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制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3-22 03:42: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货币制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际货币制度论文

篇1

一、国际收支的概念及调节机制

国家在进行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都在寻求各种调节手段以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往往不易达成。针对引发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多样原因,相应的调解国际收支的手段亦是多样的,分为自主性调节机制和法律调节机制。其中自主性调节机制是指当国家间出现外部不平衡时,经济自身所固有的某种内在力量能够推动经济朝着重新恢复外部平衡的方向发展。①自主性调节机制在国际收支失衡时自发地发挥作用,不存在人为选择并取舍的过程,主要包括货币机制、收入机制、利率机制等。而法律调节机制又分为国内立法调节和国际立法调节。其中国内立法调节主要体现在关税立法、汇率与补贴立法、外汇管制法、进口许可证制度等方面。国际立法在调节主要采用融通资金的措施,一方面国际收支出现失衡的国家可以向跨国商业银行或其他国家贷款,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紧张;另一方面可以由国际经济组织参与,介入成员国的调节过程,例如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收支失衡形成原因多比较复杂,应该在分析国际收支失衡原因的基础上,选不同调节手段组合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

二、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的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及其评价

20世纪60年代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逐渐崩溃瓦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举行会议,达成了著名的“牙买加协定”,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多样,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一)自主性调节机制及评价

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自主性调节机制依赖于双边和多边汇率的相对变动、国际储备的增减、相对价格的变化来实现。自主性调节机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效果往往大打折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收支失衡可能是由大规模资本流动和生产全球化,以及基于专业化生产而兴起的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往往对汇率和物价的弹性比较小,显然不能仅依赖这一调节机制达到平衡。

(二)汇兑安排及评价

为避免成员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和取得对其他成员的不公平竞争优势,基金协定第4条规定:成员国进行汇兑交易和行为时必须遵守三个基本原则②;作出的外汇安排有向基金通知的义务,但通知不是成员国汇兑安排生效的必要条件;成员国可以自主选择本国的汇率制度,但不能将本国货币的价值在法律上与黄金挂钩,除非得到基金的批准任何多种汇率和歧视性汇率安排都不合法;成员国应该向基金组织提供为进行汇兑措施监督所必要的材料并同基金就其有关汇率的政策进行磋商,但得出的结论对成员国在法律上并没有约束力。

汇兑安排条款给予成员国自主选择本国汇率制度的权利,可选择的弹性汇率制度所带来的直接恶果就是以一国国际收支大面积失衡为表现形式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危机。选择汇兑安排的自由绝对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成员国通过本国货币贬值来获得不当的贸易利益,进而陷入各国货币竞争性贬值。因此必然需要对成员国汇兑予以限制,基金协定规定成员国的一般义务,无疑限制了那些通过货币贬值来转嫁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的行为。但是本条多处使用了“努力”一词,磋商的结论也并不具法律约束力,可以看出“软法”的性质,削弱了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另外基金组织对破坏、阻碍汇率制度的国家采取的最终制裁方式是不提供资金援助,威慑力有限。

(三)外汇管制及评价

外汇管制法是针对本国内发生的外汇行为的国内法,但由于外汇管制法的涉外性,基金组织将外汇管制的规定纳入多边基金协定之中。基金协定同时规定了第8条和第14条两套不同的外汇管制制度由成员国自行选择加入。基金协定第8条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如果经基金组织同意,在一成员出现国际收支情况不佳时可以向基金组织提出实施背离第8条义务的措施。第14条规定了过渡办法以供那些暂时无法承担第8条一般义务的成员国家接受。基金协定中的外汇管制条款在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同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背离这一规定,实施外汇管制措施。这一方面扩大经济交流和发展对外贸易,另一方面增加一国国际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随着世界范围内国际资本流动总量与净值的明显增加,逐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直至自由化应该是一国市场经济发展成熟乃至繁荣的必经阶段。很多国家已把外汇管制立法的焦点由对经常项目转移到资本项目帐户上。而基金协定中外汇管制条款仅仅涉及到经常帐户项下的支付和转移限制,对资本项目账户并无规定。由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立法不同,容易出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界定不明,而导致逃避法律管制问题。

(四)普通提款权、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制度及评价

基金协定为调整成员国收支平衡创设了普通提款权制度、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安排制度,可以为成员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提供资金援助以缓解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在上述制度中基金组织以类似于“贷款人”的身份介入到成员国宏观经济调整中去,明确的将一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纳入了多边体系的调整之中。基金协定对成员国申请上述资金援助规定了一个较为苛刻的标准“条件性”,强调基金组织贷款必须同削弱或消除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根源相结合,旨在鼓励成员国在收支困难出现的初期就采取措施,明确绩效标准的数量和内容避免出现根源性收支问题。但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基金协定中“条件性”标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五)特别提款权及评价

多数国家发行的货币不是国际通行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外汇或其他货币财产。这种国际清偿力构成了国际储备,其对国际收支有着重要的影响。普通提款权下基金所直接提供给成员国的国际清偿力是有限的,由此基金协定创设特别提款权制度来帮助成员国应对国际收支失衡,实际上是普通提款权功能的延伸。特别提款权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利用国际金融合作的方式,共同创立的新的国际储备资产、记账单位。

特别提款权是历史上首次超国家机构创造的国际货币, 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当一国货币不再做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③相比于普通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没有附有严格的条件,其对国际清偿力的供需调控更为有力,更有效调控成员国国际收支的平衡。近几年随着日元等货币也加入了储备货币行列,国际储备明显不足的问题基本已经不存在。特别提款权自身设计的缺陷妨碍了其作用的发挥,特别提款权只能在官方间使用,无法直接运用到市场交易中,这与其作为国际储备调整国际收支的任务不符。

三、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影响及调节方法

(一)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影响

近二十年,中国持续出现“双顺差”的格局,其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结构性原因,包括我国高储蓄、低收入、低消费的制度文化因素以及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战略和参与全球产业内分工特定发展阶段的结果;货币性原因,包括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取的涉外经济政策、资本管制、外贸管制、外汇交易制度的不对称性使得中国的国际储备积累;政策性原因,即出口导向型经济政策和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直接推动了我国双顺差的快速积累。持续大规模的双顺差和巨额外汇储备的国际收支结构在未来还将继续,这样的国际收支结构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历程上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正给中国经济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越来越多的困扰。

首先,大量顺差会使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增大,造成出口成本增大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必然形成通胀压力,增加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成本和难度;其次,长期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所累积的巨额外汇储备蕴涵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最后,国际经收支顺差将加剧国际经济摩擦,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几年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的贸易摩擦日益严重,“中国”愈演愈烈,贸易摩擦从货物贸易、以企业为主的微观经济层面开始逐步走向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发展,使我国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

(二)实现我国国际收支动态平衡的对策

1.调整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国的经济增长本来就会伴随着本币汇率升值的进程,人民币汇率的升值是我国综合国力提高的结果。我国应进一步增加汇率弹性,完善汇率的形成机制,放宽意愿结售汇限制,让人民币汇率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到达其均衡水平。这一过程必然影响一部分出口企业的盈利乃至生存,甚至可能给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增长造成压力,但是汇率升值的过程也会通过市场机制令技术管理水平更高、利润空间更丰厚的企业发展壮大,同时有利于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

2.放松外汇管制

加快外汇管制松动的步伐,以金融机制带动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人民币的自由化进程扫清障碍,在取消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限制的基础上,加强对资本项目管理的立法及操作研究,为尽早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优化国际储备,保证黄金储备

为维护货币的稳定,一方面应适当增加黄金储备的比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外汇储备的增值;另一方面发强对黄金市场的管理。

注 释:

篇2

在世界经济尤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区域货币合作已成为国际金融界的一个研究热点,并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尝试性实践,其中欧盟的区域货币一体化进程最引人注目。与区域货币合作直接相关的理论是最优货币区理论(简称OCA理论)。本文介绍了区域货币合作的主要理论——最优货币区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对迄今为止几个影响较大的区域货币合作案例进行剖析,通过对欧、美、非三种货币合作的比较后,认为区域货币合作是今后一段时间内亚洲货币金融合作的重点,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是区域货币合作稳步推进的保障。

一、区域货币合作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最优货币区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最优货币区(OCA)是这样一种区域,在此区域内,“一般的支付手段或是一种单一的共同货币,或是几种货币,这几种货币之间具有无限可兑换性,其汇率在进行经常交易和资本交易时互相钉住,保持不变;但是区域内国家与区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汇率保持浮动。”

1961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他著名的《最优货币区理论》一文,以全新的视角看待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问题,他从一个崭新的角度研究汇率和货币区,开创了观察汇率问题和货币区的全新视野,触发了有关“最优货币区(OCA)”理论的大量文献。蒙代尔提出用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作为确定最优货币区的标准,所以有人将他的OCA理论称为要素流动论。

蒙代尔的最优货币区理论提出之后,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界的密切关注,也引起了更多经济学家对有关最优货币区判断标准的讨论,促进了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学者们对最优货币理论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最优货币区的构成条件上,这些讨论从不同的侧面发展了最优货币区理论。

1963年,罗纳德·麦金农 (R.I. McKinnon )提出了把“经济开放度”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又一评价标准,即一国生产或消费中贸易品占社会总产品的比率。1969年,彼得·凯南 (P.B. Kenen) 在《最佳货币区:一个折衷的观念》提出,经济高度多样化的国家是货币区的更为理想的参与者。詹姆斯·英格拉姆(J·C·Ingram,1969)指出,为了达到货币区的最优化,有必要考察经济社会的金融特征,并提出以“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作为最优货币区标准的观点。哈伯勒 (C·Haberler,1970)和弗莱明(J·M·Fleming,1971)分别提出把“通货膨胀率的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即通货膨胀率接近的国家更适于达成货币一体化。1976年,爱德华·托维尔 (E·Tower)、托马斯·维利特(T·Willet)和弗莱明强调把“货币区成员国之间的政策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

但是,以上这些研究也不可避免带有一些局限性。首先,这些标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其次,有些标准难以量化,缺乏实际上的可操作性。第三,这些理论在强调组成货币区的正面效应时忽视了一国加入货币区的成本问题。加入货币区在给一国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成本;特别是,货币是一国经济主权的象征,加入某一货币区即意味着该国对其主权的放弃。因此,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对一个考虑加入货币联盟的国家而言,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展。传统的对最优货币区的研究视角是短期的、静态的,侧重于现实约束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滨田宏一 (Hamada,1985)研究了一些国家加入货币区的福利含义。而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理论加入了私人部门的自由选择权和自由放任思潮。克鲁格曼和奥博斯菲尔德(Krugman & Obstfeld,1998)也对该理论的研究做了总结,并提出了通过GG一LL模型判断加入货币联盟的时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实世界一体化和区域化发展趋势的增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逐步从相对孤立的宏观经济稳定转移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共同发展上,汇率制度本身越来越成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工具。新的研究不仅放宽了对于价格和市场竞争性的假设,综合了各种关于最优现实标准的探讨,而且提供了从动态视角阐释”最优”的研究思路。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对称性的动态联系,成为主导最优货币区成本一收益判断的主要因素,对于区域货币合作前景的判断,从关注成本——收益的现实约束状态,放到关注区域货币一体化发展和实质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同区域内部对称性增强之间的动态前景上,研究的视野更加宽广。

二、区域货币合作的主要实践

1.欧洲货币一体化。早在20世纪50年代起,欧洲联盟(欧洲共同体的前身)就开始了进行货币一体化的尝试,一直到2002年1月1日起欧元正式流通,成为欧元区各国惟一的法定货币。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实现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创举。正如欧洲中央银行前行长杜伊森贝赫所说,欧元是欧洲人民联合的象征。

