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2-07-21 12:35: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篇1

(一)硬件软件招标。在*年3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县诚信办负责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及硬件软件招标的申报准备工作;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负责系统建设的硬件和部分软件的公开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系统开发建设。在*年6月底前,由县信息中心牵头,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及交换部署的建设工作;由县诚信办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督促中标的专业公司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建设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有关单位数据采集的专门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并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等支持。

(三)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开放数据库,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提供数据,进行网络连接,在*年4月底前,建立集中加分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及逐步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库开放等工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由县诚信办负责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法院、劳动、金融、建设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料,整理分类并建立信息档案,形成*县市场诚信网站。

(五)征信系统验收。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县诚信办负责,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配合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有关数据采集与整合等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数据库进行更新与完善;由县治贿办、县金融证券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验收审查。

(六)后续建设管理。由县诚信办负责系统管理等日常组织运转工作;由县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一)出台*县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

1、由*县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规章制度,出台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为征集市场主体不良信息提供基础。

2、由县诚信办整理出台《*县市场诚信系统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对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信息安全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良好运转。

(二)各征信成员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征信联络工作人员,完善各项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发生的信用情况,应在其前置机外接端口录入并随时更新信息。

三、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一)落实《*县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省、市、县电视台和《今日*》等新闻媒体扩大诚信宣传范围,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督促各部门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所反映的信用情况按A、B、C、D类或1级、2级、3级、4级的方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类别,即: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的企业为绿牌企业(守信企业);有一定的失信行为或有一定的失信苗头的企业为蓝牌企业(警示企业);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黄牌企业(失信企业);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

1、各部门单位在季后15日内向县诚信办报送一次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县诚信办及时收集各部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守信、失信的奖惩实施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根据各部门单位信用信息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工作通讯》和《信息参阅》上公示,年终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企业、村创建活动。

(四)在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辟“信用建设”专栏,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通报制度,每个季度播报一次“红黑榜”。

四、推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一)制定文件

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各职能部门推广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哪些工作环节需要查询使用《信用报告》,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

(二)推进使用

1、在政府采购、纳税、银行信贷、招投标、公共服务、银行贷款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对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在参与县内各项评比、资格认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公开曝光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篇2

(一)按照《省涉案物品价格监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司法机关委妥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涉及财产价格鉴定以及仲裁领域的价格鉴定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的价格鉴定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价格鉴定工作程序,确保价格鉴定及复核裁定工作质量。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完善《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根据新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省涉案物品价格监证管理条例》的修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继续抓好合法合理性价格认证。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中心,在做好经济领域价格认证的基础上,主要在“三个围绕”上下功夫见成效:围绕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需要,拓展新业务、重点在政府招标、招商引资、企业改制、拆迁补偿、政府林产林权改革、民生工程、调定价等项目上。

(四)继续抓好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加强务办事处人、财、物的管理,开展创规范化办事处建设活动,抓好政策法规宣传,搞好与交警“三个层面”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新车价格数据库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定损台数不人为下滑,当事人不举报,定损员不违规。

二、切实履行价格认定职能,积极拓展价格认定工作

篇3

实现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食品安全的管理方面,要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继续做好屠宰、餐饮、酒类流通等相关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行业发展特点,从规范企业主体行为、从业人员行为、行业服务行为等环节入手,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加快形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培训、宣传贯彻、示范工作,引导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强化行业管理功能

要点强调,应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餐饮企业管理。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还要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推进全国酒类立法工作,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深入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了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继续推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以大中城市为主体、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全产业链企业为补充、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为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长效运营提供保障。加强与农业、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打击场外交易,减轻体系运行成本,并探索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地方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继续会同财政部在大中城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重点支持部分城市进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固定门店式标准化餐饮网点建设改造,妥善解决早餐不方便、不卫生等问题;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做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同时,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纸质随附单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电子随附单。在2011年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试点企业和品牌,扩展试点工作涵盖内容,制定统一酒类流通电子追溯标准,建立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平台,推进试点企业数据库与中央平台对接,研究进口酒入关、仓储、流通、消费等全过程溯源管理,为在全程建立信息关联、互联互通、责任衔接、查证可信的酒类流通物联网打下基础,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进出口产品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相关信息。发挥好肉类等食品进口许可证管理和供港澳活畜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作用,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继续利用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和食品行业公共平台项目。加强食品出口公共服务。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点要求,应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按照201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国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篇4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防洪保安和抗旱减灾,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思想保障体系、工程保障体系、预案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科学防控、依法防控能力。全力抓好大江大河大湖大库防汛工作,重点抓好中小河流防汛、中小水库防洪、中小在建水利工程防洪安全管理和小山洪滑坡区域避险保安等“四小”防洪保安工作,确保在标准洪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

