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模板(10篇)

时间:2022-04-05 07:09: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征信业管理条例,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征信业管理条例

篇1

 

2013年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从2003年开始酝酿到今年正式实施,该《条例》真可谓十年磨一剑。

不良信用改“有期”

随着信贷业务的发展,不良信用常常一不小心就“沾惹上身”。个人不良信用往往是因为个人大意引起的,比如,有的人在办理贷款和使用信用卡透支后,因为忘记还贷和还款的准确日期或因出差、出国无法按时归还,形成了逾期记录。还有被动原因产生的不良作用,比如,有的人将身份证明资料随意丢弃,或在一些需要个人证明材料的场合提供了个人证明资料后未及时收回,被他人盗用证明资料,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不再是一辈子的污点,不良行为停止后,不良信用仅保留5年。

法律福音:《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法眼观象:及时还“债”,莫留个人污点。

个人信用查询受追捧

办信用卡、贷款购房、购车,都要先过“信用关”。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当天,北京市不少市民主动前往相关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有的查询者更是提前一周左右就打来电话要求预约。“我正准备买房,听说如果个人信用不好,房贷就有可能不被批准,我可不希望影响贷款。”张先生说。听说可以免费查询信用记录,他特意赶来查询。除了现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北京市征信分中心)还规定,持有中信银行网上银行u盾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每年可以免费查询两次自己的信用报告。

法律福音:《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法眼观象:重视个人信用信息,方便通过“信用关”。

异议、申诉有路可走

2011年9月2日,身为法官的李先生一纸诉状将三家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三被告消除他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不良记录。这是江西省首例信用不良记录名誉权案。其实,早在2010年5月,李先生发现“不良记录”产生于2008年时,拿着自己身份证被冒用的证据多次找到三家银行,曾试图通过向银行说明情况以消除不良记录。然而,三家银行却以不知此事如何处理或此事不归他们管为由拒绝。因为“不良记录”严重影响李先生按揭贷款购车,无奈之下他起诉三家银行。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另一起被称为江苏省信用不良记录名誉侵权第一案的原告吴女士、四川省信用不良记录名誉权第一案的原告刘女士,也都发现并非自己所为的“不良记录”后,与银行交涉无果,不得已走上诉讼路。

 

法律福音:《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篇2

一、通过较高位阶法律文件,明确人民银行金融业统一征信监管主体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对我国金融征信体制具有监管主体的职能,或是由其他部门或者政府机构进行单独或者公共监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选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统一征信监管主体,无论是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有依可循。

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模式应以中国人民银行所建立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由“一行三会”组成的,并未设有总揽各类金融监管职能的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部门,相对而言,更能够站在宏观经济全局的高度,利用能掌握大量经济金融信息的优势,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提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对策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将中国人民银行定位为我国金融征信体制的监管主体,较之选择其他机构或是另行成立专门的金融征信管理机构的做法、显得更为合理和具备可操作性。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目前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本身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牵头组织的,所以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角度来看,让中国人民银行成为我国金融征信体制中的监管主体,应当是一个较为合适的选择。

在实践中,在征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充足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牵头部门所应具有的权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目前主要依靠部门之间的自主协调,尚未形成制度化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信息纳入统一征信平台进度快慢不一;二是没有明确人民银行与各参与方在金融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应当如何协调,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哪些;三是人民银行与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等非信用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尚无法解决数据割据难题。面对上述问题,建议下一步通过较高位阶法律文件,明确人民银行金融业统一征信监管主体地位,以协调各参与部门,加快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步伐。

维护和管理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两个征信系统。

关伟在《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构想》一文中提出了三种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模式:一是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二是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子系统;三是建立一个全新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网络系统。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第一种模式都是比较合适的选择。

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数据库的信息网络遍布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贷营业网点,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全国联网与应用。截至 2011年12月底,两个系统分别为约1800万户企业和8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改善我国信用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如证监会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保监会的保险中介管理系统,无论从信息覆盖面、信息量还是应用方面,都无法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比拟。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在确保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应用性基础上,建设速度最快、建设成本最低的模式选择。

从实践方面来看,目前,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已就参与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达成协议安排,采取的都是将银监会、证券会监管中产生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模式。

三、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应分步骤在各参与部门采集、共享信息资源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配合下,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检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共同建设的统一征信平台。这里就涉及到统一征信平台信息的三个层次,即金融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诚信领域,其中,金融领域的征信是人民银行工作的重点。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数据基本上还是信贷征信的范畴。

依据国务院“新三定方案”,目前人民银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就是征信系统的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即致力于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数据从金融领域向经济领域、社会诚信领域的扩充。但在基层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相应行政权力,形成了主要依靠工作人员个人关系来开展此项工作的局面,导致全国各地区非银行信息采集结果存在较大诧异,数据分割现状难以打破。

篇3

一、我国征信制度建设现状

征信即资信调查服务,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门的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上的征信公司)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账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我国征信制度的建立是迫于征信业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以信用评价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特别是1992年中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民营企业―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标志中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服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国的资信评级企业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征信业规模普遍较小,业务空间不大,更多地在做其他的市场调查业务,进行企业咨询策划的公司,兼做信用调查业务。

第二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快速发展阶段,民营征信机构较大发展,以及外资机构进入。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不断扩大,对企业信用调查的市场需求也在增加。各种背景的征信机构竞相介入,加剧了征信市场的竞争。随着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企业信用调查受到普遍重视,带动了企业征信业的发展,一些民营征信企业发展起来。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它承担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工作,并同时开展企业征信业务。公司主要的征信产品和服务是为消费者提供信用报告、个人信用风险评分及系列评分、个人信用数据增值服务、个人信用风险控制解决方案等。

第三阶段为21世纪初期的系统建设阶段,其主要标志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和以社会中介为主体的信用联合征集体系的起步和推进。国家有针对性地在全国选择了几个重要城市试点运作。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办联合印发《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试点办法》,开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的试点工作,它标志着规范的个人征信在中国正式起步。该系统已于2005年6月底、7月初进入测试状态。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份实行联网。

第四阶段为人民银行牵头协调管理实施阶段。主要从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征信法制建设,抓紧制定有关法规,包括征信业管理法规和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二是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促进征信机构蓬勃发展;三是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四是依法对征信市场进行监管;五是加强征信行业标准化建设。截至2008年3月末,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个数已经达到1357.5万个,其中623.8万个企业有信贷记录,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6亿,其中1.09亿人有信贷记录。

伴随着征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征信立法也从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推进。2002年《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实施;《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实施;《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2005年实施;《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实施。早在2002年,人民银行牵头、17个部委参加,建立征信工作小组,开始研究提出《征信管理条例》草案,但因为涉及部门比较多,各方面要取得完全一致的认识并不容易。经过多次修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09年10月全文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社会各界对该征求意见稿仍然存在很多争议,但可以确定的是征信管理的立法完善是必然趋势。

