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5-27 02:30: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共政策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公共政策学论文

篇1

以政策过程理论为例,国内公共政策学教材对政策过程的讲述完全以安德森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所作的政策问题、政策议程、政策方案形成、政策决策、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变迁的逻辑划分为“蓝本”,基本是一个逻辑环节一章的内容篇幅,不同的只是对这些逻辑环节的具体划分和取舍有所差异。这些对公共政策过程逻辑环节的讲述往往占据一本教材的很大比例,有的甚至占到所有章节的80%以上。按照这种框架给学生讲述公共政策过程,学生的常见反映是“过于理想化”,与政策运行的现实过程不符。实际上,西方学者后来将这种方法称为“阶段启发法”,也称为“教科书法”。从这个称呼中就可以看出他们对这种理论的批评态度。这种逻辑划分不仅与政策过程的复杂现实不相符,也无法解释阶段与阶段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西方公共政策学者全面改革公共政策学教材的内容体例安排,例如戴伊的《理解公共政策》就完全抛弃了“阶段启发法”的内容体例,而是按照不同领域政策专题的形式进行讲解。然而,国内的教材在讲述公共政策过程的时候,依旧在西方早期的“阶段启发法”后面亦步亦趋。中国公共政策学教学的本土化严重不足还表现为教学方法上的缺陷。一方面,大部分任课教师采用的主要教学方式是“灌输式”讲解,即使不是“照本宣科”,也只是在西方的理论内容上随机添加一些自己的个人观点甚至是经验感悟来作为补充。另一方面,为了弥补“灌输式”讲解西方理论的教学缺陷,近年来很多任课教师尝试学习和引进案例教学,但这些所谓的案例大部分更多地只是“牵强式”的举例说明,还远未达到案例教学的规范。

二、公共政策学教学本土化的途径

从社会科学知识“地方性”(Parochial)的基本属性来看,公共政策学教学本土化的根本途径是公共政策学理论研究的本土化。因为只有公共政策学的理论研究本土化了,才能提供本土化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尽管当前我国公共政策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依然是西方的,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程度本土化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成果并没有很好地反映在公共政策学的教科书和课堂教学中。因此,公共政策学教学的本土化有两个途经:首先是鉴于绝大部分理论知识没有本土化,要求任课教师必须辨识并讲述其在中国的适用性,称之为“西方理论——适用辨明”式教学;其次,紧密追踪公共政策学理论研究的动态进展,及时将那些某种程度能够修正西方理论甚至尝试提出本土理论的成果设计在教学内容中,称之为“西方理论——本土修正”式教学和“本土实践——本土理论”式教学。下面以政策过程理论为例,对这三种本土化教学策略进行分析。

(一)“西方理论——适用辨明”式教学在我国公共政策学发展过程中引介西方的理论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无论是公共政策学的教科书,还是课堂教学,都习惯于机械地讲述西方理论内容,而对理论产的背景脉络及其在中国的适用性不作任何介绍和分析,其结果是教师对理论的讲述和学生对理论的学习只能“生吞活剥”。对西方理论的教学,在讲述内容之前,应该着重介绍其产生的背景和条件,在讲述完内容之后则引导学生思考其在中国的适用性。例如政策过程理论中的政策网络理论。政策网络理论的基本内容是,政策活动中的行动者及其互动关系构成政策网络,而政策网络的结构和网络中行动者的策略影响政策产出。但是教科书中对这个理论的讲述都是介绍政策网络的概念、类型及其对政策产出的影响。于是学生在学习之后就开始在课程作业中大量直接套用,但在很多情况下错误地使用了。典型的代表就是将我国政府之间的纵向关系也直接理解为政策网络。虽然西方理论中对政策网络的分类包括“府际网络”,但在我国并非凡是政府之间的关系都能形成政策网络。在这里,必须要向学生讲述西方政策网络理论的背景和来源。政策网络理论产生于西方国家的分权体制,即政府结构内部在横向和纵向上的分权和制衡。即使是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也是分权的,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是分权的,而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是自治的,在联邦宪法和州宪法规定范围内行使自治权,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与无权直接干涉地方政府的事务。因此在分权体制的西方国家是存在纵向上政策主张完全相反的“府际网络”。但是我国的政府架构是权力集中体制,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威和行政权力,上下级政府之间无法各自成为独立的博弈主体。即使存在下级政府消极抵制或拖延执行上级政府政策的现象,但难以出现下级政府或政府部门联合形成政策网络提出与上级政府相反政策主张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相互公开对抗的政策网络。因而,必须要注意到中国政府体制的等级制约和权力集中的特点,由于政府间关系在政治、法律和文化方面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必须要辨识垂直的“府际网络”的适用性。如果这样给学生讲述政策网络理论在中国政治体制下哪些情况下适用,哪些情况下不宜适用或根本不适用,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比较中更好地理解什么是政策网络及其功能,也可以提高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西方理论——本土修正”式教学在辨识和讲述西方公共政策学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的基础上,任课教师或者自己发现,或者通过其他人的研究发现本土的政策“案例”与已有理论不符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讲述适用性的层面上,而是要将这些发现及时吸纳进教学内容,展示本土“案例”对西方理论的修正和扩充作用,逐渐引导学生思考本土“修正版”的西方理论。例如政策过程理论中的“多源流”理论。“多源流”理论由美国公共政策学家金登提出,其基本内容是:政策议程的开启和政策变迁取决于政治系统中的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当三种源流符合特定的条件并交汇时就会开启“政策之窗”,议题就会提上政策议程从而政策就会发生变迁。其中,政策流中的政策建议需要具备“技术上可行”和“价值(政治)上可接受”两个基本条件。“技术上可行”是指政策方案在法律、行政、财政和具体操作上可实施;“价值(政治)上可可接受”是指政策方案符合既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政策流”才能与其它源流交汇并促进“政策之窗”的开启。但中国本土的案例反驳了“政策流”的标准要求,证明在中国政治体制下即使“技术不可行”也可以开启“政策之窗”。典型的案例是2003年“孙志刚”事件中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4]。法学学者提出十分激进的“宪法审查”政策方案当时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如果按照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政策流”中的政策方案“技术不可行”就不符合“政策之窗”开启的基本条件。然而,2003年6月,国务院很快就以《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实施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不仅开启了“政策之窗”,而且实现政策的重大变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源流”理论源于美国的分权制衡和“否决”体制,政策要出台必须要闯过重重“否决点”,这就要求任何政策方案必须在各种“技术”细节上具有高度的实施可行性,才能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成为正式政策或改革政策。但是我国是党领导下的权力集中体制,越是重大问题和“棘手”的问题,越可能从常规程处理序“转移”到高层或顶层决策机构中去“特殊”处理,也就越有可能实现重大变迁。“孙志刚”事件中法学学者提出的“宪法审查”的“技术不可行”的政策方案就是一个重大而又“棘手”的问题,因而问题迅速进入了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层。很快,国务院就“自行”宣布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并出台“救助”制度。这说明在我国政治体制下,如果是“价值(政治)上可接受”但“技术上不可行”的政策方案,反而可能会开启“政策之窗”。对于这种方式的教学,首先要向学生客观地讲述“多源流”理论的背景和基本内容,然后让学生思考并举例说明在中国是否适用,接着详细地向学生讲述“孙志刚”事件和“收容遣送”制度废除的来龙去脉,引导学生对照“多源流”理论思考这个案例中的差异及其原因,最后进行总结和点评。这种教学不仅不至于让学生将“多源流”理论生搬硬套在中国的政策实践上,而且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

