是发挥“履职交流之家”作用,广泛开展代表活动,帮助代表相互促进。__县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德邦向选民报告人代会精神、代表接受选民评议、代表评议议案建办理情况、代表评议人代会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一报告三评议”工作,以“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作为阵地,代表们精心准备发言内容,广泛收集民意,认真撰写履职报告,积极负责地向选民报告工作并接受选民评议,分析测评结果,相互学习探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提高履职能力,使代表们在履职过程中议论有场所、交谈有知音、倾诉有对象。 三是发挥“联系选民之家”作用,接待选民和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双联”制度要求,每位县代表联系选民3-5人,代表小组以“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阵地组织代表每年联系走访接待选民10-15人次,如实记录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综合整理形成议案建议向各级人代会提出。各代表小组还在代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代表如实记录基层选民所需解决的问题并定期梳理,充分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利。县人大代表郑红英经常在自己的选区金龙街道桃园社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接待选民,当得知桃园正尽力打造“万亩桃花园”项目缺乏资金时,及时协调前期项目经费2万元;当得知当地村组干部身患癌症时,组织捐赠几千元;平时还利用自己的农业科技专业技术,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业生产。由于有了固定的场所,方便了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沟通,接待选民和群众的气氛佳、效果好。
四是发挥“宣传示范之家”作用,代表模范带头,做好宣传教育。县直机关第二代表小组发挥本组公、检、法从业代表较多的优势,到龙华街道办事处石羊“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深入浅出的法律宣讲和赠送常用法律书籍活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一些涉及拆迁项目多的代表小组在利用“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开展活动中,引导代表积极参与调解社会热点和社会矛盾,主动带头进行评估和拆迁,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各代表小组在“两委”换届工作中,积极宣传、讲解基本的选举知识,切实增强选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发挥“为民服务之家”作用,提升履职意识,服务地方发展。以方便群众、扶贫帮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效果。龙华街道庄家湾选区选出的县人大代表陈少有,在自己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里向选民传达人代会精神,并重点围绕城市拆迁等工作给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围绕新城区规划建设,为群众创事业、谋发展出谋划策。各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在组织春耕助耕、烤烟收购中,在动员捐款、扶贫救助中,在为群众办理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中都积极发挥作用,“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良好效果日趋显现。
“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之所以活动开展正常,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都把“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列为常委会重要工作,年初安排建设任务,年底组织检查验收,保证“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深入调研是基础。在创建活动中,实施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实际是收到良好效果的基础,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才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因地制宜是前提。要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全县就“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标牌、制度、档案等进行统一要求,但其他硬件设施及活动具体内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确保建成之后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总目标,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服务管理体系;突出作风转变,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政府运行机制,提高作风效能和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巡查原则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村(社区)为主体,以机关各部门工作为抓手,结合条线工作组织实施。
2、源头控制、预防在先:从源头上把问题、矛盾控制在一线,控制在基层,预防为主,建立长效预警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紧紧抓住那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加以解决。兼顾一般日常工作的原则。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巡查内容
以村(社区)为单元网格,涉及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阶段性进展情况。
2、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落实情况。
3、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打非治违、计划生育、环境整治、维护稳定等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需要巡查的工作。
四、巡查方式
(一)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每月深入各村(社区)、重点骨干企业巡查一次以上。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与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同时,结合平时工作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机巡查。通过听取汇报、召集会议、个别谈话和座谈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分管领导对条线分管工作和包村领导对所包的村(社区)应当每两周巡查一次以上。要主动帮助村(社区)等一线基层单位协调处理机关部门与基层的工作。同时主动巡查以下方面: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和上班时间办私事的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和串岗闲聊的现象。
2.值班值勤情况。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和报告制,重大节假日和特殊防护期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是否做到及时发现处置、上报。安排晚上值班的,晚上是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是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方便群众办事和解决问题。
3.工作完成情况。党工委、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是否按进度完成;发展或服务发展项目是否推进有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是否进展顺利;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食品安全防治等重大任务是否责任落实;计划生育、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有无重大问题。
4.联系群众情况。村(社区)干部是否经常深入各自的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定,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结果的案件,是否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了办理结果。
