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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监理规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建筑规模:第一标段:净水厂建筑、管道工程。
第二标段:六道沟支线引水工程、引水干线工程和配水管线工程。
第三标段:引水干线工程。
3、建设单位:东丰县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1.1第一标段
主南主及南北副坝加高培厚、护坡翻修、拆除重修排水体、坝基防渗、拆除重建溢洪道、更换闸门及启闭机、修建交通桥、拆除重建输水洞、更换部分机电设备等工程。
1.2第二标段
自动化观测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任务。监理服务期为自2009年8月25日至2010年12月1日。
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主要有: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
有效控制工程的工序、单元及单位、分部工程,可以采取科学有效的检测办法,通过数据采集,进行统计和分析,内业文档规范、齐全、符合要求。监理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率为100%,单元工程优良率需达到75%以上,极力协助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2.2工期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计划总工期均为2009年10月5日—2010年9月30日。控制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2.3投资目标
一标段中标金额为26828143元,二标段中标金额772895元,本工程总投资为3628万元,国有资金和地方配套。控制工程总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3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部作为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为建设单位服务,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服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部依据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检查、监督、协助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责任和义务。监理部受建设单位委托,对现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工作进行协调。监理部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4监理范围和内容
4.1监理工程范围
堤顶加宽加高铺路、护坡翻修、拆除重修排水棱体、修建上坝台阶、坝基防渗、拆除重建溢洪道、修建交通桥、拆除重建输水洞、更换设施设备等。
4.2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工作的内容体现在设计和施工两方面:
4.2.1设计
1)监理拿到设计文件后,对设计报告、图纸及相关内容,要深入了解,掌握本工程特点,找出工程施工难度与重点,与工程实际情况对比,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与工程实际不符或矛盾等问题。2)对于设计变更等文件内容进行复核,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意见。3)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与设计相关问题,及时联系设计单位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向建设单位报告。4)及时开展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工作,确保工程按进度实施。
4.2.2施工方面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签订施工合同。2)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5监理组织及制度
监理组织及制度主要包括3个方面:监理部门人员、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和监理部管理制度。
5.1监理部门人员
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5.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下月5日前填报“监理月报”。
5.3监理部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监理合同,规范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2)监理工程师每月9日、19日、29日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进度、质量管理等情况,并作好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位于大连市旅顺南路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换乘站工程,由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站到东软区间隧道1115双线断面米,路基221米及大连地铁一号线右线1099米双线,左线长链50.6米,路基22.5米;河口站至终点桥梁长度420米,区间地下结构部分改移暗渠878米。监理工期为12个月,并采用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的承包方式。
2、监理依据、范围、工作内容和目标
2、1监理工作依据
本工程监理规划是根据本工程监理大纲、设计文件及施工图,以及国家、地方、交通行业相关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程、规定进行编制的,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有:202路隧道工程1114m;地铁1号线隧道工程1099.7m;暗渠隧道工程878m,桥梁工程420m;路基工程243.8m。
2、3监理内容
本部分主要概括为“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主要负责内部协调);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
2、4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分为四部分:①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②工期控制目标,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③投资控制目标,在授权范围内,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3、工程监理中控制的重点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四方面: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主要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措施是否完备,相关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工程水文地质特征及场地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周全,是否有应急方案且具有针对性。②工程测量成果控制复核,主要是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隧道、路床、坐标、高程的测量、校核结果进行复核。③施工机具的审查,对机具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进行审查,检验机具设备使用和操作要求是否已进行交底。④开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建设单位认定,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开工报告做出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3、2、1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旁站方案。
3、2、2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审核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开工报告,现场核实后下达“开工令”;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提交的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提交的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及时审核签署有关质量文件、报表。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连续地进行正常施工;②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交接检查;③隐蔽工程检查: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方能掩蔽;④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停工后进行整改,自检合格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⑤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办理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关记录存入档案。
(3)工程验收的质量预控内容
本部分主要是督促承包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阶段质量验收、认证,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最后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技术资料,由承包单位整改后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3、3工程进度控制
