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合同模板(10篇)

时间:2022-02-14 08:19: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服务费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服务费合同

篇1

乙方(被委托方):

签订日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10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费总价为:10万元。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签订于20xx年10月10日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日期:

技术服务费合同范本二委托方:

服务方:

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经甲、已双方协商,就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标书费:

设计费:

技术服务费:

总计: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基本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及资料。

2、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甲方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任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协助甲方监督质量达到合格。

2、依照甲方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其他服务工作。

三、技术服务的时间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未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2、服务费每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技术服务结束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6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支付。以现金或转账或承兑方式支付。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篇2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篇3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等。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1〗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篇4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____国____大学入学申请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职责1.向乙方客观介绍____国的教育制度、院校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2.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入学申请,指导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相关手续;3.提供____国学校入学通知书并及时通报委托人,入学申请的进展情况;4.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等手续; 5.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____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6.乙方如未获得_____国大学录取通知书,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协议“退款规定”部分)。

篇5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续费与网站维护的服务,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域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域名)的续费服务和网站运营的相应技术维护服务。

2、乙方具备从事合同项目技术服务的资格和实力,并有意接受甲方委托。

3、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该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乙方,并由乙方对该域名进行管理。

2、甲方向原域名注册服务商索取该域名的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并且将此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告知乙方,用于转移该域名的管理权。(注:原域名注册服务商的相关信息可在http:// __________中查询。)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将每次要更新网站内容的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提供给乙方,如:文字说明及图片资料等。

4、甲方提供乙方的文字、图片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中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责任。

5、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域名的管理密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域名管理权的转移工作,并且为该域名增续年费。(注:乙方续费后,该域名的失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为了节省甲方的相关费用,待甲方现在所租用的网站空间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开通更为优惠或更适合于甲方的网站空间。

3、乙方不负责替甲方从甲方原域名注册服务商处索取该域名的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

在网站维护过程中,对于甲方陆续提出的对网站内容修改或增减的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字、图片以及其他各种在甲方网站上的资料中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

5、对甲方网站中出现由乙方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技术性错误,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等方式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接到告知后24小时内给予修复,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免费赠送的服务如有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因此所连带出的相关问题,乙方有权利保留最终解释权。

7、乙方所制作的网页兼容ie5.0的版本,支持800*600分辨率;支持1024*768分辨率。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及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其中包括该域名费人民币_____元,网站空间费_____元,网站维护费_____元)本合同签定的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篇6

近日,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希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和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通过签署规范公正的自费出国留学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有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存在缺乏诚信、欺骗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使用不规范的留学合同,从而导致留学当事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投诉增多,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虚假广告、不如实介绍国外情况、不兑现承诺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使用“霸王”条款等。留学合同不规范所引发的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推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当事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导致留学当事人上当受骗。《示范文本》的实施,是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意愿,《示范文本》既可以作为签约的参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教育部已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jsj.省略)刊载了《示范文本》,保证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能够随时免费下载参考使用。

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强调,将采取不同方式了解各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使用《示范文本》情况,并要求地方教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本地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留学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利用不规范留学合同进行欺骗的问题,以推广《示范文本》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对积极采用《示范文本》、诚信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要予以宣传和表扬。对仍继续使用不规范留学合同、利用“霸王”条款进行欺骗欺诈、损害留学当事人利益以及违法违规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应依法进行处罚。

篇7

关键词:分配;通行费;高速公路;养护;

Abstrac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a new idea of expressway maintenance, namely through technical means to allocate tolls, to raise the level of highway maintenance.

