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2-13 02:05:2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变更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程变更论文

篇1

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设计阶段,经常出现缩短设计周期的现象,导致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无法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而且,工程量的不确定性为建设单位增加了成本。例如,设计人员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提高标准,或设计精度较低,在具体施工时出现工程变更。同时,设计过程会受到地质勘查情况、设计规范和标准、建筑材料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此外,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重视施工现象的签证情况,例如基坑排水、土方坍塌、不可预见地下障碍物恢复或拆除、施工条件改变、自然灾害等情况,都需要进行现场签证。当建筑设计会随着施工过程中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更,从而导致工程变更,使结算超出预算。

1.2计算工程量出现误差

在进行工程计算时,要计算工程量。设计图纸的清晰和全面决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在前期准备阶段,对地质地形等环境勘查不清楚、工程外部自然环境的变化等原因,会影响工程量计算时的精确度。而且施工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施工顺序、方法或技术,导致工程量变更。

2工程概况

某隧道长7394米,其中隧道进口长3694米,最大涌水量1200m3/d,正常涌水量350m3/d,在实际施工中,随着掘进深度的加深,洞内出水量逐渐增大,日涌水量达到4800m3/d,实际涌水量超出设计最大涌水量4倍多,安装原先布设的排水设施无法满足正常施工,需增加抽水设备、管线及抽水人员,造成隧道施工成本增加,并影响施工进度,确定变更后,通过各方努力,最终抽水变更增加费用780万元。

3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和处理

3.1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方面,在投招标阶段,应选择科学合理的合同类型。从工程计价的角度来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固定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可调价合同三种类型。其中固定价适用于工期短、规模小、工程量和建设内容明确的工程;成本加酬金的形式适用于风险较大的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通常其他情况选择可调价合同。在选择合同形式时,要按照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进行合理选择。该建筑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形式,实体消耗部分实行市场价、定额量,非实体消耗部分通过计算得出工程量,除了允许变更项目和钢材价格外,其他价格均不得调整,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另一方面,要对合同风险调整的方式和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在不影响合同公正性的情况下,对调整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是合同风险量化,可以避免合同的不确定性和漏洞。在该工程的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调整做出了严格规定,风险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计算,且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市场状况和法律法规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计取其他措施费;设备材料价格、工程变动价格均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竣工核算依据。

3.2采取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单位和承包单位根据规范的工程量清单依据一定的规则对工程量进行清单编制,投标方根据自身实力填报工程项目单价,满足了市场竞争需求,体现了企业实力,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和投资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各个投标单位提供了公平的竞争平台,且能够作为支付进度价款的依据。当出现工程变更时,工程量计价清单也为合同调整和索赔提供了参考标准。

4对工程索赔的有效管理

4.1提高索赔意识

工程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正当权利,承包方应提高索赔意识。正确看待索赔,建立完善的索赔机制。相关负责人应在合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合同基本条款和相关内容,从中发现索赔可能。工程索赔应基于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通过妥善协商和合理计算确定索赔价格。针对工程合同中可能出现变更索赔的条款,例如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加、施工条件变更、延长工期、施工材料价格上涨、调整汇率等,合同负责人要进行透彻分析,做好索赔要求合理、适当。此外,还可以借鉴类型工程的索赔案例,为自身索赔权提供有力论证。该工程中钢板桩的市场价格变动增加了施工成本,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在合同总找出钢材方面工程建材价格调整相关的条款,为工程索赔提供了合法依据。

4.2重视索赔材料的收集

由于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该工程的工期延长,增加了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当中包含需要索赔的内容,但是要索赔成功必须有明确的文件依据。所以在发生工程变更时要进行详细的跟踪记录。其中需要收集的索赔材料包括施工日记、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书面指示和相关影像资料,同时要对一些口头指示或环境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妥善保存各种票据和修改图纸、现场签证等。

篇2

1.1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特点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设计涉及的内容广阔,且受工程规模大小、工程涉及范围、施工种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存在更多不确定因素,加大了变更难度。水利工程设计变更一般存在施工设计图设计时期、工程招标时期以及实际施工时期等阶段,主要包含了基础工程规模、任务的更改,也包含了工程施工等级、任务布置实施以及工程结构型式、尺寸等设计,影响施工设备型号、设备数量与施工具体细节方案的更改。从种类划分,水利施工工程可分为堤防施工、调水施工、灌溉施工、水库施工、城市供水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水库施工以及河道治理施工等水利施工工程,不同施工工程除了在施工内容的不同,施工成本、施工规模均有所差异,这就对设计变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水利施工工程规模上可将其分为大型水利施工、中型水利施工、小型水利施工的水利施工工程,由于大型与中型的水利施工工程对施工投入成本、施工工期的长度、设计方案更改中不确定因素等方面更加重视,因此更容易出现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事件。

1.2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现状

水利施工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与民生工程、经济工程有巨大的联系,因此国家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相关设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从每一设计环节关注设计变更情况,优化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流程,为水利工程的安全建设提高保证。但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加上设计变更这一环节本身具有一定缺陷,导致我国水利施工工程变更管理方面存在巨大问题,主要问题有:(1)缺乏明确的分界标准管理大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导致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难界定的问题,设计变更权限不明确,部分建设工程随机减少或变更工程内容,可以缩减建设成本,以小报大现象突出,逃避设计变更的质量审核与经济审核问题严重,不利于水利施工工程的安全建设;(2)变更项目管理缺乏管理力度,无完善的设计变更约束制度,因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部分水利施工部门的设计变更不能完全按照常规审批制度进行施工,出现“先建设,后审批”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3)对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缺乏专业的、系统的认识,相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重大修改权限、范围、界限以及内容,更加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加大了管理难度。

2加强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具体方法

由于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对工程规模、施工工期、质量以及安全性方面具有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对水利工程施工效益以及单位投资也有一定影响,因此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建立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流程,为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提供保障。

2.1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需严格遵守相关原则

在划分设计变更类型的等级时,需综合考虑施工工程的效益、投资、安全、质量以及功能等因素,对于可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更改内容,经过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改;在具体建设中,工程的建设管理与变更类型要一致,最大程度发挥所有管理层次的作用,体现所有管理层次的责任与权限,尽量减少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施工成本,保证施工工期与建设质量,提高建设速度;另外,从设计变更的界定标准看,小型的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较为繁复,可学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分类方法进行更改。

