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评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4-10 12:39:2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乡镇自评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乡镇自评报告

篇1

1、党委政府重视减负及农经管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措施、有督查、有评比。(2分)

2、有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及乡镇涉农部门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2分)

3、有减负工作专题报告,每年镇组织自我督查3次、自我评比3次,年终有减负工作总结。(2分)

4、重视减负办建设,农经业务力量、办公经费和职责履行有保障。(4分)

二、农民负担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省人大《条例》和[20__]4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限额开展“一事一议”筹劳;农民负担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10分)

2、规范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管理,收之适度,用之合理,群众满意,积极实行试点计量,和探索实行计量收费。(5分)

3、按县批复下达的负担计划分解落实到村、组、户,无添项加码。集中规范填写发放《农民负担卡》到户,做到户不缺卡,卡不缺项;使用《农民负担专用收据》,无收费不开据或自制票据。(5分)

4、严格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格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村级“零招待”。(5分)

5、按照自愿原则开展“村村通”工程捐款,无变相摊派行为。(5分)

6、惠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各项财政补农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抵扣现象;停收农业税尾欠;停止向农民收取排涝费;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设立村干工资专户,按时“打卡”发放,无平调、截留、挪用现象。(10分)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消化债务

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运行正常,按时报帐、做帐、结帐;使村有乡管不断巩固,委托手续进一步完善。(5分)

2、村级财务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决算;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财务审计经常、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规范。(3分)

3、村级债权债务核实准确、建立台帐,债务逐年减少,无新增债务。(3分)

四、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5分)

2、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流转。(5分)

五、认真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分)

六、涉农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农村稳定

1、镇减负接待有专人;(5分)

篇2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总产管理、档案管理等,按规定执行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

2、资金监管制度。在资金监管方面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机制健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3、财务公示制度。建立惠民补贴、机关财务、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

4、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要求,统一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等内控制度。

5、廉政建设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上,建立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

三、收支管理建设

预算编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每年年底及时编制次年财政预算。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使用财政专户。已经办理公务卡,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落实乡镇信息联络员一名,所有公示项目均按照要求公示7天以上,并在乡政府办公楼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川财基〔2012〕4号文件规定抽查巡查4类资金抽查巡查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完善了相关资料,确保资金抽查合格。足额兑付各项资金,无因为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现象。实施专款专用原则,确保每一笔专项经费都合理利用。

四、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一卡(折)通”发放。乡“一卡(折)通”发放比例达到100%。二是便民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轮流进行坐班。三是设置办事指南和岗位职责标牌。四是定期测评履职服务满意度。满意度测评受访者包括乡领导、乡其他机构人员和群众。五是业务查询服务。有详细的查询方式,由财务人员负责查询工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规范办公场地。乡有独立的财政办公场地,面积大约20平方米左右,独立的档案室,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办公设备完备。有适合工作的计算机,内网和外网分开使用,配备有打印机。办公场地防火、防盗设施齐全。三是有乐财和金财网络。金财网络连通、运行正常,网络建设、数据管理、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六、日常工作开展

每年年初财政所制定每年的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记账凭证、账簿装订和归档及时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的决算、预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对账工作,全年开展12次。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种报表、总结上报工作,及时处理财务事项,较好的完成专项工作,使财政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篇3

严格按照集镇建设要求,高标准制订科学规划。已经完成编制集镇总体规划和各新农村建设示范自然村规划,并在规划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开展各项工作,该项工作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二、集镇整治(目标分35分,自评35分)

集镇建设整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在乡党委政府的强势推进下,整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该项工作目标分35分,自评分35分。

1、集镇街道路面硬化、亮化、绿化。集镇公路计划改造900米,其中集镇段600米已于8月14日全部竣工,目前正在修建向清塘村方向延伸的300米。该项目总投资55万元,预计全部工程将在于9月上旬完工。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2、乡政府院内及大楼整治。今年,总投资35万元,建设乡综合文化站;投资12万余元,完成乡综合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院内整洁,室内干净,车辆停放有序。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3、集镇主干道,街道整洁干净有序,无乱搭滥建,无乱张贴。目标分,4分,自评分4分。

4、广告牌规范设置,美观大方。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5、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6、房屋建筑手续齐全,无乱搭建棚房,无施工占道现象。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7、集镇农户门前整治,焦急市场管理、有公厕管理好,有垃圾桶,无暴露垃圾等。目标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分35分,自评分34分)

