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意见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8 16:59: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督导工作意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督导工作意见

篇1

2、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督导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建设教育强县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教育督导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责和任务

3、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教育督导职能,主要职责是:对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培训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4、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提高与规范并重、制度与机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保障、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5、县人民政府定期听取督导工作报告和建议,并在政府统筹下,建立财政、教育、编办、人社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督导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委、县政府在进行教育决策时,要把教育督导部门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在实施教育管理时,要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手段;在检查教育工作时,要把教育督导作为重要内容;在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教育工作时,要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6、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督导发展的良好环境。县教育局要把教育督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要简化归并各类教育检查、评估、验收项目,将其统一归入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之中,实行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要足额预算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并保障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的增长与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增长同步。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7、健全并完善对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及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并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制度。

8、建立和完善县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县级督学责任区,聘请县级责任区督学,县级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学校进行经常性督查;责任区督学应对责任区内的教育工作进行随机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查与调研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

9、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约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督导活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反馈督导结果,下发整改意见书。重要督导活动要向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县政府同意,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跟踪督查和回访督导;对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个别单位,县级督导部门可以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形成化解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篇2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系列文件为依据,以文化管理为统领,以督导检查为手段,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现代学校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教育内涵发展工作主线,积极深化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效,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制度科学、运行有序的良性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校办学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1.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第255号令《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校园网、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让广大师生、家长了解《责任追究办法》内容,提高社会大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鼓励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园网都要开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专栏”,及时国家、省、市及当地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文件。要将《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2.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各中小学校除按照要求在双休日及晚上安排少量教师值班以外,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严禁以“自愿”、“集中备课”、“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加班加点。

3.严格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要加强课程公示管理,确保网上课程表、班级课程表、教师授课表与实际课程实施情况完全一致。学校要建章立制,明确调课程序,规范调课档案,坚决杜绝调课随意性现象的发生。

4.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点,高中不早于6点半;中午必须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午休时间;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每天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要培养学生按规定时间入校的良好习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因家庭情况特殊确需提前入校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排查,摸清底子,建好档案,定人员定时间定活动,并组织得力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5.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作业,且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自习、考试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其中高中学生逢回家双休日,应在星期六早饭后离校,星期日晚饭前返校,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晚回家或早返校。要继续深化“闲暇教育”课题研究,固化研究成果,推介典型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假日课程”。

6.规范各种竞赛和考试。普通中小学考试仅限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除此以外,普通中小学不得以教学质量检测的名义组织月考、周考等,严禁以镇(街区)为单位或两所以上学校联合进行统考统练(统一试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统一排队)活动。

7.切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并及时予以公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均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乱收费、代收费。要强化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控,严禁出现违规收费现象。全部按时落实到位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受资助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100%。

8.严格教辅材料的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的教辅材料统一纳入政府采购,随课本一同征订发行。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替书商等商贩宣传、推销图书资料及其他产品;学校及教师不得统一要求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文学作品和学习资料。

9.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有效遏制学生辍学现象,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制度,高度关注、关心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好学习、生活、成长和思想上的实际问题,严格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确保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年巩固率分别达100%及98%以上。

10.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广大教师要为人师表、爱生乐教,自觉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坚决杜绝任何参与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任何学校、教师不得动员、暗示本校、本班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对违规教师要严肃查处,一并追究校长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撤销校长职务。

11.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课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自护演练,及时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形成严密的“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安全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政务校务公开栏”、网络信息平台、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宣传、解释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提高办学群众满意度。

2.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镇(街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履行所辖中小学及域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具体责任;各中小学校是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要与市直学校、镇(街区)教管办,教管办要与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学校要与班主任和有关任课教师层层签订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3.创新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真正实现规范办学行为无缝隙监控。教育局各科室、部门所负责的业务工作,必须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有序运行,凡安排基层调研活动,规范办学行为是必查内容;教育督导室要继续将经常性随访督导作为常规工作,时刻把握学校办学动态,了解舆情民意,力求把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要继续推行规范办学行为月督查通报和专题通报制度,将明查暗访情况及教育投诉事件落实结果进行汇总和归纳整理,建立台账,跟踪督查,集中整治。要完善教育投诉事件的立项、查实、处理机制,教育局部门间要通力合作,快速反应,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我市教育良好形象,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篇3

