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30 20:08: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涉及方面及问题
(一) 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
1、办理企业社会保障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通过登录工商质监部门有关网站进行核实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录入。
2、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04〕74号)文件执行,现已不需提供出生证,我局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整改情况: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该问题还需自治区统筹协调解决。
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整改情况: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核实,现已不需要提供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6、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资料。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报销住院前急诊费用时存在,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社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地实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目前报销药费只需提供四项内容,外地的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数据共享问题。
7、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为本地定点医院。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8、医保个人全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整改情况:医疗保险保险药费需要进行医药费用录入、核算、签批。公开需报销的材料,窗口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查询电话0479-4227689,接受群众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9、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10、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整改情况:目前该功能还未开通,还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该问题。
11、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盟委办.盟行署办关于转发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3〕115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根据盟人社局转发《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8]170号)文件要求,通过利用手机APP、电脑生物识别等互联网自治区认证,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比对,对高龄、残疾等进行上门认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成立内控检查组不定期对业务运行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有关业务股室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确保权责分明。
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查处的“两非”案件不低于人口总数的十万分之一。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具有超声诊断、终止妊娠手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科室的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典型案件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回落到正常范围。
二、专项活动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重点单位及地域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下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销售机构。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违规行为
1、利用超声诊断以及其他技术手段、使用药物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2、未经审批许可或超范围执业,开展超声诊断、助产技术、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技术的行为;
3、未经审批许可或备案,违反B超使用管理制度,非法购置或使用B超机,执机人员无执业资格等行为;
4、违反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管理和使用制度,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
5、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为妊娠十四周以上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违规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术、取出宫内节育器、假结扎手术等行为;
6、违反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末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等行为;
7、违反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前,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据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专项行动。
2、全面检查,集中打击。底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尽快进行自查自纠,边自查边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边完善,在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问题由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两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总结评估,考核验收。底前,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实现性别比综合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形成书面总结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二)工作方法
1、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学习《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和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和打击“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有效减少“两非”行为发生。
2、全面清理,排查案源。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逐一进行清理,全面掌握所有机构的B超机底数以及开展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多渠道、全方位挖掘“两非”案源,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依法查处,集中突破。专项行动期间,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形成合力,联合负责“两非”案件的深度调查取证、依规依纪查处、依法打击、案卷规范归档等。所有案件卷宗中均需注明涉案当事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案件相关证据和基本事实情况以及协查单位名称和办案人姓名等。
4、规范档案,分类归档。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对“两非”案卷认真审核,补缺补差,加以完善规范,及时加以分类归档,以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县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人口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在其他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定期督导,整体推动全县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职责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两非”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两非”专项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问责。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意义和成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惩治情况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和查处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做好人口数据统计分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搜集“两非”案件线索,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组织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销售、违规使用B超机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落实措施,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综合整治,形成打击“两非”的强大工作合力。
县卫生局、各医疗保健机构、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具体落实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做到齐抓共管。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体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与相关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保证书,依法执业,自觉杜绝“两非”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业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出成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凭相关证明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必须分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备案,严禁违规购置和使用B超机行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严禁两非”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B超室内”的醒目标志,张挂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片。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诊疗科目、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审批、执业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组织,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信息体系建设。
