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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个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约谈和点评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通报制度
1.预警通报制度。是指县政府安委会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达到预警通报情形之一的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通报,督促其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2.预警通报情形。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预警通报制度,预警通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直接审定实施。
(1)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监管领域内发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产安全事故3—5人重伤的;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
(3)未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级以上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
(4)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挂牌督办,或已挂牌督办但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屡次未监督整改到位的;
(6)县安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预警通报的其它情形。
3.预警通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通报纳入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凡受到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内,应由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向县政府安办书面报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逾期未报、未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县政府安委会将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文件规定执行,县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县安委办应根据上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要求,将工作责任分解下达到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办的要求,按时办结有关督办事项,并向县安委办反馈。
2.挂牌督办责任落实。承担挂牌督办具体事项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挂牌督办事项工作不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在办理挂牌督办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评先列入安全生产否决对象。
(五)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1.约谈制度。是指县政府或县政府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任务,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的制度。
2.约谈组织。成立县安全生产约谈领导小组,约谈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及县监察局、安监局主要领导组成。约谈对象由县政府安委会发出约谈通知,约谈会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主持。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县长约谈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约谈;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或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3.约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由县政府安委会启动约谈制度:
(1)组织领导不力,未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
(2)对所辖地区、所管行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情节严重的;
(3)被上级部门预警通报或挂牌督办的安全事故,逾期未报、未改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的;
(4)发生1起死亡1人安全责任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
(5)隐瞒事故、事故查处不力或事故处理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达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认真对待、不依法依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4.责任追究。被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被约谈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被约谈对象责任,并取消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当年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资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1.履职报告对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
2.履职报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责任情况,建立情况通报、事故查处、督查督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执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3.履职报告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次年的1月6日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逾期未书面报告的,按考评奖惩规定予以扣分;经督促仍未按时限书面报告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县政府安委会将履职报告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一票否决”情形。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由县安监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1)年度辖区内发生2起死亡1人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县交巡警大队提供数据及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核实后实施);
(2)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瞒报、谎报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4)县政府认为需要一票否决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决”责任。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表彰评选奖励资格。
(二)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内涵。通常意义上的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理制度。目标管理以目标为中心,要求把管理的重点转移到行动的目的上去而不是行动本身。对目标管理来说,实现目标的行为是从属于目标的,目标本身就对行动有着控制能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终极目标是零事故、零伤亡、零财产损失。对于社会来说,在现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这是暂时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从一个单位来说,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际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控制指标的一种管理方式。目标管理控制指标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中期和短期的。比如各单位安生生产五年规划中的控制指标就是中期目标,每年层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就是短期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和作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其他目标管理一样,除具有客观性、层次性、多样性、时限性、可考核性等特点外,还具有更强的严肃性、明确性、社会影响性和层级性等特点。它具有指明方向、激发动力、凝聚人心、提供考核依据等方面的作用。