随着欧元区资本市场不断一体化发展,欧元区国家投资者,尤其是政府部门更愿意在欧元区而非国内市场借债,单一货币欧元为在国际市场融资带来的优势,同时投资银行费率的降低和投资者倾向于通过国际市场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也带动欧元区的主权债券发行的增长。以欧元发行的国际负债额已经远远超过以美元发行的国际负债额,成为全球最大的发行比重。伴随着欧元区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及巨大的具备较强流动性的金融市场的形成,欧元拥有了挑战美元作为最大储备货币的潜力。由于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尤其是亚洲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将外汇储备多元化时越来越青睐于欧元。2006年末,美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降至约64.7%,而与此同时,欧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从1999年17.9%升至2006年底的25.8%。随着近年来欧元兑美元的汇率水平屡创新高,欧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也会不断提高。

2.拉美国家美元化。拉美国家货币美元化的内涵,从经济学角度来解释,就是通常所说的“货币替代”现象 。“货币替代”是指一国居民因对本币的币值稳定失去信心,或本币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时发生的大规模货币兑换,从而外币在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和计价标准等货币职能方面全部或部分地替代本币。在经济易发生动荡的拉美国家,为寻求本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施美元化政策,使美元具有和本国货币同等的法定货币资格,由此形成了特有的美元区域化现象。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政策制定者早就提议在西半球建立美元集团,NAFTA的贸易伙伴们在许多贸易中已经大量使用了美元。 根据统计,已经有包括阿根廷、秘鲁、乌拉圭、厄瓜多尔、墨西哥、多美尼加等多个国家已成为高度或中度美元化国家。

地区经济一体化是拉美经济“美元化”的重要动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拉美国家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不断加强区域内联系与合作,以增强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美洲自由贸易区等经济协作体的建立,就是这种合作的体现。地区经济一体化,特别是贸易一体化推动了货币一体化。当贸易关系加强时,同主要的经济伙伴分享一种共同货币自然会带来利益,因为利用汇率差别转移资本的成本会变得更高。2005年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加强了拉美同占统治地位的美国市场的贸易联系,并加速了这个地区的“美元化”。

3.非洲区域货币合作。非洲的货币合作最早起源于殖民地时期,法属殖民地和英属殖民地的各类国家群体联合进行了共同的货币制度安排。当时实行的货币制度安排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英属殖民地国家的货币钉住英镑,并由英镑支持,当地政府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殖民行政当局凭借在英国政府储备投资的利息而获得领地特权收入;而法属殖民地的法郎也是钉住宗主国法国的法郎,且殖民地的货币发行最终是由法国财政部的可兑换性保证和对政府借贷融资幅度的限制来支持的。

非洲法郎区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货币、经济和文化区域,是世界上惟一一个融合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真正的地区性货币体系。非洲法郎区货币合作的模式是在原法属殖民地的法郎联盟逐渐扩展基础上组成了非洲法郎货币联盟。该种模式的特征是:从技术层面上讲,法郎区是一个具有内外联系的货币体系。从政治层面上讲,法郎区则是各成员国政府所支持的合法组织(张延良、木泽姆,2002),它以一种国家责任的方式实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不发达金融合作体系的典范。

篇3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1999),各成员国的汇率制度可分为8类(见表1)。本次汇率制度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第三类即盯住美元制度,改革后实行的汇率制度同时兼顾了第三类和第七类的特点。

一、对现行汇率制度的认识

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较之于原先的汇率制度,从形式上看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二是选取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的方式取代原来单一盯住美元的调整方式;三是选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取代原来的固化的汇率制度,它既吸收了盯住一篮子货币制度与管理浮动制度的优点,又摈弃了两种汇率制度的缺点,从理论上讲是人民币走向区域货币道路上的最佳选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否如理论设想那样完美,还有待检验论文。

1.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方式优于单一盯住方式。

(1)从贸易多元化的角度看,美国虽然是中国的一个重要贸易伙伴,但也仅占1/6,比日本和欧盟都略低一些,中国和亚洲的贸易则占57%。因此,应该参照所有主要贸易国的一篮子货币,而不能只盯住美元。另外,改参照一篮子货币,会鼓励人们减少用美元结算,长期而言有助于人民币成为亚洲地区国际贸易的结算单位与货币。

(2)从降低内生交易费用的角度考虑,中国应选择经济联系紧密的国家的货币作为人民币汇率参照的对象。单一的盯住美元,意味着我国的货币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美国的货币政策,而且由于中美两国的经济情况和政策倾向有很大的差别,单纯与美元挂钩的汇率制度会对我国的货币政策有效性产生冲击。近年来,我国和欧盟、日本以及美国的贸易额分别占中国总贸易额的比重几乎相当,欧盟和日本的对华投资也不逊于美国。因此,以一篮子货币为参照对象更适应我国的对外经贸往来。

(3)从满足人民币汇率政策出口竞争力的目标看,人民币汇率政策出口竞争力的目标是:稳定出口国际竞争力与进口成本。参照一篮子货币制度的突出优点是稳定人民币的名义贸易加权汇率(如果权数按照贸易比重在各货币之间分配)。如果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没有严重的通货膨胀差异,参照一篮子货币同时也保障了真实贸易加权汇率的稳定。

2.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优于原先的固定汇率制度。

(1)从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本身看,它既具有固定汇率制度的某些优点,又能使汇率保持一定的弹性。在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下,一方面,汇率随着外汇市场的供求变化而调整,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货币当局可以对汇率进行较多的干预和管理,从而能够保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避免本国货币汇率剧烈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

(2)从我国的国情看,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选择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以下的基本优势:①保证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尽管我国的货币政策在刺激或紧缩经济方面的作用一直受到理论界的质疑和实践效果的挑战,但利用货币政策进行前瞻性的微调而平抑经济波动的作用目前在发达国家却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因而恰当的利用货币政策对我国这种以国内市场为主的发展中大国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②调整国际收支的灵活性。这种价格的调整可以减轻国际不利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影响。③阻止投机冲击。在20世纪90年代,频繁的货币投机冲击对资本开放并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这一教训对我国在未来逐步开放资本市场过程中相当重要。

3.现行汇率制度并非完美无缺的。

(1)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意味着人民币将逐步不再直接与美元挂钩,由于我们参照的货币实行的均是浮动汇率制度,结果是人民币对美元的双边名义汇率变动频率与幅度都增加,这会给对外贸易和投资带来汇率风险。

(2)对于人民币汇率三项政策目标金融安全、出口竞争力和内外部均衡中的任何一项都难以完全顾及。而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我国国内市场经济制度发育还不完善等现实,又要求目前的汇率政策必须有所侧重。

(3)不能充分发挥汇率的调节作用。由于货币当局对汇率进行管理浮动,汇率变化的幅度被限制,汇率不能充分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因而难以有效调节商品交易和资本流动。还有可能引发操纵汇率之嫌,容易导致贸易争端。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只是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一个阶段性的取向,在人民币具有区域货币功能后就应该再次调整。

二、对汇率目标区制度的认识

在本次汇率改革前,理论界很多学者提出以兼具本文表1中4、5、6类的货币制度特征的汇率目标区制度作为改革的选择目标。从实践看,这种方案没有得到认可。原因在于:

1.从理论上看。首先提出汇率目标区理论的弗来明认为一国也许会希望将其货币的汇率限定在或接近于某一“目标区”内,如果实际汇率的波动超出了这个目标区,该国就应调整政策使汇率向目标区内移动。后来,克鲁格曼进一步将汇率目标区模式化,提出了汇率目标区模型,威廉姆森进一步发挥了汇率目标区理论,他提出了“BBC制度”。多恩布什和帕克将这一思想近年来的发展称之为BBC规则。为实行汇率目标区制度,货币当局要设立一个基础均衡汇率以便同国内经济、国际收支的长期趋势相适应,并且围绕这一可调整的均衡汇率设定较宽波幅,达到一方面保持汇率基本稳定,一方面使经济政策具有一定灵活性之目的。但基础均衡汇率计算很困难,而如果不能计算出合理的基础均衡汇率,目标区汇率的合理性将在根本上受到动摇。此外,汇率目标区体系应包括哪些货币,其宽度和调整频率应根据什么标准确定等一系列问题也不好解决,或确立起来具有很大随机性。

2.从我国实际看。汇率目标区制度在我国实行有三大难题。(1)汇率目标区制度下的中心汇率难以确定。(2)资本流动性和投机冲击难以抵挡。(3)我国不满足实施汇率目标区的三个前提条件,这三个条件是:不同国家的目标值一致;竞争力水平的目标值必须与国内宏观经济均衡相协调;货币与财政政策的协调。

3.从实践效果看。已经崩溃的全球性的汇率目标区—布林顿森林体系和目前正在运行的区域性汇率目标区—欧洲货币体系下的欧洲汇率机制是最著名的实践。从实践的效果看,布林顿森林体系无以为继,最终崩溃。欧洲汇率机制运行中也是困难重重。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无论是选择什么样的国家组成汇率目标区,其运行的制度环境与调节机制是无法与欧洲汇率机制相提并论的。

因此,本文认为,类似于汇率目标区制度的中间汇率制度在中国是难以实行的,它既不会成为当今的选择,也不会成为汇率制度改革下一步的选择。

三、对单独浮动汇率制度的认识

1.单独浮动汇率制度具有制度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均衡汇率水平完全由市场供求所决定,因而不会出现外汇的超额供给有超额需求的问题,外汇资金的利用服从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理,从而更有效率。二是由于汇率决定于市场的供求,资本的流出入只会引起汇率水平的升降,而不会改变货币供应量,使货币政策有了较大的独立性;同时,由于汇率水平的升降能够自动的调节国际收支使之达到均衡,降低了大量国际储备的机会成本,减少了中央银行对市场的频繁干预。三是在浮动汇率制度下,汇率的变动呈连续、轻微的态势,投机者的获利空间狭小,使投机行为相对减弱。

2.我国还缺乏将单独浮动制度理论上的优点转化为现实中的优点的实力。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宏观经济预期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还将继续进行,人们对宏观经济的预期也就呈现出高度的不稳定性。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依存度日益提高,国际间竞争的加剧,对我国经常项目的影响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加上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开放,资本的流动性将随之增强,其结果对我国的货币供需产生影响,这些影响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我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对宏观经济波动的预期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汇率也具有高度的易变性。如果贸然采取一步到位的汇改策略,走上浮动汇率的道路,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3.单独浮动汇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缺陷。最大问题就是存在着汇率的过度波动或汇率的易变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并且使经济中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弗里德曼认为,浮动汇率制度之所以出现不稳定。主要是因为与之相关的宏观经济的不稳定。由于人们对货币供给、实际收入的预期决定着当前的汇率,如果人们的预期是不稳定的,汇率就会表现出易变性,且汇率波动的幅度会大大超过货币供给和实际收入的波动幅度。依据该理论,如果人们的预期是稳定的,汇率就应当是稳定的;而事实上则是,在大多数预期稳定或预期较大稳定的情况下,汇率仍然是易变的。因此,一般来说,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对外汇市场调控能力较强的国家,或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较深,需要充分利用汇率机制调节作用的国家,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汇率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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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币汇率补贴问题概述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挥之不去且不断蔓延,这使得西方国家的经济萎靡不振。但中国经济却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在对外贸易中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为了扭转自身的颓势,转移本国民众对本国萧条经济的注意力,不断指责人民币汇率纵,对中国出口商提供补贴,从而获得贸易上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其中,美国试图通过国内和国际法律途径采取措施,认定人民币汇率安排构成其国内法和WTO法律框架内所禁止的补贴行为。由于中美都是WTO成员国,美国若通过其本国法认定人民币汇率构成补贴进而采取反补贴措施,就需要符合WTO法律框架内的SCM协定所认定的构成补贴的法律要件。因此,归根结底,认定WTO某一成员国的贸易措施是否构成补贴,需要在WTO法律框架内加以界定。