2.2制定严格的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措施

在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有密切关系,因此,政府要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随后进行设计变更,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流程与管理措施。设计单位要与施工单位进行积极沟通,保证可以按照新的施工标准施工,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另外,建设部门与施工单位要明确其权责,研制出可行性、科学性强的管理措施,加强基础建设管理,保证施工前期质量,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2.3严格控制勘察设计质量

勘测设计是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严格控制勘察设计质量。在勘测实施中,工作人员要提高质量控制意识,保证勘测周期、资金、技术的可行性与合理性,提高基础工作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避免重大漏洞出现在工程设计中;另外施工单位与设计部门要积极沟通,严格执行各项施工标准,提高安全管理力度,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现象发生。

2.4加强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在大型水利施工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现象较为普遍,设计变更管理经验也较为丰富,相关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也较为完善,但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与管理经验比较缺乏。因此,中小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践中,可参考大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标准。现阶段由于基础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水利施工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小型水利工程数量也持续增加。在具体管理中,因管理经验或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对细节的重视,在遇到需进行设计变更时,可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序设计变更策略,并加强管理力度,提高设计的精准性与可行性,根据建设单位设计要求与具体施工条件进行更改。

篇3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结、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从以上类型可以看出,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范围很广,这些变更均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修改或补充,只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参必须进行工程变更,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工程变更令,承包商就不能进行工程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工程变更超出上述范围时,随之也超出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范围,此时的变更应由业主和承包商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之后方可由监理工程师按变更协议执行。另外,为便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对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在实践中是有限制的,即通常要求变更后所出现的新的工程类型应是原承包合向中本己存在的工程类型。例如,将当合同中本已存在桥梁工程时,则将高路堤改成高架桥的工程变更才是可以考虑的,反之,这种变更是要限制甚至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

第一,这种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甚至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问题。因为当原合同中无桥梁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桥梁工程的施工

第二,这种变更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因为,在这种变更下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第三,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2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管理

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权力,但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满足独立、公正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和行使这种权力。因此,FIDIC条款规定,当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或道德素质无法满足这种要求或监理模式改变时,可以通过专用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权力进行进一步限制或通过业主的监督和审查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当上述原则在实施中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文2)。监理工程师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应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且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之内。

3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

3.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变更工程定价

3.1.1定价原则

l、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公平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业主或承包商带来不利影响(单价偏高时对业主不利、单价偏低时对承包商不利)。但只要不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则上述计价原则是仍应坚持的。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承包商有意采用不平衡报价,将开工早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开工晚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或者将工程量可能增大的工程细目报价高一些,而将工程量可能减小的工程细目报价低一些等等,详见文3。除此之外,还因为现行的招标文件中各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或单价构成并不十分明确,因而使得承包商无法将某些工作费用准确地进行分摊。例如,路面施工中要进行拌和场地的建设工作,当合同中对该工作的费用分摊方式有明确规定时,承包商在报价时可以明确地按规定分摊,但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则承包商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分摊方式,他可能将其均摊到路面工程的报价中,也可能将其放入开办项目的报价中等等,由此,也会相应地产生单价偏高或偏低的现象。为避免单价不平衡现象,在招标时,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标文件的计量支付规定,对每一个工程细目的单价构成(包括计价内容和费用构成)应进行全面详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评标时应对承包商的不平衡报价现象进行限制。

2、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

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FIDIC条款规定了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其表述是:“合同内所含项目的费率或价格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0%,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见文1)。但由于该条件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翻译的原因,因而导致出现各种不同的理解,以及执行中出现各种不同的做法。如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有的理解为被变更的项目,有的理解为变更后出现的项目(文6)。实际上这些理解均不符合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见文4。在这里,由于讨论的是合同单价,即工程细目的单价,因此,规定中的“项目”一词指的应是工程细目(Item),文5对此作了更清楚地规定。即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结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3.1.2单价变更方法

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是较复杂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以一示例予以说明。某合同中有一“挖方”工程细目,按其工作内容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考虑成本、供求及竞争因素),其合理的价格组成应为:

(1)直接成本:6.5元/M”;

(2)间接成本:1.5元/M3

(3)利润:0.5/M3

所以其合理的价格应为8.5元/M3。(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但在报价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报价:

第一种报价:8.5元/M3以上,即报价与标底相当甚至更高。

第二种报价:8.0元/M3,即报价中采取了让利策略,利润为0。

第三种报价:6.5元/M3,甚至更低,即在第二种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或将管理费分摊到了其它工程细目的报价中,此时的单价为一亏损价。

现假定因工程变更而使得挖方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此时单价的变更方法会因以上三种不同的报价方法而不同。

对于第一种报价。由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商增大规模效益,其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均会降低,因此,原有合同单价应予以降低,当单价因不平衡报价而超出8.5元/M3时更应如此。

对于第二种报价。尽管承包商并未承诺对变更工程继续向业主让利,但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会使得承包商获利,因此其单价可维持不变。

对于第三种报价。由于其单价为一亏损价,因此继续使用原单价对超出“双控”的工程量计价是不公平的,此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宜采用8.5元/M3或8.0元/M3的价格来计价。

3.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

3.2.1定价原则

l、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作。此时可将这些小型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对大型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他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发生的计日工数量的准确确定会有一定难度。

2、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常见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法,另一种是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3.2.2定价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设某合同中沥青路面原设计为厚4cm,其单价为80元/M3。现进行设计变更为厚5cm。则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路面的单价为:5/4×80=100(元/M3)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所以其确定的单价只有在原单价是合理的情况下才会相对合理,当原单价不合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对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定价仍以上例说明之。先确定沥青路面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进行资源价格的预算,之后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确定其预算单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法律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的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有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沥青路面(5cm)的预算单价为12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100元/M2)高出20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沥青路面(4cm)的单价80/M2偏低。其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也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回复到预算价。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下面以示例说明。

设某项目有挖方、填方以及路面三项工程,其工程量和标底价格如下表。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或不平衡报价时,其报价结果有所不同(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基于路基工程开工早,适当报高有利于资金周转及提前受益)。现假定路面在施工中由4cm变更为5cm;则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时会有不同的结算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未采用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定价时其结算总价为3965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向业主让利(10%),而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并末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420万元。该价格的不合理之处在于,由于采用路面的预算单价作结算价,使得承包商在投标及签约时作出的让利l0%的承诺没有真实执行(承包商的路面报价是90元/M2,标底100元/M2,故让利10%)。

