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模板(10篇)

时间:2022-12-24 2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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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篇1

二、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1、道路交通工作。我乡加强协作,联合乡安监站、派出所、农推中心对安全生产进行联合整治。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推广丘北经验和白路试点经验,结合我乡实际,以派出所、农推中心为主抓单位,安监站、各村委会为协作单位,抽调人员分五组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全乡机动车进行三见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利用星期

二、

三、

四、五的我乡周边街天,乡安监站、农推中心联合派出所全警出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在星期

一、

六、七也不时的进行检查,对危险路段设立了12块警示标志,有效遏制许多违法载人、超载的现象,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率。7月23日,我乡组织乡内全体176个驾驶员、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班车驾驶员,根据行业的性质分批进行培训和谈话,实行班车的发车登记制度;大大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我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有两条公路:东坡至以都莫和东坡至以咪古公路,由于两条公路坡陡弯急存在安全隐患,请求县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改善两条公路的交通路况。

2、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4月27日我乡安委会在乡刘书记、普主席、李乡长的带领下,对我乡的永昌电站施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是水田对面吊桥检查,出现河道阻塞情况,检查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施工方加强河道清理,做好群众善后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勐果河水电站厂房进行安全大检查,在在油罐露天和无机载管理员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及时搭建临时油罐简易房、员工上班时必须戴安全帽、落实1—2名安全管理员。

3、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对我乡境内的正雄石膏矿点进行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一是对矿洞内无通风口,存在供氧不足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二是对矿库太简易、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必须加固或者改为平地装车。三是炸药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改木箱为铁箱保管。四是对竹编安全帽,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整改,要求购买正规的安全帽。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要求该矿厂只能露采,但是,该矿山已经进行洞采,并已深凿250多米,存在安全隐患。该矿厂开采的洞窑已延伸到我乡沙东公路下方,雨水的渗透和矿车超重的碾压,严重威胁到沙东公路的安全,也威胁到工人和其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雄石膏矿厂的开采技术含量高。故此,请求县安监局到我乡对正雄石膏矿厂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工作。

4、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中学、小学、卫生院、餐馆和水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5、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责成乡安监站对食品安全负总责。20**年3月14日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食品的杨云秀副乡长带队,组织乡安监站、卫生院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中学食堂、小学食堂、人员密集场所、粮、肉加工点、酿酒等企业和全乡集镇的所有商店,对问题食品、过期食品坚决没收销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6、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口的安全工作。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责成派出所、安监站等单位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严禁私藏、私卖。由于我乡还没有规范的成品油加油站,所以,对我乡成品油的规范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和困难。对辖区内各个烟花爆竹经营点和液化气经销点,要求做到有证经营,隔离存放,有防火设施;我乡安监站对经营农药的商户进行了教育,对农药经营点进行细致检查,严禁国家禁止的农药在市场上流通;另外我乡还结合国家农业部的通知精神,禁止高浓度农药和剧毒鼠药在市场上销售,有效的遏制了许多高度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

7、航运安全工作。乡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在于4月22日到白马口村委会进行航运安全大检查,认真检查船只存在的隐患,对破旧船只采取停航措施,要求严禁超载,确保航运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一只船船底出现裂痕,未通过安全检测,被责令吊销。7月7日接到县地方海事处通知后,我乡立即下发了汛期停航封渡通知书。

三、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武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的实施方案》武安委〔20**〕1号文件精神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责成安监站、派出所、农推中心等单位对成品油进行检查,严禁私藏、私卖。由于我乡还没有规范的成品油加油站,我乡成品油的规范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和困难。现正与国土、城建、安监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希望上级部门给予帮助部分建设资金,更快的建设好我乡的农机加油站。

四、我乡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乡安委会按照行业特点,与8个村委会、乡级机关15个所(站)、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筑施工企业等不同单位签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食品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安全生产责任状、地质灾害安全生产责任状、航运安全生产责任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

五、我乡认真开展汛期防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治理检查

我乡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共有22个地质灾害点。进入雨季,地质灾害隐患极大。乡安全生委员会成立以乡土地管理所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领导小组,由挂点领导总负责,实行乡包村、村包组,成立监测工作队,工作队员由村组干部组成,对22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全天候的监控,乡土地管理所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隐患,及时预报和排险。