1、学校领导班子坚持班子学习制度,学习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学习“八荣八耻”,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经验等;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奉公教育,从而使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领导班子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在各项工作中能发挥良好的带头模范作用。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办法,较好地发挥了班子的整体效能。学校以始终坚持“德育为首,素质为本,教育为主,全面育人”的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把学校办成“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三特”学校。

2、学校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建立和完善了师资队伍建设的考评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请假制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打鼓小学教师量化考核方案》、《打鼓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等,深入开展“讲师德、比奉献、塑形象”活动,调动全体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打鼓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落实教学工作要求。学校严格实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科课程,加强教师的业务进修与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校本教研、听课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95%的专任教师能“一专多能”,能适应二门以上学科教学和年段“小循环”教学工作。学校鼓励并支持中青年教师参加大专及本科的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学习,多层次全方位地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

4、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重视学生良好的道德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以“专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对养成教育常抓不懈。上学年,学校开展了好习惯伴我行养成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人人懂文明,人人争做文明学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队会活动,建立了“红领巾心里话信箱”。

4、学校重视校本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主题教研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教研活动,经常开展听课、评课、研课等。

5、学校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作为推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建设,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年段的不同设立了兴趣小组,学生们兴致勃勃地参加各自喜好的兴趣组活动,校园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更加富有生气。同时,通过广泛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一批批有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

6、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整洁,在各楼层的楼梯口辟有宣传画、板报,集学校办学思想、理念、目标、宗旨于一体,为打鼓小学构建了和谐的校园人文环境,是打鼓小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缺少学校中远期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前三年的自评材料及自评过程材料不完整。教师会议、行政会议缺少实施素质教育的详细记录。学校各类财产清册、有关证件不齐。学校办学成果与经验归纳不够。材料收集归类整理需加强。

2、学校无实施《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细则,无教师培训登记表,教师培训计划没有针对性,师德教育活动材料、体现师德师风材料、教师培训工作材料偏少,教师培训成效材料不完整,教师工作评价材料不全。

3、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德育网络,充分挖掘社会德育资源,进一步发挥校外教育力量的作用。要加强对经常性德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学生良好表现典型材料的收集,以便更好地体现学校的德育成果。

4、对校本课程开发有待进一步加强。

5、要进一步加强以校为本的教育教学研讨工作。学校缺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制度,以校为本有关教研活动记录材料不够完整。

6、艺术教育原始记录缺,活动的材料偏少,获奖作品要收集。

篇4

二、抓监管“五大”检查,做好市场主体安全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关健是经济户口管理的综合、定期、专项、重点和无照“五大检查”,必须完善监管措施,以人为本,抓好监管职能与二版软件的结合,切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记录工作,保证企业信息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在日常巡查中突出“五个重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热点行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案后回查和警示记录;对涉及13个重点行业、热点行业的各类主体监管一年不少于两次实地检查,落实安全职责、监管重点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热点行业主体的安全档案。在检查中应做到“十要”。即:“检查要全方位,应查要不留死角,必查要完整,抽查要重点,专项检查项目要清楚,是否违法填写要准确,轻微违法整改要限期,责令回查要到位,巡查表检查要真实,录入要准确。”通过抓好重点主体和热点行业的检查,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抓无照经营取缔工作,做好个私经济发展无照经营是当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十分突出的问题,年要继续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逐步建立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由一个部门的行为转变为多部门的共同行为,进而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突击行为发展为长效规范管理行为,努力将无照率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二是查处取缔从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涉及安全的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要及时引导其办照,对因前置手续审批问题产生的无照经营问题,各分局要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汇报,依法进行查处,问题仍未解决的,由分局将其情况书面报市局,市局将分局检查出来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向市政府汇报,并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把查处无照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各工商分局要根据各地情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引导私营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品牌效应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个体私营经济做大、做强、做响,逐步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或相对落后的地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重点是通过帮扶和引导,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城市和乡镇并举,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态势。同时还要发挥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引导个体私营经济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来料加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