二、科学构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在对一个地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科学、明确的控制指标。这一指标既不能高不可攀,也不能触手可及;既要有利于一个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又要能激励和提高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标体系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
1、目标制订要体现民主性。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制定与分解的过程,把一个区域内参与都动员起来参加管理活动。因此,它的制定过程要求广泛参与,体现民主,突出组织成员的“自我控制”。对生产者来说,目标是明确的,责任也是明确的,奖罚标准同样是明确的,每个人都可以用目标指导自己的行动,实现自我管理。
2、目标内容要体现全面性。目标管理一个明显缺点是没有被列入目标体系的,工作易受到忽视,会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在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中,既要充分考虑目标的全面性、继承性、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科学的程序,增加新的目标,保证目标管理的覆盖性。如在安全生产目标体系设置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安全标准等各项目标,既突出了重点目标,又兼顾到次要目标。其中“指标控制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在目标体系中占了很大比重。
3、目标重点要体现针对性。目标重点的针对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针对不同单位和部门,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二是同一单位和部门不同时期(通常指年度)应该有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因此,要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将总体目标和个体目标、多样性目标和单一性目标结合起来,分时期、分类别制订不同的目标体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过程控制。
1、建立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每年初,单位法人分别与各单位、各部门及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各单位、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分别与所属单位的员工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制全面推进。同时,各单位按要实地管理原则,向上级主管及政府上交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2、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季度或半年履职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保证履职到位,每季度或每年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正职,都有要向上级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保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3、推进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制度。凡是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门和经营单位都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大小,向单位缴纳一定的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并将此作为一项指标列入考核细则,如有不到位者,年底考核按百分率扣分,并不得参加评优。
4、创新安全产生活动载体。有效的活动载体,能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营造氛围,强化过程管理,对推进各项目标的实现,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单位要坚持创新思路,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主题,设计一个主载体,推进工作。如“队伍建设年”、“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等,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推进重点目标的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5、开办多种形式监督。一是定期督查。各单位、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过一堂,每季或半年一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督促鞭策前进,全力推动各项目标的实现。二是专项督查。把各项活动载体列为重大督查项目,由安委办每季或半年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干部的实际考核直接挂钩,对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的,及进查清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三是每季度或半年之管安全的要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会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如期推进。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一、转变观念,创薪思维方式
1.由“巡游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变
以广州市为例,由于工程项目多、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据初步统计,工程项目监督频率目前平均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的水平,甚至有的项目监督频率为“超过6个月检查一次”。对工程项目而言,这种监督方式就像“巡游”,巡游过后必然形成很长一段“监管空白期”,监督效率必然低下。因此,必须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改进监督方式,缩小“监管空白期”,实现常态化监督。
2.由“单向执法型”向“双向互动型”转变
目前,各地的监督检查都是“单向执法型”,即由监督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抽查、排查隐患,实施处罚;而企业方面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检查”状态,监督工作效率极低。
因此,监督检查必须向“双向互动型”转变,即在现有“单向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指导服务和交流沟通。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帮助施工企业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监督执法人员与监理人员的日常联系和互动交流,落实“监理报告制度”,总监向监督员及时报告项目上的安全动态,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监管优势和“协防”作用。
3.强化对企业安全行为的监督执法,让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平时能够有所作为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监督执法人员不是企业的安全员。因此,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实体隐患排查(抽查)工作,同时,更应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执法,督促并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到岗履职,改变当前这种“监管部门着急、企业无动于衷,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隐患,项目安全员、监理人员平时无所事事”的局面。
4.强化“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
主要是督促企业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注重事前预防和对隐患的过程动态控制。
二、改进监督方式,现场执法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
1.除了传统的现场监督检查方式外,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微信、视频监控、云技术等实现远程监控,一方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震慑企业,促进企业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2.远程监控方式可采用集中监控(由专人通过“监控中心”实现)与分散互动监控(由监督员通过个人电脑或专用手持设备与工地“互动”方式,实现对各自分片监管项目的远程实时监控)。