5.其它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对所在村(社区)自然村应当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落实从行政村到自然村、组、小区等为单位的网格责任,依托建立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受理本村(社区)居民投诉的各类问题,公开服务热线,实行村(社区)干部每周窗口公开接待制度。
(四)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包村情况,每周对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服务和指导。主动联系,配合村(社区)开展工作。特别是环保、安监、食品、药品卫生等责任部门,要对辖区进行每周的巡查,督促村(社区)、企业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五、巡查情况处置
1、各村(社区)在巡查过程中,如属于村里应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在一线解决。如属于条线部门管辖的事项,要及时向条线部门及包村领导汇报,条线部门、各包村领导要及时予以解决。
2、机关各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属于自己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事件,要及时处置,超出自己监管职责范围需上级职能部门处置的,一律实行书面报告制度。对企业和群众所提出的服务要求,超出街道办事处办理权限的,要负责告知上级办理单位名称、地点、联系电话,必要时,要亲自陪同协调办理。
3、班子领导在巡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帮助村(社区)协调处理好问题。如发现被巡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时,可以向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查单,并要求及时整改。被督查单位要在收到督查单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党工委督查室。
4、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不稳定苗头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六、有关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全街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开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质,强化全街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人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曹先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
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__河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社区)“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
人员略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道主任、委员、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格员,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镇消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镇安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镇安办要将消防工作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实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镇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__河派出所。
(三)落实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镇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社区)社每月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街道、镇要依托镇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和行政村要以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为主,组建志愿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图版、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边远地区、高山住户,更要加强群众消防宣传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定期对社区村社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及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等“三级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格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二)实施督导考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导考评方案,明确督导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督促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一年前,营山县低调推行了一项基层党建新举措,这就是乡镇党委“动态委员制”。从表面上看,这一举措是为乡镇党委增加一部分“动态委员”,但内涵却非常丰富,可以说,这是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探索。“制度当然不是拍拍脑袋就想出来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营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勇说。
诞生
乡镇党委“动态委员制”不是“无源之水”,而是源于增产乡公推直选乡党委副书记。增产乡虽名为增产,但实则增产无门、致富无路。为了选出群众公认、能力强、水平高的乡党委副书记,2008年2月,营山县从增产乡党委委员、机关党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5个层面各推荐产生一名代表,组成“结构制”党员代表,全程参与公推直选工作。这一做法赢得了党员、群众的普遍支持与好评。
乡党委副书记选出来了,公推直选工作圆满完成了,营山县党务工作者却陷入了深思。怎样才能将这一做法常态化?怎样才能将“结构制”融入整个乡镇党委工作,而非仅仅用于选举?经过一阵“头脑风暴”和深入调研,营山县创新提出了乡镇党委“动态委员制”,并在增产乡率先进行试点。
“龙桥村水渠因泥沙堵塞,村民无法放水灌溉,我建议乡党委及时组织人力把水渠疏通,以保证村民大春生产用水。”增产乡“动态委员”胡凤铭去年3月中旬第一次参加乡党委会时提HJ的建议,得到了乡党委的采纳,一周后,全长1.5公里的水渠修复畅通,1000余亩农田得到灌溉。
在增产乡近一个月的试点中,党委决策与群众愿望得到良好衔接,过去那种“决策者不知情、知情者无权参与”的矛盾得到了有效改善。试点的成效给实践者们吃了“定心丸”,同年3月底,营山县委决定在全县53个乡镇全面推行“动态委员制”。
选举
“动态委员”的选举,对于城南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蒋学英来说,近似于再参加了一次村支书竞选。竞选承诺、回答党员提问、党员民主投票……蒋学英通过与一名普通党员的竞争,成为城南镇党委“动态委员”,他觉得当选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压力与责任。
而作为“选民”的东升镇锁水村的黄增碧大姐,面对两名候选人左右为难,是选择德高望重的刘兆安,还是选择带民致富的刘仕军,黄大姐着实苦恼了一阵。考虑到刘仕军能带领大伙致富,她把票投给了这位致富能人。
营山县借鉴村党支部“三荐一选”的选举办法,通过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荐、个人自荐的“三荐”方式,从每个党支部民主选举1名“动态委员”,进入乡镇“动态委员”人才库,各乡镇根据党委研究决策的不同内容,每次确定3名以上相关“动态委员”与其他党委成员平等参与乡镇党委会,打破了只有党委成员才能进入党委会的“限制”。营山县1331个党支部选举产生了1331名“动态委员”。其人员构成符合了“结构制”的要求,可以说,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党员都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星火镇东观村党支部选举“动态委员”时,党员们还提出“去年与群众签订的家禽回收合同,今年你有何打算”等难题。“这个合同今年照样执行,我还准备向镇党委建议,把这种托养模式向全镇推广,并且在收购价格上每公斤再提高0.2元。”家禽饲养大户周建涛回答得毫不含糊。最终,他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当选为“动态委员”。
确权
去年5月,明德乡“动态委员”陈祖新在察看通村公路建设时,发现有几处路基的片石厚度和硬度不够。当即严肃批评了承建方负责人。这时,有人说:“老陈,你一个‘动态委员’算老几哦!”“我是大家选出来的,就要为大家说话!”陈袒新立即向乡党委报告了这一情况,并主动要求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职务。当地党员说:“‘动态委员’腰杆硬,说话有‘药性’,值得信任!”
