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护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3-18 16:10: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大学护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大学护理论文

篇1

1.2由于个人情感产生的心理问题有关调查统计,近35%的大学生存在情感困扰。从现实生活角度来看,由于恋爱问题产生的心理问题最为突出,有的学生甚至因此悲观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对于处于青春期的护生而言,他们渴望得到异性的关注和爱护,渴望在大学拥有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生理早熟和心理滞后的矛盾,导致他们往往不能很好地处理好需要爱和理解爱之间的偏差。由于护生一般以女生居多,个人情感所导致的一些负面影响容易给女生带来严重的伤害,甚至产生一些偏执的心理问题。

1.3由于自适应能力差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对于刚步入大学的护生而言,生活、学习在陌生的新环境,容易产生孤独感。除此以外,部分护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对比于以往高中阶段的应试学习,多数护生不适应大学的自我管理与自主学习模式,失去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产生一种迷茫感,表现为整天的无所事事,以感情生活来填补精神生活的空白。当面对学习生活中产生的一些变化,如挂科、评先评优、各种社团岗位竞争乃至大学后期的实习岗位的竞聘,因适应能力差带来的若干次挫败,容易造成护生的信心缺失,部分护生也会在心理上产生不自信、压抑感。

1.4由于人际关系导致的心理问题由于护理专业女生占95%以上,日常与男生交流的机会很少,加上女生敏感、细腻的心理,容易产生焦虑、积郁的心理问题。有研究发现,性别和年龄是影响大学生人际信任的因素,人际信任的程度和性格的内外向是交往焦虑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大学生之间出现因信任危机导致的感情疏远等问题时,部分学生难免会产生抑郁心理。在女生居多的护生中,平常的生活学习中,多以宿舍为单位的形式进行着,宿舍内部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极可能引发女性护生严重的心理问题。除此以外,在现如今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社会里,多数的学生倾向于通过网络宣泄自己的情感,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用的电子设备总是随着品牌的换代而更换,始终追求着“更快、更好、更多”的功能,整天沉浸在虚拟世界中,不愿主动与他人交往,逐渐产生因逃避群体而产生的自我封闭、孤独感等心理问题。

1.5由于实习就业压力产生的心理问题大学后期所面临的实习和就业压力是护生心理压力最大的体现。如实习期间的人际关系的改变,从在校期间的师生接触到临床的众多陌生医护人员,病人以及陪护人员。人际关系的骤变造成护生的心里矛盾,使其处于一种精神紧张的状态。同时,护生实习期间因缺乏实践经验,在操作技能上和护士有很大的差距,往往不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易出现害怕实习,甚至逃避操作的胆怯心理,产生沉重的心理负担。就业方面而言,日益增加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和逐渐减少的护理岗位需求,无形之间给护士毕业生增加了就业的压力。此外,作为奔波于临床第一线的护理人员而言,良好的外貌形象气质显得至关重要。这也就涉及到各大医院每年面试时身材姣好、外貌出众的学生会更受医院人员青睐。这些应聘条件给予了这方面不尽人意的学生压力,使得她们面临就业时会产生挫败之感。因此,实习期间护生面临的人际关系和就业相关的压力是当前护生面临的主要心理压力之一。

1.6由于当今护患关系产生的心理问题目前由于病人对于医疗服务的种种不满,医闹事件也频频出现在新闻上。通过快速的网络媒介,社会大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各项新闻。护理专业学生看到辛苦熬夜值班却被家属打成重伤的护士,因未抢救成功病人就指责的医生等。护生多会深思,当初填报这个专业的动机,是否要为了生命的安全而选择换另一份工作,是否真如网络上大家所说:“如今流的泪是当初选专业时脑子进的水”。作为护理专业的学生,是否还会怀揣当初的那份对于护理职业满分的热情和憧憬,渴望成为一名优秀的白衣天使。至此,如今的护患关系无疑又成为当代护生内心的一大心理压力。

2影响护生心理问题的因素

2.1学习环境的影响一直以来中国的应试教育使得众多学生比较看轻自身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思想教育。大学中的各项奖项评选多以学科成绩为基础,淡化了参加社会活动的重要性。这些因素均使得大学生极少的参加集体活动,逐渐变得自我封闭。甚至有部分护生依靠考试前的突击换取考试成绩的合格,不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长期以往,他们甚至产生了厌学的心理,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学习以及生活。

2.2家庭方面的影响父母是子女的人生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健康人格、健康心理的形成产生积极的作用。过分的溺爱,会导致子女依赖性强,应激能力会相应的减弱,遇到困难时极易产生挫败感。同时,家庭的组成成员对个人的发展也有相应的影响,研究表明,非独生子女的学生个性倾向于内向、情绪不稳定,且在面临应激时较多采用不成熟防御方式与消极的应对方式。护理专业大学生多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农村出生、经济与就业压力对其心理健康有一定影响。

2.3社会舆论的影响长久以来,护理人员多以专科毕业生为主,社会对于本科护理毕业生不是很理解,认为没有必要选择本科护理的学习。另外,护理职业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很多人认为护理人员是“不赚钱的保姆”“跑腿的”,护生一旦进入临床就会产生消极,自卑的心理,心理上产生了失落不平衡感,严重影响了护生的心理健康。