(二)提高各级信息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三)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组织。县卫生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各项信息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项工作报表,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数据分析报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选拔熟悉妇幼保健工作,能够较熟练地掌握电脑操作技术的人员,从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两名信息员,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要为信息人员提供可上网的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工作条件。
(二)人员培训。每季度县妇幼保健所召开一次信息人员培训会,定期对信息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指导。乡镇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做好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卫生局长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在3月底,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撰写学习班”,邀请省药学院专家授课,并对调查和申报材料撰写作具体指导。完成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现状摸底调查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现状情况调查表填报和乡镇卫生院总平面图、业务用房平面图及相关图片资料采集,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
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今年我市89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中80%用于在职员工工资补助,20%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添置等。省财政对我市翁源龙仙、坝子等9所乡镇卫生院下拨了共90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的补助经费。中央拉动内需增加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经过努力争取,我市有4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万元建设资金。有6所乡镇卫生院已上报中央争取第二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90万元建设资金。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区域中心打造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粤北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积极做好用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到目前已全部完成拆迁户签定搬迁或补偿协议,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力争在8月份动工。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中医院医技大楼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完善功能配套阶段。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和新中心血站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和立项申报。
二是抓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采取从外地引进、本院专家带培和鼓励自学成才等办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全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567人,同比增加22人。同时,各医院不断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市一人民医院今年初实行工资奖金与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大大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专科建设,建立优势学科群体和特色专科。肿瘤防治、心血管疾病介入、肝胆外科等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强化医
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把三级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为医疗护理质量的重点,严格落实医疗护理缺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输液反应等报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今年2月对部分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督查。
进中医强市工作。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规范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创建省中医药先进县工作,曲江区在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翁源县积极开展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韶关名中医”学术经验师承和“治未病”工作。
四、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今年,我们把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全力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在市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积极配合,4月份在仁化召开了全市免费婚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6月份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免费婚检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免费婚检的实施方案》。目前仁化、新丰等县的婚检率达70%以上,南雄市达40%,其余各地婚检率均稳步提高。
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召开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对我市实施“两纲”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份召开了全市妇幼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市上半年实施“两纲”目标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作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工作措施。
三是认真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省卫生厅已把市妇幼保健院为妇幼安康工程乳腺癌防治项目定点单位,并协助省保健院在我市组织了相关培训,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考核验证(发证),对全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举办培训班,保证依法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组织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8100份,核查外省和本省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66份,发现无效证36份,其中假证9份。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我局起草并下发了《韶关市卫生系统b超配备管理规定》。
五是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的指导,组织专业力量重点对新丰、仁化妇幼保健院业务进行指导,提高基层妇幼综合服务能力。六是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高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死亡率,确保全年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住院报销比例比去年相应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提高到70-8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40%,县(市、区)级定点医院需转诊到县外住院治疗,经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意,县外补偿比例可调整到60%,每年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5万元。将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脑中风后遗症、心肌梗塞恢复期、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白内障手术等10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年封顶金额与住院补偿一并为5万元。个人交费部分可直接用于门诊费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四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将2012年全市农民补偿情况在网上公布,浈江区合医办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投入100多万建设局域网络,实现全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目前正试运行。全市县、镇合医办于8月15日开通了网络直报b/s系统。五是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至5月31日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全部资金已存入财政社保专户,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正常运作。
六、狠抓创卫整改,迎接国家技术评估
今年上半年,重点围绕国家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市创卫创园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同时成立了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创卫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创卫督导工作。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熟食档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全面清理熟食档内卫生死角、修复破损“三防”设施。尤其是针对推荐线路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做到百分百过关。
二是抓好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各单位做到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牌匾上墙公示,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小美容美发和小旅业的卫生监督。重点完善清洗消毒、登记制度和化妆品、床上用品清洗消毒索证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穿戴工作衣上岗,保持店内环境整齐清洁。
七、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等方面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直各单位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落实反腐纠风任务,制定了