要行权,首先要有权。营山县配套出台了实施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对“动态委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界定,不仅赋予了“动态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而且还建立了“动态委员”定期报告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督点项目、提出质询建议等工作机制,保证了“动态委员”有权有责。
营山县各个乡镇不仅专设了“动态委员”办公室,配备了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而且每月向“动态委员”发放一定的误工补贴。为激发“动态委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山县建立了一套竞争激励机制。“动态委员”每届任期1年,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年终向乡镇党委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党员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动态委员”资格。更重要的是,凡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动态委员”的,可在考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任村“三职”干部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底至9月20日)。召开全镇秋季禁烧动员会,制定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布置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村召开农机手和种粮大户人员会议,签订农机手承诺书和整改安装破碎机装置通知书,发放《致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分村召开两委村干部和各村民组长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第二阶段,重点禁烧(9月20日至11月20日)。所有镇村干部按照责任分工,进入指定位置,加强日常巡逻和收割现场的检查、发生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驻守和看管。镇成立两个督查组和一个应急小分队全天候巡查。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次年1月10日前)。镇督查组结合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巡查情况以及禁烧期间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对每一位镇村干部进行全面总结,评出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表彰,同时也评出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干部,视其干管权限及情节作出处理。同时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包村、一般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组到户的网格化管理,即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全镇不漏一块田、不空一个人,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要求各村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焚烧秸秆的取消一切涉农补贴并依法按上限处罚。
3、实行收割灭茬深翻一体化作业,即一台收割机、一台灭茬机、一台旋耕机、一个责任人的一体化作业模式,做到每收割一块田,记录一块田,承诺一块田,实行田主与机手联合承诺制度。
4、实行乡镇承诺联保。我镇督促辖区内的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规模经营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签订联保责任书。
(二)强化执法检查
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责必处,特别是加大对“三个第一”的处罚力度,既加大对第一把火的对象户处罚力度,加大对责任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引火田块收割机助手的倒查处理力度。
(三)强化巡查督查力度
镇成立两个督查组,重点是火点、烟点、斑点的巡查、各村责任书的签订、农机手保证金的缴纳和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督查。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对火点、烟点和斑点的巡查,要做到巡到一处、通报一处、问责一处、解决一处。同时要认真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在岗或在岗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实行现场问责,并记录在案,视其情况进行处理。
(四)强化农机管理力度
围绕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0公分和秸秆粉碎还田两个关键点,制定收割机准入制度,镇境内的所有的收割机必须配备秸秆粉碎装置或打捆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辖区内作业。
(五)强化秸秆离田和帮扶服务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秸秆堆放点,对大批量签订秸秆收储协议的村,根据规模建设收储站,在每个村民组设置临时堆放点并督促农户将秸秆就近送到临时堆放点、对收储站和堆放点实行专人负责监管,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六)强化应急事件的处理力度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秸秆禁烧引发的突发事件,各村相应也要组织应急小分队(人数不少于5人)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七)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镇政府以“强化主体培育、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载体建设、强化资源保障、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对没有签订收储协议的村,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灭茬在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和转运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 织领导
禁烧期间,镇政府除党政办、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和为民服务中心留下必要的值班人员和办事窗口,其他人员一律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二个巡查督查组、一个宣传执法组、一个应急处置组、和一个农机手培训组。
2、明确工作职责。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的情况。
3、强化督查
开展禁烧督查室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秋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各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由驻点执法人员给以经济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4、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0cm。二是要各村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要安排各村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动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别划分,保证有一名镇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手工时、上半夜、下半夜、下雨前、和安种前四个重点时段。
5、严罚重处,确保禁烧
对禁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村规民约》等,按规定经行经济处罚,该拘留的拘留,情节较为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烧。
6、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对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泽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全面考核,落实奖补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秸秆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负责督查所包村重点区域种植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秋季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事件,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4766012.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1、对县级以上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遥感卫星监测到的着火点,给予村书记、主任、责任片干部免职处理,镇包保干部按干管权限予以组织处理。风险保证金: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交5000元、镇其他干部每人交4000元、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人交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交2000元,作为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待禁烧结束后,保证金返还的具体数额根据考核结果、信息平台通报情况及禁烧期间出勤天数、加班天数等由镇禁烧办统一结算,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不在岗、管控不力等现象给予经济处罚,禁烧期间镇补助工作组成员每人每日伙食费50元、每村每辆车每日补助80元。
