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9 03:06: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政科技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本章通过对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状况和运行效益的回顾与总结,对其发展态势和投入水平进行描述和定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其它章节对问题的深层次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奠定基础。
3.本章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九五”期间(1996-2000年)。这一方面是受限于统计数据资料,但更重要的考虑,是能使我们的分析更具针对性和有现实意义,更好地为当前的科技部门管理工作服务。
4.本章的分析研究从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1)通过全省总量(包括省本级、市本级、区(县)级)的分析,判断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的总体发展态势及在全国的水平;
(2)通过对省本级中省科技厅掌握的科三费的分析,判断其发展态势并利于在各省之间进行比较研究;
(3)由于不掌握各市科技三项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我们只对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进行了分析,但也应该能从总体上基本反映出全省的情况。
(4)对市级科三费(含区(县)级)和市本级科三费(不含区(县)级)的分析,主要判断各市科三费的投入水平及发展态势;
5.为了使分析结论更具可信性,本章尽量采用连续性数据,并大量地使用了统计表格,主要分析结论都建立在对相对量指标上(文中有关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附本章后)。
二、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现状
1.总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
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从上年的7.59亿元猛增至10.24亿元。“八五”以来,总量始终居于全国三甲之列。“九五”期间累计投入科三费33.87亿元,为“八五”期间的2.66倍。
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已接近2%,比1995年增长1.51个百分点。
“九五”期间,地方财政科三费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4.14%,而同期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为24.1%,高出0.04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和全省GDP比重的比重呈连续上升势头。2000年分别占4.35%、0.22%,为近年来最高。
“九五”期间,占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均在60%以上,平均为64.81%,远远高于全国地方财政49.59%的平均水平。同“八五”期间比较,这一比重增长了7.21个百分点。
表1“九五”期间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基本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亿元)4.635.086.337.5910.24
年增长速度(%)31.539.7224.6119.9134.91
占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62.5560.9164.0668.2768.26
占全省地方财政支出比重(%)1.471.491.621.661.98
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比重(%)2.942.933.033.384.35
占全省GDP比重(%)0.150.140.160.180.22
全国地方财政科三费(亿元)49.9063.7773.8894.93120.12
占全国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47.1647.6049.6350.4253.14
占全国地方财政支出比重(%)0.860.950.951.041.14
数据来源及有关说明:
1.本文所引用数据,除另有注明之外,均来自科技部、财政部全国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结果。
2.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地方财政支出均采用当年价格,在计算增长速度时未考虑价格因素。
表2-1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亿元
辽宁广东吉林山东江苏四川浙江河南黑龙江福建河北
1995年3.523.733.222.432.332.191.781.401.481.381.24
在全国位次2134567981113
1996年4.634.784.463.423.293.012.192.031.991.971.91
在全国位次2134567891011
1997年5.086.315.774.374.342.702.942.652.232.743.14
在全国位次3124597101186
1998年6.337.404.626.264.992.784.082.762.722.993.74
在全国位次2153496101187
1999年7.6013.102.567.975.723.115.593.664.124.274.34
在全国位次31162411510876
2000年10.2421.472.629.257.923.609.183.544.225.124.74
在全国位次21163512413867
表2-2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辽宁北京吉林山东江苏四川浙江陕西福建
1995年1.290992.660.880.920.790.990.790.80
在全国位次241658487
1996年1.470.863.070.951.060.921.030.850.98
在全国位次21117394126
1997年1.490.773.441.141.190.981.221.011.22
在全国位次21717512393
1998年1.620.782.431.281.180.871.420.971.17
在全国位次217145143118
1999年1.661.101.091.451.180.861.621.041.53
在全国位次11112510172134
2000年1.980.701.011.511.340.802.130.941.58
在全国位次2211357161154
2.和中央财政科三费投入水平相比,尚有不小差距
“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科三费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6.66%,高出辽宁2.12个增长百分点;科三费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虽从最初的7.21%降至2000年的5.02%,但也远远高于同期辽宁1.47%至1.98%之间的水平;科三费占全国GDP比重的最高值为0.31%、最低值为0.23%,最低值也高于辽宁的最高值水平。
表3“九五”期间全国中央财政科三费基本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全国中央财政科三费(亿元)155.01189.97189.90272.80277.22
年增长速度(%)34.6127.8015.8528.4926.53
占全国中央财政科技拨款比重(%)44.4646.4643.3050.1648.16
占全国中央财政支出比重(%)7.217.506.086.575.02
占国家财政收入比重(%)2.092.201.922.382.07
占全国GDP比重(%)0.230.250.240.330.31
3.和兄弟省市相比,面临严峻挑战
(1)和领头羊广东比,差距在不断拉大
1996年,广东的地方财政科三费为4.78亿元,我们仅与之相差0.15亿元。但到2000年,广东已达21.47亿元,为辽宁的2.1倍;
1996年,辽宁的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47%,要远远高于广东0.80%的水平,但到2000年,广东已达1.99%,反超过辽宁0.01个百分点。
从中可以看出,广东的地方财政科三费,无论规模总量还是相对投入强度,从“九五”以来其发展速度都要远远高于辽宁,我们和广东的差距正在迅速拉大。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在于经济实力之间的差距。从GDP总量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2.06倍,2000年为辽宁的2.07倍;从地方财政收入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3.07倍,2000年则为辽宁的3.87倍;从地方财政支出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1.91倍,2000年则为辽宁的2.09倍;从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看,1996年,辽宁和广东基本持平,但到了2000年,广东则为辽宁的2.1倍。从中可以看出,科技和经济发展之间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表4广东、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对比情况单位:亿元
1996年
2000年
广东(A)辽宁(B)A/B广东(A)辽宁(B)A/B
国内生产总值(GDP)6519.143157.692.069662.234669.062.07
地方财政收入479.45157.53.04910.56235.43.87
地方财政支出601.23314.781.911080.31518.082.09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11.817.411.5939.4213.502.92
其中:科技三项费4.784.631.0321.4710.242.10
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0.801.470.541.991.981.0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年鉴(2001)》。
(2)山东、浙江、福建等省迅速赶上来,差距不断在缩小
山东地方财政科三费曾于1999年超过辽宁居全国第2位,只是在2000年又退居辽宁之后。其科三费总量从1995年的2.43亿元迅速增至9.25亿元,紧跟广东和辽宁之后;
浙江地方财政科三费从1995年的1.78亿元一路升至2000年的9.18亿元,紧随山东之后,在全国的位次也从第7位升至目前的第4位;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5年的0.99%猛增至2000年的2.13%,从当时的全国第4位到2000年居于全国之首;
福建地方财政科三费于2000年挺进5亿元,从1995年的1.38亿元增至2000年的5.12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从第11位升至目前的第6位;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5年的0.80%增至2000年的1.58%,从当时的全国第7位升到2000年的第4位。
河北的地方财政科三费增长也较为迅速,2000年达到4.74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从1995年的第13位迅速升至第7位。
以上省份,山东、浙江、福建和辽宁同为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但市场经济基础目前较辽宁更为完善,经济发展充满活力;河北依托首都优势,经济发展很快。这些使上述省份能够对科技发展给予更强有利的支持和关注。
(3)北京、上海在中科院所属和中央部委所属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优势地位非辽宁所能及
尽管从统计数据上看,北京和上海地方财政科三费和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居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但它们集中了大量的中科院和中央部委所属科研院所,是中央财政科三费的重要流向地。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这届奥运会的一个申办主题为科技奥运)和上海浦东大开发带来的机遇,北京作为全国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的中心,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势必加强对其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而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国际化,北京和上海应该是全国受益最多的省份之一。这一切都远非辽宁所及。(4)西部省份发展潜力巨大
西部省份除陕西、四川之外,地方财政科三费水平普遍偏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西部各省的科技发展带来了机遇。西部省份普遍加大了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陕西的省本级科三费(12811万元)及其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1.77%),1999年分别居全国的第7位、第5位;1999年,宁夏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居全国之首,山西、云南、广西、四川也居前十名之列。这样,在当年省本级科三费占同级财政支出比重全国前10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据6席。这一发展势头不容我们忽视。