四、抓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做好“亮照工程”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严把前置审批手续年检审查关,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前置许可手续的审查,加强对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的审查和企业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统一性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和企业坚决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处理,不得变通过关,确保监管职责到位。随着今年企业年检职能的下放,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今年企业年检新的特点,落实年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年检受理微机录入先查询、年检信息同步录入、年检资料到期归档。年检结束后各工商分局通过年检验照,已进一步了摸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这时要大力开展“亮照工程”,一方面深入开展证照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街(镇)活动,另一方面对个体工商户、企业强化证照管理,做到经营必须有照,有照必须亮照,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市场主体持照、亮照的意识,对不亮照要依法给予处罚。7月和9月份市局将分别组织开展年检工作质量、亮照管理互查,真正做到“有照与前置许可手续一致,亮照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每次互查后,并将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抓正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年依据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市局对年未年检的企业制定统一简便易行的各类市场主体退出操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畅通退出渠道,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退出后要建立督查机制,健全后延监管措施。各分局要积极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后延监管工作,一是利用年检切实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注销数据,年检经办人员要及时负责地将辖区内注销数据与保证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采取案后回查措施,重点检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是否进行清算,是否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四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其投资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五是对吊销营业执照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限制其对外投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规规定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警示限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

六、抓商标注册,做好创牌工作、积极加强商标注册的宣传引导,促进我市注册商标总量的迅速提升。

商标注册是商标创牌的基础。年商标注册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标,逐步从借“牌”生产转向自主品牌经营,对有条件的生产型、实业型私营企业,指导其走品牌发展之路,引导其熟练运用商标战略做大做强、做出品牌。二是要大力鼓励发展服务商标注册,引导餐饮、沐浴休闲以及其他具有较强地方特色的服务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特别引导好老字号服务企业通过商标注册保护自身字号这一无形资产,通过商标战略运作树立企业信誉,扩大企业影响力。三是要对我市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引导其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继续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让政府以及广大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商标创牌的积极意义。

注册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商标的社会知名度,从而为本企业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年,一是要积极支持企业争创省、扬州市着、知名商标,直至中国驰名商标。对参与申报认定的企业主动予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资料。二是尤其要积极支持我市更多企业参与知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引导、鼓励他们先走上创牌之路,再逐步发展壮大。要重点培植农产品知名商标、老字号知名服务商标和私营企业争创知名商标,大力提高老字号、农副产品和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的比例。三是要积极构建创牌梯队。进一步细化争创品牌企业的发展规划,排出一批基本具备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扩大争创品牌企业的后备队伍。各分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创牌,促进我市确保着名、知名商标申报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

同时,要继续做好品牌兴农推动工作,积极发挥工商作为商标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或骨干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实行“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上市”的策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水产、优良家禽、特色蔬菜等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产、竞争力较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企业商标。二是积极帮助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与培育工作,对已申报注册的证明商标,要积极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系和沟通,力争年内完成注册工作。

七、抓商使用规范管理、做好“三牌”检查工作品牌商标贴牌、商标印制以及品牌专卖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关口。年,要把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为构建和谐商标品牌市场的重要一环抓。一是要开展好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将我市现有的着、知名商标企业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与企业联手协作,开展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依法对品牌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为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标信息网络,增强市场预警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保护协作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抓日常广告监测,做好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做好利用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努力净化广告主流媒介市场秩序。

年,我们要继续按照扬州局及我局《广告监测制度》的要求抓好广告监测工作。一是开展日常监测,依据监测情况形成《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及时向电台、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广告者通报监测对象的违法率、违法量、主要违法表现等;二是迎接并配合扬州局开展1-2次的集中广告监测和互查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监测结果,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广告违法案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以查处医疗美容等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促进广告市场长效化管理。