2、对全镇烧第一把火的,处罚村2000元,书记、主任、责任区干部各1000元,并在镇会议上作检讨发言。
3、镇督查组发现每处着火点(含黑斑)处罚责任区村干部和工作组全体成员每人100-500元、同一个村有两处以上着火点的,除经济处罚外,包村干部工作组长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书记、主任给予相应党政纪处理。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为主线,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优势、健全服务机制为抓手,组织发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法律问题,推进法治惠民进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活动方式及目标
1、活动方式:设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1+1+4”挂钩服务,即1名律师和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挂钩服务4个以上村(社区),将法律服务送到千村万户。【挂钩服务村(社区)名单另行下发】
2、工作目标:年内,通过“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的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5%以上,市级95%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实现应援尽援;村(社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挂钩服务人员职责
1、当好法律顾问,推进法治创建。履行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事务、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2、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法治文化。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协助推进法治文化广场、专栏、法制学校、法制图书角建设,打造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
3、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深化“三农”法律服务,着力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构筑城乡一体格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收等提供法律帮助。适应基层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为特困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参与矛盾调解,促进和谐稳定。指导村(社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协助化解处置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的预防和应对,帮助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增强基层维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收集社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帮扶弱势群体,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挂钩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提供5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定向联络。挂钩服务人员要将姓名、单位、职务、工作职责、电话号码(手机、办公室)等在所挂钩的村(社区)进行公布,以便群众随时联系和约访。挂钩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职,经常深入村(社区)调研和开展帮扶工作,每月主动与村(社区)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一次。
2、实行工作记实制度。挂钩服务人员对联系村(社区)情况以及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调解、推进法治创建等工作情况要作详细记录,每季度要通过所辖县(区)司法局向市“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书面报告。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挂钩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接受村(社区)宴请或礼品、礼金,不得增加村(社区)负担,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挂钩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管理工作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与中心工作、司法行政“工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__]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__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__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__年的17552户320__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__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__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__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__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
%。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__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__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 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__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__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__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__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转作风,严治党,形成残疾人工作新格局
1.抓契机,强化理论武装。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标“一法四条例”,以开展“坚守初心使命、做新时代合格残疾人工作者”大讨论为载体,精心制定方案,重点学习贯彻落实对残疾人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省残联杨志远理事长对于残疾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省市重大工作部署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和分散的学习讨论活动12次,参与人员245人次;参加上级中心组及辅导讲座8场次;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学,全面完成学习计划;完成书面心得体会20篇;完成上报调研文章2篇;全系统残疾人工作者对于自身工作岗位职责重要性和正确履职有了新的认识,干事激情有了新的提高。
2.转作风,确立人民中心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一是坚持人民团体属性。重点突出“强三性、去四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开展工作237人次,实地走访覆盖12个乡镇,足迹覆盖全县50%行政村(社区),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干事创业能力。坚持“四个坚定不移”、“六个准确把握”,协调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工作方略,以时不待我的激情,制定全方位的学习提升计划,着力提升“六+”能力,以打造一批精品创新项目为抓手,建设一支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的干部队伍。