由于一国汇率政策的调整除涉及该国主权问题之外,还要受到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约束。其中最主要的即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IMF协定)。西方国家需要证明中国的汇率政策违背了IMF协定下的相关义务来认定人民币汇率被人为操纵。而IMF协定对汇率操纵进行的明确的界定:汇率操纵是指IMF成员国实施了对汇率水平具有实际影响的政策从而造成汇率低估的严重偏差,以扩大净出口。西方国家指出人民币汇率纵的具体法律依据是IMF协定的第4条第1款第3项。该项指出,IMF成员国不得通过操纵汇率或本国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调整,获得对其他成员国在贸易上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汇率补贴分别涉及WTO与IMF这两大国际组织在此问题上各自的管辖权,这一问题既涉及贸易补贴又涉及汇率制度的安排,因此需要进一步协调二者在管辖权上的冲突。对此,WTO与IMF提出了在货币措施与贸易措施有交叉情况出现时二者的协调机制,这包括报告机制和磋商机制。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IMF自成立之初就采取尽量减少救济措施的政策,此外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要远比IMF强硬,这使得西方国家更偏向于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汇率补贴问题。

二、结合SCM协定分析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合法性

篇5

国际学说在理论上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带有较大程度的一般经济理论的学派色彩;二是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金融活动的实践有着比较紧密的联系(陈岱孙,厉以宁,1991)。一般而言,一种经济理论都是针对一定经济状况和经济阶段而产生的,是先有问题,后有对问题的分析判断,再有解决问题的相应理论。汇率制度安排理论同样如此。

20世纪60年代末,固定汇率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开始在调控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从这一阶段起,关于汇率制度安排理论的讨论也集中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上。在赞成浮动汇率制这一点上,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走到了一起。凯恩斯主义认为,在经济经常受到外部冲击的下,如果允许汇率自由变动,将能够代替国内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动,从而避免产出的损失。货币主义认为,当发生外部货币冲击时,允许汇率的自由变动,将能隔绝国内外汇储备的被动性调整,防止国内货币市场的冲动,从而避免通货膨胀的传递。以蒙代尔(R.Mundell)、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为代表的固定汇率支持者们则从国际间相互合作的立场来分析汇率制度,他们认为固定汇率制能使各国经济连成一个稳定的经济体系,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浮动汇率制则会由于汇率的波动导致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另外,浮动汇率制会造成各国滥用汇率政策,形成货币竞争性下浮,不利于国际经济合作;最后,浮动汇率制还会由于棘轮效应导致世界性的物价水平上升。

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人们对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种种设想。不少经济学家针对汇率波动给国际贸易和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诸多改革方案。托宾(Tobin, 1982)建议对外汇交易征税,以降低效用较低的短期交易,减少汇率波动。麦金农 (Mckinnon,1984)提出美国、日本和德国三个国家货币在长期内形成基于固定汇率的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威廉姆森和米勒(Williamson, Miller,1987)在麦金农计划的基础上提出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货币间建立汇率目标区。库珀(Cooper,1984)的改革设想则更为大胆。他认为,只要国家货币存在,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变动的可能性就存在,不确定性也就不可避免。要想消除汇率的不确定性,就要消除汇率和国家货币,引入单一货币。对此,库珀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统一的公开市场委员会,由这一委员会代替各国中央银行来执行货币政策。

70年代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的争论还在继续,不过争论的焦点已由汇率稳定与国内经济稳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关系转移到汇率制度的选择与国内经济结构与经济特征之间的关系上来。如海勒(Heller,1978)提出的影响发展家汇率制度选择的五个结构性因素。李普斯奇茨(Loopesko,1979)提出的小型发展中国家的汇率政策及其选择指标。这一时期,蒙代尔在其论文《最适度通货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最终的“最适度通货区”的设想,希望将世界化分为若干个货币区,区内实行固定汇率制,对外则实行浮动汇率制。其后,麦金农和凯南 (Kennen)等人又对最适度通货区理论进行了拓展,主张通过区分一国经济结构特征,并就这些特征给出某些标准,满足这些标准的国家和地区组成货币联盟是有必要的。

进入80年代,随着欧洲货币联盟的开始,最适度通货区理论又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发展集中于对加入通货区成本和收益的分析上。其间,格劳(P.grauwe)、马森和泰勒 (P,Masson&M.Tayor)等人对此做过详细的论述。到了90年代,人们对汇率制度的安排开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方面,人们对开放经济条件下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自主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论述,在50年代的“米德冲突”、“二元冲突”的基础上,加入货币政策,使传统的“二元冲突”演化为国际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和汇率的完全稳定三个基本目标之间的“三元冲突”(Obstfeld,1998),即这三个目标只能同时实现其中的两个而不能三者兼得。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如何通过汇率制度安排来防范和隔绝货币危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了早期的将汇率制度安排与货币危机结合起来的国际收支危机模型(P.Krugman,1979)外,罗伯特·Z·阿里巴(R.Z.Aliber)也了货币性冲击、结构性冲击对汇率安排的影响。

80年代后,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汇率的不确定性已经可以较容易的通过对冲加以规避,同时外汇市场上投机基金的力量也急剧膨胀。当投机基金引发了多次地区性货币危机后,人们发现,发生货币危机的多为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实行“角点汇率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大都有效地防止了危机的发生。这一现象使人们提出了“汇率制度角点解假设”(Eichengreen,1994,1999; Obstfeld&Rogoff,1995),即一国发生危机后,政府可以维持的是角点汇率制度而不是中间汇率制度。直到现在,角点汇率制度与中间汇率制度的争论仍在继续。

随着产权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有些学者开始运用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汇率制度的安排和演变。以巴格瓦蒂(Bhagwati,1982)和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寻租理论的国际贸易学派曾提到汇率制度中的寻租问题。在国内,由于产权理论的兴起,不少学者试图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汇率制度的安排与选择,强调汇率制度安排的选择与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具有高度的依存和互动关系(刘海虹,2001),并提出了“新制度金融学”的研究范式(师江春,袁鹰,1998)。

二、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依据

上述各种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经济实体为研究对象,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经济结构论决定认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一国经济结构特征,小型开放经济国家及出口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国家,实行固定汇率制较好,反之则应实行较具弹性的汇率制。经济冲击决定论以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AA—DD模型为工具,提出应根据冲击的不同类型选择汇率制度。如果冲击多由国内的需求和货币因素造成,应采取固定汇率制;如果一国经济不稳定多由国外产品市场变动行成的真实冲击所导致,则浮动汇率制更能起到隔绝外部冲击的作用。政策搭配论则以著名的“三元冲突”为依据,提出汇率制度的选择应与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安排和资本管制制度进行合理搭配。建立在货币数量论基础上的货币决定论则从国际货币本位制度的角度对汇率制度的选择进行了论述,并提出在的国际信用本位制体系下,各国实行浮动汇率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成本收益决定论则认为,一个开放经济国家选择何种汇率制度取决于该国实行这一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与所付成本之间的比较。

以上所述关于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基本上架构了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体系,成为指导各国安排汇率制度的理论依据。但这一体系并非完美无缺。事实上,任何一种理论在解释各国汇率制度的实践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特别是对于解释当前世界经济中频繁出现的货币危机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些理论从各自的角度分析是正确的,但在分析中往往都忽视了汇率制度选择中几个关键的、本质的要素,因而无法从一个整体的框架中阐述汇率制度的选择。本文试图对这些理论加以补充和拓展,以期对汇率制度选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一)以实现内外均衡为根本目标的制度选择

作为国际学的核心部分,汇率脱离不开国际金融的基本框架。国际金融学的产生与是以不同条件下的内外均衡的实现为主要线索的,因此,汇率理论以及在此之下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不可避免地要为实现不同条件下的内外均衡而服务。特别是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浮动汇率与巨额资本流动成为开放面临的新条件的形势下,对内外均衡实现的已经渗透到了汇率理论中。所谓内部均衡,一般的理解是指在封闭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与价格稳定;外部均衡是指国际收支平衡。

“丁伯根法则”指出,要实现几种独立的政策目标,至少需要相互独立的几种有效的政策工具。以此为依据,要想实现内外均衡的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即以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为主的支出增减政策和以汇率政策为主的支出转换政策同时运用。由此可以看出,汇率本身带有极强的政策取向性,汇率制度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到这一政策要求。

实行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将汇率的稳定作为政策目标之一,不仅无法利用汇率政策来实现内外均衡的调节,而且还易受到外部经济的冲击,特别是在国际资本流动特别巨大的今天,固定汇率制实际上为投机者提供了一个只赚不赔的好的投机机会,因此,除非实行资本管制,否则,固定汇率制将成为一国遭受经济冲击的潜在诱因。相比之下,浮动汇率制似乎更有优势。由于汇率的自由波动,一国政府不仅可以减少一个政策目标(汇率稳定),同时还增加了一个政策工具(汇率政策工具),这样,政府在实现内外均衡的经济目标时,可以更加从容。尽管如此,由于浮动汇率制以及以浮动为特征的汇率安排有多种,包括完全浮动、有管理的浮动、爬行的带状汇率制以及爬行钉住制等,各种汇率安排之间不尽相同,实现内外均衡目标所起的作用也不一样。其中,完全浮动汇率制将汇奉作为内生的自由变量,一国金融当局对外汇市场不加干预,完全听任外汇汇率随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而自由涨跌。这种汇率运行机制跳出了汇率稳定的目标,汇率波动以市场为基础,自发调节来实现外部均衡。但是,汇率的自动调节机制由于以下两点原因而变得不太完美:一是现实中由预期导致的“因市定价”(pricing to market)的存在,使得汇率波动对贸易收支和国内价格水平的不大。克鲁格曼(P.Krugman,1989)通过“沉淀成本模型”(sustainability of exchange rate)对此现象进行了解释。他认为,厂商存在完全静态预期时,每一个厂商都会有一个类似于汇率波动的“无变动范围”(range of no change),汇率变动只要不超过这个范围,厂商就会维持现状而不调整产品价格;即使厂商不存在完全静态预期,即不认为未来与现在一模一样,厂商会根据对未来的预期汇率来制定计划:如果厂商认为有利的汇率是暂时的,他们不会立即进入该市场;如果厂商认为目前汇率不利是暂时的,他们也不会立即退出该市场,即厂商对汇率的反应受到回归预期的限制。除了预期的影响外,第二个原因——汇率变动的不稳定性也加剧了贸易的惰性,从而影响到汇率的自动调节机制。现实中,汇率的波动幅度很大,这种剧烈而频繁的波动使厂商采取一种“观望”态度:他们既不愿轻易进入一个市场,也不愿轻易退出一个市场。造成汇率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汇率的超调(overshooting)。多恩布什(Dornbusch,1976)提出的超调模型,认为商品市场与资产市场价格的调整速度是不同的,商品市场上价格水平短期内具有粘性的特点,使得短期内汇率的变动大于长期水平。二是预期推动。汇率决定的资产市场分析法认为,影响本币存款预期回报率和外币存款预期回报率的因素有很多,如价格水平、通胀率、进出口需求、货币供给的预期以及关税和限额等,这些因素中任一预期发生变动都将直接影响到本外币存款的预期回报率,从而对汇率发生影响。另外,噪声模型在解释汇率剧烈波动时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该模型指出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干扰了市场的稳定预期和理性行为,从根本上造成了市场的不稳定。