二、征信法制建设给企业管理带来的挑战

1.征信立法给企业管理增加了难度。征信使企业处于透明和公开状态,但企业也需要对外隐藏其内部不利于己的某些信息。征信制度实施后,企业必须面对新形势,将征信纳入管理。企业信息中哪些内容需要隐藏,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哪些内容应当得到广泛宣传,都是企业管理者要慎重考虑才能确定。《征信管理条例》中对个人信息收集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和保护,但对企业信息的收集范围并无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征信机构在收集企业信息时无所顾忌,一个企业不把征信纳入管理范畴,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同时,征信涉及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这种评定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会产生很大影响,甚至决定企业经营活动的成败,因此企业必须将征信纳入管理之中,征信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为企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2.征信制度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带来挑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要想在激烈竞争中谋求最大利益,就必须不断开发新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方法,而一旦掌握了某种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并据此获得更多经济利益或取得竞争优势时,必然会在主观上产生保密意识,客观上采取保密措施。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及国际经济技术贸易的空前发展,高新技术的大量涌现,商业秘密由技术秘密扩展到管理秘密、商务秘密、工作秘密等,其价值日益凸现,在企业需要保护的信息中,商业秘密是最重要的内容。由于商业秘密本身没有其他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和公开性限制,商业秘密就成为企业无限期获利的基础。但征信制度的设立为其他组织尤其是征信机构获取企业信息提供了合法根据,为了获取企业信息,征信机构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已经完全公开的企业信息对征信机构没有太大价值,征信机构只有获取一般公开渠道无法得到的信息,才能赢得客户,这种信息价值决定了企业商业秘密会成为征信机构的重要收集对象。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必然要在该领域投入更大的精力。

3.征信制度增加了企业维护客户利益的成本和法律风险。征信机构往往是从一个企业收集其他企业或个人信息,由于利益的存在,企业很有可能将本企业所掌握的客户资料作为交易对象,比如通讯企业、金融企业或者是销售企业都有可能将本企业的客户资料转让给征信机构。企业在转让客户资料时对该转让可能对本企业客户造成的不利影响估计不足,一旦这些资料被非法利用,企业可能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由于现代交易手段的便捷和高效,企业员工私自转让客户资料而企业难以控制,但其法律后果要由企业来负担,增加企业维护客户利益的成本。在企业转让的信息中,大多数属于个人信息,如果企业没有经过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将客户资料转让给征信机构,则可能构成对客户的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4.失信惩罚制度使企业信用风险增加。征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使企业失信惩罚力度增加,失信后果严重,对于整体经济来说,这是征信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和作用,但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失信将会使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征信制度将会使失信企业处于社会公示状况,从而使企业失信效果增大,企业失信面对的不再是处于交易的相对人,而是整个社会,因此可能一次并不严重的失信行为会导致企业无法预想的不利后果,从而可能淘汰出局。因此,征信制度对企业而言,增加了经营的风险。

三、企业适应征信法治建设的对策

1.提高征信意识,将征信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很多企业对征信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企业尤其是决策层对征信的关注度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企业管理和经营中缺乏制度保障和人员配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企业应当开展征信知识学习和征信意识培养,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涉及的征信问题,并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将征信意识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将征信要求纳入到企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必须克服企业经营活动中粗放管理,从本企业涉及征信制度的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企业征信管理制度,从企业经营管理中找出可能不利于本企业信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不利于企业的信息的产生,而不是单纯的靠掩盖不利信息来保持企业信用等级。只有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才是保证企业信用等级的治本之策。

2.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技术信息,是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未取得工业产权保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技术知识,包括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所谓经营信息,是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关商业、管理等方面的方法、经验或其他信息包括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营销方式、货源、财务会计报表、客户名单、谈判底盘等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二是必须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三是必须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实用信息。商业秘密的价值和实用性是其生命,商业秘密必须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从制度上设定保护的范围、保护方法、责任以及违反保护规定的责任,尽最大可能保证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以防止其他组织、个人获取,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3.完善客户资料保护制度,明确企业和客户的法律关系。企业要真正赢得客户信赖,必须树立对客户高度负责的观念,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建立客户资料安全保护制度,以免由于自身过错使客户资料外泄,尤其在客户资料的复制和拷贝方面健全责任制,以免出现本企业员工私自将客户资料出售。与此同时,要和客户以合同等方式明确相互法律关系,提前征求客户是否同意由征信机构收集其信息,如果客户不同意其信息被征信机构收集,则要依照征信管理法律来分析客户资料是否属于不需要经其同意就可以被征信机构收集的种类,明确与客户的合同中是否存在信息保密条款。同时,企业应站在客户角度看信息被征信机构收集是否对客户产生不利后果,以及收集该信息的征信机构是否合法诚信等,以防止因客户信息转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4.诚实守信,保证本企业良好的信用等级。企业要经营,就要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要使企业在健全征信制度中获得更有效的经营环境,必须注重自身信用建设。在涉及信用交易信息,即企业在贷款、使用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即与企业的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执行信息、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方面不产生失信记录,只有这样,才可能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所信任,才可能使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企业一旦发生失信事件,必须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化解失信危机,消除失信记录,确保企业信用等级的良好。

5.充分利用征信制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征信制度的开放性决定了其他企业可以了解本企业的信用状况,本企业也可以掌握其他企业的信用状况,因此企业经营活动中既要考虑本企业信用的建设,也要利用征信制度来防范其他企业或个人信用不良给本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签订重大合同、进行相关投资的过程中,全面及时了解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避免与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产生交易,从而预防给企业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周新辉: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失信惩戒机制构建[J]. 财会月刊,2009(6)

篇4

一、问题的提出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的长期状态,主要体现在结构性调整、中低速发展等方面。在新常态下,为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国家提出了以供给侧结构调整为核心的十三五规划。在国家规划调整下,任何一个行业的企业都需要正确地认识供给侧结构调整的要求以及其对企业提出的挑战,积极地分析环境并调节企业战略,注重对管理作出创新,来配合新的战略要求,促进企业发展。

二、新常态下企业的战略调整

1.新常态下企业战略调整方向

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战略调整是非常多元化的。关注内地市场的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度地通过国际化经营,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等,积极地对外投资或者寻求对外发展机会,这样可以适度地降低国内市场新常态下的中低速发展压力。已经实现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则需要正确地认识国际市场环境,特别是韩国市场、美国市场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政治风险增加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在确定了基本的市场方向后,就需要深入挖掘目标市场需求,准确围绕目标市场需求做出战略方向与内容的调整,为后续发展指明方向。

2.新常态下影响企业战略调整的因素

新常态下,企业进行战略调整,需要首先关注竞争环境。在竞争环境分析上,可以选择企业有能力运用的基本分析法,比如五力模型等。也可以选择准确度更高的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分析,比如利用大数据等进行神经元系统分析、灰色关联度分析等,准确分析企业竞争环境,才能够在多项战略中合理地筛选或者组合。在确定企业战略方向后,战略的实际调整效果还与企业的战略执行力密切相关,而战略执行力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企业文化,特别是企业新调整的战略能否获得内部认可与认同,影响企业内部对战略的执行积极性;企业内部的学习能力,特别是人才的培养、知识共享等,会影响组织执行力;企业的品牌、创新等,也会影响企业战略实现过程与效果。而上述因素多与企业管理有关,如果准确地开展管理创新,是可以很好地服务于企业战略调整,促进企业在新常态下竞争力提升的。