(三)“本土实践——本土理论”式教学近年来,还有一些研究尝试完全基于中国本土的政策实践和政策案例提出本土化的政策理论。任课教师要充分吸收这些成果,将其设计成“本土实践——本土理论”式教学。典型的代表是陈玲提出的“制度——精英”双层决策模型和王绍光提出的“共识型”决策模型,这两个政策决策模型都是基于本土的重大政策案例而提出的。陈玲基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变迁与重大决策过程的分析,提出我国公共政策决策是在“制度”和“精英”两个渠道交互影响下达成“共识”的过程。正式制度层面上形成“政策舞台”,政策问题自下而上按既定程序进入决策层;同时由“人际关系”构成的非正式制度则形成“协商网络”,政策问题自上而下在各类精英之间寻求“共识”;“政策舞台”和“协商网络”两个渠道相互作用,达成并扩散“共识”,就可以完成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样,王绍光和樊鹏基于我国“新医改”政策决策过程的分析提出中国式“共识型”决策模式,这种决策模式由“开门”型参与结构和“磨合”型互动机制两个维度构成,多元主体参与和多渠道协商沟通形成中国公共政策决策的基本过程。这两个理论不仅是本土的,而且所依据的事实是学生有所了解的。在讲述的时候可以完全抛弃教材上充斥的西方政策过程理论,首先细致地向学生介绍案例,之后让学生讨论并从中自己概括案例中所蕴含的政策制定方式,然后再完整讲述研究者提出的理论本身,加深学生对中国政策制定过程特征的理解。最后,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人际关系”、“协商政治”等标志性的本土元素是如何体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问题,激发学生以此去观察和分析其它的政策制定事件。除此之外,还有关于中国“政策试验”的研究,其独特的政策过程直接挑战了“阶段启发法”,这也是政策过程理论教学本土化的可用内容。

从上述本土化教学的途径和策略可以看出,教学内容的本土化和教学方法的本土化是“一体之两面”。教学内容的本土化离不开案例教学和讨论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而无论是案例式教学还是启发讨论式教学方法的本土化,如果没有本土化的教学内容作为理论主线,要么是天马行空式的“花边新闻”课堂娱乐,要么是牵强附会地“举例说明”应付了事,难以激发学生探究问题的兴趣和提高其分析问题的能力。

篇2

一、引言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大学时期,是一个人处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剧烈变化的时期,在大学时期的受教育者,他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可塑性很强。因此,大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我们必须针对大学生做好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时期,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支持和智力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发展欠平衡

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困境较多,各高校虽然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上认识深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收到的效果甚微。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发展欠平衡,在把学生培养成符合时展的专业化人才上有明确的要求,但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要求不能很清楚的表现出来。另外,高校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和管理有时脱节,不能很好地与学生的思想实际情况相联系,例如,有些高校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缺乏有效的重视,导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很少开设或基本没有,心理辅导机构不够健全,手段较为落后,方法较为陈旧,不能很好的适应学生的要求,学生一旦有了心理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疏导,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健康成长。

(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设发展有待完善

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发展较为缓慢,对大学生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热点问题不能及时、准确的回答,在某些方面所给出的现有回答说服力不强,导致一部分大学生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产生了模糊不清的认识,不能够充分理解问题的实质。对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是靠机械的说教方式,填鸭式教育,而不能使其对象得到启发,学生纷纷在学习过程中感觉所学的理论单调乏味,在指导实践方面,作用也不是太明显。而学生们所学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教材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性,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进步和环境形势的瞬息万变,以最新最快的速度反映的中国化成果,致使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有所降低。

(三)思想政治教育氛围欠佳,相应配套设施有待改善

思想政治教育氛围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取得的效果,常常在以下两方面表现欠佳,一方面是在学校的内部组织上,大学校园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好平台,然而,当下大学校园虽然很重视活动的举行,却常常忽视了活动的质量,出现了能参加的学生不能很好的展现,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不能参加的学生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的局面;另一方面是学校的外部运作上,学校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上,不能有效的发掘校外资源,外联工作力度较小,例如邀请名家讲座,邀请知名校友给在校学生作报告等类似活动。同时,相应的配套设施不足,硬件和软件建设不能适应学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上的发展程度而实现相得益彰,主要表现在下拨学生工作经费方面不能及时有效,预算费用也较低,不能很好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推进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国家、社会、高校更加紧密协调,发挥更大作用

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事关为国家民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伟大工程,使命重大,任重道远。国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社会应给予更多关注,高校应高度重视,三者通力协调,形成关心和支持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为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谋划策,献智献力,让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真正让当代大学生受到教育,受到启发,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抓住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线,创造良好教育氛围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高校是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最佳场所,对大学生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发扬中国精神的优良作风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高校学生管理者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课堂上教育,课下组织学生参加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的形式,例如让学生们参加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在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当代大学生积极乐观向上。

(三)建立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提高教育水平

高等学校在对大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教育队伍,提高教育队伍的整体教育水平。大力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辅导员,在引导政工干部队伍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要提供给辅导员应有的进修和提升机会,以便其增长本领,增加才干,更好的满足学生对更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进步,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为了满足新时期对人才的需要,我们必须以严谨科学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提高和创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富于创新的采取相应对策,为培养出一流的社会有用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连.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性诉求[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9.

篇3

根据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 “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是理工科高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

一、当前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存在课时少、时间不固定、内容随意、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有些高校推行思想政治实践课暑期教学,这种安排取得了一些教学成果。但由于经费、管理、师资等环节的缺失,造成教学形式主义突出、管理机制不健全和教学效果不理想等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实施。

1.教学内容任意,形式随心所欲,学校考核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实践教学作为高校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的延伸环节,理应在时间、资金、制度、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形成长效机制。然而部分理工科高校对于人文学科不重视,对此类型实践课更存在应付心理,使得实践课成为“三无”课程:无真正具体领导机构、无充足经费的保障、无健全的基地实施。加之实践课无具体考核监督、评估检撕妥芙崽岣叩幕制,降低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2.任课教师重理论课、轻实践课,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经验缺乏。由于理工科高校人文学科发展水平有限,“双师型”教师数量比较少,大部分教师都是理论和实践课教学双肩挑,由于课时、经费等无保证,“全心全意去指导和监督学生完成实践内容”就成了一句口号。由于许多教师只重视理论课教学,对实践教学毫无积极性,也不愿意花过多精力提高实践水平,因此,所安排的实践教学主题严重脱离社会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布置、指导、评定实践教学的随意性极大,影响了学生主动性,制约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效果的改善。

3.学生重理轻文,对与理工科实际脱节的实践课存在应付心理。理工科高校普遍存在重视专业教学、轻人文素质培养的现象,思想政治实践课内容又不以社会热点问题为依托,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存在较大的反差。而且学校从安全角度考虑,实践课大多被安排在校内或假期,这样局限了学生与现实生活的接触以及对社会的深入了解,结果使学生对此类课更加敷衍。

二、采取切合理工科学生实际的措施,提高和改善教学虚化的问题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构建。根据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原理,按照实际教学情况对教、学、做一体化进行构建,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建立奖惩机制,组建专职的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成立专门的教研室对“双肩挑”的教师加大业务指导。针对理工科高校学生思想、心理、专业等特点制订教学目标,实现课程教学在知识、能力、情感等层面上的融合,最终使学生学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从行动上深入社会生活。

2.完善教学考核体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运用一切教学方法教出理工科思想政治实践课的特色。完善科学的教学考核体系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环节,它能调动起教师积极性,激发其运用一切教学方法与时俱进,使教学内容符合理工科特点,满足学生素质提升的要求,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新的感知、体验,树立起责任感和时代意识,更好地引导学生自我激励、 自我完善。

