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5-30 03:31: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医患关系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医患关系论文

篇1

1.2护理人员自身工作满意度“双满意调查法”实施后,护理人员对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绩效考核、薪水分配、人际关系、个人发展机会、职业成就感、工作自主性、科室管理满意度均明显高于实施前(P<0.05),见表2。

1.3护理质量“双满意调查法”实施后,病房管理、健康教育、基础护理、母乳喂养指导、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文书、消毒隔离等护理质量明显高于实施前(P<0.01),见表3。

2讨论

一所医院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及生存发展,取决于良好的医患关系。而产科是医院的一个特殊科室,产妇是一个特殊的就医群体,出于对自身及围生儿健康的关心,她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因而常对医务人员提出过高的要求。有报道指出,全国医患纠纷中妇产科约占1/3[5]。戴爱秀[6]对本院医患纠纷调查发现,妇产科发生的护患纠纷占全院护理纠纷的29.21%,指出护患纠纷不仅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对护理人员也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产生职业倦怠感,影响工作积极性。护理人员与患者接触最多,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取决于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有研究表明,产科护患纠纷发生原因主要包括护理技术操作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佳、护患沟通不善以及患者或家属本身的因素等[7]。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的高低对护理工作的评价具有可靠性及参考性[8]。“双满意调查法”就是患者满意、医务人员满意,而双方满意的原则是“一切为了患者”“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开展双满意调查活动,有助于在了解医患双方需求的同时,尽可能改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缓解医患矛盾,提高患者满意度[9]。本研究结果表明,在产科实施双满意调查后,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护理人员对自身工作满意度以及护理质量均较实施前明显提高,表明该护理模式是一种有效提高护理质量并改善护患关系的方法。通过发放双满意调查表,医院及科室能够通过患者的反馈及时掌握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医患关系情况,通过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护理人员的需求,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对表现好尤其是患者点名表扬的护理人员,科室除通报表扬外,还在绩效考核方面予以充分体现,体现“多劳多得,干好多得”的绩效考核原则,并直接与评优、进修、晋职等挂钩,使护理人员个人发展机会增多,获得职业成就感,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努力改善工作环境[10],搞好与医生、护理人员及与患者的人际关系,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主动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篇2

2“病为本”:患者的视角

“病为本,工为标”。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占据主导地位,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并自觉履行“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尊重和信任医务人员,主动配合与参与治疗”等患者应该履行的义务。在诊疗过程中,需要患者与医生的密切合作。《素问•汤液醪醴论》讲到,即使医生的诊断、治疗皆得法,并与患者像亲戚兄弟一样相处,每日都能观察患者音声、五色的变化,但是却不能治愈疾病,原因就是患者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积极配合治疗,未能调动人体的自愈能力,所以《内经》指出“标本不得,邪气不服”。病人身体的康复,医生的治疗是外因,患者正气的恢复,患者的理解、信任、支持与积极配合等则属于内因。《素问•五脏别论》:“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对于疾病,如果病人不愿意治疗,医生主动治疗是不会收到好的效果的。面对患者,医生不仅要治当下的疾病,更需治生病的人,应将治病与治人、治身与治心统一起来,既治疗疾病,更要恢复病人的精气神,调畅病人的情志,使病人身心健康和谐。《素问•疏五过论》言,医生治病应当了解病人社会地位的变迁,生活境遇的变化。对于先贵后贱、始富后贫的病人,医生要致力于转变病人的精神,精神不能恢复,则“病不能移,医事不行”。病人精神的转变,除了医生的说服、开导以外,病人的主观意志转变就显得尤为重要。心转则病转,病人的配合、参与及改变,有利于疾病的康复。除了生病及时求医治病,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重视养生保健,发挥“治未病”的主体性。《素问•上古天真论》并不讲如何治病,而是讲人之病苦、病苦之因以及应对病苦的方法———养生。人们要遵循圣人的教导,从形、气、神3方面调养身心,做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素问•上古天真论》),如此方可终其天年。《内经》从衣、食、住、行等方面言说了怎样养生,以达到“治未病”之目的。

篇3

2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保障能力

在地方医疗体系中有“小病求近进社区,大病求优进医院”的说法,而在军队医疗体系中,军校门诊部承担的角色就近似于社区诊所的功能。平病在门诊部就医,治疗有困难的情况下可转送上级医院,正因为有上级医院的靠山,又无经济利益刺激,一些军校门诊部的医务人员对自己的业务水平要求不高,一遇疑难病例不是想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本领,首先想到的是转到上级医院,长期如此,军校门诊部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提高。而广大学员干教都是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军校学员在考入军校前都是地方学校的佼佼者,在家就长期受到恩宠,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较高,这样的供需矛盾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著名医学家吴阶平指出“做一个好医生要有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艺术的服务,3者缺一不可,并且都是无止境的”。正确处理医患关系,必须严谨求实、精研医术,就是要求医务人员应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努力钻研现代医学科学,了解医学科学发展新动态,掌握新技术,以精湛的技术和过硬的本领履行自己的职责。精湛的医术是构成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是不够的,还应具备高超的医疗水平,包括具备较好的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只有这样才能高质量地服务于患者,才能保证患者的治愈率,才能提高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从而减少医患纠纷。而过硬的专业技术,它需要不断积累临床经验,不断学习新技术,根据军校门诊部的特点,可适当安排医护人员脱岗针对性的学习专业技能,但更多的是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在岗业务培训工作。唯有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能使军校门诊部的医务工作者不成为医学科学的落伍者,才能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官兵服务的本领。