Key words: distribution; toll; highway;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 TU528.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我省高速公路自实行全省联网收费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路路相连的高速公路网络给精确拆分带来了一定难题,目前的通行费分配方式对各路段业主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不利于高速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1、目前的收费模式

省内各高速公路的收费结算方式是以最短路线为收取原则,并按照比例拆分给涉及的相关业主。同一起点,同一终点,虽然路线不同、里程不同,但根据现有高速公路按最短路线收费的原则,只能按照可能通行的最短路径计算;且分到高速公路业主的金额是按最短路径的里程所占比例进行拆分的。

2、按最短路径收费对养护管理的弊端

随着全省高速公路网不断延伸、密集,相继形成环状路网(如图1),给驾驶员带来多条路径的选择,按最短路径收取的通行费,与车辆实际行驶路径应收取的通行费有一个差值(损失),该差值(损失)由多路径中非最短路径的业主承担,对于路网内高速公路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对各路段业主间不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走不走该路段、路好路坏、养护好坏、服务好坏一样能分到通行费。这样是不利于提高业主的积极性的,不利于高速公路养护和管理的。

图1 图2

例如从郑州到许昌有两条路线西线和东线(见图2),如果东线路面养护不好、管理不好,经常堵车,而西线路面养护好、服务好,那么司机就会选择走西线,而东线业主按目前的通行费结算拆分模式,照样能分得一定比例的通行费。这样显然对养护好、管理好的西线是不公平的。

3、对目前收费模式的改进

如何选择合理的方案是实现通行费拆分公平、公正、公开的一个关键,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良性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在充分体现路网联网收费和拆分结算公平、合理的同时,也能使高速公路间形成竞争局面,促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运营、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行车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本文提出按车辆实际行驶路径精确识别来进行通行费拆分的分配模式,即是通过投入硬件设施来识别车辆所经过的路径,根据携带的复合通行卡中记录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以及途经标识站的路径信息,确定实际行驶路线,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按实际行驶路线精确拆分给沿线的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4、精确拆分通行费技术方案

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车辆在路网内的移动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路网入口、路上行驶、路网出口,系统通过车载射频卡、桌面读写器和路侧天线设备记录车辆在每个阶段的详细路径信息,精确计算出车辆应缴纳的通行费金额并根据车辆行驶路径对收取的通行费进行精确拆分帐,使路网收费和利益分配变得非常公平合理。路径识别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与拆分问题。根据路网结构、投资情况、管理难度等因素提出两种解决方案:①最短路径收费,概率拆分;②行驶路径收费,精确拆分。

4.1最短路径收费、概率拆分

4.1.1基本原则

根据交通概率模型和实际交通流调查来计算出车辆行驶不同路径的概率,对在多路径路段的通行费按照该概率分配给不同的路径,同一条路径内的各业主再按各自的路段长度、收费费率分配通行费收入。

4.1.2实施过程

“以最短路径为主体,路径诱导渠化为辅助,协商为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影响高速公路出入通量的变化因素相当多,很难达到一个全面的量化的模型,因此概率计算的基本依据是由路段交通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经验值,并定期进行交通流量调查,修改相关参数。

(1)以最短路径作为通行费收取标准

在难以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路径,路网结构复杂,且存在“大环套小环、环接环”的特征时,最短路径符合驾驶员的路径选择理性假设。

(2)做好路径诱导渠化

在路网增加指路标志,以引导驾驶员选择最短路径,降低能源及其他资源的消耗,维护公众利益与社会利益,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3)合理多路径的标准确定

采用“协商一致”下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综合的模型进行确定。目前河南省合理多路径的标准确定:当最短路径为100公里以下时,采用“绝对里程差”确定,标准为20公里;当最短路径为100~250公里时,采用“相对里程差”确定,标准为20%;当最短路径为250公里以上时,采用“绝对里程差”确定,标准为50公里。

(4)多路径拆分模型的确定

交通分配模型选择“改进的多路径比例模型”,得到各站点间多路径交通在各路径上的交通概率分布;其广义交通阻抗考虑里程、交通量、通行能力、费率等为参数,模型表达式:

(1≤k≤n)

4.1.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最短路径收费概率拆分不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只需支付每年约300万元的交通流量调查费用,投资较小,但不能保证各业主分配比例的准确性,协调难度大,通行费无法准确拆分,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公信力,不能新增经济效益。