篇4

关键词 :治理理论;区域公共政策冲突;基本原则;消解路径

区域内各成员所具备的各自不同的经济基础、意识形态、利益选择等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导致了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的出现,而区域内各成员的利益冲突是政策冲突的实质,具体表现为区域内各主体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再分配。为消解区域公共政策冲突,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首要步骤就是要正确理解我国区域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的科层制,在此基础上认识我国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的实质,进而提出有效的消解政策冲突的路径。

一、治理理论与区域公共政策的相关理论阐述

现有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由威利·勃兰特倡导成立的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所做出的阐述具有较大代表性、权威性,《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指出: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使相互冲突的、不同的利益集团得以协调并采用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①作为阐释现代社会区域内政治秩序、结构变化的一种新理论,区域治理理论为有效的指导区域合作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作为“舶来品”的区域治理最早流行于欧美学界,我国对其研究起步较晚。依据现有的相关概念阐释,可以将区域治理定义为:政府、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区域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经由协商、谈判等方式,实现对区域公共事务的集体管理。简单的来说,区域治理就是治理理念或理论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分析现今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可知,政府仍是推动区域合作的关键角色,而公民、私人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微弱,总体看来,我国区域治理仍是以政府为主导,科层制特征浓厚。由于政府仍是协调区域内利益冲突的主体,因此我国现有的这种区域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治理。

针对区域公共政策的概念阐释,学术界尚未得出统一明确的结论。本文从区域公共政策的一般制定过程出发将其界定为:区域公共政策就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旨在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维护与协调区域公共利益的各种政策和措施。而与之相对应的,区域公共政策冲突则是指在区域合作与发展的过程中,区域内各政策主体所制定的公共政策相互对立、矛盾,甚至相互冲突的一种情形。由于区域内各政策主体出于自身的利益需求而制定、实施不同的公共政策,区域内的冲突、矛盾不可避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角逐是公共政策冲突存在的本质原因。总体看来,区域公共政策冲突虽有利于政策的不断调整,但其弊大于利,如区域公共政策冲突最终会导致政策资源浪费,政策失败等,因此,必须在理解区域公共政策冲突实质的基础上,经由理性研究进而提出消解政策冲突的有效方法。

二、区域公共政策冲突消解的基本原则

以理解我国区域治理模式基本特点为前提,为更好的深化区域合作、有效消解区域公共政策冲突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必须遵从的总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利益共享的原则

区域内各主体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使得区域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利益共享对于各政策制定者而言具有重要的影响。为达到鼓励各方沟通、协商,利益共享原则应该包括:⑴区域合作与一体化应更有利于各地方的发展,不能损害他方利益却有利于己方利益。⑵正确处理地方利益与区域利益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二者是相辅相成而非相互对立的。区域合作的积极性需要靠地方利益的增加进行激发,同时,区域内的和谐发展、深入合作则为地方利益的增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和谐发展的原则

在区域内的不同地方、不同产业之间对区域利益进行合理的再分配,达到利益共享基础上的最大程度的公平,从而使区域利益分配达到一种比较公平的状态,实现区域的和谐发展。总之,区域利益的合理分配能够直接调动区域内成员的积极性,维持区域合作系统的稳定,最终有利于实现区域的和谐发展。

3.法治秩序的原则

一方面,制定明确、清晰的规则制度,对区域内成员的利益行为进行规范,严格依规定进行相关的奖惩,使其对违反者的惩罚有理有据,减少人为的随意性,妥善行使自由裁量权,最终实现:以一种规范化的方式来治理地方利益冲突。另一方面,明确相关的责任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督。明确各方在区域合作中所扮演的相关角色,在全员达成一致时,若有违约行为必将严惩。此外,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有利于区域内各方端正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运行高效的原则

一是,依据具体需要,设置多样化、灵活的利益协调机构。既可以是常设性的协调机构,也可以是临时性的项目小组或专业委员会;二是,在协调过程中,应尽可能的避免各种繁文缛节,树立专设协调机构的权威、威慑力。三是,应及时、准确、客观的评价利益协调的结果,并鼓励、监督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正,而后由专设的协调机构进行验收。

三、区域公共政策冲突消解的对策建议

当前中国区域治理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科层制模式,因此为规避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的消极影响,有必要在我国区域治理模式根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全方位、多层次、前瞻性地改进措施。

1.建立公共政策冲突的事前控制、事后排除机制

解决公共政策冲突的基础性措施是建立事前控制、事后排除机制。此措施同样适用于解决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简单而言,事前控制是一种预防性手段,指在公共政策冲突发生之前就已经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避免冲突的发生。而相应的事后排除则是指政策出台后,针对冲突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解决措施。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对政策主体权限的控制。虽然我国已出台诸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策主体的权限进行一定的原则性约束,但这些规定并不够明确,甚至相互抵触、矛盾,直接造成对政策主体权限的控制乏力,加剧了政策冲突的现象。因此,我国应在现有的法制环境下,通过协商制定各种具体的政策,明确各政策主体的权限范围,并予以严格地监督,以此避免越权、超权决策。二是加强对决策程序的控制。为使决策者遵循一定的决策程序从而避免和减少政策冲突,需建立健全统一审查和批准制度。在区域内成立专门的审查机构,避免政出多门,区域内成员所制定的政策必须报经统一的机关批准,确保各级政策间的衔接和统一。同时,下级政府机构制定政策须报上级政府机构批准,进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上下层级政府间的公共政策冲突。

健全事后排除机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⑴备案审查。区域内各政策制定主体在制定、出台各自的公共政策时,应按总规定及时将其报送指定的机关统一备份在案,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监督。⑵利用适用规则。公共政策冲突发生时,为正确适用法律规范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上位政策优于下位政策,同位阶政策具有同等政策效力,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规定优于旧规定等②。⑶裁决机制。当区域内公共政策发生冲突时,由协调委员会或临时协调机构等专设机构进行裁决,明确各方责任。⑷改变或者撤销机制。区域合作发展组织应该明确要求各地区政府机关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制度、规定或者与上级部门政策相抵触的政策予以改变或者撤销,这是一种监督机制③。⑸定期清理机制。区域内各政府机关应定期对域内实施的政策进行审查、考核,判断其是否与法律、法规、区域合作发展组织制定的政策等存在相互抵触、冲突、矛盾的现象,进而进行政策整改,清理不合理的、无用的政策。

2.加强公共政策主体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部制改革

一方面,政府机关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扮演好自己所承担的角色,通过认真的学习、领悟,在正确理解自己的责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进行合理的自我定位。根据区域内各自的需要,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区域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公共利益为己任,确保公共政策的正确性、公正性,最大程度上减少公共政策的冲突。

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大部制改革,重塑政府角色。我国政府机关应对行政组织内部结构进行自上而下的调整, 科学设计行政组织结构, 把组织和业务及人事制度设计得使政府部门之间没有任何重复、交叉的职能、权责④。为进一步推进大部制改革,我国应加大对其的宣传力度,就改革达成全民共识,赢得公众理解;科学预测改革进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障碍,有计划的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防范,而不是回避矛盾,掩盖问题;尽可能的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的同时,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总之,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应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3.畅通政策信息沟通渠道,建立政策咨询协商机制