2.4自身因素的影响目前对于多为独身子女的护生而言,家庭的百般呵护使得大部分学生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不能独自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缺乏相应的独立思考,没有基本的集体荣誉感,而且她们也容易受到社会思想潮流的影响,产生各方面的心理问题。

3促进护生心理健康的对策

3.1学校方面的对策大学阶段是学生“三观”和心理健康形成的关键期,因此学校应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将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有效的结合起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和新生的心理健康测试;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教育和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的视野;对于临毕业、实习的护生,学院应多开展职场模拟的课程,以便护生进行更好的角色转型;加强学院心理咨询的力度,针对个别有需要的同学,可开展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总之,在提高学生专业课程学业成绩的同时,应注重学校心理健康体系的建设。

3.2自我方面的对策护生可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批评工作,可根据自身的心理需求主动寻求学校心理咨询室老师的帮助,多与同学以及辅导员交流心里的烦恼与困惑,不断完善自身的心理品质。同时,可借鉴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校图书馆阅读疗法”,这是一种有意识的、积极的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教育,可作为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寻求帮助的一种形式。针对人际关系方面的心理问题,当代护生应该积极参加社交活动,锻炼语言表达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在平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为将来文明的护患沟通打下扎实的基础。

篇2

2大学物理互动教学模式

2.1课前预习互动

教师在上一节课时通知下一节课要学习的内容,并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这里的预习不单是传统看书,而是更侧重于要学生寻找我们身边的哪些事物、现象等与内容有关,如果可能则设计一个小实验来演示下一节课要讲授的部分内容.例如在讲“光的全反射”问题中,教师可以取一段实验用无保护层的透明光纤,配合激光笔来演示光在透明光纤中的传播,学生看到透明光纤的一端输入激光,另一段端就可以有激光输出,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可以避免学生认为学习物理没用,从而失去学习动力.学生发现生活中现象是与物理学息息相关的,从而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物理学的积极性.在这个环节中,教师要有所提示.例如要学习“圆孔衍射中光学仪器的分辨本领及分辨率”时,教师可以提示:现在马路上的红绿灯基本都是由若干个发光二极管构成的,那么能够数清楚发光二极管数量的条件是什么呢?红灯、绿灯、黄灯中哪种灯中的发光二极管数量最容易数清楚呢.学生通过预习及实际观察就会得出结论:人眼也是光学仪器。

2.2上课课堂互动教学

教师在课堂上也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及参与性,活跃课堂气氛.课堂互动中,教师要善于提出问题让同学们思考回答,同时加强课堂练习,让同学到黑板做题或者每次随机抽查收取同学们在纸面上的练习.例如在讲“角动量守恒问题”时,教师可以播放一个花样滑冰的视频并提问,为什么在花样滑冰运动中运动员的手臂伸开合拢会造成运动员转速的变化,学生自然会想到各种问题,教师最后总结一下给出是角动量守恒的原因,转动惯量变化所以角速度变化.让每个同学都处于随时要与教师及其他同学互动的思想准备中,这样学生就必须集中注意力跟上课堂的节奏与程序,避免了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睡觉、玩手机、玩平板电脑等现象。课堂互动可以让学生演示自己在课前找到的与本次课相关的视频、动画、图片或者是自己制作的演示实验,也可以通过同学表演的方式来演示相关物理知识.教师需在上课前对学生要演示的内容把关,避免出现错误等现象.例如在“高斯定理”中,学生对电通量的概念及高斯面等不容易接受理解,这些问题在中学也没有接触过,所以感觉很难.有位同学利用充气的球形气球及圆柱形气球当做高斯面,再利用棉线作为电场线,气球可以挤压变形甚至凹陷,非常形象地展示了电通量等问题,学生由此也掌握了高斯定理.

2.3课下复习互动

经过一次课的学习,学生并不能全部掌握所学知识,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大学是没有针对某门课的晚自习等辅导的,那么学生有问题如何处理?想问老师也不一定能找得到老师,或者当时老师不一定有时间给及时解答.课下互动可以利用发电子邮件或者利用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互动交流,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在线指导,不同系不同专业的学生也可以自行交流,这样可以促进物理学的学习.并不是每位同学都会主动在课下互动,这就要求教师提出一定的要求,例如发放提问纸的方式,要求每位同学把自己的问题写到一张纸上上交,然后由教师作答,并将此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促进学生参与互动环节.鉴于有些同学的问题过于简单,可以由不同班级的同学互相交换提问纸并回答其他班级同学的问题,这样在回答问题时学生就必须要查阅资料或者相互讨论等,这也促进了学习,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也可以减轻教师的互动工作量及工作强度.如果学生对其他同学的回答不满意可以继续让另外的同学回答或者由教师回答.

