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整改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8-05 02: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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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整改报告

篇1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614-02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13年10月-12月,由相关人员对通化市32家个体口腔诊所进行全面检查。

1.2方法

了解口腔诊所中所有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检查医疗器械是否配备到位,消毒方法与效果,是否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操作。

2结果

本市个体口腔诊所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差别较大。本次调查的32家诊所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集中表现在消毒工作不到位,消毒方法不正确,消毒器械未配备完全,口腔医疗器械合格率为73.6%,医生手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3.2%。另外,一些医护人员的卫生意识较差,专业水平不高。

3个体口腔诊所存在的问题

3.1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调查发现,一些口腔诊所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加上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导致个体口腔诊所管理不规范,医疗水平与质量也明显低于正规的医疗机构。另外,个别诊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扩大诊疗项目范围。这样做不但会对患者就医产生误导,还存在不小的医疗风险。

3.2医护人员的从业水平偏低

一些诊所没有根据规定悬挂执业许可证,有的诊所还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相关证书。另外,一些医护人员并无从业资质,缺少执业医师证、护士证等。这明显和我国的相关法律相悖。医护人员的学历分布:大专以上:20人,中专:18人。由此可见,医护人员的文化水平整体不高,专业性也有待提高。

3.3消毒管理不到位

一些口腔诊所没有达到基本的医疗要求。很多口腔诊所没有设立专门的独立诊室,也未划分出无菌区。还有一些诊所尽管划分了无菌区、半无菌区,但并未严格执行,将无菌区和半菌区混在一起。医务人员直接在不分室、不分区的情况下开展相关诊疗工作。另外,无菌物品未按要求保管,与其它物品混放。

4加强个体口腔诊所卫生监管的对策

根据通化市个体口腔诊所的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才能实现口腔诊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医疗水平,为人们提供优质、安全的口腔诊疗服务。

4.1政府引导,加强行业监管

个体口腔诊所的职能作用是为周边群众提供基本的口腔诊疗服务,比如,治疗常见的口腔疾病、提供口腔卫生保健服务等。因此,政府要加强引导,可以把所有个体口腔诊所均纳入卫生行业管理,并出台专门的管理制度,如《中国个体口腔诊所管理条例》,并统一行业技术规范[1]。同时,采用统一的行业准入机制。要求个体口腔诊所医生必须获得我国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必须有执业护士证。若无上述资格证,必须坚决取缔个体诊所。另外,通化市政府还应积极引导有资质的个体口腔诊所参与到社区公共口腔卫生服务,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提供口腔卫生服务。

4.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护水平

通化市卫生局应积极开展个体口腔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要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个体口腔诊所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比如,可以规定个体牙医或护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多少次业务培训。又如,可以选派优秀的医务人员到正规的大医院或高校去接受继续教育[2]。卫生局开展的培训工作要以消毒知识为主,增强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与守法意识。在操作前后必须按规定严格洗手或对手进行严格消毒,穿戴一次性手套,避免引起交叉感染。

4.3积极宣传,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卫生局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个体口腔医务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当然,也可以在业务培训过程中开展宣传工作,向大家介绍《医疗器械监督监管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3]。同时,让牙医了解一次性无菌器械和普通医疗器械的不同用途与使用方法,不同医疗器械有不同级别等常识。这样将有利于对牙医的监管,从过去被动监管变为主动遵守。同时,也有利于从源头上管控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排在门外。

4.4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诊疗行为

我们卫生部门必须重视对个体口腔诊所的监管,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年检查无遗漏,检查覆盖率为100%。要将那些卫生情况差、屡教不改的诊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增加回访次数。当发现问题后,要马上指出,并勒令其整改。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诊所必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起到惩治的目的[4]。同时,卫生监督部门要给予指导,帮助个体口腔诊所规范消毒流程与消毒管理,实现诊所消毒的规范化。

4.5积极引导诊所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水平

笔者认为通化市政府应出台一些优惠措施,逐步引导个体口腔诊所更新医疗设备,改善诊疗环境。个体口腔诊所必须配置的医疗设备包括:牙科治疗椅(至少1台)、单片X射线机、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其它辅助设施等[5]。诊所要合理布局,应设有候诊区与治疗区,还应设置专门的器械消毒室。同时,不同治疗室也要分隔开来。

结语

本次调查显示,通化市个体口腔诊所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完善。我们卫生部门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个体口腔诊所的监管与指导力度,使个体口腔诊所管理尽快走上规范化之路。

参考文献

[1] 文学锦.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11):1268-1269.

[2] 李方兰,周静.口腔门诊医院感染因素探讨及预防措施[J].中国消毒学杂志, 2007, 24(6): 588.