二、以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为契机,切实加强重点水利工程体系建设 三、以国家加大“三农”投入为契机,着力抓好群众直接受益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我局计划解决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长滩河、长寿河等进行水利血防工程治理,实施好沙洋县东干渠上段水利血防项目,抓好以杨竹流域为重点的生态示范区水利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12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投资4.5亿元,完成土石方1600万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除涝面积8万亩。

四、以汉江流域综合开发为契机,推进水利建设提速跨越

我局将以水生态、水经济、水环境建设为主线,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流域水资源的纽带作用,努力以水利现代化服务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带动区域城镇化,促进汉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建设六大工程,即防洪保安工程、资源配置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综合开发工程、汉江数字工程、现代管理工程。

篇5

一、落实改革举措,增强商务发展内生动力。要立足自身,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变化,把推进流通发展改革作为提升商务工作的着眼点,准确掌握商务深化改革的前沿动态,不断创新工作管理方式,完善商务发展体制

(一)推进内贸流通改革措施的落实。积极推动全市规划先行,落实省级促进流通领域发展的政策法规,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快制定《关于促进扩大消费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__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县区商业网点规划》。密切关注国家现代流通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落实好商务领域的一系列改革新举措。

(二)加快落实“三个全覆盖”。农贸市场建设要结合乡镇实际,采取主要乡镇独立建设或招商引资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建设进度;农家店建设采取对边远山区和贫困村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的方式加快改造;配送中心和商贸中心当地实施企业没有能力承担建设的,要采取引进或联合建设的办法实施加快建设步伐,原则上各县区每年争取新增乡镇商贸中心1个,华亭县年内必须建成配送中心建设任务,实现配送中心县区全覆盖。

(三)主动适应商务项目管理改革。今年内贸领域推行项目规划文本集中上报、统一竞争答辩的项目竞争管理模式,择优委托实施项目;省上项目资金将向市场体系建设、向西开放等重点项目倾斜。各县区要积极适应新的管理模式,加大商务领域项目库建设力度,严格审核商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电子商务集成和仓储设施等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产业关联性、经济效益,积极储备一批成熟、潜力好的商贸项目;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突出提质增效,完善市场体系

(四)着力加快商贸物流建设项目进度。以陇东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和全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为重点,重点抓好__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__恒旺物流园等21个陇东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全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工程已纳入省上目标考核,并逐月调度,实地检查,__县要不遗余力抓好金果国际博览城建设项目,要完成项目进度的65%以上。

(五)着力扩大农产品流通战略平台。抓好8个省列为民办实事县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大力提升改造或规划新建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农贸市场。制定《2015-2017年县乡农贸市场重点乡镇发展规划》,积极规划落实明年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争取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试点,加快产地小型农产品集散市场建设。集中力量抓实省厅下达的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加快__金果国际博览城、崆峒区陇东农副产品交易中心、__陇原红公司、__源润公司、泾川陇丰公司等5户企业的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进度,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大力开展 “农超对接”和“基地配送”,扩大鲜活农产品直采、直供规模。引导农产品经销商、贩运户进行公司注册,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完善城乡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络。

(六)着力打造多层次商贸服务平台。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建设要求,重点解决实施企业在条件好的村超限额建设、边远贫困村不愿建的问题,今年全市规划建设农家店300个,配送中心2个,商贸中心3 个,力争农家店覆盖率年内达到70%以上。重点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健全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促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积极争取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示范城市建设工程,抓好__恒达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集聚区建设项目,确保通过验收;崆峒区要规划筹建好__振辉公司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项目;引导零售企业设立节能环保、再生产品专柜;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建立“社区废旧物品回收门店”。

(七)着力完善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平台。根据社零总额县区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将社零总额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个月、每户企业,建立“限上企业基本情况台帐”,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每月做好市场运行督查通报。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市场运行监测体系,重点监测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争取在全省月度考核排名中保持在前三位。加强冬春蔬菜储备,组织企业增加储备蔬菜品种,扩大储备规模,增加投放站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进行蔬菜精细加工。加强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今年每个县区至少培育3户限下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为限上企业,至少培育5户商贸流通业个体户转型为企业。

