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3 18:57: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档案自查整改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党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于6月26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布置。
会议形成了以下的共识:一是本单位全体人员要自行对照上级和学校的文件要求,对自家的宿舍阳台、屋前屋后、电线老化、电源插座、煤气炉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组长;二是对办公室进行检查,重点是电线、电器、资料存放、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充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党委组织部及时调整充实了以黄宗将部长为组长的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党委组织部防火灾重点及责任人,制定防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xx
副组长:黄xx
成员:李xx
二、基本情况
党委组织部校园防火工作主要是5间办公室(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办公室)。
(一)重点部位
1.存放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4间办公室;
2.存放各种资料文件的1间办公室。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下班时拔掉所有电器电源;
2.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全检查,下班锁好门窗;
3.加强安全教育,落实责任制。
(三)检查情况
1.消防灭火器材。经检查,部门全体人员都熟知本部门范围内的灭火器材配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办公室。经检查,未发现有火灾隐患的情况。
3.用电方面。经检查,没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情况。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与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组织部始终坚持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原则,部门领导坚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专门调整充实了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安全稳定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认真做好部门内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
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结合组织部的实际,我们对使用的5间办公室进行了安全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未发现任何安全的隐患。
(三)工作设想
1.
继续加强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将及时进行整改。
2.
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断建立健全安全运输规章制度,使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确保了公司安全运输良好的局面。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1、能够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有记录。
2、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不但熟知和了解,更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
3、公司有安全领导小组,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
4、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
5、有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有完善的安全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6、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及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有严格的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8、有事故报告制度。
9、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0、有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每半年有定期的安全演练。
二、交通安全情况
1、制订有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并报送集团安委会。每半年有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报送集团安委会。
2、能严格做驾驶员档案工作,驾驶员档案的建立每人一册,驾驶员工作、培训、事故、违章、绩效等记录能及时登录,档案的内容真实、完整。
3、能做好行车事故档案工作,做到详细记录一般性以上事故,档案内容有事发经过、现场图、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处理结果等内容,且每宗事故都能单独装订归档。
4、处理事故能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5、建立有安全员管理档案,将安全员的准入、考评和资质纳入其中。
6、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本公司近期工作要求,部门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有详细会议记录、出席会议人员签到。
7、能按要求定期做好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岗驾驶员、新招驾驶员、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能按要求制订培训计划,每次培训有详细记录的内容,每季度培训有培训总结、统计、分析。
8、能认真履行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报告制度,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报表。
9、每季度能有1次安全基础工作检查,每月有不少于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并有详细检查记录。
10、能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活动工作部署,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三、综治安全
1、能落实执行公司综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委会负责公司日常综治安全防范、检查、整改,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季度能向公司领导汇报综治安全工作情况。
2、安委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能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布置。
3、与安全直接责任人、与部门专职综治安全管理人员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年度最少演练一次;
5、有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劳动安全等安全技能培训。
6、能对新员工实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考核记录并入档保存。
7、确立防火重点部位并有定期检查,每月有一次消防设施例检,每季度有一次自查自改,规定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对消防器材与配套设备能落实“三定”管理,防火工作的落实及安全检查情况有记录资料并存档。
9、对每季度能进行1次综治安全检查。
10、公司内部已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档案,对不安定因素或员工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11、 无群体斗殴和集体上访、罢工罢驶等事件发生。
12、有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坚持对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或例检。每次安防检查有被检查单位、被检查项目、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签名记录,并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列入单位每季检查与考评。
13、在安防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
14、对上级机关及集团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或oa正式行文报告。
4月-7月,我局召开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会议,传达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会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集中整治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安排自查自纠阶段各项主要工作,指出自查自纠阶段,关健是做好问题查摆和问题整改两个环节的工作。
二、深入查摆问题
1、发放问卷调查表。向服务对象发放350份问卷,调查表、了解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满意程度,并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2、走访服务对象。根据工作职能,由单位领导带队走访了各局、各乡(镇),征求他们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走访了16个单位。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召开自摆和整改两阶段会议,我局还召开专题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干部互相评议,深入查找问题把问题找准、议透,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已经局领导班子审核,局班子成员出来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4、发现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的评议,我局在作风效勇建设上,主要发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工作作风方面:
①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具体体现在: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畏难思想。
②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具体体现在: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等行为。
机关效能建设方面:
①服务意识不强,多为被动式服务,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档案信息上网未坚持常态化,到期档案进馆不够及时。
②服务形式单一,多为被动式接待上门查询利用,下基层指导较少,主动开放档案,举办档案展览,开展档案史料编篡较少。
三、认真整改
1、深刻剖析原因。经认真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①激励机制不到位。大家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与责任、利益相脱节,奖惩不到位。②是监督考评不到位。对工作执行力、作风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考评不严格,考评结果与利益没相互挂钩。③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工作不到位的,未能严格追究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对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办公用纸协议供货单位;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成立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10月24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协议及定点服务项目中的业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1—3季度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7.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8.协议及定点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业务清单、往来单据、发票存根联、收费明细表等;
9.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10.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联系人员变动时是否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是否及时等情况;
11.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12.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其他有关情况。
协议及定点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二、三),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1月4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子邮箱中: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4日)。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要集中力量对规模大、项目多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有问题的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此次重点检查采取材料送达式检查方式,即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的供应商要按照检查要求将所需的检查材料(包括政府采购业务合同、往来单据、发票存根及复印件、收费明细)及时报送至区采购办(桐柏南路239号区财政局五楼采购办),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其按规定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结合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检查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检查资料、整改措施报告,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将被直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检查资料及整改措施报告的,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二)精心组织。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配合检查小组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查找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报告未反映的问题,检查组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整改。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程序,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行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 20xx 年12 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xx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 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 IT 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 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 年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4 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xx 年11 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 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 《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二、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xx 年12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 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 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有临时借款,此借款全部为日常出差用的临时借款。
整改措施:公司已通知要求有在公司借款的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立即归还所借日常未报销完款项。公司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并且已遵照执行。
一、居民健康档案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建档率虚高、接诊记录录入偏少、电子档案存在空项、漏项和部分档案填写不符合逻辑。
2、整改措施:
建档率虚高:我院公卫办将各村室的项目人数和应建档人数发给各村室负责人,然后医院公卫各科室人员对全镇32各村室逐一检查村室的建档率,发现建档率虚高的村室要求务必在10天内把长期在外务工人员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全部迁出同时将已经外嫁人员全部迁出,将建档人数减少到项目人数。
‚接诊记录录入电子档案偏少、电子档案空项、漏项及部分不符合逻辑现象:要求各村室按照城乡医保报补记录人数和日期录入电子档案接诊记录;对于空项、漏项部分档案不符合逻辑现象督促各村室务必更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公卫办安排专人每天对电子档案进行检查,对于拒不录入接诊记录和对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未更新的村室纳入绩效考核并给于通报批评。
整改完成情况:最近一周院公卫办督促相关工作落后的村室进行了档案更新和修改,录入电子接诊记录。档案动态使用率由之前有所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稳步下降。电子健康档案完整率较前期有所提高。
④整改时限:2020年9月12日。
二、健康教育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播放记录不够、播放影像资料照片不清晰,健康知识讲座记录存在手写现象、资料不齐。
2、整改措施:我院统一为各村室配备U盘并将影像播放内容拷贝,要求各村室务必播放够次数、时间,同时留好清晰的播放时的照片,并要求各村室健康知识讲座不能手写,医院健康教育管理人员教会各村室健康教育管理员。
3、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
三、老年人管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老年人管理人数不够,体检人数偏少、健康评价存在错误;部分村室老年人中医药管理处方填写不规范。
2、整改措施:目前我镇老年人管理人数为5592人,距目标任务数还差47人,目前正在整改中;要求各村室务必将体检已完成未录入电子档案的老年人在10天完成,同时将老年人中医药管理资料整理完毕并归档。
3、整改完成情况:大部分村室已完成整改,存在部分村室正在完善。
4、整改时限:2020年9月12日。
四、慢性病管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体检表未归档、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填写存在空项、随访记录填写不符合逻辑,慢性病高危筛查登记本填写不规范。
2、整改措施:我院要求各村室负责人增强责任感,填写资料是要细心,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必须保持一致,各村室务必在2周内将电子档案按照纸质档案进行更新一遍,同时要求医院公卫各科室加强对电子档案管理,经常化、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给村室人员打电话要求整改,并给予整改期限,对于达到整改期限仍不整改的村室和问题,各科室管理人员记录在册并报主管领导知晓后,并在公卫月例会时由院长现场交办,同时纳入绩效考核计入成绩。
3、整改完成情况:通过督导和现场交办等措施,目前大部分村室都有很大的改善和及时修改错误档案,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4、整改时限:2020年9月12日。