2.4大学物理与大学物理实验互动教学

大学物理与大学物理实验一直以来是分开教学的,独立开课,物理知识的讲解与物理实验并不能同步.通过大学物理教师把与理论课要讲知识相关的物理实验在课堂上讲解演示或者进行多媒体演示,可以促进物理教学同时也促进了实验教学,例如在讲牛顿环等厚干涉时,物理教师同时可以讲牛顿环装置与读数显微镜,同时讲解如何通过牛顿环测量平凸透镜的曲率半径;教师指导学生到开放的物理实验室去需找与物理课相关的实验项目并练习,可以使学生更好的掌握物理知识,例如在看到涡流管演示实验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回忆大学物理课堂讲过的动生及感生电动势.而在物理实验课上讲授物理知识会使学生更容易掌握,通过实验现象,学生对物理知识印象深刻.

篇3

创新教育是推动素质教育的核心。它是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教育。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21世纪健康需求的变化,对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护理教育改革提出了挑战。护理教育要面向未来,就必须适应社会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素质,特别是要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一、大学生创新素质的内涵

创新素质是指人在先天遗传素质基础上,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所获得的稳定的在创新活动中必备的基本心理品质与特征,主要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创新意识是指推崇创新、追求创新、以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念和意识。它是创新活动的动力系统,只有在强烈的创新意识引导下,人们才可能产生强烈的创新动机,树立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创造潜能。创新思维是指发明或发现一种新方式并用以处理某种事物的思维过程。它有五个明显的特征:积极的求异性、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的想象、独特的知识结构以及活跃的灵感。创新思维是整个创新活动的智力结构的关键,是创新能力的核心。创新人格是指有利于创新活动的气质、性格等方面的个性心理特征。具体指具有敢于怀疑、敢于批判、敢于冒险的科学精神,挫折面前不气馁、不动摇,决不因困难和挫折而放弃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勇于突破思维定势的束缚,有相对较强的独立性品格。创新意识和创新人格可以统称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是指人们在学习和继承前人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概念、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新设计,提出独特的见解和完成创造发明的能力。创新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包括心理创新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和行为创新能力。

二、培养护理学专业大学生创新素质的主要措施

1.转变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护理学专业是直接维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专业,护理职业的性质决定了护理专业大学生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要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护理教育过程中,必须转变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在传授和学习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注意培养学生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能力;在教学中要强调发现知识的过程,强调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探索精神;在适度衡量掌握知识的数量和精度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从创新能力和提高素质上衡量教育质量;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思维能力的训练,让学生认识学科的本质、掌握学习方法;在强调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学生的个性发展;在重视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要重视基础知识和人文知识的学习。为适应对创新人才的要求,必须在教育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⑴从传授知识为主转向培养学生会学习和创新为主;⑵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⑶教师自身要强化创新思想和创新意识。

2.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只有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才能够实现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教师的知识可以分为本专业的学科知识、教育和心理学知识和实践教学中面临突发事件时所应该具备的解决方法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求教师在这三面不断地开拓自己。要广泛地涉取,如: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哲学、艺术等多领域的知识,真正使自己成为具有丰富知识的教学专家。其次,要提高专业课程的讲授水平,使学生在专业课的学习中得到创新意识启迪,最为关键的是授课教师本身应具有创新能力。教师的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创造性的思维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创造性的教学能力。在讲课过程中,能够从新的视角,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使问题得以解决,不但可以开拓学生的思维,还可以调动他们进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教师的创新能力还体现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可以更充分地接受学术前沿知识,在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同时,可以在教学中将学科的最新动态传授给学生,从而使学生获得最新知识。[3.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教学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创造完美人生的过程。传统的护理教学方法,如:“填鸭式”“、灌注式”的教学,课堂上教师灌输,学生疲于记笔记,缺少独立思考和消化的机会。限制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压抑了学生的创新潜能。因此,教师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要运用教学相长的教学方式,如:启发式、讨论式、情景式、以问题为中心、内容不完全教学法等。将多种教学方法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习惯和口头表达能力。在教学中,教师不能以知识的传授者自居,应当把自己的教学行为看成是与学生一起共同来重新发现科学真理的过程,要鼓励学生勇于质疑,大胆发表意见,进行自由争辩。使“权威教学”转变为“共同探索”,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教学核心目标的行为指南,真正实现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创造地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掌握获取知识的能力。

4.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人格。创新不仅需要智力因素,也需要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可以激发创新意识,促使创新思维更好地发挥和运用。因此,要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己学习、独立思考,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精神,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为学生的禀赋和潜能充分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鼓励学生积极思维,大胆质疑,营造勇于创新、勇于发现问题,探索未知的氛围,使学生将学习中所引发的思考提出来与教师共同探讨,刺激学生的创新思维。

5.利用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护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实践教学课时较多,护理操作技能是学科的特色。因此,加强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素质重要手段。以往的操作技能教学,注重强调操作程序的准确性、操作动作的规范性、评价标准的统一性,不利于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和能力的培养。在实践教学中,要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改革以往“教师演示——学生模拟练习——教师指导”三段式实验教学模式,采用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实践反思讨论法、角色转换法、情境模拟教学法等,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强化护理操作中的创新能力培养,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对学生的创新尝试和行为予以认同并鼓励。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将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列入考核标准中,使学生认识到只是完整流畅、机械性的完成操作是不会取得最佳成绩的,也不是学习最终的目的。这样,既能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篇4