二、省科技厅科三费情况
1.省本级科三费增长较快,但低于同级财政支出平均增长速度
2000年,省本级科三费达2.75亿元,是1996年的2.28倍。从全国情况看,1999年从上年全国的第7位升至第3位,位居北京(39022万元)、天津(21075万元)之后,略高于上海(19237万元);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为2.36%,居宁夏(2.58%)、浙江(2.45%)之后,居全国第3位。
整个“九五”期间,省本级科三费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4.5%,增长速度应该说不慢。但由于低于同期省本级财政支出年均增长速度1.1个百分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由1996年的2.88%降至2000年的2.60%。
表5“九五”期间省本级科三费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省本级科三费(万元)1210011850127912063627535
比上年增长(%)--5.999.2361.3333.43
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2.882.622.322.332.60
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万元)4198924516955503828862971058125
比上年增长(%)-7.5721.8561.0311.94
注:省本级科技三项费含风险资金,其中1999年5000万元,2000年15000万元。
表6-1省本级科三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万元
辽宁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江苏黑龙江陕西天津
1999年206363902219237179401307510354124511281121075
在全国位次31458141072
2000年275353408121160125791780311332137901536136987
在全国位次324116141091
表6-2省本级科三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辽宁浙江宁夏山东陕西山西吉林云南广西四川
1999年2.362.452.581.781.771.771.521.441.411.35
在全国位次32145578910
2000年2.602.661.711.071.341.251.101.460.930.7
在全国位次21411891071621
2.省科技厅科三费增长停滞不前
2000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省本级科三费为10291万元,和上年比没有变化,比“九五”起始年还有所减少。1999、2000年,省财政从科三费中分别列支5000万元、15000万元用于支持风险投资,这样实际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并未增长,2000年仅居全国第9位,比上年又后移一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之后,也低于我们的近邻黑龙江。由于省财政计划5年内将风险投资资金从省本级科三费中列支10亿元,预计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数量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很难有大的增长。
表7省科技厅科三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万元
辽宁北京上海黑龙江广东天津江苏山东山西河南
1999年102911841019237121551170011190110451099077207388
在全国位次82134567910
2000年102912753121160137901570011581123201170080498033
在全国位次912437561112
3.省本级科三费中科技厅所占比重下降趋势明显
1996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约为90%,但到2000年,这一比重仅为37.37%;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也从2.58%降到不足1%。可以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无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下降趋势都非常明显。
表8“九五”期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省本级科三费中省科技厅经费(万元)1085010200111411029110291
占省本级科三费比重(%)89.6786.0887.1049.8737.37
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2.582.262.021.160.97
从全国1999年的情况看,省本级科三费全部或基本全部由省科技厅掌握的省市有江苏、上海、福建、湖北和黑龙江,但也有约1/3的省份在50%以下。2000年,辽宁仅为37.37%,在全国列第23位,比上年后移3位。对于这种状况,在我们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之前,不好对此妄加评断,但从管理部门的职能和科技发展的自身特点,这一比例过低无疑会削弱省科技厅各项科技计划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利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匹配资金的落实,对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表9省科技厅科三费占省本级科三费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注:1.江苏省科委管理的科技三项费大于省本级总数,这与财政决算体制有关,省本级决算数是指安排在省级单位的经费,省级经费安排在非省级单位,不列入省本级决算。
2.海南、没有提供省本级决算数字。
三、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分析
对地方财政科三费的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调查,一直是我们科技管理工作的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以省科技厅科三费执行情况为例,1966年原省科委根据国务院对科研经费归口管理的决定,开始负责编制、分配科三费和科学事业费,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统计调查制度,直到目前,也很难对科三费的运行效益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和评价。另外,由于科三费是归口管理,省计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掌握的科三费的执行情况,我们更是无从了解。在此,我们只截取了“九五”期间,对省科技厅科三费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由于掌握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统计数据本身也比较粗略,以下的分析结论仅供有关部门参考。1.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项目资助强度增强
为使科技计划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省科技厅对科技计划体系作了进一步调整,把科技计划分为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三个层次,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数量逐年减少,项目资助强度逐年加大。2000年计划项目数量仅为1996年的21.42%,但项目资助强度为该年的3.54倍。
表10“九五”期间省科技厅科技计划基本情况
年份科技三项费(万元)项目数(项)资助强度(万元/项)
合计57773307918.8
19961085010979.9
199710200104210
19981114145623
19991029124941.3
20001029123543.8
资料来源(表10-13):《辽宁省科学技术年度报告》(1997-2001),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突出农业和工业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农业和工业经济发展
根据1998-2000年的统计结果,省科技厅工业和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约占计划经费总量的80%。在农业方面,以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实施“科技进山增效工程”和加强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工业方面,紧紧围绕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摆脱困境,加速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重点攻克解决了一批经济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起到重大作用。
表11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行业分布情况
项目数(项)经费(万元)经费比例
1998年1999年2000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合计456249235111411029110291100100100
工业2841319949004610342844.044.833.41
农业84596837603478391533.733.838.04
社会发展36273216101369134514.513.313.07
软科学2829294204228233.84.17.9
其它24374514127804.04.07.6
3.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加大投入力度
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关键,是我省科技工作的重点。2000年省科技厅科技产业计划项目中,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生物工程和新材料项目数量所占比重依次为25.4%、19.8%、19.4%、14.6%,经费所占比例依次为24.4%、19.6%、19.9%、15.8%。省科技厅通过组织实施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新高地”计划和“135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有利地推动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1355”工程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导工程,集中了我省大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涉及的150余家企业是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坚。
表12省科技厅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技术领域分布情况
经费所占比例(%)项目所占比例(%)
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电子信息17.217.82021.524.417.718.720.523.225.4
先进设备23.122.221.419.719.621.621.420.818.919.8
生物工程17.717.218.319.519.915.816.817.218.619.4
新材料19.318.318.117.115.818.417.118.616.414.6
农业8.58.87.77.87.48.98.27.88.77.1
其它14.215.714.514.412.917.617.815.114.213.7
资料来源: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4.加强了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储备
“九五”期间,省科技厅共安排自然科技基金项目1398项,省科技厅投入科技基金3283万元,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比“八五”期间有较大幅度提高。省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基金按每年资助10人,每人资助30万元的规模,在“九五”期间,资金投入强度居全国地方同类基金之首。
从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层次看,用于高新技术知识储备和技术难题攻关计划项目数量和经费所占的比例,2000年为66.6%、67.3%,分别比1996年高出2.2个和13.0个百分点。
表13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计划层次情况
经费所占比例(%)项目所占比例(%)
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应用基础研究17.317.715.018.916.552.551.621.723.723.8