政策信息沟通不畅是许多公共政策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任何一项政策都很难兼顾多方利益,在其实施过程中必定存在许多的歧义与抵触,矛盾的产生不可避免,而有效的沟通则是减少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因此,不仅要不断加强区域内各成员的内部沟通交流,还要不断加强政策执行部门与目标群体之间的外部沟通。一是由区域合作发展组织成立专职的沟通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区域信息公示、传递、沟通等职责,使沟通协调职能专业化、权威化。二是构建多种沟通渠道,使沟通渠道畅通化。三是缩短沟通距离,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四是实现沟通手段和技术的现代化。此外,还需要在畅通信息沟通的基础上,构建专门的政策咨询协商机制。通过对区域内各个政策的咨询协商,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政策价值观和政策主张。如果区域内各成员缺乏关于政策目的的共同价值观的同时,在利益关系上也是根本对立的,那么只有采取变通的方法来达到合意,从而维持协商关系。总的来说,政策协商机制的构建将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

4.创新更为灵活的区域治理组织形式

针对我国现有的治理模式,单纯的依靠传统的层级控制来对区域公共政策冲突进行协调,效率明显较低。因而,有必要通过交互式的合作来为实现共同追求的目标而努力,这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变革:

⑴跨区域协调机构的组织创新。作为此机构发挥功能和作用的基础和载体,组织形式至关重要。以欧盟为例进行说明,欧盟之所以能在此区域内发挥如此之大的作用,与其建立的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仲裁等机构密不可分。通过构建一个完整的欧盟区域管理权力体系,欧盟组织实现了区域内的深入合作,并不断地发展、壮大。着眼我国的区域组织不难发现,我国当前的跨区域协调机构在组织机构设置上还是过于简单, 分工不明、责任不到位等因素都会直接导致区域合作组织的诸多职能无法履行和发挥。为此,我国的区域合作可借鉴欧盟的管理模式,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仲裁机构、咨询机构等各个方面进行不断改进、完善。

⑵跨区域协调机构的功能完善。在合理设置区域协调机构组织的基础上,必须完善其功能,设置机构的目的是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在协调功能上,综合考虑整体区域资源、区位优势、经济状况,在整合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作用;在服务功能上,立足于服务区域市场一体化、服务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在监督功能上,审查和监督区域合作规则的执行情况⑤。

⑶跨区域协调机构的网络化。区域协调机构功能的正常发挥,离不开网络化运转。在对区域公共事务的管理上,必须实现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以问题的解决为焦点和行动导向,尽可能的弱化科层等级制色彩,强调各种主体的跨层级互动、协商对话、相互信任,实现区域治理模式的网络化。

5.构建利益共享与利益补偿机制

区域政策制定主体的目的就是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要实现区域合作的深入,离不开有关利益共享与补偿制度的构建,为此,做出的整体性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⑴区域内产业调整中的利益分享与补偿。产业调整作为区域圈内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对地方利益产生影响,同时也会与市场发生作用。区域产业分工的过程中,存在着产业替代、淘汰和升级,这必然会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每项产业的淘汰与升级,总将引发相关的利益冲突。只有建立了与产业相关的财政税收制度,形成配套的利益共享和补偿制度,才能使产业规划和调整真正实现⑥。

⑵对区域内欠发达地区的主动推动。区域内总利益的维护离不开欠发达地区的努力,各地方的共同发展、共享区域发展成果,是区域内各方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动力。若是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仅有惠于发达地区,而欠发达地区并不能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那么它就很容易丧失融入区域合作的动力。因此,区域经济发展应该统筹规划,有侧重的实施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财政政策和税收制度:在财政方面,通过中央政府、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财政专项补贴等方式给予欠发达地区以政策支持;而在税收方面,可以对落后地区给予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

⑶利益共享的有效保障。构建区域内保障机制的重要功能就是使复杂的利益协调行为易理解和可预见,从而使区域合作行为变得可确定。另一方面,当利益相关者拒不履行协调意见,或者履行义务时违反区域合作协议规定的,应有承担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保障机制的有效构建将大幅度提高区域内各主体的参与热情,进而有利于区域合作的深入开展。

引文注释

①汪伟全.区域合作中地方利益冲突的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J].政治学研究,2012(4):5-21.

②宋丽华.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③刘晓宇.我国公共政策冲突及其治理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8.

④袁明旭.官僚制视野下当代中国公共政策冲突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8.

篇5

 

“三圈理论”作为一种案例分析工具,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公共行政案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近年来,“三圈理论”这种工具被引入中国,在学术界和企业界都得到了广泛关注,其应用的范围大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小到一个工作方案的确定,并且实施效果良好。本文认为以“三圈理论”为战略分析工具,将其引入到企业对管理人员的选任中,能够有效地分析企业在选任管理人员时应考虑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措施,为企业领导者在管理人员选任中提供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的支撑和依托。

1. “三圈理论”的理论诠释

“三圈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马克·穆尔(Mark. Moore)教授提出的[1],是一种案例分析工具,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公共行政案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该理论认为[2],公共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为社会创造公共价值。首先任何一项好的公共政策要具有公共价值;其次政策的实施者要具备相应能力,以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是政策的实施还需得到政策作用对象或民众的支持。这就形成三个相互重叠的圆圈,其中最上面的一个圆圈代表公共价值(V)人力资源管理论文,下面左边的圆圈代表能力(C),右边的圆圈代表支持(S)(如图1)。只有三圈相交,即图中阴影部分,这项政策才可得到有效执行,达到预期效果。

V: value;C: capacity; S:support

图1 “三圈理论”示意图

根据“三圈理论”,每一项决策都处于由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影响因子构成的圈形之中的某一区域中,从而形成了三圈理的主要框架[3](具体如表1)。

表1“三圈理论”的主要框架

名称

区域

篇6

在近20年,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无论在结构还是形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历史转变,城市建设从传统的政府部门中央指令性模式向多级参与模式转变[1]。这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大加快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效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这也使得传统的以强调技术因素为主的城市规划决策模式面临巨大挑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属性成为近几年的热点问题。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除一部分集中在历史城市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历史古镇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历史文化古镇中社会利益的分配,包括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的利益争夺也逐渐加剧,在保护与发展的语境以及我国镇一级行政体系下,保护规划和实践的最大难点尚不是在于工程技术问题,而在于政府和规划者如何合理利用公共政策维护公共利益,为所有相关利益人创造互惠的赢局。保护实践中“谁来保护、怎样保护”,以及影响保护实践的各种现实因素,特别是政府、开发商和民众在不同时期和阶段中三者之间博弈规则的变化显得格外重要,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中公共政策的多样化和重要性。

1. 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的公共政策过程

1.1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过程。

公共政策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为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公共利益,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往往通过法令、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形式表达出来。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核心作用与功能在于解决公共问题,协调与引导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通常来说,一个完整的“政策过程”包括确定政策问题、制定政策方案、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控与政策调整、政策终结[2]。实际上,规划工作的本质就是特定社会条件下,应对当时当地社会需求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3],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或者说规划受政府公共政策影响将显得尤为明显。

1.2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研究的必要性。

1.2.1从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来看,目前我国的城市空间增长主要还是一种外延性的扩展,相应的城市规划也是一种增量规划,以城市建设用地的外扩为主要特征,小城镇容易遭受到特定的危险。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的政府,在市场化背景下其价值观和利益决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古镇在当下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命运,一旦其决策出现任何偏差和失误,那么历史文化古镇历史环境将面临着结构破坏、风貌消退甚至彻底消亡的危险。