3加强沟通能力训练提高医护人员的沟通技巧

加强医患沟通是顺应现代医学模式的需要,现代医学模式已从以医疗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是一种新型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患关系的形式绝大多数是以“相互参与型”的形式出现,这种新型的医患关系形式把医者与患者置于平等的地位,要求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尊重患者,平等相待。作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承担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有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解释说明的义务,即“告知”义务,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同样,患方也应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积极完成诊疗过程,尽到自己的义务。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医患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通过成功的双向交流沟通,拉近双方的距离,相互理解,相互信任,达到共同营造一种和谐的关系与良好的氛围,才能得到患者对医者的信任和对诊疗的主动配合,同时使药物及各种治疗的生理效应和心理效应均取得最佳的临床效果,也就是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是保证医患双方履行自己义务的条件,是保证如实地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前提。实施良好的医患沟通,医生是主体,医患沟通中医生起主要作用,必然要求医生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和语言艺术能力,医生一句鼓励的话,可以使患者转忧为喜,精神倍增,相反,一句泄气的话,可以增加患者的精神压力,使其萎靡不振,甚至丧失积极治疗的信心。实施医患沟通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推进行业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病人的需要,是融洽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极好的方法之一。当然沟通的手段很多,有语言的,也有非语言的,如面部表情、眼神、身体动作及姿态、个人空间及个人距离、气质、外形、衣着与随身用品、触摸行为等都可作为医患沟通的方法,作为军校门诊部,应把沟通能力的训练列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4加强健康教育丰富官兵的健康保健知识

目前医患矛盾突出,究其患方的原因是对医疗行业,对医学科学的认知不够,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期望值过高,甚至无论什么疾病都希望最快或完全治愈,而现代医学水平现在达不到,将来很长的时期内也达不到治愈任何疾病的程度,能治愈的疾病也是需要过程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了等价交换,甚至期望得到更高的回报,而在医疗消费中,如果把就医看作一种消费的话,那往往是付出后而不能获得等值的回报。另外,社会舆论对医疗行业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爆炒和不正确的引导,导致患方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还有“病人就是上帝”这种说法的误导,将患者和医务人员不是摆在平等的位置上。军校学员干教文化素质高,信息量丰富,健康意识强,虽享受免费医疗,但期望值更高,而院校门诊部的医生多为一专多能的全科医生,无法满足他们的期望。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门诊部的综合保障能力,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健康教育,丰富广大官兵的健康保健知识,军校门诊部保障的对象生活工作的范围相对集中,也有利于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保健知识宣传。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局域网、板报横幅、报刊书籍,宣传光碟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预防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方面丰富官兵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疾病的发生,另一方面让官兵了解疾病的发生发展与治疗的关系,提高广大官兵对医生治疗疾病的理解和信任度。把患者置于与医生平等对待的基础上,与医护人员共同管理疾病治疗的全过程,既有利于疾病的康复,又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篇4

2在临床实习阶段对实习医生进行建立正确医患关系教育的方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病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增强。传统的以医生为中心,只注重疾病本身,而忽视病患的旧生物医学模式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的步伐,因此,除了指导学生要掌握专业的医学知识外,还应该强化学生的服务意识,对病人要从生理、心理、社会三方面进行诊治,使学生力争做到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为人服务为中心的服务方式。针对这一教学目标和要求,初步尝试了“一站式跟踪服务”的临床带教模式。

2.1从门诊开始教育实习医生树立“患者至亲”“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实习医生从门诊开始接触病人。带教教师选择合适的患者,让实习医生协助完成基本的查体项目,并在之后的检查和住院过程中陪同患者及其家属,一方面帮助患者更快捷有效的完成入院程序,同时为实习医生提供了与病人接触和了解的机会,使双方建立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从而顺利过渡到住院后的问诊和查体等环节。当然,需要提前告知实习医师医疗行为是一种以人和人的健康为对象的行为,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必须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原则。在临床工作中做到痛病人所痛,帮病人所需,贴近病人,认真仔细对病人进行检查治疗,取得病人信任,让患者放心,倾吐自己的心声。带教教师在指导实习医生学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患病过程的同时,还应该帮助其进一步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与态度,如对所患疾病的看法,内心的感受,尤其是对疾病的担心与恐惧感,疾病对生理与心理的影响,病人对医生治疗方案、措施与态度的期望等。

2.2在住院部进一步强化实习医生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和交流有了门诊的初步接触,进入住院部,开始第二阶段的培训与渗透。避免让实习医生管理超过2名以上的患者,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多肯定实习医生的工作,当面给实习医生布置任务,告知家属实习医师是最直接照顾患者病情的医生。进一步教育实习医生应该摒弃“以医为尊”、“重病轻人”、“患者求医”、“医不叩门”的思想,耐心地向患者多解释、多倾听,增加人文关怀与情感交流的投入,交往中要注重沟通的技巧。心理学研究表明“人际关系中,相似的态度、信念、价值具有吸引性”,医生的语言贴近患者生活、适合患者心理,就可取得相似的吸引。语言内容因人而异,根据病人所处的社会阶层、文化程度、习惯与患者关系亲疏等社会属性的不同,运用适当的语言形式和内容。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的患者等,尽可能注意医学语言的通俗易懂、简明扼要,而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则注意语言的条理性和适当的医学术语,能够用数据说话的尽量使用,不可含糊、模棱两可;特别注意减少支配和强加的意识,把治疗方案等选择交给病人(家属),不轻易说“不”,用期望与引导实施医疗行为。

篇5

目前,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不足,同时又要求医院自身发展、承担社会公益性的职能。政府每年对医院的财政拨款根本解决不了医院职工的工资;同时又要求医院有高端技术人才、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先进的设备;又要医院收费价格低廉。这些矛盾严重影响医患关系,最终体现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上。

