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1 17:10: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县级经济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闲暇视角下的城市图书馆资源再配置效应分析
2.1概念模型城市图书馆第三空间中文化型闲暇活动是通过对社会及他人精神财富的消费,同时这种消费过程又是对精神财富的消化、继承、积蓄、再造和创新过程,提升个人信息素养、技能素养和文化素养。它并非是一种单纯的闲暇健身、健心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沟通感情、获得信任和尊重或是地位的象征,实现城市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转化型累积。由此可得,文化型闲暇视角下的城市图书馆资源再配置传导机制是指通过城市图书馆的文化型闲暇消费生产,实现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转化性积累,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源再配置效率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从文化型闲暇视角对图书馆的资源再配置机制进行研究,可以整合生态—社会—经济变量,促进图书馆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全面推行。其主要包括:人力资本传导机制、社会资本传导机制以及通过沟通机制和学习机制,还存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联动机制。
2.2人力资本效应分析闲暇时间增加,但并没有明显地使效率损失的原因在于,人们延长了学习时间,特别是各种正规教育以及在职培训活动等,而日益减少了进入劳动市场的时间。学习时间是教育过程的一种投入要素,通过这种要素使用产生人力资本的积累。人们之所以选择闲暇,是基于有限理性假定,人们相信通过受教育闲暇时间利用可以提高其未来享受生活的能力,提高对自己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对未来的贴现率。受教育闲暇时间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同时人力资本的积累也会增加闲暇的动态需求。但需要指出,用于人力资本的闲暇时间使用量随着年龄增加而趋于下降,其原因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当寿命周期一定时,未来收益的当前价值将随年龄增加而减少;其二,投资成本将随着人力资本的增加而上升。交易费用理论认为,在市场上所进行的交易可看作是缔约各方之间关于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这些转让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合约安排来进行。然而,这些转让以及各种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的相互协调都是有成本的,其中包括契约制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讨价还价的成本,以及执行契约条款的成本。契约的存在并不是因为物的交换的损益,而是隐含于物的背后的产权变动所引致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产权的核心是关于人的行为的约束条件,是对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明确界定。给定制度环境,那么产权分配直接与参与人的谈判力有关。假定给定制度环境,则资产的专用性一般是产权谈判结果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本尤其异质性人力资本的累积可以提高其资产专用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2.3社会资本效应分析闲暇时间往往代表了非市场时间的有价值利用。这种非市场时间的有价值利用会产生行为人之间的非市场相互作用的经济效应即社会资本。需要强调这种非市场时间利用的经济效用可能并不是行为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初衷,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例如一个人利用闲暇时间参与图书馆服务,如在大量阅读过程中,进行“重复的社会性相互作用”,产生彼此沟通和信任而获得正外部性;以及这种正外部性感染到读者周围的人而获得正外部性。此外,阅读过程中能够明显改善人的紧张情绪和压力,给人带来快乐,这种快乐会波及相互作用的行为人而获得正外部性。读者获得的外部性即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交易费用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良好的社会资本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反之,社会资本不足,会增加交易费用。社会资本对交易费用的节约表现在它有利于成员间的合作与彼此信任,从而节省了协议谈判、拟定和执行的时间、精力和费用。首先,市场体制下仅存在经济交换,双方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任何依赖关系,一次交易的完成就意味着关系的终结。网络体制下不仅存在经济交换,也存在关系交换,交换建立不但是物的量与量的关系,而且建立的是人与人之间质的关系,即使完成一次交换,彼此之间依然存在持续的互动。由此网络交换同市场交换相比,网络交换变为一种重复博弈。经过一系列博弈之后,博弈方就能找到合作解。社会资本对交易费用的节约还表现在可以节约信息费用。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社会关系网络在信息获取这个意义上说就是一张信息网络,较易于发现需求和供给,故交易搜索成本减少,甚至接近于零。
2.政府财政对县域经济技术投入不足自2002年以来,辽宁44个县市财政对县域经济技术投入也快速增长,从2002年的1649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14.06亿元,十年来增长了85.2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49.8%。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在2013年,44个县市财政技术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112%,这一指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0.439%,更是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865%,财政技术投入难以满足现辽宁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3.政府财政对县域经济技术投入地区不平衡政府财政对县域经济技术的投入地区间极不平衡。在2013年,县域财政对技术投入最多的盖州市(53700万元)是投入最少的阜新县(305万元)的176.1倍。另外,从县域财政对技术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最大的绥中县(0.487%)是最小的法库县(0.010%)的48.7倍,差距非常巨大。这种技术投入的不平衡性显然不利于辽宁县域经济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4.县域经济中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确立一是县域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较少。在辽宁省县域经济中企业的R&D投入强度仍远远不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这也是制约辽宁县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二是企业激励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缺乏竞争力,低于发达省份,难以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企业也不注重对人才的长远发展和后续培养。三是县域企业高素质技术人才短缺。辽宁县域企业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吸引人才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没有为良好的可供优秀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
5.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县域经济的合作有待加强一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很难满足县域经济所需。目前,辽宁共有高等院校112所、科研院所149个,从事技术人员14万多人。这些技术人员每年都年都有大量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中很多都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造成技术成果供求的结构性失衡。二是高校与县域经济没能很好地深度融合。目前辽宁高校技术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主要是“点对点”(即一个高校仅仅对接一两个县市,一个县市仅仅对接一个高校)的帮扶对接,而一个现实经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技术支撑,很多时候紧靠一所院校或科研院所难以支撑,使得这一技术创新模式的作用没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6.县域技术中介服务体系仍需完善目前,辽宁的县域技术中介服务体系的活力还远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在信息咨询、专利、技术评估、融资服务等技术创新服务领域的发展远未形成规模与效益,政府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协调工作措施不到位,在支撑服务创新能力与体系建设等方面作用不突出。我省县域技术管理过程中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相对缓慢,缺乏活力,致使创新活动缺乏技术支撑。各县市的技术工作虽有不同特色,但仍有不少县市还没建立综合技术创新平台,还缺乏为本地优势产业提供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使得县域政府所属的技术资源相对分散,服务机构规模小而分散,服务人员缺乏资质,这些都是制约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