篇2

(二)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

1、照顾再生一孩审批情况。上半年,共审批再生一孩事项461件,审批合格率100%。

2、奖特扶助工作。2月28日,在省市还没布置相关工作的情况下,我们召开法规员会议,部署2015年上半年两项扶助排查任务。同时,结合已经享受奖特扶助家庭,进一步做好信息复核工作。经统计,今年新增奖励扶助168人,退出74人;特别扶助新增14人,退出2人。目前,奖特扶助总人数达2995人,其中奖扶2799人,特扶195人。所有人员信息已录入系统上报省计生委。

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2013年和2014年退休的共870人,落实奖励资金261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3、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卫计合并后,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理顺了相关科室职能以及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上半年,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5家,变更审批4家,校验116家,停业3家,注销1家,执业登记1家,开展口腔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13家口腔诊所牙椅设置、人员资质等进行规范,对23家过期未校验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目前已全部提交申请材料。

4、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促进各医疗机构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工作,和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

会同住建局,对全县卫计单位液化气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共下达45份整改通知书,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5、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台次,取缔无证行医1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52件,立案查处案件7件,罚款累计2.5万元。完成了对全县48家一级医疗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并对2000多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半年来,立案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43起,罚款26万余元,案件办结率100%。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开展。

一是积极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动态信息上报工作。组织举办了预防接种知识培训、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和应急处置培训班、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并举办一期人感染H7N9防治知识培训班。

二是认真谋划__县无主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实施办法。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排查及汇总工作,共排查患者2219人其中再管患者2157人,非在管患者62人,对曾经有肇事肇祸行为和有肇事肇祸倾向逐一进行排查共排查152例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知公安

机关加强管理同时上报县政府;完成了严重精神障碍的特困家庭调查摸底工作,全县共49户100人。

三是做好学校开学后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校验工作的宣传和疫苗补种工作。

(四)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1、参合率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4月底,我县参合农民79.11万人,与去年同比增加1.2万人,增幅1.54%,参合率达99.99%,参合人数达历年最高。2、新农合补偿成效明显。2015年1-4月,我县累计支付新农合补偿10491.69万元,受惠人数155.05人次。其中,获万元以上住院补偿986人,住院实际补偿比达58.46%,县乡两级政策补偿比达76.04%;支付2014年度农村大病救助资金804.56万元,救助大病患者367人次。同时,通过新农合平台支付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79.23万元,救助贫困患者1501人次。3、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1-4月,全县村卫生室网上平台采购基本药物2027.55万元,配送1962.14万元,配送率96.77%。基本药物制度受到上级充分肯定。今年一季度,在全市观摩评比我县基本药物工作被评为第一名。

(五)120急救指挥中心运行平稳。2015年1-5月份,累计接听求救和咨询电话22187人次,日均接听电话153余人次;实际出车4867台次,日均出车达34余台次;救治病人4251人次,日均救治病人29人次;与110、119联动87次,并处理重大事故8起(受伤3人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国家级卫生城市不断推进。1.抽调系统内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创卫工作,充实创卫办人员。按照创卫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督查计划,完成各项创卫督查,并形成通报材料。2.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石集、城头、临淮三个乡镇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汇总整理,共形成通报27期。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__省卫生镇(村)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已于四月底结束,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争创,爱卫办分类做好创建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七)农村改厕工作继续开展。1.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完成2015年农村改厕工程开标和公示,确定中标单位。按照《__县2015年农村改厕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全县23个乡镇依据实际进行了改厕项目申报,完成2015年改厕项目网络申报工作。2.完成车门乡、临淮镇、孙园镇、峰山乡、归仁镇、天岗湖乡,共6个乡镇农村改厕工程,当前四河乡、瑶沟乡、金锁镇、魏营镇的改厕工程正在实施中,截止5月29日,全县共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3562户。

(八)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1、发挥职能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四项手术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手术2753例,其中上环958例,取环657例,人流718例,药流369例,引产51例;无一例手术并发症和医疗纠纷,随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稳妥推进机关妇检工作,为全县45个机关单位,共3168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检3097人次,参检率为97.51%。

2、有效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站高度重视育龄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因工作需要,自筹资金15万元,新增了血球分析仪、白带常规自动分析仪等检验设备。为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印制了8万余份宣传折页和服务指南等资料,发放到每个计划生育对象手中。集中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培训2次,对乡镇孕检负责人开展例会3次。截止目前,省下达全年总任务数为3200对,截至目前已完成2178对,完成率为68%,其中高风险566人,占已检人数的13.8%.在计划生育科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质量较以往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篇3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方针政策,以构建规范有序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建立和推行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发展。同时,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全程监督的原则;二是量化管理的原则。三是动态监督的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决定成立以区卫生局局长赵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江喜范同志、卫生监督所所长任波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