《韶关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牵头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同时把反腐纠风工作列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深入开展“抓作风,塑形象”整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机关纪律和工作作风、规范采购招投标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对照省直机关暗访专题片和韶关市机关效能察访核验《通报》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局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抓好诊疗、收费、采购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市医疗投诉明显减少,卫生局服务窗口上半年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85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5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5个(含变更校验),卫生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达100%。
2012年下半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下半年,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
成立市卫生局深化医药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改革方案,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配合市物价局积极做好乳源县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
三、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在总结、借鉴已完成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制改造工作经验基础上,下半年加快推进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改造。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
加快粤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在8月动工。推进市中心血站迁建、市中医院医技楼建设,尽快完成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积极做好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粤北三院扩建等工程项目报批。精心打造好已确定的5个重点学科和23个特色专科,提高市直医院医疗技术区域化水平和知名度。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死亡病例和医疗事故讨论分析制度等各项核心医疗制度。
六、大力推进中医强市工作
今年完成15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标准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抓好曲江区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翁源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8月份完成国家级特色专科申报工作。
七、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强化卫生综合执法,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做好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截至2018年10月底,宾馆新办9个许可证、年审20个、宾馆办健康证43个、理发店新办许可证1个、年审9个、新办健康证20个、淋浴场所均无新办许可证、年审2个。医疗场所新换证60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设定许可事项,许可程序合法。
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康青海蓝盾护航1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医疗监督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情况。2、人员资格方面:我县医疗机构现持证上岗率仅为38.5%(其中:藏医持证率为21.59%;西医持证率为16.94%),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卫生安全隐患。3、诊疗活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4、健康体检方面: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场所等机构入职及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规范开展。5、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无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等工作。7、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日常治疗过程中医疗文书的书写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血液安全监督情况我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建设血液科,但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尚未下达批复,为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放射卫生监督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2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持证率为100%。检查的2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台,CT2台,核磁共振1台,有放射工作人员6人,持证1人,持证上岗率1%。 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二)健康青海蓝盾护航2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此次抽查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干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被检查单位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及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发证,都在有效期范围内。2、各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后发放有效证书。3、各医疗机构均对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经行了公示;并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给予详细的告知和询问情况;4、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统一采购后分发给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进行了规范的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同时在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1、此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但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2、各医疗机构均按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三是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1、除我县人民医院、优干宁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进行诊疗活动,于此未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2、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经行定期消毒后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经行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1、各级医疗机构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进行登记;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以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均严格使用医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2、各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缺乏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五是医疗废物管理。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签订协议后统一交付至黄南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及包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医疗废物暂站;并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科均达不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因此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实验档案;开展检验的3家医疗机构定期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进行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交付至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3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情况;2018年抽检工作中对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宾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美容美发场所2户、沐浴场所1户、住宿场所3户。重点检查了场所内通风换气情况、采光照明、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环境状况,要求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节日卫生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隐患,认真整改,层层落实。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各场所人员对卫生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为发现严重问题存在的场所。
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不全,个别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马上整改。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情况: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检。通过对是否取得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批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强调了做好消毒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等要求。县自来水站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源卫生防护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学校卫生抽检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根据2018年抽检计划,我所对两所小学(城区及镇区)及一所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工作。1、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校保健室人员及保健来时为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建立健康档案。2、各学校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学校水质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看见物、ph等均在正常范围内。3、学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3所学校均设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门诊日志,传染病的登记等。