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与完全的浮动汇率制在解决内外均衡方面都存在不少缺陷,相比之下,中间汇率制度似乎更为有效。然而,关于中间汇率制度的争论却最多,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采取中间汇率制的国家在对付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时普遍表现不佳,更引起了人们对这一类汇率安排的怀疑。王学武(2000)认为,在资本项目开放后,实行中间汇率制度是比较危险的,因为中间汇率制度集中了固定与浮动制度两者的缺陷。当然,中间汇率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固定与浮动汇率制度的各自优点。威廉姆森(1983)建议,在固定与浮动汇率之间采取一种折衷的办法,主张采取“汇率目标区制度”。克鲁格曼(1989)在对浮动汇率制度的运行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后,主张国际货币体系“最终回归一种可以相机调整,多少比较固定的汇率体制”。易纲(2000)也认为在资本账户没有开放的发展家不可能有完全浮动的汇率制度。现实中不少实行中间汇率制的国家成功避免外部冲击的例子,也给我们提供了实证依据。而且,由于人们对中间汇率制度的仍很不足,理论上尚未证明实行中间汇率制度必不可行的结论,因此中间汇率制仍是一国汇率制度选择的重要依据,关于中间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仍将继续下去。

(二)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产权因素

经济结构决定论认为,一国选择哪种汇率制度,应从该国的经济结构特征去考虑。海勒(1978)认为,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选择与以下结构因素有关:国家整体规模、经济开放程度、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通货膨胀率、贸易格局。波尔森(Poirson,2001)以1990—1998年间93个国家为样本,提出了衡量汇率制度灵活性的指标体系,并指出,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通货膨胀率、外汇储备水平、生产和产品多样化、贸易冲击脆弱性、稳定性、经济规模或GDP大小、资本流动、失业率或通胀诱因以及外币定值债务等。史晋川和沈国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汇率制度选择的多变量标准,并将这些标准按其与汇率制度灵活性指标的相关性进行分类,指出应以相关性为正的指标选择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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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金融学说在理论上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带有较大程度的一般经济理论的学派色彩;二是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金融活动的实践有着比较紧密的联系(陈岱孙,厉以宁,1991)。一般而言,一种经济理论都是针对一定经济状况和经济发展阶段而产生的,是先有问题,后有对问题的分析判断,再有解决问题的相应理论。汇率制度安排理论同样如此。

20世纪60年代末,固定汇率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开始在调控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从这一阶段起,关于汇率制度安排理论的讨论也集中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上。在赞成浮动汇率制这一点上,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走到了一起。凯恩斯主义认为,在经济经常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下,如果允许汇率自由变动,将能够代替国内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动,从而避免产出的损失。货币主义认为,当发生外部货币冲击时,允许汇率的自由变动,将能隔绝国内外汇储备的被动性调整,防止国内货币市场的冲动,从而避免通货膨胀的传递。以蒙代尔(R.Mundell)、金德尔伯格(C.Kindleberger)为代表的固定汇率支持者们则从国际间相互合作的立场来分析汇率制度,他们认为固定汇率制能使各国经济连成一个稳定的经济体系,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浮动汇率制则会由于汇率的波动导致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另外,浮动汇率制会造成各国滥用汇率政策,形成货币竞争性下浮,不利于国际经济合作;最后,浮动汇率制还会由于棘轮效应导致世界性的物价水平上升。

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人们对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种种设想。不少经济学家针对汇率波动给国际贸易和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诸多改革方案。托宾(Tobin,1982)建议对外汇交易征税,以降低社会效用较低的短期交易,减少汇率波动。麦金农(Mckinnon,1984)提出美国、日本和德国三个国家货币在长期内形成基于固定汇率的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威廉姆森和米勒(Williamson,Miller,1987)在麦金农计划的基础上提出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货币间建立汇率目标区。库珀(Cooper,1984)的改革设想则更为大胆。他认为,只要国家货币存在,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变动的可能性就存在,不确定性也就不可避免。要想消除汇率的不确定性,就要消除汇率和国家货币,引入单一货币。对此,库珀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统一的公开市场委员会,由这一委员会代替各国中央银行来执行货币政策。

70年代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的争论还在继续,不过争论的焦点已由汇率稳定与国内经济稳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关系转移到汇率制度的选择与国内经济结构与经济特征之间的关系上来。如海勒(Heller,1978)提出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五个结构性因素。李普斯奇茨(Loopesko,1979)提出的小型发展中国家的汇率政策及其选择指标。这一时期,蒙代尔在其论文《最适度通货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最终的“最适度通货区”的设想,希望将世界化分为若干个货币区,区内实行固定汇率制,对外则实行浮动汇率制。其后,麦金农和凯南(Kennen)等人又对最适度通货区理论进行了拓展,主张通过区分一国经济结构特征,并就这些特征给出某些标准,满足这些标准的国家和地区组成货币联盟是有必要的。

进入80年代,随着欧洲货币联盟的开始,最适度通货区理论又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发展集中于对加入通货区成本和收益的分析上。其间,格劳(P.grauwe)、马森和泰勒(P,Masson&M.Tayor)等人对此做过详细的论述。到了90年代,人们对汇率制度的安排开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方面,人们对开放经济条件下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自主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论述,在50年代的“米德冲突”、“二元冲突”的基础上,加入货币政策,使传统的“二元冲突”演化为国际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和汇率的完全稳定三个基本目标之间的“三元冲突”(Obstfeld,1998),即这三个目标只能同时实现其中的两个而不能三者兼得。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如何通过汇率制度安排来防范和隔绝货币危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了早期的将汇率制度安排与货币危机结合起来的国际收支危机模型(P.Krugman,1979)外,罗伯特·Z·阿里巴(R.Z.Aliber)也研究了货币性冲击、结构性冲击对汇率安排的影响。

80年代后,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汇率的不确定性已经可以较容易的通过对冲加以规避,同时外汇市场上投机基金的力量也急剧膨胀。当投机基金引发了多次地区性货币危机后,人们发现,发生货币危机的多为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实行“角点汇率制度”的国家或地区大都有效地防止了危机的发生。这一现象使人们提出了“汇率制度角点解假设”(Eichengreen,1994,1999;Obstfeld&Rogoff,1995),即一国发生危机后,政府可以维持的是角点汇率制度而不是中间汇率制度。直到现在,角点汇率制度与中间汇率制度的争论仍在继续。

随着产权理论的出现和发展,有些学者开始运用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汇率制度的安排和演变。以巴格瓦蒂(Bhagwati,1982)和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寻租理论的国际贸易学派曾提到汇率制度中的寻租问题。在国内,由于产权理论的兴起,不少学者试图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汇率制度的安排与选择,强调汇率制度安排的选择与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具有高度的依存和互动关系(刘海虹,2001),并提出了“新制度金融学”的研究范式(师江春,袁鹰,1998)。

二、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依据

上述各种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经济实体为研究对象,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经济结构论决定认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一国经济结构特征,小型开放经济国家及出口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国家,实行固定汇率制较好,反之则应实行较具弹性的汇率制。经济冲击决定论以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AA—DD模型为工具,提出应根据冲击的不同类型选择汇率制度。如果冲击多由国内的需求和货币因素造成,应采取固定汇率制;如果一国经济不稳定多由国外产品市场变动行成的真实冲击所导致,则浮动汇率制更能起到隔绝外部冲击的作用。政策搭配论则以著名的“三元冲突”为依据,提出汇率制度的选择应与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安排和资本管制制度进行合理搭配。建立在货币数量论基础上的货币决定论则从国际货币本位制度的角度对汇率制度的选择进行了论述,并提出在目前的国际信用本位制体系下,各国实行浮动汇率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成本收益决定论则认为,一个开放经济国家选择何种汇率制度取决于该国实行这一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与所付成本之间的比较。

以上所述关于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基本上架构了汇率制度选择的理[

论体系,成为指导各国安排汇率制度的理论依据。但这一体系并非完美无缺。事实上,任何一种理论在解释各国汇率制度的实践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特别是对于解释当前世界经济中频繁出现的货币危机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些理论从各自的角度分析是正确的,但在分析中往往都忽视了汇率制度选择中几个关键的、本质的要素,因而无法从一个整体的框架中阐述汇率制度的选择。本文试图对这些理论加以补充和拓展,以期对汇率制度选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一)以实现内外均衡为根本目标的制度选择

作为国际金融学的核心部分,汇率理论脱离不开国际金融的基本框架。国际金融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以不同条件下的内外均衡的实现问题为主要线索的,因此,汇率理论以及在此之下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不可避免地要为实现不同条件下的内外均衡而服务。特别是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浮动汇率与巨额资本流动成为开放经济面临的新条件的形势下,对内外均衡实现的分析已经渗透到了汇率理论中。所谓内部均衡,一般的理解是指在封闭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与价格稳定;外部均衡是指国际收支平衡。

“丁伯根法则”指出,要实现几种独立的政策目标,至少需要相互独立的几种有效的政策工具。以此为依据,要想实现内外均衡的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即以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为主的支出增减政策和以汇率政策为主的支出转换政策同时运用。由此可以看出,汇率本身带有极强的政策取向性,汇率制度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到这一政策要求。

实行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将汇率的稳定作为政策目标之一,不仅无法利用汇率政策来实现内外均衡的调节,而且还易受到外部经济的冲击,特别是在国际资本流动特别巨大的今天,固定汇率制实际上为投机者提供了一个只赚不赔的好的投机机会,因此,除非实行资本管制,否则,固定汇率制将成为一国遭受经济冲击的潜在诱因。相比之下,浮动汇率制似乎更有优势。由于汇率的自由波动,一国政府不仅可以减少一个政策目标(汇率稳定),同时还增加了一个政策工具(汇率政策工具),这样,政府在实现内外均衡的经济目标时,可以更加从容。尽管如此,由于浮动汇率制以及以浮动为特征的汇率安排有多种,包括完全浮动、有管理的浮动、爬行的带状汇率制以及爬行钉住制等,各种汇率安排之间不尽相同,实现内外均衡目标所起的作用也不一样。其中,完全浮动汇率制将汇奉作为内生的自由变量,一国金融当局对外汇市场不加干预,完全听任外汇汇率随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而自由涨跌。这种汇率运行机制跳出了汇率稳定的目标,汇率波动以市场为基础,自发调节来实现外部均衡。但是,汇率的自动调节机制由于以下两点原因而变得不太完美:一是现实中由预期导致的“因市定价”(pricingtomarket)的存在,使得汇率波动对贸易收支和国内价格水平的影响不大。克鲁格曼(P.Krugman,1989)通过“沉淀成本模型”(sustainabilityofexchangerate)对此现象进行了解释。他认为,厂商存在完全静态预期时,每一个厂商都会有一个类似于汇率波动的“无变动范围”(rangeofnochange),汇率变动只要不超过这个范围,厂商就会维持现状而不调整产品价格;即使厂商不存在完全静态预期,即不认为未来与现在一模一样,厂商会根据对未来的预期汇率来制定计划:如果厂商认为目前有利的汇率是暂时的,他们不会立即进入该市场;如果厂商认为目前汇率不利是暂时的,他们也不会立即退出该市场,即厂商对汇率的反应受到回归预期的限制。除了预期的影响外,第二个原因——汇率变动的不稳定性也加剧了贸易的惰性,从而影响到汇率的自动调节机制。现实中,汇率的波动幅度很大,这种剧烈而频繁的波动使厂商采取一种“观望”态度:他们既不愿轻易进入一个市场,也不愿轻易退出一个市场。造成汇率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汇率的超调(overshooting)。多恩布什(Dornbusch,1976)提出的超调模型,认为商品市场与资产市场价格的调整速度是不同的,商品市场上价格水平短期内具有粘性的特点,使得短期内汇率的变动大于长期水平。二是预期推动。汇率决定的资产市场分析法认为,影响本币存款预期回报率和外币存款预期回报率的因素有很多,如价格水平、通胀率、进出口需求、货币供给的预期以及关税和限额等,这些因素中任一预期发生变动都将直接影响到本外币存款的预期回报率,从而对汇率发生影响。另外,噪声模型在解释汇率剧烈波动时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该模型指出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干扰了市场的稳定预期和理,从根本上造成了市场的不稳定。