1.2.2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来看,镇一级政府处在管理体系的末梢,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因此除了遵守国家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以外,还决定了它具有其他层次的行政管理体系所不具备的一些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1)自由裁量权力大,这种灵活性使得古镇政府能够比较迅速的作出决策,同时,它也是导致决策失误的诱饵。(2)人力、财力资源有限,镇财政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政府能支配的财政收入非常有限,集资渠道的也较窄,财政实力并不如城市那样雄厚,在人力资源方面也普遍缺乏专家支持。由此可见,镇一级的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财政体制等方面与城市的行政管理体系仍有一定的差距,在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的情况下,自身利益的驱动可能会使地方政府在参与古镇保护活动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而忽视或是侵犯其它群体应有的利益,使古镇保护沦为地方政府的一种逐利工具,从而偏离了历史文化保护事业的基本方向。这就从客观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的重要性。

1.2.3因此,虽然古镇保护规划作为一种技术性的法规存在,但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政府的公共政策过程才能使保护规划产生可操作性,特别是在具体项目操作层面,政策过程往往才是最终决定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与发展的好坏的背后作用力。

2. 同里古镇及其保护概况

2.1同里古镇概况。

2.1.1同里镇隶属江苏省吴江市,现辖镇域面积133.1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人。是江南著名水乡,位于太湖之畔、古运河之东,由网状河流将镇区分割成七个岛,是太湖流域典型的水乡古镇。东南接318国道,距离虹桥机场80公里,西连苏嘉205省道,距苏州市18公里,吴江6公里,水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素有“苏淞要涂”之称。

2.1.2同里镇的空间布局有着典型的江南水乡城镇特征,水网密布等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得同里镇以河网作为市镇建构的骨架而发展,其空间布局特征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4]:

(1)有机的空间形态。同里古镇的空间形态因借于自然因素,与水体有机结合,不规则但连续性极强。

(2)网络状的空间结构。同里的运河体系条连环通,网络状分布,使得古镇内部景观视线走廊具闭合性与可选择性,内部空间与空间的关系更加多样与紧密。

(3)差异化的空间功能。由于同里历史上一直是官绅雅士的聚居地,使得其空间格局受自上而下“规划意识”的影响,形成了商住分离的功能结构。

(4)匀质的空间界面。从建筑连续所构成的界面看,其比例、尺度、组合方式颇具特色且保留完好。

(5)多样的空间类型。桥头、埠头小型广场或等公共活动的主题空间,提供了多样的视觉体验与心理认知。总的来说,同里的历史价值更多地体现于城市空间之中,而非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之上。这个特征很大程度决定了同里保护规划的重点之一是城市空间关系。

2.2同里古镇及其保护规划相关研究成果。

(1)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以阮仪三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始关注江南古镇,对古镇作了科学详细的实测、记录和规划,整理出版了以周庄、同里、甪直、南浔、乌镇、西塘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江南水乡》、《江南古镇》等著作[5]。伴随着卓有成效的工作和研究的深化,形成了较为丰富系统的江南水乡古镇的研究成果,其中对同里古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护规划、保护与更新、体制和发展、古镇旅游四个方面[6]~[10]。

(2)在保护规划实践方面,同里于1999~2000年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了不同要素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目标以及相关的措施,价值要素主要涵盖了物质遗产、古镇格局和风貌景观以及非物质遗产三方面。保护区界包含了同里古镇清末民初的镇区建成范围及出入镇区的主要河道两侧的景观范围,保护区总面积57.6公顷。

3. 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实践的政策过程及经验

同里从1982年列入江苏省省级文保单位开始,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见表1),二十多年来的古镇保护制度变迁历程实际上是政府组织下、多方力量参与古镇保护与发展的行为与作用,特别是乡镇政府如何运用各种创新手法,在各方博弈中获得所需的各种政治、经济知识和社会资源,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政策驱动、市场拉动、投资带动的古镇保护、开发和发展之路。回顾同里历史文化名镇管理体制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7]:

3.1第一阶段:吴江市建委主导下的同里景区(1998年之前)。

(1)当时同里古镇是作为太湖景区的景点之一,采用江苏省景区建设办公室垂直领导下的景区管理模式,由吴江市建委直接领导。此阶段主要是对“一园”(退思园)、“两堂”(嘉荫堂、崇本堂)、“三桥”(太平桥、吉利桥和长庆桥)等景点的古镇保护基础修复工作,其中退思园是修复核心,此时期退思园的知名度远远大于作为一个古镇的同里。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体制和财力上的制约,同里镇并没有多少发展自。

(2)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地方政府获得了相当的自我发展权,其积极性被从分调动,地方基层政府开始成为古镇保护实践中最重要的推动力。1996~1997年间,同里镇政府先后投入约500万元进行旅游景区基础建设,自己开发出一些景点(明清街、世德堂、罗星洲等),修建景区入口处石牌坊,同时为重现水乡风貌,投资300万元重新开挖丁字河、重建三桥,增建泰安桥。1997年4月,同里第一届旅游文化节举行,同里镇的知名度提高,奠定了同里开发旅游的基础,同里旅游发展开始起步。

3.2第二阶段:镇政府主导后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1998~2005年)。

(1)1998年,景区管理体制发生变革,吴江市将包括退思园、两堂(嘉荫堂、崇本堂)在内的几个景点的管理权下放给同里镇政府。同里镇政府从此有了对镇区内所有景点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宣传的权力,可以采用统一的门票,并能获得古镇保护所带来的各种直接和间接受益。此次权力下放明晰了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使镇政府拥有了对自己镇区范围内主要景点的管理权以及相应的收益权,将同里镇的保护投入与其产出直接挂起钩来,因此在谋求地方发展激励下的地方政府便大大加强了投入力度。

(2)但随着投资力度的加大,同里镇政府力不从心,也意识到引入新投资主体的必要性。2001年政府在景点的建设中引入了苏州凯达公司,采用政府与企业合作的形式,投资2700万元,建设了珍珠塔景点群,开始多元主体共同投资建设。2003年底组建同里古镇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首家古镇“保护公司”,开始探索古镇保护企业化运作模式,由政府(同里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技术专家(同济大学旗下同楷公司)、专业化公司(苏州新沧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联手,打破了古镇保护由政府“包揽”的局面。2005年,同里红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成立,同里总公司注册成立8家子公司,依托同里的旅游大品牌及丰富的旅游资源,独立运作。虽然同里总公司没有实现政企分离,但子公司已经彻底市场化,这种同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承包模式实质是将下属经营管理的各项资源分门别类进行公司化运作,也是根据发展旅游的需要,将旅游公司的职能不断细化、专业化的必然结果。

3.3第三阶段:吴江市“区镇合一”管理新体制(2005至今)。

由于同里镇西侧吴江开发区的迅速发展以及吴江市松陵城区向东发展,同里城镇的发展倍受影响。2006年,吴江市政府引进中国世贸集团共同策划和运作,成立由同里镇与港合资的“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里占合资公司股本的49%,港方按比例注入51%的资金,同里己开放的景点以租赁形式向合资公司转让经营权,该公司每年缴纳包括景区、景点维护以及品牌形象等各项经费,并逐年递增。借助世贸集团的实力、资源及影响,同里历史文化名镇提高了其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4. 从同里的经验看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

4.1制衡——权力下放与上收。

(1)从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变化看同里古镇的保护历程,其存在一个管理权下放和上收的过程,同里古镇保护与开发的管理主体从吴江市建委下放到同里镇政府,而后实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同里古镇保护开发的管理者由同里镇政府变更为吴江市同里古镇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在充分调动地方建设积极性的同时,也同里免于完全受市场法则所支配而产生与历史文化名镇价值目标不相符的开发建设。

