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6 14:26: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期货投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期货投资组合(或基金)评估是对投资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其主要目的是将具有超凡投资能力的优秀投资管理人鉴别出来。
此外,投资者需要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表现,了解其投资组合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他的投资目标,监测投资管理人的投资策略,为进一步的投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投资顾问需要依据投资组合的表现向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建议;投资管理公司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进行投资风险和绩效的监控。
二、业绩评估的困难性
首先,投资技巧与投资运气的区分。交易帐户的表现是投资管理人技巧与运气的综合反映,很难完全区分。要尽量区分这一点就要选择合适的考察期限。本文建议以周为基本统计单位,以三个月为一个评估期限。
其次,比较基准的选择问题.。中国市场没有农产品指数、也没有有色金属指数(就是有,一个交易帐户既投资大豆又投资铜,也不好比较),再说期货市场存在做空机制,因而比较基准很难统一。从评估实际看,大多数投资管理人倾向于某一稳定的投资风格,而不同投资风格的投资管理人可能受市场周期性因素的影响而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群体特征。本文建议将期货投资管理人分为两类:以投资套利为主单边持仓保证金不超过总资金三分之一的稳健型;以纯投机为主的激进型。
第三、投资目标、投资限制、操作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水平上的不同,使得不同交易帐户之间的业绩不可比。比如,由于投资目标不同,投资管理人所受的投资范围、操作策略等的限制也就不同。
第四、投资管理人操作风格的稳定性。如果出现投资管理人在考察期限内改变操作风格,将会引起收益率的较大波动,而这种波动与通常意义上的市场风险概念并不完全一致。
此外。衡量角度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分散程度、被评估帐户是否跟投资者其它帐户关联等也会影响业绩的评估。
三、关于投资风险。现资理论认为,投资收益是由投资风险驱动的,相同的投资业绩可能承担的风险并不同,因此,需要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对交易帐户的业绩加以衡量。由于期货投资是资本市场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其保证金交易的杠杆原理使得其风险和收益的波动程度大大高于其它投资品种,相应的期货交易帐户的风险管理也有其独有的特性,大家所熟知的证券投资是一个全额保证金的交易方式,投资者需用自有资金购买股票、债券等,不能采用透支的方式交易,这样收益率的波动将明显小于保证金交易下的期货投资。反过来说,如何保证期货交易帐户的总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的活跃品种保证金比例多为5%,即便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交易增收3个百分点,保证金的比例也仅为8%,大大低于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资金要求比例。以目前国内期货品种涨跌停板±3%计算,当日单边波动可能造成保证金的理论盈亏为±37.5%(3%÷8%)。相对与股票投资的10%而言可谓放大了3倍有余,所以在对期货交易帐户管理时,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期货投资的安全是很有必要的。期货经纪公司普遍采用保证金占用金额与客户权益之比的方法来反映交易帐户的风险情况,殊不知遇上套利或参与交割的帐户,这个指标就会失真。本文建议改为净持仓(或对反向头寸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来反映,另外采用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风险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四、关于平均收益率。
现行的平均收益率计算公式有两种:一种是算术平均收益率;另一种是几何平均收益率。几何平均收益率,可以准确地衡量交易帐户的实际收益情况;算术平均收益率一般可以用作对平均收益率的无偏估计,因此,它更多地用在对将来收益率的估计上。五、三大经典风险调整收益衡量方法
由于期货投资与证券投资有类似之处,在进行期货交易帐户评估时可以参照证券投资基金评估的方式。在国外对交易帐户业绩的评价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按照基准收益率将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基于CAPM模型,将市场指数作为基准收益率简称为CAPM基准;另一类基于APT模型,以多因素模型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即APT基准;其中基于CAPM的夏普业绩指数法、特雷诺业绩指数法、詹森业绩指数法应用较为广泛。
1、夏普业绩指数法。夏普业绩指数是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础上的,考察了风险回报与总风险的关系,计算公式如下:S=(Rp―Rf)/σp
其中:S表示夏普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σp表示投资收益率的标准差,它是总风险。
夏普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2、特雷诺业绩指数法。特雷诺认为足够分散化的组合没有非系统性风险,仅有与市场变动差异的系统性风险。因此,他采用基金投资收益率的βp系数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