三、新常态下的企业管理创新

1.管理创新是战略调整的必然要求与保障

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核心规划,要确保这个规划实现,就必须在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做出一定改进,配合战略要求。而管理创新,是以企业管理层的理念创新、管理方法与技术的创新为基础,反馈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面的不断创新,比如技术的自主创新、业务的结构调整、管理工具的不断优化等方面,这就可以创造企业战略实现的内部基础。在新常态下,随着企业战略调整的不断深入,企业也必须随之进行管理创新,来更好地执行企业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2.新常态下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容

为配合战略调整,则新常态下企业管理创新需要至少包括如下三个层面:第一,管理理念的创新。企业管理者应该更主动地了解市场、了解政策,打破原来以历史数据等为准的管理分析与决策机制,更多地联系实际市场需求的预测、政策与市场竞争因素的影响等进行管理分析与后续决策制定。一些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可以考虑调节管理层结构、引入职业经理人等等,来配合管理理念的创新。第二,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应该注重,新常态下我国互联网+的经济模式日渐发展起来,在企业竞争与内部管理等层面,互联网+的引入和利用都是非常有优势且必要的。企业管理创新,可以利用互联网+管理的方式,用大数据等一些互联网+的技术来打造优质的信息基础,通过数据处理和信息分析、挖掘等,来更好地辅助管理决策,并且为管理执行监督与评价等创造较为快捷的通道保障。在新常态下,高德地图等能够迅速地扭转颓势、获取竞争优势,实际上就与其开展与阿里巴巴的合作,借助阿里巴巴的大数据来不断创新业务有关,这实际上就反映了管理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正面功能。第三,管理内容的创新。在有形的管理方面,需要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比如,人力资源管理要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更多地借助符合员工需求的福利激励、心理辅导等来提升内部凝聚力。而配合这个有形管理,还需要必要的无形管理的创新,比一些家族企业面临着二代甚至三代的领导者更迭,这个阶段企业的管理理念波动性可能比较大。要想更加迅速地创新管理理念并且将其融入到企业,则需要创新企业文化,并且要提升内部认同度与一致性。在技术管理方面,要坚持自主创新,同时还要传承工匠精神等,而这些管理本身就是有形的方案与无形的精神融合的过程。任何一个企业,在新常态下调节战略、创新管理,都需要提升实际管理技能,并且要把打造优质企业文化等作为提升管理能力的重要基石,只有这样才能塑造独有的企业竞争基础。

四、新常态下企业战略调整与管理创新的保障

要更好地在新常态下调整企业战略、实现管理创新,来提升企业竞争力,则需要需要做到:

1.善用大数据,推进互联网+经济模式运用

新常态下国内外的市场环境变化迅速,国家政策与行业竞争环境也不断调节。在这个环境下,利用大数据,能够在复杂的因素中准确定位、分析和预测,辅助企业战略调整。企业也需要积极地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来更多地借助国家政策扶持、利用这个模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降低信息不对称与机会成本,推动企业发展。

2.以人为本,诚信为先

任何的战略调整与管理创新,都需要由专业人才做出。以人为本,注重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尊重人才并且给予人才更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都是必须的。同时,在互联网+模式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企业为提升盈利而采取了违背诚信等商业原则的竞争行为,最终是损害了品牌形象与长期竞争力。任何阶段,任何战略与管理创新,都需要遵守诚信底线,注重维护和改善企业形象,才能长久发展。

作者:张潇 单位: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参考文献:

[1]郭冬梅.新常态下企业发展战略面临的困境与应对措施研究--以A设计院为例[J].中国总会计师,2017(1).

[2]孙明贵.经济新常态下中国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取向[J].企业经济,2015().

[3]齐春微.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路径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6(2).

[4]余婉.浅谈现代企业的战略管理问题[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1).

[5]祁鹏.浅析我国中小企业如何进行战略管理[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4(16).

[6]葛其永.战略管理对提高企业效益的作用研究[J].企业导报.2013(01).

[7]王在安.大企业=正确的科学管理+正确的战略管理[J].企业观察家.2013(07).

[8]王礼刚.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探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J].价值工程.2013(23).

篇5

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由国务院于2012年10月13日公布、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是1987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修改了原有条例中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不相适应的地方,在内容上更加具体细致,由原来的33条增加到46条,吸收了多年来行政监管的实践经验,使得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更强。预计未来还会出台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这在未来水路运输行业行政监管实务中起到指引方向的作用。

1 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难点

广东省拥有优越的珠江水系航道条件和沿海岸线资源,水运行业历史悠久,覆盖广东省的各个城市。广东省船舶运力自2005年的709.3万t发展到2010年的万t,船舶数量达到艘,沿海及内河货运量由2.01亿t增长到3.47亿t。目前广东省水运企业经营的航线包括国内沿海运输、内河运输、驳船快线及水上穿梭巴士等。水运行业迅猛的发展速度也给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带来较大的压力,水运企业行政监管工作“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新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面临以下几个难题。

(1)水运企业行政监管职责不清,沟通机制不够健全。由于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对象涉及各类企业、船舶、人员等,水运企业的运行涉及航道、港口、安全、经营等多方面内容,还涉及跨区域的问题,因此在某些层面上行政监管的职责还不够明晰。各级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存在管理内容和方式上的差别,造成各地区对水运企业的监管具体要求不统一,监管力度不一致。横向行政管理机构中还包括海事、船检、海关、边检、安监、口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一直是水运行政监管的难点。

(2)对水运企业的动态监管较为滞后。目前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形态大多为静态监管,仍停留在形式化的年审层面,管理具有滞后性。年审通常是在固定时段对企业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进行检查,而对航运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监控却几乎没有作用。这显然无法有效抑制水运违法行为,忽略了水运市场监管的重点。

(3)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广东省水运市场监管仍然以行政机关实施单向监督检查为主,这种依靠监管人员一双眼、两条腿的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收集到有效信息,监管效果受到严重制约。此外行政系统人员的素质有高有低,监管执法能力差异大,部分行政人员多使用“简易处罚程序”,认为“一般处罚程序”操作麻烦而不使用。在这种情况之下,急需规范和统一水运企业行政监管措施和日常监管标准,制止水运市场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2 《条例》对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新要求

(1)《条例》明确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其中的“机构”指的就是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这一规定明确了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直接授予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执法权限,有力地保证了对水运企业进行行政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各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市场统计、调查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职责,以体现其服务功能。

(2)《条例》强化对水运企业的动态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条例》的条款体现出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变革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方面的探索成果,建立起经营资质动态监管制度、诚信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市场监管制度,以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条例》第42条指出,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必须保持资质条件,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经营许可。

(3)《条例》强调监管部门间的合作,特别是海事管理部门与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条例》第14条指出,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对不能提供有效船舶营运证件的,应当及时通知港口所在地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也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有关海事管理机构。这对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有着较大的帮助。

(4)《条例》提出水路运输市场的运力调控措施。《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首次对水运宏观调控措施进行确认,并规范了适用宏观调控措施的原则、主体、依据、范围、手段和形式。《条例》规定“为保障水路运输安全,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情况,决定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通过这一运力调控举措,可以引导水运市场运力有序投放,达到水运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的目的。