三、以培育外贸企业为重点 ,着力扩大对外贸易

(八)切实消除任务空白县。有关县必须高度重视,转变发展观念,精心选择培育外贸企业,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切实解决县区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年内消除空白县。

(九)发展对外贸易主体。加强对__县苹果类产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政策扶持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市、县两级互动的出口基地培育考核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对重点外贸企业要实行“一企一策”,做好跟进服务;积极争取各项外贸促进政策和重点项目,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马铃薯及牛羊肉加工、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出口企业;果品、中药材等专业市场要增加外贸功能,有进口潜力的企业要文秘站:扩大商品、服务、资源、能源及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促进内贸外贸一体化模式加快发展。

(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协调海关、税务、外管、检验检疫等部门,落实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19条意见;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重点经贸活动;建立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企业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实务培训。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解决缺少外贸专业人才,订单散且小等实际问题,有效降低中小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四、促进消费创新,提升现代服务发展水平

(十一)积极落实信用消费促进政策。结合我市居民的消费习惯、消费结构、消费倾向,引导商贸企业与金融企业拓展银行卡信用支付功能,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汽车等热点商品消费。

(十二)完善居民基本生活服务网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便民建立家庭服务平台,发展面向家庭的维修、保洁、烹饪等生活业务;结合城市建设,健全居民购物、养老服务、餐饮、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综合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便民消费圈。同时,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辐射力强、集维修、餐饮、洗浴等于一体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促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

(十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为突破口,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网,大力发展“万村千乡”网络农家店,促进流通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指导“特色中国—__馆”入馆企业积极推进网上运营,督促重点企业积极入驻__馆线下实体馆,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运营模式,带动我市名优产品扩大外销。积极向省厅争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的项目,力争年内有两到三户企业获得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十四)着力发展生活业。积极落实商务部和省厅出台的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及时推广家政服务、摄影摄像、美容美发等行业标准和规范,成立美容美发协会,逐步完善服务业市场发展体系;推动餐饮住宿业转型发展,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有影响的促销活动,参加各类会展,积极实施好精品陇菜和早餐示范工程,不断扩大餐饮业对外交流;引导大型龙头家政企业发展连锁试点,加大企业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力度,完成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民工培训任务。

五、强化综合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十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全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不断创新机制、规范执法,切实抓好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全市商务综合执法能力。

(十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制定全市2014年“双打”工作要点,加大对侵权假冒、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衔接,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零供关系。配合省上建立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征集和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流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篇6

【正文】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备门槛。一是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截至9月,我区企业开办所需用时保持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全程网上办,办照“不见面”。对于涉及抗击疫情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并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方式实行特事特办,利用网上办事平台和邮寄服务做到企业登记全程“不见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登记市场主体共5370户,其中企业19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8户,个体工商户3751户。

深化“互联网+政 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以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在政务 服务网上公布了 420 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和 100 个“最多跑一 次”高频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行政 许可等六类共 583 个事项网上可办达 90%。1-9月,累计受理办 理审批服务事项143997件,接待群众134245人次,事项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16%;加快政务服务智慧平台“i 安康”推广,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安装、注册“i 安康”手机 APP,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平台使用率;“互联网+监管”与市级 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管。二是持续抓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群众有所呼、政府必有应”要求, 畅通“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渠道。按照市上要求,启动建立“吹哨报到”新模式,目前正在汉滨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打电话办事”可办事功能,按照市上要求,区上已配 合市上在区级各单位和试点社区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 12392 件,按期办结率 100%,回访满意97%。三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已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目前已在各窗口运行推进,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窗口单位考 核体系。四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 照申领当日办结。五是在政务中心设立复工复产专门窗口,为企 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12392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97%。

二、推进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区正加紧完成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我区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并积极向安康市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

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一是公布了《汉滨区区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启用“汉滨招标采购”信用评价APP软件,运用实名制管理和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测评,实现对参与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进行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提升招标人员、造价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提高公司和区招投标采购中心的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建立全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区级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等文件,对行业内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了汇总,各行业部门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

便民服务方面: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持续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帮代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切实为企业群众服好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i安康”等平台网上办理业务;创新实施申请人网上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批服务新模式;对于有特殊业务确需急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办理,错峰办理。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以汉政办函〔2020〕100号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6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行政 许可事项。

“双包一解”推进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印发《2020年区级领导和部门包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通知》(汉办字〔2020〕50号),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根据企业和项目需求,深入实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对因电力、原材料等关键要素制约正常生产和项目建设的,积极协调推进解决。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困难,对周转资金短缺的企业,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协助企业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帮助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体系好、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方面取得突破,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32个,包抓招商项目36个,包抓重点企业31户。梳理重点企业问题41个,已解决销号问题31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三、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