4.2行驶路径收费,精确拆分

4.2.1基本原则

在路网规模大,结构复杂、交通量增长、投资主体矛盾难于协调的情况下,应采用精确拆分方法。该方案是建立在车辆行驶路径准确识别的基础上,因此车辆行驶路径的准确识别是该方案的技术核心。

采用电子标签标识法即以射频识别技术为主,车牌照自动识别为辅的相互印证共同精确确定路径的技术手段,在二者所确定的路径不一致,或者车牌照自动识别无法独立确定路径的时候,以射频识别技术所确定的路径为最终行驶路径;在二者均不能确定路径的情况下,则按路段最短路径收取通行费。

4.2.2实施过程

射频识别系统完成路径定位的过程: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处领取写入车辆及入口站相关信息的电子标签卡上道,由设立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多义性路段交接点处的读卡设备通过无线读取数据的方式对经过该地点的车辆所配备的电子标签进行识别,由分布在不同地点的识别装置构成数据采集网络,通过计算机的分析处理,实现对行驶中的车辆进行识别定位。4.1路网人口的信息收集

在路网入口,桌面读写器在计算机控制下以无线通信方式与车载射频卡进行数据交互,清除车载射频卡存储单元内的信息,同时把车辆入口信息写入车载射频卡模块中。

4.2.3 行驶路径的信息收集

路侧天线设备设置在路边,持续对外播发所在路段的路径标识码信息。车载电子标签随车辆在路网内移动时,不断检测有无路侧天线设备发出的路径标识码信息,如果有则接收路径标识码信息并顺序保存在存储单元中。

4.3 路网出口的信息收集、处理

在路网出口,桌面读写器在计算机控制下以无线通信方式读取车载射频卡保存的车辆入口信息和路径信息,并把相关信息发送到计算机系统,系统将根据这些信息计算收费金额和拆分帐。

4.4路径拆分系统设计与实现

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与现有的电子收费模式兼容,可通过对现有的IC卡收费系统的改造和升级来实现,显著节省投资。

在系统应用软件方面,则需要对入口信息写入、出口路径判断与计费收费等功能模块进行增设或改造,主要是增加新设备的接口模块、对路径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在原有数据库中增加与路径相关的数据字段等。

篇8

[中图分类号] R971+.1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7(b)-078-02

芬太尼用于患者术后自控静脉镇痛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但却导致恶心、呕吐、皮肤瘙痒、嗜睡及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2010年1~12月笔者将布托啡诺复合高乌甲素用于妇科患者术后自控静脉镇痛(PCIA),取得良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择期80例行全子宫切除术或子宫次全切除术及卵巢囊肿的患者,ASAⅠ~Ⅱ级,年龄22~60岁,体重50~70 kg,无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疾病,无物成瘾史,自愿术后镇痛的患者,将其随机分为布托啡诺复合高乌甲素组(B组),芬太尼复合高乌甲素组(F组),每组40例。两组患者在年龄、体重、手术指征及手术方式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术后均按妇科术后常规护理。

1.2 方法

入室开放静脉,常规监测血压、脉搏、心电图SpO2。所有患者均采用腰-硬联合麻醉,经L2~3或L3~4椎间隙穿刺,头向置管3 cm,麻醉平面控制在T4以下。B组PCIA药物配方布托啡诺8~12 mg加高乌甲素16 mg加0.9%氯化钠溶液至100 ml。F组芬太尼10~13 mg加高乌甲素16 mg加0.9%氯化钠溶液至100 ml。术毕前5 min均给予负荷剂量,B组给布托啡诺1 mg,F组给芬太尼0.1 mg,然后用三通连接静脉输液管和镇痛泵,泵内容积100 ml,恒定速度2 ml/h,单次剂量0.5 ml,锁定时间15 min,持续镇痛48 h。

1.3 观察项目

两组患者分别于术后4、8、12、24、48 h进行随访,记录患者的疼痛评分(VAS)、镇静评分(Ramsay)以及观察患者术后BP、HR、RR、SpO2等循环呼吸体征,观察术后恶心、呕吐、嗜睡、皮肤瘙痒等不良反应。