(四)健康青海蓝盾护航4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家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均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未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规定进行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目处悬挂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二是制度建立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医院等级评审”、“全省妇幼保健院登记评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已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已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蓝盾护航5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加大对各乡镇及村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县区域内未发现医疗广告的。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县卫生计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视,深刻领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实质,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实施工作有创新、有力度、见成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的检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执法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确保了执法的单纯性和公正性。
根据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美丽XX”信息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完成住宿业安全抽检:13家、达30%;理发业:5家、30%;洗浴业:3家、30%。抽检率为100%;一家生活饮用水工程应关闭无法抽检。
四、2018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二级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四、开展宣传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次:公共场所1次参加培训人数80人;医疗废弃物培训1次参加25人;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参加15人次;校医培训1次参加人次20人;个体诊所依法执业培训班1次,参加10人。2018年共举办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
五、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我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填报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日常性监督的网络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报表,网络信息报告中未出现迟报、漏报、突击填报等现象。准确率达100%。及时完成双随机任务及各项监督监测网络报告任务,完结率达100%。全面彻底清理各专业已过期的被监督单位,确保网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
六、亮点工作
(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所对全县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举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仅是客观反映各类医疗结构状况的直观指标,也是规范医疗结构依法执业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医疗结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疗结构的诊疗活动步入规范化。
(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为了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8年通过省级的配套执法终端及县人民政府的执法终端经费的拨付,我所一线卫生监督员已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2套及执法记录仪2台,并安装了相关软件。预计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如理发店、美容店、宾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医疗机构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做到实时实地现场录入。同时,在现场监督时,尝试着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相关的文书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并尝试将现场办案与该系统进行结合,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取证与调查进度,提高办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够高。全县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01人;不能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都分配卫生监督员,基层卫生监督无法横到边、纵到底,存在盲区。现有执法人员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无法进行准确的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书写,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县地、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仅5万元,而仅仅是下县下乡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费每年就要3万元左右,加上网络通讯费、水电费、暖气费、车辆维修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等超过了预算经费,有人要问,这种经费无固有保障的负数预算方式如何开展工作?这就是卫生监督之难处所在,经费上存在着“要一点,挤一点”,遇紧急卫生事件划拨一点的被动列资情况。
(三)对卫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的委托,工作上难免存在着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动局面,主动介入不力,特别是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这种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二、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构建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努力建立针对性强的宣传疏导机制,职责更加明确的预防机制,群众满意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强有力的打击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文化、公安、卫生、计生、药监、教育、农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较强的舆论声势。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认真组织开展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的社会宣传和新闻专题宣传,各级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积极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内容。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培训工作,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妇联要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公安、司法机关要将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本系统干部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努力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有效的预防机制
1.建立随访服务制度,加强孕情管理,防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发生。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严格生育对象管理,建立孕情跟踪服务卡,落实孕环情监测负责人。对已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生育证的,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分工负责,采取宣传教育、定期入户等方式,实行孕情跟踪服务,防止选择性生育;对符合政策要求生育二孩且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必须在申请生育批准后,凭证明取环;对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未申请再生育的,要定期访视。
2.加强超声诊断仪器、染色体检测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设备购买、备案、通报和完善使用制度。市、县(区)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掌握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设备购置情况,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应向同级人口和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加强对系统内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技术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和落实B超管理和染色体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在为20周岁和孕14周以上的孕妇检查时,一律实行双人作业,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双人签字。卫生、计生部门配合,全面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坚决禁止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计生服务站所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超诊疗范围配备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设备和进行“两非”活动。要继续完善系统内考核内容和方法,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和医务人员承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节育手术管理,严格执行查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制度。对20周岁以下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的,需查验和留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按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要求,提供**省卫生厅批准的医疗机构认为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学等相关证明。对需取环的育龄妇女,必须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医学证明,对已退出育龄期的妇女取环,需查验并留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按统一表格,如实登记无生育证分娩、婴儿出生、死亡情况,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仪检查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并于月末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