3.远程监控对象、内容
(1)集中监控:项目部“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三级教育、平安卡培训(考试)活动情况;大门口值班情况;泥头车出入登记、冲洗、装载情况;塔吊、电梯等重点部位安全监控等。
(2)分散互动监控:安全实体抽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塔吊安拆、顶升加节,电梯设备安拆,防护棚搭设等危险作业时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实时监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点名);“三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点名)等。
三、改进监督模式。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
两手抓:对外,抓施工安全责任主体(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内,抓安监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规范监督行为,提高日常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1.日常监督实行组长负责下的专业分工与主监员责任包干模式。按照“事事有人管”原则,落实监督组内部岗位分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强化监督责任,制定和完善《监督工作规范》,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2.层级监督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督查”与“安监机构巡查”相结合模式,形成“管理链”,环环相扣,促进各级安监机构加强内部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减少监管漏洞。
3.检查方式采取“飞行检查”,在不预先告知企业的情况下,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
4.探索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形成“互动长效机制”。
(1)监督员与施工现场的监理、安全员之间建立“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的作用。
①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库。平时,要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理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一个安全员同时兼多个项目”的现象,强化责任意识。②监督员与现场安全监理和企业安全员“结对子”或建立微信群,加强平时的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把监督员打造成执法者、指导员、联络员、工地安全管理的“上级领导”,监督员要学会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派活、下达指令,搞好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安全员和监理的现场管理优势,把监理和安全员打造成为监督员的情报员、助理,把他们的工作当成监督员工作的延续,改变以往那种现场检查时监督员给企业当安全员,几个月才去工地检查一次,然后长时间不管的状态。
(2)建立安全报告制度。
①安全员、总监每周向对口监督员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点将安全教育、平安卡、工人招聘动态、特种作业人员动态信息、劳务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危险作业施工等动态信息纳入报告内容,以利于监督员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加强比对、核查,大幅提高监督执法效率。②安监机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管项目的安全状况和监督执法情况,为上级部门实施内部巡查、督查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5.工程项目实行“分类差别化”管理。
制定监督计划时,要根据项目类别、难易程度、不同施工阶段、企业管理水平等,实行“分类差别化”监管。
6.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突出监督重点。
(1)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有效性。一方面,对重大问题和隐患,特别是“屡教不改者”(即指出隐患和问题后不积极整改、不认真履职),要严格执法,绝不手软,例如:检查安全教育、交底时,发现问题要执法“零容忍”;另一方面,执法要务实,严格执法,但不等于见到隐患就开罚单,不能把执法权作为要挟企业的手段,施工都是动态的,任何工地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属于正常现象(特殊隐患除外),只要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就好。应该给企业一次整改的机会,监督员应该及时跟进,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杜绝执法文书要么不发,要么乱发的现象。
(2)抓重点环节: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文明施工、泥头车管理、消防安全等。
(3)抓重点对象:重点项目,要抓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重点人员,要抓一线工人(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监理(配备、到岗、履职)等。
(4)抓重点时节:重大节假日、台风多雨季节、重大活动期等。
7.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质量定期考评与内部责任追查制度》,开展事故工地内部责任倒查,强化监督责任,促进廉洁执法。
四、效果预测
二要抓好氛围营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良好的安全氛围是实现生产安全的灵魂。客运站要把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作为全部工作的突出重点,将提高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利用候车大厅LED电子显示大屏天天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和法律法规 ;利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安全标语,统一设置“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可移动宣传展板,设黑板报、安全栏等各种载体营造安全氛围;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学习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利用车站广播天天播放“安全乘车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利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等活动,同时,每年定期的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安全、消防等各方面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营造了“月月学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隐患排查,全面整治事故隐患。抓安全要从源头管理,防隐患要从小处着手。近年来,客运站运输安全变数大、隐患多,危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因此,客运站应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长效武器,对生产环节中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建立自查责任制,规定值班领导、当班人员对事故隐患做到“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l漏查、谁负责”,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t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一、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突发意外等诸多不确定性导致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可能突然发生。风险就在身边,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增强防控、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辖区的安全稳定就是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效益。绝不能抱晓幸心理,绝不能以“不会出事”、“出事无所谓”、“出事与我无关”、“出事没有办法”的态度抓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实效性,科学应对