二、优化辽宁县域经济技术创新模式的途径
1.明确县域经济的包容性技术创新发展模式为了更好的发挥创新潜力,县域政府应该建立一种三维发展战略,改善创新环境、提高劳动技能、实现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的全覆盖并降低使用费用,政府与企业合作,低成本建立基层集信息流、物流和商流服务平台,增加对公共部门和中小企业的投资。为了激励包容性创新在县域经济体中的健康发展,县级政府首先应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包容性创新提供有利的制度环境。
2.明晰政府对县域经济技术创新的指导方向一是加大政府对县域经济技术创新的财政投入。辽宁对的县域经济技术创新的财政投入相对偏少,财政技术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10%,这一指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0.407%,更是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862%,财政技术投入难以满足现辽宁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应增加财政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二是要调节地区技术创新投入差距。辽宁各县市对县域经济技术的投入水平差距显著,强县与弱县对技术投入相差数十倍。为了避免县域间经济与技术水平差距越拉越大,辽宁应通过对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县市进行有差别转移支付,即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这些县市技术创新。三是要通过政策与资金引导技术创新发展方向。政府应通过对不同产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不同来引导未来县域经济技术创新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资源的配置力度。
3.逐步强化县域经济中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一是扶持和鼓励县域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政府应扶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增强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二是企业应设置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企业应构建促进自主创新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员工在价值取向上追求创新利润,从而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三是企业应培育和引进更多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企业应加大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力度,还应构建吸引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措施
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个监督作用,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能够起到一定规范作用。而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却是对于审计作用有效发挥的极大的阻碍。面对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因素,我们也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将审计中的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以便于审计工作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为企业管理建立高效模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进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便是各行各业的改革的深化,而对于审计工作来说,人们对于审计工作的期望值是越来越高,希望进行的审计工作能够更加有效以及准确。而这随着而来的便是对于审计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在不断的提高,所以说,对于从业人员的的素质要求以及培训工作的开展,是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社会的需求。首先对于审计人员的培训应该从思想上帮助他们建立一种风险意识,只有从思想上建立了,才有可能更好的指导实际中的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始终保持一种高危意识,仔细全面的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其次,便是对于相关专业素质的培训,而这其中也包括了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以及职责范围等等,帮助审计人员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在经济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审计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而这也要求审计人员对于期工作内容能够有一个积极的了解,全方位的素质培训能够有效的帮助审计人员胜任由于时代变化而产生的工作内容。最后我们还应该进行相应法律的学习工作。审计人员便是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审计工作,而这些工作的开展便是利用这些法律对于收集到的一些信息做出一定的判断,而判断的准确性,一方面是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即一种经验上的准备,而另一方面便是相关信息的更新的速度,而落后的法律知识对于审计结构会产生致命的影响。所以说,审计人员不仅仅需要相关的知识以及经验准备,同时还需要会计、法律企业管理等等全方面的知识作为辅助。
2.收集全面的信息,确保审计工作开展的准确性。不同的行业所进行的审计的内容是不同的,而这也意味着所进行的信息收集是不同的,而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不同,也代表了进行信息收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进行有效的审计的时候,要了解全面的信息资源以及确定信息的有效性,以便于能够根据一个企业的特殊性来进行相应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针对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审计工作的开展做到有备无患,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于收集到的信息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科学性。
3.建立相应的审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审计部门来说,我们不仅仅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审计部门还要为创造一个有利的内部环境,以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所以,审计部门自身建立一个高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对于审计工作开展时的审计报告、结论、建议等等都要进行一定的控制,减少人为造成的审计的误差,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让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意识,避免为了完成工作而敷衍了事的情况的出现,让每一位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都能够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激励机制的出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有效的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4.建立规范的审计程序,保证审计结果的科学性。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相应的工作程序,或者是工作标准。当然了,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都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技巧,对于审计风险的降低具有一定的作用,而我们需要的便是面对这些经验进行有效的总结,建立规范的审计程序,确定出每一次审计工作的重点,并且针对审计工作中的重点进行有效的程序规划,同时明确每一位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以及采用的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确保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有效的追源,能够将审计错误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保证审计工作人员尽心尽职的工作。有效的经验的总结,能够为下一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经验以及一定的审计程序,而这是实践给与我们的重要的知识,是理论所给与不了的,我们有效的总结能够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对于审计风险的规避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基础。