3 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 政策建议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目前的水路运输企业行政监管工作,还主要停留在静态监管层面,通常是在固定时段对文件制度进行检查,而在动态行为监控方面较为薄弱。针对这种情况,广东省的水运企业行政监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3.1 水运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

自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预警管理办法》以来,有关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动态监管有了可执行的参照依据。这些规定和办法都在各自的行政范围内,实施了企业监管的累积记分制度和颜色管理制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实行累积记分和颜色管理制度,根据记分情况,对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实施相应等级的预警。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2个等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6分(含)以上9分以下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含)及以上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

水运企业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预警等级不同,对水路运输企业采取不同的行政监管措施:列入橙色预警范围的企业,实施高频率监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列入红色预警范围的企业,实施按需监管,一般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3.2 水运企业行政分类监管制度

针对水路运输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水路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制度。检查人员按照《水路运输企业行政监管表》进行逐项检查,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储存海事、海关、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并定期对企业监管信任类别进行评价、分析和调整。根据被监管企业运行情况分为合作式监管、一般监管和特别监管等3类。

(1)合作式监管是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最高信任级别的监管,在行政监管上实行政企合作方式,提倡和鼓励企业自律自管,对政府相关监管要求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年度核查可采取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上门服务的方式;日常监督检查对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可按一般监管标准调整至半年一次(包括年度核查),对普货运输企业可按一般监管标准调整为一年一次(包括年度核查)。合作式监管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开,并建议海关、海事、工商等对其实施相对较高信任级别的监管。

(2)一般监管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监管范围内。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普货运输企业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进行监督检查。

(3)特别监管是指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不信任企业实施有别于一般监管类别的特别监管和行政限制措施。特别监管的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其经营管理层须隔月向管理部门汇报企业运行和整改工作情况,管理部门隔月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别监管的普货运输企业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列入特别监管类别的企业,在特别监管期内,不得申请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和新增业务种类。特别监管期不得少于企业被行政处罚的期限。

对于企业监管信任类别的认定,可参照以下标准:

(1)合作式监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实施一般监管类别的企业连续3年未发生资质预警、负主责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安全生产标准、诚信管理类别在三级以上;②诚信管理类别为一级且安全生产标准达到三级以上;③安全生产标准为一级且诚信管理类别达到三级以上。

(2)特别监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被列入非诚信管理类别;②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负主责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1次以上负主责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③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④对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配合、监管措施不落实。

(3)除上述监管类别外,均列入一般监管类别。

3.3 水运企业的年度核查和日常检查制度

遵照法规授予的职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范化要求,对水运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累计扣分和颜色管理为手段,确保水运企业在经营管理全过程中符合监管要求。监督检查企业的规范化经营情况,范围应覆盖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经营资质的保持情况、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的完善等。检查人员只对所见内容作出评价,不对未检查环节进行盲目评价,以保证检查的真实性、客观性,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作用。

从目前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来看,主要分为年度核查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年度核查工作除了检查经营人的资质、资格、换证之外,还应当把年度核查制度与资质预警制度结合起来。日常检查制度由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组成。在定期检查方面,对于企业和主要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特别监管企业则应实施较为密集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当总体覆盖,因为定期检查周期较长,在一次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各类监管指标都应全面了解,当然由于时间和人力有限,一般只能对各项工作台账进行覆盖性检查。不定期抽查一般是在怀疑企业存在某些方面的监管隐患时,或在特殊时段(如节假日前检查水路客运公司的值班情况和应急预案),或者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检查。无论是何种检查,都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

3.4 水运企业的台账制度

水运企业的台账是水运企业在生产运营中所涉及的与企业相关的各种资料的记录。企业台账是档案的一部分,通过了解企业的档案就可以掌握企业从成立之初到正常运营直至最后结束营运的动态过程,有助于企业随时了解自身的运营状况,也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

水运企业台账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台账、船舶管理台账、资质运营台账、监督检查台账、安全管理台账、经营管理台账和诚信台账等,具体分为水路运输企业台账和营运船舶台账。水路运输企业台账包括企业经营资质、海务、机务、经营等台账;营运船舶台账包括企业所属船舶各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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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供应链正在由企业驱动转向顾客驱动。“顾客就是上帝”作为一句口号早已喊到了企业的供应链领域,但是作为一种精神却是刚刚开始在供应链里萌芽。一直以来,企业真正的上帝是股东,是管理层; 顾客只是“二等公民”或“仆人”。供应链中的所有流程和作业都是以企业自身的方便为第一设计原则的,总希望顾客对他们所遭受的不方便能“忍着点”。这一点就算美国的许多一流企业也不能避免。举一个例子:我太太从美国现今正红的一家服装厂商American Eagle (美国之鹰)的网站上买衣服,不小心把我们的旧地址当作送货地址输了进去,几小时后发觉到这一问题,就打电话给该公司顾客服务代表,但是该代表说他们的电脑系统不能接受任何改变,甚至也不能接受“取消定单”,要想取消必须等收到货以后再邮寄回去。虽然这种不以顾客为中心的供应链还比比皆是,但是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随着企业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 市场供给数量的不断增加,顾客选择范围的不断拓宽,顾客信息来源的不断增多,顾客的权力会越来越大,而企业就会越来越怕,企业的供应链就会越来越听话(当然是顾客的话)。

其次,传统的线性供应链正在转向非线性供应链。在传统的线性供应链中,每一个参与者完成自己的任务后,就把产品以及有限的信息传给下一家(从部件供应商到制造商到分销商到零售商再到终端顾客,一路呈“线性流动”)。由于信息和过程只能在在供应链上下作对称流动,每一个企业对终端顾客和整个需求与供应流只拥有有限的信息。而且,这一过程通常都是手工的,信息的准确性因为资料的延迟性而大打折扣。而现在由于企业对效率的狂热追求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一种新的互动模式———非线性供应链———正在崛起。在非线性供应链中,供应链中各种任务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每一个参与者的角色是根据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资产的优化来决定的。顾客可以从许多个点上下定单,产品的配送方式也呈现多样性。摈弃手工性、单一性和延迟性的线性供应链,创造自动化、多样性和实时性的供应链,是顾客驱动的企业必须进行的革命。在今天的经济环境中,如果企业还死守僵化的供应链结构不放,将来缠身的就会是一个现在缠着美国凯玛特公司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倒霉链”:效率低了——反应慢了——顾客跑了——利润少了——竞争力小了。

再次,“围墙内”供应链管理正在转向“围墙外”供应链管理。在过去几年里,许多企业已经注意到了供应链中的效率和顾客服务问题,开始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但是其着重点仍然是企业围墙以内的事务。但是随着互联网等协同技术的发展,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重心已经开始向围墙外倾斜,与越来越多的贸易伙伴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围墙内”供应链管理和“围墙外”供应链管理之间的差异可以总结如下(见一):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最后, 市场竞争正在由在企业之间进行转向在供应链之间进行。由于顾客权力的增加,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产品利润的减少,企业必须与其供应链上的所有贸易伙伴消除猜忌和敌意,建立信任和合作,分享更多的信息和过程,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才能有效地对付日益增长的竞争。这就是合作型商务(又称“协同商务”)的本质。不管人们如何称呼这一现象(“商业网”也好,“价值网”也好,“企业族群”或“企业群落”也好),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一个企业再也无法单枪匹马地傲行于商场之中,必须与供应链中的所有伙伴结成同盟军同仇敌忾才能取得胜利。在未来的商战中,“不结盟”是不明智的,这与国际斗争是有所不同的。