T=(Rp―Rf)/βp
其中:T表示特雷诺业绩指数,Rp表示某只基金的投资考察期内的平均收益率,Rf表示考察期内的平均无风险利率,βp表示某只基金的系统风险。
特雷诺业绩指数的含义就是每单位系统风险资产获得的超额报酬(超过无风险利率Rf)。特雷诺业绩指数越大,基金的表现就越好;反之,基金的表现越差。
3、詹森业绩指数法。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詹森系统地提出如何根据CAPM模型所决定的期望收益作为基准收益率评价共同基金业绩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J=Rp―{Rf+βp(Rm―Rf)}
其中:J表示超额收益,被简称为詹森业绩指数;Rm表示评价期内市场的平均回报率;Rm-Rf表示评价期内市场风险的补偿。当J值为正时,表明被评价基金与市场相比较有优越表现;当J值为负时,表明被评价基金的表现与市场相比较整体表现差。根据J值的大小,我们也可以对不同基金进行业绩排序。
关键词:私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融衍生工具
一、私募基金的界定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机制、对冲风险的避险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资渠道上的受限,市场中金融产品单一,因此我国现有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发挥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
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扩大私募基金的投资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其他的市场来对冲风险,以规避国内股市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中国私募基金生存报告[J].大众理财,2007(5).
【论文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可分为投资决策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和投资清算风险。具体来说:
(一)投资决策风险
1.项目选择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以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2.项目论证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
3.决策程序的风险。主要是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的风险。
(二)投资运营管理风险
1.股权结构风险。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等。
2.委托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关系。委托制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人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3.被投资方转移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会通过股权关系传递到投资方。
4.项目责任小组和外派管理人员风险。一方面,投资方选派项目责任小组或个人,对投资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另一方面,也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小组与外派人员自身的知识、能力所限或是责任心不强,使管理的过程存在风险。
5.信息披露风险。被投资方管理层不严格遵照投资协议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故意拖延、不及时报告财务和重大经营方面的信息,暗箱操作,对外部投资者提供已过滤的、不重要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令投资方所掌握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使投资方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之中,将严重影响投资方的管理。
(三)投资清理风险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变动,从而对投资人收益产生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物价上涨时,货币购买力下降,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是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时所作的突然性政策转变,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致命影响。
【论文关键词】期货经纪业;产业组织;发展趋势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是连接期货交易所和投资者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业务职能是根据客户指令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并对客户的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一、期货公司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是指构成市场的卖者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卖者和买者之间等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其实质反映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关系。