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与完全的浮动汇率制在解决内外均衡方面都存在不少缺陷,相比之下,中间汇率制度似乎更为有效。然而,关于中间汇率制度的争论却最多,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采取中间汇率制的国家在对付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时普遍表现不佳,更引起了人们对这一类汇率安排的怀疑。王学武(2000)认为,在资本项目开放后,实行中间汇率制度是比较危险的,因为中间汇率制度集中了固定与浮动制度两者的缺陷。当然,中间汇率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固定与浮动汇率制度的各自优点。威廉姆森(1983)建议,在固定与浮动汇率之间采取一种折衷的办法,主张采取“汇率目标区制度”。克鲁格曼(1989)在对浮动汇率制度的运行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后,主张国际货币体系“最终回归一种可以相机调整,多少比较固定的汇率体制”。易纲(2000)也认为在资本账户没有开放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有完全浮动的汇率制度。现实中不少实行中间汇率制的国家成功避免外部冲击的例子,也给我们提供了实证依据。而且,由于人们对中间汇率制度的研究仍很不足,理论上尚未证明实行中间汇率制度必不可行的结论,因此中间汇率制仍是一国汇率制度选择的重要依据,关于中间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仍将继续下去。

(二)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产权因素

经济结构决定论认为,一国选择哪种汇率制度,应从该国的经济结构特征去考虑。海勒(1978)认为,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选择与以下结构因素有关:国家整体规模、经济开放程度、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通货膨胀率、贸易格局。波尔森(Poirson,2001)以1990—1998年间93个国家为样本,提出了衡量汇率制度灵活性的指标体系,并指出,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通货膨胀率、外汇储备水平、生产和产品多样化、贸易冲击脆弱性、政治稳定性、经济规模或GDP大小、资本流动、失业率或通胀诱因以及外币定值债务等。史晋川和沈国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汇率制度选择的多变量标准,并将这些标准按其与汇率制度灵活性指标的相关性进行分类,指出应以相关性为正的指标选择汇率制度。

经济结构决定论试图从一国经济的内在因素上分析问题,立论的基础雄厚有力;从论证过程和论证方法上看,也做到了严谨、详尽。但是,这一派学者在论述时仅仅将视角集中在一国的经济结构因素上,而忽视了经济以外的其他重要的结构因素,特别是产权结构以及比产权内涵更广的制度因素。从产权的本质来讲,一项制度安排的均衡实际上就是各相关利益集团利益格局的均衡。制度的选择也就是具有不同产权利益的产权主体,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制度。这样,即使有一种制度安排能降低社会成本,增加社会福利,但如果可能给既得利益集团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可能起来反对新制度,并将新制度的创新扼杀在摇篮里。汇率制度的选择同样遵守此项原则。T·W·舒尔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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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经济学;教学方法;教学质量

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飞速发展,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在日益提高,目前已成为经济学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运用微、宏观经济分析中的一些分析工具和模型,因此,国际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强,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的课程。教学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好坏,也关系教学目的的实现,目前我国高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大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普遍不高。因此,探索与国际经济学内容和体系相联系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对提高国际经济学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分析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1.国际经济学课程的特点

1.1课程理论体系庞大,众多理论派别林立

从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微观部分主要研究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说明国际贸易的起因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依据。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外汇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调整理论与政策、国际货币制度等。微观部分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诸多理论内容,宏观部分中的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内容更是涉及到众多经济学流派。

1.2国际经济学对数学要求较高

国际经济学所涉及的经济数量关系联系紧密,是一门由各经济变量关系联结在一起的具有很强逻辑关系的学科。数学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这两个特点使得数学在应用到国际经济学中去的时候,能够抽象地表述经济变量,进而建立经济模型,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学中大量采用了数学模型的论述方式,这自然要求学生具有较熟练的高等数学知识。

1.3国际经济学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

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学科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常常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同时开设,这就使得国际经济学教学中需要涉及的一些财政、金融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学生暂时并不熟悉,由此也给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带来一定的困难。

2.当前国际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当前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中普遍采用这种教学方式,而这种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把讲授知识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忽视教学过程同时也是教会学生学习方法的过程。

2.2学生对数学在国际经济学中的应用普遍感到理解困难国际经济学理论体系庞大,并且大量运用抽象分析方法,通过建立假设前提条件,排除干扰因素,创造一个纯粹的理论分析框架,其中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较多。经济类专业学生数学基础相对薄弱,大多对逻辑推导、图标、公式、数学证明不习惯接受,尤其是难以将这些模型公式和其经济学涵义相联系,从而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产生难学、厌学的情绪。

2.3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较严重目前国内高校通常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这种方式固然有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助于学生对成熟理论体系的掌握,但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国际经济现实之间的关系。事实上,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即使是被认为完善的理论也需要国际经济现实的验证,因此,过分强调教材建设,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束缚教学双方的思维,导致教师难以引导学生批判性学习,也难以增强学生用理论分析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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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识贸易学的基本规律,贸易必然导致风险,知识产品的国际贸易必然导致基于特殊传播机制的知识溢出性风险。具体讲,导致各种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的潜在利益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经济原动力。

“知识能够带来效益”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通俗的主流话语。全世界各种各样的教育机构无一不是为了传播知识而设立的思想接合中介,这些学校或研究机构为知识需求者和知识拥有者之间架起了沟通和联系的纽带,为人类知识的传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正如美国著名知识经济学家约翰•汤姆斯所说,一种知识,如果不能给人的类存在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哪怕是带来潜在的物质性收益,那么这种知识的传播能力将会大打折扣。联系今天中国各级教育的经济导向性,我们也会明确感受到知识产品的经济驱动力。事实上,知识产品的跨国流动并不是政府和商人人为促动的,在较为严格的知识动力学意义上,知识产品的潜在或现实的利益本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经济原动力。那些冒着投资风险进行跨境交易的商人只是达成知识产品国际交易的后发助力而已,他们所获得的基于当期汇率所表现出的货币价值,只是隐含在知识产品中的劳动凝结在获得新的使用价值之后的利润让渡,也可以说是对知识产品特殊有用性进行全球转移的货币奖励。

2.知识的政治价值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政治源动力。

自阶级社会和私有制度出现以来,人类始终面临三大选择:一是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政治制约性选择;二是为了维持生存所必然遇到的政治生活干扰性选择;三是治者以各种方式向社会传递的主导性存在价值选择。在上述选择的关键路口,政治治理者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来强化对被治理者的威权性存在。假定意识形态是一种知识产品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断定统领整个社会精神和思想走向的核心价值系统是促使知识产品国际流动的终极解释力。政治家经营国家的重要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基于权力的法定收益,在宏观国际关系学上,把一国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甚至意识形态推向他国才是政治产品国际化的最高境界。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美国在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打着“意识形态民主化”输出的口号,但美国在国外经营企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美国的全球政治战略服务。正如斯宾塞、李嘉图、威廉•配第、凯恩斯和萨缪尔森的一致看法:几乎没有一种经济活动是可以脱离开政治权力的约束而自在发展的,即使是在古代社会也是如此。我们要杜绝“国际贸易泛政治化”的倾向,但我们更要看到国际贸易的政治风险。就知识产品跨境流动的权力驱动力来说,知识的政治价值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政治源动力。换一句话来说,正是无所不在的政治权力酿生了国际贸易诸多的摩擦和矛盾。

3.知识的文化娱乐性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文化肇因。

文化形式最初是高于政治和经济形态的,因为一种完全拘泥于生活的艺术是不可能带给观众艺术化视觉效果的。在全球知识产品频繁流动的今天,广播电影电视、杂志期刊出版、广告视觉传媒、数据电子电脑都以其特有的文化娱乐性滋生了各种潜在和实际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如果把这些产品的国际交易风险都归结为中间人(商人、政府或者民间组织),那是不科学的,因为无论是参与贸易的企业,还是政府许可证的管理,抑或是民间的中介机构都希望获得物质性的收益。这些参与者的行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形形的交易风险呢?事实上,知识的文化娱乐性是导致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形成的文化驱动力。娱乐是文化的,但娱乐也是要走向国际化的。当一种知识产品不能带给人愉悦的心情和畅快淋漓的感性体验的时候,它就会被很快抛弃,更谈不上什么跨国交换了。

二、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的表现形态

知识产品的国际贸易隐含着基于货币市场波动而引发的汇率风险、基于国家金融制度差异而引发的政策风险、基于信用资金偿还机制差异而引发的贷款风险、因各国契约理念不同而引发的合同风险、基于知识隐形贬值而引发的价格风险等问题。当然由于知识产品时空传播方式的差异性,使得知识产品国际贸易的风险呈现出许多独有的特征。

1.汇率风险。

不论美元债务扩张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持有美元的国家和个人货币购买力的潜在损失,美元仍然是当今世界最为通行的国际结算方式。新西兰学者Michael•Wang和Jack•yang曾探讨过建立以弹性金本位为核心的二元货币体系的构想,指出这种货币制度是使储蓄存款长期保持原有购买力的重要保障,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基础性解决方案,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重大战略选择。但这种国际金融改革方案只是存在于理论探讨的阶段,并没有得到大多数英联邦国家的研究和支持,也就是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默认美元的结算方便功能,同时也认可了以美元为国际货币结算单位所产生的汇率风险。同股票、基金、期货、债券市场一样,国际货币市场的交易同样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和供需法则;同虚拟资本的交易法则一样,全球知识产品的交易同样受货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当许多人大量购入美元而兑换人民币的时候,伴随着美元贬值的不仅是持有美元国家购买力的下降,这一行为同样也提高了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并事实上给跨国知识产品贸易商以远期盈利的机会。比如,中日韩三国的电影市场就曾经因为汇率的波动给韩国公司和中国国际影视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2.政策风险。

世界各国都对他国的知识输入持谨慎和理性的态度。比如欧洲就对中国出版的人文社科类书籍征收较高的关税,美国对中国出版物的输入控制更是非常严格,除了有反倾销审查之外,还增加了意识形态审查和宗教审查。对于那些与美利坚基督信仰明显相悖的出版物一律排除在外,不准任何出版商以任何名义带进美国。事实上,中国自然科学成果输入美国国会图书馆并成为ISTP和EI检索的比例要远远高于社科类成果的检索比率。除去中美两国版权制度和版税扣除机制的不同之外,在知识产品的中美贸易方面,两国的政策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那些名为保护贸易自由的法律政策,实际上成为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国跨境交易的巨大壁垒,最终酿生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产品贸易风险。