1.4 统计分析

计量资料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PCIA术后各时点VAS比较

两组患者术后48 h内镇痛效果均满意,VA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2.2 两组患者PCIA术后各时点Ramsay评分

两组患者PCIA术后各时点Ramsay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2.3 两组患者PCIA术后不良反应比较

两组患者PCIA术后不良反应比较,B组的恶心、呕吐、嗜睡、瘙痒发生率低于F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临床用于PCIA的药物组合较多,选用合理的药物对提高镇痛效果和安全性非常重要。妇科手术后大多有强烈的创口疼痛和盆腔钝痛,影响术后恢复。因此,良好的术后镇痛是提高围术期安全、减少并发症的重要措施。布托啡诺为吗啡南的衍生物,是混合型阿片受体激动-拮抗剂,临床上有呼吸抑制的发生,但较阿片类药物低,在中等程度的疼痛治疗上优于传统的阿片类药物,而且其药物依赖发生率低,这些优点使布托啡诺已经较为普遍地被运用在疼痛治疗中[1]。它激动胃肠道的κ受体,可以促进胃排空[2],可以减少恶心、呕吐的发生率。与受体结合牢固,具有半衰期长、作用时间长等特点,对μ受体具有激动和拮抗的双重作用,与相应的受体作用时产生镇痛、镇静等作用,其呼吸抑制作用较轻,恶心呕吐、皮肤瘙痒发生少于纯阿片激动药。有报道布托啡诺应用于术后镇痛效果确切、安全、副作用少,可以取代传统阿片类镇痛广泛用于静脉、硬膜外术后镇痛[3]。而氢溴酸高乌甲素是非成瘾性镇痛新药,具有镇痛、解热、消肿和局部麻醉等作用,且无成瘾性和蓄积作用。临床使用10余年来在规定的用法与用量(成人4~8 mg/d)范围内无中毒患者及恶心、呕吐、嗜睡、皮肤瘙痒、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4]。笔者把布托啡诺与高乌甲素联合起来用于妇科手术术后静脉镇痛达到了很好的镇痛效果,不良反应的发生明显少于芬太尼复合高乌甲素的术后静脉镇痛,在40例患者中,仅有1例出现嗜睡,但唤之可睁眼,还有1例呕吐,给予格拉司琼后缓解,无其他不良反应。所以,布托啡诺复合高乌甲素用于妇科术后静脉镇痛有一定的临床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刘俊杰,赵俊.现代麻醉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322.

[2]郎堡,范天仁.布托啡诺硬膜外术后镇痛对胃肠动力的影响[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7,8(9):688-689.

[3]张建杏,孙怡,赵国栋.诺扬在术后镇痛的不同用法探讨[J].实用医学杂志,2010,26(5):847-858.

篇9

1 临床资料

年龄在20岁至40岁健康孕妇,停经50天内尿妊娠实验HCG阳性,B超示宫内孕无任何禁忌症,要求终止妊娠者100例孕妇随机分两组,顿服50例为观察组,分服50例为对照组,两组孕妇的年龄,孕产次,停经天数,孕囊直径等情况无统计学显著差异。

1.1 方法 米非司酮每片25mg,米索每片0.2mg,均用温开水送服,服药后禁食1-2小时,米非司酮剂量为150mg。按服法分两组:分服组50例,口服米非司酮25mg,早晚各一次,共服三天,第四天晨起口服米索0.6mg;顿服组50例,于当日晨起空服米非司酮150mg两小时后进食。隔一日晨起口服米索0.6mg,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阴道出血量及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1.2 观察指标 (1)完全流产:孕囊完全排出,无需清宫术,尿HCG转阴,B超示宫内无残留物;(2)不全流产:见孕囊未全排出,出血过多或持续下腹痛,尿HCG阳性,B超示宫内见残留组织需做清宫术。