(2)以放权为核心的转型期中国整体制度环境变迁,使得地方政府既有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强烈愿望,又有谋求自身利益(如地方财政收入、政治业绩)最大化和短期化的追求,同时他们拥有对行政资源、垄断性竞争资源(如土地)的特权,于是与城市中诸多经济发展主体(如开发商、投资商)结成了种种增长联盟[11],同时,我国非政府组织(NGO)的力量极其微弱。如此一来,多种行政与市场经济利益的趋向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价值判断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因此,在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与开发中,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内部的权力制衡尤显重要,通过不同级别政府的权力分配和制约将有利于镇政府作出相对正确的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与开发对策。

4.2放眼——区域框架下进行保护。

(1)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孤立的考虑历史文化古镇是不再可能的,还要考虑到与之相关的总体发展计划,同时,城市的相关总体规划与政府的公共政策也应为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与发展作出适当考量。吴江经济开发区与同里古镇实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其行政调整即明确了开发区与同里在产业发展上的不同定位,从根本上减轻了古镇的GDP考核压力,跳出了就古镇论古镇的框架,使得古镇的保护和发展在区域框架下有了更大发挥空间。

(2)因此,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只能够在城镇框架和地区规划下进行,城镇和其周围环境的关系是,一方面城镇要服从于地区更大范围的社会和经济目标,另一方面,地区需要也应为保护这项紧急工作有所变动。地方政策必须考虑到历史文化古镇的特殊需要,其经济功能的选择必须既不瓦解也不遗弃其历史的本质和结构,所有影响历史古镇的政府部门在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必须协调一致,如工业选址、交通网络和其他地方场所。赋予历史古镇乃至地区发展合理的功能才能保持历史文化古镇的生命力。

4.3联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

(1)在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中,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占主导,这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也是资源需求的趋势,它打破了各类资源完全按行政原则由中央政府进行配置的局面,各种资源开始逐步按照市场法则在各社会群体中重新分布与流动。同里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实践中,政府引入市场机制,采取由企业管理、转让经营权等方式吸收社会、民间的资本和后续使用、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一方面更好的利用物质遗产,发挥其传递历史信息的作用,同时也为遗产的维护筹集了资金。

(2)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政府与开发者扮演不同的角色,政府与开发者之间既是调控与被调控的关系也是合作关系,政府需要依据完善、全面的公共政策和法规来引导市场,逐步分散古镇资源的配置,这不仅为社会资金进入古镇保护提供了条件,也能发挥社会各方群体的协作精神,创造更加多元的价值目标与空间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一方面应限制与防止市场弊端,杜绝市场投机、抬高地价、过度开发、谋求暴利,平衡开发者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另一方面其应鼓励与激发开发者的保护积极性,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减少投资风险,让其有利可图,增强开发者的投资信心,在严格详尽的保护技术指标控制下,让更多的人投入到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工作中,并从中受益。

5. 结语

规划管理从过去相对单纯的技术管理为主向如何体现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政策转型,已为我国越来越多的规划学者和工作者所认同和关注。历史文化古镇是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践层面,从公共政策过程视角去认清历史文化古镇保护,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探讨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背景下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方法,弄清楚历史文化古镇保护规划应该做什么,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应该管什么以及地方政府应为保障规划的实施采取什么相关的公共政策,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古镇保护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童明.城市政策研究思想模式的转型[J].城市规划汇刊,2002(1):4~8.

[2]刘丽霞.公共政策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张庭伟.城市发展决策及规划实施问题[J].城市规划汇刊,2000(3):10~17.

[4]廖晓玲.历史文化环境中的城市空间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

[5]阮仪三,邵甬,林林.江南水乡城镇的特色、价值及保护[J].城市规划汇刊,2002(1):1~3.

[6]李铁.同里古镇保护中公众利益保障策略的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7]王卓娃.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实践研究2000~2005年古镇保护区建设项目及实施工作评析[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8]万小梅.江南传统名镇建筑环境的评价和探讨——周庄、同里调查[D].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7.

篇7

公共政策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是以“公共性”为其逻辑起点,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的,因而公共政策蕴含着伦理的诉求。正如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里所说的那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但在实践中,政府面临价值冲突问题,最为凸显地表现为政策伦理的失范,如公共政策非公共化,公共政策伦理问题等。因此,需要从伦理视角去考量公共政策的合理性,以此为本位作为公共政策设计的基点。

一、政策伦理的应然与实然之逆

——“公共性”的失衡

公共政策是政府“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从这一要义出发,马克斯•韦伯指出:一个现代的理性国家首先需要理性的政府所提供的理性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是纯粹的科学计算过程,也是政策主体的选择行为,作为公共政策选择主体的人或由人构成的组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为符合某种需求的选择行为自然要受到价值取向的支配。因此,“政府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政府伦理比任何单个的政策都更加重要,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依于伦理。”[1]1目标的伦理性是任何一项公共政策自身都带有的属性,因此,公共政策必然进行伦理关怀的考量,伦理原则直接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

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是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此乃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契约精神的内在规定性。政策公共性“是公共政策形成的逻辑基础,是公共政策分析的理性取向,是公共政策的元属性,一般表现为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三个基本维度,是公共政策问题分析、制定分析、执行分析、评估分析的价值基础和精神内核”[2]。基于这一思想,公共政策就应该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只是几个人的福利。这自然需要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整个过程中,注重对“公共性”伦理要求的坚守。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社会各方利益的表达和公民意识培育,体现公民民利和政府合法性;才有助于实现行政的公共性与公民权利的契合,确保公共政策的正当性以及对民意的有效回应性,进而有效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虽然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策需体现公共性这一伦理义务的必然性。“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3]但由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等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总是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和执行的,理性不可避免的有限性和现代多元价值的冲突性决定了政策整个过程并非会自觉地从公共性的政策伦理要求出发。或者说,工具理性的盛行和政府自利性和强势集团的存在,使得公共政策产生了诸多的伦理失范,作为政策价值取向的公共利益在实现过程中总会遭遇种种显性或隐性的屏障,以致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在很多时候处于目标或理想状态而非结果状态,造成在实践中并非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违背公共利益维度的公共政策屡见不鲜。

二、政策伦理失范探微

1.工具理性的强势和价值理性式微下的伦理失范

与市场机制追求效率的目标不同,公共政策的目标和价值的首选要义更多的是体现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公共政策的伦理诉求要求对政策的目标进行合法性追问,以确保每一项政策所要达到目标的公共性。只有经过这一种价值的探讨,才能避免公共政策异化的危险。

人的理性在哲学视阈中存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个维度,但是,启蒙运动以来,偏重宣扬工具理性。威尔逊、古德诺等人开创的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则进一步确立了政策过程中科学与价值的分离,使得工具理性在公共政策领域获得了至上的地位,成为了公共政策最为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哲学基础。正如罗素所言:“它代表着选择正确的手段以实现你意欲达到的目的,它与目的选择无关,不管这种目的是什么。”[4]这种理性的工具化和价值理性的式微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即对公共政策的选择只做工具理性的考量,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了某个或某些具体目标而作出的,但是,却忽略了对任何目标指向的价值意义考量。对工具理性的过分追逐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单向度的工具理性,形成了工具理性“一理独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韦伯将这一现象和趋势称为“理性化的吊诡”。这种对工具理性的崇拜无疑是危险的,若缺乏对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伦理追求,政策就有可能陷于拉斯韦尔所担心的“专制的政策科学”危险之中,造成政策目标在价值取向上的偏离。公共政策在价值伦理判断的缺失,导致公共政策的非公共化,使公共政策偏离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基本伦理取向,造成了政策公共性这一本质属性的缺失,形成了公共政策的伦理失范。