如果合同单价是一种不平衡报价,则采用第一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30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对增加的路面(1cm)工程量同样要求承包商以低于标底20%的水平结算,而承包商在投标时并未作此承诺。而采用第二种方法结算时,其结算总价为4820万元,其结算总价已大大高于预算(标底)总价(4520万元)。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原合同路面(4cm)的降价和不平衡报价因素使得其单价偏低的现象被新确定的单价完全消除,而挖方和填方报价偏高的现象仍在继续执行价。

变更工程造价分析表

工程细单位数量(万)标底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

挖方31008.58508.080010.01000

填方M31005.55505.05007.0700

路面(4cm)M226100.0260090.0234080.02080

合计40003640378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2.52925100.02600以第一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3965430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2031201203120以第二种方法定价时

合计452044204820

变更路面(5cm)M226120312011429641042704以加权定价法定价时

452042644404

3、加权定价法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合理的定价方法是在考虑路面(5cm)的单价时,在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概预算方法定价以此加权确定路面的单价。就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80+120/5=104(元/M2)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4、定价方法的适用范围上述方法中第二种方法适用于新增工程的定价,而第三种方法适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设计修改(尺寸修改)时的定价。在造价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会比上述示例要复杂得多,但不管如何复杂,价格公平是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4工程总价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监理工程师要搞好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首先应具备丰富的经济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其次,在进行造价管理之前,应对承包商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并且加强单价分析,对因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细目及与此有关的工程变更,更应加强跟踪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价管理中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1)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单价偏低(亏损价)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在变更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除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定价及单价合理性分析外,还应加强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并保证工程总造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FIDIC条款52.3款规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结算时,由于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计误差使得工程结算款额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有效合同价是指合同总价中剔除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报价)的15%,则对超出部分给总价公平性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调整。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对工程总价的公平性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有力规定。如何准确地执行这一规定则是在实践中难度较大的问题。关键是监理工程师首先应通过造价分析确定合理的总造价,然后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别,再对超过15%的部分按造价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现仍以前面的示例为基础进行说明。设该项目在实施中除路面(4cm)变更为5cm外,其工程量清单中的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有估计误差(或变更),其实测数量均为120万M3,而不是100万M3,则此时,如按前述的单价确定原则结算,项目的结算价格分别为4524万元或4744万元(见下表)。

总价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工程细目单位数量(万)实测数量(万)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备注

单价金额(万元)单价金额(万元)

挖方M31001208.096010.01200

填方M31001205.06007.0840

路面(5cm)M2262611429641042704采用加权法确定单价

总额45244744

有效合同价36403780

超出比率24%26%

可以看出,不管承包商采用何种报价,其结算款的增加额均将超出有效合同价的15%。其中,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价时,其结算款的增加额更大,说明如按原合同价(或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原则确定的单价)结算,其结算价的不合理性加剧,因而有必要对结算总价进一步进行调整。

当承包商采用平衡报价时,承包商会从土方的增加中获得规模效益,但本例中承包商报价时已向业主让利(挖方、填方单价均比标底单价低),因此,两者相抵后,其结算款额4524万元仍是相对合理的,即总价可不作调整。.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时,承包商除获得规模效益外,还会从土方的超高报价中获得不合理利润,其结算款额达到4744万元,为有效合同价的26%,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因此其合同款额有必要调低。如考虑15%内的变化不作调整,而只调整超过15%的部分,且将挖方、填方的价格下调到8元/M3及5元/M3,,则调整后的结算情况是:

挖方:10×100(1十15%)十8×(120-100(1十15%))=1190万元;

填方:7×100(1十15%)十5×(120—100(1十15%))=830万元;

路面:26×104=2704万元;

合计:4724万元。

因此,通过该方法,下调了20万元,总价的不合理性相对受到控制。总价调整问题也是造价管理和控制中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监理工程师对合理总造价的正确估计。上述示例中已作了许多简化,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如工程量的变化意味着开办费用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但该例中没考虑。

参考文献

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

2.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

3.杨子敏,袁剑波,公路工程造价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7

篇4

设计更改是指由于设计本身存在问题,需要设计单位承担成本的设计变更。此类变更产生原因主要包括:设计错误、设计漏项、设计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输入资料错误等。设计更改在设计变更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引起的工程量变动通常很少,在设计阶段可控性相对较强。对于设计单位而言,此类变更是工程设计质量的最直接体现,是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因素,因此通常作为设计单位内部变更分析的重点。

1.2设计洽商

设计洽商是指由于非单纯的设计错误引起的,并由提出变更的单位或部门承担变更投资费用的设计变更。此类变更通常是为了增加合同约定外的附属功能,产生原因主要包括:用户要求发生变化、建设单位的会议决定、施工单位的特殊要求、设备或材料代用、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测绘资料等外来设计资料错误等。设计洽商虽然在设计变更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但受客观因素影响明显,在设计阶段可控性仍然不强,因此通常不作为变更分析的重点。事实上,在设计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只要把握住导致设计变更的深层次原因,无论是设计更改还是设计洽商,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2设计变更产生原因及分析

以下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揭示设计变更的本质原因,为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提供思路。

2.1外部因素分析

对于设计单位而言,外部因素是指企业以外的因素,包括顾客方、宏观环境和分包方、设备供货方等相关方,通常导致设计洽商的发生。外部因素分析能够督促设计单位审视自身面临的机遇和潜在的风险,利于组织及时调整运营战略,从而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展。

2.1.1顾客需求变动是导致设计变更的最主要因素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是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之首,也是企业发展应该践行的宗旨。顾客需求和期望的变化,轻则造成设计内容的更改变动,重则颠覆原有的设计思路和理念。某设计单位近5年工程设计洽商统计结果显示,由于顾客需求变动引起的设计洽商不仅数量最多,发生的费用也最高。因此,设计单位应重视与业主单位的前期沟通,尽量细化设计相关输入资料。特别是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争取在设计阶段解决主要分歧,最大程度降低变更费用。