5.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定期开展督查,严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和无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及个人。
6.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区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户外张贴、媒体刊登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强化综合协调,严防和打击“两非”行为和遗(溺)弃、贩卖、虐待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1.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加强孕情监测工作,实行政策内怀孕无出生月报告制度。凡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或无出生的,乡镇计生部门必须开展调查,分析原因,上报个案。各区县按月将政策内怀孕无出生个案的基本情况报市计生领导组办公室,以备核查。
2.力求突破“两非”和遗弃女婴案件。各区县要落实政府牵头,公安、计生、卫生、民政、药监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对政策内怀孕无出生和遗弃婴儿的个案逐例调查取证,对发现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溺婴、弃婴、非法接生、非法手术、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案件,根据掌握的线索,按有关程序立案。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该开除公职的要坚决开除,该吊销执业证书的要坚决吊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实行查处“两非”案件每季度报告制度。各区县对查处的“两非”案件,于今年5月、8月、12月每月25日前报市计生领导组办公室。市将定期通报各地立案、结案和处理情况。
(四)努力构建以落实法定奖励政策为主的利益导向机制
各地要创造条件,解除计划生育户特别是无子女户、生育女孩户家庭的后顾之忧。继续实施独保费兑现“一票否决”制,重点督促基层和单位对放弃再生育户奖励政策落实。继续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推进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制定和落实对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优惠政策,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积极组织、支持、帮助和鼓励农村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提高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要加强对农村妇女职业技能的培训,善于发现和培养、使用农村妇女干部。优先发展农村妇女积极分子入党,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地位。对歧视妇女和生育女孩家庭的言行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三、强化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乡(镇)要层层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宣传、法院、公安、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统计和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程,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县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阶段性治理目标,分期分批实施重点治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防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二)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健全生育、节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B超市场管理,依法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性别选择;民政部门要加强婚姻登记、收抱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权益和女婴生存权;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各级法院对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审判和依法从重惩处;教育部门要把女孩享有受教育权作为重点,提高女童入学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提高妇女就业水平;农业部门制定农村、农业政策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统计部门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专项治理必须的经费保障;妇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地位的提高。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1. 调整医共体试点范围,控制病人外流。
2016年,在____镇中心卫生院(南部乡镇)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后,我县及时调整了县域医共体试点范围,由该院牵头与周边4个乡镇成立了第三个县域医共体-____县红十字会医院县域医共体,有效控制了病人外流。
2.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守门人作用。
2016年在村医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又启动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常住人口签约人数170092,签约率达16.45%;有偿签约人数86354,有偿签约率达8.35%;65岁以上老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人数分别为38497、35126、11648人,老高糖有偿服务率分别为40.38%、36.39%、52.21%,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任务,在淮南市农业县区中排名第一。
3. 工作落实得力,县外住院病人趋于回落。
根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6年前三季度县域医共体新农合运行情况的通报数据,____县2016年前三季度县外就医人次为38356人次,较2015年同期的42536人次,同比下降9.82个百分点。其中,____县县医院医共体县外就医人次下降8.73个百分点,____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县外就医下降7.70个百分点,____县红十字会医院医共体下降幅度达19.34个百分点,在全省首批31个医共体中下降幅度居于首位。
(二)民生工程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6年,全县参合人数达1115601人,参合率达100%,人均筹资120元,共筹集资金6024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3387万元,中央、省财政补助45188万元、县配套167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截至11月底全县参合农民共有1516109人次获新农合补偿,受益率135.9%,其中:住院补偿113602人次,门诊统筹补偿1355589人次,慢性病补偿40345人次,住院分娩补偿6573人。
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为1115601人,截止10月底,已补偿1626人次,补偿金额达3012.12万元。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2016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数为7600人,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任务数为11750对夫妇,免疫规划接种任务数为317000针次。截止10月底,孕产妇住院分娩已补助7744人,任务进度达101.89%,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达232.32万元;为12765对新婚夫妇进行了婚前免费健康检查,任务进度达108.64%;一类疫苗接种达269780针次,任务进度为85.1%。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截止10月底,全县共完成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961331例,完成率达107%;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免疫规划建卡11048人,任务完成率达76.74%;结核病规范管理504人,管理率达92.82%;65岁老年人管理90986人,管理率达95.3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76826人,管理率达79.60%;ii型糖尿病规范管理22088人,管理率达99.01%;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4244人,管理率达103.92%;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卫事件信息报告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5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5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6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比例覆盖率达100%;中医药服务管理113992人,覆盖率达106.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6年,全县共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84人,发放补偿资金137.23万元,政策落实率达100%。
(三)计划生育
1.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两孩政策 自从2016年中央全面放开两孩政策以来,我县对中央新的生育政策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和发放宣传资料、竖立宣传标牌等方式,全方位、
多角度地对政策进行了宣传,并鼓励群众响应国家号召。同时,我县要求25个乡镇计生办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开通了网上办证,通过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和现代化的办事流程,提高为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和生育服务的效率。提高了群众对全面两孩政策的知晓率和办证积极性。2016年统计年度,我县已办理二孩生育登记9368例,比往年增加近两倍。2.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2016年共完成流动人口省内外各种信息交流14.05万条;春节期间开展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活动,共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一封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及相关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502449份,组织生殖健康检查76137人次,发放慰问金945600元,生活和生产用品折合人民币279000元。