期货经纪业市场进入障碍
进入壁垒是指进入某一市场所遇到的各种障碍的总和。市场进入壁垒的构成因素往往是综合性的,主要包括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化、政策法律制度、策略行为等。我国期货市场近似完全竞争,行业进入壁垒主要是来自政策法律制度,期货市场高风险的特征决定了政府监管部门对期货行业的严格监管制度。从监管体制看,我国期货行业属于集中监管体制。对期货公司的监管制度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进入和业务实行特许制;二是对期货公司业务进行严格管理,规定期货公司不能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三是对期货公司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从我国期货经纪业的市场集中度来看,我国期货经纪业近似完全竞争市场,但是我国政府部门对期货业却又进行严格监管制。从我国期货经纪业市场进入壁垒来看,经纪业的完全竞争市场还远没形成。
二、期货公司市场行为
我国期货公司的非价格行为
非价格竞争行为是厂商为了达到扩张市场份额、赢得更大利润的目的,采取的价格行为之外的竞争行为。期货经纪业非价格行为的突出特点表现在创新方面,同时期货公司并购重组行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行为等非价格行为,将成为未来期货行业竞争的主要形式也是期货公司需培养的主要能力。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绪论
2013年12月3日,在“2013 第一届中国金融衍生品机构论坛”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戎志平表示,中金所未来或考虑编制中国的波动指数并推出波动率指数产品。波动率指数产品将是未来中国衍生品市场的一个热点。
国内的大部分文章集中在讨论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的影响,对于波动指数产品的研究非常少。郭宁(2011)研究了VIX指数与有色金属期货价格的关系,许祥云、朱钧钧、郭朋(2013)研究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人民币NDF汇率的动态关系。
国外对于波动指数的研究与国内相比更加成熟和完善,但是大都集中在VIX指数与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VIX指数产品的定价以及怎样运用VIX指数产品进行套利等。Paul Dawson and Sotitis K. Staikouras(2009)研究了美国CBOE 的VIX指数期货的推出对于S&P500指数波动性的影响,并得出VIX指数期货的推出减小了股票市场的波动性。
二、实证研究
(一)研究方法
我们对GARCH(1,1)模型进行改进,加入虚拟变量 ,模型为:
Dt=0;VIX指数期货推出之前,Dt=1;VIX指数期货推出之后。若实证结果显示Dt的系数γ1是显著的,那么VIX指数期货的推出对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二)实证结果分析总结
1.研究对象及数据说明
我们选取了美国、德国以及香港的股票市场进行分析和比较,选取的数据时间段避开了金融危机这段时间。我们选取了各个股票市场的对股票分红调整后的日收盘价作为原始数据,用公式rt=ln( pt /pt-1) 来计算对数收益率,数据来源是雅虎财经。
2.实证结果以及分析
变量 系数 标准差 Z值 P值
D(美国) -1.62E-06 8.44E-07 -1.917298 0.0552
D(德国) -1.48E-07 4.99E-07 -0.295753 0.7674
D(香港) -2.03E-06 1.15E-06 -1.767216 0.0772
美国数据的p值是0.0522,所以说虚拟变量在统计意义上还是显著的。由于系数是负的,说明VIX指数期货的推出减小了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对于德国而言,p值是0.7674,说明波动指数期货的推出对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并没有产生显著意义的影响。对于香港,虚拟变量D前面的系数是负的,p值是0.0772,说明VIX指数期货的推出显著减小了股票市场的波动性。
此外,我们将样本由VIX指数期货推出的时间为分界点将样本分为两个子样本,期货推出之前的样本记为样本A,之后的记为样本B,得到如下结果:
变量 A(美) B(美) A(德) B(德) A(港) B(港)
常数项 1.91E-06 3.08E-06 1.28E-06 6.83E-06 4.58E-06 9.40E-06
ARCH系数 0.077415 0.032547 0.057746 0.121432 0.074323 0.024067
GARCH系数 0.910917 0.894278 0.930504 0.802846 0.909077 0.882332
美国:在波动指数期货推出之后α1+λ1变小了由原来的0.988332变成了0.926825,而GARCH系数也由原来的0.910917变成了0.894278。也就是说当VIX指数期货推出之后,旧的信息对于股票市场的冲击有所减少。而ARCH系数有所减少,所以波动指数期货的推出并没有增强市场对于新的信息的吸收能力。
德国:波动指数期货推出之后α1+λ1变小了由原来的0.98825变成了0.924278,而GARCH系数也由原来的0.930504变成了0.802846,ARCH系数由原来的0.057746增加到0.802846。说明市场对新的信息的吸收能力增强,而旧的信息对于市场的波动性影响的持久性降低,这表明该VIX指数期货推出之后信息的传递效率有所增加。
香港:波动指数期货推出之后α1+λ1变小了由原来的0.9834变成了0.906339,而GARCH系数也由原来的0.909077变成了0.882332,说明旧的信息对于市场的波动性影响的持久性降低,而ARCH系数有所减少,所以波动指数期货的推出并没有增强市场对于新的信息的吸收能力。
参考文献:
[1]Paul Dawson and Sotiris K. Staikouras The impact of volatility derivatives on S&P 500 volatility. The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2009,vol,29,No.12.