篇5

(一)教育督导工作成绩显著。我区教育督导制度恢复重建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督导部门在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育情况的督导检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开展“两教”工作、实施“两基”攻坚、推进“两基”巩固提高等工作任务方面,发挥了政府督导的重要功能,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区督导机构基本健全,督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年,自治区成立了教育督导团,自治区主管教育的领导任总督学。聘任了一批年富力强,熟悉业务的政府督学。全区已经拥有1360多名专、兼职督学和特邀督导员,形成了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工作严谨、作风民主、服务基层、管理型与专家型相结合的政府督学队伍,保证了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

(二)教育督导工作任务艰巨。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在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加强教育工作,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人民群众要求享受良好教育资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基础教育既面临着“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的艰巨任务,又面临均衡发展的要求。面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急需建立规范的监督和沟通制度,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和有效的指导手段。作为政府的教育监督部门,教育督导将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面对教育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我区目前的督导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改进、完善、开拓、创新。

二、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我区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执行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积极开展督政督学,督导推进“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为中心,以理顺督导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关键,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为基础,不断推进依法治教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科学管理,努力构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督导推进“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规划目标和自治区“十一五”期间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力度,监督和指导各地落实规划目标。

——对“两基”攻坚县实行督导检查。到年底,要完成对28个“两基”攻坚县的督导检查任务。各级政府督导部门要按规定的程序做好这些县(市)的过程性督导、预检、正式验收和两年一轮的复验工作。

——对“两基”巩固提高实施督导检查。年以前完成“两基”的6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两基”巩固提高自查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地(州、市)进行复查,自治区进行抽查。已完成“两基”的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做到“两基”工作机构不撤、人员不少、经费不减、工作不停。

——建立和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和实施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本地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县(市、区)“两基”巩固提高和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每年进行自查自评。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各县(市、区)巩固提高规划目标,按照自治区“两基”年检和复查验收程序的规定要求,在各县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督导检查。自治区将根据情况对各地(州、市)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县(市、区)进行抽查。

(二)建立督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对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在全区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市、区、)”活动。通过督政,进一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行署)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提高和“双高”(高水平、高质量)普九,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开展同级督政。根据《自治区教育督导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开展对同级人民政府(行署)有关职能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四)开展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健全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制度。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积极探索和引进先进的教育督导理念、方法,研究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新型评价模式。

(五)开展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各级督导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情况、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及税费改革后农村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用于义务教育的情况、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情况、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的情况、德育达标和学校安全管理情况、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实施“双语”教学的情况等专项督导检查。

(六)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关问题的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为人民政府(行署)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一)依法督导。各级督导机构要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督学行为准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决定》、《新疆维尔自治区教育督导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二)实行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督导工作要把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教育职责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同时,以督学为基本职能。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的督导工作,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侧重督政;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督导工作,要以督学为主,兼顾督政。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要突出督导工作重点。

(三)建立教育督导报告的公布和使用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教育督导机构向被督导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督导评估意见,被督导单位要在限期内认真组织整改,对经复查仍未改正的,教育督导机构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督导机构。督导报告应作为人民政府(行署)和教育部门教育决策及干部考核和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人民政府督学列席会议和教育系统重要奖惩事项的会签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行署)研究教育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教育行政部门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应有同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对教育系统的相关奖惩事项应听取同级人民政府(行署)督导部门的意见,并保证督导报告的运用。

(五)建立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管理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评估,减轻督导对象的负担,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六)加强对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的监测,实行“两基”工作统计年报制度。根据自治区《关于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和《关于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复查评估意见》的要求,建立“两基”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制度。加强对“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状况的监测分析,为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教育督导采取综合性督导、专项督导及随访检查相结合,终结性督导与过程性督导相结合的办法。教育督导工作要积极探索和研究“督政”、“督学”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导向性、预见性”,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功能。