五、0-6岁儿童及孕产妇管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0--6岁儿童及孕产妇管理出现登记本填写不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率、访视率)偏低,体检率偏低、早孕建册率低;初次产检检查不完善。
2、整改措施:我院要求各村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内容规范填写各项表册,并要求各村室负责人督促本村孕妇和0--6岁儿童来医院参加体检;同时我院儿保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相结合,实行先体检在接种的方式,有效提高儿童的体检率和孕产妇的管理率早孕建册率,并及时建立儿童、妇女人群的电子化健康档案和完善相关记录。
3、整改完成情况:通过月例会现场交办措施,目前妇保和0-6岁儿童管理存在的问题改善进度很快,对存在问题较大的村室给予重点跟踪督导。
4、整改时限:2020年9月12日
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和结核病管理
1、存在问题:
①传染病管理登记本填写不规范、存在门诊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内容填写不一致。信息报告卡片填写不完善。
②结核病转诊率低,未按要求次数开展随访。第一次入户随访不及时。
2、整改措施:加强传染病培训工作,督导村医规范填写登记本。
3、整改完成情况:正在进行督导各村进行规范管理。
4、整改时限:2020年9月12日前。
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存在问题:体检率低,随访表存在空项和错项,家属健康教育开展次数不够。
2、整改措施:对于无法接受健康体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务必有家属拒绝体检的签字,对于可以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求村室负责人及时通知家属陪同体检;同时要求各村室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内容规范填写体检表和随访表不得空项缺项和开展家属健康教育,医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财务管理控制为统一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明确财务会计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了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控制与费用管理、投资及产权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公司设立了专职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人员,所有财务工作人员都具备岗位相关财务知识和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程序,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按章有序的进行。
20XX年度,公司进一步对财务会计管理关键岗位的职责进行梳理,制定了《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制度》,保障了财务工作的良性运作。
20XX年度,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不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作出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8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鉴定报告措施。经严格自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
20XX年度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在X-X月份期间开展了“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历经准备阶段、实施自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在公司拟定的《关于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指导下,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展开了切实的自查。依据自查结果编写了《关于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在整改提高阶段,公司相关部门针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编写了《关于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上报深圳证监局。此次专项活动后,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了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内部控制水平得到了提升,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得到了更有力的保证。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X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组。督查组由XXXXX任组长,XXXXXX、XXXXXX为组员。督查组在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我区XXX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自查督查行动。
二、方法和步骤
根据要求,自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展开,按照备查自查、迎检督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备检和自查(5月底前)。一是积极开展自查。对照《XXXXX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分表》和《XXXXXX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评分表》中所列督查项目,逐一对照自查,建立目标清单。对于确定已完成的目标,要检验成效;对于未完成的目标,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完备资料档案。将今年以来所有涉及审批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所有审批事项逐一整理建档,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进行审核,对于审批材料有问题的,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查明原因,并在档案中附说明。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作《XXXXXX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工作满意度调查表》,收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整理调研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二)迎检和督查(5月中旬至6月初)。一方面与到我区督查的XXXXXX沟通联系,了解督查组成员和督查时间、督查地点等相关情况;待时间、地点明确后,通知相关企业和审批窗口做好准备工作;督查组到来后,认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另一方面,提前了解XXXXX相关情况,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行程计划,确保督查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三)总结提高(6月底前)。督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总结相关资料和情况,及时报送督查报告、照片、评分表等资料。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区分类别和性质。可以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明确整改时限,并持续跟踪问效;需要上级协助的,积极协调XXXX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三、几点要求
局领导对扫黑除恶自查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局领导对扫黑除恶整改工作精心部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没有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学习思考,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方式,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按照市扫黑办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长之间的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三是班子成员就政治站位方面、深挖彻查方面、组织领导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认真抓好会后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
2、没有单独的宣传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制定2019年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由群众知晓率向群众参与度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举报人安全保护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3、缺乏线索排查台账。
整改措施:是加大线索滚动摸排力度,认真落实好《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台账内容清晰明确,准确无误。要对局里受理、排查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编号、逐件建档备案;三是对商务粮食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群众举报、案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
4、材料日期不明确,材料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对本局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一遍,确保档案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做到各项材料即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