[2]Antonios Antoniou, Phll Holmes,Richard Priestley The effects of stock index futures trading on stock index volatility:An analysis of the asymmetric response of volatility to news. The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1998,Vol. 18, No.2.
[3]朱杰.股指期货交易对现货市场的波动性的影响[D].南京大学硕士论文,2013.
1.引言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衍生金融工具与其相对应的原生金融工具之间的关联性问题也一直是学术界与投资者所共同关心的话题。 2010年4月16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又翻开了历史性的新篇章。那么至今运行了四个月股指期货是否实现了价格发现功能,对现货市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两个市场之间的联动效应会怎样,又是否会与以往研究结果相一致?本文将选取更新的市场数据,借助VAR模型、VECM模型、协整检验、长短期Granger因果检验、方差分解等方法,在以往研究基础上更全面综合的刻画我国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功能作用的大小,由此说明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以期对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 模型与数据的选取
2.1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8月23日中国沪深300股指现货和股指期货每交易日收盘价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全面再现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产生至其发挥其功能影响市场的过程。之所以选择收盘价数据,是因为道氏理论认为收盘价是最重要的价格.这一价格反映了市场的大部分行为。又由于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不具有同时性,且同一交易日会同时有若干不同的交易价格金融论文,数据不连续,本文选取最近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代表,将不匹配的数据删除,这样可以得到一个连续的期货合约价格序列。为减小数据的波动,将指标进行对数处理。在此定义,LS为沪深300现货股指对数序列,L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对数序列,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及湘财金禾证券分析软件,经整理得共计88组数据,实证过程借助 Eviews5.0软件。
2.2 VAR(向量自回归)模型
本文运用该类模型与方法来对沪深300股票价格期货指数与沪深300股价指数两者之间整体关联性及其互动关系进行系统的考察。VAR(向量自回归)模型是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建立模型,VAR模型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从而将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由多元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高铁梅,2006)。 VAR(p)模型的数学表达式是:
(1)
其中:是k维内生变量向量,是d维外生变量向量,p是滞后阶数,T是样本个数。k×k维矩阵和k×d维矩阵H是要被估计的系数矩阵。是k维扰动列向量,它们相互之间可以同期相关,但不与自己的滞后值以及等式右边的变量相关。VAR模型常用于预测相互联系的时间序列系统及分析随机扰动对变量系统的动态冲击,从而解释各种经济冲击对经济变量形成的影响。
3. 实证分析
3.1单位根检验
研究经济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关系,首先要对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否则可能出现“伪回归”的情况(Granger,1974)。本文采用Augmented Dickey-Fuller(简称ADF)检验方法来检验样本数据的时间序列特征,ADF平稳性检验基于以下回归方程:
为纯粹白噪音误差项,滞后阶数的选择使得不存在序列相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ADF检验的原假设,备择假设。接受原假设意味着时间序列含有单位根,即序列是非平稳的(古扎拉蒂,2005)。
对每个变量的原序列以及一阶差分序列的平稳性特征采用ADF检验方法金融论文,可知变量原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而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满足协整检验前提。
3.2 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是从分析时间序列的非平稳性入手,寻找非平衡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常见的协整方法主要有两变量的Engle-Granger检验(简称EG检验)和多变量之间的Johansen检验(简称JJ检验Johansen-Juselius)。EG检验是基于回归残差的检验,通过建立OLS模型来检验其残差的平稳性,若残差是没有单位根的平稳序列,则说明原序列存在协整关系。EG检验存在一定的缺陷,假如当协整关系的维数增加或协整的秩大于1时,EG检验便无能为力了。JJ检验是基于回归系数的检验,是利用向量自回归模型计算出与残差矩阵相关的矩阵的特征值,根据特征值的轨迹及最大特征值进行检验,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EG检验在多变量检验方面的不足。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法来检验LF和LS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根据AIC最小准则选取滞后阶数为2阶运用Eviews5.0得到结果如表1:
表1:LF和LS的协整检验结果
协整向量
Johansen(迹)统计量
原假设
特征值
迹统计量
临界值
P值
LF和LS
rk(∏)=0
0.23432
22.76331
12.3209**
0.0007
rk(∏)≤1
0.000812
0.069089
一、概述
所谓农产品期货期权交易就是:在交易所内,以农产品期货价格为标的、根据一定的执行价格、对此类相关基础资产以看涨与看跌的形式所创设的认购与认沽的选择权——其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假定2007年1月12日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报出执行价格400美元的3个月玉米看涨期权价格29.25美元。其中,一张期权合约中标的资产的交易数量为5,000蒲式耳(bus.);蒲式耳对应美分,而1美元=100美分:故此类期权的交易单位是期权价格与50的乘积;交易所费用100美元,进场、出场各缴纳一次。