5.选择审计方法的正确性,降低审计的风险。不同的方法对于审计的风险是有着不同的影响的,而这对于审计结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的,而审计结果便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说,审计人员要善于根据企业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企业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行科学、准确方式的确定,保证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对于可能对于审计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因素要格外重视,适当的加大样本的容量,或者是有目的的扩大审计范围,尽量的避免这些因素对于审计结果的影响。同时开展灵活多变的审计方式,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从而减低审计的风险。
依据如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形下,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并且该项赔偿不以事故的责任划分为前提。言下之意,凡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即12.2万元内予以赔付:(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足部分,则分情形按比例支付。对于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况,在第七十六条只规定了一种免赔事由,即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无任何拒赔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醉酒时享有免赔权利。
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情况下,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只垫付抢救费用,且明确规定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享有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免赔事项上明显存在冲突,在司法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以承包车辆的驾驶人无驾驶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或车辆的临时牌照过期等各种理由拒绝理赔,扩大自己的免赔权利,而无形之中放大了受害人的损失,其最终导致受害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争执甚为激烈,各地法院做法也是不尽一致。
伴随着我国机动车的拥有量突飞猛进,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率也持续攀升。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者无力赔偿、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现象,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很多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家庭贫困。因此,我国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给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在此基础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效用可以更好地促进政府履行职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根据交强险的公益性质,交强险应当更多的倾向于受害人权利的保障。国家通过交强险制度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投保面,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因此,我们不能简单、机械的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把该条理解为保险公司只要承担垫付责任,无需承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机动车方存在严重过错、受害人无过错时,受害人反而得不到赔偿。这显然背离了交强险制度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因此,即使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情形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在其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2、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决定了调剂资金余缺必须运用信用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剩余者和资金短缺者是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这就决定了资金余缺的调剂不能是无偿的,而必须是有偿的,即资金剩余者暂时让出资金是以在约定时期收回资金并索取代价为前提的,资金短缺者也是以暂时使用并支付报酬为条件的,这就产生了信用关系。
3、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无处不在,债权债务的信用关系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经济关系。
市场经济下,不论是个人、企业、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都需要利用信用来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要利用信用活动来保持生产连续进行或扩大生产;政府几乎没有不发行债券的,利用信用关系生产公共产品,调控经济活动;银行通过办理个人储蓄,吸收企业、政府存款,发放贷款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个人一方面通过银行存款或购买企业、政府债券成为债权人,另一方面也通过消费信贷、分期付款等方式获得信用而成为债务人。发达国家更是普遍。这些信用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成为联结所有经济活动主体和一切经济环节的纽带。经济越发展,债权债务关系越紧密,信用越成为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到侵害,就易引发债务危机、信用危机和经济危机。今年,在经济信用高度发达的美国发生的由次债危机引发的信用危机进而导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最终造成美国历史上的再一次经济危机就足以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信用经济。4、从信用对现代市场经济的作用来看,虽然有时会有副作用,比如造成市场的虚假繁荣而引发泡沫经济,但主要还是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信用解决了资金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提高了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使经济部门协调发展;通过信用可以把社会上一切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转化为资本,从而大规模地迅速扩大资本量;通过各种信用工具结算手段的运用,加速了商品流转,缩短了流通时间,节约了流通费用;通过消费信用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总效用。
总之,人类社会发展到商品经济时期后,经济领域的信用关系也就相伴而行。只是在以物易物的交易和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的商品经济时期,信用关系即信用交易并不普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赊销和货币借贷行为等债权债务的逐渐普遍化,特别是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阶段,信用关系已无处不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丰富多彩,而所有信用形式的采用和信用工具的使用都是建立在信用提供者和使用者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信用成为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同时反过来又极大地推动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可称作信用经济。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信用经济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高州地处热带与亚热带之间的过渡地带,全年气候温和,适合发展以种植荔枝、龙眼和反季蔬菜等蔬果业为龙头的“三高农业”。境内蕴藏高岭土、磷矿等资源,其中高岭土藏量达7000多万吨,磷矿储量达2亿吨。河流干系较多,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278公里。作为省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冼夫人庙、宝光塔、古城遗址和根子贡园等景点,有利于发展商贸旅游业。属于珠三角五小时经济圈范围,交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临近三茂铁路,距湛江港和湛江机场不到100公里,有利于对外经贸往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高州设立高职分院,辖区建有三所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