1.2患者对医院的期望与现实的矛盾

虽然现代医学发展很快,但是仍然有很多无法治愈的疾病。现在人们对健康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医生不是万能的,治疗是有限的,不确定因素随时发生,医生的服务难以百分百满足患者的要求。

1.3社会对医疗行业的认可度不高

由于医生与患者间存在着对医学知识、医疗资源掌握上的不对等性,如果医生和患者之间发生了纠纷,社会舆论总是将医院存在的问题或不良的现象无限放大,造成医患之间的信任度下降,使医患关系不断恶化。

2充分认识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性

2.1医德医风建设是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医德医风建设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德医风的好坏,不仅是医务人员社会形象的展示,也是医院社会形象的重要体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群众就医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优良的就医环境、温馨的服务环境,让群众来院就诊从生理、心理都能得到治疗。群众满意了,医患关系和谐了,医院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2.2医德医风建设是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必要保证

一名医务工作者对患者来说,首先是职业道德,第二才是技能。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仅要有高超的技能,更要有较高的人文素养、高尚的医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人”负责。而医院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树立高尚的医德、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前提

医院只有通过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德修养,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才能增加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依赖感,医患关系才能逐渐走向和谐。

3如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1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建设,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

一是要制定合理、有效的医德医风制度,既可以有效地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又可以充分体现患者的需求,从制度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保障。二是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从制定到落实是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医院的管理者不断监督、不断督促,将制度的落实转化为自觉的行为习惯。三是要与患者有一个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医院在病房、在科室、在医院都要建立与患者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将服务延伸到院前、院后,成立客服中心,对来院就诊的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医院的全面咨询宣传,出院后及时回访,及时了解患者的愈后。

3.2树立医学人文思想,更新服务理念

第五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提到“现在是到了强调医学科学的“人文性”的时候了,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老一辈医务人员一生在顺境或逆境中都坚持的“患者至上”的人文精神。”近年来人们开始关注医学的人文性,“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这名言,正是体现医疗的人文关怀。做为管理者在要求医务人员对病人多以人文关怀,以饱满热情去对待患者、以良好的状态去对待工作,那就要让员工深深体会到医院对他们的关怀,让员工从内心自发地愿意尽心尽力为患者服务,如此我们的医患关系自然能好起来。

3.3多形式、多手段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内容的学习,要学习制度规章,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二是树立正反面典型,予以激励、鞭策和警醒。三是多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社会学、心理学、人文学等方面的知识。四是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使医德教育无处不在深入人心。

篇6

2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资料来源于北京某三甲中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获取调查样本,无特定医护人员比例。抽取来自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妇科、儿科、骨科、针灸科、放射科、多功能科等临床一线科室的医务人员,具体的研究对象覆盖高、中、初级职称的医护人员,年龄跨度从18岁至59岁各个年龄段。具体资料:正式发放问卷536份,有效回收522份,回收率97.4%,参与调查的男性医务人员124人,女性398人;医生196人,护士326人;工龄3年以下职工190人,3~10年157人,11~20年101人,20~30年58人,30年以上16人。

3数据分析

数据采用SPSS17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分析方法主要采用百分率分析及χ2检验。总影响率=(非常严重影响+有很大影响+有一些影响)/该组总人数。

4调查结果

4.1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带来的影响

因医患关系紧张而影响健康状况的调查表明,大部分医务人员认为“有一些影响”,或是“有很大影响”,甚至是“非常严重”,总影响率医生达82.1%,护士达83.0%,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21~30年工龄组总影响率达87.3%,高于3个低工龄组,呈工龄越长压力越大的趋势。

4.2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工作愿望和职业信心带来的影响

因医患矛盾而影响职业信心的调查表明,大部分医务人员认为有相当大的影响,其中32.48%的医生和29.21%的护士表示“非常严重”;表示“有很大影响但能在帮助下坚持”的医生和护士分别占22.84%和29.84%,两项相加均超过50%;但医生与护士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11~20年组表示“非常严重”的比例(占44.1%);各工龄组医务人员表示“没有影响”的比例均极低,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影响没有工龄区别。

4.3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因为医患关系紧张而影响家庭生活的调查表明,大部分医务人员认为“有一些影响”,或“有很大影响”,甚至是“非常严重”,总影响率医生达77.05%,护士达76.3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认为“有很大影响”和“非常严重”的两项总和中,21-30年组占54.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工龄组影响大于低工龄组。

4.4医患关系紧张对医务人员消极工作态度的影响

对医务人员是否因医患关系紧张而工作态度消极的调查表明,医生和护士都有超过40%的人表示“有时有”消极态度,而“经常有”消极态度的医生占25.64%,护士占13.06%;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11~20年组表示“经常有”消极态度的比例为26%,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除工龄>30年组外,工龄越大,影响越大。

4.5医患关系紧张对中医医院医务人员焦虑情绪的影响

对医务人员焦虑情绪的调查表明,认为“极为严重”和“非常严重”的医生达21.64%,护士达27.45%,表示“没有”焦虑情绪的医生与护士只占3.09%和5.36%。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认为焦虑症状“极为严重”或“非常严重”的以11~20工龄组的比例最高,两项之和达35.8%,4~10年组与3年以下组的两项之和也都超过2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4.6医务人员焦虑评分(SAS)情况

对医务人员焦虑评分(SAS)的调查表明,有轻度焦虑(50~59分)的医生与护士分别占21.05%和24.75%;有中度焦虑(60~69分)的医生与护士分别占2.92%和6.27%;有重度度焦虑(70~79分)的医生与护士分别占1.17%和2.64%;3项总和医生占25.41%,护士占33.66%。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龄医务人员中,11~20年组轻、中度焦虑的比例最高,达37.8%;4~10年组重度度焦虑的比例最高(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5讨论