2.1.2宏观环境变化间接影响设计变更发生量

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客观环境因素会导致项目决策发生调整,从而引起设计变更。在经济不景气或行业形势低迷的时期,市场需求疲软、政府审批困难和银行信贷收紧直接影响业主方的投资决策,从而导致建设方案的更改。例如,某钢铁项目由于市场低迷和缺乏相关的政策、信贷支持,业主方将原计划建设的5000m3高炉改为3500m3高炉。高炉容积的变化会导致工艺参数的一系列变化,如果此时设计工作已经开展,将会引发大量设计变更。另一方面,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情况也会对设计变更产生影响。市场供给短缺将会导致材料、设备临时更换,从而导致设计变更。3.1.3分包单位、设备供货方等其他相关方是影响设计变更的重要因素设计工作是一个整体,虽然通常是由某一单位负责完成,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可能涉及到多个相关方。对于某些工程项目,由于设计单位在人力资源方面相对匮乏,或者在某些工艺环节技术相对薄弱,往往会将部分设计工作分包。在大型工程项目中,设备数量多且繁杂,各个设备的供应商都要与设计方进行对接。如此多的相关方介入到设计工作中,这就要求作为总承包方的设计单位关注与各分包方及设备供应商协同合作。如果一方或几方未按进度计划向其他相关方提供完整无误的技术资料,就会延误设计进度,进而导致工程拖期。同时,设计资料提出方应特别注重提出资料的精准性。漏提、错提工艺参数不仅会造成设计产品的高返工率和设计过程的低效率,更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

2.2内部因素分析

内部因素可以看作是企业自身的因素,主要包括人员素质、制度规范和管理水平等。内部因素既是设计质量统计分析的重点,也是减少设计变更的突破口。

2.2.1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设计变更的关键因素

首先,设计能力是设计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也是设计变更的直接影响因素。相关专业知识匮乏、设计深度不够和图面表述不清晰是设计能力不足的主要表现,这些问题不仅会引发设计变更,影响工程造价,严重者可能导致工程事故。例如,钢铁冶金工艺专业设计人员可能由于缺乏管道系统应力计算的相关知识,在设计管道支架时只是粗略给出荷载和位移等设计参数。管道支架的承载力不够会给工程事故埋下隐患,而承载力过大则会引起不必要的浪费,增加工程投资。二者都会影响设计质量,从而引发设计变更。其次,设计人员的经验和阅历是影响设计变更的重要因素。图纸设计经验和现场技术服务经验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设计人员参与设计建设项目越多,越能有效关注影响图纸质量的关键点,从而降低图面错误率。另一方面,设计人员现场技术服务次数越多,对施工现场的需求把握越准确,对做好以后的设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实践证明,加深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熟悉程度,能够显著减少图纸中出现碰撞干涉类问题。最后,设计人员意识的持续提升是减少设计变更的必要保证。所谓意识,主要包括设计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心和职业化程度。质量意识淡薄,表现为对于设计失误造成的负面影响缺乏认知。这种情况引发的后果往往最为严重,需要通过较长期的培训加以提升。责任心缺失,通常表现为设计过程敷衍了事,对图面检查不屑一顾。职业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图面文字叙述含糊不清、图表格式不统一和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等。

2.2.2企业制度不完善、设计流程不合理是造成设计变更的内在根源

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规范了企业的运行准则,为组织有效运行和发展提供框架。设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及时更新文件,规范管理,避免由于制度漏洞或流程不顺畅导致的设计变更。一些设计单位为保证工期,草率发图之后再组织各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的做法看似赢得了时间,实则埋下设计返工隐患。又如,许多设计单位在设计验证环节采用三级审核制度,本意是设置多重保障,把控图纸质量,实质上却由于责任分散而削弱了审核效果。各级审核人员的层层推诿导致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可以避免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更正。还有部分设计单位为申报优质工程等奖项,刻意压缩设计变更数量。从短期看该行为或许能为企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但从长远角度考虑,瞒报设计变更数量严重影响质量统计分析数据,无法使管理者真实了解企业现有设计水平,不利于设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企业的发展。

2.2.3管理水平欠佳是导致设计变更的隐性因素

设计单位的管理人员普遍为技术出身,缺乏相关的管理专业背景,加之设计任务繁重紧迫,岗位培训参与度较低,管理能力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设计质量的提升。一方面,设计经理编制进度计划不尽科学,设计人员无法合理安排自身工作,为保证工期只能草率交付成品图纸,通过后期补发大量设计变更保证设计质量。另一方面,设计部门领导质量意识不高,对本专业设计变更缺乏系统的整理分析。图纸设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沟通和解决,导致设计变更频发。

3基于设计变更原因分析的改进建议

对于单纯的设计项目而言,设计单位仅需考虑设计更改造成的影响,设计洽商产生的相应费用由提出单位承担。而对于总承包项目来说,作为承包方的设计单位则需要综合考虑设计更改和设计洽商,因为任何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动都会对企业效益造成直接影响。为此,应把设计更改作为分析和改进的重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关注设计洽商。设计洽商主要通过加强外部沟通进行改善,而设计更改则需要从强化员工培训、完善企业制度和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

3.1强化对外沟通能力,提升设计效率及精准度

3.1.1重视前期沟通,细化设计输入

方案阶段是项目建设最关键的阶段,该阶段技术工作做得充分,对以后的施工图设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经理应在项目前期充分发挥纽带作用,通过与业主的反复沟通深入细化设计输入资料,并及时准确地转达给相关设计人员。只有充分了解业主需求,确保方案的可信度和准确性,才能从源头杜绝设计变更的产生。

3.1.2完善沟通渠道,提升设计精准度

为确保设计内容的准确性和适宜性,设计人员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无论是企业外部的业主单位、设备供货方和设计分包方,还是企业内部的相关专业人员和进驻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任何环节沟通不顺畅或不及时都会直接影响设计进度,继而引发设计变更。企业应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搭建通畅便捷的沟通渠道,确保设计人员能够通过互联网、长途电话、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及时获取所需信息。从而提升设计效率和精准度,降低设计变更的可能性。

3.1.3以后续服务为支撑,动态反馈顾客信息

设计成品的交付并不意味着设计工作的终结。顾客回访作为企业外部沟通的重要渠道,既能动态掌握顾客满意度,为设计工作查缺补漏,又能体现企业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企业只有及时获取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在以后的设计中精益求精,实现设计质量的持续改进。