3.贷款风险。

知识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为了打开国际市场,往往在国内法的框架内通过股市、基金、期货、债券,甚至变相民间融资的形式获取大量资金,这些资金的偿还有的有明确期限,有的则是非法融资的。在民间高利贷和地下钱庄的支持下,各种影音公司和出版公司,尤其是那些微电影企业,在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知识生产的全部资金。但问题在于,如果这些知识产品没有获得实体企业的青睐,没有获得国际销售的利润,那么开发商和运营商以及中介公司都会面临巨大的偿贷压力;当这一贸易链条上的任何一家企业因道德或法律纠纷而“撂跤子”时,正零和博弈就会迅速变成“囚徒困境”。这时就会出现到处都是催债的经理人、而到处可见的都是没钱的老板或经理的艰难局面。由是,风险愈演愈烈。当然也会出现一些不能正视自己国家贸易地位和能力,盲目举债、到处申请外汇贷款的现象,这同样造成了一些债权国贷款无法偿还的风险。

4.合同风险。

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人都知道,国际贸易合同只是约束贸易双方的纸质文件,在跨国贸易中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单方面违约,追责的难度是非常巨大的。可以这样说,因一方单方面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偿还可能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合同的中外文表述往往存在着实质性条款的歧义性解释、合同的使用范围往往存在着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冲突,有些知识产品运营商又没有国际商务合作的经验,当进口商不能按期履约时,风险就会非常巨大。

5.价格风险。

在商品交换领域,价格的波动是供需关系的晴雨表。在国际贸易领域,商品价格的国内波动是极为正常的事情。就光盘、出版物、影视作品、文学读物等知识产品的跨境流动而言,价格的随行就市是极为普遍的事情。但问题在于,当已经按照合同价格预期交割的知识产品因国内需求的增大而大幅涨价的时候,对于贸易商来说,是撕毁合同直接向国内卖出这些产品,还是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期交货呢?正常来说应该是按期交货,但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一再告诉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支配下,大多数商人都会倾向于毁掉合同赚取超额利润。这时市场伦理就会让位于功利哲学,巨大风险就会从天而降。

三、知识产品国际贸易风险的防范策略

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外贸易不平衡问题正在逐渐加剧、知识产品贸易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盗版现象极为普遍、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的跨国抄袭现象愈演愈烈、各种文化产品国际合作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不当竞争此起彼伏。靠什么来约束知识产品市场的国际贸易呢?本研究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知识产品国际贸易市场的调研工作。

根据需求偏好理论,地域上相邻或相近国家的贸易依存度要高于空间上较远地区和国家的贸易依存度。作为亚洲面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知识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是东亚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就东亚来说,中国知识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是韩国,其次是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日本、澳门地区和朝鲜。据文化部和商业部的联合调查,从2000年到2014年底,中韩知识产品的贸易总额达到了1598.9亿美元,其中进口额达到1057.5亿美元,逆差趋势明显。就东南亚来说,中国知识产品输出的主要地区集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其中中新和中马贸易额占到了贸易总额的79%,表明中国的知识产品在东南亚地区已经形成了广泛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缅甸、印度、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尼泊尔与中国有着良好的地缘合作关系,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知识产品贸易额很小。近年来,伴随着远洋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全球通信技术的发展,中国和美国、欧洲、南美洲、非洲的知识产品双边贸易在逐渐扩大,据中国广播电视出版总局的统计数据,近10年来中美之间的知识产品贸易额已经达到1200.98亿美元,中国和欧盟之间已经达到621.56美元,中国和南美洲的知识产品贸易额达到了37亿美元,中非知识产品贸易额达到了98亿美元。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中国今后应继续加大与地缘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品贸易,要依据准确的贸易数据制定合理的出口战略和进口措施。要根据欧洲国家偏好中国物美价廉文化产品的需求事实,制定中国知识产品出口欧洲的详细计划;要把中国的陶瓷制品、丝绸制品、柳编制品、服装产品、小饰品添加上强烈的文化信息,把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和和谐大同思想输出国外,使知识产品供应商能够在赚取国际分工效益的同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对于某些携带考古信息的古董和文物,我们也要本着协商的原则,尽量回购流失到国外的珍贵宝物;对于非法走私文物的现象和行为要大力查处、毫不手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细致缜密的事前调研是知识产品国际贸易决策的重要前提,这方面经验是丰富的,教训也是极为深刻的。

2.认真研究贸易国的政治、经济及法治状况,牢牢把握贸易国的政策特征和价值偏好。

作为全球经济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地区,中国的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却拥有极为广阔的需求市场,并吸引了大批的国际资本涌入中国出版业、广告业乃至各种文体娱乐行业。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空间很大。作为中国知识产品贸易的主要输出国,美国、韩国、日本、菲律宾等国的政治运作特点、经济发展走向、政策偏好性和价值评估体系都是各国知识产品贸易商必须密切关注的重要信息。一般来讲,如果一个国家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或消极财政政策时,这将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反之,则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对于知识产品贸易商来说,只有认真研究了贸易伙伴国的政策变化动态并随时关注国际社会的风吹草动,才有可能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获取客观的比较收益,否则,巨大的贸易风险将不期而至。就欧洲和美国来说,中国的电影电视产业要想打入这些国家的主流音像市场是很难的,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商人经济实力有限,更是由于这些国家对中国意识形态和政治信仰的质疑和困惑。由此,中国在输出知识产品的时候要尽量寻找那些极富传统感染力的文化产品,避开那些带有单一政治教化色彩的知识产品;中国输入到欧洲和美洲的知识产品要尽量体现出对那些国家制度和宗教的尊重,避免因为意识形态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非洲国家来说,我们的核心目的是输出出版业和传媒业的文化产品,把古老的东方儒学文化传播到遥远的非洲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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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1―0010―05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20世纪60年代末,固定汇率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在调控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从这一阶段起,关于汇率制度安排理论的讨论也集中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上。在赞成浮动汇率制这一点上,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走到了一起。凯恩斯主义认为,在经济经常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下,如果允许汇率自由浮动,将能够代替国内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动,从而避免产出的损失。货币主义认为,当发生外部货币冲击时,允许汇率的自由变动,将能隔绝国内外外汇储备的被动性调整,防止对国内货币市场的冲击,从而避免通货膨胀的传递。

以蒙代尔、金德尔伯格为代表的固定汇率支持者们则从国际间相互合作的立场来分析汇率制度,他们认为:(1)固定汇率制能使各国经济连成一个稳定的经济体系,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协调发展,而浮动汇率制则会由于汇率的波动导致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2)浮动汇率制会造成各国滥用汇率政策,形成货币竞争性下浮,不利于国际经济合作;(3)浮动汇率制还会由于棘轮效应导致世界性的物价水平上升。

与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人们对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种种设想。不少经济学家针对汇率波动给国际贸易和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诸多改革方案。托宾(Tobin,1982)建议对外汇交易征税,以降低社会效应较低的短期交易,减少汇率波动。麦金农(Mckinnon,1984)提出美国、日本和德国三个国家货币在长期内形成基于固定汇率的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威廉姆森和米勒(Williamson,Miller,1987)提出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货币间建立汇率目标区。库珀的改革设想则更为大胆,他认为,只要国家货币存在,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变动的可能性就存在,不确定性就不可避免。要想消除汇率的不确定性,就要消除汇率和国家货币,引入单一货币。对此,库珀建议成立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统一的公开市场委员会,由这一委员会代替各国中央银行来执行货币政策。

20世纪70年代后,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的争论还在继续,不过争论的焦点已由汇率稳定与国内经济稳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关系转移到汇率制度的选择与国内经济结构及经济特征之间的关系上来。如海勒提出了影响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5个结构性因素,李普斯奇茨提出了小型发展中国家的汇率政策及其选择指标。这一时期,蒙代尔在其论文《最适度货币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最终的“最适度通货区”的设想,希望将世界划分为若干个货币区,区内实行固定汇率制,对外则实行浮动汇率制。其后,麦金龙和凯南等人又对最适度货币区理论进行了拓展,主张通过区分一国经济结构特征,并就这些特征给出某些标准,满足这些标准的国家和地区组成货币联盟是有必要的。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欧洲货币联盟的开始,最适度通货区理论又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发展集中于对加入通货区成本和收益的分析上。其间,格劳、马森和泰勒等人对此做过详细的论述。到了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汇率制度的安排开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方面,人们对开放经济条件下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自主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论述,50年代的“米德冲突”、“二元冲突”演化为国际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和汇率的完全稳定三个基本目标之间的“三元冲突”,即这三个目标只能同时实现其中的两个而不能三者兼得。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如何通过汇率制度安排来防范和隔绝货币危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汇率的不确定性已经可以较容易地通过对冲加以规避,同时外汇市场上投机基金的力量也急剧膨胀。当投机基金引发了多次地区性货币危机后,人们发现,发生货币危机的多为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实行“角点汇率制度”①的国家或地区大都有效地防止了危机的发生。直到现在,“角点汇率制度”与“中间汇率制度”的争论仍在继续。

二、汇率制度选择理论

(一)经济结构特征论

20世纪50年代,汇率制度的选择主要围绕“固定对浮动”优劣之争,在两相争执不下的情况下,Mundel(1961)从生产要素流动性或要素市场一体化角度提出了“最优货币区”理论,认为不能笼统而抽象地谈论汇率制度的优劣,应当结合某种经济特征来进行汇率制度的选择。1973年麦金农和肖提出了“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之后,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选择。Heller于1978年提出了“经济论”,认为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经济结构特征因素,如经济规模、经济开放程度、进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与地域分布、相对通货膨胀率以及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依附论”,认为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其经济、政治等对外依赖关系,至于采用何种货币作为锚货币,取决于该国对外经济、政治关系的集中程度。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格雷厄姆・伯德提出了10个方面的因素作为发展中国家是否采用浮动汇率制的参考标准,具体是:一国经济波动主要来自于国外,经济开放程度不高,商品多样化,贸易分布广,资本市场一体化程度高,相对通货膨胀率差异大,进出口价格弹性高,国际储备少,社会更倾向于收入增长,或存在完善的远期外汇市场。一国只要具备这些因素中的多数,则适宜选择浮动汇率制;反之,则相反。

Aizenman和Hausmann(2000)提出,汇率制度的选择是与金融结构交织在一起的,一国国内资本市场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分割程度越大,越适合钉住汇率制;反之,与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越适合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Poirson(2001)研究表明,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有:通货膨胀率、外汇储备水平、生产和产品多样化、贸易冲击脆弱性、政治稳定性、经济规模或GDP大小、资本流动、通货膨

胀诱因或失业率和外币定值债务等。一国通货膨胀率、生产多样化、贸易冲击脆弱、政治不稳定、经济规模、资本流动和本币定值债务程度越高,就越适合选择浮动汇率制度;一国外汇储备水平、GDP增长率、通货膨胀诱因和美元化程度越高,就越适宜选择固定汇率制度。WOLF(2001)概括了选择钉住汇率制国家的经济特征,即较小经济规模、较大开放度、低通货膨胀、外部贸易条件较小变动、较大通货膨胀诱因、较高出口集中度以及政治稳定。

实际上,世界各国实行多种汇率制度证实了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特定的经济结构特征。青木昌彦(2001)曾指出:“即使面对相同的技术知识和被相同的市场所联结,制度安排也会因国家而异”。同样,汇率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也会因国家而异。