3、3、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首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排出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速度;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每周申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每周工程监理例会要对上周的各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检查是否按时完成计划。
3、3、2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以实现进度总目标。
3、3、3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属承包单位责任的进度延误,如未能在下阶段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或无明显效果,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的领导协商,采取对策,以保证履行进度承诺。如工期延误属建设单位责任或不可预见的原因,由承包单位填报延长工期申报表,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3、4工程造价控制
为实现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投资及建设单位认定的有关费用限额以内,采取以下控制措施:①造价的事前控制,主要是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应承担的义务,减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②造价的事中控制,本项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做好细部工作,达到控制成本的作用。③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宜。
4、监理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等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施工。在本过程中做好有害气体和粉尘的防治,确保火灾,水灾的发生,在施工时防止顶板垮落伤人事故的发生以及物体打击,防止机械造成的伤害。
4、2合同管理
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期间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管理,并及时将情况以月报或会议纪要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合同的管理包括四项: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供货合同。监理部在这部分主要对合同做出评审,对于合同中个别项目的变更进行洽商并对争议进行调解,在需要暂停施工时对工程的暂停及复工做好管理工作,在解决费用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要对费用索赔进行审查与评估,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金额,并签发索赔申请,在违约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可向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程延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
4、3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收集工程信息,迅速准确地传递到各部门,同时为有关方面定时提供信息报告。在此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有关的材料报验和分项工程报验等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地利用计算机进行汇总、整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监理总结等监理资料。
5、施工组织协调
施工组织协调主要是对工业场地内各承包单位的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运输、施工用水等以及施工中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影响施工的因素进行协调。组织协调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应遵循守法、公正、目标统一和总监负责制的原则,并实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例会由总监主持、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时间由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商定。
6 文明施工监督和检查
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各方面方面的因素较多,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①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大连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等;③现场各种施工围档、密纹网、围栏是否齐全;④承包单位现场各种警示、标语、标志、信号是否齐全;⑤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作服整洁;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灯光、噪音等扰民现象;⑦施工时是否对绿化产生不良影响;⑧清运渣土车辆是否产生遗撒。
综上所述,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组织形式,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信息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筑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国内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经历了监理试点、稳定发展及全面深化实施三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整体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自从我国推进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制度十五年来,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现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现阶段国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国内已有各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六千余家,其中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达到甲级的有八百家左右,达到乙级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达到三千六百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人员达到近三十万,取得建设工程监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达到近八万人,同时每年均有大量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得到不同程度的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特别是笔者所在公司,目前拥有博士学位人员数人、硕士学位数十人,包括笔者在内获得学士学位的有上百人,且经过几年的施工现场历练,都已很快适应了这份工作,完成了从书本到实际的脚色转换,已成为监理行业的新生力量和业务骨干。第三,现在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基本能够覆盖所有建设工程领域,监理成果显著增长。随着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建设工程监理对于整个建设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建设工程监理也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现阶段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涉及到电力、水利、市政、轨道交通、机场、住宅、服务行业基础建设、教育机构建设以及矿业等多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程监理的效果。