3.2推进培训工作常态化,确保员工素质的全方位提升

适宜有效的培训能够提升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质量意识,为企业创造更高价值。一方面,应注重设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应深入浅出,形式多样。可以通过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培训讲座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设计经验。另一方面,应重视企业制度和体系文件的普及教育。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运营需要,企业制度和体系需要不断更新调整。统一的培训能够从源头保证工作流程标准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设计质量。

3.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简化设计工作流程

适宜的制度是企业运行的有力支撑,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发展速度。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员工反馈意见,根据企业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优化梳理。例如对于先发图后会审的现象,应充分发挥质量部门的监督作用,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设计过程符合程序文件规定。针对审核人责任分散的问题,可以通过减少审核层级,或重新明确各级审核人的分工和权责,来避免工作内容和权责的交叉。需要注意的是,搭建体系的同时应注重资源配套。例如,某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未与原图共同归档,导致设计人员在参考图纸时无法获得准确的设计输入资料,设计成品错误重复率居高不下。通过了解得知该设计单位设计变更未归档的原因是档案室缺乏空间。企业应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及时增加档案柜数量或扩充档案室有效容积。制度建设不应停留在文件层面,还要通过提供资源和考核机制加以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从根源解决设计工作中的矛盾,对减少设计变更的意义是深远而持续的。

3.4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进质量监督管理

为适应市场需要,设计单位的主营业务逐渐从单一的工程设计扩大为涵盖从工程咨询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服务。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及时转变管理思路,提升管理水平,是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管理人员通过继续教育、考取资格证书等渠道自修管理学理论知识,提升管理意识。其次,企业应通过建立管理创新小组,组织交流研讨会等方式促进管理人员定期交流总结,分享管理经验,提升管理能力。最后,应妥善协调部门领导和设计经理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对设计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应充分发挥质量部门的作用。一方面,质量部门能够指导设计部门梳理工作流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质量部门可以督促设计部门严谨制图,确保设计变更处于可控水平。需要注意的是,质量部门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这不仅能够保证质量工作公正客观,更避免了设计部门对于质量部门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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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准备阶段变更索赔

(1)在中标之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认真、谨慎地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应确保权力义务明确,内容清楚、公平平等。通常情况下应用可调价格的合同较为适宜,并明确调整合同价款的条件,以及变更索赔的具体依据和方法。在铁路工程开工之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研究,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修改。(2)在图纸会审的过程中,应认真记录好施工图会审记录,这些都是以后进行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某铁路工程II标53km~61km段工程中,进行图纸会审时,发现一处挡土墙漏算了3524m3浆砌石,项目部立即向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汇报,经过审核情况属实,此情况中施工单位并无责任,且上报及时,因此设计单位给予了修改,从而挽回了160.3万元的损失。

3施工阶段变更索赔

3.1施工中的变更索赔类型(1)在施工中应针对具体的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变更索赔的分部分项工程,比如可能遇到的灾害性的气候,地下障碍物以及软土地基等情况[5]。(2)在铁路工程中,业主往往会由于其需要的改变,会对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以及数量等进行改变,或者还需要对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适当的调整,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准备相关的具体资料,并与业主进行索赔沟通。(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停水和停电问题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时,可以对业主提出工程索赔,同时为了响应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时,造成工期延缓或者工程返工、窝工以及工程量增加的问题时,也应以此为工程变更索赔的有力依据,及时提出索赔。

3.2索赔资料的收集在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以监理和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不得已执行口头命令时,也应在事后补充书面文件进行确认。(1)安排专人每天详细记录施工中的技术资料和施工日志,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以及质量等情况,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1]。(2)当进行设计变更、技术鉴定以及工程量的增减时,应确保各种签证手续齐全,同时还应将相关资料收集完整;对于业主或监理发出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以及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并整理成文件。该铁路工程在施工中,遇到大雨引发河流涨水,从而引起河砂开采的困难,因此价格上涨,超过了合同规定的限值。项目部经过市场价格调查之后,形成书面资料,并上报给业主,业主同意调整增加料差,最终施工单位避免了成本增加的情况。(3)在工程施工中,出现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时,如果没有超过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并将其整理为工程结算的依据[6-7]。(4)当工程中出现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工程的损坏等情况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资料,并做好签证手续的办理。(5)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以及拆除工程,当进行这种施工内容时,应及时做好签证手续的办理工作,否则事后在进行确认时,都可能出现扯皮的问题。同时也不能因为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承诺而轻易相信,忽视文字记录[8]。这些签证和文字记录等均是日后进行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应认真整理,并做好保管,从而主动创造工程变更索赔的机会。

3.3工程变更索赔技巧(1)在进行工程变更索赔时,施工单位应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并指出业主违反合同的事实,从而处于主动有利的地位。在与业主进行工程索赔谈判之前,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认真的准备工作,并根据谈判的具体情况随机应变,从而争取主动[9]。(2)在工程变更索赔中,固然需要取得最好的成功,但是却不需要争得你死我活,在索赔谈判过程中,大度宽容一点,也是实现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秘诀。对于一些损失数额较大,或者存在明显争议的项目,不必急于提出索赔,应首先进行资料的整理和证据的收集,在资料完备、时机成熟的时候予以提出。对于那些事实明确、损失较差的项目,应及时、快速的予以处理。而对于那些短、平、快施工索赔项目,应尽量进行妥协,从而为大额索赔项目的成功奠定基础。在该铁路工程中,施工组织合理,工期和质量的控制都很到位,因此得到业主的肯定,工程变更索赔也相应较为顺利,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最终该标段的施工还获得了铁道部的颁奖,形成了双赢的局面。(3)当在工程中出现工程变更、索赔等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并需要经过设计同意、监理审核以及业主批准等程序之后,然后设计院需要编制相关的文件,并交由业主上报至铁道部审查批复之后,才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最后进行验工计价。总之,施工单位应与多方单位之间搞好关系,确保友好合作,相互信任,避免与之出现感情上的障碍问题,从而创造融洽的工程变更索赔环境[10]。在该铁路工程中,施工单位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以及设计单位之间关系和谐,始终坚持诚信待人的原则,处处尊重他人,平常经常与他们进行友好互动,从而在工程变更索赔中商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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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工程计量、变更简介

