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4:06: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创城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对全市“三城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全院师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三城同创”相关知识的活动,使全校师生认识到
“三城同创”与自己工作、学习、生活联系的紧密性,从而自觉、自发地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三城同创”,顺利完成三城同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三城同创”工作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组织领导
院长组织召开院务会,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三城同创”工作的会议精神,布置工作任务,使全体院务会成员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三城同创工作。为确保我院顺利完成三城同创工作目标任务,立即成立市保育院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晓东
成员:刘小华 宋红梅 吴江 张咏芬 王卫:请记住我站域名平
宣传联络员:王彬 郭艳敏 谢育明 邓焕文
三.实施目标
1、组织召开党员会、教职工大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宣传“三城同创”相关知识,并将所学积极地向家长、幼儿宣讲,让大家都来关心“三城同创”。
2. 以“三城同创”为契机,结合我市(来源:文秘站 )地域与人文特点,以院环境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打造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校园环境,把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校园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为20__年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园复评奠定良好的基础。
3.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站、演讲、可视网表演等形式组织幼儿开展 “三城同创”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积极倡导和组织幼儿走向社会、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宣传礼仪知识,实践礼仪行为,做“三城同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示范者。提高幼儿的行为规范和环保文明的意识。要引导幼儿积极参与三创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激发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家乡的感情,增强环保意识,优化幼儿的综合素质,为美化××出力,为家乡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具体安排
㈠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20__年5月18日-——5月25日)。
主要是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加快创建工作的协调运转。
㈡具体组织和实施阶段(20__年5月26日-——6月20日)。
一、工作机制
1、成立XX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辖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组、宣传问卷组、公共场所组,统筹创城各项任务落实。
2、开展创城期间包村(社区)组工作。结合11个包村(社区)组,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到联系所挂包村(社区)做好创建工作,督导挂包村(社区)辖区内所有测评点位达到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同时配合协助市区督导组做好沟通对接、巡查督导、问题交办、整改落实等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分工见附件)
3、严格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村(社区)、辖区单位、办事处办站所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指标任务,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工作中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创建无死角。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工作推动和整改落实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全面部署,迅速摸排(4月下旬—5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对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按照《XX街道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要点》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门工作台账,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5月中旬—6月下旬)。规范辖区公共区域公益广告设置,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秩序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包括社区环境、街巷环境,公共场所和公共秩序,重点场所加大保洁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贴乱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各项活动记录不全的问题。
3、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长期坚持。对于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围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出现反弹。对遗漏的问题和整治不到位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全部到位。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坚定信心。
全国文明城市是公认的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最高荣誉,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部署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有解”思维,全力以赴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落实,靠上解决问题,确保领导力量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充分发动,营造氛围。
一、指导思想版权所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07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06—2008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8月一2006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06年10月一2006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o月一2008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07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06年底前开工,2007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07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06年超过90%,2007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06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07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07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月一2008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08年7月一2008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08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08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加强环境安全防范,确保全市三年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牵头制定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定期组织演练;积极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复查扩建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水体、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及全市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确保城区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全年天数的8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妥善处理环境污染案件;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状况满意率、创建工作知晓率民意调查工作,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活动,各类创建数逐年增加;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版权所有
二、市发改委:负责将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把好产业政策关,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严格控制新上有污染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__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__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__—20__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__年8月一20__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__年10月一20__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
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O月一20__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__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__年底前开工,20__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__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__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__年超过90%,20__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 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__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__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__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1月一20__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__年7月一20__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__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__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