科技攻关37.038.735.037.650.811.913.738.439.432.8
科技产业化45.843.548.443.532.735.634.639.936.943.4
资料来源: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5.经费主要流向沈阳、大连地区
据对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的三年时间里,流向沈阳市的项目数量约占62.75%,经费约占74.65%;流向大连市的项目数量约占8.12%(大连市计划单列),经费约占4.41%;其它市则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沈阳、大连在地理、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较其它市更具优势。
6.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科技三项费使用范围极为广泛,按项目类别分别由计委、经贸委等几个部门管理,造成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局面,难以集中有限的资金,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延缓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二是项目分散。“九五”期间,省科技厅虽然压缩了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但从全省情况看,项目分散、资金投入相对不足依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项目多而资金不足,科技三项费只能作为导向资金。
四、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状况简析
从总体上讲,全省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增长迅速,但总体水平偏低。其中,沈阳、大连在各市中居于遥遥领先地位,在全国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居于中上水平。以下是我们的具体分析。
1996年,全省市级地方财政科三费(含区、县级),只有大连、沈阳、鞍山、抚顺超过1000万元,但2000年本溪、营口、辽阳、盘锦等市也在1000万元以上,这样全省就有一半的市超过了这一水平;1996年,锦州科三费为650万元,尚居全省第7位,但到2000年,科三费只有676万元,增幅很小,位居后列;而葫芦岛的科三费2000年为1996年的4.47倍,从200万元猛增至894万元。虽然沈阳、大连、鞍山地方财政科三费基数大,增长较为困难,但2000年同1996年比,也分别增长了1.71、1.93、2.19倍。
表14“九五”期间市级财政科技三项费情况单位:万元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6年82601358325521643915377650217426719260253421200
在全省位次2134510713861112914
1997年1071815422285010078007516002153131010300161585230
在全省位次2134678131051114912
1998年12965235274598120612399516102356241000685318610441
在全省位次2135471014968131012
1999年14128262175577900115011809747154941504871399573479
在全省位次2138657101249141113
2000年165653645168639221591942676136678216961828850736894
在全省位次2139781461254111310
注:包括区(县)一级的科技三项经费投入。
从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看,“九五”期间,除大连、沈阳、鞍山始终保持在1%以上之外,抚顺(1996年)、本溪(1999年)、辽阳(1998年,2000年)、盘锦(2000年)在括号内所注年份高于1%之外,其它各市始终在1%之下。2000年,全省最低的锦州市仅为0.34%,最高的大连为其11.26倍。各市除大连、沈阳和鞍山高于或接近同期全省水平外,其他均远远低于全省水平。
表15“九五”期间市级财政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单位:%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6年1.662.11-1.620.720.330.500.020.450.660.510.230.330.20
在全省位次21-34971385611912
1997年1.792.172.140.540.600.580.400.670.320.900.240.130.450.21
在全省位次3128671051141214913
1998年1.982.951.520.730.790.660.370.560.601.720.970.550.410.32
在全省位次2147681310935121114
1999年1.813.101.610.371.170.670.550.810.402.250.610.280.400.35
在全省位次3141257961128141013
2000年1.883.831.890.360.810.490.340.920.731.081.590.530.460.52
在全省位次31213712146854101311
从各市本级科三费情况看,通过表16和表14的对比可以看出,除沈阳、大连、鞍山外,各市区(县)一级的科三费较少,而且差距不大,也就是说各区(县)科技活动比较薄弱。
表16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情况单位:万元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9年1160568703985810415510694675319440308
其中:科委883436623985810154360393675239440-
占财政支出比重(%)1.820.932.110.221.370.600.850.450.78-
2000年1010032136527681060859267650078211761013850714610
其中:科委61055276810810-1746762905377001012300480-
占财政支出比重(%)-7.732.600.510.700.220.780.780.741.441.170.430.690.71
注:1.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不包括区(县)一级财政科技三项费拨款。
2.大连市科技三项费中,含高新区22426万元、经济区2000万元.
从1995年以来对全国14个城市的地方财政科三费的不完全统计结果,沈阳的最低排位是1997年的第6位,其它各年均为第5位。大连的最低排位是1995、1997年的第4位,最高排位是1996、1999年的第2位。从总体上讲,广州、深圳、大连是全国各大城市中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最高的城市,长春、哈尔滨和沈阳、大连差不多。
表17国内部分城市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投入情况单位:万元
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沈阳7972(5)8260(5)10718(6)12965(5)14128(3)16565(5)
大连8808(4)13583(2)15422(4)23527(3)26217(2)36451(3)
哈尔滨6087(6)6991(7)6270(9)10485(6)13343(4)18270(4)
长春20313(1)32493(1)42654(1)31898(1)5514(8)5131(12)
青岛1903(11)-9795(7)2980(12)3920(10)12522(8)
南京1863(12)4323(10)5247(10)7112(10)8052(7)15473(6)
厦门3374(8)5018(9)6512(8)9074(8)3750(11)11627(9)
武汉3169(10)5360(8)5512(11)7415(9)8553(6)12299(10)
广州10536(2)12287(3)19518(2)26876(2)41450(1)68962(2)
深圳9065(3)11943(4)16248(3)18523(4)-69740(1)
重庆3528(9)7658(6)----
成都4369(7)-11101(5)9194(7)12328(5)13132(7)
西安788(13)681(12)-3542(11)4054(9)4243(13)
宁波-3331(11)---10339(11)
注:表17和表18括号内的数字为统计排序。
从科三费占地方财政的不完全统计结果看,沈阳的最低排位是1997、2000年年的第6位,最高排位为1995年的第3位。大连的最低排位是1997年的第5位,最高排位是2000年的第1位。2000年,深圳、南京、广州居大连之后分列全国前4位。长春这一指标水平在1995-1998年一度居全国之首,但近两年来下滑幅度很大,不排除统计口径上存在问题。
表18国内部分城市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单位:%
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沈阳1.73(3)1.66(5)1.79(6)1.98(5)1.81(5)1.88(6)
大连1.56(4)2.10(3)2.17(5)2.95(2)3.10(3)3.83(1)
哈尔滨1.84(2)3.10(2)2.37(2)1.79(6)3.63(1)2.36(5)
长春7.91(1)10.90(1)12.21(1)11.03(1)1.15(8)1.00(12)
青岛0.56(11)--1.03(12)1.44(6)1.34(10)
南京0.51(12)1.08(7)1.04(10)1.33(10)1.12(9)2.67(3)
厦门1.32(5)1.90(4)2.21(4)2.50(3)0.84(11)1.39(8)
武汉1.01(7)1.36(6)1.13(9)1.35(9)1.16(7)1.38(9)
广州0.95(9)1.01(8)1.40(7)1.53(8)1.86(4)2.55(4)
深圳0.97(8)0.87(10)1.17(8)1.05(11)-3.09(2)
重庆0.87(10)1.00(9)----
成都1.24(6)-2.25(3)1.60(7)3.12(2)1.75(7)
西安0.43(13)0.20(12)-2.43(4)1.05(10)0.57(13)
宁波-0.74(11)---1.23(11)
五、小结
本文的主要分析结论有:
1.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但和中央财政科三费投入水平相比,尚有不小差距,和兄弟省市相比,面临严峻挑战。
2.省本级财政科三费增长较快,但省科技厅科三费增长停滞不前,所占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并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很难在量上有大的增长。
3.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4.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增长迅速,但总体水平偏低。
通过以上逐层分析,我们注意到,省本级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要高于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而后者又远远高于各市的平均水平。在各市中,沈阳、大连又遥遥领先于各市。这说明,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省财政和大连、沈阳投入量大,从总体上带动了全省水平。从这一意义上讲,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促进地方财政提高科三费拨款水平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必须指出,地方财政科三费及其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只是反映地方政府支持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政府的科技拨款水平,更不能代表一个地区科技投入的水平。目前,我国的科技拨款还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基建费等;从国内外经验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全社会科技投入的最主要力量。政府的资金主要用来支持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用知识的产生,这也是我们设置科技三项费的本来目的,也符合国际上通常的作法。
附:指标解释:
计算方法的特征及应用结果说明
2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量不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
农业科技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然要求财政资金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放在了突出位置,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但是,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的绝对量虽然逐步增加,相对量仍然不足,农业科研政府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农业投资强度偏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产值比重大于2%时,该国农业科技才会出现原始创新,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才可能协调发展[4]。我国农业投资强度远低于该投入水平,尤其是地方财政可支配的资金不多,民生工程建设等其他方面的支出压力又比较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就显得力不从心,资金到位相对较低。