2.政府自利性与利益集团影响下的伦理失范

制度经济学把政治经济化,把政治制度看作一个普遍的市场——政治市场。在此,人们建立起交换性的契约关系,一切活动都以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以此为视角,现代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归根结底是围绕着利益展开的,政策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对复杂的社会利益进行配套调整。政府的自利性与利益集团的分化存在及其政治活动能力,必然会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公共政策伦理失范。

按照政府多元权能论的观点,政府是拥有权力的众多社会组织结构之一,它与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分享社会管理的种种职能,政府内部的各种权力是由社会不同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结果。政策在一定意义上是各种利益集团把本团体的利益诉求反映到政策系统中,由政策主体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整合的过程。正如安德森指出,在所有国家,利益团体都履行着利益表达的功能,即它们表达了对政策行为的要求和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它们就政策意见的性质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事务,向政府决策者提供众多的信息。当它们从事上述活动时,有助于公共政策的合理化。但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个人利益从未在公共生活中消失,组成政府的个体也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如丹尼斯•缪勒指出:“毫无疑问,假若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也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5]因此,政府具有自利性。而不同利益团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倾向和利益追求,它们所要求的公共政策必然是尽可能最大化地实现和维护本团体的利益,使政策符合它们的利益要求,因而它们对政策的需求经常出现不同。公共政策一般会对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产生影响,利益集团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影响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强势集团在这个过程中更是占据优势。在和政府的自利性结合中,政策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在政策活动中存在着自身和外在利益的诱惑,进行着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这种主观价值倾向性使得主体的“价值中立”原则难以实现,就有导致租金的存在和寻租的可能,特别是政策主体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于是,当经济理性人的需求超过公共道德理性人时,便有可能使公共政策走向非公共化,公共政策沦为某些利益集团和缺乏公德的公务员谋求特殊利益的工具,出现了公共政策伦理失范。

三、走出政策伦理失范的理路

1.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

每一项政策都是有的放矢,总是为了解决某个或某些具体问题或为实现某种目标而作出。为了实现政策的效用,手段的科学选择,即从工具理性上进行把握是必要的。但是,任何目标本身的设定就带有价值性,需要从价值理性的意义上加以衡量。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存在着过分强调工具理性主义而忽视价值取向的倾向,这使得公共政策可能偏离公共性的维度。正如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所说:“长期以来,效率和经济是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的两个支柱。把效率和经济作为公共行政的指导方针是有必要的,但仅此是不够的。必须加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理论支柱,使公共行政能够回应公民的需要。”[6]因而,在公共政策研究中导入价值理性势在必行。“任何决策都是以突出价值因素为特征的,无论怎样强调决策的科学化,都无可否认决策的价值考量和决策的价值旨归。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说,价值考量和价值旨归无论何时都是首要的。”[7]毕竟“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这一点也就证明了公意若要真正成为公意,就应该在它的目的上以及在它的本质上都同样地是公意”[8]。因此,只有在政策过程中重视价值理性,弘扬公共政策的价值理念与公共精神,强调政策活动的伦理考量,实行对政策目标的伦理追问,才能有效保障公共政策的伦理性和公共性。当然,我们所强调的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政策过程中的和谐统一,而不是偏颇任一方。正如陈振明教授所说的: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缺乏效率效应,则政府就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社会将陷入无序状态,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人民生活更加贫困,从而必将破坏并无法实现公平。相反,经济效率的提高则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经济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公共政策选择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中贯彻公平理念,则可以防止公共政策行为的专横,维护公众和政府的良好关系,博得公众的信任、支持和配合,从而提高政府的威信,取得良好的行政效率。

2.重视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

政策主体在政策活动中居于重要位置,是一切政策伦理责任与义务的最终承担者和践履者。在社会日益多元的时代,受到不同利益诉求和多元伦理价值观的影响,政策主体的思想很容易发生倾斜和摇摆,影响到政策的公共性,正是从此意义上彰显了政策主体伦理素质的重要性。库珀指出:“当行政人员在处理具体伦理困境中或大或小地界定自己责任的界限和内容时,他们使自己具有了‘伦理身份’,这种伦理身份认同形成了他们的道德品性。”[9]但政策主体是一个复合角色体,同时扮演着包括公共人和个体经济人的角色,如果政策主体对自身角色定位摇摆,就容易产生角色冲突。毕竟这两种角色定位,是基于不同的理论推断的,具有截然不同的角色认识和期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可能产生矛盾。因此,必须注重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建设,而且这也关系到政策的认同度。“具有良好品质的政策主体往往会成为其他人尊敬、追随的对象,……其人品的优劣不仅会影响公众对他们的认可,并以此为依据对他们所依附的政治系统和所制定的政策投以不同程度的认同感,而且也会导致他们对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做出截然不同的安排。”[10]需要确立一套促使公务员对其角色进行合理定位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提出符合时代精神又不失导向意义的价值追求;既允许政策主体对合法正当经济利益的追求,又要具备较高的公共素养和行政伦理素质。

3.公民参与:规范政策伦理的有效途径

公共政策注重对社会价值的分配,这就要求在政策活动中,需要尊重民意,广泛听取民众的要求。“不论是在问题的确立上,问题的回应上,还是在被接受方案的执行上,都必须让更多的公民来参与。”[11]公民政策参与也是一条监督政府行为,规范政府政策活动“公共性”取向的有效途径。“使那些与某一决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参与该决定的制作过程,并向其陈述决定的理由,这不仅仅是提高效率的需要,而且恰恰是正义的要求。”[12]

第一,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作为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主体,公众参与政策决策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而这对于公共决策质量的提高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13]充分的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收集和传达真实政策信息的有效途径和充分利用公众智力资源的有力渠道。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主动地通过公民对话吸纳政策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这有利于公民的意愿和利益要求通过多种途径转化为政策问题,使之进入政策议程,并以协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增强政策的规范性,制定出反映民意的政策,从而保障目标的公共性。而且公民参与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政府的有限性问题,通过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交流、协商等,形成政策制定中的互动网络,有效提高政策的质量,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公共性。

第二,公民参与能有效实现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即使是政策制定实现了目标的公共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偏差。因为执行主体也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会表现出自利性,可能导致政策执行的失范即公共性的偏离,为此,需要对政策执行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公民是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对政策执行的感受最为直接,所受到影响最为显著,因此,容易调动公民政策执行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即使出于自利,也会促使公众参与到政策执行中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保障政策在具体的动态过程中对公共性的坚守。

参考文献:

[1]Thompson.ParadoxesofGovernmentEthics[M].PublicAdministrationReviev,1992:255.

[2]陈潭.公共性:公共政策分析的一般范式[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4):132.

[3]Anderson.PublicPolicy-making:AnIntroduction,FifthEdition[M].Boston:Hough2tonMifflinCompany,2003:135.

[4]罗素.伦理学与政治学中的人类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25.

[5]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03.

[6]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8.

[7]张康之.公共政策过程中科学与价值统合[J].江苏社会科学,2001(6).

[8]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42-43.

[9]库珀.行政伦理学:实行行政责任的途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7.

[10]吴永生.论公共政策主体的合法性[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1).