3.抓整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提升机关党建。以前期机关党建工作中自身查找的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全面优化各项党务制度,明确专人落实,高标准完成,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向组织推荐,积极参与全县组织活动,获得机关支部讲故事大赛优秀奖;二是全面开展作风整顿。以全市开展作风大整顿为契机,认真开展为期2个月的作风大整顿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残联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大整顿工作落到实处;2.严肃问题梳理。自我剖析认真反思,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肺腑之言,对标梳理出班子3个方面5个问题,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21个问题;3.突出整顿效果。班子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方案,由专人负责全部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各自认领问题清单,各自建立整改台账,按时保质保量对应销号,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三是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坚持“三重一大”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报告,开展“一月一学法”,常态化党风廉政谈话,积极开展并参与以案说法等方式,抓实抓牢党风廉政教育,筑牢防贪反腐堤坝。
(二)抓创新,强体系,确立残疾人工作新思路
1.以党的领导为首重,完善全县残疾人工作体系。一是以出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为契机,构建新时代残疾人工作体系。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充分听取意见,重视程序,严格落实,于全市第一批出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立足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推进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建成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构建新时代残疾人工作体系;二是以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为契机,提升基层残协组织建设。细化乡镇考核机制,专项化、日常化工作考核比重提升;积极参加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治理中残疾人工作的位置;积极参与村“两委”换届工作,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培养和选用真心帮助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干部,充实基层残协组织,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以完善残保金征收机制为契机,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汇报争取,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强和完善残保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积极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意愿得到巨大提升。
2.以和谐共进为目的,创建“一米阳光·真情恵残”党建服务品牌。一是感恩励志激斗志。组建由“杨过”、彭章其、夏福平、罗莲等残疾人创业模范代表和县特教学校师生、普法先进工作者彭永贵组成的县“希望之光”感党恩励志宣讲团,成功举办大型活动6次,小分队活动20余次,足迹遍布机关、中小学校、乡镇,受众达2000人次以上,得到了高度的评价;二是志愿服务共和谐。残疾人的一技之长也能回馈社会,组建了以残疾人五大协会为主体的残疾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了培训讲座、按摩理疗等志愿服务活动4次,服务群众200余人次;三是社会关爱暖人心。残联党组牵头组织集中和分散的献爱心活动,充分动员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累计为残疾人捐款捐物共计近120万元。
3.以真情为民为宗旨,创建全县残疾人困难救助体系。针对我县残疾人实际情况,县残联想法设法,构建起一个全社会参与、多角度互补的困难残疾人救助体系。一是残联紧急救助机制。不等不靠,利用节省的自有资金,完善紧急救助方案,做到按政策应救尽救,今年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26800元,救助残疾人16人,其中困难救助7人,医疗救助9人,预计争取市残联叠加救助21000元,争取省残联叠加救助3万元;二是联系协调救助机制。在全部重度残疾人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以县政府残工委联席会议为依托,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协调联系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方分工负责,建立困难残疾人救助服务机制,积极解决残疾人外地就医难,上学环境改善等一系列问题,累计投入资金近30万元;三是社会救助机制。以五大协会号召牵头为主,社会扶残助残组织、爱心人士为积极参与,对于困难残疾人的政策范围外的个性需求开展救助,累计捐款捐物近5万元。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实在在的为困难残疾人减轻了负担,托起了家庭的希望。
4.以维权服务为使命,创建全县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一是建立及时网络咨询平台。在县残联已有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法治网上搭建残疾人法律服务专区,实现残疾人法律在线咨询专用通道,整合全县法律工作者资源为残疾人服务;二是建立全面普法教育平台。与县普法服务品牌“指尖普法”正式结成合作伙伴,定期涉残案件案例分析,切实加强全县人民群众对于涉残案件的认识和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三是建立联系协调平台。对特殊案例,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会商,形成联席会议制度,既解决了残疾人法律咨询瓶颈,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优保障,解民困,展现残疾人工作新面貌
1.全面开展疫情防控保障,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针对疫情对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县残联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帮助残疾人渡过难关。一是深入开展慰问。对全县4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到户慰问,发放米、油、面的生活物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对县内4家盲人按摩机构,县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口罩1000个、消毒液20斤;二是全面协调就业。全面开展受疫情影响失业残疾人情况摸排,加强与县工业园区各企业对接,开展2场针对残疾人的双向就业招聘会,帮助6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临时救助、把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了残疾人家庭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活秩序。
2.全面提升贫困残疾人保障,打牢残疾人奔康基础。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政策,全年共为1445名贫困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384.9万元,比去年增加138万元,为6046名重度和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13.2万元,为4100余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0.9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到市残联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16.9万元,对全县从事居家灵活就业、种养殖业等420名残疾人,637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就业补贴和发展生产补贴,补贴标准由去年的6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三是开展温暖万家行慰问活动,共涉及慰问残疾人2182人,慰问金额达91万余元;四是对730名肢体重度或三四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600元,共计43.8万元;五是争取到省残联残疾人股权量化扶贫资金35万元,投入到共乐镇、仙峰苗族乡两家专合社,资金分别量化给当地37名贫困残疾人,让他们享受股权分红。另今年将有6个村256名贫困残疾人享受到2016年来从省残联争取到的184万元扶贫资金分红,分红资金共计10.58万元,切实提高了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今年,在全市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县残联获得全市组织创新奖,是全市残联系统唯一一个获得此殊荣的单位。