我乡水利水土保持站规范对水库的管理,委托环州乡水利水土保持站与水库管理所签订了责任状,水库管理所又与水库承包农户签订了责任状。在汛期到来之际,我乡水利水土保持站及时对我乡境内勐果河、沙啦河、环州河进行了隐患排查,河道畅通无较大隐患;水利水土保持站加强对集镇供水水源点的管理,有效地遏制步伐份子的破坏和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用水。

六、我乡认真开展打击“三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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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9月1日。

三、排查内容

(一)交通运输安全排查。由镇人大主席云剑同志带队,矿区中队和中队牵头负责,以长途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工程车辆为重点对象,以312国道、亭巨路为重点路段,重点检查过往车辆是否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上是否安装了安全带,并且司乘人员都能够按要求规范使用;车辆上是否配置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并且司乘人员都能够熟练使用;车辆的安全门、安全阀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确保遇险时快速撤离。

(二)煤矿企业安全排查。由党委副书记焦甲信同志带队,协助煤炭工业局、安监局对煤矿、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瓦斯治理、防水、防火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机电运输、顶板和冒顶等事故发生;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禁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烟花爆竹安全排查。由镇武装部长同志带队,协调工商所和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镇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证件是否齐全;经营场所是否合乎相关安全规范;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营网点是否存在存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勒令整改,没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四)食品药品和卫生安全排查。由副镇长畅想同志带队,对全镇所有餐馆、超市、药店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严格检查各餐馆、饭店后厨卫生,对不达标的严肃处理,限期整顿,营造良好的饮食环境。

(五)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排查。由副镇长魏聪萍同志带队,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仔细检查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督促企业、单位做好大型聚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

(六)燃气安全排查。由副镇长白建立同志带队,对全镇餐馆、火锅店,尤其是火锅店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燃气管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面,进行停业整顿。

(七)建筑工地安全排查。由副镇长李兴年同志带队,逐个工地进行走访,重点排查各施工单位证件是否齐全;施工工地是否围栏;施工进入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是否戴安全帽;工地用电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等。

(八)防汛安全排查。由综治维稳办主任同志负责,重点排查涉水涉河人员及企业防汛领导小组、防汛预案、防汛物资是否到位,收集涉水涉河人员及企业的联系方式,建立健全防汛网络;排查镇域各滑坡险段是否有人员居住,及时安排撤离,加强对各滑坡险段的检测。排查各村防汛领导小组、防汛预案、防汛物资是否到位,收集危房户、窑洞户、五保户等危险源信息,动员及早搬离危险源。

(九)群众房屋安全排查。煤矿采空区村由司法所长同志负责,重点排查涉及搬迁人员是否搬离危房,住进安置点,深入群众,加强动员,使所有危房户全部搬离。朱位村群众加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由副镇长同志负责。逐户走访,摸清情况,对于因加盖导致地基松动、机构不合理,出现安全隐患的群众,及时发放限期搬离通知书,督促尽快搬离,并做好检测工作,随时掌握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四、人员分工

五、排查方式

(一)亲临现场,实地检查。各排查组要深入生产一线,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必要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行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好各项工作。

(二)狠抓整改,严格执法。各排查组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责成当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需要执法力量的,及时与各方协调,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三)及时沟通,加强指导。各排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向镇政府和企业、单位通报排查的总体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排查组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要认真研究,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确保全镇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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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指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水务、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交通设施、桥梁、隧道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委、市航管局、**海事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六)船舶修造、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七)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城建委牵头组织实施。

(八)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电力公司牵头组织实施。

(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围垦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水务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航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抓紧制订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牵头单位制订的工作意见,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围绕确保全国、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台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矿山、船舶修造、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水库、海塘、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渔业捕捞、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逐级上报,并实行分级登记、核销。对年度内未完成整改核销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各牵头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11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新城管委会、普陀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以及各牵头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虞洁夫副市长任组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副主任及各牵头单位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属各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2008年对各县(区)、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注重结合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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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及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的方式进行调研。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具备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企业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均按照国家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均对入厂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了一人一档。且每年均对厂内员工进行了再培训再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通过抽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两家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未发现不持证或证件过期的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均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均进行了整改,整改有记录,实现的闭环管理。

6、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情况。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均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要求设立、提取了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台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使用。