2.2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补贴很少,降低了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
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而且在创新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不仅规模大,而且占用时间长,具有较高的风险,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安全性的特点使得其不愿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得一些发展前景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具体实施。而我国财政资金对于金融机构的这种活动的补贴很少,不能很好地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不高。
2.3金融产品的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
2.3.1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品种少。目前,虽然部分金融机构把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了信贷扶持的重点,但是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风险比较高、收益不确定,往往很难得到充足金融资本的支持,大多数金融机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或者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是提供贷款,而且所提供的贷款品种单一化。同时,这些贷款还需要提供以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主的抵押物[5],使得许多承贷主体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产品抵押贷款等与农业科技创新相关的贷款很难获得金融机构支持。2.3.2金融产品的期限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如一般情况下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需要大约7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现有的金融产品多是短期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是针对大项目的长期贷款,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几乎没有。再加上银行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条件严格,许多承贷主体满足不了银行的条件,很难获得银行的融资。
2.4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国家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也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然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贷款门槛相对比较高,商业性金融贷款条件严格,而且发放贷款时有着明显的倾向,倾向于农业龙头企业,证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创业板和中小板主要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企业,国内上市的农业企业数量较少,而且这些上市企业缺乏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品种还不丰富,风险投资发展缓慢,投资主体单一[6],这些都使得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
2.5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
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创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削弱了投资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农业科技创新的这种高风险需要有良好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来防范和化解。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无法分散风险。一是能够转移分散风险的保险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窄,险种少,同时由于存在补偿范围认定难、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等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科技创新保险存在更高的风险、更大的不确定性,开展业务也更艰难,一旦出现风险,金融机构只能自己买单[7]。二是担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担保能够起到放大资金的作用,但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担保机构承担风险过大,资金规模过小,财政支持不到位,都使得担保体系不能满足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对担保的要求。
3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支持建议
3.1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
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创新都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因此,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我们需要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并且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但是,增加财政投入并不是把资金投入所有农业科技创新环节和领域,财政应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中央财政在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基础上,以资金配套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变地方财政由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对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例如,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财政贴息、创业投资引导、以奖代补、经营参股、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8],使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渠道多元化。此外,通过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不同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金的金融化运作方式。一方面财政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农业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财政通过对扶持农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机构进行贴息、给予税收优惠、补偿其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所造成损失等方式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意愿,从而使财政资金更大范围的发挥作用。
3.2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优化农业科技贷款的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同时,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对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一是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品种。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必须把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科技创新对产品的需求结合起来,设计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征的产品品种。例如,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比较长的特点,设计出与农业科技创新在时间上相匹配的贷款品种;针对农业科技企业一般抵押物比较少的特点,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扩大抵押物或质押物的范围,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押或质押进行贷款的信贷产品;对一些信用等级较高、有还贷能力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用贷款。二是适当放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限制,如对贷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抵押物的要求等等。三是探索实践多种贷款模式,如对于规模比较大的贷款,可以联合几家银行通过银团贷款提供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用企业联保贷款、企业互保贷款等方式;针对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探索开发“银行+保险+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多种贷款模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增信融资。在不断开发新的贷款模式、金融产品的同时,要注意对这些模式和产品的推广,进而推动金融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的融合,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3.3拓宽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
一是政策性金融要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政策性金融应该主要支持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农业科技发展等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一般属于国家优先发展领域、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社会价值,但是由于建设周期长,财务风险高,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意介入,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政策性金融要扩大所支持的项目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满足承贷主体的资金需求。二是商业性金融要适当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允许贷款利率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不断创新信贷品种,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等承贷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四是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竞争力强、运作规范、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并且对已上市农业科技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做大做强。五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扩大风险投资规模,通过政策优惠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
2政策效果分析