若投资者买入此3个月看涨期权合约,则需按1462.5美元(29.2550)缴纳期权费,同时交付手续费,即该投资者以1562.5美元的成本购买到以下几种权利:3个月后在到期日可于期货市场按单价400美元以期货多头身份交割5000蒲式耳玉米(行权)、放弃行权、提前行权(美式期权)、在到期日前出售此合约。
时间推至2007年2月23日,此看涨期权价格已升至47.125美元,则入场费用变为2356.25美元(47.12550),若多头投资者愿意出售此期权且交易匹配成功,则设该投资者收益为693.75美元(2356.25-1462.5-200)。
二、我国境内创设农产品期权的必要性分析
任何金融的元生与衍生产品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一个良好的金融相关的传导机制是一国乃至一企业宏、微观经济有序运行且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期权产品作为人类在金融领域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不应该在我国境内成为空白项。但当前,农产品期货期权尚未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在市场中创设,而在各类期权产品中,农产品期权交易比较具有实际意义且具有可操作性,其创设也必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以及在保障普通农民权益等方面产生正面的影响。
众所周知,每年农产品的种植与生产在趋利的前提之下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如此则会出现部分农产品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使相关价格大幅下降或上升从而使相关个人和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期货可以用来保值且调节市场,但其较高的保证金比例与盯市制度又使其不适用于中小投资者。因此创设农产品期权、稳定相关产品价格、保障广大农民对自有产品的既定预期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三、创设农产品期权的策略分析
期权作为金融衍生产品,在理论上可以无限量创设。但就我国目前的金融形势及农业状况而言,期权要限量创设,要避免某一类农产品行权比例过大甚至超过其现货产量的状况发生。
同时,期权创设方的身份确认亦十分重要,其作为空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实力以保证行权履约;另外,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境外具有资质的金融结构(QFII)暂时不应被纳入我国境内的农产品期权交易的平台之内以防其扰乱市场;而作为看跌期权的多方应同时提供其拥有现货的证明从而确定其实际的行权比例;对看涨期权多头所能购买的期权份额,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节、控制。
期权衍生于期货,又独立于市场进行交易,一旦形成单边走势,期权价格的“价外运行”则不可避免,股票权证就是先例。对于此,除却涨、跌幅的控制以外,相关部门对投资者要加以正确引导,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恶意炒作的“大手资金”要严格监督乃至惩处以保证市场有序平稳地运行。
就技术问题而言,期权的执行价格如果与基础资产即期货的价格偏离过大就会造成定价模型失效,因此,从创设方报价入手进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至于交易软件,可复制DerivaGem系统,不过其中一些细小问题要注意“内、外有别”。
四、总结
随着外汇期权于2011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被创设、交易,农产品期货期权的推出也应被纳入议事日程。相对于各类期权,谷类期权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只要管控得法,其对我国农业的发展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期权之于中小投资者,主要作用在于对冲风险,这也是当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首要任务。在全民金融知识普及的基础上,对期权类产品交易进行引导、调节、控制、监管等一系列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但笔者相信中国人并不缺乏金融智慧,经过金融工作者的努力,在创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期货期权方面,我们一定会取得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二、研究领域
长期从事于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定价及软件化,量化交易策略及高效金融数值算法研究。任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一届、第二届“全国高校金融期货与衍生品知识竞赛”命题及组卷专家。“人大经济论坛学者访谈”嘉宾。上海期货与衍生品研究院专家库成员。The 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及《管理科学学报》审稿人。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复杂衍生产品的蒙特卡洛定价方法研究》。
三、研究成果
刘强教授在国际上提出美式期权正则最小二乘蒙特卡洛定价法(canonical least-squares Monte Carlo method)、美式期权正则隐含二叉树定价法、已知红利股票期权节点重合二叉树定价法(对Hull经典教材《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内容的一个修正)、非线性损益静态复制的三种最优近似方法及可转换债券或有赎回权的条件概率近似定价法等。
在国际顶级金融衍生产品学术期刊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上独立三篇,其国际金融论文已经被引用30次(谷歌学者)。社会科学研究网络(SSRN)上存放其13篇工作论文,其中多篇论文曾名列“下载前十”目录。在二十七万多SSRN作者中其当前总下载排名为7287位。攻读博士及博士后研究期间,发表七篇化学顶级学术期刊论文,已经被引用619次(谷歌学者)。
四、主要论著
[1] Pricing American options by canonical least-
squares Monte Carlo[M].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0.
[2] Optimal approximations of nonlinear payoffs in static replication[J].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0(30).