虽然大多数企业目前都忙于企业资源规划和顾客关系管理的准备和实施,供应链管理的问题迟早还是要提上议事日程。在企业供应链的转变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矛盾和问题有待处理和解决;由于本文篇幅的限制,我只能简要地阐述新时代企业供应链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第一, 解决好供应链上游与下游的平衡和整合问题。供应链上游有采购和产品开发问题,下游有配销和递送问题,这两端中的任何一端都不能被忽视,但是目前在企业的现实运作中片面管理的情况是屡见不鲜。

第二, 解决好供应链“三流通畅”的问题。所谓“三流”是指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完整的供应链管理包括所有这一切。那种把供应链管理等同于物流管理的看法和做法是不正确的,与科学、全面的供应链管理是脱节的,对企业提高效率、顾客满意度和商业竞争力也是不利的。

第三, 解决好企业前台作业与后台作业之间的整合问题。前台作业即顾客关系管理,后台作业即企业资源规划,这二者在人员、资料、技术系统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缺乏沟通或无法沟通的问题。这些“围墙内”的问题会极大地影响“围墙外”的问题。企业间电子商务由热转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前台与后台之间都不能很好沟通与合作,还谈什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呢?这一“不练内功就发外功”的教训是深刻的,企业在加强供应链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记取这一教训。

第四, 解决好技术投入与文化变革的平衡问题。有许多企业在过去几年下大决心、使大力气、花大价钱投资供应链管理方面的软件、硬件和技术服务,但是供应链中的效率和效果并不明显。什么原因呢?企业文化方面的变革没有跟上:企业领导和员工仍然以企业和自己的方便为办事第一原则,仍然不把顾客放在心上,仍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仍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企业供应链管理中的又一深刻教训。

第五, 解决好优化与自动化的先后问题。有许多企业和管理人员把供应链管理等同于供应链自动化,这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一个供应链中的各个流程未经改造和优化,存在许多糟糕的成分,你就把它给自动化了,那是不是“雪上加霜,”会把供应链给冻僵了呢?所以供应链管理,象许多其它商务流程一样,应该“先优化再适当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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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业链生命周期分析方面。总体而言,国内的医药产业发展呈现出规模小、起步晚特点。从产业生命周期的角度而言,医药产业处于产业的成长阶段,未来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也是各国产业竞争的必争之地。从全球范围来看,许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这些医药产业集群已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中崭露头角,对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从产业链价值流动分析来看。随着产业内分工不断地向纵深发展,传统的产业内部“大而全”的价值创造活动逐步具体化为多个企业的活动,这些企业相互构成上下游关系,共同创造价值。

第三、规模化的集团的“结构”型经营趋势。医药产业链上各环节之间所产生的价值流动,都具有追求成本最小化与流程差异化的特点:成本最小化——当比竞争对手的成本更低时,将取得竞争优势;流程差异化——优化的流程具有内部复杂性,竞争对手无法模仿时,也将取得竞争优势。

所以,通过医药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发展,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与效益最大化输出,是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在经营重点上的转型,即从过去个别的“点”式经营重点,进入到规模化的集团的“结构”型经营重点。

二、信息化医药产业链与整合创新的建议

与医药产业链相对应,在信息沟通和管理视野条件下,医药信息和信息管理可以分为:药物研究与开发(R&D)中的医药信息管理、药物生产(或制造)中的医药信息管理、药物流通与交换中的医药信息管理、医药服务中的医药信息管理等四个方面。为此,从产业整合创新与发展的角度提出如下方面建议:

1.药物研究与开发(R&D)中的医药信息管理方面:(1)建立样品库与高通量药物筛选。大规模的筛选样品库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地保护、节约化合物资源,而且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药多筛,充分利用资源,还可以实现大样本量的筛选,发现高效药物。(2)发展CRO服务。随着业内竞争日趋激烈,药物的研发费用不断上涨,CRO公司的药物研发信息分析与处理的专业性以及低成本的优点,越来越受到制药公司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中小型生物技术公司依靠CRO获得专业化的服务。

2.药物生产(或制造)中的医药信息管理方面:(1)促进企业流程重构(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BPR)。BPR的基本思想是过程导向,即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不再将精力集中在狭义的任务上,而是突破企业内部门间的界限,将分散在各功能部门的任务整合成一个过程流。(2)进行产品数据管理(Product data management,PDR)。在PDR中,用户对文件的操作和对数据库的操作达到了形式上的统一,应用系统与PDR系统中作的对象形成了更紧密的关系,工程知识和数据管理功能紧密结合。(3)实施基于看板管理发展起来的JIT(Just-in-time,准时生产制)。JIT的出发点就是不断消除浪费,即通过信息化管理,减少直至消除包括原料、机器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3.药物流通与交换中的医药信息管理方面:(1)药物物流。建立相应的物流决策支持体系及数据仓库是药物流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药品物流信息应该包括药品费用管理信息、药品运输信息、药品库存信息、药品配送信息、药品购进信息等。现代物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规模效应,为委托企业节约成本、减少库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2)鼓励电子商务模式。这种新的商务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管理思想、组织结构乃至客户消费习惯、政府职能等,把传统商务活动中的人员流动、纸张流动和货币流动很大部分改为电子信息的流动。这不仅大大减少了人、财、物的流动,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且避免了因为信息不灵、信息滞后所带来的产品积压滞销的情况。(3)建立和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为了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信息系统。它包括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ospi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HMIS)和临床信息系统(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CIS)。HMIS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务处理业务,如财务系统、人事系统、住院病人管理系统、药品库存管理系统等就属于HMIS的范围。临床信息系统CIS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医护人员的临床活动,收集和处理病人的临床医疗信息,丰富和积累临床医学知识,并提供临床咨询、辅助诊疗、辅助临床决策,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为病人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如医嘱处理系统、病人床边系统、医生工作站系统、实验室系统、药物咨询系统等就属于CIS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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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4-0009-02

专业实验室是高等院校实践性教学和从事科学研究的主体,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学校新编制体系调整要求,各专业系整合所属教研室子实验室,成立新的系级专业实验室。新成立实验室在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的同时,其职能发挥、管理运行上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正确认识实验室在院校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研究新编制体系下实验室特点及管理运行模式,对发挥好实验室的教学、科研职能具有重要作用。

一、实验室在院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实验室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地。实验是教学的继续和延伸,也是教学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学生可以通过开展实验,强化日常教学中习得的理论知识,主动探究未知,是对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和再认识的过程。在培养学生科学素质、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地。开好经典实验,有利于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深入结合,深刻掌握基本原理、定理或定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有利于启迪学生在将来认识自然中发现客观规律。开好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有利于强化学生的实验技能,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2.实验室是助力各类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实验教学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础性工作,是学生理解理论知识,锻炼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形式。对科研人员,实验研究在对理论研究验证与深化的同时,能够促进新现象、新问题的发现;对于研究生,可以深化研究领域,为毕业课题提供实验环境;对本科生而言,实验教学有利于深化理论知识,扩充知识面,增强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还可以了解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步骤,增强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维修能力。