3.全面加强教育就业保障,点燃残疾人奋斗激情。一是给予创业补助经费。对全县9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2000-5000元的创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20万元;二是强化就业扶持。和就业等部门合作,对全县240余名残疾人开展电子商务、种养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自身就业创业能力,扩宽就业渠道,目前已帮助10余名贫困残疾人顺利就业,并对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建立就业需求档案,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需求及现状,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残疾人的就业帮扶;三是持续残疾学生教育资助。今年共资助残疾学生334人,残疾学生教育资助17万元,其中扶助残疾学生幼儿园到高中学生310人,资金93000元,残疾大学新生12个48000元,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12人30000元;四是推动成立了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是全市第一个成立的(市上都未成立)。对辖区内残疾少年儿童的残疾程度和发展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帮助残疾少年儿童合理选择学习及教育方式。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
(四)重量服,夯服务,开创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1.预防为主,康复服务有亮点。一是优先开展好残疾预防。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避免出生缺陷的发生;和卫健局合作开展特殊孕产妇诊疗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最大程度降低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致畸率和新生儿残疾发生率,并取得了实效;二是注重开展好康复筛查。为全县100余名0-14岁残疾儿童开展了康复筛查,其中股骨头坏死、膝关节功能障碍康复筛查30余名,开展假肢装配筛查20余名;开展白内障、翼状胬肉患者康复筛查1000余人;三是积极开展好康复救助。对定点康复机构0—14岁残疾儿童家庭送训补贴制度(试行)进行扩面,全面开展0-14岁残疾儿童康复:其中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1人,投入资金54758.13元;智力儿童康复训练4人,投入资金24068.67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人,投入资金31762.64元;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2人,投入资金72500元;听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6人,投入资金84800元;肢体(脑瘫)残疾儿童辅具适配15人,投入资金38848元;听力残疾人助听器装配5人,投入资金11000元;残疾人辅具适配投入资金727930元,发放辅具1484件,发放人数1456人;持续精神残疾服药救助全覆盖,投入资金180000元,发放400余人;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上肢假肢装配救助7人,投入资金37000元;建成7个社区康复站,投入资金163245元;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4人,投入资金2000元;与爱尔优视眼科医院合作,对近700人进行了白内障、翼状胬肉康复手术,其中持证残疾人近60名,普遍康复效果较好,并有效预防视力残疾的发生率,得到了省、市残联领导的高度评价。
2.保质保量,维权组联齐争先。一是全面实施清单式管理,重视流程管控,在全市率先保质保量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入改造资金97万余元,项目覆盖全县12个乡镇,实际改造26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32户,并全部通过验收;二是全心全意做好残疾人证管理工作。优化办证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截止12月10日共办理残疾人证2734本;全面完成残疾人证清理阶段性任务,积极开展死亡、迁移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组成专家评定小组,专人专车,对全县12个乡镇2000余名疑似残疾人,依次开展集中下乡筛查、评定、办证工作;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双证”194人的清理任务,在全市通报中排名第一;截止12月10日,共完成持证残疾人各专项清理注销1111人,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在对乡镇专干常态化培训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县178个村(社区)近500名残疾人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
3.引领带动,宣文体有新举措。一是重视借助平台效力,宣传引领有新突破。在使用传统宣传模式的同时,与“指尖普法”等全县性覆盖微信公众平台合作,加强残疾人法律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对接争取学习强国、电视台、新闻网、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平台支持报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残疾人,理解县的残疾人工作;以开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发自媒体及残疾人网红平台,介绍残疾人生活,推介残疾人产品;二是重视典型形象效能,示范带动有新内容。结合残疾人感党恩励志宣讲团工作,重点打造了白手起家,人称大侠“杨过”的麒麟苗族乡残疾青年企业家何宇星(嘉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用爬行双手撑起人生的肢体二级残疾人夏福平、盲人就业和培训之家---视力二级残疾盲人按摩店老板罗莲、不向命运低头,拥有几十万粉丝的残疾人网红何明强等等一大批励志带动典型,并进行推广,激发残疾人不等不靠、奋发图强内生动力;三是重视组织培育效果,社会参与有新进展。以开展全国助残日、全国特奥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一系列残疾人节日庆祝活动和“五个一”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契机,累计投入资金近5万元,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大力扶持培育以五大协会为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以爱心驿站为代表的社会扶残助残组织,广大残疾人朋友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同时也壮大了社会助残组织,真正的实现了三赢的目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要求认识不够清楚,在学、思、践、悟上存在差距。虽然全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但对于学习对于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上,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方面存在差距,对于残疾人事业思想理论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组织体系、业务体系等方面在学深悟透方面有差距。
(二)对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残联要求把握不准,勇争一流的信心和勇气不够。一是履职做的不够。在发挥县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作用体现不够,虽然今年在部门联合行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效果,但在推动所有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二工作方法上还需继续提升。对于残疾人工作的成效上做到可视化、数据化、项目化上还有差距。
(三)全县残联系统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有得过且过思想。一是“量服”有松懈。在继续深化、优化“量服”工作上意识有滑坡,对于开展的工作被动接受多,而在紧紧围绕残疾人需求和期盼上工作努力不够;二是“本领恐慌”。吃老本,老经验较多,对于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应具备的“六+”个能力建设还需继续加强。
(四)工作创新不足,虽有干事创业激情,但在沟通、汇报方面量能不够。一是汇报不足。全县残疾人数量多,需求大,历史欠账较多,对于为广大残疾人谋福利的项目政策资金上汇报不足,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工作中差距明显;二是争取不够。县残联作为一个代表全县残疾人的人民团体,而本机关却没有实际解决一名残疾人员正式编制的问题,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不足。