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工作目标
在广度上,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度上,做到“精雕细琢、精益求精”。通过建立健全推进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标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努力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秩序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足配齐城市垃圾中转站及转运车辆,配齐道路清扫车及洒水车;强化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周边保持整洁;强化沿街单位和店面“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树坑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设施保持完好;彻底清除沿街、沿路的破残危旧建筑,大力实施沿街、沿路楼体粉饰出新,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加大餐饮业油烟管理,坚决杜绝油烟污染现象;严格控制破路施工审批,强化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确保规范文明施工;对影响市容和安全的架空线路或沿墙敷设的各类线路进行整改,做到规范美观,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单位庭院和窗口单位“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加强环境整治,开展“精品庭院”和“星级窗口单位”创建;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卫生死角等;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建筑物外立面完整整洁,无破损门窗玻璃,无污损墙面等。单位庭院“四化达标”率达97%以上。
(三)加强居民小区“四化达标”及“门前五包”管理
推进综合物业管理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开展“精品小区”创建活动;实行动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池)周边保持整洁;各类设施齐全完好,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彻底清除乱搭乱建、阳台外晾衣架、遮阳棚等;坚决杜绝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现象;绿化管养到位,定期修剪、施肥,长势良好,四季有绿,绿地、花坛内无种菜、无杂物、无垃圾。“四化达标”率达95%以上。
(四)加强城市出入口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规划和建设好新沭路、老泗路、支路等十一个城市出入口,大力推进整治活动,全力打造城市出入口景观,全面树立“窗口”形象。
(五)加强背街后巷市容环境秩序管理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满足需要的垃圾收容设施,垃圾日产日清;配齐专职环卫保洁员,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工具,加强巷道普扫和动态保洁,确保巷道路面无积尘、无垃圾等;大力实施旱厕改造工程,街巷现有旱厕一律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彻底解决旱厕污染问题;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全面清除背街后巷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并对巷道两侧建筑物立面粉饰出新,确保整洁美观。
(六)加强市场商城管理
完善环卫市政等配套设施,严禁店外经营、市场外溢、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等现象;及时收集、清理垃圾,保持市场商城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七)加强广场管理和绿化管养
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加强全天候动态保洁,做到绿地及公园广场内无垃圾、杂物等;及时修剪、除草、治虫,做好春秋绿化补植、增植工作,重点做好三大园林景观精品片区、20个精品庭院和20条精品道路工作,提升绿化品味、档次;加强公园广场设施维修工作,保持各类设施完好、整洁。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清除水面及河、湖岸坡上的垃圾、杂草、蓝藻及白色污染等;清除水体内有害的水生植物(水花生等);清除河、湖、沟、渠内乱设的渔网、围网、鱼簖等,对污染较重的河道要采取换水等措施,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对中心城市范围内主要河、湖水面及坡岸安排专人保洁,并做到长效管理。
(九)加强宾馆饭店规范管理
严格落实“刚性”管理规定和“门前五包”责任,确保达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健康、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
大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整修工程,全面排查市区缺失、破损的果壳箱、窨井盖、路牙石、道板砖、各类配电箱等,并及时维修、更换、添置到位,确保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完好。
(十一)加强工程渣土规范管理
认真执行《市市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渣土处置清运“市场准入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对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三定四有”管理(定责任人、定联系人、定清理时限;有硬化道路、有围墙围挡、有沉淀池、有冲洗设施),对渣土车辆和商砼运输车辆实施GPS管理,并对渣土清运车辆实行颜色、标识、号段“三统一”管理;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抛洒滴漏等行为,坚决杜绝渣土飞扬现象。
(十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和广告牌匾制作准入制,强化源头监控,注重细节管理,严把广告制作关、材料关、工艺关,从源头上提升户外广告设计、制作档次;大力整治各类违规设置的“爆闪灯”、小灯箱等,彻底清除条幅、布幔等广告;强化跟踪督查、检查,做到市区无一块“白皮广告”和霓虹灯“缺笔少画”现象,进一步扮靓城市。
(十三)加强流动摊点疏导管理
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在城区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流动摊点疏导点,疏导规范流动摊点摆卖,把流动摊点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十四)加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管理
实施市区照明亮化“集中控制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和路灯改造工程,加大对新建亮化工程的监督监管,大力推广节能控制器及LED、无极灯等新型绿色节能光源,进一步强化路灯管理维护,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9.9%。
(十五)加强公厕管理
严格按照公厕管理规定,做到专人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开放时间,加强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达到环境卫生标准,确保设施完好。
四、考核评比
(一)组织分工
对照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工商局、旅游局、文明办牵头,成立15个考核评比小组。
1.主次干道考核组
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小组人员要相对固定,名单报市精品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月要全程参与检查评比,没有特殊情况,检查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检查车辆由各考核小组牵头单位安排。
(二)考评办法
1.计分办法。各考核小组依照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即各考核小组对照百分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逐条逐项进行量化打分。
2.排名办法。对各项检查所涉及的责任单位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并根据十五项检查综合情况对四区政府(管委会)排名。
3.奖惩办法。实行红黄旗评比制度,即每月依照最终排名,对单位庭院检查评比前20名、居民小区检查前10名、宾馆饭店检查前5名、市区公厕检查前5名、城市出入口检查前3名、背街后巷检查前3名、绿化检查前3名、市场检查前2名、水环境检查前2名、工程渣土检查前2名、户外广告检查前2名、照明亮化检查前2名分别授予流动红旗一面;对以上各类检查后2名,分别授予流动黄旗一面。年终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安排
考核原则上实行一月两考核制度,即每月组织集中考核评比和暗访检查各一次,集中考核评比时间为每月18—24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加大检查力度或是无法按时检查的,由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频率和检查时间作适当调整。每月集中考核评比期间,各考核评比小组分类排出考核名次,列出存在问题,由牵头负责人签字认定后,于25日将考评结果书面报送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将每月考核排名情况于次月8日前在电视台、《日报》和网上予以公布。
五、推进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区(管委会)、街道办(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精品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认真组织。城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和加快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规划的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健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五大体系”,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城市充满创业活力,社会形成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鼓励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力争用2年时间,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管理服务和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新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局面。2009至2010年,我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要实现“六个一”:
一是树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新增40个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0个;建设24个创业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
二是培育一批创业实体。新增私营企业6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35000户,企业(个体户)存活率(存续一年以上)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新增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30家,规模以上返乡创业经济实体1000家,带动农民就地就业10万人以上。
四是培训一批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0000人,培训后自谋职业或创业成功率50%以上,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活动的人数达到60%,毕业生当年创业人数达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个创业项目库。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采集开发5000个的创业项目。