3.实验室为科研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不能设想他是靠读书、靠知识积累就能做到的,必须要进行深入实践。通过实践探索,让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构建一种开放的学习环境,并从多种渠道获取知识。实验室正是承担实践工作与实验的重要平台。从全国“985”、“211”高校整体建设情况看,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经费转化为实验室建设经费。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验室作为科学研究、培育科技创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摇篮和基本条件,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良好的硬件条件对于科研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良好的实验环境是实现科研创新的有力保障。

二、系实验室在新编制运行下存在的问题

1.实验室组成复杂,管理人员不足。新编制体系调整下,系级专业实验室由原若干个子实验室组成,按功能可区分为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室等几大不同类别,不管在数量上还是分类上,都比较复杂。另外,在人员组成上,新成立实验室的教师来源广泛,且数量不多,相对于数量、功能众多的实验室来说,管理力量明显不足。

2.使用人员繁杂,使用时间不确定。实验室使用人员复杂,既包括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学生,也包括学校从事科研工作的老师,同时对其他兄弟院校开放。在使用过程中,承担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时间相对固定,但周期较长;其他人员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但时间分散,且不确定,并对实验设备使用前准备要求较高,增加了实验室管理运行的工作量。

3.管理人员对实验室了解不够,缺乏管理经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大多来自以前各子实验室所属单位,但只了解部分子实验室的管理及仪器使用,对其他子实验室具体承担的任务、使用对象并不了解,且对部分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不清楚,不能满足所有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同时,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管理知识缺乏系统学习,对管理制度缺乏了解和研究,管理经验相对缺乏,在实验室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新编制下实验室管理运行模式几点探索

1.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实验室的高效运行、安全运行,因此,有必要根据实验室承担的主要任务和使用特点,有区别地制定各类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

(1)教学型实验室管理。教学型实验室管理,需要突出实验老师职责和实验学生职责,分别配套制定《实验室老师职责》和《实验室学生职责》,以明确实验过程中的人员职责。在承担任务上,要以实验教学任务为牵引,根据实验课程的特点,在服从学计划的前提下,在学期初,由各实验老师根据期班教学进度计划,自主安排实验教学时间,统一配置实验资源。

(2)科研型实验室管理。科研型实验室管理,需要重点关注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使用人员技能素质。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能够准确掌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为实验者提供良好的实验平台、准确的参考数据。本校实验室使用人员,作为前期实验室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或参与者,对实验室功用、实验设备与仪器性能、参数较为了解,在使用管理上主要是进一步规范使用程序,明确使用责任;对需要长期使用的,可以明确要求做好实验室的维护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

(3)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室日常管理包括实验室使用、维护和经费管理。在使用维护上,应该为各子实验室、实验仪器配备《实验室使用登记本》、《实验室设备(仪器)使用、维修登记本》,以确保实验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充分了解实验设备的保养维修情况。在经费管理上,应该在确保实验室正常维持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承担的具体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按实际需求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以确保实验室的持续发展和满足改(扩)建调研需求。

2.依据使用人员特点,探索开放式管理。作为高等院校,专业实验室的使用,最基本的首先是满足实验教学任务需要。其次,是保证本校科研工作需要。在满足前两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验室建设的已有条件、其他人员的工作需要,适度进行开放,以使实验室效用得到最大化发挥。同时,还根据院校特点,部分老师、研究生由于工作需要,对某一实验室持续使用时间较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统一管理模式下的实验室委托管理形式,既增加了实验室的使用效益,也大大减轻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3.发挥校园网普及优势,探索预约机制。校园网的普及,使同一院校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因此积极开展网上宣传,探索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机制,充分利用实验室的闲散时间,既可以发挥实验室使用效益,也可以促进对实验工作感兴趣的老师、学生对实验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使实验室的功用得到宣传,更好地满足实验室在院校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和实现科研创新的助推作用。

四、结束语

通过对实验室在院校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分析,指出实验室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各类人才成长和科学研究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本校编制体制调整,针对大学专业实验室在新编制体系下的不足,积极探索在新编制体系下,基于统一管理条件下的大学专业实验室管理运行模式研究,提出通过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依据使用人员特点,探索开放式管理;发挥校园网普及优势,探索预约机制三方面对实验室进行统一管理可更好地发挥出大学专业实验室的教学科研职能。

参考文献:

[1]金伟,李阳,等.实验室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探索与实践[A].第九次军队院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1:227-228.

[2]张义.高校实验室建设与创新人才的培养[J].渝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18(3):105-106.

[3]赵跃民.实验室是大学的核心竞争力[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24(2):1-4.

[4]左铁镛.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的作用与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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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0.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770(2008)07-019-04

一、传统的绩效考核指标和信贷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滞后于业务发展,这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具匮乏和传统的绩效考核机制有关。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用来衡量银行盈利的传统指标主要包括股权收益率(ROE)和资产回报率(ROA),这类指标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将风险和收益放在同一时期予以考虑。在这类指标体系下,风险成本与基层营销人员的责、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地结合,因此各经营单位往往重视业务发展,忽视风险管理,分解到营销人员的考核指标就是业务量,营销人员的奖金与业务量挂钩。这样的考核机制很容易引发基层单位和营销人员的道德风险。在申报授信时,一些营销人员强调近期收益多,分析未来风险少;授信审查人员对风险的把握仅仅是依靠经验和判断,由于没有合适的计量工具,难以对风险成本进行量化。因此,面对基层营销人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艰难营销而来的并被说成是收益巨大风险很小的授信客户,很容易形成信贷审批的倒逼机制。

由此可见,传统的绩效考核机制和信贷管理方式一方面容易导致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受到影响,一方面使得商业银行选择的客户虽未违约但其产生的收益可能无法覆盖客户的风险成本和占用的资本成本,也就是说虽获得了会计利润但没有获得经济利润。

二、风险―收益均衡控制理论及基于RAROC的管理模式

(一)RAROC风险控制技术介绍

1、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

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的含义是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是由美国信孚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最先提出的,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度量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和在特定损失率下为限制风险敞口必须的股权数量。此后,国外许多大银行纷纷将RAROC用于风险管理和绩效度量。RAROC的计算公式如下:

RAROC=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会计利润-风险成本EL)/经济资本EC

从以上公式分析,计算RAROC涉及会计利润、风险成本和经济资本这三个因素,而风险成本(EL)和经济资本(EC)这两个因素的数值都有待于风险计量工具的改进才能获得。首先,我们来看风险成本(EL),我们知道资产的损失可以分为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两部分,预期损失是风险损失的数学期望,是资产损失的历史平均值,是可以预见到的损失,它将作为银行经营管理成本的一部分抵扣当期收益,因此预期损失也就是风险成本,应该在贷款的定价中得到补偿。其次,我们来看经济资本(EC),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为有效管理风险而产生的配置给资产或某项业务用以减缓风险冲击的资本,又被称为在险资本。它是一个“算出来”的数字,在数值上等于非预期损失(UL),其计算过程非常复杂,而且根据资产组合违约的相关性理论,对于组合层面的经济资本配置,需要考虑各债务人之间的违约相关性,违约相关性是指一个债务人或风险敞口的违约在多大程度上导致另一个债务人或风险敞口的违约。组合层面需配置的经济资本小于组合中各债务人需配置的经济资本之和。所以,资产组合管理模型的开发和实施是全行的经济资本能得到准确计量的条件。