2、当前国内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其中仍旧有较多的问题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直接的影响到整个建设工程建设的质量。现将其中存在的部分的问题简述如下:首先,现阶段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仍旧不够完善,存在一定数量的死角,很多监理的条文还有待进行深入的细化。特别是从整个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分析,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仍旧较为薄弱,就笔者在亲身经历的几个工程中所了解到的,就有例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信用管理方面,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仍旧没有得到较好的建设,很多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如何使监理企业在一定规则下进行服务竞争、技术竞争、能力竞争;监理责任认定办法、企业风险、个人职业道德、个人责任等。其次,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仍旧处于初级阶段,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仍旧较低,例如:一些工地中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不足,经验丰富的更是凤毛麟角,很多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虽然通过了相关的测试,但是由于受到个人能力和学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具备的理论水平仍旧较低,知识结构存在较多方面的脱节。笔者在09年刚毕业时,有幸参与了一个大型综合商业办公楼建设,发现该项目监理人员结构两级分化非常严重,一些年轻监理信息化能力强但是缺少实际经验,另一些监理普遍年龄偏大虽然现场经验丰富,但是办公自动化能力弱,不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就会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的现象,缺乏中间力量是目前公司发展的软肋,所以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是未来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三,现阶段在上海大规模建设逐渐从城市中心向周边转移,工程监理的项目逐渐减少,任务总量不足,这就导致的监理市场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僧多肉少”的情况,导致无序竞争、过度压价的恶性竞争的出现。第四,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自较为欠缺,其内部的法人的地位不够明显,同时存在的不同程度的产权不够清楚等情况。这就导致在进行实际的市场运营过程中,难免的出现分配不合理、体制不健全、市场竞争意识较为薄弱及职工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第五,现阶段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收取的费用较低,这就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内部高素质人才的流失较为严重,人员的工资水平较低,技术装备较为落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影响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规划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策略分析
3.1进一步完善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相对于先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也应当相应找出对应的调整办法。所以,进一步完善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也是非常关键的。在进行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与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共同努力,不断的进行经验的总结,全面及时的发现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存在的相关问题,然后对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不断的使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更加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更好的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良性的发展。
3.2规范招投标管理制度
必须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对那些恶意压低价格以获取中标、串通围标的单位要予以严惩。在这点上,海南塔的招标形式值得借鉴,他采用给定价格上下限,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在价格区间内报价,然后将各单位报价进行加权平均,将加权平均价作为招标价,每高一元扣3分,低一元扣1分,有效控制了低价中标的风险。
3.3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中各种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出现,给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的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是较为关键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首先提升监理人员的招收门槛,严把招聘质量,从源头上提升监理人员的质量。其次,制定完善的在职培训计划,不断的提升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准入制,促使监理人员不断自我更新和理论升华。同时整个过程中应保证监理人员及时全面的掌握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的建设情况,这对于提升监理工作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例如,笔者在进行实际工作当中,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南侧基坑边距离轨道交通3、4号线不到10米,北侧基坑边距离运行中的高铁不到6米,且周边又有军用通讯光缆等重要管线经过,对深基坑施工带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笔者分别参与了申通地铁以及高铁运营部门的交底会、监测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基坑开挖对周边交通设施及管线的影响,巡视检查现场基坑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汇报,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收集各方数据资料,将材料使用数据,检测数据提交,检测结果下载分发,工程沉降位移等信息快速传递,对工程顺利完成起到关键作用,这需要工作人员同时掌握多项技能,如信息化技术、施工技术、录入书写技术、适当的外交技术等等,是一项综合能力,这需要招入人员快速的适应和学习才能胜任。
3.4逐步的优化建设工程监理经营机制,完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内部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监理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自已拥有的技术、设备、专业特点自主定位,进行合理选择,或选择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或选择某一阶段监理。
一、监理规划现状
1.1 对监理工作定位存有错误的认识
在监理工作中,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精神相违背。
1.2 在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方面,在监理企业体制上,我国现在的监理企业挂靠严重。另一方面,监理企业内部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理工作程序不清,监理工作不到位,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等现象,还存在着监理技术文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照抄照搬监理技术文件范本,起不到编写技术文件的作用和意义。
1.3 监理服务恶性竞争,造成监理服务收费低的问题
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2]。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竞相压价。
1.4 监理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在我国,在通过监理考试的人员中有很多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监理工程师专业结构不合理,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
目前监理单位普遍存在监理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对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掌握不够,责任心不强,不能站在业主的角度真正替业主对工程进行管理,对工程的建设管理做不到三管三控一协调。当前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多数是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现场管理经验不足,对关键工序把握不严,而现场有监理经验丰富的多数年龄大,有的是退休工人,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较少,专业不配套,监理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现场的监理的需要[3]。一些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现场监理不负责,工作不规范。监理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权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现在不愿意到监理公司从事监理工作,因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工资待遇基本上最低,这样也就导致了有注册监理师又有实践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把证书放在监理公司而去从事其它工作,这样由于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偏低问题,逐渐形成了业主单位认为监理就是形同虚设,办理一下工程相关手续,真正的监理则是靠业主自己的工程技术人员,导致监理公司在工程管理中的地位下降。
二、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及监理的工程范围
这项内容用来描述某监理任务所涉及到的工程的总体内容以及其中由特定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的范围, 其目的是明确本监理单位的监理任务直接涉及的工程及它在工程整体中的地位。
2 工程项目的监理目标