六是组建一支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依托市、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平台,组织一支200人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
在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摆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改善企业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和办证手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我市创业环境。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使创业培训工作形成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加大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创业实训工作。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和创业项目库。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扶持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发挥良好导向和典型作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五)建全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作为全市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实行月统计、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强化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一)2009年1-3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
(二)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工作:
1、认真研究及时完善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人事、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研究促进创业的措施,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灵活性,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2、加强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提升创业师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3、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改进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专家队伍的作用,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活动。完善创业者协会或创业者俱乐部有关章程和制度,定期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者论坛等,为创业搭建交流创业经验的平台。
4、建设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在全社会开展“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分批由专家进行点评,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各县(区)、开发区举办2场以上的创业项目推介会,开展技能展示、创业指导、现场咨询、创业讲座等活动。
5、创新创业融资机制。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完善评估认定标准,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工作模式,降低融资门槛。
6、开展“邕城创业行”主题系列活动。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返乡农民工“凤还巢”工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由人事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配合,结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实施“创业进校园”主题活动。由共青团牵头,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青春与创业同行”活动。由妇联牵头,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开展“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由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宣传”活动。由工会牵头,开展培训、帮扶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五一创业”等行动。
7、组织创业竞赛活动。在全市组织由各类创业者参加的创业竞赛活动,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8、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政策宣传、项目推介、表彰先进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9、开展专项督查。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每半年对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10、举行“凤还巢”、“创业进校园”等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2010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工作为总结活动经验,建立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一批创业带头人、创业明星、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道(社区)、支持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举办创业成果展,推广各级各部门先进工作经验。开展涉及政策环境、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创业环境满意度调查,改进不足,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向深入。
五、有关要求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年底前,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2009年到2010年,全县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年均新增创业企业15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50户;新增企业存续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创业培训达到103人以上、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60%以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80万元以上;创业培训其他创建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创建创业型城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准入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2.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不得随意增加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申请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必须取得前置审批、且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方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允许办理筹建登记,待完成筹建并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审批文件后,再按实际情况核准具体经营范围。
3.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城市自由业者、农村及城镇流动经营业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择业的毕业生从事中小学生学习辅导服务、翻译服务等的,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外,均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4.放宽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即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且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金)的30%;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均达到20%。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允许注册资本(金)零首付。允许创业者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且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对农民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评估作价出资。
5.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创业者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屋、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文件,即可申请登记。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登记。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乱培训等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限时答复。对创业者因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预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环保节能减排、废物综合利用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享受城镇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其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3个月低保待遇。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费,并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愿开展创业活动或到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经批准可提前退休;离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同意后,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须办理辞职手续,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辞去公职的,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所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部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予以安排。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进入我县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并优先享受工商登记、创业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服务。
对创业者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对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促进创业专项资金,支持整合资源、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奖励优秀创业项目和先进创业人员;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扩大融资贷款规模。