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影响是巨大的,作为三甲医院的医务人员平素工作强度大、难度大、风险大,一线工作人员经常要参加倒班加班,作息时间不规律,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精神高度紧张,不但要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还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应对患者和社会媒体的多方质疑,另外职称晋升和岗位竞争也经常困扰着医务人员,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医务人员倍感压力。当这种压力得不到有效的缓解和释放,就会逐步出现烦躁、失眠,紧张,经常不自主地发脾气等焦虑症状,严重的还会发展到情绪低落、抑郁悲观、不想做事、思维迟缓等抑郁症表现。韩立丽等对山东省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调查表明,有36.3%的被试者处于抑郁状态中,22.5%的被试者处于中度或重度抑郁状态。贺锋对深圳市医务人员抑郁状况的调查研究表明,25.7%的医务人员患抑郁症,其中1.8%为重度抑郁,随着每周加班时间延长,上晚班频率的增加,患抑郁症的概率也随之升高。杨敏丽等对昆明市某三甲医院医务人员的健康水平进行调查表明,医生心理健康水平最差,依次表现为躯体化、恐惧、敌对、焦虑、抑郁、强迫等症状,阳性检出率医生为57.12%,护士为54.4%,医疗技术人员为42.4%;而35~45岁阶段的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比其它年龄组差。封秀花等的研究表明,综合医院护士的心理健康问题突出,10~20年工龄段护士的心理问题要普遍高于其它工龄段。

篇7

二、规范与农村社区医患关系

规范是人们创造的、用以约束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从其构成看,它包括正式的约束或制度(如政策、规则、法律和宪法),以及非正式的约束或制度(如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早期关于社会资本的内涵往往被限定在关系和关系网络层面,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认为社会资本还应该包括制度、规则等,把正式制度也纳入社会资本范畴之中。从关系网络到制度规范,是社会资本研究内涵的一种拓展,也是人们对社会资本认识的一种深化和发展。由于社会资本研究内涵的扩展,有学者就把社会资本分为关系型社会资本和制度型社会资本,把规范分为道德性规范(如舆论、习俗、道德)、契约性规范(如组织规则)和行政性规范(如法律)三种形式。“互惠”对于规范社会资本具有核心价值和意义,人们往往用“互惠规范”代替“规范”进行表述。纽顿认为,互惠是社会资本最重要的形式,是一个恩惠风水轮流转的社会及其公民的一个一般化的特征:即个体为他人提供便利并不是因为他希望立即并且以对方曾经受益的方式得到报答;而是如果他有不时之需,将会在未来不确定的时间被一些不确定的人(很可能完全是一个陌生人)给予回报。因此,一般而言互惠包含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和自愿14。埃里克森(Erikson)也认为,社区内部成员通过长期重复的博弈互动,会产生互惠合作的规范:关系紧密的群体内的成员们开发了并保持了一些规范,其内容在于使成员们在相互之间的日常事务中获取的总体福利得以最大化15。由此可见,这种互惠规范相当于“恩惠银行”,它意味着在建立了长期互惠关系的人们中存在某种程度的对称性。这种对称性的人际关系不仅有利于抑制人们的利己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动机和行为,克服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困境和集体行动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人际关系运作中信任产生的社会基础,可以促进“普遍主义信任”观念,遏制和抵消各种狭隘的、封闭的“特殊主义信任”观念。这种道德规范的力量迫使人们把自身的社会行动纳入规范的轨道,促使人们之间普遍信任的形成,最终使得集体行动成为可能。正如科尔曼(Coleman)所言:在某些自治体的村庄、公社以及部落社会中,通过人们共同遵守的规范,限制某些行动,鼓励其他活动。规范的功能是相当于法治社会中法律的作用,社区实施的惩罚相当于在政府职能完善的社会中,由政府实施的合法惩戒行动16。从规范角度观察赤脚医生时期的社区医患关系,不难发现该时期呈现出的是一种强道德性规范、弱行政性规范、以及契约性规范付之阙如的规范格局。首先,除了和生产大队这一类行政型组织外,该时期几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型和社会型组织,更遑论由后两类组织制订的规则和与服务对象达成的契约。其次,赤脚医生是中国在社会经济不发达情况下主要依靠政治动员来解决农村基本卫生保健问题的一次尝试17。受政治观念和政治动员的影响,行政性规范主要体现为一是按照政治观念选拔和培养赤脚医生,二是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会表彰来鼓励和制约赤脚医生,使其按照社会对自己的要求来塑造、表现和发展自身行为。除此之外,缺乏对赤脚医生行医条件和行医职责的专门管理规范。与之形成鲜明反照的是,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由于受到血缘、地缘关系的影响而表现为熟人社会下复杂的藤蔓关系。这种藤蔓关系网中的社会道德制约因素表现得尤为突出。这种道德性规范不仅呈现向度上的相互性特征,而且具有身份上的平等性特征。在这种熟人社会中,赤脚医生的服务不仅获得一种天然的支持系统(即村民的配合与理解、大队和家人的支持),还受到相应的监督与社会道德制约18。由于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很可能存在某种亲戚关系,二者之间自然也具备了某种相互的亲情与家庭道德情感,这样赤脚医生一方面易于得到亲戚的配合与支持,另一方面其行为也会受到亲戚的监督和大家庭内道德的约束。由于赤脚医生和村民是基于村落地缘的乡亲关系,两者具有共同的语境、文化和道德背景,这样既易于形成建立在具体人格、品性、修养的相信和认可基础上的信任关系,同时也易于受到村落内道德舆论及文化习俗的约束。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的道德性规范不仅呈现向度上的相互性特征,而且具有身份上的平等性特征。这种道德性规范既是天然存在于村落社会的,也是在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平等的医患交往、频繁的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而来的。同样是农民出身、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身份在心理上弱化了与村民之间不平等的劳作地位,同时赤脚医生并不完全支配着病人、治疗方式也不完全是由医生决定后命令和强加给病人,而是通过谈话让病人知情,与病人取得了一致性,所以病人对医生给自己的建议都比较乐意采纳并服从,对治疗一般疾病较为满意。在选择治疗方案和用药时,赤脚医生不仅仅依据“必要”,往往还会考虑“可行”,所以病人感到很“贴心”19。除了医患关系之外,赤脚医生和其治疗对象还有其他一些在共同生活的社区中所形成的人际关系,病人和医生之间在心理上的很容易取得较为平等的认同20。