2结果

2.1护理专业大学生心理问题发生率依据常模确定的因子分和严重等级标准,统计各类症状发生率和心理问题的发生率。结果显示:各种心理症状发生率有较大差异抑郁、焦虑、强迫、人际关系等问题相对较多(26.30%),总的心理问题发生率相当高(21.65%),其中抑郁为18.48%,焦虑为16.34%,强迫为9.27%,人际关系为7.72%。健康人数为78.35%。

2.2家庭类型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方差分析显示:在不同家庭类型之间,抑郁症状、焦虑症状和总分存在组间差异(P<0.01),其他维度的组间差异未达到显著水平(P>0.05),进一步分析(LSD)发现: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或重组家庭子女多数维度得分高于核心家庭、大家庭或其他家庭(P<0.05)。见表2。

2.3家庭经济情况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在不同经济状况家庭之间,躯体化、抑郁、焦虑、敌对、恐惧、偏执等因子均具有显著性(P<0.01),进一步分析(LSD)发现贫困和一般家庭子女的总分和多因子分均高于较好或富裕家庭(P<0.05)。见表3。

3讨论

3.1护理专业大学生心理问题发生率国内有关大学生群体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很多,本文中针对护理专业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运用SCL-90调查量表,对在校的481名护理专业大学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心理健康者占78.35%,21.65%的护理专业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其中轻度为12.48%,中度为5.82%,重度为3.35%。而其中排名靠前的依次为抑郁、焦虑、强迫、人际关系。结果提示近78.35%的护理专业大学生的心理是比较健康的,需要专业咨询或治疗的占8.17%,有10.48%轻度的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可以经过心理健康教育得到改善。其结果与中南大学近几年对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发现约有20%的大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其中经常感到抑郁、焦虑的大学生分别占20.7%、11.6%有相似之处。与广东省某医学院校马泽威研究抑郁检出率27.8%有一定的差距,这可能跟发达城市比较相对检出率稍低。

篇5

1.2评价标准:①显效:抢救成功且未进行子宫切除。②有效:抢救成功但进行子宫切除。③无效:抢救无效,产妇死亡。显效和有效均视为抢救有效。

2急救护理对策

2.1产后大出血的急救护理:①产后24h内严密观察产妇病情变化,若产妇出现皮肤苍白、阴道出血量增多、意识模糊、出冷汗等表现,立刻给予产妇去枕平卧,增加下肢静脉血的回流;注意保暖,适当提高室温。②积极准备静脉切开包、止血药和升压药等急救物品,以备抢救时急需。积极检查血常规,并进行血型和交叉配型试验,立即备血,为输血做好准备。③保持呼吸道通畅,采用双鼻导管有效吸氧,流量控制在3~5L/min。吸氧过程中密切观察吸氧效果,观察面色、唇周是否红润,呼吸是否通畅。④迅速有效地补充血容量,建立2条以上静脉通道,必要时使用留置针头,根据产妇一般状况选取适当的输液速度,防止输液过快、过多而发生肺水肿。⑤密切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是否平稳,子宫收缩情况有无改善和出血量的变化情况。监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记录出血量,做好护理记录。⑥出血停止后,保证产妇安静休息,继续监测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和阴道出血量,在产房观察2h,如生命体征、一般状况平稳即可返回病房。⑦产妇生命体征不平稳,血压持续偏低者,行子宫切除术。

2.2产后大出血的心理护理:产后出现大出血,产妇常常因为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危而表现出惊慌、恐惧、情绪紧张。而紧张的情绪可以导致产妇病情恶化,使其更容易进入休克昏迷状态。护理人员针对这一常规现象要给予适当心理护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产妇解释发生产后大出血的急救护理措施,从而尽快消除产妇紧张情绪,降低其恐惧心理,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救治。

2.3产后大出血的预防感染护理:由于妊娠过程中暴露时间过长或者产道损伤,极易引起产道感染,对产妇病情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产后要积极预防感染,做到:①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做到空气流通,定时通风换气,对病房常用器物进行消毒,保持病房内环境的清洁。保持床单整洁、干燥,经常更换卫生垫,减少细菌滋生。②保证产妇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加强产妇的饮食营养,多进食热量高、蛋白含量高和铁含量高的食物。③注意保持产妇会阴清洁,每12h进行1次会阴擦洗,一旦发现会阴感染迹象,及时报告医师处理。④预防性地使用抗生素,但要根据产妇的特殊性选择适当药物。

篇6

我国的大学生从年龄上看,多属于成年人,虽然他们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由于在大学阶段处于受教育、保护和被管理的地位,因此,在教育行政机关与大学生、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教师与大学生诸种法律关系中,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了解大学生有哪些法定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法定权利,是教育行政机关和高等学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也是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的探讨,以期对新形势下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些许推动作用。

一、大学生权利受侵犯的表现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的权利日益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颇,特别是长期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我们常是强调学生对学校的义务而讳言学生的权利,加上一些高等学校片面认为“生源就是财源”,把学生当作招财进宝的对象,一些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大学生权利的侵犯主要出现在大学生财产权、人格权、获得公正评价权以及受教育权等方面。