一般通过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目标表示监理目标[4]。进度目标要写清工程竣工的日期或持续的时间,质量目标要写清要求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或达到何种质量规范的要求,投资目标要写明将实际投资控制在多大的预算内。
这种监理目标是监理班子在分析了所监理的项目的实际情况后, 经过对未来项目进展和环境条件的预测, 在分析了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后确定的监理工作的努力方向[5]。在提出监理目标的同时, 最好把预计到的实施结果的偏差及应对办法也写进去, 这样可以对监理目标的实现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3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与相互关系
这项内容由图表和文字组成。图表中一张是与项目有关的各个单位, 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自的项目组织结构图,另一张是表达各单位之间在项目上联系的相互关系图。
文字部分应结合图表, 说明各单位项目组织的形式、内容和特点, 以及它们在项目上的联系, 尤其是他们之间的职责分工如何和在合作上有哪些特殊要求。
三、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制问题的对策及改进
1 监理规划存在问题的对策
对于如何编制监理规划不再系统阐述。本节仅针对规划编制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2 监理规划方法改进
上述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编写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和进行了一定的改进。监理规划必须围绕细则的作用、工程的特点、专业的特点以及监理工作的内容去写。
2.1写监理对该分部工程的预控措施
主要是根据该分部工程的特点写监理的预控措施, 如如何审查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以及对该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方的准备工作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等[8]。
2.2写监理对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具体写明在哪里设置见证点, 哪里设置终止点, 以及该质量控制点到来时监理人员需要检查、验收的具体内容与操作方式。除了按强制性要求验收的项目设置终止点, 监理还要对工程的难点、重点以及容易出质量问题的地方设置见证点或终止点, 配上相应的检查、监督方法。不同的工程,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也不同。监理还要根据施工人员的不同素质设置不同的控制点。由于质量控制点设置不同, 因此必须事先让承包方知道。
2.3写旁站监督
写哪些工序需要旁站监督、监督的内容、以及旁站监督过程中, 可能出现问题的预防与补求措施。
2.4写平时巡查
写该分部工程施工时, 监理平时巡查的内容。它是指导现场监理人员经常性巡查什么问题,让承包方知道监理巡查的内容,是为了要他们为监理的巡查提供方便。
2.5对监理细则需要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共同探讨
需要注意的是在“监理概论”中规定细则有专业工程师起草,经总监批准,但我认为这样做有欠缺。因为专业工程师的自身水平与经验有限,考虑问题不一定很周到,对可能出现的间题会认识不足或甚至认识不到。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中第五条“ 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这个“监理人”不指专业工程师,也不指总监,而是指监理公司,“其水平”自然是指监理公司的整体水平。因此,监理实施细则必须由监理公司组织一批有较丰富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共同探讨,然后由负责该工程的专业工程师执笔写成。之所以让专业工程师执笔, 是为了使之在写的过程中,加深对工程、对图纸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使监理细则与内容更切合工程实际。
参考文献
[1]曹聚.一般民用建筑的施工监理规划[J].工程建设,2005,6(8):9-11
[2]李红娟,浅谈工程建设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建材.2010,6(6):75-76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084-01
1 工程概况
禹门口灌区是山西省主要粮棉生产基地,枢纽工程担负着灌区所在地的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任务。灌区西起河津市黄河滩地,东至新绛县南社乡店头庄,南界汾河以北三级台地边缘,北沿吕梁山坡脚,地辖河津、稷山、新绛三县(市)汾河以北三级台地,东西长约55 km,南北宽12~18 km。设计总灌溉面积49.82万亩,属于大Ⅱ型续建配套灌区。
灌区由枢纽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灌溉工程主要由72.276 km二级干渠、33条225 km支渠、8座再扬泵站、733条斗渠和若干条农、毛各级渠道及其建筑物组成。枢纽工程由一级泵站、沉沙池、一级干渠、二级干渠和110 kV输电线路组成。工程于1987年开始兴建,目前枢纽一级泵站、110 kV输电线路、沉沙池和一级干渠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二级泵站10台机组已安装6台。已批复二级干渠72.276 km,配套支渠29条。近年来由于灌区基建速度缓慢,灌区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已建成的枢纽一、二级站等工程效益不能完全发挥。因此,需要进一步节水续建配套。
禹门口灌区2010年度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内容为:稷山一级站,稷山二级站,稷山二级站引渠、稷北东一支和稷北西支渠桩号3+500~4+000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的设计。配套渠道防渗总长6.524 km,支渠建筑物34座。
2 监理规划
监理人员进场以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监理部及时安排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工程准备情况,并进一步搜集监理工作必要资料;熟悉设计图纸;深入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详细掌握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项目监理部编制适应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获得认可。
2.1 监理工作依据
(1)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监理合同。(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禹门口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2010年度项目施工合同。(4)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设计图纸。(5)国家部颁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2.2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部的工作将以事先控制、主动控制为原则,综合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2.1 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1)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纸的审核与签发;施工控制桩的复核(测)。(2)对合同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分部工程或主要单元工程(部位)的开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人递交的开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具备开工条件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开工通知),方可施工。(3)监理现场检查,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包括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及施工期间旁站、巡视检查,设置质量控制点,跟踪或平行检测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查施工过程是否按合同、规范、图纸进行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工序检查验收制度,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质量评定:根据监理规范对完成的工序单元工程及时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等。
2.2.2 进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1)重点强调对进度的动态分析,建立周、月报制度,及时分析进度偏差与影响因素,找出关键,提出改进建议与意见。(2)针对灌区涉外协调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除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协调问题外,建立了每周召开进度协调会的制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协调问题。
2.2.3 投资控制方法与措施
(1)质控手段,即支付必须有依据,未经评定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坚持“质量否决制”。(2)组织手段,即投资控制严格履行计量签证制度,以实计量、逐级审核,全方位控制,支付审查必须会签。
2.3 监理工作制度
为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通报工程信息,按照规划施工中确定并实施质量、进度周报制,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监理工作例会,不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以及监理部对外发文的审批制度、文档资料管理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及质量旁站、巡视与跟踪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制度。