篇8

本文从公共政策管理的视角,运用学科前沿理论,在综合分析、评判第三部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第三部门的功能、困境及发展趋势,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第三部门发展的路径选择,特别强调公共政策管理的作用及其体系设计。指出:第一,第三部门作为公共政策一方主体,仍需政府的监督、引导和管理;第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决策的主体,拥有资源优势,以及坚持公共性的政策目标和价值取向,它对暂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政策对象第三部门承担着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第三,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应符合现实需要,即有度、有序。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篇9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篇10

二、依托《公共政策学》课程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尝试

《公共政策学》是公共管理类专业必修课,由于该学科的综合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强的特征,使得其教学目的不仅是公共政策理念和理论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政策问题意识和实践能力,即运用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政策问题的能力。因此,公共政策课程的多元教学作为培养创新能力的一种有效方法,有利于培养公共管理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其创新热情、创设较好的创新环境。近年来,我们结合公共政策学课程,在公共管理相关专业进行了教学改革探索,采取主体参与型的教学模式,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模式,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观念,采取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其目的是要改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继承型教育观念,树立注重培养创新精神的创新型教育观念。(一)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开展公共政策课程案例教学,要充分把握案例教学的准备、进行和总结三个环节。高度重视案例教学的功能,精心设计案例教学的方案,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有效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是通过公共政策课程案例教学以加强公共管理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要求学生进入案例描述的特定情景和角色,作为事件的参与者去面对问题并寻求答案。唯有如此,案例教学才能够是学生在模拟的实践环境中设身处地的去思考“我要怎么办”,从而激活在学生头脑中已有的相关知识和理论,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群体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由此可见,学生的这种参与起到了“角色扮演”的作用。特别是在公共政策学的案例教学中,学生被引导进入一定的决策环境中,按角色要求去分析政策问题、提出政策方案、比较各种方案并进行择优等等,如同实际的决策者一般运筹帷幄。这种模拟无疑是能够有效地架起理论与实际之间的桥梁。在案例的选择上,我们既选用了“古巴导弹危机”、“中国最牛钉子户”等经典案例,同时也开发了“为什么地沟油难以禁止?”和“青海湖湟鱼保护”等本土案例,通过案例资料的阅读,各种问题的假设,课堂上激烈的讨论,有效地拓展了学生的专业知识,激发了专业兴趣,提高了学习动力。(二)课堂讨论法。这种课堂讨论不同于完整的案例分析,只是在专题讨论课的进行过程中,为了培养学生的政策敏感度,锻炼独立思考和口头表达能力。首先教师选择一些与学生生活相对较近的话题。如,针对“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问题的讨论,请同学们分组进行分析其中的缘由并在课堂讨论发言,学生能结合自己和身边的事例踊跃发言。我们也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现象,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城市化的发展带来了哪些负面影响”等;而且根据民族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多的特点和青藏高原的地域特征,讨论“少数民族地区高考加分政策的思考”、“三江源生态保护”等等,使学生对讨论话题充满兴趣。同时,为了培养学生的政策敏感度与学习积极性,也让学生关注一些新闻事件和热点问题,鼓励学生在关注时事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讨论的问题。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积极参与的态度和能独立思考并勇于表达自己观点进行充分的肯定,对学生能结合相关专业知识表达的观点和思想给予高度认同,即使出现有些学生的观点不成熟或错误的情况下,教师也要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合理的解释,不要简单呵斥,从而能激发学生对该教师的热爱和对所授课程学习的积极性。经常鼓励学生不仅会强化师生之间的融洽关系,也能促进学生的独立性,增强他们的学习动机。这种做法,坚持以问题为中心,引导学生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并勇于表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了他们的口头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社会调查法。我们在学期初,将学生分成几个学习小组,随着课堂教学的深入,在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之后,要求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选定一个题目,在阅读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课外实践调研,获取并感知第一手资料,整理材料,并经过小组讨论写成小型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学期末制成多媒体课件,选择一位同学上讲台表述小组观点。选题按照学生自己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样做不仅可以鼓励所有的学生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来,对有些不太善于在课堂发言的学生来说,也给他们创造了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激发了敢于实践的勇气;同时小组群体的共同调查活动还使得学生注意彼此的合作,在充分表现个体创造性的同时养成了团队精神。使学生从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变成了探索者和研究者。从学生调查的选题来看,基本能够围绕当前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也能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加以联系,比如近年学生的选题有“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问题”“西宁市交通拥堵问题”“低保政策的实施状况”等,使他们学会用公共政策的理论和知识去发现和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了知识应用和创新能力。也加深了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了解了政策的贯彻和实施状况。对于学生的调研与汇报,老师要多加赞扬,即对学生缜密的逻辑、新颖的观点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给予表扬,以调动学生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四)课程辩论法。为提高专业课程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利用不同班次上合堂课的机会,我们在一些班级中组织实施了课程辩论,就争论性的问题进行分班讨论,提出正反两个方面不同的观点、论据。通过提出论题,准备辩论,参与辩论,点评及总结等过程,将辩论法运用在公共政策学教学中,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使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增强自信,增加班级荣誉感和归属感,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曾就“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利与弊”和“大学生兼职的利与弊”等问题展开辩论,不仅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而且培养了学生的应变能力。同时,学生也感到了理论学习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勇于探究,大胆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让学生亲自体会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乐趣,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五)现场参观法。学习公共政策课程,必须了解政策的基本过程及其环境,为了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通过实地参观,“可以帮助学生把抽象的理论知识、逻辑的政策运行过程在具体形象的现场得以验证和固化,从而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近年来,我们结合课程内容和问题讨论,曾带学生到社区参观,通过现场观摩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介绍,让他们明白因地制宜的制定和执行政策的重要性,了解一些具体政策在社区的实施现状;也在理解和学习了相关的理论知识之后,有针对性的带学生到餐厨垃圾处理的企业,了解环境保护政策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分析探讨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政策需要改进的方面。通过这种实地调研后我们惊喜地发现,学生不仅乐于参加这样的实践活动,同时开始意识到自己专业学习的重要性,增强了公共管理意识,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和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责任。而正是这样的观摩学习,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大有提高。

三、取得的成效及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取得的成效。一是学生的问题意识有所增强,通过课程培训,学生们开始关注一些新闻事件和身边的事情,本课程教学的影响获得了较好的延伸,取得了持续的教学效果;二是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得以提升,在本学院组织的“我是市长”模拟论坛中,许多学生在课程实践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曾取得一等奖和二、三等奖等好成绩,也有学生在任课老师的鼓励下积极申报清华大学等学校组织的案例征集活动等;三是能够发现自身的不足,在小组汇报和课件展示后,许多同学都表示,从其他同学身上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他们不仅认识到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而且也看到了课件制作、演讲和辩论中需要强化和训练的地方;四是会向老师提出他们的需求与愿望,比如希望老师能够更多的带他们进行一些现场参观,希望老师能在课堂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分析一些热点问题等,从以前的“要我学习”主动变成了“我要学习”。(二)今后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需要完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靠《公共政策学》一门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加强和其他课程的联动效应,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同时要不断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二是加大案例化教学。目前的案例教学基本依赖一些教材中的案例,今后要通过多种途径鼓励教师参与案例写作,特别是需要编写一些本土化案例;三是将课程实践纳入到专业整体计划中,由于受到教师精力和科研水平等等影响,目前只是在鼓励学生撰写相关专业论文,但学生撰写和发表课程论文很少,今后要强化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同时把课程实践和毕业论文等有效结合起来;四是要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学校目前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价体系滞后,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推广,今后要完善学校和学院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根据《公共政策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征,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大胆尝试了一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了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了学生的创新热情,也创设了较好的创新环境,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和克服困难,为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努力。

作者:张建英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朱永新,杨树兵.创新教育论纲[J].教育研究,1999(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