[3] Liu Qiang and Shuxin Guo:Canonical distribution, implied binomial tree,and the pricing of American options[J].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2013(33).
[4] Liu Qiang and Shuxin Guo:Variance-constrained canonical least-squares Monte Carlo:An accurate method for pricing American options[J].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2014(28).
[5] Yuan,Xinyi,Wei Fan and Qiang Liu:China’s securities markets:Challenges,innovations,and the latest developments,in Asia-Pacific Financial Markets:Integra-
tion,Innovation and Challenges(Kim,S.-J. and M. McKenzie eds)[M].International Finance Review (Elsevier book series),2008.
关键词:股指期货;期货与现货的引导关系;平稳性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协整理论
Key words: stock index future;guild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uture and the spot;smooth test;Granger causality;co-integration theory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3-0122-04
1股指期货理论
股指期货交易是关于股票指数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它是金融期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投资者用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的有效工具。
1.1 股指期货的定义股指期货是一种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它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交易的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股价指数的交易。它的实质是投资者在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间实现风险转移的过程,投资者通过对期货市场的走势持有的不同判断,进行股价指数的买卖,从而来对冲现货市场的风险。这些期货合约广泛的应用于对冲、投机和指数套利等交易。
股票指数期货与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其他各种商品期货一样,都是根据人们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而股指期货是专门为人们管理股票价格的市场风险而设计的。
现资组合理论将股票市场的风险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又称为不可控风险,涉及面广,作用时间长,不能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来规避;非系统性风险相对于系统风险来说,就比较容易控制,正因为此,它又被称为可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与整个市场无关,所以投资者通常都可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来规避此类风险。投资组合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非系统风险,但是当整个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也就是说发生系统性风险时,股市上各种股票的市场价格都会向着同一个方向变动,这时候单凭在股票市场的分散投资,是无法规避股市价格的整体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的。为了避免或减少这种所谓不可控风险的影响,人们在进行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到启发,设计出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工具――股票指数期货。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受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十分不稳定,利率波动剧烈,导致股票价格也随着市场大幅波动,股票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资产保值的金融工具。于是,股指期货应运而生。它的兴起,一方面给拥有股票和将要购买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风险转移的工具,另一方面也使期货投机者拥有了更多的投机机会,因此股票指数期货迅速地应用于不同的投资者之间。
1.2 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股指期货主要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抑制波动和活跃市场等功能。以下仅就其中三种功能做简要的介绍:
1.2.1 价格发现在市场经济中,调节市场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价格。价格是在买卖双方的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它直接反映了产品的供求关系,价格变化会影响供求的变动,同时,市场上供求的变化也会导致价格发生相应的浮动。现货价格是根据当时现货市场上的一般趋势制定的,是短暂的、分散的,而期货价格则是在期货交易所内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的,是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价格。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它的现货交割制度会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逐渐趋于收敛,因此期货价格能够对市场真实的供求状态及价格变动趋势作出比较准确的反映。