(五)县残联系统人员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激发更多的活力和动力。一是机关正编人员少,年龄偏大,聘用人员稳定性不足,面对全县1.6万名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和希望,人员力量深感捉襟见肘;二是基层组织亟需发展。2020年,中国残联《意见》将村(社区)残协定位为残联的最基层组织,15年来从“民间组织”到“自治组织”再到“最基层组织”,体现了残协在残疾人事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重要性不断彰显,而目前我县村(社区)残协、专委力量年龄偏大,力量薄弱,需进一步的加强人员的选拔和干事创业能力的提升。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今年是“十三五”和“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将认真梳理总结我县残疾人事业“十三五”期间的成效和短板,突出“四个要点”,加强对接,加强调研,集思广益,做好准备,在省市残联出台残疾人工作“十四五”规划后,结合我县“十四五”总体规划,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制定县残疾人工作十四五规划。
(二)持续推进改革进程。加快中省市县残联改革方案的落实,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基层治理相关实际,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残协在残联组织中的定位,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的的建设;完善五个专门协会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活动;持续提升社会化工作水平,着力培养助残社会组织;强化残保金的征收工作,积极推动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和依法缴纳残保金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三)做好残疾预防工作。2020年全县残疾预防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汇同卫健、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探索更好的办法,降低残疾人群的发生率。
(四)持续加强残疾人证的管理。继续加强残疾人证的管理和核发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继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托养工作,解决他们的日常生活居家困难。
(六)加大对残疾人的维权力度。持续做好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搞好法律援助和服务,继续强化对“一法四条例”的宣传推广,探索法律援助新机制;积极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各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对全市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99.2%。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法律农村行”活动,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专题调研后确定华驰机械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并帮助其建立普法专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基本上形成符合“诚信守法企业”条件的框架,这一做法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交流。进一步探索对农民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工作,在大溪镇开展“1+3”法治新农村建设,重点指导如何规范运作,并对镇普法讲师团进行培训,该模式于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2、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街道)、片、村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保证全市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执法部门季度例会和镇(街道)普法网片会议等形式,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切实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按照“四民主、两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任务分解,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民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市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水平得到提升,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同时对“民主法治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创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制宣传导向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3月8日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3月15日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水利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月5日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6月25日开展了禁毒宣传日活动;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擂台赛;联合市农林局组织农业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月4日组织市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全年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4期800余份,刊出《*司法报》8期20000多份,*普法网更新图片30余张、文章40余篇,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实行年初筛选、年中扶持、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重点加以检查指导。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直属司法所建设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新录用的3名公务员和3名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对司法所的绩效考评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季度一次召开司法所长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横向互动。
2、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镇(街道)审核、市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及时调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镇(街道)调委会“五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发展行政接边地区、学校、海上渔场等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与市交警大队及人民医院等协调联系,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316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其他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标准化调委会的比例达95%,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7月份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意见》,出台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调解员理论测试,对具备条件的348名人民调解员授予等级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开展每季一次和重要政治活动、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改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共排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30件,调解724件,移交2件,调解成功率为99.2%,
3、完善刑罚执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密切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措施及审批、请销假各项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做到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规范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镇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多的特点,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17个,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890人次,集中教育1303人次。联合团市委等单位,着手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采用“LBS”手机定位技术,发挥定人定位、出市域警示和短信教育等功能,全程监控社区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招聘了2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由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关工委成员等为主体的592人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76人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年度集中培训和市、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购置社区矫正业务书籍与资料,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88人次,发放书籍资料8000册。