(二)政策配合论

Mundel(1960,1963)在《固定与浮动汇率下国际调整的货币动态分析》和《固定与浮动汇率下国内财政政策》两篇论文中,提出了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分析理论。Fleming(1962)在《固定与浮动汇率下国内财政政策》、Mundell(1968)在《国际经济学》中,最终提出了M-F模型。该模型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采用短期、需求分析法,引入对外贸易和资本流动因素,分析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不同作用。该模型的假定前提是:(1)开放经济条件下经常账户、资本账户开放;(2)国内外所有货币、证券资产充分替代,即资本自由流动;(3)国内产出供给富有弹性;(4)小国开放模型。研究表明,在给定前提下,固定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有效,货币政策无效;而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有效,财政政策无效。这样,M-F模型实际上已蕴含着“三元悖论”,即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与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能三角”。Frankel(1999)将其形式化为不可能三角模型,提出了扩展三角假说。沈国兵、史晋川(2002)对不可能三角模型引入本币国际借债能力变量,将不可能三角模型扩展为四面体假说,并且证实不可能三角模型是四面体假说的一个特例;在此基础上,他们根据现实中各国汇率制度选择的多因素差异性与变动性,提出了汇率制度的选择将是多种汇率制度形式并存与相互转换。

(三)经济冲击论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经济冲击对汇率制度的选择影响愈加显著。Yoshitomi和Shirai(2000)认为,如果经济冲击来自货币因素,比如货币需求的变化和影响、价格水平的冲击,那么就应偏向固定汇率,因为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比例的变动不会改变它们的相对价格,使用汇率变动作为改变支出的政策是不必要的;如果经济冲击来自实际因素,比如偏好的改变或者影响国内商品与进口商品相对价格的技术变化,那么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是合意的,因为相对价格的频繁变动使得有必要使用汇率作为政策工具来对实际冲击做出反应。Wolf(2001)给出了一个研究经济冲击与汇率制度选择的模型。研究发现,在央行没有激励创造意外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若既有实际冲击,也有货币冲击,则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不同汇率制度下损失大小的比较;若只有实际冲击,没有货币冲击,即经济冲击是实际因素时,则浮动汇率制度更可取;若只有货币冲击,没有实际冲击,即经济冲击是货币因素时,则钉住汇率制度更可取;若没有实际冲击,也没有货币冲击,即没有经济冲击时,则需要在模型之外依据其他决定因素来选择汇率制度。在央行有激励创造意外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若既有实际冲击,也有货币冲击,则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不同汇率制度下损失大小的比较;若只有实际冲击,没有货币冲击,即经济冲击是实质因素时,则浮动汇率制度在一定条件下更可取;若只有货币冲击,没有实际冲击,即经济冲击是货币因素时,则钉住汇率制度更可取;若没有实际冲击,也没有货币冲击,即没有经济冲击时,则钉住汇率制更可取。

可见,从经济冲击角度来看,汇率制度的选择取决于实际冲击、货币冲击以及央行有无激励创造意外通货膨胀。虽然依据经济冲击类型来考虑汇率制度的选择在理论上是有用的,但在实际中由于很难区分冲击干扰源类型,因而也就难以确定哪种汇率制度相对更优。

(四)政府信誉论

Agenor和Masson(1999)、Frankel等(2000)以及Wolf(2001)从政府信誉与公众预期角度研究了汇率制度的选择。Agenor和Masson以1994年12月墨西哥比索危机为对象探究了信誉因素在危机中的作用,结论是:几乎没有实证证据能把比索贬值的预期归因于经济基本面因素影响到的信誉的演进;相反,市场似乎严重低估了比索贬值的风险,尽管存在着早期预警信号,诸如实际汇率升值和经常账户恶化的迹象,但是直到当局宣布比索贬值15%之后,市场信心似乎才崩溃。Frankel等针对中间汇率制度正在消失假说,提出了一种可能的理论解释,即中间汇率制度缺乏所需要的政治信誉来保证。这样,如果央行宣布汇率作为中间目标,那么公众就能够通过所观察到的数据来判断货币当局是否守信。由此,政府信誉直接关系到汇率制度选择的维持和选择。Wolf(2001)认为,对于至少享有适度的货币稳定和政策信誉的国家,严重钉住显得过于限制,而传统钉住又过于风险,适宜的选择是浮动汇率制度。而当央行有激励制造意外通货膨胀时,即政府信誉存在问题时,钉住汇率比浮动汇率更好。反之,当政府信誉不是问题,实际冲击占据主导地位时,则浮动汇率制度可能更好。

(五)BBS规则论

这一研究方向由Williamson(1965,1985)提出的爬行钉住和汇率目标区理论所开创。Krugman(1989,1991)、Dombuseh和Park(1999)以及Willia―mson(2000)进一步发展了爬行钉住和目标区理论。Williamson(1965)认为,“如果平价钉住的改变趋向于导致汇率未来可持续信心的累积性降低,那么可调整钉住是不可能无限期可行的。因为如果钉住易于变动,则增强的不稳定投机将会发生;如果僵化不动,则又中止了可调整性”。据此,Williamson提出,需要采用一种不易遭受投机压力的汇率制度――爬行钉住制。20世纪80年代初,浮动货币之间反复出现的主要汇率失调致使人们深信,问题不是浮动汇率被管理的方式,而是在浮动汇率不被管理时,市场并没有力量将汇率推向均衡。在此背景下,Williamson(1985)主张建立一个中心汇率上下各10%的汇率目标区。目标区的维持不需要太多的努力,货币当局的干预只是偶尔为之。Krugman(1989,1991)则把这种汇率目标区思想加以理论化、形式化,形成了经典的汇率目标区理论模型。1997~1998年东亚新兴市

场汇率制度危机后,有关汇率制度的选择研究又形成了新的。其中,沿着爬行钉住和目标区理论路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爬行带取代爬行钉住和汇率目标区。之后,Dornbusch和Park(1999)将爬行钉住、目标区和爬行带统称为“BBC规则”。Williamson(2000)从防范危机的角度出发,对角点汇率制度和中间汇率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表明,角点汇率制(货币局和浮动汇率)同样可能形成危机;参照汇率最不易受冲击影响,但可能出现汇率失调;BBC规则易受冲击影响,但政府干预可能使汇率保持在汇率带内;监控汇率带则具有两者的优点,当局没有义务捍卫汇率带,但同时却暗含着一种假定行动来防止汇率偏离均衡汇率。至于另一种中间汇率制度――管理浮动,Williamson认为其有两大缺陷:一是缺乏透明度,二是没有预期的中心汇率。据此,Williamson主张监控汇率带。但是,Obstfeld和Rogoff(1995)认为,汇率目标区虽然可以减少央行承受单方面博弈的风险,同时排除极端的汇率波动,但是汇率目标区仍旧只能推迟汇率遭受攻击的时间,而无法规避之,当汇率达到目标区的界限时,便面临与固定汇率同样的问题。

(六)价格确定论

Friedman(1953)极力主张浮动汇率,认为从长期来看,汇率制度没有显著的实际效果,因为汇率制度最终是货币制度的选择。而货币政策在长期内对实际变量并不重要,只是在短期内显得重要。这样,如果内部价格像汇率一样不灵活,那么由汇率变化还是由同等的内部价格变化所实现的调整,在经济上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在缺乏行政冻结下,汇率潜在是灵活的。相比而言,内部价格是高度粘性的。因此,Friedman主张浮动汇率作为取得国际相对价格快速变化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在名义商品价格粘性的世界中,浮动汇率通过相对价格变动能够吸收需求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隔绝外国需求冲击,而固定汇率则必须由产出变化来满足。不过,Friedman所处的时代很少有资本流动,浮动汇率保持经常账户零差额,隔绝了外国冲击的传递途径。Mundell(1960,1961,1963)证实在存在资本流动的情况下,浮动汇率的隔离特性缩减,因而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孰优孰劣变得更加复杂。Friedman和Mundell都假定生产者以本币确定价格,当汇率变化时,商品价格没有调整,因而在他们的模型中一价定律有效。

但是,Kravis和Lipsey(1978)证明了一价定律失灵,相对价格随汇率变动,弱币国有着较低的价格。Lipsey和Swedenberg(1996)证实,甚至对于高度贸易商品,影响跨国间相对价格变动的显著暂时性因素是汇率变动。由此,Lipsey等人把价格确定与汇率制度初步联系起来。新近文献中,Devereux和Engel(1999)、Engel(2000)承认一价定律失灵,并做出其他定价假定,从价格确定角度探究了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Devereux和Engel假定商品价格粘性,将其视为制度约束,一定时期后,价格完全调整以适应货币冲击。价格确定分两种类型:一是以生产者货币定价,二是以消费者货币定价。在此基础上。Devereux和Engel提出了生产者和消费者货币定价的汇率模型,探究在货币冲击造成的不确定环境中价格确定与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结果发现:(1)如果遵从传统的文献假定以生产者货币定价,一价定律有效,但何种汇率制度更可取没有明确答案。当一国规模小,或非常厌恶风险,则偏向选择固定汇率;否则,若国家足够大或不厌恶风险,则偏向选择浮动汇率。(2)如果生产者在不同的市场确定不同的价格,也就是以消费者货币定价,并且对需求冲击缓慢调整,则明确地偏向选择浮动汇率,因为浮动汇率允许国内消费隔离外国货币冲击。Engel认为,在价格粘性中存在三种类型:一是企业以生产者货币确定价格;二是企业以消费者货币确定价格;三是在一些企业以生产者货币确定价格的同时,另一些企业以消费者货币确定价格。在标准模型中是以生产者货币确定价格,并且假定一价定律有效,但是实际上,假定一价定律有效是有问题的。统计表明,墨西哥消费品显著偏离一价定律。所以,可能的替代选择是假定企业以消费者货币确定价格。在此基础上,Engel认为,汇率制度的选择关键取决于名义价格在短期内如何对汇率变动做出反应。通过模型研究,Engel得出的结论是:(1)汇率制度的稳定特征和汇率制度对经济效率水平的影响取决于价格确定的类型。而且,价格确定行为的类型与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是相互影响的。(2)如果一国对于本币状况几乎没有控制,那么持久固定汇率更可能是合意的。(3)资本流动程度对于汇率制度选择的重要性取决于产品如何定价,虽然固定汇率可能减少或消除国家间特有的风险,但是该国总的风险可能不受影响或者增加。(4)如果存在汇率传递途径输入价格,当冲击仅仅是货币冲击时,浮动汇率存在自动稳定的特性,汇率传递到最终产品价格越少,固定汇率越合意。

三、人民币汇率制度选择的战略安排

就我国而言,在迈向开放经济的背景下,汇率制度的取向应该是逐步走向独立浮动,而“中间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安排继续存在。

(一)短期应坚持钉住一揽子货币的汇率制度

首先,发展中国家实行固定钉住汇率制度可以有效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避免危机带来的巨大经济社会成本。这种节省的成本可以看作是一种隐性收益。与这种隐性收益相比较,对外贸易在危机后发展减速的损失可以说微不足道了。其实就当前的形势来看,即使人民币贬值也未必能够改善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根据亚历山大的国际收支吸收理论,国际收支是国民收入和国际支出的差额,要想通过贬值改善国际收支只有在增加国民收入,或者在降低国内支出的条件下,才可以实现。但是降低国内支出显然与我国当时执行的扩大内需的政策相抵触;而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且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对价格信号反应不够灵敏,贬值的资源配置效应受到限制,国民收入难以因贬值而大幅增加。两个方面的因素就使得在当前情况下通过本币贬值改善国际收支的作用很小。而且我国对外贸易品只占全部商品的较少比例且品种非常有限,服务业和众多产品均属于非对外贸易品,汇率放大效应极为明显(H,Hau,2000)。若实行贬值政策,可能导致国内物价水平的提高和进口的大量增加,不仅国际收支状况难以改善,还会引发国际经济的混乱。所以就当时来看,人民币不贬值不仅有利于遏制危机的进一步蔓延,也是符合我国自身经济发展要求的。