(八)建立教育督导工作激励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对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实施“两基”攻坚、巩固提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下级人民政府(行署)及单位、个人和教育督导先进单位、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督导结果对教育工作先进县授予“教育强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

四、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一)建立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团,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总督学,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总督学,并组成由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为成员的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团(虚设机构),各级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设在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室。

(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机构的编制和人员。教育督导机构是代表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督导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要按照自治区编办的有关规定核定。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应在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下,确定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编制性质。

(三)加强政府督学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按照督学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结构合理、勤政廉洁,管理型与专家型相结合,能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学队伍。要建立督导人员培训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督导理论和业务实践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督学要分期分批接受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督学参加培训、学习考察提供条件。

(四)完善政府督学聘任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总督学、副总督学和督学(专、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导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督学(专、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导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行署)聘任并颁发督学证书。

五、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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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各村居及所有工作人员。

二、督查内容

1、党工委、办事处与各部门、单位签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

2、党工委、办事处临时交办的各项中心重点工作。

3、作风纪律执行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序时督查、专项督查、定时督查与不定时抽查等方式进行,以上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综合使用,具体为:

1、序时督查。主要运用于对党工委、办事处与各部门、单位签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的督查。(1)各部门、单位必须根据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进程,经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确认后,报效能办备案。(2)效能办按序时进度,逐月、季、半年、年度进行序时督查,汇总统计分析,序时将督查情况通报给党政负责人及各相关单位。(3)对目标任务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的,效能办责令职能部门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完成方案。

2、专项督查。主要运用于对党工委、办事处临时交办的中心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查。(1)中心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各部门,各村居要制定项目化管理方案,对落实责任部门、时间、进度、工作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经党工委研究确定或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2)效能办根据领导要求有选择地立项,进行专项督查,必要时下达督查督办单,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办事项完成情况报告效能办。(3)效能办可根据中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召开专项工作督查会,通过现场观摩、部门述职、领导点评等形式,督查中心重点工作的推进。

3、定时督查与不定时抽查。主要运用于对中心重点工作现场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的督查。(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党工委、办事处参与中心重点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2)所有工作人员参与中心重点工作时不得迟到早退。(3)所有工作人员在参与中心重点工作、执行任务时应积极主动,相互配合,不得退缩不前,消极怠工。(4)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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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问题

1.1工作时间是影响检疫监督工作开展的关键肉品市场监督检疫工作对检疫员的上班时间要求是很苛刻的,每天检疫员必须在肉品送抵市场前赶到,这样才能对肉品进行完整的监督检疫。如果肉品分割后再检查,首先影响经营者销售活动,使经营者不配合检查;其次对有些项目无法检查,如刀口,若是合法检疫的猪肉,在肩胛外侧肌、腰肌、股部内侧肌会有“一口三刀六面”的刀口,完整的猪肉是很容易看到的,而分割后的肉难以发现;其三,分割后的肉品必定有一部分已被出售,此时发现病害肉,是很难收回的,必定会给消费者造成伤害。故上班时间对市场监督检疫工作很重要,然而,很多检疫员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影响了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1.2市场监督检疫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使监督检疫工作困难重重《动物防疫法》和《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是目前市场监督检疫的法律依据,因法律条款“盲区”太多,体现出可操作性低。如,市场检查中若发现有“白条肉”(即未经合法检疫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根据《动物防疫法》四十九条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工作中,违法所得是很难确定的,执行的变数很大;若未有出售,检疫员只能给予补检,无法对违法经营者进行重惩,助长了私屠滥宰现象,纵容了违法的发生。

1.3检疫监督手段落后,导致很多检疫工作难以开展目前的动物检疫仍是停留在感官检查,检疫结果的可信度低,导致检疫执法无法执行。如,对鸡的检疫,目前本地很多市场销售活鸡兼售分割的鸡产品,检疫员只能根据感官检查做出判定并处理,这就使得经营者很不满意,“你看一下就收费”,表现出阻挠检疫、抵抗执法、拒缴检疫费的情况。又如,对鸡蛋的检疫也无法开展,因为根据目前的检疫设施,鸡蛋无法进行实验室检验,检疫员只能监督检查经营者所持的免疫证,这又出现个别经营者很长时间都拿同一张免疫证,作为检疫员感到很无奈。