(二)劣势(Weaknesses)
高州的三次产业层次低,结构不够合理,产业关联性弱。目前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暂未形成集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农产品仍以鲜活销售为主,荔枝、龙眼等水果市场竞争激烈,价低与滞销并存,果农增收遇瓶颈。工业体系仍以劳动密集型加工的中小型工业为主,缺乏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分布较散,未能发挥集群效应。微小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等生产服务业发展落后,乡镇多但规模小,经济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城乡经济聚集效应。
(三)机会(Opportunities)
当前广东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期,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珠三角部分产业逐渐向外转移,高州可以利用毗邻沿海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珠三角工贸企业合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政策吸引区外转移的企业、资金和技术。粤桂黔高铁正在建设中,计划将于2014底完工通行,作为地处这条高铁沿线的城市,将有利于当地农副产品对外流通,促进对外商业贸易发展。
(四)挑战(Threats)
经过多年探索发展,高州的“三高农业”已颇具地方特色,然而其他地区也相继效仿,荔枝、农眼等水果市场相对饱和,供应量高致使销价竞争大,滞销情况时有出现。粤西的湛江市、云浮市以及茂名市境内的其他县区都会过滤减弱珠三角对高州经济发展的辐射扩散作用。近年茂名市逐渐把经济发展重心向南部沿海区域转移,这对地处茂名北部的高州而言将是一种威胁。
二、高州县域经济发展的路径模式
(一)以农起步,发展“三高”农业,形成区域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生产格局
改革开放初期,高州许多干部群众的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农业以粮为纲,生产结构过于单一。面对这些客观事实,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后认为只有充分利用气候优势,发挥山地功能,以市场为导向种植蔬果经济作物,才能增加农民收入,于是开始大作“农”字文章,积极发展“三高农业”。首先是规划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布局,建立区域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中部鉴江沿岸10个镇沙地多,雨水充足,冬季寒害较少,集中发展香蕉、反季蔬菜;东部气温相对较高雨水少,集中发展荔枝、芒果;西部丘陵坡地多,集中发展龙眼、芒果;北部气温相对低,集中发展杂果、南药。目前已形成东部荔枝、中部香蕉、西部龙眼、北部杂果的水果特色生产格局,多个乡镇被评为广东省专业特色镇,多种农产品被评为全国农业博览会优质金奖。其次是对尚有的荒山地、荒滩和低产农田及林地进行改造,把低产田和山坡地改种水果或其他经济作物,同时大力推广以种植名优水果为主的、“鱼—禽—畜—果”综合经营和“稻—稻—菜”的耕作生产模式,利用产业链进行循环化生产,提高土地的经济产出率。
(二)以农促工,积极发展涉农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为发展工业积累建设资金
“三高农业”为高州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高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5.87亿元,占全市GDP总额的23.45%。为了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政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市—镇—村—组”交通网络。为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政府通过提供小额信贷、实行税收优惠和涉农补贴政策,扶持引进涉农的规模专业种植户和中小型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干果加工、水果罐头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培育一批涉农工业企业。在农村组建生产合作社,与珠三角商贸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和链式生产配送农业,使农产品滞销问题得到缓解。
(三)以工带农,加大招商引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
凭借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依托靠近沿海经济圈的区位优势,高州对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依据区位优势把涉农工业做大做强,一批中小型农产品加工和涉农商贸流通企业被培育起来。1993年广东省批准设立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后,外商慢慢进入高州投资办厂,皮革手套、铸铁件、医药保健、橡胶制品、造纸等产业逐渐发展为高州市的龙头工业。2013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为124.2亿元,增加值对GDP的增长贡献率为35.7%。工业迅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非农收入也因此显著增加。
(四)抓住契机,积极培育和发展旅游商贸产业,逐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
作为省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水果之乡和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源地,高州市积极对外宣传当地旅游资源,唱响“古色、绿色、红色”的旅游主打戏。工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以及初具规模的旅游业都极大地刺激了消费品需求,带动了商贸经济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正在全面推进,商贸网点遍布城乡。2013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88.79亿元,对GDP的增长贡献率为59.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3.4︰30.4︰46.2,可见以旅游商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已逐渐成为高州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三、高州县域经济发展的经验启示
(一)改变传统农业经济发展观念,激发民众生产发展意识
改革开放初期,高州市首先从地情出发,出台政策狠抓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工作,提高他们对“三高农业”的认识,改变“以粮为纲”的农业发展思路,提出利用山坡地和调整部分宜果的低产粮田发展以水果种植业为龙头的“三高农业”。其次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经营成功人士和农业专家到当地讲授现代农业发展前景和耕作方法,解放群众小农思想,增强发展信心。政府还组织农村干部、民营企业家和有相当经济头脑的群众到珠江三角参观学习取经,开阔他们的视野,树立市场经济观念。
(二)重视教育和技术推广,依靠制度营造“三高农业”发展氛围
在经济发展初期,高州经济发展政策主要突出一个“农”字,通过制定小额信贷、涉农税收优惠和涉农补贴等政策,在社会营造重农促工和以工带农的经济发展氛围。在面临因地处山区招贤纳才难的情况下,高州注重“教育造血”功能建设,建立职业学校培养本地技能人才,尤其加强对农民进行农业知识的普及、良种和技术推广,并主动走出去与珠三角农业科研院校合作,聘请他们为当地“三高农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并重,注重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与合理布局
基于区域分工和比较优势理论,山区县要综合分析地情和市场需求,根据不同时期下的区位条件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发展战略,适时有侧重地发展三次产业,做到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两者并重。对优势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形成特色,在产业内外部之间做好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链的延伸,从而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高州的“农业起步、以农促工、以工带农、三大产业齐发展”的路径模式充分体现和贯彻了这一思想。
(四)发挥市场、政府和公共组织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高州始终把地情与市况相结合,发挥比较优势发展适合市场需求的“三高农业”,对农业专业户和涉农企业给予信贷、税收、补贴等扶持补助。在农村组建生产专业合作社,并给予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充当区内外企业经济组织之间联姻桥梁,促进当地农业合作社与珠三角商贸企业的合作交流,如今该市农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已被广东省确定为学习范例。在搞好交通物流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当地政府积极与市内外企业商业协会、村社农户共同培育组建市场体系和构建营销网络,着力搞活商品流通。
1.自然会发生不同的状态,其他局中人在自己的战略选择时看不到自然的选择。自然发生的状态集为(1,…,s,…,S);
2.其他局中人(个体)具有初始禀赋Ws,其可以选择的行动集为(1,…,x,…,X);
3.显示所有行动和状态组合所构成的结果函数为c(x,s);