三、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欠缺。两家生产经营单位均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但是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制度、规程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按照要求作业凭经验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善,存在代签字、学时标注不明确、课件缺失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健全。

3、隐患排查不全面。在企业隐患排查检查过程中,存在监管盲点,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及时发现隐患问题,需要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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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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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止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船舶修造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重点工程建设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办事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一)工矿企业、矿山、危化品相关单位、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安监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地段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村镇建设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国土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企业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供电所牵头组织实施。

(六)农机和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学校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实施。

(八)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由派出所、消防队牵头组织实施。

(九)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政法办和各办事处联合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结合本镇实际,各站所、科室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地质灾害点、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作、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排查,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11月上旬,镇政府将开展督查,对各职能站所、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认真做好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由杨颖俊镇长为组长,王晓周副镇长为副组长,何瑞东、胡小乐、郑祥辉、蔡小荣、金宏、王安行、李建通、张帆、王隆、何胜杰、黄伟、陈晓阳、陈铭雏、施正达、陈君权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中队,郑祥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金妙灼同志为信息员,联系电话:62811438。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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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年,必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督点范围内容

㈠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

3、建筑施工,电爆器村、电力、储运等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场所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及其它小旅馆、出租房;

8、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三、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村、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镇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工业线由汤宝升负责,工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督促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文教卫组由金勇强负责,负责全镇范围内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工作;

(三)公共场所组由郑峰负责,负责全镇旅馆、商场、烟花爆竹等安全工作隐患工排查工作;

(四)农业线组由郑撮法负责会同工作片对全镇范围内,危房、三塘水库、小作坊、泥石流、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洪水等安全工作隐患的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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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抓好安全生产与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隐患、堵漏洞、落实防范措施,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有效防范文体和旅游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影院、游泳馆、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等文保单位;旅行社。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员聚集场所

疏散通道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是否损坏、是否保持常闭状态,以及疏散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是否完善防火、防、防踩踏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活动。是否建立隐患排查管理档案,是否做到隐患从排查到整改销号的闭合化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二)文保单位

文保单位室内及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杂物或易燃物品,处于郊野的文物建筑是否有杂草等易燃物;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有及时维修更换、消防设施标识及应急照明是否设置齐全,完好有效;点灯、燃烛、焚香、生产生活用火用气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祭台、供案等明火地方是否禁止使用经幡、帐幔、伞盖、织布等可燃饰物;是否依照规范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涉及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三)旅行社

指导、监督全县旅行社贯彻旅游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过程中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效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切实消除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涉及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四、时间步骤

(一)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4月15日)。

文体旅系统各经营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并做出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承诺书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二)行业检查整改阶段(4月16日至10月31日)。

局各职能股室要按照职责范围针对本行业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各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做到马上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与属地政府及行业监管单位对接,必要时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后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职能股室对职责范围内各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同时,适时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补缺补漏,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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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对各单位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旅游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的安全情况;旅游景区安全设施建设、警示牌设立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联合市农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做好“农家乐”、“渔家乐”安全防范工作的排查和整治。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期限、整改防范措施的“四落实”。

二、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活动从10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0月10日-10月31日)

召开全市旅游行业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并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为百日攻坚行动营造氛围,各单位和旅游企业要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布置百日攻坚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11月1日-11月30日)

坚持“事实求实、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通过开展自查活动,扎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和整改。各单位和旅游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督查整治(12月1日-12月31日)

我局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通过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确保我市旅游行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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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在“隐患治理年”工作中,各企业要深入落实“一岗双责”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着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隐患监控机制、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主要是粮食仓库,储油罐,粮食化学药剂库房;各类粮食、油脂加工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出租房屋,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落实排查治理隐患工作,着力排查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11.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整顿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坚持企业日常安全排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的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排查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30日前)。各企业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5日前报县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各单位要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月底前,重点要围绕春季储粮安全,粮食库存检查,小春粮油入库的安全,交通运输,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9月,围绕汛期和行业特点、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粮食保管、油罐降温、避雷,严禁超高储粮,滑坡地段,超负荷用电,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的特点开展排查治理工作;10-12月,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大对各类粮食、油脂加工企业、交通运输、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生特大事故。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理出计划,落实资金和措施及监管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企业要加强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情况等,并将情况于11月底前报回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肖胜安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李星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保股;各企业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