1.4执法力度不够,违法行为难以处罚,起不到震慑作用市场检疫员的工作对象是很复杂的,不乏刁蛮、以身试法和暴力抗法者,此时某些执法机关就表现出执法软弱,该没收的无法没收,该处罚的没办法处罚。一些检疫单位领导抱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对于检疫员反应的情况,不作正面答复,不进行认真处理,从而助长了歪风邪气。现实中,逃避检疫、拒绝检疫、违法者软磨硬泡或不予理会或大打出手、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加之,法律条文的不健全造成检疫监督执法极为被动,许多执法行为变成执法无奈。

1.5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工作不规范,影响了执法威信,制约了执法行为现在是法制的社会,监督检疫过程是完整的法律过程,而且是技术性很强的法律过程。这对检疫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及运用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工作中一些检疫员法制观念淡薄,不按程序执法,言语生硬,态度不佳,加之本身的业务知识又不过硬,不能耐心细致的解答经营者或群众的疑问,只是一味的命令经营者执行,导致检疫员与经营者关系紧张,检疫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执法威信,制约了执法行为。

1.6乡镇肉品检疫工作停滞,农民的肉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目前,在我区部分乡镇,集市所售肉品根本没有经过检疫,甚至有的乡镇肉品经营者在定点屠宰场购猪时,要求不要检疫或检疫不加盖验讫印章。可见,在农村,群众对于肉品是否经过检疫根本不关心,对肉食品卫生认识很淡薄,严重威胁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肉品卫生安全缺乏了解;加之很多乡镇无检疫监督单位,更无检疫员,肉品检疫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农民的肉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2对策

2.1尽快完善《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动物防疫法》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由其是对其中一些操作性不强、概念不清的“盲区”及一些违法行为处罚较轻或无明确处罚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解释和修改。同时,尽快出台有关“动物市场检疫监督执法规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可操作性,使得市场检疫员能有法可依,从严执法。

2.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饮食的意识,由其加强农村肉制品饮食安全的宣传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宣传病害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做到对有害肉了解、拒买并即时向执法部门揭发,经营者不违法,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的认识和支持力度,创造一个很好的检疫工作氛围。作为市场检疫员有责任、有义务经常进行这方面的宣传。

2.3加强培训,提高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检疫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检疫员的专业技术素质;提高检疫员的执法水平。作为执法机构,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检疫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责任意识,并学好法,用好法,积极提高检疫员的业务水平,使检疫员不断更新知识,成为适应新形式的合格检疫监督执法人员,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2.4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规案件应从重处理检疫监督机构对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应严肃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处罚的处罚,对于打、骂检疫员的经营者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扭转检疫执法局面,树立检疫执法威信。

2.5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的开发研究加大检疫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检疫监督设施,建立实验室购买检疫检测设备并投入资金用于研究新的、先进的、与国际社会相适应的检疫监督方法,使得检疫质量和可信度得到大大提高。

2.6加强内部管理针对检疫监督执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等情况,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有考核、有奖惩。对于、违法办案等检疫员应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职的停职;对于工作方式不当的工作人员也应有一定的惩处办法;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检疫员有一定的奖励。使执法队伍内部奖惩分明,检疫员有所惧有所依,真正负起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职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3工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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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省会,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重点建设集高效、生态、安全、观光、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特色种养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园区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有效促进一二三产相结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积极构建布局科学、规模适度、优势集中、效益显著的现代都市农业新体系,倾力打造服务省会、致富农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现代都市农业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依据新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制定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做到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与城市建设相配套,与城市发展相匹配。

2坚持政策引导。通过制定更加灵活的支持政策,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投资的吸引力和都市农业发展活力。

3坚持市场运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组织推动和政策扶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要素发展都市农业。