4.局中人对于自然选择的每个状态的可能性预测形成一个共同信息,即一个概率函数π(s);
5.度量局中人对不同的可能结果的满足程度的一个基本效用函数为u(c);
6.在基本效用函数u(c)的基础上,我们使用著名的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或期望效用函数U(x)表示行动X上的效用函数,即X=(π[,1],π[,2],…,πs;c[,1],c[,2],…cs),则U(X)=π[,1]u(c1+π[,2]u(c[,2])+…+πsu(cs);
7.局中人总是要求效用期望效用)的最大化。
(二)风险态度
不同的个体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可能是不同的。如果个体偏好一个确定的结果胜于任何期望值与该结果相等的前景,则称个体是风险厌恶的或风险规避的;如果个体偏好恰好相反,则称个体是风险偏好的;如果个体认为二者是无差异的,则称个体是风险中性的。即:u为个体的效用函数,w为个体的初始禀赋(财富),那么,如果个体对于任何满足E[ε]=0,Var[[ε]]>0的随机变量ε,有:
E[u(W+ε)]<U(w),则称个体是严格风险厌恶的;
E[u(W+ε)]>U(w),则称个体是风险偏好的;
E[u(W+s)]=U(w),则称个体是风险中性的。
这里,对于个体的效用函数u(x),我们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人们对收入的效用。自然,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效用会增加,也就是说u''''>0。进一步,我们还可以证明个体为风险厌恶(偏好)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效用函数为凹(凸)函数。即:对于个体的效用函数u(x),如果个体为风险厌恶的,则u″<0;如果个体为风险偏好的,则u″>0;如果个体为风险中性的,则其效用函数u(x)是线性的,即u″=0。
事实上,不仅不同的人对风险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即使是同一个人,随着其财富及环境的变化等原因,在不同的情况下也会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态度。例如:如果某人拥有大量的财富,他会对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表现出无所谓的风险中性态度;而随着其财富的缩水,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他会采取措施规避风险而成为风险厌恶的;当他快要破产时,规避对其来说已无法很快改变近况,他又会凭借剩余的财富以求一搏而表现出风险偏好的态度。不过,一般地,我们均假设人们的风险态度是风险厌恶的,这是因为,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是我们所关注和研究的;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也在于风险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对我们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后果。
如果个体是风险厌恶的,那么他喜好一个确定的收入,或者愿意处于一个确定的状态。如果个体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确定的状态,那么,他永远也不会接受博弈,即使博弈是公平的。但是,自然总是令个体处于状态的选择之中;也就是说,个体总是处于不确定性的状态之中。风险厌恶的假设下,个体就可以通过不同状态的交换,由不确定的状态逐渐向确定的状况移动,从而提高自身的效用。而我们所知道的保险就是这样一种契约,可以使个体由不确定的状态变成确定的状态。因此,在风险厌恶的假设下,人们存在自然的保险需求倾向。
二、不确定性与保险供求
上述分析中,假设个体是风险厌恶的,自然使得个体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个体当然有转嫁风险、消除不确定性的需求;而保险契约可以满足个体转嫁风险、消除不确定性的需求。那么,什么是保险契约呢?一般地,我们总是把保险理解为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一种契约。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一般认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的交易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也就是保险人先“出招”,制定保险合同的条款、费率,然后投保人进行选择。在假定损失概率是共同信息,而且参与人的行动不改变损失概率的前提下(不考虑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将保险的供求描述如下:
(一)保险契约成立的条件
这里,我们可以假设:(1)投保人为风险厌恶的,具有初始财富w,效用函数为u;保险人的效用函数为u[,1],其初始财富为w[,1]。(2)自然存在两种状态:状态1是损失发生;状态2是损失不发生。(3)投保人的损失为L,损失发生的概率是π,投保人行动不改变损失概率。
如果投保人购买保险以转嫁风险,保险费率为p,保险金额为q;也就是说,投保人预先缴纳pq的保险费,得到一个损失发生时保险人赔偿q的承诺。那么,投保人在没有买保险时的不同状态下的收入为:
状态1:损失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L
状态2:损失不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
投保人在这种条件下的期望效用为:
U[,0]=πu(c[,1])+(1-π)u(c[,2])=πu(w-L)+(1-π)u(w)(1)
投保之后,投保人在不同状态下的收入为:
状态1:损失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pq-L+q
状态2:损失不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pq
投保人在这种条件下的期望效用为:
U[,1]=πu(c[,1])+(1-π)u(c[,2])
=πu(w-pq-L+q)+(1-π)u(w-pq)(2)
根据期望效用最大化原理,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条件是:
U[,0]≤U[,1],即:
πu(w-L)+(1-π)u(w)≤πu(w-pq-L+q)+(1-π)u(w-pq)(3)
对于保险人而言,他同意承保,即接受pq的保险费,承诺损失发生时赔偿q的条件是:
u[,1](W[,1])≤πu[,1](W[,1]+pq-q)+(1-π)u[,1](W[,1]+pq)(4)
我们不难看出,如果p同时满足(3)式和(4)式,保险契约就可以成立,而且这份保险契约可以增加双方的期望效用。不过,我们也不难看出,(4)式给出了一个保险人提供保险契约的最小费率Pmin,而(3)式则给出了一个投保人可能接受保险契约的最大费率Pmax。
(二)最优保险需求
在给定保险费率p的情况下,投保人总是会选择最大化的保险需求q,即:
maxπu(w-pq-L+q)+(1-π)u(w-pq)最大化的保险需求满足一阶条件:
(1-p)πu[1](w-pq-L+q)-p(1-π)u[1](w-pq)=0(5)
以及二阶条件小于0(投保人为风险厌恶的,u″<0,二阶条件自然满足)。
我们将(5)式写为:
πu[1](c[,1])/(1-π)u[1](c[,2])=p/(1-p)(6)
这说明投保人通过保险契约使得自身所面临的两种状态进行交换,达到了投保人承担风险的最优。进而可以从(5)式中解出个体的保险需求函数:
q=Q(w,L,p,π)(7)
也就是说,在给定w、L、π的前提下,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受保险费率的影响;投保人总会根据市场给定的保险费率p的情况,选择最大的保险需求q。
显然,也存在一个使投保人效用最优的费率p。对于购买保险的个体即投保人来说,最优的费率p就是投保后不改变其初始的期望收益,我们称之为“公平精算保险费率”p[*]。公平费率p[*]满足等式:
π(w-L)+(1-π)w=π(w-p[*]q-L+q)+(1-π)(w-p[*]q)
解这个方程得P[*]=π。进一步地,可以把(6)式写成:
u[1](c[,1])=u[1](c[,2])
也就是说,只有在保险费率与损失概率一致的情况下,投保人在两种状态(损失发生与不发生)下的边际效用一致;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则认为是公平的、最优的选择。此时,c[,1]=c[,2],因而投保人会购买全额的保险即q=L。进而,投保人投保之后的期望效用就可以写成:
U[,1]=πu(w-p[*]q-L+q)+(1-π)u(w-p[*]q)=u(w-p[*]q)(8)
这就是说,如果保险费率与损失发生的概率一致,那么,无论损失发生与否,投保人在投保后将面临一个确定的、最优的状态。
不过,投保人面对p>π的定价,只要满足(3)式,投保人总会根据(6)式来使自己的保险需求最大化。但是,此时投保人将购买部分保险即q<L。同时,(4)式也给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一个最大的保险费率即U[,0]=U[,1]时的Pmax。
(三)保险有效供给
如果保险人是风险中性的,例如股权充分分散的保险公司,(4)式可以简单地表示为:
w[,1]≤π(w[,1]+pq-q)+(1-π)(w[,1]+pq)
从而得出p≥π。也就是说,风险中性的保险人可以提供的最小保险费率是P[,min]=π。由于π是共同信息,那么,保险人在选择P[,min]=π的定价下,投保人会选择全额的保险即q=L。此时有:
π(w[,1]+pq-q)+(1-π)(w[,1]+pq)=π(w[,1]+πL-1)+(1-π)(w[,1]+πL)=W[,1]
即保险人的期望收益与初始财富相等。进而,对于风险中性的保险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
这就说明,在P[,min]=π的定价下,风险中性的保险人会接受个体的投保。
但是,如果保险人是风险厌恶的,保险人会因为:
πu[,1](W[,1]+πL-L)+(1-π)u[,1](W[,1]+πL)<u[,1](W[,1])(9)
而拒绝个体的投保。进一步,我们可以证明风险厌恶的保险人会选择的保险费率条件是p>π。也就是说,风险厌恶的保险人只有在得到一笔正的风险保费(riskpremium)时才会提供保险契约。
另外,保险人是风险偏好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例如,一个风险偏好的经理,其控制的保险公司就会表现出与经理人一样的风险态度。因此,在P[,min]=π的定价下,对于风险偏好的保险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10)
也就是说,在Pmin=π的定价下,风险偏好的保险人也会接受个体的投保。甚至,风险偏好的保险人,还会选择在低于损失概率的保险费率即p<π的情况下,提供保险契约。只不过,风险厌恶的投保人大概不会将风险转嫁给一个偏好风险、喜好赌博的保险人,否则会使其自身面临更大的损失。