3 监理过程
3.1 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采用旁站、平行检查、抽查等方法进行有效管理,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3.1.1 渠道及建筑物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浇筑是本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部对其施工环节采取了全过程旁站的监理手段,严格执行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开仓审批制度、原材料进场报验、抽检制度,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施工机械的运行、施工记录、技术人员到位、原材料进场及使用数量等。
3.1.2 土方填筑
本项目为渠道工程,对于填方地段特别是全填方和高填方渠段,监理部严格按照土方填筑监理实施细则控制各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摊铺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含水量适中,分层碾压。对建筑物或机械无法碾压的部位采取局部夯实的办法重点控制。同时现场严格检测压实度,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层摊铺碾压。
3.2 进度控制
按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为目标进行进度控制,统计月、周实际施工进度,并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预测工程进度趋势,发现滞后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及时调整。确保整体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3.3 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型建设项目不断开工。在建设工程中,工程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验收时,施工资料更是重中之重,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建设工程的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各地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得比较混乱,尤其是在资料的详实方面及各种表格的格式设计、内容涵盖、规格尺寸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建设档案的质量,给城市末来的改造建设,尤其会给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对已建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在改造扩建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检索、查询工作带来更多的不便。任何一项工程如果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标准,则判定该项工程不合格,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对工程竣工备案至关重要。因此,做好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工程资料的管理
工程资料的分类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五大类,在每一大类中,又依据资料是属性个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小类。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以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查文件、招投标和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等;监理文件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施工文件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和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等。
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所有工程资料的填写均应准确反应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有关规定。竣工图是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档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也要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反应竣工工程的真实情况;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绘制;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根据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文件形成主要步骤及文件主要管理要求,工程资料由各个参与单位负责各自收集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与组卷。例如: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工程资料的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竣工图应按专业分类组卷,其他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单独组卷。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应为原件)。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必须齐全,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和移交目录;接收单位应按照移交目录对移交的资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移交书上签名盖章。工程参建各方应按相关规定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定。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和加固的需要;施工单位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其中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要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无规定时,不宜少于5年。
建设工程资料的特征
1.专业性
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的专业技术活动包括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涉及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测绘、水文、土建施工、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电气仪表安装施工、设备管理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也涉及多个专业,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设备安装等专业。每个专业及其施工、竣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是特定专业技术活动的成果,具有鲜明的专业性特征。
2.成套性
建设工程档案形成于整个建设项目,贯穿从设计、施工到竣工的所有专业技术活动,反映了建设项目从调研、可行性评估、审批、计划、勘测、施工、竣工等专业的内容,其档案记载反映了建设项目活动的全部过程和成果。房屋建筑工程档案是按照独立工程项目组成的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它包括建设项目各专业在施工、竣工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表格、文件材料等。
3.阶段性
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施工,有一定的基本程序,分为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试验、竣工验收等阶段。每一阶段都形成大量的文件,它们之间既有密不可分的有机联系,又有明显的阶段区分。阶段性的特点要求归档时必须对这些文件进行整理分类。
4.复杂性
由于建设工程建设的周期长,建设过程中阶段性和季节性较强,并且建设材料种类繁多,生产工艺又比较复杂,因此,影响建设工程的因素多样,这就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5.随机性
由于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产生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无论是在工程的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还是在开工准备、施工、监理或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和环节,都会产生各种文件和档案资料。尤其是在影响建设工程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还会随机产生一些由于具体事件而引发的特定文件和档案资料,因此文件和档案资料还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6.时效性
有时工程文件和档案一经生成,就必需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否则如果有关单位或部门不予认可,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筑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另外,随着施工工艺水平、新材料以及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价值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哀减,但文件和档案资料仍可以被借鉴继承积累经验。