要制定防范、化解、劝返的稳定应急预案,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应急演练预案。将风险止于未发。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进行分析预判,有效解决项目盲目实施后群众不支持疲于应付、工程难于推进、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不符合的问题。按照《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不提交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不得擅自开工,不得拨付资金。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三、实行领导接访和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辖区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领导和村、单位按照接待日接待好人员,按规定限期办理事项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交办及时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维稳工作平台、12345平台。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致使错失矛盾纠纷或意外事件处置的黄金时间--一小时至一天,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被网上恶意炒作放大给抹黑,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到位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纠纷、稳定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稳控措施,不得引发非访、集访、网上炒作。按照“四个当天”办理群众诉求,需要受理的两月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取得场景照片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人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协调和调解、教育疏导、政策解释等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锁定证据,保留工作痕迹,既作为履职尽责免责依据,也为打击非访留下证据,不给非访、闹访、缠访以访牟利的机会。大力宣传弘扬“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四、实行包案息访、稳控和安全隐患整改、警示制度
对久拖不决和非访的实行包案息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化解的案子稳控到人到天,不得引发重复上访。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设置警示标识。敏感节点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2点以前由综治办负责向县稳定办报告重点人员及组织重点稳控人员稳控情况;由办向县和群众工作部报告人员稳控情况。安全隐患由安办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并提出整改或警示方案。有重大矛盾纠纷、活动或重大安全隐患马上向我报告,各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五、抓社会治安多元共治立体防控
一是各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组织义务巡逻,提醒住户加强自我防范。二是鼓励住户、商铺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雪亮工程。警务平台接入机顶盒或互联网。四是督促网格员亮明身份,精准服务,灵通情报信息。网格员每月必须办理事件10-15件,每周走遍辖区村居民小组,对辖区的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人员有一条动态信息。2015年县网格员知晓率57.91%。今年市县要抽查网格员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必须解决网格员机关化、万能替补现象。对无法完成事件办理、信息采集任务坚决逗硬奖惩,对被市县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聘。五是加强平安和谐三级联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赌、毒、邪、骗、盗”的丑恶现象。六是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专项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思维。乡机关部门、村居委会、场镇单位、企业职工要有法制教育学习笔记。
一、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总结”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进安全工作。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合规管理相关问题》,提高合法合规管理意识。继续学习《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努力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检查标准、工作任务和业务流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能够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以及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了分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不断学习各类安全制度、安全专业知识和新规定、新制度,不断丰富自身安全知识,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办法,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2、完善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从公司到支队,都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了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査制度,全面推行了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管理工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3、作风建设方面
能够以正确的工作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为正确履职提供真实依据;珍惜团结、维护和谐,营造舒畅地工作氛围;在开展工作中,主动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各项工作;注意保持与同事经常性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处理突发事件迅速及时;消除工作中的死角问题和管理上的盲点,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二、履职情况
1、强化管理,严格安全责任落实。支队在2017年初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上对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支队两级班子领导逐级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支队领导与职能科室、大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了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安全承诺,圆满完成了安全工作各项任务。
2、开展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一年来,公司和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安全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学技术、强本领、保安全的安全氛围。
3、强化职工培训,狠反“三违”,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基础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标准和力度,确保战备执勤工作安全受控,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等级、上台阶。
三、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在支队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安全环保“严监管”常态的形势要求认识有差距,不能跟不上新形势。
二是工作思路与方法较为保守,还不能满足严峻的安全形势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和主要措施
一、抓好班子团结,建设高效能队伍。
作为区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何使区队班子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对于区队工作开展的好坏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也是今年的首要工作。我通过与班子成员、班组长谈话、单人谈话交流思想外,还将工作面的管理人员构造优化组合,形成最佳的管理体系,并分片包干,即增加他们的激烈竞争性,又形成和谐统一性,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统一了思想,班子拧成一股绳,凝聚力大大提高。
二、深入现场、以身作则带好头。