(一)财产权的侵犯

侵犯大学生财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乱收费。《教育法》第78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是,一些高校为了筹措办学经费和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全然不顾国家的禁令和学生的权益,想方设法巧立名目收费,使原本就为学杂费过高而发愁的学子背负更加沉重的经济包袱。如一年一度的备受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定向生招生工作,一些高校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大肆收取报名费、捐资助学费竞达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又如-一些高校为毕业生推荐就业要收取接待费、介绍费等。据笔者调查,有的高校乱立收费名目达10余项,每生追加交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上万元。二是高校的一些教师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把自编、自著的教材、著作,通过教材管理部门强行发给学生,笔者曾对某校某系98级的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每生多发非教学用书23本,经费达285元。这种滥发“教材”的现象,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又破坏了高等院校正常的管理秩序。三是学生宿舍或公寓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学生宿舍或公寓的财产安全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法律义务。但笔者了解到,一些高校学生公寓硬件建设不到位、管理工作松散、保卫工作形同虚设,致使盗窃案件经常发生。

(二)人格权的侵犯

人格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大学生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近年来,一些新闻媒体经常报道中小学生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的消息,与之相比较,侵犯大学生人格权的现象尽管没有那么普遍,也没有那样骇人听闻,但也时有发生。笔者就曾耳闻目睹了一些教师在批评教育学生时无视学生人格尊严的事例,如对一个逃课的学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责问道:“你经常不上课,是偷东西去了,还是谈恋爱去了?”对一个喜欢化妆的女生训斥道:“你整天浓妆艳抹,打扮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倒象个女。”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是教师的一项职责,但倘若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动辄圳人,动辄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轻则影响教师的形象,影响师生感情,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重则会因侵犯学生的人格权而带来一不必要的麻烦。例如,1997年6月,某高校学生宿舍发生一起窃案该宿舍学生王某300元的汇款单被人偷走后冒领。该校保卫处经过了解和核对字迹,把同寝室的毛某作为重点怀疑对象。随后,学校作出处理决定,并贴出了通告,称毛某“故意旷课,蓄意在寝室内作案,无视校规,情节严重,影响较坏,将毛某开除学籍”。面对校方的“通告”,本是清白的毛某同学有苦难言,无奈之下将母校推上了公堂。

(三)公正评价权和学业、学位证书权被侵犯

学校、教师对大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和学业、学位证书权的侵犯主要是指学校、教师违背客观事实对大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作出不实评价,以及本该发给学生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而不予发给的情形。《学位条例》第4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就能授予学士学位,而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但一些高校为了抓教学质量,违反《学位条例》的规定,硬是强行规定本科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才能授予学士学位,使为数不少的本可以获得学位的学生而不能获得学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进行评价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毕业生学业成绩合格后就应依法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否则就构成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四)受教育权的侵犯

高等学校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侵犯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如学生王某在填报某师范院校志愿时,只填了中文系,没填二志愿,也未填服从分配,但该校在未征得王某本人的同意下,擅自将王某录取到了历史系。入校后,王某向校方申请,要求转中文系学习,起初,校方不同意,后经王某再三要求,校方同意其转系,但要交5000元转系费,无奈之下,王某只好退学参加第二年的高考。二是加重对学生的处分等级,甚至取消学生的学籍。如在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问题上,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只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而没有规定“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一律应予退学”,但一些高校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硬性规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这就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的精神,造成许多学生的受教育权遭到侵害。如1998年6,日轰动全国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其案由就起因于北京科技大学制定的《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因为这个通知所规定的退学事由超出了《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29条所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其内容是违法的。

二、加强大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路径

应该说,现实中因侵犯大学生权利而发生的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高校无诉”时代结束后,高校管理如何应对因学生而引发的司法审查?在高校办学自逐渐扩大的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如何真正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应该说保护学生的权利是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教育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学生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尊重、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应当是政府、高校及其教师应切实做好的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治教意识

依法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首要之处在于广大高校教职员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部分高校的管理者、教育者法制观念淡漠,致使高校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侵犯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特别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教育者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平等教育观念和教育法制观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自觉尊重学生的人格,确保学生受教育权以及其他权利的实现,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教育法》第42条明确规定,受教育者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的权利”。可见,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侵犯时,他们可以通过申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获得救济。

1.申诉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它是《教育法》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确立的非诉讼法律救济制度,也是《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利。根据被申诉人的不同,大学生的申诉可分为行政申诉和校内申诉两种。行政申诉是指大学生把学校做为被申诉人向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申诉。申诉的内容包括:①大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②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财产权的。③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④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校内申诉是指大学生把教师做为被申诉人向学校提出的申诉。申诉的内容包括:①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②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的。③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2.诉讼

大学生就学校或教师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分两种类型。

其一,民事诉讼。当大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其性质属于民事诉讼,诉讼的目的是使自己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诉讼所追究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造成的侵权属于职务侵权,职务侵权的赔偿主体是学校,而不是教师,因而,大学生就学校或教师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告只能是学校,而不是教师。

其二,行政诉讼。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高等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其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如《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高等教育法》第20条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校与作为管理相对人的大学生之问不是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问因学校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如上文提到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就是典型的行政诉讼。