2016年,全县全员流入人口登记管理1445人,其中0-6岁儿童114人,孕产妇16人,按照省市要求,规范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全县建立流动人口居民健康档案1387份,建档率为95.99%;建立0-6岁儿童预防接种卡106人,建卡率为92.98%,累计接种剂次128次,一类疫苗接种率为100%;建立儿童保健档案106人,建档率92.98%;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16人,建档率100%;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盒数158盒;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检查人次79人次。
3.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月预警机制 为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县卫计委建立月预警机制,将新婚管理率、阳性检出率、出生上报量、出生人口性别比、早孕发现率、政策外生育控制、长效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等核心指标紧抓不放,每月在信息平台审核,核心指标不合格所在乡镇就会收到县计生领导组警告。
4.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2016年统计年度以来,全县共出生人口10270人,人口出生率为7.34‰,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为1.1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58,12+3内孕7月掌握率为85.01%,落实四项手术3173例。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重点工作指标上,均呈现出了与上年同比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
5.完成乡镇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立乡镇计生协会,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25个乡镇完成乡镇计生服务所撤并,成立了25所计生协会。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传染病监测 2016年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523例,其中报告手足口病1185例。及时核实填报预警信息150条,发疫情信息简报16期。2016年我县传染病报告率、准确率均为100%,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均为100%。
2.重大传染病防控 2016年共开展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502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100.4%,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210人,共干预有关高危人员1980人次,每月现场干预覆盖率93.5 %,对所有感染者和病人按规定进行随访、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达10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100%;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新涂阳病人数543例,到 11月底实际发现病人数582例,完成全年任务的 107.2 %;2016年对308例结核病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了追踪工作,追踪率100%,有297例病人到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结核病方面的进一步诊断、治疗,追踪到位率为96.4%。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和建卡率95%以上目标。
3. 慢性病防治 进一步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认真做好我县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和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扩大肿瘤防治健康教育覆盖面,推进人群肿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和县乡村肿瘤防治网络建设等工作。完成2015年度2000例胃镜筛查工作任务,检出高级别以上确诊病例11例,检出率0.55%。
4. 卫生监测 完成“国家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50个”、“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点6个”、“学校饮用水监测点4个”、“淮河项目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30个”,全年共监测样品156份;根据____省监测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 “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县、乡、村、户四个层面的调查任务,共采集土壤样品40份、调查20个行政村、119个居民户、10所中小学、回顾性调查死亡人员死因548个、现场调查乡镇企业及养殖场113家,同时完成了县、乡调查。
(五)妇幼保健工作
1.增补叶酸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县共发放叶酸39474瓶,增补人数7757人,已完成发放的序时进度任务(全年增补任务数7600人)。
2.母婴阻断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县共开展孕产妇乙肝监测13110人、梅毒检测13185人,艾滋病检测13075人。检测出梅毒感染17例、艾滋病感染1例,为122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3.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 2016年,县内分娩活产数4147人,疾病筛查 4304人,(其中76人系县外分娩漏筛补做)筛查率103.7%。筛查中发现可疑阳性召回40人,召回率100%。其中pku可疑阳性9人、ch可疑阳性27人、cah可疑阳性5人,确诊阳性2人,不合格重采血样12例;听筛总数4432人,(其中393人系县外分娩漏筛补做),筛查率106.8%。包括oae初筛4281人,aabr复筛151人,生后40天内复筛未通过转诊六安市人民医院22人,截止目前确诊听障1人。
4.《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我县严格执行____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设有咨询电话,为办证者提供方便。杜绝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违法违规现象;严格审阅婴儿出生相关信息,杜绝使用假身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加大审核力度,杜绝因上学等原因随意更改出生日期的现象发生;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2016年全县共免费发放出生医学证明7000份。
5.助产机构剖宫产手术管理工作 2016年,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共接收孕产妇住院分娩活产数4147人,其中剖
宫产数1310人,剖宫产率为31.59%。6.淮河流域出生缺陷监测项目 全县共上报县内、外出生信息11997人,缺陷信息225例,上报缺陷发生率为187.55/万。
7.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今年2月19日、5月5日上午,我所分别在县中医院和本所院内进行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工作,两次共发放了7119盒,惠及全县25个乡镇一万余名适龄儿童。
8.综合楼整体搬迁工作 2016年4月20日上午,我所举行整体搬迁开诊仪式。淮南市卫计委副主任____ ,____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____,副县长____出席开诊仪式。____、____为新院区开诊揭幕。县有关部门、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开诊仪式,并参观新院区。
9.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工作 县卫计委根据____省卫计委、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皖卫人[2015]24号)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整合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方案》(____编[2016]21号)文件要求,于5月25日上午在我所十楼会议室召开两家机构全体职工资源整合动员大会,正式成立____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撤销隶属于县卫生局的妇幼保健所和隶属于县计生委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并要求5月底前完成资源整合工作。新中心各项工作已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启动。
(六)新农合工作1.加大对村卫生室新农合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村医编造处方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的违法行为;杜绝村卫生室村医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和激素、使用目录外用药违规行为。2.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年度基金筹集使用情况,____县新农合中心及时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最低费用段补偿比例,将合规部分可补偿费用0—5万元费用段的补偿比例由原45%提高至50%。
3.严控县域内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对2016年上半年的次均住院费用进行了科学测算,确定县直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普通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最高限额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超过确定的次均住院费用标准后,新农合基金暂停拨付,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待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再行拨付。
4.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管理
为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县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____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面瘫等1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中风病等10个中医优势病种住院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综合治疗的,新农合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参合患者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的固定比例承担自付费用,超支部分主要由医院承担。部分中医优势病种通过按病种付费,参合群众将从新农合普惠中得到更多特惠。
5.启动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2017年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50元/人,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凡本县各乡镇符合参合条件的居民或长期居住在本县符合参合条件的外地居民,不分年龄大小,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从10月8日开始,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的办法,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七)卫生监督
1.专项监督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____省卫生计生重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4辆次,卫生监督员42天次,共检查了4户二级医院(其中有内镜诊疗室3户,有消毒供应室4户,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户),1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户卫生院,4户民营医院,58户村卫生室。