1.2.2 套期保值套期保值,又称为风险对冲,是指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现货指数数量相当但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用来抵冲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现货市场可能的波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它的实质就是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对冲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从而起到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的作用。
1.2.3 抑制波动由于期货和现货市场的标的是一致的,股指期货的交割制度使得期货的价格与现货的价格最终会收敛于一致,同时,两个市场的信息来源也是一致的,所以他们的价格走势也相差不大。如果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偏离均衡价格的程度足以覆盖套利的交易成本,套利交易者就会通过在这两个市场上建立套利头寸获取无风险收益,通过这种行为,期货和现货的价格就会向其理论均衡价格回归,从而起到抑制市场异常波动的作用。
(3)对于期货和它们对应指数的对数价格,因为它们是一阶单整的,我们使用协整理论来检验期货与现货对数价格的长期均衡关系,并确定它们是否存在长期价格关系。实证结果发现: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沪深300现货指数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通过对不同的被解释变量做回归,得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对沪深300指数有较好的价格发现作用的结论。
(4)在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和协整分析期货与现货价格发现作用的基础上,我们还使用脉冲响应函数测量了它们之间影响关系的大小。脉冲响应结果显示:沪深300指数在这段期间内,虽然对期货产生了影响,但影响并不大,相反,期货对于指数的影响要相对较大一些,这与我们进行的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一致的。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模拟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图1显示沪深300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具有趋合性。这种趋合性就是指随着期货合约到期日的逐渐临近,股指期货的价格与现货价格必然会趋于一致。由于股指期货与现货的标的指数是一样的,对于交割日期的临近,二者的基差应该收敛为零,如果到期时二者的基差超过了他们的交易成本,那么交易者就会利用这个价差进行套利交易,从而使期现价格趋于一致。
另外,我们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知道了股指期货能够更快的反映信息,领先于指数市场。实践证明,不稳定的经济或者是频繁波动的利率都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恰恰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在任燕燕、李学关于股指期货与现货的超前滞后关系的研究中,建立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利用股指期货对信息的提前反应以及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之间的关于信息的良好反映特征,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投资者就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关于他所持有的股票组合与其对应的期货的标的指数的信息,并且通过它们之间信息的相关性就可以为拥有股票和将要购买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以及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
本文的目的主要在研究我国的模拟股指期货与现货价格的关系,通过了解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发现股指期货的特点,进一步发挥股指期货的效用,使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能够快速有效的发展,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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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se,Y.K.Lead-Lag Relationship between SPOT Index and Futures Priceof the Nikkei Stock Average[J].Journal of Forecasting,1995,14.
[4]Abhyankar,A.H.Return and Volatility Dynamics in the FT-SE 100 Stock Index and Stock Index Futures Markets[J].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1995,15(4).
[5]任燕燕,李学.股指期货与现货之间超前滞后关系的研究[N].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双月刊)2006年第5期.
[6]黄玉如.股价指数现货与股价指数期货两者关联性之探讨-以S&P500指数为例说明[D].私立淡江管理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3.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策略。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与障碍,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当前期货市场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站在继往开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期货市场,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性行为。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
(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 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 Annual[EB/OL].shef.com.cn,2007-04-27
[3]吴建平,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EB/OL],cq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