(三)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要从严执法,严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高校管理呼唤法治化,离不开严格公正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而从我国教育法治实践来看,“执法”是其中最薄弱的环节。由于一部分地区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给侵犯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提供了生长的“气候”和“土壤”。要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从严执法,严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侵犯大学生权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类,即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上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教育法》第8l条规定,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高等学校及其教师对大学生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侵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①停止侵害,如侵犯学生人身权;②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如侵害学生财产权;③赔偿损失,如侵害学生身体造成伤亡;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侵害学生人格权。

2.行政法律责任

高校教师对学生造成侵权,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行政法律责任有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两种承担方式。

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是学校对有过错的教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有6种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行政处罚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制裁。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停考、责令停止招生、撤销教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3.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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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文性理论

“互文性(intertextuality)”是由法国符号学家J. Kristeva于1969年在其著作The Kristeva Reader中提出,是文学理论和文化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互文性理论认为: 每个语篇的外形都是马赛克般的引文拼嵌起来的图案,每个语篇都是对其他语篇的吸收和转化”。Beaugrande 和Dressler 将互文性概念引入语篇语言学并且将其定义为 “一语篇的产生和接受有赖于参与者其他的语篇知识的方式”。本文运用语篇的互文性分析理论,对大学英语阅读语篇中的体裁互文现象,文化互文现象,媒体互文现象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分析大学英语语篇中的互文性的表现形式及其对大学英语阅读教学的相关启示。

二、互文性理论对大学英语阅读教学的启示

(一)体裁互文性

互文性分为“具体的”(specific)和“体裁的”(generic)。具体互文性是指语篇中有具体来源的引用他人的话语及不加标明的引用他人话语而产生的互文关系。体裁互文性是指在一个语篇中不同体裁,风格(style),或语域(register)的混合交融。

大学英语阅读语篇的体裁类型多种多样,有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小说、戏剧诗歌等,有些语篇是几种体裁的混合。在传统的大学英语阅读教学模式下,语篇被认为是由句子组成,句子又是由词语组成,所以阅读语篇的大部分时间被用于解决重难点词汇、语法上,所以产生一种错误的理解,认为只要是读懂了句子就学会了语篇。结果,学生解决单个的语法、句子能力很强,而在语篇的整体理解,尤其是对语篇的欣赏性理解如对文章思想内容及其写作技巧等方面的理解、欣赏等能力却得不到提高。

提高大学生在英语阅读中的体裁互文意识,并不意味着要取消对词、句、语法的学习教授,而是要引导学生将注意力的焦点从语言的形式上转移到语言所传递的内容和信息上。采取篇章教学法,讨论语篇的宏观意义,分析语篇结构形成某类体裁一些固有语篇模式的图示,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重点、难点词汇语法的讲解学习,最后再根据语篇结构特点,总结出某一类体裁的语篇模式概括语篇主旨思想写作意图等,也就是说在阅读的过程中采取语篇――词句――语篇的步骤来进行教学。

(二)文化互文性

文化互文性是指受到语篇主题的启发读者被唤起的相关的认知心理、文化习俗、社会风俗、、价值观等。这些在读者阅读语篇前已经作为一种图式存在于其脑中,当读到此类语篇时,读者就可以调动其相关图示来解读文本。Halliday认为,语篇的产生不是孤立的现象,它与情景因素和 文化因素息息相关。文化互文性就是要把语篇分析与特定社会文化副合起来对文本进行解释,透视语篇所包含的社会事件、文化语境给学生多元化的文化输入。

大学英语阅读语篇的内容涵盖极广,包括社会历史、地理、文化、民俗、风情等文化知识。英语语篇这一跨越多学科,包含各国文化的特性,决定了学生文化知识丰富与否,会促进或阻碍学生阅读进程。

培养大学生在英语阅读中的文化互文意识就是要把握英汉文化之间的对比和重合,如“狗”在不同的文化中被赋予既相似但又不同的意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狗”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多用于贬义,如狗腿子、狗仗人势等,而在西方“狗”被认为是忠实的朋友。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注重这种文化之间的异同之处,重点应放在英语和母语的文化不同上,把目标语的文化因素提取出来,用目标语文化的规约和行为方式阐释语篇,评价语篇和欣赏语篇,随着文化交融的加深,学生更容易跨越语言和文化提高其语言学习能力和效果。

(三)媒体互文性

媒体互文性主要是通过各种文字、声音、图像等物质媒介来创造互文性的效果,如插图、序言、评论、动画等。培养大学生在英语阅读中的媒体互文意识就要革新传统的教材,教学手段。传统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要变成“网上自有黄金屋”。教材不仅是由纸质组成,同时还需有磁带、VCD光盘、CD―ROM光盘和网上课件捆绑在一起的学习包。能够帮助我们实现互文性教材的思想。