2.学校卫生监督 为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学校卫生重点监督计划,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2016年9月17至10月13日分两组对我县60所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其中城区小学3所、初中1所,乡镇小学19所、初中13所、高中1所,乡村小学19所、初中4所,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予以改正,共下达了60份卫生监督意见书。
3.“打非”专项工作 2016年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起,立案4起,其中结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1起正在处理中,共计罚款人民币2.8万元,吊证一例。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案由:田闯非法行医案,移送原因:田闯非法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
(八)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县委、县政府“六城同创”工作总体部署,我县制定了《____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成立了____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组织,认真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日常工作,积极开展____县结合“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健康中国行暨健康脱贫行动”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义诊、走城墙等各种形式,各乡镇、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累计向广大市民发放“____县创建____省卫生城市明白纸”4000余份,积极宣传爱国卫生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
2.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____县以《中国公民健康
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1种51047份,更换宣传栏3期1395块,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公众咨询1843次,受益47317人;依托“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个场次;积极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在3所学校开展健康巡讲3场,覆盖1100余人;在2所医院开展医务人员艾滋病反歧视培训,覆盖医务人员达90%;开展了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宣传主题的重点疾病或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活动和以“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宣传主题的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张贴禁烟标识、滚动字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烟草危害和控烟知识,开展全民戒烟活动。3.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监管,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对辖区内251户各类公共场所、24户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89所学校、36所医疗机构放射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建档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创卫”工作启动后,集中组织4次针对城区范围内 “五小”行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五小行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了摄像取证。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和____县实际,____县爱卫办制定了《____县2016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____县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导方案》和《____县城区2016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9月22日,召开了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公共场所和餐饮业业主等400余人参加的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会,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九)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工作
开展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和____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国医堂项目建设工作,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工,即将投入使用的国医堂,将满足当地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开展了____县中医药提升工程“十二五”自查和总结评估工作,拟定了《____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成立____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组,为我县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制定____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待省中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完成我县“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初评及市级申请复审工作,我县____、迎河、____镇中心卫生院均已通过市级复审,下一步将迎接省级复核。
(十)医疗服务工作
加强了医疗机构执业准入的管理,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关;认真开展乡镇卫生院“三评比三促进”工作,以“财务运行管理、学科能力建设、医院内涵管理”为抓手,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组织实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通过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加大全县血液质量和临床安全用血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规范____县储血点运行和相关职责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临床用血单位的准入制度,保障了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完成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了2015年医师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强化麻醉、及抗生素应用管理,组织开展了2016年麻醉、及抗生素管理使用培训。
(十一)120急救指挥中心
一、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政务大厅情况。根据省州关于事项进驻线下实体大厅有关要求,xxx县督促要求有关部门及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同时督促各乡镇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窗口办理。截止年底。xxx县政务服务网依申请类类政务服务事项588项,公共服务事项164项,合计752项,涉及部门27个,所有事项均已进驻政务大厅,进驻率100%,由于政务大厅办公场地限制,将县公安办证大厅及车管大厅为分中心,进驻事项43项,将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档案及保密等单位及事项在政务大厅设立综合事务窗口,实行委托代办制。
二、“三减”和即办情况。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全面梳理事项办理环节,通过精简材料、归并流程、统一表单、压缩时限等方式依法对审批环节进行了优化,需要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申请人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直接由牵头部门受理人员全程代办,并将产生的证照、批复等结果免费邮递至申请人。截止年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由整改前的287项增加至整改后的308项;事项时限压缩比从42.42%上升至69.34%,位列全州第二。即办件占比从8.01%增加至19.67%,位列全州第三。
三、“最多跑一次”情况。xxx县进驻政务服务网事项经几次梳理更新后,2020年全县累计认领依申请类事项588项,公共服务事项164项,合计752项,所有事项已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xxx县子站上展示。在全县752项事项中,跑动次数为0到1次的事项合计735项(依申请类572项,公共服务16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8%。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平跑动次数为0.4467次,位列全州第二。
四、“全程网办”情况。xxx县政务大厅根据部门加载认领事项实际,进驻依申请及公共服务类事项752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实现全程网办206项,公共服务类事项事项全程网办77项,合计283项,占事项总数比率为37.63%。截止2020年底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比例为55.33%,位列全州第二。
五、“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临夏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方案》,确定了117项服务主题,组织全县15个牵头部门,印发了《xxx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方案》,逐步打造“一件事”由部门审批转变为全流程办理的服务模式,已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xxx县子站上展示108项,其中涉及单个部门64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办44项,联办事项占已公布事项比率为41%。
六、“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州内通办”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服务窗口2个,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较高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营业执照补领、换发”“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婚姻登记”等事项为突破口,提供“了解政策、查找事项、申请办理、进度查询、服务评价”为一体的套餐化服务。目前已梳理挂载全县可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55项,梳理挂载“省内通办”事项67项。
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情况。为适应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需要,xxx县加强乡镇及村社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全县17个乡镇、145个村和7个社区均已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及站点建设全覆盖。同时,督促17个乡镇及152个村社按要求认领加载乡镇级和村社级政务服务事项,乡镇级事项数为544项(每个乡镇32项,17个乡镇均已完成编制),村级事项数4712(每个村31项,145个村、7个社区均已完成编制),所有事项办事指南已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xxx县子站上展示。