工程计量中的计量对象是施工方已完成并经检验达标的工程,其计量原则是合同中相关规定。工程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最终成本和最终收益。工程变更多发生的工程建设期间,其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等的变更。公路工程的计量与变更就是要在公路工程中有效地去运用工程计量,合理的进行工程变更。在现阶段,对于计量变更已经有了许多范例,其可以有效促进公路施工中计量变更工作更趋于规范化和合理化,为工程计量和变更提供有力的规章及制度支持。其既可以避免合同经济纠纷的发生,又可以保证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促进计量变更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计量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现阶段在我国的公路工程计量方面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但是在公路计量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亦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进行灌注桥梁施工时,计量工作中并没有明确界定混凝土计量的标准;在路面基层建设工作中,计量工作对于厚度计量的规定未明确超出30cm路面的计量方式,不仅如此,对于这种类型的路面基层的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上述所说的是现阶段公路计量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两种情形,不仅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同时还弱化了公路建设的真实性,这也是造成承包商与业主间发生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2.计量工作中核实的效果较低计量工作核实的有效性关系到计量的误差值,执行力不强,误差值便会提升。公路工程计量工作开展的最基础的要求便是依照实际施工量计算,但是现阶段在实际的公路施工中,计量工作往往会受到工程的特点影响,计量人员如果生搬硬套地按照要求进行繁重的测量、计算,就会导致公路工程的计量工作受到科学技术的限制无法顺利开展。此外,在实际的工程计量工作开展时,通常会采取分阶段计量的方式,及简单的总量控制的方法进行,此种模式在面对实际审查工作来说,效果并不佳,且不能实现公路发展的要求。

三、工程的计量与支付

1.动员预付款动员预付款是由业主主动提供给承包方的无息预付款,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确保预付款的合规合法,双方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确保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动员预付款支付的基本工作流程是:首先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合同协议并签订,然后当承包人接到通知书后,向业主缴纳合同中规定的保证金。与此同时,动员预付款的回收也必须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合同规定工程中期的回收总金额需要大于中标合同中规定合同金额的30%,同时承包方每月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退还部分预付款给业主,其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有的动员预付款项。2.保留金工程中扣除保留金工作也必须以合同规定为依据,严格遵循合同所述,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给出的数量进行审核,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计量支付报表及申请,同时将规定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对工程合同进行分析所知,保留金需要按月扣除,当保留金缴纳数目达到合同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就不用再继续缴纳保留金。保留金的返还: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同时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剩余的保留金需要在工程质量保俢期满后,由工程师对其进行评估,并向承包商出具相关证明,业主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3.中期支付中期支付也被叫做月支付,承包人需要在付款周期末向将进度付款申请单交付给监理人,申请单必须按照监理人规定的格式要求以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设置,同时申请单还必须和支持性证明文件一同交付。只有在发包人查验并同意后,监理人才可向承包人提供相应的进度付款证书。但是在付款周期内需要结算的价款,在扣留和扣回后的最终价款低于合同中规定的最低进度付款金额,其就不需要进行核准,由周期监理人直接批准支付。4.价款调整工程造价管理很容易受到劳务费用和材料价格的影响,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因此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大部分合同为可调价合同,需要实时调整合同的价格,做好投资追加工作。常用于调整工程价款的方式有下述几种:(1)通过造价指数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其通常是在工程竣工期间进行的,工程造价指数是由工程所在地的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同时其也需要考虑工期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完成对合同规定造价的调整。(2)根据实际价格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部分合同对于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材料如钢筋、水泥以及木材等要按照其实时价格进行结算,但是工程所在地的管理机构要限定建材的最高价格,并且在发包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拥有可以要求承包商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价格更低材料的权利,因此需要将明确写入合同之中。(3)调价文件计算法及调值公式法。

四、公路桥梁工程变更常见情况及管理对策

1.因设计与实际不符引起的变更部分路桥工程在工程设计开始之前未对施工现场采取详细的地质勘察,致使设计与工程实际不相符,给工程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因此当工程开始之前施工方要做好工程的地质、水文等现场环境的调查,同时将设计图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对图纸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有效的修改和变动。2.为满足政府和群众需求而进行的变更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和群众对其有额外的要求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考虑和变通。比如,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工程所在地群众期望能将该工程与灌区渠系结合进行复线设计,在商讨过后同意了这一要求,工程中额外增添了数道圆管涵,实现了群众的预期想法,这些都属于工程变更,必须做好相关的造价追加管理,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工程造价。3.为优化方案进行的变更因为路桥施工中,现场环境复杂多变,常有为了应对施工环境而变更施工方案的现象,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变更管理的重视。比如,工程建设中常会跨越高压线路网,这时就可以在不改变整体施工意图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是因为变更审核的时间比较长,为了确保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以以记流水账形式记录台账,当审核通过后就能及时计量。

五、结语

总而言之,公路桥梁工程计量管理与变更管理之间是有一定联系的,二者互相影响,其管理质量的优劣与工程的最终效益密切相关。所以,作为工程计量人员必须熟悉掌控整个工程的合同、设计图、工艺技术以及工程标准要求等内容,以此作为工作的依据完成相关的计量和变更统计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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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变更的概念分析

建设工程的实施,一般由决策(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经济评价)、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及评估等阶段组成。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源自业主对工程项目部分功能、用途、规模、标准的调整;有采自设计单位对图纸的修改及为解决设计不完善和各专业之间相互矛盾的变更;有施工单位从优化施工方案考虑,对设计图纸及其错漏提出的变更;有监理单位发现图纸中存在问题后提出的变更等。当然还有某些施工单位为了中标采取超低价报价策略,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便想方设法进行工程变更。还有可能是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建设材料、设备规格多,价格变化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

2、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作用

2.1变更签证的内容

工程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在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应提出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设计变更,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相关方签字确认。

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由于建设单位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发生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造成的施工单位经济损失; 在技措技改工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在发生时需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2.2变更签证的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变更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合同约定固定总价的工程,结算时要依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造价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此正确计算索赔费用。及时准确真实的现场变更签证是造价人员最终进行结算的有力证据,重视和加强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