其次,鉴于固定钉住汇率制度在防范金融危机方面的有效性,近期内继续维持目前的汇率安排对于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国际金融秩序并未就此安定下来,地区

性金融危机仍然此起彼伏:土耳其银行危机,南美洲各国金融危机等等。加入WTO以后,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加快,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金融的不确定因素,防范危机的压力仍然很大。我国金融体系中也存在很多危机隐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负担较重;会计、信息披露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等等。与此同时,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立使得我国缺乏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不健全。所以,为了维护金融安全,我国目前仍然需要坚持固定钉住汇率制度,以此作为危机的缓冲器。

但是,选择固定并不是选择钉住美元的固定。当今世界正在形成美元、日元、欧元的三极货币格局。单一的钉住美元显然会被动地与其他货币“非均衡”浮动。通过钉住一篮子货币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由于美元、日元、欧元之间的浮动而造成的人民币“非均衡”浮动,有利于贸易收支的稳定。因而,在我国尚未开放资本账户、汇率的变动主要集中在对净出口影响的短期内,钉住一篮子货币要优于钉住美元。

(二)中期,构建人民币汇率目标区制度

我国建立汇率目标区的现实意义首先在于人民币汇率目标区的建立向市场发出明确的信号,增强公众对汇率保持稳定的心理预期,提高了汇率政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汇率水平在目标区内的适度波动可调节外汇市场供求,减少不合理的资金流动套利行为,使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在目标区内得以缓解和释放。

我国建立汇率目标区的现实意义还在于可保持货币政策操作的独立性,有节奏地隔离资本流动对货币政策的冲击。当汇率在目标区内小幅度波动时,中央银行不进行或很少进行干预,这样就保证了货币政策稳定。扩大汇率浮动范围后,汇率变化将更加灵活。由于预期的汇率变化不再是单向稳定的,套利行为的风险成本就会增大,从而削弱了投机性资本流入套利的动机。较大的浮动范围可较早预示资本流入逆转的信号,增强货币当局的调控能力。

在管理浮动汇率体制下,中央银行为维持汇率的稳定,不得不运用货币政策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水平上频繁地调节汇率。在汇率目标区体系下,由于汇率水平的灵活性,中央银行无需在目标区内经常调节汇率,有助于货币政策相对独立地实现国内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目标区汇率灵活性和稳定性兼顾的特点使汇率政策能有效地调节国际收支,实现外部平衡,而汇率政策效率的提高又促进货币政策有效地达到宏观经济内部平衡目标,不必过多受制于外部因素,这将有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动、配置,求得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价格均衡,促进宏观经济内外协调、均衡、持续地发展。

(三)长期,退出中间汇率,跃向独立浮动的一极

篇10

近些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企业电子商务创造价值的过程产生了高度的关注。探求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创造价值的过程开始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中心问题。对这一机制的探究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交易中结算货币的选择

国际经济往来需要货币作为媒介,这种媒介一方面为国际经济提供流动性,另一方面要保持价值的稳定。从流动性来说,充当国际货币的数量必须与国际经济的规模相一致,从而保障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正常开展;从价值稳定来说,则要求货币发行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这两者往往是矛盾的,即有名“特里芬难题”。从金本位制度开始,国际货币制度中充当流动性的货币往往是因为没有解决这个难题而出现问题,比如,金本位制中,黄金作为流动性,因为供应不充足而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则因为美元贬值而崩溃。解决特里芬难题,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增加本位货币,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从这个角度说,也是对国际货币体系稳定运行的贡献。

二、人民币结算的尝试

从2009年7月份启动到2010年3月底,上海的结算金额累计已经超过了70亿元人民币,其中今年以来的结算金额就达到了50亿人民币,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发展势头迅猛。而截至5月中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额接近500亿元。

截止到2009年九月底,国务院批准的内地试点区域包含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个城市,而海外试点区域则包含港、澳地区,以及东盟十国。目前就境内而言,只有成为试点企业的公司才能与上述境外区域的贸易伙伴采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截止到九月底,全国已有365家企业具有试点企业资质。而对于境外区域的企业则没有门槛限制,只要他们与境内的试点企业有业务往来,均可以采用人民币做结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4月2日的《2009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指出,中国将继续支持市场发展创新,进一步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队伍的形成,同时适当扩大境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全面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报告指出,将研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研究推动将试点项目由货物贸易扩大至服务贸易。探索境外人民币资金的流动和交易机制,积极拓展海外人民币投资渠道,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

1.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不仅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而且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更有甚者在于进一步地开拓相关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路径。一般来说,一国货币的国际化要经历从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三个步骤。如今,通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以减少周边国家对美元结算的依赖性,从而为将来人民币在区域内扮演投资和储备货币职能打下基础。对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是必然的趋势。在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是人民币从本币走向区域化货币,进而走向国际储备货币的重要步骤,这样可以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使用范围和地位。因此,跨境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展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人民币真正变成国际货币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可能要十年、二十年,但任何货币的国际化都必须从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开始。只有当我们的货币成为企业普遍接受的结算货币,国外的企业或者政府机构才有可能拿人民币作为一个投资货币,发展离岸市场、债券市场或其他市场。同时在这些都有相当基础之后,别国才有能把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而在汇率风险可控的基础下,有利于贸易双方控制成本及锁定利润,为跨境贸易实现双赢,促进贸易的平稳发展。

宏观经济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受益良多,我们也不应忽视不利之处。宏观经济的影响因素随着更加不确定,风险因素更不确定,如果处理不当,宏观经济将受到冲击。

2.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跨境贸易结算不仅对宏观经济影响深远,对微观经济个体的企业的影响更是巨大的。微观经济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会表现为什么样子?首先应该是避免了外汇汇率波动,尤其是结算货币汇率下跌的风险,从而避免了因为汇率下跌而不盈利,进而放弃国际市场的情况出现;然后还表现为结算的便利,减少结汇售汇成本等等,然后在列举哪些企业会受益。

人民币结算不仅降低了汇率波动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减少了企业的结售汇成本。在外汇不能流通的情况下,通过银行结汇,企业要给银行支付不少的手续费,而如果用人民币直接进行结算,就可以节约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左右的汇费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以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为例,银行兑换货币多数并未收取手续费,却施行“低买高卖”:即客户要低价卖给银行(以2010年5月7日的中国银行当日牌价,100美元可卖681.2元人民币),却要高价找银行购买美元(需要683.94元人民币才能兑换100美元)。一买一卖,100美元就得被银行赚走2.74元人民币差价,即100万美元的业务相差2.74万元人民币。以厦华在台采购4.3亿美元为例,若台湾的采购对象主要以新台币进行日常运营的,就需要上千万元人民币的汇兑成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此前对媒体表示,如果对台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外贸企业可以减少购汇、结汇以及开办信用证的成本。因为用美元结算,银行开信用证需要支付1.5个百分点,结汇又需要支出1个百分点。据估算,出口企业改用人民币结算可以节约的成本为交易额的3%-5%。对于众多处于微利状态的出口企业来说,以前被银行拿走的这几个百分点的利润相当可观。据厦门市长刘赐贵在台湾披露的数据。

此外我国的一些进出口企业对于汇率和利率的风险掌控能力是有限的,采用人民币算就可以不用去分析国际市场上美元或欧元的汇率走势、利率走势等,企业可以将精力完全放在经营上,因此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现金的能力和使用效率。

3.对政府政策的影响

在新形势下,政府调控经济的政策显得越来越重要好。在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审时度势,加强对经济的调控,尤其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外汇管理和货币政策的制定。

外汇管理以前,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境外可兑换货币计价结算,所以外汇管理只是管外汇。现在人民币开始逐步履行国际结算功能,要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自然也要纳入外汇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范畴。人民币对外计价结算与其在境内履行相同功能显然要有不同的监管标准,如人民币对内计价结算只会区分对公对私业务,而不会区分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交易性质。目前部分现行外汇管理原则不完全适用于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但彻底独立于现有外汇管理框架建立人民币跨境流动的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可能因本外币分割造成对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空隙。有迹象显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之下,“热钱”似乎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在贸易顺差及FDI(外国直接投资)继续下降的情况下,外汇占款的增量却创出了今年新高。

在做好外汇管理的同时,货币政策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后,一方面,突发大规模的货币需求和回流,将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陷入被动。另一方面,人民币输出可能会削弱国内货币政策的效力,突发且大规模的货币需求和回流也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陷入被动,并影响汇率、物价和就业。与此同时,作为储备货币的币种将在提供流动性和保持币值稳定两方面处于两难境地。该问题也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所无法回避的难题。而当前中国正面临着人民币流动性过剩和升值压力两大问题。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应对策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国的贸易条件,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必须积极思考,努力应对,减小其带来的危害。我们应从构建有效的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调整跨境资金监管方式,增强央行对本外币市场监管力度,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和统计监测体系四个方面来积极应对。把加强对人民币的监管放到首要的高度,严防国际金融炒家的投机行为。

首先,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的安排关系到能否有效管理境外人民币市场及交易的问题。首先政府要确定对海外人民币市场的态度。由于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必然出现的人民币海外持有现象,如制度安排和监管设计上未对此有充分的考虑,极有可能出现一时被动和管理滞后的局面。因此建议在人民币走向区域化货币初期,应该适当抑制海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以便为我国央行逐步熟练地掌控海外人民币市场和交易赢得时间。在起始阶段应当规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形成的海外人民币债权债务的处理上遵循以下原则:海外人民币资金可以按照规定的渠道使用和投资国内市场,可用于向中国进口的支付、对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就地兑换成其他货币以及委托存款银行开展代客理财业务投资中国境内金融资本市场。

其次,在调整跨境资金监管方式方面,将长期以来以外汇和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转变为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从制度安排及监管设计上将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以及境外资产负债纳入监管监测体系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在银行监管层面上,应强化对法人的一体化管理,包括对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经营状况的管理和强化合并报表后的综合风险管理。从对人民币跨境流动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管理角度来看,要求央行密切关注进出口贸易中人民币的使用情况,加强与相关国家央行的配合和联系。与此同时,要研究如何与此相适应,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资本市场,加强对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主体的监管,而非当前单纯地对外汇资金的监管。

又次,央行对本外币监管应根据海外人民币的规模情况分析研究调控的渠道和效率,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同时要进一步缩短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上通常可能存在的决策时滞和行动时滞,对市场动态做出快速的反应。

最后,科学和合理的清算渠道和统计监测体系至关重要。香港地区开放银行人民币存兑汇业务后,市场人民币兑换活动十分活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要求,这部分资金规模应该进入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同样,人民币在香港、东盟十国和韩国等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形成的海外债权也应及时地通过适当方式反映出来。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是非常重要的。从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整个流程来看,没有货币兑换环节的国际结算业务更趋简单,但同币种结算中很容易混淆一些统计要素(目前许多统计要素是基于货币类别来设计的),尤其是当资金通过几道转汇环节以后。因此在试点阶段,有必要通过规定银行的清算渠道和特别的会计处理来辅助完成这些统计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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