2019年区队开采的3117工作面也遇到不少困难:一是工作面两巷坡度极大属于大倾角俯采;二是工作面地质结构复杂,开采时需多次过断层、探巷;三是工作面不规则开采,四是后路运输战线长,环节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针对上述困难我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坚持同职工一块靠守在现场,尤其是在现场条件复杂的时候,经常连续跟班在现场合理调配人员,克服困难的工作环境。在生产现场合理安排各工序工种严密配合,检查工程质量,抓现场隐患,解决现场难题。经过全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3117工作面很快扭转了被动的局面,并在8月份创下超产1.74万吨超产率45%的佳绩,全面完成产量一百余万吨,为公司全年产量任务的完成做出了巨大贡献,得到了公司党政领导的认可和好评。
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在廉洁方面我能经常告戒自己自警、自重、自省、自励,在新形势下,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职责清白;在工作之余,严格自律,做到慎独、慎行、慎吃、慎交,自觉把自己言行置于法律、员工的监督之下。同时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加强自律,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加压,努力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警钟长鸣。
四、存在的不足
1、身为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职工安全站位和违章作业上抓的不严不细,处罚力度低有老好人思想,导致区队全年三违比率一直较高。
2、对照“抬高标杆、争先进位”解放思想活动的新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工作上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工作标准的“天平”有时候会倾斜,特别是在产量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容易放松对质量提升工作的要求,只是急于完成产量任务任务,没有实现产量与质量共同提升的目标。
五、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1、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工作
树立和发扬好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敢于较真。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在工作上,深入井下,深入现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跟班督查和现场安排,严格考核区队干部入井次数和入井检查情况。坚持勤俭治队,大力倡导艰苦奋斗作风,杜绝浪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包括“反麻痹、保双零”相关工作)
1.根据公司现有岗位实际情况,年初编制下发了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过半年的实施,并结合集团公司5月的尽职督察提出的问题和广西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7月19日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提前策划,于3月19日编制下发了《关于开展“反思想麻痹、反侥幸心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开展了宣传教育、检查整改、反麻痹讨论和反麻痹安全日等系列活动,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纠正工作作风、慎醒麻痹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7月22日,编制下发了《 关于开展班组“反麻痹”安全活动的通知》,组织生产一线员工开展了一次“反麻痹”自我反思活动,并要求每位员工撰写个人思想汇报和整改措施,并在活动中进行表态发言。
4.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公司“反麻痹、保双零”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桂林区域公司“两票”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讨论会和“两票”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参与“两票”的修订工作,组织区域公司对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进行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广西公司。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定稿后已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同时对集团公司5月份现场检查发现的“两票”问题,已会同项目公司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了考核。目前,各风电场“两票”填写得到了规范,大幅提高了两票的合格率。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1.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按照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成了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3.根据广西公司《“两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已提交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和各项目公司进行审核,本月底执行。
4.组织修订了福家田风电场巡检记录,优化完善了巡检项目,提高了现场on-call人员的日常巡检质量。下一步准备在其他风电场进行推广应用。
5.组织完成桂林分公司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对初稿进行校核,后续经讨论、定稿、审议后,计划8月份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情况
1.桂林分公司现场一线员工多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为了尽快提高现场一线员工的工作技能,由HSE部牵头,组织三个生产部门于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运行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将培训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并严格执行。按照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先后在各风电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4次,对入职新员工培训10次,根据季性变化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较好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按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培训计划内容,将三类人员、管理人员的再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同时开展了实操技能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应急能力培训和“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
(四)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桂林分公司年初制定了2019年“两措”费用使用计划,并将费用细化到月,预算总费用为43.3万元。其中“三标”体系建设30万,应急预案评审备案10万,“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5万,员工安全帽和反光背心是1.8万。
目前,按照计划对公司消防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测和补充,同时购置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用品、用具费用1.8万;“安全生产月”活动购买25项反措书籍及宣传资料1.48万。签订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合同9万,计划8月底前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工作。签订“三标一体化”体系贯标合同30万,计划10底前完成贯标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结合培训工作,每周到一个风电场开展一次培训和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检查现场及“两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了节后、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防小动物等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安全隐患101项。
3.按照桂林区域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桂林区域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抽调项目各公司安全生产骨干人员,对各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开展了系统性检查,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方式进行,共查处安全隐患93项,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年初下发《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的职责,细化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完成了对制度、预案的修编工作。建立了应急指挥室,下发了应急处置卡。