2、 股东附加价值(SVA)和经济增加值(EVA)

资本作为稀缺资源是有成本的,因此要求获得相应的回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最终目标。从单个客户看,一项新的资产业务能否被银行批准的标准是看它能否给股东创造价值,即SVA是否大于0;从银行整体看,一项新的资产业务能否被银行批准的标准是该资产业务能否使银行资产组合的边际效益最大化。因此SVA是事前风险管理的概念,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SVA=预期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资本目标收益率

= (预期会计利润-EL)-EC*k1=EC*RAROC-EC*k1

=( RAROC-k1)*EC

在以上公式中,资本目标收益率K1反映一家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是应由董事会制订的高层战略目标。国外商业银行多用税前25%或税后15%作为银行资本目标收益率的标准。最低的资本目标收益率(Hurdle Rate)一般应等于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经济增加值(EVA)是财务核算的概念,是对已经发生的资产业务计量其给股东增加的价值,因此在事后的绩效考核中广泛使用。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EVA=当期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 (当期会计利润-EL)-EC*k2=EC*RAROC-EC*k2

=( RAROC-k2)*EC

在以上公式中,K2指的是资本加权平均成本(WACC)。对于上市公司,可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模型)进行计算。

因此,RAROC和SVA(或EVA)是同一范畴概念,只存在表现形式上的差异。股东所要求的业绩目标对应于董事会要求的目标收益率,RAROC以比率表示,而SVA(或EVA)以绝对值表示。在绩效考核时,EVA指标更加直观,对于单个客户的绩效考核:

当RAROC=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时,即EVA =0时,说明该笔资产业务既不创造也不减少价值。

当RAROC>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时,即EVA >0时,说明该笔资产业务增加了经济价值。反之,则减少了经济价值。

(二)RAROC的考核层次

RAROC的绩效考核指标既可以在全行范围制定银行总体的RAROC,也可以据此分解到分、支行层面、各产品线层面、客户经理层面、单个客户层面和单笔交易层面。经营单位以实现经营目标为指导开展各项业务,事后可以对上述各个层面自下而上进行汇总,以检查全行RAROC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三、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和管理模式在商业银行实践中的应用条件

(一)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要求是运用RAROC管理模式的内在动力

RAROC的计算需要大量的数据,RAROC管理模式的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银行风险战略、银行政策、资本管理、定价机制、系统建设以及前、中、后台的配合等,需要银行从整体管理角度出发,不是个别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因此RAROC的应用需要自上而下的行动,需要银行高级管理层的决心和支持。成功的RAROC绩效管理并非单靠信息科技的支持,很多失败的例子都是由于文化障碍和管理层的固有观念没有改变。

(二)健全的资本管理制度是运用RAROC管理模式的重要前提

运用RAROC管理模式一方面要求银行能够自下而上地测量风险,汇总为各类银行业务所需配置的经济资本,得到全行的资本需求。另一方面要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资本回报要求完成资本配置,将资产调整到最佳的组合结构。这需要商业银行在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的资本管理制度。

(三)内部评级法的实施是运用RAROC管理模式的必要条件

2004年6月正式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倡导的内部评级法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的方法。新资本协议提出了更精确、更全面、更敏锐地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技术方法。实施内部评级法后,从建立的模型中可以提供银行客户的违约概率(PD)、各类贷款在违约后的损失比率(LGD)、违约时的风险敞口(EAD),进而计算预期损失(EL),极大地提高了银行的风险计量水平。内部评级的结果可在贷款组合管理、授信决策、贷款定价、银行拨备计提、经济资本的分配、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四)相关数据质量是运用RAROC管理模式的重要保障

RAROC考核指标需要合理计算收益、营运成本、风险成本及经济资本,这些数据涉及商业银行多个部门、多个系统。准确计算RAROC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系统的数据整合:

1、为动态实时确定资金成本需要建立精确、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

2、为计算收入和合理分摊每项资产业务的经营成本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系统,并在管理会计系统中通过收入扣减营运成本及风险风本得到风险调节收益;

3、为合理确定每项资产业务的风险成本EL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系统;

4、为合理确定经济资本需要建立经济资本计算系统;

5、为满足RAROC在各个层面和各种情况下的应用需要建立RAROC系统。

下图简单表述了计算RAROC的方法及各参数和系统之间的关系:

四、基于RAROC的管理模式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一)基于RAROC的管理模式在单个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目前国内由银监会指定的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正在内部评级法的开发和推广过程中,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项目成果,这些银行目前大都可以计量单个客户的信用风险成本EL,对单个客户的非预期损失UL可以作初步估计,这是在单个客户层面应用RAROC管理模式的基础条件。为了尽早应用内部评级法的成果,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基于一些假设条件,在单个客户层面RAROC管理模式的应用上作些有益的尝试:

1、设定风险偏好

要实现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和管理模式,首先必须由董事会自上而下制定商业银行总体的风险偏好,据此确定资本目标收益率要求。最低的资本目标收益率(Hurdle Rate)应参照商业银行的资本成本率。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将风险偏好细化分解到行业层面和产品层面。资本目标收益率的设置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该目标设置越高,在经营上就会越保守,在业务中就会表现得更加拒绝风险,当然也就会放弃更多客户;反之如果该目标设置越低,在经营上就会越激进,可能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因此风险偏好决定了商业银行最终选择什么样的客户。

2、制定授信标准和风险管理政策

在选择授信客户时,必须充分考虑客户的盈利是在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的。如果某项业务的风险过大,该项业务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就高,这时即便该客户能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入,但其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未必能达到资本的最低收益率要求,这种客户不能给股东创造价值,也是不符合商业银行风险战略的。

因此在授信申报审批时,应制定RAROC和SVA的标准:当RAROC>资本目标收益率(或SVA >0)时,认为该笔业务可增加股东价值,可以叙做。这种标准可以促使营销人员在开展业务时能够贯彻落实平衡风险与回报的理念。

3、制定考核方案,建立约束机制

在公司信贷业务条线建立对单个客户的经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的绩效考核制度,一方面在授信申报时应选择符合我行风险偏好的客户,选择预评估(以后将授信申报时对授信客户RAROC和SVA 的测算简称为“本期预测”)达到授信标准的客户;另一方面应在年末根据客户上个年度的实际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对客户RAROC和EVA进行测算(以后简称“上年实际”),检测客户“上年实际”的EVA是否大于0;在授信方案到期时,计算客户上个授信期间实际的RAROC和EVA(以后简称“上期实际”),检测客户“上期实际”的EVA是否大于0。并将“上年实际”的完成情况与客户经理的奖金分配挂钩。“上年实际”的考核有利于客户之间在同一会计年度的比较,并为将来对组合层面包括分支行的考核打下基础;“上期实际”的计算有利于对授信方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避免客户经理在申报授信时高估收益低估风险。这种做法从机制上保证了从选择客户初期就充分考虑风险和分析客户价值,在授信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风险和努力实现客户价值,实现最大限度地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