4坚持项目支撑。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包装、跑办、招商力度,按项目运作、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5坚持城乡统筹。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力度,积极推动城乡、区域经济互动,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实现产业互助共促、城乡统筹发展。

(三)功能定位

1经济功能:城郊区域是省会重要的“菜篮子”基地,直接为城市提供鲜活农产品,并为城乡提供就业机会。同时,通过优化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民收入。

2社会功能:都市农业为城市居民提供接触自然、体验农业以及农业观光旅游的场所与机会,并通过建立科技、物流、会展等平台,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形成都市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3生态功能:通过造林绿化、植树造景、建设水面湿地、生态果园等,打造“城市之肺”,营造绿色景观,增加城市绿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4辐射带动功能:依托城市强大的资本、科技、人才、信息和区位优势,与城市工商业、金融业融为一体,发展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发展理念新的现代农业,成为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和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业发展。

(四)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把城郊区域建设成为省会最大的产销对接、质量安全的“菜篮子”基地,构建起林水相依、生态良好的城市森林体系,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效益突出的现代都市农业园区。通过深化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使农业综合功能得到有效开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显著,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作用更加彰显。

二、总体布局

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发展的总体布局是:重点建设一环两带,突出打造三大板块。

一环两带:以石环公路为主线,以环省会绿化、石环公路绿化、城区与组团间隔离空间绿化、西山绿化、滹沱河绿化等为重点,构建环省会绿色屏障体系。沿滹沱河区域,以水为特色,依托滹沱河综合整治和景观建设,构建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科普等为一体的滹沱河特色农业开发带。沿西部山前区域,以山为特色,依托西部山前区域综合开发和绿化美化,构建集生态旅游、农事体验、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西部山前生态农业开发带。

三大板块:省会西北部涉及新华区杜北、鹿泉大河、李村、正定曲阳桥、北早现等区域,以生态观光为主题,依托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西北水系、南水北调工程、植物园、小壁林场、省会森林公园、中山湖公园等,重点发展生态绿化、苗木花卉、特色果蔬种植、水产养殖以及森林旅游、生态采摘、垂钓观鸟、田园度假等项目,打造省会西北部现代生态农业板块。省会东北部涉及藁城岗上、九门、正定诸福屯等区域,以产业园区为主题,依托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滨河新区、正定现代农业示范区、藁城滨河生态园、彩色植物生态园、国大温泉度假小镇、长安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等,重点发展高效农业、精品果蔬、特色养殖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展示、休闲度假、观光采摘、农事体验等项目,打造省会东北部现代园区农业板块。省会东南部涉及高新区郄马、栾城冶河、柳林屯、藁城丘头等区域,以高效设施为主题,依托初具规模的设施蔬菜、瓜果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发展日光温室,扩基地、上设施、创品牌、增效益,打造省会东南部现代设施农业板块。

三、发展重点

随着城市发展和规模扩张,传统种养业逐步退出城郊区域,培育壮大新型主导产业,实现粮退菜进、限牧增果,大力推进一产与三产相结合、现代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重点发展六大都市农业产业。

1高效设施农业。大力发展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农业,向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城郊区域发挥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以设施蔬菜、果木、花卉为主,分别集中连片建设新型日光温室生产园区;藁城、鹿泉、正定、栾城县(市)分别建设2-3个万亩蔬菜示范区、3-5个千亩设施蔬菜示范方,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特色突出、有市场竞争力的蔬菜品牌;以此带动大棚菜和露地菜生产,实现温室、大中小棚、地膜、露地菜合理搭配、协调发展,做到周年正常生产、季节均衡供应,提高蔬菜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2绿色生态农业。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体系,加快实施石环公路绿化、西山生态林区绿化、滹沱河绿化、省会森林公园等四大环城绿化工程和“一河两环”水系工程。沿石环公路两侧各建50米宽的绿化林带,植树20万株;沿滹沱河两岸发展速丰林及林下产业6万亩;沿西部山前大道两侧建设果品采摘、观光带5000亩。建设鹿泉上寨大枣采摘园、李村葡萄采摘园、藁城惠诚果蔬采摘园、栾城范台草莓采摘园、正定东里双黄桃采摘园等。