三、结语

总之,阅读活动是一种多种因素、多样形式、多项交流与反映的复杂的解码过程,解码的依据来自文字、语言、语用、文化、世界观等方面的知识。本文并无意来分析互文性的具体分类及其特征,而力图要说明重视语篇的互文性,重视语篇体裁互文性,文化互文性,媒体互文性。从互文性的角度去组织教学,能提高学生对语言的敏感性并提高其语言理解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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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大学生从年龄上看,多属于成年人,虽然他们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由于在大学阶段处于受教育、保护和被管理的地位,因此,在教育行政机关与大学生、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教师与大学生诸种法律关系中,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了解大学生有哪些法定权利,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法定权利,是教育行政机关和高等学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也是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法制化、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及其法律保护问题的探讨,以期对新形势下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些许推动作用。

一、大学生权利受侵犯的表现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的权利日益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颇,特别是长期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我们常是强调学生对学校的义务而讳言学生的权利,加上一些高等学校片面认为“生源就是财源”,把学生当作招财进宝的对象,一些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大学生权利的侵犯主要出现在大学生财产权、人格权、获得公正评价权以及受教育权等方面。

(一)财产权的侵犯

侵犯大学生财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乱收费。《教育法》第78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是,一些高校为了筹措办学经费和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全然不顾国家的禁令和学生的权益,想方设法巧立名目收费,使原本就为学杂费过高而发愁的学子背负更加沉重的经济包袱。如一年一度的备受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定向生招生工作,一些高校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大肆收取报名费、捐资助学费竞达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又如-一些高校为毕业生推荐就业要收取接待费、介绍费等。据笔者调查,有的高校乱立收费名目达10余项,每生追加交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上万元。二是高校的一些教师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把自编、自著的教材、著作,通过教材管理部门强行发给学生,笔者曾对某校某系98级的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每生多发非教学用书23本,经费达285元。这种滥发“教材”的现象,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又破坏了高等院校正常的管理秩序。三是学生宿舍或公寓的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学生宿舍或公寓的财产安全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法律义务。但笔者了解到,一些高校学生公寓硬件建设不到位、管理工作松散、保卫工作形同虚设,致使盗窃案件经常发生。

(二)人格权的侵犯

人格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大学生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近年来,一些新闻媒体经常报道中小学生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的消息,与之相比较,侵犯大学生人格权的现象尽管没有那么普遍,也没有那样骇人听闻,但也时有发生。笔者就曾耳闻目睹了一些教师在批评教育学生时无视学生人格尊严的事例,如对一个逃课的学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责问道:“你经常不上课,是偷东西去了,还是谈恋爱去了?”对一个喜欢化妆的女生训斥道:“你整天浓妆艳抹,打扮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倒象个女。”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是教师的一项职责,但倘若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动辄圳人,动辄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轻则影响教师的形象,影响师生感情,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重则会因侵犯学生的人格权而带来一不必要的麻烦。例如,1997年6月,某高校学生宿舍发生一起窃案该宿舍学生王某300元的汇款单被人偷走后冒领。该校保卫处经过了解和核对字迹,把同寝室的毛某作为重点怀疑对象。随后,学校作出处理决定,并贴出了通告,称毛某“故意旷课,蓄意在寝室内作案,无视校规,情节严重,影响较坏,将毛某开除学籍”。面对校方的“通告”,本是清白的毛某同学有苦难言,无奈之下将母校推上了公堂。

(三)公正评价权和学业、学位证书权被侵犯

学校、教师对大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和学业、学位证书权的侵犯主要是指学校、教师违背客观事实对大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作出不实评价,以及本该发给学生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而不予发给的情形。《学位条例》第4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就能授予学士学位,而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但一些高校为了抓教学质量,违反《学位条例》的规定,硬是强行规定本科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才能授予学士学位,使为数不少的本可以获得学位的学生而不能获得学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进行评价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毕业生学业成绩合格后就应依法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否则就构成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四)受教育权的侵犯

高等学校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侵犯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如学生王某在填报某师范院校志愿时,只填了中文系,没填二志愿,也未填服从分配,但该校在未征得王某本人的同意下,擅自将王某录取到了历史系。入校后,王某向校方申请,要求转中文系学习,起初,校方不同意,后经王某再三要求,校方同意其转系,但要交5000元转系费,无奈之下,王某只好退学参加第二年的高考。二是加重对学生的处分等级,甚至取消学生的学籍。如在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问题上,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只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而没有规定“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一律应予退学”,但一些高校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硬性规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这就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的精神,造成许多学生的受教育权遭到侵害。如1998年6,日轰动全国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其案由就起因于北京科技大学制定的《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因为这个通知所规定的退学事由超出了《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29条所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其内容是违法的。

二、加强大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路径

应该说,现实中因侵犯大学生权利而发生的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高校无诉”时代结束后,高校管理如何应对因学生而引发的司法审查?在高校办学自逐渐扩大的新形势下,高校管理工作如何真正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应该说保护学生的权利是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教育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学生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尊重、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应当是政府、高校及其教师应切实做好的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做好这项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治教意识

依法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首要之处在于广大高校教职员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部分高校的管理者、教育者法制观念淡漠,致使高校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侵犯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特别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教育者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树立平等教育观念和教育法制观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自觉尊重学生的人格,确保学生受教育权以及其他权利的实现,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大学生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教育法》第42条明确规定,受教育者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的权利”。可见,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教师侵犯时,他们可以通过申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获得救济。