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作用明显。从1998年到2004年的7年间,GDP增长率分别为7.8%,7.6%,8.4%,8.3%,9.1%,10%,10.1%;有效扩大了对外出口和消费需求,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1999-2003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由6.8%上升到25%;出口商品增长率也处于6.1%~34.7%之间,说明虽面临通货紧缩状况,积极财政政策给我国乃至亚洲经济都带来了正面的影响。第二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将处于低迷期的经济拉回到平稳较快增长轨道,2009年GDP增长率达到9.2%,2010年为10.3%,2011年达到9.3%,2012年也保持了7.7%的增长率,居民消费需求也呈现逐渐扩张态势,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保持了14%以上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10年增速达到了23.3%。政政策实施期间,固定资产年投资额与递增率均呈现上升趋势。拉动经济增长,集中力量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西部大开发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特别是2008年后,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付诸实施,使得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5%,2009年则达到了30.1%,为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3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问题分析
3.1赤字问题
赤字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运行低谷期使用的一项短期政策,在短期内,社会若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闲散资源并未充分利用时,财政赤字可扩大总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刺激经济回升。但财政赤字也可能增加政府债务负担,引发财政危机。从1998年的第一轮财政政策实施以来,财政赤字问题一直存在。1998年至2002年连续5年财政赤字年年递增,2002年更是达到了3149.51亿元。2008年以来的第二轮财政政策实施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从1998年到2012年的15年间,只有2007年财政是盈余的。这反映出以中央财政投资性支出为引导,地方投资性支出为配套的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直接导致了财政赤字规模的扩大。另外,赤字财政政策还可能诱发通货膨胀,进而引起社会动荡。
3.2经济结构失衡问题
可发现我国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期间的GDP与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特征:首先,第一产业比重在下降,而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在上升;其次,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增长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第三,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中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偏低,且内部结构不合理、效率偏低。而2005年美国的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0.4%和78.6%。自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部分是依靠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在2012年更是达到了70.23%。国家发改委的资料证明,2008年以来的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资金投入安排中,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电网改造的资金安排占总资金的比重达到了37.5%,而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比重只占3.75%,这样一种偏向于基础建设和重工业的投资方式,强化了产业结构失衡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问题。
4对策及建议
4.1国外经验借鉴
4.1.1美国奥巴马经济振兴计划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美国出现了银行倒闭风潮,并且危机到了实体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下滑,失业率持续上升,自2008年8月以后,CPI和PPI变化率皆表现为紧缩状态。鉴于经济快速下滑,奥巴马政府于2008年12月提出了经济振兴计划的初步方案。主要包括:大规模改造联邦政府办公楼、大力投资公路和桥梁建设、大规模改造学校硬件设施、安装节能系统、在美国各地推广宽带网络应用、改善医院等设施等5个方面。另外,奥巴马政府在2013年年初调整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1.2欧盟联合应对策略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盟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应对。财政政策方面,采取了直接作用于欧盟经济、扩大内需的财政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则注重协调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尽量将各国政策措施纳入统一框架,以整合全欧盟资源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从2008年至今,欧盟的财政相关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8年至2009年末金融危机发生并不断恶化,欧盟在这一阶段将政策重心放在大规模经济刺激上;第二个阶段是2009年末希腊发生债务危机及随后出现的欧债危机,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救援债务危机国家和建立安全网;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强化财政纪律上。
4.1.3俄罗斯稳健财政政策俄罗斯普京政府实行中性稳健的财政政策,利用减税来促进经济增长、财政收支平衡、稳定财政。并设立财政稳定基金,将政府在资源丰沛期获得的一部分“超额”收入存储起来,以备资源枯竭时使用,以便化解财政收支不可持续性带来的财政风险,保持政府预算长期稳定。出于这一目的,俄罗斯于2004年开设稳定基金。短短几年内,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攀升为俄罗斯稳定基金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全面下行的情况下,储备充沛的俄罗斯稳定基金有效发挥了抑制经济波动、减缓经济衰退、加速经济复苏、保障国家预算平衡、防范财政金融危机发生的积极功效。
4.2几点建议
第一,慎用赤字财政政策,特别是连续使用。政府采用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扩大政府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是必要的,但从中长期来看,正向的政策效用不一定大于逆向效用,也不会总是可持续积极的。因为赤字财政政策以国民经济中存在闲置资源为前提,但闲置资源毕竟有限,长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超过经济承受能力,会导致经济过热,引起通货膨胀。故而,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必须审时度势,谨慎而行,政策调整要留有余地和空间。第二,权衡短期与中长期发展,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考虑,调整财政政策,努力改变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投资、出口、内需三驾马车共同拉动的局面,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系统规划,进行全面绩效管理。增加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实质上扩大内需,以解决民众的后顾之忧,从而带动消费拉动内需,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内需不足的问题。第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财政政策运行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等,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目前,采用专享税形式的国家有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德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共享税;美国则按照共享税源、分率分征的方式建立独立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目前我国共享税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共享税设置过多。在我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均为共享税,甚至本应属于地方固定收人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也带有收人分成的痕迹。
2、共享税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不应该设置为共享税的税种设置为共享税。如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是从兼顾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经济利益出发,但增值税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密切,而税基流动性很大,作为共享税存在税负转移问题,会导致地区间税基与税源的争夺。又如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收人再分配的重要工具,从其税种性质与功能来讲应该划归中央。又如资源税作为共享税也存在着不少弊端。资源税作为共享税不利于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自然生态的保护和环境治理、不利于打破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不利于地区间的公平竞争等。又如证券交易税作为共享税有失公平。证券交易税来自全国,而受益的只有中央与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共享税设置的不规范还表现在共享税的设置不是根据税种的性质、事权与财权相对等的原则,而更多考虑的是中央与地方财力的划分。如按照行业、所有制形式和重要性(是否重点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等标准设置共享税。
3、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中央共享比例过大削弱了地方可支付财力和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挫伤了地方政府和地税部门的积极性,而且打破了分税制改革中建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平衡格局,不利于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的完善。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应建立在充足税源,税收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我国财政体制的现状是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但同时存在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也导致地方预算外资金的扩张。
二、共享税设置必要性
共享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的调解,一般来说不可设置过多,否则会造成中央与地方税收征管上的恶性博弈、影响中央与地方的税源和税收体系。共享税设置的必要性取决于在按照事权与财权原则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后,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比例是否合理。在当前的税收收入条件下,若将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作为中央专享税,其他税收作为地方专享税,中央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为70%左右。若加上预算外收入资金,中央税收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0%左右。相对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理想度来说,可以将上述税种作为中央专享税并且不设置共享税;但相对于现行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而言,在地方税系尚未健全的前提条件下,若不设置共享税将导致地方税收收入的大量减少,见表一。所以在当前形式下,设置适当的共享税是合理的;但长远来看,只要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初次划分能够达到财政的分配平衡,就没有必要设置共享税。