(五)加强创业融资服务
1.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及返乡农民工,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经审核认定后均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贴息政策的由财政予以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7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50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担保贷款;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偿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视同首次贷款给予贴息。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体制、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应收账款、仓单、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渔权抵押等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创业项目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五、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从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进行工作部署,做好组织、政策上的准备。
(二)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实施创建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要按照全县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半年考核评估,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建立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在认真履职尽责的同时,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以“灭蚊蝇,净环境”为主题,以局属各单位为责任主体,以城管设施为重点,以治理“蚊蝇”孳生地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灭蝇活动,有效降低蝇虫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灭蝇标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加强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公厕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喷洒药剂,水冲式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旱厕要加大投撒灭蝇蛆药物力度,控制蝇类孳生。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2、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日常管理。杜绝垃圾暴露,定期抛洒药物,减少蚊蝇孳生。责任单位:建维中心。
3、严格落实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加强中转设备清洗和保养,定期喷洒药剂,减少蚊蝇孳生。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4、加大生活垃圾清运频率。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备日常保洁,严格落实各种消杀措施,杜绝蚊蝇孳生。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5、加强机关庭院管理。采取药物灭蝇和安装纱门、纱窗等措施,防止蚊蝇入侵。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6、开展义务劳动。组织“三办一园”、市直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义务劳动,彻底清除路边、河边、墙边、绿地和荒地中的卫生死角,消灭蝇类孳生地。责任单位:市城管办环卫组。
7、加快公厕建设改造进度。按要求完成新建、改建10座公厕任务,提高城区二类以上公厕数量。责任单位:建维中心。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前)。对机关、宿舍庭院和垃圾填埋场、公厕、中转站、果皮箱等设施蝇虫孳生、成蝇密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灭蝇工作方案,签订灭蝇责任书,召开动员会部署灭蝇工作,宣传灭蝇常识。
2、综合防治阶段(8月1日—8月20日)。采取物理的、化学的办法对蝇虫孳生地和环卫设施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灭蝇标准。
3、查漏补缺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对灭蝇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加强日常监测,整理灭蝇记录等资料。
4、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以后)。局工作专班对灭蝇效果、灭蝇资料进行检查,并做好迎接市检查准备。
四、工作要求
以中央、省、市文明委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标准,按照《××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省查工作方案》、《××区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查和其他相关工作,确保以最优异的成绩通过“国检”,为××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_、实行领导包干制。分局党组成员对创建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局长全面负责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窗口文明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证照管理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网吧、电子游戏厅及制治假冒伪劣商品窝点整治工作,××副局长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文明创建迎查工作,××检组长负责督查工作。
同时,各党组成员对联系点工商所的创建迎查工作。××副局长负责××工商所,××副长局负责××工商所,××副局长负责××工商所,××副局长负责××*工商所。
_、实行层层负责制。建立创建迎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工商所长对本所辖区负全责,各迎查点管理干部对本迎查点负全责,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见附表)
_、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测评体系》测评项目、内容和目标责任,按照最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申报点和非申报点检查内容,依据工作职能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安排和具体部署,分局创建迎查工作分为深入自查、整改巩固、迎检考核、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_、深入自查阶段(_月__日前完成)
_月上旬召开迎查工作会议,对照有关工作要求,将工作项目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单位、任务和责任。对创建中的申报点和非申报点再进行一次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措施,落实问题整改。
_、整改巩固阶段(_月__日前完成)
大力整改发现的问题,重点是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各项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检查组考核。
_、迎检考核阶段(_月__日-__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办法和市里统一部署,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迎查点的创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_、总结表彰阶段(__月)
召开分局创建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四、当前急需完成几项工作任务
_、完善“迎查”工作台帐。按照有关要求,完善各类资料台帐准备,要求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合理规范。
_、注重各类问题整改效果。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逐一查漏补缺,强化整改,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特别是抓好集贸市场、主干道、窗口服务、食品安全、商业大街、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以良好的整体面貌和规范的经营秩序迎接检查。
_、做好“迎查”接待工作。在“迎查”期间,要做好“迎查”保障工作,对申报点和非申报点要做好备案预案,力求迎查时忙而有序,应对自如。
五、几点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万众一心齐拼搏,五年再展新宏图”的奋斗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面塑造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创建,彻底改善县城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户、“五小”行业卫生条件以及本单位卫生环境,使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省卫生县城检查标准评分细则》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农贸市场卫生创建。(市场合同科牵头负责,城中分局、城郊分局、城东分局配合)
1.农贸市场环境整洁、摊位布局合理,划行归市,有序经营。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各摊位备有垃圾收集容器。
3.食品经营户“三白三水”、“三防”措施到位。
4.活禽销售摊位独立设置,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5.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二)食品经营户卫生创建。(消保科牵头负责,城中分局、城郊分局、城东分局配合)
1.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食品的销售和存放生熟分开,禁止加工制作和销售无标识、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标准。
3.销售食品场所符合卫生要求,有相应的防鼠、防蝇、防尘、防潮设施。不定期有效杀灭四害,灭蚊、灭鼠、灭蝇、灭蟑四项达标。
(三)“五小”行业卫生创建。(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城中分局、城郊分局、城东分局配合)
1.“五小行业”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对无照经营“五小”行业经营户加强教育、疏导,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引导“五小”行业摊点入户经营。
(四)卫生单位创建。(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各科室、城中分局、城郊分局、城东分局配合)
1.成立局机关卫生创建工作小组,由分管机关的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订评比标准,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开展卫生宣传及健康教育,在OA办公自动化中设制卫生宣传栏,做好健康卫生知识普及教育。
3.做好办公场所卫生保洁,做好办公用品摆放,设有必要的卫生设施,确保办公场所无积尘、无蜘蛛网、无纸屑、烟头、痰迹。做好卫生责任区的打扫及保洁工作。
4.做好除“四害”工作,经常性地开展灭蝇、蚊、鼠、蟑螂的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5.确保单位外部环境设施完善、整洁有序,庭院、楼道、楼顶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现象,车辆摆放整齐。
四、实施时间
2013年6月25日至检查验收活动结束。
五、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