本次信息核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除外)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等情况。具体核查对象如下:
(一)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指导居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纳入WIS系统管理。
(二)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双方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要进行核查,并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女方户籍为市外,男方户籍地为市内,在男方常住的,不论其户口性质为农业或非农业,男方户籍地必须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微机信息档案,作为人户同在纳入WIS管理;在第三方常住的,由现居住地和男方户籍地按照各自管理类别纳入WIS,共同实施管理。
(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调查核实后,发现属流动人口漏管的,现居住地要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向户籍地通报信息;户籍地录入WIS系统并在《基本情况表》的“管理标识”字段进行标注。因口袋户、户口空挂、婚嫁、购房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而漏管的,由现居住地建立常住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并纳入WIS系统管理,并向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已纳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的证明信。
(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计生责任制,指导各单位逐一排查核实全部已婚育龄妇女(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和租赁本单位房屋居住的人员)信息,并报送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由计生部门将育龄妇女纳入管理、信息准确情况通过全市WIS系统进行核实,对可能漏管或信息存在差错的,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将信息交流、传递到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确保其纳入WIS系统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由部队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以及租、住部队房屋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由部队计生部门负责核查,并将个案信息报当地街道计生部门录入WIS系统。
(六)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
二、信息核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核查未纳入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管理责任。以WIS系统信息为基础,利用民政婚姻登记、公安户籍、住房登记等渠道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全面核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底数,对核查出的漏管、不明去向等重点对象,千方百计核实其基本信息,及时建立档案,纳入WIS系统,落实管理责任。核查过程中,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孕情,对核查出的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违法生育。
(二)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落实信息共享和统计质量监督制度。重点对2000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特别是违法生育统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充分利用医院接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卫生防疫、公安落户、幼儿入园、小学入学等渠道的个案信息,逐人核对,对核查出的出生漏报、错报及时进行补报;及时修改和补充WIS系统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信息。充分利用核查的时机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落实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利用部门信息对照监督统计质量,确保WIS系统信息全面、准确。
(三)核查避孕节育情况,引导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在托清育龄妇女底数的同时,彻底摸清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重点核查有避孕失败史、生育意愿强烈、违法生育的育龄妇女,认真做好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核查出的意外妊娠对象,落实责任制,采取补救措施;对核查出的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对身体符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但采取短效措施的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四)核查违法生育处理处罚情况,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措施。在查清历年违法生育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欠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从旧兼从轻、就低征收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征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说服动员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经济确实困难,不能一次性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期缴纳。凡无故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执行。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但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五)核查流动人口情况,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管理。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要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劳动保障、建设、工商、房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市场、居民小区、外来人口聚居地、房屋出租户、购房户、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落实流动人口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措施落实报告单的联系制度,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证、持证、审验以及管理服务等措施,对违法生育认真调查确认、上报处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
(六)核查孕情跟踪及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认真落实孕情跟踪上报制度,准确掌握并及时上报有生育计划的妇女的孕情,逐一入户调查核对有流引产史和婴儿出生后不明原因死亡的生育计划对象,查看其有无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制度,重点把好宣传教育、B超管理、孕情监测、技术鉴定和考核检查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二孩及多孩出生性别比畸高的问题,抓住线索,一查到底;对查实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信息核查方法步骤
本次核查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采取以居、单位自查为主,街道负责指导落实,区、街负责监督验收的方法进行。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及准备阶段(2012年2月18日-23日)
层层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有关工作规范和核查口径,明确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目的、政策、纪律,打消思想顾虑,确保核查信息全面、准确。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核查信息线索。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办法,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楼道)、市场、商贸中心等人口稠密区域公开张贴《关于对违法生育瞒漏报现象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开信》。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错、瞒、漏报情况,由专人负责登记处理,及时组织人员清查。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实行领导包片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设计好信息核查个案登记表,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现场核查及整改阶段(2012年2月24日-3月10日)
以WIS系统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各相关部门个案信息为参照,以居、单位为基础,通过逐户走访、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逐人核查。千方百计查清楚相关部门与WIS系统不一致的人口信息或漏管、漏报、错报线索。对查实的违法怀孕、生育、违法收养、假出生、假死亡、瞒报、错报、虚报等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数据更新,登记造册,并上报街道。各街道对基层上报的登记表要进行严格审核,核实有失真的原始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党政领导、相关责任人签字,按照信息管理规范录入微机。核查工作期间,要坚持“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核查出的各种问题,逐一梳理,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对核查出的不属本辖区的有关信息,严格按规定交流通报到其他辖区,共同核查落实。对在信息核查期间确实无法完全核实的育龄妇女漏管和出生信息,由街道将个案登记表统一录入微机,报区备案。核查工作结束后,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找,核实清楚。
(三)汇总上报及验收阶段(2012年3月11日-15日)
整个核查工作3月上旬结束,各街道办事处务必于3月10日前将清理核查的已婚育龄妇女数据、《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情况统计表》和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在3月中旬组织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估。
四、信息核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核查工作
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思想统一到这个精神上来,端正态度,放下包袱,自觉地开展好核查工作。为加强全区核查工作领导,此项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李志萍亲自抓,副局长刘秋华靠上抓,区人口计生局基层基础科牵头,其他科室共同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领导分工,建立部门和科室联系制度,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人、财、物等的必要投入,确保信息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搞好结合,建立信息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