1、集镇建筑物和设施符合国家条例的集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2、集镇道路硬化率100%,自来水普及率100%,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150万元。目标分17分,自评分17分。

3、集镇内公共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有乡群众文化站,有公共活动场所,目标分5分,自评分5分。

4、有简要农贸市场,管理良好。建设一个集镇垃圾处理场,下设有10垃圾箱,村镇建设合同齐全,结算材料完整。目标分10分,自评分9分。

篇4

的基本依据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及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制订的前期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其他相关资料。其次,前期绩效评价的对象是乡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所设置的绩效目标,申请的预算资金以及为达到绩效目标打算采取的措施和实施的制度,可分为乡镇自评和区评。乡镇自评是乡镇政府中的主管部门将所制订的绩效目标和预算资金,每月支付额度等内容进行确定,并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公示,听取居民的意见。考虑到乡镇经济条件和居民文化水平的落后,还应该召开乡新农合大会等类似的会议,在各村选取部分村民作代表,在会上进行公示和交流,相关部门做出调整完善后将绩效预算的相关材料上报到区级;区评是指区财政局在乡镇自评的基础上,针对乡镇上交的材料,根据项目的分类挑选专业人士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相关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报告提交到区财政局。预算部门应根据自评结果与区级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与优化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等。

2.中期绩效评价中期绩效评价

是整个绩效评价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于项目的绩效跟踪管理,中期绩效评价往往是在乡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进程过半时进行。中期绩效评价首先是对于上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乡镇中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整并完善前期作预算时申报的绩效目标,完善乡镇新农合支出的目标管理。其次,是通过在乡镇发展新农合的过程中所执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以及实施方案完整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进行考查,从而及时发现执行中所产生的偏差,最终分析评估绩效目标完成的可能性。最后则是对于新农合阶段性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全面考量,其中最不能忽视的就是乡民的主观感受,因此可以进行一次乡民对于新农合的满意度调查,分析得出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评价工作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

3.后期绩效评价后期绩效评价

是在本年度结束时对于该年度乡镇新农合的整体发展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新农合在乡镇中的定位和绩效目标;实施和管理情况;制定的计划、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的管理情况;所制定的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的达标程度;保障对象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乡镇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评价依赖于评价指标,最终评价的结果也是依据指标的达成程度进行判定。对于乡镇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其主要的评价评价指标有:

①参合率:参合人数与农业总人口比率。参合率越高,意味着受保障的人数越多。

②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包括个人出资和财政补助水平。筹资标准越高,说明保障能力越强。

③保障水平:乡镇政府的补偿资金占住院费用的比例越高即实际补偿比例越高,说明保障水平越高。

④受益面。受益人数与参合人数之比。

⑤在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比率的高低。

⑥群众的满意程度等。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按等级划分。评价具体步骤包括:乡镇府财政部门开始年度评价工作制订评价表成立评价小组实施评价工作收集评价基础材料通过分析确定评价结果填写自评材料和报告上交报告至区财政部门确立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反馈回基层整理总结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

(二)公平保障体系

前期绩效评价分为乡镇自评和区评。乡镇自评中,各村选举的村民代表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代表着本村的权益,对本村负责,自评时全体代表一起对公布的相关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监督与问责。而区评是针对乡镇上交的材料,根据项目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及相关的专业人士,共同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并由专家组提出评价意见,最后经专家本人签名确认提交到区财政局,专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认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预算部门要将乡镇实施新农合的具体方案和相关资料交予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核对核查。项目参与的有关部门不能隐瞒阻碍其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评价工作后,给出具体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该报告负责。后期绩效评价由政府财政部门自行依据相关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本着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对财政项目进行评价,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暴露的问题,并对于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篇5

自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0月30日前;整改时间根据附件“整改期限”要求。

二、自评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三、自评整改依据

1、自评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关于印发〈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政教督[]41号)等。

2、整改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报告》(政[]86号)。

四、自评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年8月底前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生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方式,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每个学期期初、期末主动抓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份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同时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做好C、D级危房改造工作。学校继续使用C、D级危房在“双高普九”验收中将被一票否决,区教育局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狠抓危改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学校不继续使用C、D级危房。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验收中不因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高普九”两个一票否决项目(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未全面达到“三个增长”;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自评情况;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和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公安分局