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辖区内量化申请并积极配合完成各相关工作。

四、工作主要内容

区卫生局在认真分析总结以往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制定出台配套的《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及公示办法》,统一检查考核办法,统一考核评分细则。

(一)强化依法执业,严格实行执业许可制度

1、规范机构依法执业。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对内或对外的医疗服务活动。执业地点、服务范围和诊疗科目必须严格限定在核定许可的范围之内,严禁超范围执业。严禁私自变更执业地点和出租科室、变相转让和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亮证执业,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

2、规范医护人员依法执业。基层医疗机构除行管后勤岗位可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医药护技岗位必须聘用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医护人员。门诊、病房临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正式注册在本工作单位,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证书并正式注册在本工作单位。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

1、个体诊所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80平方米;门诊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与所设科室相配备的卫生服务机构面积标准要求。

2、各科室必须独立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等分开,相对独立,生活区和业务工作区严格分开。

3、房屋布局合理、舒适、洁净,适应医疗服务工作需要,符合消毒隔离要求,有医疗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独立的卫生间。

(三)配备常规医疗设备和药品,满足日常医疗服务需求

1、配备有诊察床、诊察桌、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氧气瓶、污物桶、处置台、药品柜、器械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等基本设备。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如口腔诊所必须配备检查治疗和消毒灭菌专用设备。

3、有单独的急救箱并备有医疗急救药品和相关设备,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药品。

(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制定并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制定并落实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2、强化医疗安全措施,保证医疗安全。实行医疗差错和事故处理医疗机构法人责任制,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

3、严格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一门诊日志、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书写规范、完整。门诊登记书写合格率≥95%,处方合格率≥90%。

4、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灭菌记录等书写规范,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及时,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管理、使用、毁型、消毒、处理达到规定要求。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向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处理,有完善医疗废物转交记录。

6、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管理、药品管理、传染病和院感管理、计划生育“两禁”管理的执业行为。

7、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无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加强形象建设,统一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标识标牌

1、基层医疗机构室外悬挂区卫生局统一的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诊疗科目等内容相同的标牌;在室内醒目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规范的诊疗科室标示牌、服务项目及价格、常规药品价格公示牌、医护人员基本情况公示监督牌。

2、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佩戴统一的标识胸牌上岗。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基层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内统一悬挂医师工作职责、护士工作职责、药师工作职责等各项岗位职责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治疗室消毒制度、消毒液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制度和健康教育宣传栏且上墙。

4、基层医疗机构内外环境绿化、美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六)实行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制,落实日常监管

卫生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监督意见书和情况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并根据相关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为医疗机构不良记录予以登记在案,作为量化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的客观依据。

四、实施的范围及对象

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的范围为全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含一级),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等。

五、实施步骤和主要方法

(一)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年4月,拟定《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审及公示办法》、《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现场评分细则》。

2、调查摸底:年5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区个体医疗机构一览表》,全面掌握行政相对人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医护人员数量、联系电话等监督信息,对每个单位建立量化分级监督档案(一户一档)。

3、启动实施:年6月上旬,召开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及培训班,并印发有关文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4、自查及申报登记:培训班结束后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达标后到所辖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进行申报。申报登记日期截止到6月底,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组织检查:年7月下旬开始,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检查。以后每年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年度考评检查。

6、评审认定:年10月上旬,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现场评审检查情况进行首次综合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10月中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正式审定提交的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各医疗机构的监督量化等级。

7、公示授牌:年11月中旬,在各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对评审认定的各级别等次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基层医疗机构监督量化等级由区卫生局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8、监督处理:从年12月上旬开始,结合专项整治和评审认定等次情况,对C级以下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限期整改,重点督查,并视整改情况依法处理。对达不到C级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1-6个月,经验收仍未达到标准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形成制度:从年起,将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一年一度的综合评定,逐步形成我区医疗机构的常规管理模式。

(二)主要方法

将基层医疗机构风险和信誉度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面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现场审查、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量化评价,依据综合评价情况确定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监督检查频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不同层次的行政监管处罚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的办法,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信誉等级评定后,根据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度对获得各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并根据日常监督和复核情况定期调整信誉等级。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审分值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留其原等级不变。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由区卫生局统一印发《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检查考核标准,分发到各医疗机构,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召开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是定期举办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组织基层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学习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考核标准,对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监督管理部门与各医疗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