7.真实性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只有全面真实地反应项目的各类信息,包括发生的事故和存在的隐患,才具有实用价值。否则一旦引用会起到误导作用,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因此,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必需真实全面反应工程的实际情况,来不得片面和虚假。
8.综合性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常常都是综合的系统的工程,涉及多个专业,多个工种的协同工作才能完成。比如,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建筑、市政、园林、公用、消防、智能、电力、电信、环境工程、声学、美学等多种学科,并同时综合了组织协调、合同、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内容。可见,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是多个专业和单位的文件档案资料的集成,具有很强综合性。
建设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1、.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一套真实完整的工程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不可少,同时,体现了施工活动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能充分反映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成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
2、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确实加强建设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体现。
3、建筑工程资料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需条件。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使其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4、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5、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6、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归档保存,为末来的建设提供参考,积累经验,是指导末来工程的重要信息。无论是参与新建、改建还是扩建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均应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小结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一项漫长而繁琐的工作,贯穿工程的开工至竣工的各个阶段,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必须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影响到工程竣工验收是否能顺利进行。只有充分意识到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会提高自己的警觉性,确保做好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才能真正的实现建设工程资料的规划化管理。
参考文献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形势很好,城市正处于一系列激烈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面对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把握好规划原则,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来说是问题与成绩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寻求解决对策,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1.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二是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三是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四是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干变万化的市场,从而造成大面积的违法建设;五是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2.如何迎接这一挑战
首先,要树立规划的资源意识。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有偿出让、转让。土地出让转让的关键是土地价值问题。尽管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体某一块用地来说,它的价值往往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情况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条件来决定。《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的规定,明确了城市开发用地的性质、功能和容积率等开发要求由城市规划来确定,这些开发要求直接左右着开发效益。因此,通过城市规划的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开发商与城市政府收益分配比例,可以为政府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具体地说,城市建设中容积率的提高、原有建筑的加层、“破墙开店”等用地性质功能的改变都可以产生很高的级差收益,但这不是项目开发本身产生的,而是政府长期基础设施投入的结果。这些收益不能全部纳入开发商的口袋,而要通过规划的手段,使政府基础设施投入产生的收益回流到政府的口袋中,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城市规划直接创造了经济效益。
其次、要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要靠“两手”。市场经济是以市场方式按价值规律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对形成城市土地市场和带动城市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这种运行机制下,如果城市规划不利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就无法对城市建设实施有效的调控。当然,城市规划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府行为,无论在什么体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社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发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润,这种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往往会造成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与价格的上涨趋势也往往会导致土地投机活动。市场调节的结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而维护城市正常功能的绿地、道路交通设施等公益事业仍然难以吸引投资,只能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市规划的调控来加以解决。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导,市场机制很容易导致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和城市功能失调。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管理工作既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进行控制,也不能仅靠市场调节进行规范,而要靠“两手”,一是行政法规“有形的手”,二是市场调节“无形的手”。第三、城市规划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当前城市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问题。有资金才能改造城市,没有资金城市就难以发展。所以.城市建设资金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长所关注的问题。没有建设资金,规划得再好也没有用。在国际上,城市建设资金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税收,西方国家都是用税收来搞城市建设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设资金是1500多个亿,还说不够。二是级差地租,以土地来挣钱,比较典型的是香港。三是各种收费,增加城市积累。就我国来说,税收不是我们的办法,规划费用也不是办法,国务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发展;级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会发展。温州市紧紧抓住这一点,五年内城市改造面达50%,创造了一个新的温州城。杭州、宁波等城市也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手段,对旧城区进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同时,有的市县尽管也利用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但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规划部门的作用,缺乏科学的测算,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一个本来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收益的成片开发项目入不敷出,成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规划的手段、级差地租的杠杆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二、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影响