2.加强应预案的演练。年初制订下发了2019—2020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上半年按计划共完成了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通讯设备联络的有效性及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员工的应急培训。组织员工开展了应急预案的学习及考试,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完成了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自查整改工作,补充完善了应急用品,同时以笔试结合现场拷问的形式开展员工应急能力的日常考试。
4.开展汛期值班。印刷下发了防汛应急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日程安排和责任分工。
(七)生产安全事件报告情况
1.对6月9日金紫山到桂林集控通讯中断未及时报告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要求在部门内进行“说清楚”。
2.组织开展了经验反馈。同时上半年的经验反馈汇编已在编制过程中,月底前完成。
3.建立了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台账,督促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和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上报。
二、本单位及本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亮点
(一)开展“两票”管理专项提升活动
公司HSE部于2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的通知》(桂林安环函〔2019〕2号),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专项治理活动。2月21日组织桂林区域各公司召开“两票”专题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8项共识,规范并统一了填写内容。按照活动计划,2—4月份共开展“两票”专项检查3次,并于4月21日召开“两票”治理总结会,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规划。
按照广西公司要求,5月10日组织区域各公司讨论“两票”制度执行情况,形成后评估报告,指出“两票”在现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广西公司提出了后续执行过程中相关建设性意见。
通过开展“两票”专项治理活动和一系列管理措施,各风电场“两票”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为班组“三基”建设和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
(二)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查联排活动
按照桂林区域公司2019年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委的要求,为实现“主轴驱动、区域协同,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的目标,由桂林分公司HSE部牵头,于3月25日至月30日在桂林区域各公司范围内开展了2019年春季安全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本次活动各单位积极响应,抽调了生产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生产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深入检查,共查出93项不符合项,并按“五定”原则要求落实了整改。同时,通过开展联查联排活动,为各公司创造一个相互沟通学习的平台,在活动中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为打造“桂北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编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成立时间晚,桂林区域公司年初才完成职责划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公司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到位,公司HSE部在学习借鉴集团内部先进单位良好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内容覆盖公司现有各岗位,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支持体系的职责进一步得到明确,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四)启动了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工作。
编写下发了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通知,启动了清单编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一)本人存在哪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1.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内容比较单一。
2.内业管理缺乏主动性,资料台帐管理不全。
3.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以全面查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4.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奖罚力度不够,不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等)。
6.抓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以讲促学,不断丰富自已的业务知识和提高培训水平。
2.改正工作作风,工作精细化,加强风险预控和隐患分级管理,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按“五定”原则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敢于“唱黑脸”,进一步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二)本单位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是何原因。
1.生产一线员工多为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综合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原因:工作经验不足。
2.部分员工麻痹思想未完全根除,仍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相同的“三违”问题重复出现。
原因:培训不够,考核不严,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采取形式多样和员工普遍认同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同时加强学习效果的考评,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召集专业人员召开会议、安排检查计划、研究隐患整改措施和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二、指导原则
(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在市供销社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施监督、指导;对现场进行专业性、技术性、危险源辨识、危险性分析和安全技术“诊断”;当市供销社安委会组织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重点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技术性疑难问题。
(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制定检查整改计划,负责对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检查、季节检查、重点检查、综合检查和夜间抽查等方式实施检查,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三、指导职能
(一)检查职能。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要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提前了解被查单位的如下情况:
1.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无生产经营执照、消防前置审批手续、消防合格证、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相关安全合格证件。
2.生产经营场所的现场、操作岗位、加工间、摊点、门店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和消防安全条件。
3.生产加工车间采用的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
4.对生产经营过程、储存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危险性分析。