总而言之,由上述分析可知,保险人将在p≥π的费率情况下提供保险契约,投保人将接受P≤P[,max]的费率水平下的保险契约。也就是说,保险契约成立的条件是保险费率满足条件P∈[πP[,max]],并且最小的保险费率水平等于损失概率,即P[,min]=π,此时投保人达到最优;而可能的最大保险费率是由(4)式所决定的U[,0]=U[,1]时的P[,max],此时保险人达到最优。
三、对保险原理与保险本质的再认识
从表面上看,保险是保险人提供的;投保人通过向保险人购买保险,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人。但事实上,保险是通过在投保人之间分散风险以满足人们转嫁风险的需求。保险的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将风险在投保人之间进行分散,进而实现补偿损失的作用。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个体都是风险厌恶的,而且相互独立,那么,由谁来提供保险呢?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所汇集的个体投保人数量的不断扩大(n∞),只要在损失概率即公平精算费率p[*]=π的基础上筹集保险费,投保人群体之间就可以解决内部个别投保人的损失补偿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相互独立的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对于风险厌恶的个体投保人而言,是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了整体投保人群体;而对于投保人整体而言,则是将可能的损失在群体之间进行分散。而且,只要投保人群体充分大,投保人作为一个整体,仅仅依赖其整体内的期望损失,而与个体投保人的风险厌恶程度无关,这就是说,由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的整体,就变成一个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
显然,这个将个体组织起来、并且管理着保险费的人(组织),就是保险人。因此,保险人实质上就是利用上述保险原理来向个体提供保险产品。而最理想、最优的保险供给者,一定是风险中性的。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不同性质的保险人是如何供给保险的。
(一)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的再认识
笔者认为,广义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等多种形式。可以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都是利用保险原理在投保人之间进行分散风险,进而实现补偿损失的作用;只是根据供给主体的不同,划分为三种形式而已。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具有足够的强制力将个体组织起来,因而政府可以说是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不过,我们并不能说政府供给保险是最优的。这是因为,政府通过强制力将个体组织起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自身的风险问题。也就是说,政府供给保险的目的是要达到国家效用U[,g](x)的最大化,而不是个体效用的最大化。换句话说,由于政府有足够的强制力,因此它并不在意个体效用是否达到最大;只要能够保证国家效用得到提高,就是可行的选择。所以,在现实中,往往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可以是公平的,但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效率。
2.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商业保险是自愿的。保险公司如果要聚集大量的投保人,只能依靠契约的吸引力。也就是说,商业保险必须在保证个人效用得到提高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保险公司效用的提高。为了保证足够的耐心以吸引和鼓动投保人,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足够的资本金和完善的销售体系。
3.自保。自保是由大型企业或者行业自给的。在某种意义上,自保与社会保险一样,企业自给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企业范围的限制,也使得自保形式更多地依靠再保险来转移风险。而更进一步地,目前国际上的自保公司已经逐渐演变成商业保险公司。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供给、商业保险公司供给和企业自给的方式,都有各自的优势,都不可能互相取代。因此,社会最优的保险供给还是三者的联合。
(二)对国有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的再认识
按照以资本构成和组织形式划分,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公司划分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虽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即国家,但是本质上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资本金来源于国家投资的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说,由于有国家的信誉背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具备足够的资本金和信誉。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有着与社会保险一样的缺憾——并不能够保证效率。不过,由于保险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有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十分必要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2.相互保险公司。从合作保险发展起来的相互保险公司,是保单持有人所有的保险组织。也就是说,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后就成为公司的所有人。当公司出现盈利时,保单持有人会得到公司的红利;而一旦出现灾害事故,则由全体的投保人共同承担责任。显然,这是典型的投保人自己“供给”保险的组织形式,最可以体现保险公司是“管理者、中介人”的特征。不过,在国际市场中,由于相互保险公司的融资能力弱,在竞争力受挫的情况下,相互保险公司的非相互化即转化为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一种潮流。
3.股份制保险公司。这是由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共同投资向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提供保险契约的组织形式。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参与投资的人数的增加,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和投资者群体的风险升水就逐渐消失了。即风险厌恶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就成为风险中立的保险供给者。因此,可以说,在自愿投保的商业保险的供给中,股权充分分散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是最优的保险供给者。
【参考文献】
[1](挪威)卡尔·H·博尔奇.保险经济学[M].庹国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英文缩写SALl)经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及公安部等部门的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后,于2006年3月1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规定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可以说交强险是一个非常新的险种。该强制性险种的正式推出引起了社会各方广泛的关注,并引起了大量的讨论。
对于交强险正反两方面的声音都有。大部分认为交强险的推出不仅体现了关注生命,以人为本的立场,同时还由于其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体现了很好的社会公益性。也有对交强险的质疑声,比如认为它相对于之前的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来说可能加重一部分机动车的保费负担。还有观点认为交强险削弱了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保单类型来减轻投保人逆向选择的能力。
对于一个新的险种进行多方面多视角的讨论不仅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在理论层面上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对投保人带来的影响,笔者相信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交强险的理解,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分析
(一)强制性的交强险减少恶意逃逸行为