城市规划管理因其工作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周期性、对投资环境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引导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引导通常通过公共政策制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来实现。通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的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对自然环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作出安排、对城市功能进行布局、对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序列、时间、开发强度等)作出规定。
调控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对经济实行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如政府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开发火向、结构、空间、速度、节奏,它对投资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规划政策和规划项目的审批来实现。例如、以商住楼为主体的房地产投资过猛时,可以通过严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楼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商住楼用地的开发强度、严格要求商住楼规划设计质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措施对其抑制。
规范投资行为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没有规范的市场行为只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资的失败。规范的市场才能使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考)有安全感。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行为的规范作用是通过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考察管理来实现的,它告诉投资考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如果投资者犯规,则将受到纠正。
保障投资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来自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风险来识于他人对投资者利益的侵犯和损害。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过规划审批管理和规划监察管理来实现。例如,当投资者已获得菜一块土地开发的合法权力时,他人在该块土地上违法进行建设,导致投资者在资金、机会、土地等方面的损失,这时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就是对投资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
服务投资需要服务,这种服务来自各方面。规划管理也是一种服务,它对投资者的服务主要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宋体现。规划局机构设置和运转效率、规划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优劣、规划局形象好坏等等,都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理行为和投资效果。例如,规划管理人员的腐败会直接增大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风险;反之,良好的服务会增加投资考成功的机会,减少投资失败的可能。
结束语
规划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应能预测城市经济发展动向,并及时调整策略与手段,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应该更多起引导作用,而少使用制约手段。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目前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已经开始吸引一些人才、资金、技术进入西部地区,但相应的配套软硬件环境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观念开放程度不够、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办事效率低、官僚作风严重等等.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进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规划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充分了解和努力发挥城市规划对投资环境的作用,以营造最佳投资环境,是城市规划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第三条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市政建设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实施规划管理。
第五条对于规划未覆盖或规划调整区域,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两套以上技术方案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是否举行专家评审(论证)。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核发相关行政许可。
第六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市政建设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第七条短距离接管、延管、迁线等零星市政工程按第七章“零星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办理。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及附件、附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临时市政建设工程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交还临时用地,国家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后一年内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的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当规划行政许可作为其他行政审批必备资料时,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没有规划相关行政许可不予审批。
第十二条在实施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时,各管线工程应同步建设。道路工程在竣工后五年内不得再开挖进行建设,确须在道路内敷设管线的必须采用非开挖技术。
三章市政项目选址许可
第十三条市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须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与。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选址申请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建议和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受理该项目立项申请。
第四章市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第十五条此项许可限于要办理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利用的市政工程项目。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用地许可申请后,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限,并审查同意提交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初步设计方案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五章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进行施工图设计,具备相关资料后,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组织建设项目图纸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设施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相关建设许可。
第十九条市政建设单位须委托由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实施放线,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项目方可施工。