三、现行分税制下共享税的设置
2.财政税收分配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分配很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现阶段,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很难再满足相应的发展需求了,而且税制结构层面也难以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搞个,即便存在税法制度保障,然而大部分税收分配职能也仅仅是流于表面,不能够把实际工作落实到实处。此外,税种结构也难以满足现代化的税收分配要求,所存在的税种往往相对较少,从而导致税负征收范围不断缩小,使税基以及基本税率也常常出现变化,影响其稳定性。
2.2 财政税收分配格局不合理
税收分配职能应用现状难以满足当下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在税制结构上也不能够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改革,即使有税法的制度支持,但是很多的财政税收分配职能最终都流于表面,未能将工作落在实处。税种的组成结构也不能满足目前财政税收分配的基本要求,税种往往较少,以致于税负征收范围的缩小,税基与基本税率也不是十分稳定。
3.强化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科学应用
3.1 完善财政税制结构
大力完善税制结构可以从发展布局与结构体系层面实现财政税收分配的合理化应用。实质上,国家税收是将流转税作为主体的,所以我们能够得出,收入调节性税收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从制度结构改善入手,实施科学化的调节措施。现阶段,根据分类实施税种划分的时候,税种其实也不少,包括根据征税对象划分、根据使用权限划分、根据价格划分以及根据计税标准划分等。然而,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税制结构已经难以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了,所以,相关人员应重视税种的丰富,对税收来源进行不断拓宽,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平衡发展。
3.2 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罚管理
实质上,所有税收行为都不能够离开监管体系而独立存在,在现有的税收监督管理体系中偷税漏税行为惩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已经针对偷税漏税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关的罚款处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处理等,然而,在偷税漏税监管工作依然是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具体来说,第一,相关工作人员需借助对相关纳税人身份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相关行为动态。第二,我们需借助与银行或者是社保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科学化的沟通交流机制等,促进惩罚管理的有序开展。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与其保持联系,构建合理化的偷税漏税监督网络体系,能够对偷税漏税行为实施全面掌握,尽管资料数据库建立必须要有大量资金支持,然而在时效性与有效性上却相对较高,可以保证纳税人的行为是合法的,从根本上规范纳税人行为。
3.3 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
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制定能够从税收根源上促进经济的平衡与发展,所以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很重要。“梯度”指的是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待遇和措施,换句话说就是高收入人群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而低收入者则给予相应的免税、少交税的政策,以此来促进社会税制度的完善,平衡社会收入经济差距,并以制度的方式促进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
不仅如此,政府更应该细化所有税制度中的具体行为,将所得税制度中含糊不清的条款予以斟酌改进,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比如说不同的纳税收入定义不同,来源不同,就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纳税,无论是正常的工资收入还是偶然所得的收入都应该进行分类纳税,个别情况还可以给予免税。
综上所述,所得税制度应该与国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从税收对象的不同到收入方式的不同进行了相应分析,起征点的设置也应该及时进行调整,从而缩小经济差异,实现对于社会收入的进一步调节。
3.4 增强收入调节作用
现阶段,现有财政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运用期间,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就在于收入调节作用相对薄弱,从而使其难以充分满足收入调节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对财政税收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增强收入调节作用,然后实现宏观税负科学化以及合理化,结合相关部门的实际规定加强税收,不管是管理费用还是相应的维修费用,都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日益优化税收结构,增强税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3.5 加大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宣传力度
税收分配职能宣传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促进纳税人思想转变,实现思想转变的合理化,进一步促进纳税行为的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应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财政税收分配上的理解,积极鼓励人们或者是企业单位给予纳税工作高度支持,可以积极主动地参与纳税工作。在实际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传播的最重要的意识有两种,第一种是政府监管意识增强,第二种是公民纳税意识增强。公民必须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防止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宏观经济的优化调整。此外,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科学化的监管意识,了解政府实际征税范围与权限,促进监管行为不但进步发展,实现监管工作的真正落实。
3.6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要加强合作,明确税收及收入分配格局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存在着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状况,地方政府的税收不能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所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提前明确财政分配的基本结构及税收分配,完善税制的应用,无论是纵向税收分配、横向税收分配还是财政转移支付,都需要地方政府之间与中央政府加强合作,以此促进财政税收中分配职能的加强。
3.7 增强相应的收入调节作用
农业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予以支持与保护,财政对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财政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长期深远影响。本文立足围绕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现状,着眼于全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结构的现实分析,就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支农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
一、对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基本判断
我们可以通过财政支农投入比例的纵向变化以及与周边相关县(市、区)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情况。
1、从纵向比较,赤壁市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呈上升之势。近些年,赤壁市财政部门努力加大支农力度,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九五”、“十五”时期以及2008年、2009年至今,全市财政支农投入呈增长之势。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九五”期间的5.3%增加到2010年的10.7%,农投入绝对值从“九五”期间的924万元增加到2010年18026万元,支农投入增长率从2008年的12.4%提高到2010年度的24.1%。所以,从“九五”、“十五”和2008年至2010年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与预算内支农支出比上年的增长率两个指标来看,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处于逐年递增的态势。
2、从横向与其他周边县(市、区)比,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我们选择了周边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咸安、崇阳、通城、通山四县(市、区),进行了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比较。以2007~2010年四年为例,这四年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0.2%、10.4%、10.6%和11.5%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而四县(市、区)平均比重达到了12.2%、12.5%、12.2%和12.8%。由此可见,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的规模偏小。
3、从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判断,赤壁市农业仍处在贡献地位。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财政支农投入/财政总支出)/(农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财政支农投入和农业产值贡献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越高,说明农业获得的财政投入支持越大。倾斜指数为1,表明农业获得了与农业产值地位平等的财政支持度。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赤壁市2006~2010年五年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分别为0.53、0.57、0.63、0.64和0.69。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呈逐年上升的变化,首先表明了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其次表明了赤壁市的农业经济还没有获得与其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相等的地位,仍处在贡献地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通过对赤壁市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以及近几年的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变化,表明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投入能力处在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过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扶持由原来单一的农业发展项目拓展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因此,尽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绝对规模有所扩大,但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支农投入能力的有限性与新农村发展的巨大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缺口,在财政支农投入规模逐步提升的基础上,如何提高财政支农投入资金的结构效率,提升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密切度,是我们建立完善现代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的关键所在。