我们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即充分考虑该保险条例如何改变一些驾驶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激励,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恶意逃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延误受害一方的及时治疗而使得事故的后果变得更加严重。下面将分为两个步骤仔细地分析交强险的推出如何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作为分析的第一步,我们先确定分析的主要群体——因交强险而行为改变较大的群体:即在交强险没有推出之前,尚未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人或驾驶者。选择这个群体作为分析的主要对象的理由有两个方面:其一,该群体的数量庞大,据有关预测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比例大约不到50%。其二,这部分群体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因为以前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比如商业第三者保险),而现在根据交强险规定中相关条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他们必须购买交强险。
分析的第二步是通过一些简单数据分析,指出在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该群体的个人将减少肇事逃逸的行为。
不难想象,对于在交强险实施之前未投保相应商业第三者险的驾驶者来说,无论交通事故大小,他们都有逃逸的激励,并期望能侥幸避开惩罚或赔偿。只不过对于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他们逃逸的相对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已。而一旦这部分驾驶者投保了交强险之后,本文下面的分析表明他们逃逸的激励会变小。
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者负全责的情况下其赔付标准的最高限额是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假设某个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应该赔付受害者x<60000元钱。我们先考虑以前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会有逃逸从而希望侥幸躲避赔偿的激励。假设肇事者逃逸后被发现的概率是P,发现后给予处罚的金额是F,那么肇事者实际面临这样的权衡取舍,如果不逃逸其损失是x,如果逃逸其损失期望是PXF,只要P×F<x,即满足P<x/F,这个肇事者就会选择逃逸。通过这个简单式子,我们可以发现,在执法力度一定的条件下(即概率P固定)肇事者选择逃逸与这样两个因素相关:其一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越严重肇事者逃逸的激励就越大,理由是事故越严重意味着x越大,从而不等式P<x/F越容易满足,换言之,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同理可知其二,如果逃逸被抓到后的处罚越低,即F越小,肇事者逃逸的激励也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第一个结论: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一般说来,交通事故越是严重,受害人越是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补偿,但是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肇事者此时越是可能丢弃受害人而选择逃逸。
再来考虑交强险强制推行后的情形,因为所有机动车驾驶者都购买了该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逃逸的激励就有了变化。仍然以前面的交通事故为例,肇事方应该赔付给受害者的还是x元钱,但是该赔款完全由保险公司负担,所以肇事方如果不选择逃逸,那么他的边际损失是下一年增加的保费y元,一般来说y是一个相对较小的数额。如果肇事司机选择逃逸他损失的期望值是P(Fy),我们不难得到肇事方逃逸的条件是P<y/(Fy)。将这个式子和前面的条件P<x/F做一个对比可知,只要满足y/(Fy)<x/F即y<x(1y/F),肇事方选择逃逸的激励就会小于以前没有强制保险情形下的激励。显然这个式子一般都是成立的,因为根据惯例保险公司保费的上涨很少翻倍(事实的情况是只有对那些经常出险者才会适当提高保费),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为例(其交强险的费率定为1050元),由于交通事故赔付,肇事司机下一年度保费的上涨一般不会超过1050元,即y<1050。也就是说只要x>1050元,y<x(1y/F)就会满足(事实上,当x<1050元左右的事故都不算严重事故,即使肇事方逃逸也不会给受害者带来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一个结论:交强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不良行为,保障了受害者及时得到治疗的权利。
所以通过前面简单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实施交强险后,有一半左右的机动车驾驶者会减少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这种行为的变化显然对于交通安全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同时整体的社会福利也因为受害方比以前更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进。
(二)交强险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驾驶行为更加谨慎
我们将根据很简单的理论分析来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如何影响驾驶者的驾驶行为。首先用B(e)、C(e)、T(e)分别代表一定谨慎程度驾驶的收益、成本和带来的保费支出,其中e表示谨慎程度的大小。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假设有B,(e)>0,B”(e)<0,这说明驾驶越谨慎收益越大(因为事故率越低),但是谨慎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由于收益递减的假设对于分析的结论非常重要,有必要对该假设的合理性B(e)做说明。可以将事故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即驾驶者越是谨慎事故率就越低。另外一种是不可控的事故,比如一些突发性的难以预期的事故。当一个驾驶者从较莽撞变得更加谨慎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发生率会明显下降,但是当驾驶者的谨慎程度已经很高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率基本已降到最低程度,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一般属于第二种不可抗力型事故,而这种事故率一般不会因为更加谨慎而减少。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谨慎的边际收益递减的假设是比较符合现实的。同时,仍然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常识假设C''''(e)>0,C”(e)<0,这说明谨慎驾驶的成本是递增的C(e)(因为越谨慎所花费的精力越多)。T(e)表示投保人在下一年度保费的变化量。通常的商业保险一般都会根据投保人发生事故的次数来调整下一年的保费,事故率比较高的投保人其保费会随之上涨。交强险也有类似的条款,即保费也是与投保人的事故发生次数挂钩的。因此可以假设T''''(e)<0,即越谨慎事故就越少,那么与事故挂钩的保费增加幅度就越小。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商业性的保险和交强险都通过保费的调整来应付投保人驾驶行为中的道德风险,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商业性的保险下,投保人可以通过下次购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来规避保费的增加,即T(e)=0;而在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于有资格经营该险种的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可以认为投保人规避的难度更大。
我国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或者是提供经济活动的相关服务之后获得的报酬,就是企业资金的回流过程,资金的回流是企业资金进行循环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进行相关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然而,在企业资金进行回流的时候,往往也会因为市场的变化使得资金未能及时回收,也会因为公司的账目出现坏账、死账的问题而造成资金不能收回,这些都会造成企业面临经济财务的风险,造成企业偿债能力的下降,使得企业的支付压力上升,陷入财务困境当中,并且影响到相关建设企业的形象以及信誉能力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1.2分配资金的风险
资金的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润的分配,其中可以分为股东的利润分配、职工的福利分配、企业公积金的积累以及企业资金的再投入等;不过,国内企业的组织规模不同,甚至是领导阶级的管理模式也是不相同的,这也就导致相关企业在成本资金的投入使用上,对于工作时间的分配上,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上都会存在不同的地方,因此,企业所产生利润的多少与资金亏损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也就会包含一定的风险在里面,最终造成企业在分配资金方面的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
2经济财务风险的管理过程
2.1风险的识别
进行经济财务风险管理最基本的就是财务的风险识别,这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识别通常是在财务发生风险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的,因此企业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要能够在人事、财务、经营、生产技术和市场等风险当中,通过对其进行感知、分析,了解各种引起风险的因素,正确的制定好处理风险的方案;同时,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还要遵循相关的风险识别的原则,如科学计算、系统化和制度化等,正确的认识各种潜在的财务风险。只有充分地掌握这些潜在的风险因素,才能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对策来进行风险的处理。