第六章市政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许可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测量(市政隐蔽工程在工程覆土前须进行竣工测量),取得竣工测量资料后,向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测量成果和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竣工测量单位须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竣工测绘单位应采用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平面坐标系和国家85高程系。竣工测量成果必须符合《*市*区UPGIS数据入库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查验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并符合技术标准。审核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在建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项目内市政项目与地上建筑一同验收,不再单独办理市政工程规划验收许可。
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市政建设项目,审计部门不予最终审计,不予出具审计报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备案,财政部门不予进行项目结算,且工程不能移交。
第七章零星工程规划许可
第二十五条对于短距离(100米内)延管、建筑项目给水、燃气、排水接管、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等零星工程,为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核发盖有“*市*区规划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专用章”审批签字的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竣工后须进行竣工测量,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许可。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获得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施工总平面图后,方可向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提出施工申请。
第八章数据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并会同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数据技术标准,实施数据共享。
第二十八条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和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入库,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现时性。
第二十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竣工测量内容和数据要求。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检查制度,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三、规划管理是指城市规划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的行为;规划执法是指城市规划执法机关对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的行为。
按照县政府职能配置,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统一负责县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工作,水洛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民、居民个人建房项目的批后监督和执法工作。
四、城市建设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县城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接受规划监督。
五、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商贸服务、工业交通、电力通讯等工业和民用设施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农民(居民)个人建房等项目和各类临时设施,建设单位(个人)必须按以下程序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申报,取得规划许可。
一)工业、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图、文、表资料,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按照《县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用地性质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开发建设强度指标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3建设单位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单位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和建设工程开工(施工)许可,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定点放线,开工建设。
5建设项目按规划内容建成后,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先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进行竣工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二)临时设施或临时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规划审核;
3办理《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建设。
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改造项目: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规划设计方案;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对装饰改造方案进行审定;
3办理《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改造规划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四)居民、农民个人建房项目:
1居民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核实住房状况后签注意见,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农民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核实住房状况后签注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城乡建设规划局。
2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复。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建房申请人在审批后两个月内到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办理个人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定点放线后开工建设。
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实施建设项目前,必须重新进行规划许可。
六、建设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构成违法建设行为:
一)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动工修建的即未进行规划申报,或申报后未得到审批同意而开工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已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包括:
1扩大建筑面积、缩小楼位间距、降低绿地率、提高容积率的
2改变建筑立面设计和建筑物用途,降低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的
3住宅项目公共配套不到位,建筑节能和水、暖、电、气分户计量措施不落实的
四)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包括:
1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或申请后尚未经过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规划验收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2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尚在整改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3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确定为不合格建设工程,尚在处理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七、对于违反建设项目法定管理程序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或工程建设的行为,依法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1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或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自行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4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5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没收建筑物或者违法收入,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而组织竣工验收或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临时建筑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