三、社会关系网络与农村社区医患关系

布迪厄(Bourdieu)指出,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21。科尔曼延续这个思路,把关系网络作为社会资本的基本内涵进行研究。在这之后的许多学者在研究社会资本时,也都是强调关系网络的意义,只不过有的学者强调正式关系,而另一些学者更加强调非正式关系。正式关系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契约等正式的形式在个人或者组织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相互联系;非正式关系则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一些亲缘、地缘等因素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不具备强约束力的相互联系。前者是人们为了某些共同的目标、利益和期望自觉构建而成,而后者则是在人们的生活中自发形成的。但无论是正式关系网络还是非正式关系网络,它们都具有互惠交换、强制信任、价值内化与动态团结这些基本特征,正是这种由于受到理性驱动和文化、规范驱动而形成的不同特征,使得嵌入于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的形成具有了特定的基础22。帕特南认为,关系网络可划分为两大类:即横向为主的关系网络和垂直为主的关系网络。横向关系网络把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的行为者联系在一起,而垂直关系网络将不平等的行为者结合到不对称的等级和依附关系之中。对共同体而言,横向关系网络越紧密,其公民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而垂直关系网络无论多么紧密,无论对其参与者多么重要,都无法威胁社会信任和合作23。受帕特南的影响,伍尔考克(Woolcock)将社会资本分成紧密型(bonding)、跨越型(bridging)和垂直型(linking)三种类型。紧密型社会资本指家庭成员和其他具有紧密关系的人之间的纽带,跨越型社会资本指不同类型的人之间较弱一些联系纽带,而垂直型社会资本指贫困人员与那些对他们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之间的纽带24。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根据关系双方的互动时间、感情强度、亲密(相互信任)度以及互惠交换的表现,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区分为强关系、弱关系和无关系。他根据劳动力市场中信息传递的过程和特点提出,主要是弱关系纽结而非强关系纽结才是信息传递的真正桥梁。这是由于弱关系分布范围很广,比强关系更可能充当扩约社会界限的桥梁,弱关系桥梁为人们提供了接近超越所属社会圈子可以利用的信息和资源的通道25。林南(NanLin)进一步深化了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理论,认为弱关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在建立异质性关系上更有优越性。异质性关系建立在工具性行动(instrumentalaction)的基础上,大多经由弱关系达成;而同质性关系建立于情感性行动(expressiveaction)的基础上,多经由强关系达成26。与弱关系理论相对,边燕杰在中国特定环境下提出了强关系假设,他认为中国人更经常地通过强关系而非弱关系寻找工作渠道,强关系较之于弱关系更能找到工作27。通过关系网络观察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的关系,会发现该时期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同质性的、以横向参与网络为主的非正式关系。赤脚医生和村民之间的多重关系除了医患关系,还有乡亲关系、邻居关系、亲戚关系、熟人朋友关系等具有先在性、稳定性和无强制约束力。从层次划分来看,这种关系属于个体社会资本,是一种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国差序格局社会所形成的农村社会网络是一种基于传统血缘、地缘、业缘等初级社会关系的网络体系,主要通过血缘、地缘、家缘、姻亲、宗族、家族等网络进行沟通和互动,中国人能动用的社会资本其实也就是这诸多按亲疏排列的关系集合28。赤脚医生和村民在这种基于血缘和地缘等编织而成的藤蔓关系网中,易于形成医患间的相互信任、包容与协作,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共识与共荣。此外,由于赤脚医生和村民在身份地位上的相对平等性,他们之间构成了一种横向关系网络。横向关系网络越紧密,人们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就解决集体行动困境而言,横向网络要比垂直网络的作用大29。因此,这种具有同质性的横向关系网络为赤脚医生和村民提供了信任和互惠的基础,便于网络内部的合作和协调。以社会资本的三个基本要素信任、互惠规范和关系网络来阐释和分析我国赤脚医生时期的社区医患关系,会发现这不仅仅是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而且是一个具有强解释力的理论工具。它既是望远镜,使我们能够观察到特定历史时期农村社区医患关系的真实情景;它更是显微镜,使我们能够窥见到那些常常为人们忽略的、被历史尘埃深深掩藏的“宝藏”。

四、赤脚医生时期的社区医患关系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王绍光认为,学习源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各个时期、各个地方的实践,二是系统性实验。前者包括本国的政策与制度遗产、本国内部各地区不同的实践和外国过往与现实的经验教训30。在新医改背景下,我们发现中国改革的决策者和政策倡导者更倾向于学习外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体制与机制安排,也习惯于从中国各地区的基层实践、尤其是一些改革试点的创新举措中寻找灵感和动力源,却唯独相对忽略了从中国丰富的历史资源中挖掘被尘封的、至今仍闪耀着不朽光芒的政策与制度“遗产”。近年来,随着医患关系的持续紧张与不断恶化,伤医、弑医案例层出不穷,人们开始怀念赤脚医生时代的医患关系,并反思如何让医患关系回归正常,如何重塑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可以肯定地认为,虽然赤脚医生制度及相关制度环境与当前复杂的改革语境千差万别,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可以从中探寻出对当前新医改、尤其是对农村社区医患关系重塑具有重大价值的启发。