2.2风险的度量
经济财务风险的度量是建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对经济财务的风险有了充分的认识与理解,才能够更好地对经济财务的风险进行度量的工作,这是提高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企业在进行财务风险的度量工作时,通常都会采用定价模型法、数据统计法、杠杆分析法以及价值度量法等操作方法进行度量的工作。而通过这些系统的度量方法,能够对企业经济财务在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进行更加有效的计量工作;不仅如此,企业对财务风险的度量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在财务风险上的态度和结果。
2.3风险的控制
进行财务风险的控制的方法主要为风险的保留、转移、回避以及对损失的控制,通过这些方法能够让企业的财务管理处于管理者的控制当中,能够将经济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转移,将风险转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签订保险和合同等,降低企业承担风险的概率。同时还要能够在进行项目建设的前期、中期与后期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严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如何有效的进行经济财务风险的管理
3.1建立宏观的经济预警机制
由于国家的政策会出现较大的变化,因此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就是建立宏观的经济预警机制,对企业的现金流量预算进行使用编制,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预警信号,并且还能够将未来收益、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投资进行具体的规划,这样就能够使企业及时的对自身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并且能够有效的抑制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同时还能够降低已经产生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2将企业的资本结构进行进一步的优化
由于企业原先的资金结构的不合理容易使得财务发生风险,因此,企业进行资本结构的优化变成了必然。企业要能够将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其的发展规模进行适应,在融资时要充分地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最好的资本结构,使公司的现金能够自由的流动;不仅如此,对于企业使用资金的审批也需要设定相应的权限,要定期的对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全面了解公司的情况,将坏账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企业没有平衡的资本结构的话,就会使得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变大。
3.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
企业要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队伍,只有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才能准确的发现所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的进行问题的处理。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要能够准确的辨认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与风险;相关的工作人员还要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要能够通过专业的分析来进行企业财务风险的管理,科学的看待企业所面临的危险;同时,相关的工作人员还得要有丰富的金融知识,能够将企业的各个生产和经营的环节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联系,能够将资金进行最有效的分配,将公司内部的资源进行最有效的配置;只有这样,相关的企业才能更好地进行生产活动的管理,也才能将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4如何有效的进行财务风险的规避
4.1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相关的企业要能够对市场经济的变化进行细致的分析,把握好市场的变化规律,制定多项的应对措施,提高企业对于市场的应变能力,强化企业对于财务风险的管理意识;要能够根据市场的相关变化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措施,减少公司的商品进行直销的可能性;不仅如此,还要对企业的采取管理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保证企业能够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企业还要能够结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将企业进行发展的短期目标以及长期目标提前制定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避免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并且促进该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4.2健全公司财务的预警系统
不仅国家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宏观财务预警系统,各个公司也要有完善的财务预警系统,我国的相关企业要能够将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的编制,同时还要能够将汇总之后的资金进行再次核查,按照公司的习惯以月度、季度又或者是年度进行报表的编排,形成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相关的建筑企业要能够根据现金流量的数据分析,将企业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的反映,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要不断地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只有这样,企业的管理者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掌握,同时还能够及时的发现财务中所隐藏的各种危险因素,真正地解决好企业的经济财务风险问题,提高企业防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4.3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监督与管理
企业要能够完善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来进行公司相关财务项目的管理工作,分派专业的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日常资金运用进行监督,保证每一项资金都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价值;只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的约束并且规范企业的相关工作,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进行最有效率的工作,提高企业抵御资金使用风险的能力,才能有效控制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管理、决策以及成本控制方面的低效率现象,也才能够对相关企业的资本结构进行优化,才能有效的避免经济财务风险的出现。
4.4建立相关的风险预测与监督机构
企业要能够建立起相关的风险预测机构,要对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要能够发现公司发生风险的潜在规律,并且还要能够对这些潜在的规律进行更深层次上的理解与分析,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法,并提高相关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相关的企业还要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构,要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且及时的对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风险警告,使工作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解决相关的风险问题,使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
4.5提高公司的多元经营模式
企业进行多元化的经营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司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这是因为相关的企业能够同时参加到多个没有关联的部门当中,这样进行工作时就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产生,而且还能够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也都是没有联系的;同时企业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还能够扩大自身的市场竞争性,由于企业在多个方向进行发展,因此所在的竞争市场也是没有关联的,这样企业就可以使不同的产品利益进行相互之间的抵消,又能对彼此进行补充,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