二、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赤壁市财政对“三农”投入的总量增长迅速,但市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仍不尽合理。
1、农口系统事业费支出比例偏高。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基本支出,主要是维持农口事业单位的“吃饭”问题。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农口事业费支出比例的变化看,尽管财政支出中农口单位基本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各年度农口单位基本支出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2009年、2010年财政支出中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占农口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1%和48%,过高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对农业生产的直接作用甚小。
2、农村基础建设投入不平衡。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实际看,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都占财政支农支出的较大比例,如2008年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达653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5%;2009年投入农村基础建设投入6791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57%;2010年投入728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7%。但这些支出中用于大中型的带有社会性的水利、交通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项目投入比重较大,而对一些农民直接受益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可以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业品种改良、农田水利以及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所占比重较小,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3、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培训投入较低。农业科技投入是农业投入的重要
摘要内容。据统计,农村教育投入每增加1元,就可以使农业产值增加8.43元。当前赤壁市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也明显不够,2009年这块投入只占财政支农总投入的0.65%。
三、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赤壁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按照农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的规模结构,确保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有效实现。
1、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一是确保预算内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分配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将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努力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二是广辟途径,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筹资渠道。在加大财政预算内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稳定的支农资金筹措渠道,努力做到支农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源化。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筹集力度。加强水利资金、土地开发资金、水资源费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二是确保土地出让金的支农支出。列入土地开发成本的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成本回收款、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和省返回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支农支出;从安排给经济开发区、中心镇、城市防洪工程、工业功能区及乡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8%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大幅提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净收入用于支农支出的比例;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提高后,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用于支农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业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争取省、咸宁市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其他各项支农专项资金上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2、科学安排,合理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投入,正确处理好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比例、产业之间的投入比例、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的比例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制定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改进补贴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增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转作直接补贴资本的能力,提高财政支农投入与农业生产的联系密度。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一部分转投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科技上去,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在补贴对象和补贴重点的选择上,目前除重点补贴粮食生产者外,还需注重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二是适当稳步减少农业事业费支出。在现有财政支农投入水平下,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存量中的一般性支出,根据各个农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开源节流,腾出财力用于增加“三农”投入。三是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农、林、水等投入比例,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中低产田改造、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配套机械、乡村道路、山间林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四是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科技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要提到财政支农投入总额的2%以上;加大对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大对农产品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
由于两文的数据分别来自位于欧洲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美国的“国家科学委员会(National Science Board)”(该组织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密切相关)这样的权威机构,因此引起国际上有关专家的关注,认为这是“重要的里程碑”。
我们时刻感受到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科技发展对国家繁荣和强盛所带来的影响并备受鼓舞,同时也思考着怎样才能促进我国科技事业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和进步。
提高科研质量水平
2012年我国研发强度达1.98%,从而高于欧盟各国平均研发强度1.96%,引起《自然》杂志关注。但欧盟中瑞典、德、法、荷、瑞士的研发强度介于2.04%~3.37%之间,仅英国为1.77%,这些是欧盟中的科技强国。2011年美国是2.85%,日本为3.39%。
研发强度代表国家推动科技的优先程度。上世纪后半期起,各发达国家强调科技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而纷纷加大研发投入。美国1953年为1.4%,1964年就接近2.9%,近年2.7%~2.9%。我国1991~2001年研发强度由0.6%逐步增至0.95%,2002年突破1%,一路上升到2012年的1.98%。
我国1991年研发经费是150.8亿元,2011年研发经费总量达到美国的一半,是欧洲的2/3,应该说已具有相当的实力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但要同这些科技强国在科研水平上平起平坐还有待 时日。
另一个指标是我国发表的国际论文数已在欧盟、美国之后居世界第三,如把欧盟各国分别计算,SCI数据库2012年收录的我国论文为19.01万篇,居世界第2位,是美国论文数的43.6%。比较2000年SCI论文30499篇,我国这十多年的提高理所当然地为国际瞩目。
但论文仅是研发产出的指标之一,且论文创作不是数数量(包括SCI论文数量),主要看论文的质量。论文的科学价值及其对科学发展的影响是质量评价的根本要素。
据《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2013)》,我国论文平均每篇被引用6.92次,而世界平均值为10.69次/篇。这反映了我国科学论文同国际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总体影响力还有待大大提高。又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3年的研究资料,我国各学科内高于被引次数世界均值的论文占我国际论文的1/4左右。每篇均被引次数17.21~11.35间的有瑞士、荷、美、英、加、德、法、澳、意等国,西、日在国际平均值附近 波动。
按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估计,还得用8~10年时间才能使我国论文篇均被引次数达到世界均值强国的水准,走得更前还要更长时间。我们希望前进步伐更快,面临的挑战是提高论文的质量和水平,而归根结底是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继续加强基础研究
一百多年来先辈们为在我国发展科学开始了坚苦卓绝的努力,1949年和改革开放后的大力发展奠定了当前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空前规模。早年我国对基础研究给予的重视不够,担心理论脱离实际,强调“以任务带学科”。
理所当然,当国家经济、国防和社会发展有某种需求时,科技人员义不容辞要首先满足这些方面的需要,以国家需求为己任。但说到底,为了发展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也是国家的需求,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具有关键作用,必须给予应有的重视。有的科学家说,一定规模的基础研究在我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我对此深表赞同。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推动了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经费快速增长,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我国研发总投入1991年为150.8亿元,到2012年已达10298.4亿元,这确是很了不起的快速增长。研发强度上世纪90年代在0.6%~0.7%左右波动,1997~1999年基础研究投入在研发总投入中占5%~5.7%;研发强度在2000年达1%,这是一个重要转折,从此一路增长至2012年的1.98%超过欧盟,而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总投入却在2004年一度达到6%后一路下滑,2007~2012年在4.7%~4.8%间徘徊成为历史的新低。