(一)社会相似性信任Zucker的信任源理论认为,信任产生机制有三种:一是由声誉产生信任根据对他人过去的行为和声誉的了解而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二是由社会相似性产生信任根据他人与自己在家庭背景、种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似性多少来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三是由法制产生信任即基于非个人性的社会规章制度,如专业资格、科层组织、中介机构及各种法规等的保证而给予信任31。利用该理论来分析赤脚医生时期的信任产生机制,可以发现村民对赤脚医生的政治信任和“本地人”身份信任直接来源于社会相似性信任,而文化技术信任则是由社会相似性信任衍生而来(正是由社会相似性产生的人格性信任,投射到对其所拥有的“技”的技术性信任)。赤脚医生与村民的社会相似性越多,他们之间的信任度也越高。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判断:如果社区医生和居民拥有相似或共同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那么他们之间也必然具有较高程度的信任。对这个判断作进一步的引申,社区医生只有脱胎于并内嵌于他们所熟悉的社区,才能获得所在社区居民的习惯性认同和信任,也才能营造并维系一种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显然,由社会相似性所产生的信任也具有以下局限性:(1)信任半径覆盖狭窄、信任“圈子”相对封闭。在“熟人社会”中,“差序格局”是其社会关系网络最突出的特征。差序格局中的“差序”并不仅仅是由“己家家族”所体现的“血缘差序”,也是由交往程度和心理认同程度所体现的“情感差序”。中国乡土社会的信任格局产生于“血缘差序”和“情感差序”两个同样以“己”为中心的“圈子”32。同时,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发生在人口密度较小的条件下,是一种“稀薄的人际关系”。这就决定了赤脚医生时期的人际信任辐射半径非常有限,也同样决定了信任只存在于熟人“圈子”之间而不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信任也很难从最具体的人际信任扩展到对社会客体的更抽象的信任。(2)信任具有浓重感性(或人格化)特征。张康之从历史的视野划分出三种类型的信任,它们分别是习俗型信任、契约型信任和合作型信任。这一时期的信任是与习俗一体化的,是一种习俗型的信任33。正如先生所说: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34。因而,这种信任是直觉的、感性的和习俗性的。(3)信任基础上的非理性合作。信任是合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习俗型信任主要具有浓重感性特征,因而基于这种信任的合作也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和出于情感需要,属于满足情感需要或使情感物化的合作。基于习俗型信任的合作既是非理性的又是极其脆弱的。一旦合作的一方做出失信的行为,合作行动中的另一方会产生被背叛的感觉,信任关系也就随之解体,合作也就走向了对立面35。从总体来看,转型期现实生活属于典型的“陌生人社会”,产生于“熟人社会”的社会相似性信任表现出逐渐衰减的趋势。但是,在农村地区,社会相似性信任仍然坚守在人际关系之中,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与乡村社会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及交往方式相对应的若干变化,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差异性特征36。在转型期人际关系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起有效的乡村社会信任机制,更具体而言,如何促使农村社区医生和居民信任关系从“特殊信任”走向“普遍信任”并进而建立起“合作型信任”关系,这一系列新的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探索。

(二)互惠性社会道德规范指出:从社会观点来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37。与具有外在限制性的法律不同,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长期浸染于某种道德教化之中的人们会由敬畏而形成合乎规范的“个人习惯”,从而产生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更进一步,要使某种道德规范成为社会普遍认可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必须要以“互惠”作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社会系统的稳定性,部分依赖于相互之间可能的满意交换,即作为交换的互惠38。既然互惠构成社会系统稳定性的根本性成因,那么互惠就不仅仅只是一种行为策略,即以合作对合作,以惩罚或威慑对背叛,它更是一种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39。互惠不是单纯的利益算计,而是信任、情感、义务和算计等要素的混合。互惠也不是为谋求即时的眼前的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在长期交往中建立强大的社会网络,并且在需要时得到各种有价资源与无价资源的帮助40。正如科尔姆所说:互惠由三种更为根本的要素社会平衡义务、爱的相互作用、利益的相互性推动,而这三个要素本身又是由一系列更为基本的心理要素推动的41。由是观之,赤脚医生时期的医患关系是由互惠性社会道德规范来维持的。在这种道德规范模式下,赤脚医生时刻受到来自患者及周边村民的舆论压力,使之不敢逾规,久而久之逐渐养成了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使之不致逾规。与此同时,赤脚医生也获得了村民们的普遍理解与信任、尊敬与爱戴、支持与合作。这种基于身份平等性的互惠性道德规范不但使医患双方均能够从中受益,而且他们之间情感上的交流与融合事实上也培育出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平等互助的社区精神,这种精神即使是在法治、制度健全的社会当中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毋庸讳言,赤脚医生与村民形成的互惠性社会道德规范具有消极性、缺乏制度支撑等局限性。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绝大多数赤脚医生以道德完善为人生追求,以博得好名声为心理满足。无论是受媒体宣传和社会表彰的“绑架”,还是受父老乡亲明星似的“追捧”,推动赤脚医生行为的动力来源是外在力量。它促使赤脚医生不得不按照社会对自己的要求来塑造、表现和发展自身的行为,以使自己的表现和社会期望相符合42。也就是说,赤脚医生是以“己”为出发点、以“不逾规”为基本行为逻辑,它与现代意义上的以“他人权利”为出发点、旨在“增进他人福祉”的积极性道德规范要求显然不相符合,因而是一种原始朴素的消极道德规范。其次,该时期的道德规范明显缺乏法治和契约等制度性支撑与配合。有研究证明,克服医患关系紧张局面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之间建立长期合同或伙伴关系(即签订预约服务),以及居民与团队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感43。如果说契约性规范在熟人社会中还显得不那么重要,那么随着利益分化时代的来临,契约应该成为构建中国现代互惠规范的基础。法治是在各个自由社会中始终被当作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法治与规范社会资本紧密相连,甚至在广义上被认为是规范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法治中国,推动法治建设无疑是培育规范社会资本的必然选择。唯有当法治成为一种扎根于民众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才能具备顽强持久的生命力,并使规范社会资本由手段上升为目的,变成一种非人格的至高主宰44。概括起来讲,社会道德、契约和法治应相互补充、相互支持,从不同层面共同构筑成互惠规范的完整理论体系。