4、实践过程中的操作建议

从“本期预测”到“上期实际”和“上年实际”,都需要完善的RAROC系统的支持,且对系统的要求逐步提高。商业银行可从“本期预测”着手,逐步实现和优化对“上期实际”和“上年实际”的计算,以实现对客户实际完成情况的考核。本文对“本期预测”时的参数设置给出操作性的建议:

收入:根据客户授信方案和可能的额度使用情况对客户带来的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进行预测。利息收入减去资金成本得到净利息收入

资金成本:在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的情况下,还不能动态实时反映内部资金转移价格(FTP),可暂由预算财务部门定期提供,定期更新。

营运成本:对拟申报的授信客户所办理业务的营运成本的预测比较困难,建议利用现有管理会计系统,得到上年全部授信客户的营运成本占风险敞口的比例,以此平均值作为当前单个授信客户的营运成本占其风险敞口的比例。暂且假设预测的营运成本为风险敞口的2%,若数据允许可按业务规模对该比例作进一步区分。

风险成本:在内部评级系统支持下,可取授信分析时点的客户违约概率PD、授信方案对应的违约损失率LGD、以拟申报的授信期限内客户各业务品种的预计平均余额及授信额度为基础预测客户的EAD,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授信客户在特定授信方案特定风险敞口下的预期损失(风险成本)EL。

期限 M:对于一年以内期限的授信业务,M可采取简单处理方式取值1年。对于长于1年的授信业务,没有能力计算客户长期违约概率的银行可暂时不要计算客户的RAROC和SVA。有能力计算客户长期违约概率的银行可采取剩余有效期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经济资本:暂不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单个客户的非预期损失UL是指该笔贷款损失分布的标准差,它忽略组合中各贷款的相关关系,并假设EAD是个常数,计算公式为:

假定LGD为常数,则其方差为0,则公式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下面以某授信客户申报授信为例,进行说明。假设某客户申报1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贷款利率6.5%,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假设申报时点该行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FTP为3%,预测营运成本占敞口的比例为2%,最低资本目标收益率为税前25%。经测算该客户PD为2%,LGD为50%,该客户授信后即将全额提款。

虽然该客户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是正值,但由于该客户税前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小于该行税前的最低资本目标收益率,因此不符合该行的风险偏好,因此授信方案不应被批准。

(二)基于RAROC的管理模式在信用风险组合管理中的应用

展望未来,商业银行将逐步使用更复杂的风险计量模型,各借款人之间风险等级的相关性将被纳入考虑,从而使资产组合管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在能够有效分配经济资本和进行组合管理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尝试根据全行的风险偏好,自上而下分解业务指标、分配资本,并以组合层面的RAROC最大化为原则选择客户和产品,在绩效考核时自下而上地计算单个客户层面、资产组合层面、分支行层面以及银行总体层面的RAROC、实现多维度盈利分析,进而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各经营单位的考核工作。

只有实现在组合层面的RAROC管理,才能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更准确地制定行业政策和区域政策,才能对全行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才能真正体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三)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提高股东附加价值的手段

RAROC管理模式揭示了在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在资金成本和经营成本一定的前提下提高股东价值的有效手段:

1、提高客户对银行的综合回报。对于授信客户,合理的贷款价格应能覆盖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需要强调的是贷款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仅仅僵化地服从理论是不能在竞争中取胜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卖方市场环境下很可能银企谈定的贷款利率不能完全覆盖上述成本,但如果通过充分挖掘客户潜力,提高产品交叉销售能力,还是有可能使客户对银行的综合回报覆盖上述成本,进而实现股东价值的增值。

2、降低风险成本。从风险成本EL的因素构成看,选择好客户可以有效降低PD;在授信过程中选择代偿能力强的保证人和提供变现能力强的抵押品可以有效降低LGD;提高授信额度的使用率可以有效降低EAD。因此通过上述4种方式的使用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成本,进而实现股东价值的增值。

五、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和管理模式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了银行从传统信贷管理向现代信用风险管理转变。传统信贷管理是风险和收益两个目标处于互相割裂状态下的管理。在传统信贷管理模式下,商业银行难以在客户层面对风险和收益在统一标尺的基础上进行计量,因而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信贷决策只能是定性判断的。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以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管理。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在客户层面对风险和收益在统一标尺(即统一折算成货币)的基础上进行计量,因而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信贷决策是定量的,是和银行经营目标完全契合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五大目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监督、风险调整收益和风险控制。RAROC管理模式使商业银行在客户选择初期就识别和计量风险,并使贷后管理的重点由违约之后转移到违约之前。不仅如此,根据风险的双向性性质,风险控制的目的是寻求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二)实现了财务会计方法向管理会计方法的转变。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和管理模式克服了传统银行绩效考核中盈利目标与潜在的可能损失在不同时期反映的时间错位问题,强调提前揭示风险,为避免以远期的风险换取一时的繁荣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现方法。

(三)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商业银行从以资产管理为中心向以资本管理为中心转变。过去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资本约束资产发展的理念,依靠信贷资产规模的扩张来增加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强调存贷比,认为有存款就可以发放贷款,而无视发放贷款产生的风险加大了对资本的压力。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和管理模式打破了单纯的规模经营思想,避免了片面地以业务量和利润绝对额论英雄而不考虑风险的做法,强调商业银行的经营必须以资本管理为核心,以风险管理为手段注重风险/收益回报,质量差的资产只有在高回报的条件下才可能存在。这种模式一改过去商业银行将信贷规模在各分行存量基础上普遍增加的“广撒芝麻盐”的做法,可以将资本配置给盈利能力强的地区和分行,而对于风险管理能力弱的、给股东回报少的分行或地区可不再分配或少分配新的信贷规模,因而完全是以资本的价值取向来决定资产结构的组合。

(四)有利于经营目标与业绩考核的统一和股东利益与经营者行为的统一。基于RAROC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现了股东要求,经营者以实现RAROC目标而发展的客户可促进股东价值的增加,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股东利益与经营者行为的统一。而原有的单纯以业务量和会计利润为指标的考核方式很可能由于风险滞后而致使办理的资产业务实质上减少了股东价值。

六、在完善条件的前提下逐步推动基于RAROC的管理和考核模式

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管理模式是现代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目标。内部评级法的实施为RAROC管理模式的应用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我国商业银行应清醒地认识到RAROC管理模式的应用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巨大的成本投入,对各方面的条件要求都非常高,在我国商业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商业银行应夯实内部评级基础,推动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和持续优化应用条件。既要避免将成熟的理论和技术束之高阁,又要防止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应用,阻碍业务的发展。现阶段,建议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通过RAROC管理模式在单个客户的授信管理和绩效考核中的应用方面作些有益的尝试,以促进信贷文化的转变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武剑《内部评级理论、方法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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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