研发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比例的安排是科技工作同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综合平衡,并考虑本国国情以及国际间的借鉴。研发投入中的基础研究占比,美国1979~1999年期间14.1%~15.9%,2009~2011年19%;2011年法国25.3%,英国10.8%,日本12.3%。
据维基百科资料,日本上世纪70年代和上世纪80年代经济发展成熟,逐渐摆脱对外国研究的依赖,1986年开始研发强度高于美国,1989年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总投入13%。
我国基础研究在研发中的比例显然远远低于科技强国,数十年来长期如此,不能不考虑这种状况对我国科技创新的长远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必须强调加强基础研究。
加强应用研究 注重企业研发
我国研发经费来源主要是两大块,一块是政府财政,另一块是企业。从历史上看,1997年我国企业的研发开支占全国研发总支出的42.9%,由此估计当时企业投入占全国总投入的比例大致同此数值接近,而政府财政的投入约占60%。2007年起企业投入占全国投入70%以上直至2011年的73.9%,而同时期政府财政占比降至25%以下直至2011年的21.7%。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近年来在研发投入和研发规模上均称得上表现不俗,这在总趋势上是好的,说明我国研发工作主体已具有市场导向特色。
但我国的研发工作结构却出现了两个新问题。据《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我国研发活动中试验发展占83.9%,应用研究占11.3%,基础研究占4.8%。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的占比显著偏低,总和只占16%,大大低于2000~2005年期间的22%~23%。因此,需要提出加强应用研究,这是第一个问题。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我国企业研发活动中的试验发展部分,自2005年以来超过90%,近年来基本保持97%~98%,基础研究只占0.1%,应用研究占2.2%~2.9%。企业应用研究占比低到如此地步是否有利于技术创新,这是第二个问题。
列举这一系列数字是一件很乏味的事。前面已经提到,我国企业近年来对研发的投入大增显然同政府确立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政策有关,这是很好的现象,是科技发展的正能量,而正是这一部分活动同经济的结合最为紧密。但令人困惑的是,一些讲话或文件不时指出“科技与经济脱节”,“科技与经济两张皮”,语焉不详,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我国企业研发活动中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仅占2%~3%,我国全国研发活动中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总和已低达16%~17%,这对我国科技发展,特别是创新,是一种最好的研发结构吗?全国研发人员(2011年)中,试验发展人员占81.1%,应用研究人员占12.2%,基础研究人员占6.7%。全国科技人员80%以上从事试验发展工作,因此要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仅是增加经费,而且更重要的是如何组织和培育人才 队伍。
对研发活动分类指导、管理和评价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是三类性质不同的研发工作,是国际普遍采用的分类。我国有时强调分出应用基础研究一类,并逐渐归入基础研究而合称基础性研究;欧洲也有过类似的意见,将其称为“战略研究(strategic research)”并归入应用研究,这种“战略”一词的用法常常受到质疑。
不同性质的研发工作,在管理方针和评价方法上应有所不同,有时由于混淆了其中的差别而引发了一些矛盾和争论,产生了不理想的导向。
对科技成果或研发成果的评价,在早年国内多是请几位专家开个成果鉴定会,并给出国内或国际某种水平的结论,这就是专家评议。大致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了被称为同行评议的成果鉴定会,这是从基金项目的同行评议发展过来的,强调同行是保证评议人对项目或成果有更专门的学问从而确保评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在这里我顺便提一下,早年美国科学基金会项目申请书的同行评议曾因外界的质疑(至少有过两回)而组织专门委员会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分析和评估,结论认为同行评议有其不足,例如有时会忽视某些萌芽的创新思想,但同时指出没有比同行评议更好的方法。当今各国普遍采用同行评议,学术刊物审稿也许是最早采取这种评审方式的。
上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在评价成果中开始关注SCI收录状况,随后又重视SCI引用状况甚至在SCI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某些其他定量评价指标。在使用SCI这一指标过程中,逐渐引发了不少争论。SCI这个外国指标有没有意义?SCI既可正面引用也可负面引用,SCI引用能说明什么?某某诺贝尔奖得主说他的文章就不投《自然》《科学》,更不知道什么SCI等等。据我所知,国外学者愿意把论文投向本专业的优秀刊物,对SCI并非一无所知。小同行洞察本领域的发展水平,评价某文章、某项目可以不用查问SCI;对于非同行来说,SCI以及期刊影响因子的使用是有适度帮助的。
对不同性质研发活动成果的评价,应该说评价标准的基本核心是一样的,就是看成果的“价值”,评价过程是“价值评议”或“同行价值评议”。要同行评议是因为非同行无法评判,甚至大同行都难胜任某一具体领域成果的评判。国内同行不够时就得借助国际同行,近年来一些重大问题的评估已邀请国际专家来进行。“价值评议”就是看成果的价值、意义,而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创新度及其意义的大小。
摘要就是摘论文之“要点”,把正文中最有价值的核心内容,通过语言的精炼表述展现给读者,使读者与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见解产生共鸣,进而产生关注、阅读的欲望。国家标准《GB6447-1986文摘编写规则》对摘要的定义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学术期刊上刊登的论文摘要主是为了便于读者用最短时间掌握信息,了解研究工作或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果,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详读全文。既为读者阅览起引导作用,更为文献汇编、计算机储存、检索做好准备,成为科技情报的重要来源。这就要求摘要必须简明、准确、规范。
摘要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划分方法,摘要分为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三种类型。报道性摘要是在对论文内容高度概括和完整浓缩的基础上写成的短文,着重于报道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它应包括与原文同等的信息量,使读者不阅读全文即可掌握原文的实质性内容。报道性摘要侧重于“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的叙述,尤其要向读者报道论文的创新成果、独特见解和新颖方法等。适用于论题单一、集中的学术论文以及论著中某一章节部分的摘要。指示性摘要主要在于介绍论文研究考察的对象、目的、方法和主要结论,而不给出具体结果;报道—指示性摘要是融合前两种摘要于一体的摘要,其报道主要是原文的主要内容,偏重于概述研究的成果。报道性摘要所负载的原文献的信息量大且较为全面,一般可代替阅读原文,并能不加改动地出现在二次出版物上,因而参考价值高,是用途最为广泛的摘要类型,学术期刊较多采用。作者可根据自己论文的实际情况选择撰写摘要的类型。 一般来说,社科论文的论述,大约是依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路向。因此,社科论文摘要的撰写在涵盖全文的主要信息时,更要对准论文结论和解决问题的对策这个重心,撰写出符合写作要求的摘要。
2.具体摘要撰写要求如下:
(1)要体现独立性和自含性,主要是反映出原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避免喧宾夺主。摘要应客观、严肃、如实地反映原文的内容,不应是正文的补充、注释、总结;不夸大、不缩小。不可加进原文内容以外的解释和评论,不进行自我评价。作为文前摘要其内容一般应当包括论题、观点、方法、结论(结论有时与观点同一)诸项,重点是论题、观点和结论,不应阙如。
(2)着重反映作者特别强调的创新之处,包括新观点、新思想、新见解、新体会。要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内已成常识或科普知识的内容。
(3)一律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常用的句首写法省略了主语。不在开头冠以没有信息价值的主语,不使用“我们”、“笔者”、“本文”、“作者”等第一人称做主语。建议采用无人称句的写法,这样既有利于作者客观地报道学术论文成果,又有利于作者提高写作论文摘要的水平。一般采用“采用……方法”,“对??进行了研究”、“探讨了??问题”、“得出了……结果/结论”、“结果表明……”等写法。
(4)要求结构严谨、语义确切、表述简明、一般不分段落;切忌发表空洞的评语,不作模棱两可的结论。摘要为原文的浓缩,不是对原文摘录出来的几句话的简单拼凑,必须主语义连贯,保持上下文逻辑关系。作为论文的组成部分要随文刊出,因之篇幅短,字数有所限制,应用最简洁、精练的文字概括出全文的
主要观点和内容。这就要求必须讲究语言的锤炼,做到字字、句句认真推敲、斟酌,提高字句的涵盖水平。切忌出现与原文主要观点和内容关系不大的细节、冗长的语言及模糊的言辞。
(5)要采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共知共用的符号和名词术语。众所周知的国家、机构、专用术语尽可能用简称或缩写。
(6)不使用图、表或化学结构式,以及相邻专业的读者难于清楚理解的缩略语、简称、代号等。若确有必要,在摘要中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7)不得使用一次文献中列出的章节号、图、表号、公式号以及参考文献号。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及正确地书写规范字和标点符号。
(8)字数以200字以内为宜。
(9)要求书写英文摘要,英文摘要的内容一般应与中文摘要对应。
3.摘要不是提要——特别提请作者注意
首先,提要与摘要内容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792.1—83文献著录总则》规定:“提要项对文献内容进行简介或评论。”摘要则是对“一份文献内容的缩短的精确的表达而无须补充解释或评论。”它只涉及文献自身,不涉及其他文献,只要客观准确地表达原文固有的主题内容和信息就行了。可见,提要与摘要的本质区别在于:“首先,前者包含的内容比后者要广泛得多。提要既要反映原文献的内容信息,又要对原文献进行评价,还可以介绍有关的背景如作者生平、注释原文、叙述版本流变过程等。而摘要仅仅是对原文献的浓缩,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值。其次,提要与摘要的撰写目的与适用范围不同。撰写摘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读者客观地说明论文精华,以帮助读者通过阅读摘要决定是否需要再读原文,从而迅速地了解有关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摘要主要适用于学术性或科技性较强的论文或文章。而提要主要在于向读者揭示书籍或其他文献的主题内容梗概、社会作用与价值等,其重点是起提示推荐作用。提要经常以书籍为主要对象,在说明原书内容的同时要进行评价,并指明读者对象等。最后,提要摘要作者不同。摘要多由原文作者撰写,必须客观地传达原文主旨。提要一般为编者所写,并可以作些评论。
4.可参照的相关标准:《GB6447-1986文摘编写规则》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5.范例:
财政幻觉假说的实证检验
摘要:依据财政幻觉假说的经验方程,将“财政幻觉”分解为“赤字幻觉”与“预期幻觉”,以中国1978-2004年的年度数据,采用邹氏转折点检验、协整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对“财政幻觉”与政府规模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财政幻觉”是中国政府规模增长的原因之一,其中“赤字幻觉”的存在未得到显著证实,但“预期幻觉”对政府规模有正的显著影响。
关键词:政府规模;财政幻觉;赤字幻觉;预期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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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
[4]国税发[1998]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8.08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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