(三)同质性横向关系网络同质性关系是指处于相似社会位置上的行动者之间的联系,而异质性关系则是处于不同社会位置上的行动者之间的联系。虽然以异质性为基础的弱关系理论在美国或西方世界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是移植到中国来却有很大的局限性或者说“失灵”,这揭示出中国人更经常地运用同质性的强关系来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的自我利益。作为信息和资源流动主要渠道的同质性关系,更有可能是人们最主要的物质和情感支持来源45。正是这种同质性的横向关系网络将赤脚医生和农村居民的利益和情感紧紧纽结在一起,使他们双方成为命运共同体,为了维护人们的健康而集体行动。这其中的逻辑关系是: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使人们结成横向关系网络,横向关系网络有助于实现社会团结和社会合作,社会团结和社会合作将会最大化共同利益,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将会充分实现人们的自我利益。这一逻辑推理的结果对于日趋“原子化”和关系疏离的农村社区而言显然具有重大意义。也就是说,共同情感和集体意识对于农村社区建设而言非但没有“过时”,反而应该着力培育和提升,使之成为现代农村社区建设的精神纽带与灵魂。同样,农村社区的医患关系重塑也应以扩大共同利益、培育共同情感、树立共同目标为方向,为实现稳固持久、协作共赢的医患关系而努力。赤脚医生时期所形成的同质性横向关系网络有两大缺失:即个体意识的缺失和异质性的缺失。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时期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个体意识的隐褪和集体意识的彰显。如果说在高度同质化的社会中可以依赖强制压抑个人意识从而保持社会一致性,那么在人们利益和观念高度分化的当代中国继续忽视和抹杀个体意识显然不合时宜了,这就需要由尊重不同个体意识的有机团结取而代之。其次,虽然同质性关系网络是农村医患双方获取利益和情感支持的最主要来源,但是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异质性关系网络的重要性。理论与实践均已证明,异质性关系比同质性关系在获取资源方面更有优势,行动者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越高,所获得的社会资源就会越丰富。只是建立异质性关系会面临诸多困难,因而异质性关系被个人利用的机会也比较低。同理,强调赤脚医生和农村居民建立同质性关系网络并不意味着异质性关系网络可有可无。相反,建立以农村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协同服务网络可以更好地进行健康服务。这就表明社区医生虽然是农村社区服务的主体,但是还应整合与协同医疗卫生资源以及社会、社区多方面的资源,拓展包括公共卫生机构、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整个服务提供体系,以及外部基层行政力量、民办非营利组织等中观组织和宏观社会层面的社会资本46。

篇8

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采取相对应的举措,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作用,对于改进医患关系也会起到促进作用。

(一)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着思想保障和引导作用。

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解,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问题的一个集中体现。要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矛盾,要求在全社会形成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医患之间相互的理解信任,彻底破除信任危机。这就要求一方面对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也需要教育广大患者和家属树立尊重知识,相信科学,遵守法纪的思想,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从医环境。为和谐医患关系的确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沟通协调作用。

沟通协调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患者在接受医务治疗的同时,医患之间相互沟通也是治疗不可缺少的部分。及时地沟通协调能够更好地交流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且能够从心理上取得双方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互信。并且,思想政治工作本身也可以作为心理治疗的一部分运用到治疗工作中去,对建立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医务人员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采取恰当的沟通协调方法,主动与患者和家属进行适时的沟通协调,一方面取得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增进相互信任,减少误解,在促进治疗的同时,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势必起到积极作用。

(三)思想政治工作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着道德和法律约束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树立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提高其职业自尊,改变现存的一些医疗行业的不正当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形象,从道德范畴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思想政治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对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可以从法律的范畴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关系。另一方面,加强全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宣传,让广大患者和家属了解医疗行业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全社会相信科学的意识,增进相互信任,并且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减少在医疗纠纷中的违法行为,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篇9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唐山市某大学随机抽取与临床医学专业有关的大四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共抽取105名,平均分为3组(试验组1、试验组2、对照组),发放问卷105份,回收有效问卷91份,试验组130份,试验组229份,对照组32份,有效回收率86.7%。其中男生40名,女生51名。

1.2研究方法

1.2.1研究工具:

择业效能感量表简式(careerdeci-sion-makingself-efficacyshortform,CDMSE-shortform)。该量表包括25个题目,采用1~5的5点计分方法,包括自我评价、收集信息、目标筛选、制定计划和问题解决5个维度,个体得分越高,表明其择业效能感水平越高。

1.2.2研究方法:

试验组1的学生阅读紧张医患关系的信息,试验组2的学生阅读和谐医患关系的信息,对照组的学生在同一时间内阅读与医患关系无关的资料;然后3组同学同时填写择业效能感问卷;问卷当场回收。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数据的录入和分析,采用单因素完全随机设计方差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由此可知,不同组别的学生之间在目标筛选和问题解决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的事后比较发现,在目标筛选方面试验组1和对照组的得分明显高于试验组2;在问题解决方面只有试验组1的得分明显高于试验组2。

篇10

1.1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之观点认为,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的本质是向全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单位的主体是公立医院,是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非营利性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医院承担了国家相应的职能,医患关系符合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笔者认为,即使在公共卫生领域,医患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也并不具备行政法律关系的最根本属性:一方当事人必须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医方既未依赖行政权力,也没实施行政管理,作为医方的意志和行为并不具有单一性;所谓“承担了国家相应的职能”只是类似于国家通过政策补贴的形式购买服务,以此而把医患之间的关系认定为行政法律关系,可以说是非常牵强的。

1.2医患关系属于社会法律关系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涉医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医患关系俨然已成为社会问题,有学者指出医患关系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法关系。医方遵循生命至上宗旨、坚持救死扶伤职责与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人区分开来,以保护社会利益为目标的社会法才符合医患关系的本质属性。还有学者从医患关系所具有的社会性特征来分析医患关系社会法属性的主客观维度,认定其为典型的社会法律关系。仅以医患关系具有社会性特征就认定医患关系属于社会法律关系显然不妥,因为很多法律关系都具有社会性质,如消费关系,其社会性特征也是非常明显。

1.3医患关系属于消费关系

有学者认为寻医问诊属于生活消费,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生存消费,医患关系就是消费关系,医疗纠纷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中国消协就始终坚持“患者看病就是一种消费,而且是生活消费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李新荣的复函》以及浙江、广东等省的地方人大相关立法都明确规定医疗纠纷适用消法调整。笔者认同患者看病的确是一种消费行为,但我国消法调整的只是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行为,并不涵盖所有。从主体上看,医疗机构多为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同于作为消费关系中的经营组织,主体不符合消法;从内容看,医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是过程义务,而消法所指的义务是结果义务。所以,主张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是无法站住脚的。

1.4医患关系属于独立的医事(卫生)法律关系

我国最早提出将医事(卫生)法独立于于民法与行政法之外的是东南大学张赞宁教授,他指出医疗活动具有高风险性、高科技性、职务性以及社会福利性特征,认为医患关系应属于独立的医事法律关系。

2医患关系法律性质的界定

2.1医患关系的基本法律属性是民事法律关系

目前,我国法律关系的类型只有三大类: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归于前两者显然是不合适的。尽管在医患关系中存在诸如医生的业务自、强制诊疗义务以及行政、刑事责任等很多公法色彩的规定,使得医患关系既具有公法关系又有私法关系的特点,但从整体来看,医患关系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相似,应属于大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我们不能随意地创造出法律关系的类型。

2.1.1医患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医方和患方都有独立的意志,不存在隶属关系,不论是在立法的静态保护、还是在发生纠纷后司法的动态保护中,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医疗过程中,“协作型”医患关系模式逐步形成,患方可以对医方的医疗技术、医疗方案进行平等协商,然后才接受医疗服务并要支付相应费用,医患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当然,基于医疗过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事实上并不完全对应,但不应因此否定医患关系法律上的平等性,因为所谓法律关系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是指人格和所处法律地位的平等。

2.1.2医患双方意思表示自治

就患方而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医生、医疗方案;就医方而言,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在患者的要求不合理或者不积极配合医院治疗等情形下可以解除与其的医疗关系等,当然不能随意拒绝或者推诿就医的患者,但这并不否认其的意思自治,我国民法也要求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进行必要的干预,救死扶伤是医方的根本职责和基本伦理,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医方的“强行性诊疗的义务”。

2.1.3医患关系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是指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及其价值的相当性,主要应指前者。医方提供了医疗服务就可以取得报酬,是有偿的;患者因被诊治获得了健康甚至保住生命,要付出一定金钱,也是有偿的。的确,公立医院收取的费用只是政府严格管控的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但其享受了国家财政的政策补助,而财政主要来自于患者等交付的税收。从这种意义上说,公立医院所得到的政策补助正是来自于患者自身,换句话说,医方已获得了部分预缴款项。所以,医患交往的价值应该是相当的,等价有偿原则本也指价值相当,而不是对等,从全社会来看,医方包括医方主体的公立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利益是平衡的,医患关系并不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目前,我国的民法还是大民法,调整范围极其广泛,医患关系具有很多自身特点,但其并未突破民法的根本原则。

2.2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但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又具有明显的区别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的固有特征。医疗服务行为是医患关系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也就决定了医患关系的特殊性。

2.2.1医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来自于法律的规定

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但医方的很多权利与义务往往来自于医事法律的规定,期中还不乏强制性规定,带有一定的公法色彩。例如,《执业医师法》第24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立即抢救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再比如,一般情况下,患者到医方求医,医方不得对患者随意拒绝或推诿。

2.2.2发生医患纠纷时,承担责任的往往只是医方单方。

医患之间也可能就患方未付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而追究患方的责任,但这属于一般民事纠纷,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医患纠纷范畴。在进行医事诉讼时,法律只追究医方的责任,并不追究患方的责任。

2.2.3判定医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主要是其过程义务。

医患之间有就是否存在过度诊断、过度医疗、乱收费而发生纠纷,但只是少数。发生医患纠纷的主要起因往往是医方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最终结果,但最终判定医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主要是其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医方只要依法、按照医疗规范、职业伦理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提供了服务,即使未能达到患者的期望,甚至出现了死亡,也视作为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