1.申诉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它是《教育法》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确立的非诉讼法律救济制度,也是《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利。根据被申诉人的不同,大学生的申诉可分为行政申诉和校内申诉两种。行政申诉是指大学生把学校做为被申诉人向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申诉。申诉的内容包括:①大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②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财产权的。③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④大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校内申诉是指大学生把教师做为被申诉人向学校提出的申诉。申诉的内容包括:①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②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的。③大学生认为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2.诉讼

大学生就学校或教师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分两种类型。

其一,民事诉讼。当大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其性质属于民事诉讼,诉讼的目的是使自己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诉讼所追究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造成的侵权属于职务侵权,职务侵权的赔偿主体是学校,而不是教师,因而,大学生就学校或教师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告只能是学校,而不是教师。

其二,行政诉讼。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高等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其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如《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高等教育法》第20条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校与作为管理相对人的大学生之问不是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问因学校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如上文提到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就是典型的行政诉讼。

(三)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要从严执法,严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高校管理呼唤法治化,离不开严格公正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而从我国教育法治实践来看,“执法”是其中最薄弱的环节。由于一部分地区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给侵犯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提供了生长的“气候”和“土壤”。要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从严执法,严格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侵犯大学生权利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类,即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上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教育法》第8l条规定,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高等学校及其教师对大学生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侵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①停止侵害,如侵犯学生人身权;②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如侵害学生财产权;③赔偿损失,如侵害学生身体造成伤亡;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侵害学生人格权。

2.行政法律责任

高校教师对学生造成侵权,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行政法律责任有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两种承担方式。

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是学校对有过错的教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有6种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行政处罚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个人、组织的一种制裁。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停考、责令停止招生、撤销教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3.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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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第二语言习得领域关于课堂互动的研究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维果斯基的社会文化理论从人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从知识获得的哲学高度来探讨第二语言习得的社会属性,关注互动发生的社会因素,强调语言学习首先发生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国外基于社会文化理论视域下二语课堂中师生互动能力的研究课题较广,大致概括为:1.学习者和教师在互动过程中的表现;2.协商及反馈在交互活动中的促进作用;3)支架式帮助对学生交互能力培养的影响与作用等。受国外课堂互动话语分析的影响,我国于20世纪末期开始引入社会文化理论及其相应的研究方法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研究课堂互动能力的培养。一些学者从社会文化理论的视角运用社会文化话语分析法关注互动话语的知识共建功能及互动话语语言本身来探索提高师生课堂互动能力的模式,这也成为课堂互动研究的主要力量。我国目前社会文化理论视域下课堂互动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二语教学课堂互动策略研究;2.二语教学课堂互动模式研究;3.二语教学课堂互动的影响因素研究。

二、社会文化理论的内涵及其启示

社会文化理论(Sociocultural Theory)是Vygotsky 基于儿童认知发展逐步建立的关于认知发展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社会性学习的结果,是文化与社会关系发展内化的结果。内化是社会调节的过程,由人际间活动和个体内部共同活动共同构建。社会文化理论强调社会文化因素在人类认知功能发展过程中所起的核心作用。该理论被引入到第二语言习得后,SAL研究领域对社会文化理论的兴趣日益增强,研究者们对语言习得与社会因素的关系更加关注,纷纷把社会文化理论引入SAL研究领域之中。社会文化理论视域下,学习者通过他人调节,借助支架式帮助,完成学习任务,潜在的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实际发展水平。在二语习得过程中,学习者用语言与他人互相作用,进行文化与思想的交流。因此,外语教学要充分考虑外语课堂教学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方面教师要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课堂话语的支架式功能。因此,教师不应只是知识的传递者,还应发挥其中介者的调节作用,为学生提供合作学习活动,促进学生语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发展及内化。

三、大学英语课堂互动策略探究

1.鼓励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学习最好的动机。英语课堂教学要提高互动活动水平,增强互动的趣味性。吸引所有学生包括英语水平暂时落后的学生都乐于参加到英语课堂教学中,避免将课堂互动变成教师和英语优秀学生的秀场。在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与求学欲。

2.转变教师的传统角色。在传统英语课堂上,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学生大多被动的接受,教师主导一切,学生机械地听从。在互动课堂上,教师要首先转变其在课堂上的角色和地位。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教师要用爱心耐心真正地尊重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互动教学,这样才能促进师生间情感的交流,从而有利于课堂上的互动教学。

3.建立积极的互动教学过程。

a.话题活动与引导性提问。在互动课堂中,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其中最有效的方法便是给学生一个话题,让他们充分互动讨论。然后,教师通过提问的方式来与学生互动。针对课堂提问,教师要把握好提问的时机和提问问题难易度。提出的问题要注意给予学生时间思考,对于难一点的问题,教师还应注意慢慢引导,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及课堂面子。

b.分组活动。目前我国的大学英语课堂学生人数不少,因此,分组讨论活动可以为每个学生提供充分的表现机会及平等参与的机会。分组的标准可以依不同的活动来定。例如,可以按照座位来分,也可以按照性别来分,也可以按照学习能力来分。每个小组成员在各自小组里与组员共同交流、共同学习、互相帮助,从而达到互动学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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