5.对生产经营设备、特种设备、监控设备、自动报警设备、灭火联动设备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6.对生产经营运输、通勤在用的机动车辆安全行车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进行检查。
(二)检查分工。为了使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在检查指导过程中,事先确定检查的方式、方法、步骤,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特长,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明确完成事项,每个人的工作都有所侧重。包括: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现场记录、结论整理等相关情况。
1.用火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相关律法、法规,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承租承包业户未经甲方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取暖、烧水、做饭、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保部门借调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作业结束后应即时归还,若有使用应如实报告。
(3)属于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或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安全管理部门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门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签批和核准,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违章作业者,一经发现,检查人员要及时纠正。
2.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电业部门安全用电标准,不得私自、违章二次布线、杜绝因漏电、打火、短路、超负荷造成事故发生。
(1)企业维修电工必须遵守国家标准《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则、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严格实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切实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2)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安装和调试,所在单位的在岗持证运行电工负责线路、设备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运行电气设备完好运行。
(4)各经营场所下班或闭店后,电源该关闭的要关闭,否则安全管理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5)禁止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扇、“热得快”等大功率超负荷电器。
3.用气安全管理。生活用气有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有管道、有气瓶,这里主要是指液化气瓶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杜绝违章使用或滥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气瓶,防止泄露或爆炸事故发生。
(1)须在有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气瓶,使用有注册标牌的气瓶。如果使用的气瓶没有注册或新购置的,要尽快到充装站,抓紧办理注册手续,并安装好注册标牌。
(2)国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有如下规定:不准使用没有注册或超过检验期的气瓶。15公斤气瓶自制造之日起,每4年检验一次,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超过15年的一律报废。50公斤气瓶自制造之日起,每3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一律报废,气瓶瓶颈有检验合格铝圈,作为是否超过有效期证明。
(3)气瓶放置地点,要保持通风、干燥、不得靠近热源、明火、防止暴晒。
(4)严禁敲打、碰撞或滚动搬运。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杜绝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1)按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检查企业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水位计、泄压、防爆装置等控制部件安全运行状况,特种设备质量技术检测部门年检报告。
(2)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检查企业在用客梯、货梯控制部件安全运行状况,质量技术检测部门年检报告。
(3)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检查企业在用起重机械、龙门吊、单梁吊、简易升降机质量技术检测年检报告。
(4)按照《沈阳市雷电防御管理条例》,检查企业在用避雷针、避雷塔、避雷带防雷技术检测年检报告。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操作行为,防止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
(1)检查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2)检查储存库区消防器材、消防工具箱、消防蓄水井、消防蓄水池。
(3)检查防火、防爆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值班报警电话。
(4)检查库存商品数量、摆放间距、堆垛高度、不同品种分类储存、包装箱破损、通风、温度、湿度等情况。
(5)库区安全保卫人员、更值人员昼夜值班、检查、巡查记录、库区探照灯照明、护库犬守护等情况。
6.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操作行为,防止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
(1)检查防火、防爆视频监控系统、GPS定位装置运行状况。
(2)检查库存商品整齐摆放、堆垛间距、堆垛高度、通风、温度、湿度、库门开启方向。
(3)装卸、运输人员安全培训持证,“双人双锁”保管商品执行情况。
(4)库区安全技术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灭火、防爆器材配备、备用电机、消防蓄水池容量、避雷针等技术性能和技术检测情况。
7.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沈阳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违章操作,加强职业病预防,防止职业病危害。
(1)检查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预防措施执行情况。
(2)检查作业场所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是否超标。
(3)检查有毒气体、有害物质、放射性物品装置或场所安全屏蔽或防护情况。
(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防护措施或体检、健康记录。
(5)噪声、光污染、高温、低温等其它影响健康的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三)现场记录。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等其它客观情况,要认真填写以下情况:
1、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2、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情况。
4、依法依规采取的强制整改措施等情况。
5、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负责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市社安委会报告。
(四)责令整改。在检查中如果发现以下突出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令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理、关停或取缔。
1、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2、重大事故隐患排除之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四、实施步骤
(一)由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召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按照检查要求,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实施检查指导。
(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检查表,结合自身专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科学地、规范地、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召开隐患排查、危险性分析研讨会;事故案例分析会;“三同时”审验论证会;职业卫生健康;安全基础和现场管理经验交流推广,以及各种相关安全事项进行推介和探讨。
五、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