3、变更签证常见的问题

变更签证中常见的问题,有的表现在施工单位方面,有的表现在建设单位方面,有的二者兼而有之。

就施工单位而言,一般通过研究合同的细节,熟悉合同单价或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打“球”,将在施工现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及时以签证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利用建设单位代表不了解工程结算知识的弱点来达到虚报、多报工程量而增加造价的目的。具体如当某些合同外工程急需处理时,施工单位往往夸大事实,要求签证;当处理一些复杂、耗时较长的合同外工程时,施工单位经常请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去现场观看,等时过境迁(一般不超过签证时效)而他们只记事情不记尺寸时再去签证;对某些非关键部位但影响交通等的工程,故意拖时完成,建设单位为了尽快完工,腾出交通通道,通常会要求施工单位赶工,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赚取赶工措施费;对地下障碍物以及建好需拆除的临时工程,施工单位在拆除后再签证;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代用情况时,施工单位办理材料代用单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提供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这就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但是有的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于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4、规范管理变更签证的对策

4.1变更签证应注意的事项

4.1.1把熟悉合同作为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

应着力熟悉合同,特别注意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建设单位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的项目合同约定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4.1.2明确变更的原因

在现场签证中应明确变更的原因,搞清是由哪一方提出变更请求的以及为何提出变更请求 只有明确变更的原因,才能找到由此产生的质量、费用、工期的直接承担者。

4.1.3变更的相关依据力求详尽规范

变更内容的依据应由文字说明、图纸、施工记录或照片、录像等组成,力求详尽。要用专业的工程术语详细叙述变更事件的全过程,包括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所用材料、投入的人力和机械、当时的工作环境等,并配以变更前后的图纸以便对照,若图纸无法表述,则应以照片或其他形式记录在案。只有作详尽规范的描述,才能为计算变更所发生的费用提供准确的依据。

4.2变更签证的签发原则及管控要点

4.2.1严格按三方协商的程序签认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有关部门付诸实施。确因原设计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设计遗漏或错误以及与现场条件不符无法施工而必须更改设计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经济上可能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决定。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应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对于必须变更但因设计变更而增加较高费用的,则应进行方案优选,利用价值工程原理,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变更方案。

4.2.2严格管理现场经费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建设单位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合同中没约定的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体现和审批的内容,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建设单位要至少保留一份工程签证单,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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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重灾区”,这是由于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而且往往涉及到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因而用于商业贿赂的金钱数额往往也很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的滞后,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行贿者往往把行贿付出的成本计入到工程成本中,降低了工程的质量,对工程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毕业论文,投资审计。由此可见,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已迫在眉睫。

政府投资审计作为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贯穿于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控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全过程,而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理、竣工决算等几个方面产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最大。而目前政府投资审计主要是针对竣工决算开展,对于项目立项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等环节商业贿赂的控制力要弱一些。从审计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项目决策立项监督不力,在工程的计划立项上缺乏必要的程序和监督。部分领导在项目决策立项方面全部搞家长制、一言堂,不经过党委集体研究,不经过专家评审,或者是领导已经拍板确定项目,后续的可研、初设、专家评审等仅仅是走个过场,对于工程项目的立项、投资的增加有极大的随意性,从而给国家资金的使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腐败埋下了隐患。这就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决策立项应作为首要关卡,对于项目的概算、预算认真审核,确定限额,严禁“三超”现象,控制项目资金的随意增加,同时要从项目合理性、可行性、效益性多方面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的产生。

第二点,是项目招标投标缺乏监督,业主人为因素过大。现在许多建设项目招投标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即先由相关单位计算出一个标底,然后对投标人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打分,参照标底按权重综合得分高者中标。这个招评标机制的缺陷就是人为因素大。投标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行贿,一些行政领导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甚至非法介入操纵招投标活动。同时,投标人相互串通围标、投标人向评委专家或招标行贿等等,种种手段也是履见不显。可见,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是监管重要的一环,也是审计工程中的重点之一,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就是要加强对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审计监督,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毕业论文,投资审计。

第三点,是合同签订管理过程要加强审计。建设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部分人为因素等原因,对合同签订把关不严,导致合同定价过高、合同内容相互矛盾等问题,而施工单位会依据签订的合同索赔,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被动和难度,容易使财政资金受到较大损失。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的事前审核,将上述项目职责真正纳入审计的范畴,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关口前移,这样不仅为日后工程结算及审计扫清了障碍,同时也规范了建设领域合同管理。

第四点,是对于施工过程的监管也是审计工作的新的重点。在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许多项目的工程变更缺乏经济性、效益性控制,变更频繁,导致造价攀升、概算超标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同时也给某些施工企业有可乘之机,施工单位通过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贿,任意增加签证工程量,甚至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由于审计大部分是事后监督,审计部门只能在已变更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收效甚微,特别对于一些隐蔽工程,现场已无法看到,审计的难度较大。

解决这类问题可以考虑一方面可要求各建设单位对规定额度以上的变更,事先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审核。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工程变更的盲目性,增强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合理性,工程造价会得到及时控制。另一方面对于质量监理过程加大审计力度,控制工程签证随意增加费用。毕业论文,投资审计。毕业论文,投资审计。对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立审计员派驻制度,实施现场跟踪审计,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最后,是结算阶段商业贿赂现象严重。此时工程已经结束,施工单位为了在最终的结算中获取更多的利润,会不断地向业主寻求支持,通过签证、索赔等各种方式,要求增加造价,这其中就极易产生腐败。同时,施工单位在最终的结算时,还可能通过向监理、中介审计等人员行贿,以便虚报工程量,达到多计工程价款的目的。这就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采取项目资料审计与工程现场取证的审计方法,采取就地审计、阶段性分类审查和详细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逐个阶段进行审核。对工程量、材料价格、工程取费标准、定额套价等进行全方面覆盖,确保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重点对工程量变更签证方面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反复推敲,从中发现疑点,从中挖掘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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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材料成本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要控制好施工项目责任成本,首先必须抓住“材料成本”这个关键环节。具体落实到工程管理部,就是如何在提高施工估料准确性、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减少库存积压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有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之分,尤其是安装工程的材料,具有品种多样、规格不一、型号繁杂等特点,增加了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难度。为此,从施工材料管理程序入手,应着重把握六个要点:

1.推行单线图施工估料方法

施工估料是工程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所谓单线图就是以工程项目的工艺流程或系统图为基础,根据平面、剖面的布置及空间走向所勾画的单线示意图。以管道专业为例,就要在单线图上标出根据平、剖面施工图的直管线长度、材质、规格、管配件型号、数量等。由于单线图直观、易懂,能准确地计算出所需的材料、配件等。免费论文。不单主材,所有辅助材料的估料也必须有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书。采取这种方法所作的施工估料才能把好现场材料成本管理的第一关。