3特色种养农业。市区三环内和组团县城周边控制新建规模养殖场并逐步取缔畜禽养殖,城郊区域全部取缔散养畜禽,适度发展特种养殖,规模建设特色种养园区。以西三教花卉市场搬迁改造为契机,规划建设省会大型的生产、销售、展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花卉市场和生产基地。以滹沱河上游区域的鹿泉大河、李村、正定北早现、新华杜北等107家池塘养殖场为依托,建设一批高标准的集渔业养殖、休闲垂钓、餐饮娱乐于一体的休闲鱼庄,规划占地8500余亩、水面5600亩。在正定县城南郊107国道两侧,建设占地1000余亩的观赏鱼产业基地项目。以鹿泉邓庄康泰中华鳖省级水产良种场为依托,规划建设2000亩中华鳖养殖、观光科技示范园区。

4休闲观光农业。按照城乡互动、产业融合的要求,充分利用区域自然风光、自然景观和民风民俗优势,深度开发农业的生态、生活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集度假、餐饮、观赏、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特色休闲农庄,引导、培育、做大一批旅游产品,开办美食店、美食村、美食节等服务,融现代农业、乡土风情、娱乐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事体验为一体,实现农业与旅游业的紧密结合,促进农业新兴旅游产业的做大。

5现代园区农业。凭借贴近城区、交通便利、经济实力强和科技资源雄厚的优势,重点发展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以现代产业体系和经营模式为载体,集现代农业示范、科技成果展示、农产品供应配送、旅游观光休闲的综合性大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重点在藁城岗上规划建设藁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在滹沱新区规划建设正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在高新区加快建设东佐现代农业示范园。

6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重点抓好藁城开发区食品园区、鹿泉乳业加工园区、正定板材加工园区、栾城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园区年新增投资额、产值分别达到20%以上。以4大园区为载体,初步建成以市区北部、西部乳业,东部、南部粮油,东北部板材为特色的都市圈农产品加工产业带,以及以石环公路南环沿线为主的农产品物流产业带和鹿泉大河农产品物流产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保障体系。在现有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聘请国内一流都市农业规划设计单位,组织相关方面专家,研究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合理划分发展区域,明确产业发展类型,确定不同阶段的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民居建设规划相配套。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指导都市农业快速推进、有序发展。

(二)健全投入保障体系。市、县财政设立都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和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重点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科研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吸引工商、民间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都市农业。整合农业发展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创新项目运作机制,坚持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明晰项目产权,落实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提高项目效益。

(三)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租赁经营、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开发、集约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石政发〔2009〕45号)和《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0〕10号)有关规定,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生产基地建设和发展。制定落实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社会、个体投资都市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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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切实可行的“跑教”工作实施方案。

“跑教”制度,是指在完小优秀教师或某些学科专业教师紧缺的情况下,由一位教师同时兼任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学科或教育管理的一项制度。各镇(街)教管办、中心小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跑教”工作。

二、选好教师,统筹安排“跑教”课程。

“跑教”教师一般选择镇(街)内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担任,选定时应考虑交通相对便利、学校实际需要、专业对口等因素。要针对中心校和完小科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学科教学“短缺”的实际,原则上以天为单位统筹安排“跑教”课程与学校。

三、加强管理,提高“跑教”教学质量。

镇(街)中心小学应关注“跑教”工作动态,经常性地召集教师交流探讨“跑教”工作中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积极创设条件培训“跑教”教师,使他们接触最新的教学思想、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并给他们展示的机会,如执教镇街级的公开课。同时介绍一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的学校教学骨干同“跑教”教师结对,组织他们阶段性跟踪听课,探讨适应“跑教”教学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跑教”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关心和改善“跑教”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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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建立轮岗交流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干部交流制度,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其同一职位的任职时限不得超过5年,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使监督工作覆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