4、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初开展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定向社会监察调查工作,逐一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组织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据统计,全市共有归正人员3472人,其中刑满释放3032人,解除劳教440人。春节前,选择14户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发给救济金4200元。向各监(所)了解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底数及其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籍在省内各监(所)服刑、劳教学员共1327人。组织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协会等赴省第四、第五监狱开展社会帮教,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利用中秋佳节,组织相关部门到市看守所,对2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帮教。注重工作调研,起草《*市规范化安置基地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基地安置和帮教归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安置帮教协会,48家安置基地,共安置归正人员481人次。
(三)以执业人员教育为手段,努力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提高。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集中精力重点抓、明确目标两手抓、把握关键突出抓“三抓”和认识、精力、工作、措施四到位,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走访市人大、政协和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向近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函236封,同时抽查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近期办结案卷450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有奖征文活动和学习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每个执业律师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陪同,提供法律服务,为来访群众依法解难释疑,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参与领导接待陪同27人次,其中*市领导2人次,市领导19人次,乡镇领导6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三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接边边界问题为重点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活动、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家法律服务所联合与全市26个村居(社区)结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联合松门镇开展以“植法律树、开法律花、结法律果”为主题的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以镇下属管理区为单位,为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要求每个法律顾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两次。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便民工作制度,针对年老体弱、病残、经济较差、交通不便的特殊公证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聘请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共二十余人为公证信息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均确定一个重点联系村,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法律农村行”活动,会同局职能科室送法进村入户,分发公证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普通关心的财产继承、分家析产、拆迁等公证事项。
(四)以为民服务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近60万,农民工申请援助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现状,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维权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民工的维权力度,对涉及工伤赔偿及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出具困难状况证明,其他案件采取先收案后补交证明的方法,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联合市总工会在外来民工较为集中的泽国镇牧屿管理区设立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聘用专职人员开展接待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初审工作,每月接待外来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对基层农村的宣传力度,编印了《法律援助案例选》分发至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每个村(居)。重大节日和两个《条例》实施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会同市残联、妇联、老龄委和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中心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在“东辉星辰”、“今日说法”电视栏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专题节目,《*日报》等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及动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信息专报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刊出法律援助简报,坚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建立了电脑数据库,只要持残疾证、低保证就可直接受理案件。相对固定了10余名水平较高、热心办理援助案件且与该中心联系比较方便的律师,平时受理的案件以他们办理为主,并视情将一部分案件分配给其他律师,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交名律师办理,做到固定办案律师与其他律师相结合,名律师办案与一般律师办案相结合。同时,重视援助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来无出现办案拖拉现象,也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453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191件,12348咨询电话1230只,接待来访4760人次。办结援助案件453件,案件满意率达100%。
(五)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基础,努力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七个专题学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新、邀请机关党委书记作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及内涵。根据*市局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要求机关同志做到“五结合”即:把“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形象相结合;与拓展“新班子、新局面、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开设“中层干部讲坛”每个中层干部每月1次讲课,以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带动全体干部素质的提高。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