2.运用材料ABC分类法进行估料审核

材料A、B、C分类法是企业材料分类管理的一种方法。运用到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作为对工程项目施工估料的审核,就是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按其需用量大小,占用资金多少,结合重要程序分成A、B、C三类,审核估料时采取不同的办法。根据安装工程材料的特点,对需用量大、占用资金多、专用材料或备料难度大的A类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逐项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做到规格、型号、数量完全准确。对资金占用少、需用量小、比较次要的C类材料,可采用较为简便的系数调整办法加以挖制。对处于中间状态的通用主材、资金占用属中等的辅材等B类材料,估料审核时一般按常规的计算公式和预算定额含量确定。

3.在做好技术质量交底的同时做好用料交底

就安装工程而言,其主要专业有设备、电气、管道、通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等。免费论文。同时,由于工程建设的性质、用途不同,对于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材料的使用也有所区别。因此,。施工技术管理人员除了熟读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思想并按规程规范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外,还必须将自己的施工估料意图灌输给项目现场施工部门,以单线图的形式做好用料交底,防止班组下料时长料短用、整料零用、优料“劣”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减少边角料,把材料消耗降到最低限度。免费论文。

4.周密安排月、旬要料计划,执行限额领料

根据施工程序及工程形象进度周密安排分阶段的要料计划,这不仅是保证工期与作业的连续性,而且是用好用活流动资金、降低库存、强化材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尤为重要。项目现场施工部门必须准确地把握工程进展的情况,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预测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施工的进度问题。同时,要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在下达施工任务书中,附上完成该项施工任务的限额领料单,作为发料部门的控制依据,防止错发、滥发等无计划用料,从源头上做到材料的“有的放矢”。

5.及时、完整地办理签证及变更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加签证在项目施工中会经常发生。工程变更时,往往会造成材料积压,这是由于备料在前、变更在后所致。项目经理部在接收工程变更通知书执行前,应有因变更造成材料积压的处理意见,原则上要由业主收购,否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材料积压,无端地增加材料成本。另外,随着法制法规的健全,应注意业主现场代表须具有法定委托权,可通过协调会的会议记录或文件进行双方确认,才能保证工程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对业主口头通知的变更,项目经理部应主动办理工程变更书,并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既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又不损害企业利益。

6.认真处理“假退料”及边角料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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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它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根据对造价的多次性预算和评估,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以承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 

二.工程造价的控制。

对业主而言,首先要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签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签定合同的弥补,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从合理控制造价的角度出发,对涉及费用的签证应把握以下原则:

1. 正确把握签证的计价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费用,同时签证要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

2. 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

3. 业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对项目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权取明确。

对承包商而言,作为工程施工的实施主体,可从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制定多角度、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了材料的比选采购、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施工准备及人、材、机资源配备、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分包管理措施等,是对施工项目全面了解后制定的、统领项目施工管理的钢领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用以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各方面管理。本文仅以施工方案的选择、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施工工艺的监督、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合格人员的配备几个方面来说明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问题。

1.施工方案的选择。

施工组织设计应体现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选用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如在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机械的合理选用和配合、基坑围护方案、井点设置等都对工程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2. 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防止返工造成浪费和损失。

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保证体系,各工序要设有专职或兼职的质检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质量管理有章可循,落实到人。

3. 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60—70%,材料费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内容,必须加强材料在预算—计划—采购—签收—领用—使用—监督—回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制,落实到人。采购前应掌握材料、设备的投标报价和用量,采购时要及时认真地分析材料市场的价格走势,对商品混凝土、钢材、砂石料等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多家比选,大型的工程项目也可以组织供应商进行招标,在质量、服务、价格方面反复比较,从中选优;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签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签;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进度安排用料,限额领用,并对材料使用量上进行监督,防止浪费,合理使用资源。

4. 合格施工人员的配备。

一般说来,人工费约占工程造价的12%左右,人工费主要根据工程项目所需用工量以及人工单价而确定。由于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城市建筑劳动力的主要来源是外来民工,在施工现场中以班组承包的方式较多。由于劳动力来源不同,技术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对各个班组进行筛选,选用技术熟练的班组承包各工种的施工作业,这样能从现场施工作业这第一道环节控制施工质量、减少浪费、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和造价。

综上所述,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三.工程造价的管理。

1.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

2.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

3.工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四.施工阶段的管理控制。

1.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在施工中,返修工程越多,工程费用就越多。必须实行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搞好整修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监督和质量验收,否则很难及时发现和找出问题,以保证工程质量。 

2. 加强工程进度控制 拖延工期时间越长,管理费、人工费等各种费用支出就越大。狠抓管理,控制住合理工期工程造价就有所降低。合理组织施工,正确安排施工工序是保证工期的重要条件。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把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机械,把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材料、机械、资金及劳动力等最佳组合方式,搞好物资的合理调运,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节省人力、物耗、降低成本。

3. 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做到不准随意变更批准图纸,不准随意提高设计标准。即使是必须进行的变更,也要严格按程序进行,避免发生工程管理人员只管签证,不管算帐的问题,造成投资失控的严重后果。 

施工阶段的造价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环节,需要重点把握。

 细化施工造价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首要任务是材料价格的控制。首先,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且品种价格繁多,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掌握第一手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结算提供有力的依据。其次,严格控制项目内容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地质变化、设计变更、业主原因等等,为工程造价的变更留下了可能。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变更关,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代表几方共同签字认可。最后,要严格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记录的管理,避免因现场签证不严导致结算时的扯皮现象,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五.结束语。

加强工程进度控制 拖延工期时间越长,管理费、人工费等各种费用支出就越大。狠抓管理,控制住合理工期工程造价就有所降低。合理组织施工,正确安排施工工序是保证工期的重要条件。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把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机械,把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材料、机械、资金及劳动力等最佳组合方式,搞好物资的合理调运,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节省人力、物耗、降低成本。 

参考文献:

【1】李玲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探讨[期刊论文] 《财经界》 2011年18期

【2】周峰 浅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期刊论文] 《大观周刊》2012年10期

【3】桑天锟 探究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现存问题及解决措施[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年3期

【4】罗伯雅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与控制成本[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