2 结果

2.1 药流效果 观察组50例,完全流产率100%,服药到孕囊排出平均2-4小时,最短1小时,最长5小时,且流产后,阴道出血持续时间短;对照组50例,完全流产47例占94%,不全流产3例占6%,服药到排出孕囊均为4天,50例中阴道出血时间长的5例,给与抗炎止血治疗后痊愈。

顿服组完全流产成功率为百分之百,明显高于分服组,且流血时间短,血量少于分服组,经统计学处理两组有明显差异。

药物副反应,服米非司酮主要副反应为轻度类似早孕反应,两组无明显药物反应差异,提示一次口服剂量大并未增加副反应,服米索主要副反应为腹痛,个别有头晕、呕吐,腹泻及较剧烈腹痛,两组比较相似。

2.2 随访 嘱药流后复经来院检查一次,流产后出血量及时间,复经日期等两组在随访期间均于30-40天转经,月经与流产前相同。

3 讨论

篇10

人工流产术是妇产科门诊的常见手术,患者术中由于受宫颈的牵拉和刺激,迷走神经张力增加,患者通常出现心率下降,同时伴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头晕、面色苍白、出冷汗,严重者可出现休克等人流综合征[1-2]。随着临床麻醉的介入,绝大多数计划生育指导站和妇科门诊的人工流产术都是在丙泊酚全凭静脉麻醉下实施手术。然而,丙泊酚具有抑制心肌收缩和扩张外周血管的双重作用,可引起血压明显下降,同时丙泊酚对呼吸的抑制呈剂量相关性[3],并且单独使用丙泊酚会增加丙泊酚的使用量。为了提高麻醉质量,降低术中麻醉风险,笔者通过对丙泊酚复合布托啡诺在无痛人工流产术中的应用进行对照观察,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2 方法 所有患者按术中使用镇痛药物的不同将患者分为观察(布托啡诺)组和对照组。入室后常规心电、血氧饱和度和无创血压监测,吸氧2 L/min,由门诊手术室护士常规建立静脉通道,观察组将布托啡诺0.5 mg加入50 ml生理盐水中按250 ml/h微量泵注入后,静脉缓慢注射丙泊酚;对照组建立静脉通道后直接缓慢静脉注射丙泊酚。两组患者丙泊酚用量以患者睫毛反射消失为止停止注射[4-5]。同时仔细观察术中患者恶心呕吐、呼吸暂停的发生情况,并记录患者从睫毛反射消失到意识恢复为止的时间。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PEMS 3.1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3 讨论

无痛人工流产术是门诊广泛开展的手术之一,麻醉医师在术中肩负着较为重要的责任,术中麻醉多以全凭静脉麻醉为主。本组病例中全部使用的静脉是丙泊酚,丙泊酚具有抑制心肌收缩和扩张外周血管的双重作用,可引起血压明显下降,同时丙泊酚对呼吸的抑制呈剂量相关性,可引起患者潮气量减少,呼吸频率下降,严重者致呼吸暂停。

从本组病例资料来看,术中丙泊酚用量和患者苏醒时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无痛人工流产术的全凭静脉麻醉中,复合使用布托啡诺,由于布托啡诺的镇痛、镇静作用可以减少丙泊酚的使用剂量,缩短患者的麻醉苏醒时间,同时可以减少因较大剂量的丙泊酚引起的循环和呼吸功能的抑制而出现的麻醉并发症,降低麻醉术中风险。由于本文属于回顾性分析,文中布托啡诺的剂量并非是无痛人工流产术中布托啡诺的适宜使用剂量,关于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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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蔡燕,刘一勤,徐燕.无痛人工流产与普通人工流产不良反应比较[J].中国现代医生,2010,48(26):120-121.

[3] 徐启明.临床麻醉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87-88.

[4] Flaishon R,Sebel P S,Sigl J.Bispectral analysis of the EEG for monitoring the hypnotic effect of propofol and propofol/alfentanil[J].Anesthesiology,1995,83(3A):A5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