要及时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数,并为各乡镇和区教育督导室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有关单位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七)其他教育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提供年度为教育办好事实事书面汇报材料,并于年10月20日前送区教育督导室。

五、自评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一年一度的教育工作自评整改工作、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前检查指导和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等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自评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区在进行教育工作自评过程中,始终坚持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整改贯穿自评全过程。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对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评整改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内容及时间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6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学年度6-15周岁残疾少儿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以上各种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软盘1张。于年10月30日前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检查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导评估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篇6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建立持续长效、自我完善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区域学校均衡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港口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二、督导评估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履行领导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发展性原则,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经常性督导检查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乡镇自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进行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认真总结本年度教育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成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于每年度12月底之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及时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和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县级评估。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委托县(区)政府(管委会)督导室(组),在乡镇自评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人员进行督导评估。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学校实地了解查访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县级评估应在下一年度3月份之前完成,有关督导评估意见(通报)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并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抽查

市级督导评估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每个县(区、管委会)每年抽查若干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督导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设置总分为100分,评估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等级,80分及以上为良好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绩效考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达到优等级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乡镇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

篇7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篇8

自收到省、市、县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知以来,高度重视,积级与市局、县民生办联系,收集农村低保项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立即开展研究分析,全面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自评自查工作。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明确规定低保年度目标任务,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2020年按照市统一制定的低保标准执行,加强A、B、C分类施保,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救助标准395元,并每人增发了30%补助资金118元,计每人每月513元;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222元,并每人增发了20%补助资金44元,计每人每月266元;C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05元。按照城乡低保非统筹区,我县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65%以上。全年据实列支农村低保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救助资金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及时弥补。

(二)项目实施过程,自评得分32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2分。

我县健全农村低保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积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设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已到位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自评得分2分。

加强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民政队伍建设,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61名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自评得分2分。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核对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接受城乡低保委托核对17721户次、50754人次。我县已全面运行并应用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了按月及时上传并更新数据。城乡低保系统数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率达到100%,上传数据质量良好。每月将农村低保人员信息上传至政府公开网,做到网上公示。对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做到有访必接,及时解答救助政策,及时核实情况,认真落实救助,及时查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自评得分3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4〕84号),明确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和对乡镇上报的审批的低保对象30%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区)、村(居)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并结合民生工程督查,不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自评得3分。

严格按照《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0〕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霍民社救字〔2020〕31号),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报告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加强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紧紧抓住“核对、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六个重要环节,继续推行健全阳光低保制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坚决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359人,新增低保对象13586户、17609人。严格执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对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和金额等实行长期公示,并将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自评得分6分。

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所有资料真实完整齐全。自评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县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对上级下拨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低保资金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月初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制定划拨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自评得分25分。

农村低保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上调为4740元/人.年,超过暂执行扶贫标准。积极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开展实时比对,并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2.8分。

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均通过印发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建立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家庭财政认定等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核查认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入户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分类动态管理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按照听证会步骤,当场唱票评议,得票超过80%的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局对动态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的全部入户调查,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篇9

为切实做好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文艺股股长和文化馆馆长任副组长,以及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和机关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乡(镇)文化站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各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开展,适时巡回各文化站作评估指导,确保了我县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齐心协力,开展评估定级工作

为克期完成我县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任务,我局以彝文体通【2009】6号文件印发了《××县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并附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相关文件发至各乡(镇)文化站。在评估定级工作中各文化站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作了自评打分,并形成了相关材料报县评估办,县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审阅各文化站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实地抽查了部分站的评估情况。通过自评、复评和实地查看各站评估情况后,我县文化站达三级标准的站是龙安乡文化站。未达等级的文化站为:柳溪乡、奎香乡、两河乡、海子乡、洛旺乡、洛泽河镇、钟鸣乡、树林乡、龙海乡、荞山乡、牛街镇、龙街乡、小草坝乡、角奎镇。按照《云南省乡镇(街道)文化站定级必备条件和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我县今年推荐上报龙安乡文化站为三级站。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通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全面开展,不仅对文化站现状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而且也进一步地认识到了制约我县文化站发展的桎梏所在:一是多数文化站无独立房舍,而且工作用房小,基本是一房多用的状况,有个别站还尚无用房;二是无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开展大型活动只能是借用场地;三是业务经费少,无力开展文体活动;四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多数人员难以独自承担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和文体活动的辅导工作;五是文化站人员主要精力投入在做乡镇中心工作上,而且人员常有变动。

篇10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