一是制订了《汉滨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建立的信息报送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企业开办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全流程在线申报,确保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三是方便登记财产,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四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 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方便群众、企业办事。通过受理群众、企业投诉、检查等手段,评估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继续存在或变相存在。

四、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情况

篇7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一是结合实际,整合监督检查力量,依托公司质检机构和人员,适时成立局粮油质检机构;二是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国家、省和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和研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修养和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执法能力强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

篇8

市委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102号)要求,在*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的通知》和省、市《*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079.74件,查处案件907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

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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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行的基本状况

(一)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二)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亏损企业数、亏损额及增长或下降幅度;停产、半停产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

(四)当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以上数据截止时间*年9月底。

二、*年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情况(已出台的提供复印件);

(二)在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促进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方面的典型做法(1-2个);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积极调整结构、优化升级,克服困难,用于开拓和创新的中小企业典型1-2家(典型事例材料另附);

(四)各地在信用担保、信用服务、融资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对外合作、市场开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加强企业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见附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一)2009年工作重点、主要部署、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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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省商务厅印发的《2014年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商务工作大局,“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细化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深入推动各项工作,为提升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抓引导,促发展。一是规划引导。认真抓好“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重点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全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酒类流通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的落实。二是政策引导。积极争取省商务厅资金支持,引导、促进生猪屠宰、酒类、药品流通等行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现代化水平;引导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

(二)抓整治,促规范。一是强化综合协调。认真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二是抓好专项整治。做好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食盐、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规范酒类流通等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

(三)抓队伍,强化行政执法。一是大力推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队伍,搭建平台。抓好原试点单位的巩固提升和新批单位的试点。通过推动试点,促进全州商务系统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构建12312举报投诉服务渠道。二是抓培训。做好各县商务行政执法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抓业务指导。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和指导,提升全州市场秩序工作队伍战斗力。

(四)抓基础,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抓统计。继续做好商务行政执法、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的统计;加强生猪屠宰、酒类、药品流通等行业统计。二是抓调研。了解基层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抓宣传。扩大影响,提高认识。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综合协调工作,提升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承担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季度确定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开展整治,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各县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建立沟通协调、案件信息统计等制度,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全州建立长效机制。

(二)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商务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实施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实施《省“十二五”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畅通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加大商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日常执勤和案件办理,提升执法效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二是推动试点单位抓好落实。做好执法队伍的落实、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的建设、执法设备的强化等工作。三是新增一批试点。商务部已明确提出,力争将覆盖面扩大到90%的地级以上城市和15%的县级城市;省级财政也将给予支持。指导尚未成为试点的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创造条件,开展试点。通过向省级推荐、经省级评审,力争新增一批省级试点单位。四是加强对汶川商务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建设12312举报投诉服务渠道的指导,促进面上工作。五是完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我州商务行政执法的工作动态。

(三)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继续做好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6厅局的部署,加大屠宰环节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以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屠宰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按照商务厅、工信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9厅委局的部署,指导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加大行业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淘汰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定点屠宰企业和小型屠宰场点。三是扎实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各县至少建“放心肉”试范店1个。四是优化生猪屠宰行业结构。积极争取省厅支持,推动州政府所在地和人口大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提升生猪屠宰技术水平和冷链配送能力。五是落实生猪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六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测系统维护,加大屠宰行业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四)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认真贯彻《“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一是积极推动酒类企业强化营销,促进名酒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规范酒类流通行业秩序。深入实施酒类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许可(备案登记)、随附单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三是推动“放心酒示范店”试点。各县要建2个“放心酒示范店”,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继续抓好酒类许可(备案)、年审、统计、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

(五)抓好药品流通管理,落实医改工作要求。一是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贯彻落实《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提升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组织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等文件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要求。积极推进与药品流通有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三是认真做好药品流通行业和中药材重点品种统计工作,逐步建立我州药品流通企业定期统计制度。

(六)做好商务领域有关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商务厅和州食安委的相关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的相关培训、宣传、督查、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等工作,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单用途商业预计卡管理。按照省商务厅和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前期企业自查、州县检查的基础上,做好管理工作。待商务部颁布《单用途预计卡管理办法》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重点落实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建立管理工作体系,对重点发卡企业和集团控股企业进行备案登记。三是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行为。按照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税务局、工商局等5部门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重点规范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禁止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督促零售商落实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