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7 02:06:0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党组工作条例,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用人机制,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科级实职和非领导职务尽量不兼任原则;
(六)交流轮岗原则;
(七)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竞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科级领导职位
根据人员调整后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和新增内设机构等情况,结合交流轮岗,拿出市城管局(含监督指挥中心,下同)、执法局现有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重新任命。详细见下表:
*
市城管局事业编制内依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加竞争,竞争上岗的,任用机关事业编制性质的相应职位。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系统内部进行,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在编在岗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党政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能够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较好群众基础。
(四)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竞争科级领导职位的,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争正科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是现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2007年1月底前任职)。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是现任副科级或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2006年1月底前任职)。竞争主任科员职务的,应当是任副科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2006年1月底前任职)。竞争副主任科员职务的,应当是任科员3年以上(2006年1月底前任职)。
(八)近三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九)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程序和方法
(一)召开动员大会
进行竞争上岗动员,说明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二)公布职位
在全局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资格和条件。
(三)公开报名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应填写《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于2009年2月24日下午5时前交市局政治处。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科级领导职位,也可以报科级非领导职位,但最多只能报2个科级领导职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定后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并公布名单。
(五)竞岗演讲
竞岗者根据所竞争职位的职责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的职位;本人工作经历;在现职位上的主要业绩;对竞争职位所具备的个人优势及工作思路、措施等。
竞岗演讲限时8分钟以内。
非领导职位不进行竞岗演讲。
(六)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
竞岗演讲后,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表明同意或不同意。民主测评达不到半数以上“同意”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根据竞岗演讲、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情况,局党组决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
由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组组成考察组,对竞岗人员进行考察。
(八)讨论决定
根据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局党组对竞岗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以上工作从2月21日开始,3月上中旬基本结束。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
组长:钱志平
成员:倪建斌、卢志高、朱桂华、魏玉军、赵志新、王一明、邵建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工作由王一明负责,监督组工作由魏玉军负责。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竞争上岗人员任职后,原任职务自然免除。未竞争上的同志,原是科级干部的,在市编制部门核准的职数内按规定享受同一级别的非领导职位待遇。
(二)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竞岗者的职位安排进行调配。无合适人员,职位可空缺。不服从调配的请在报名表中说明。
(三)市城管局、执法局非领导职务的安排,视竞争上岗和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而定。
(四)根据工作需要对局机关、监督指挥中心和督查机动大队、直属执法大队的有关人员进行适当调配。
(五)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对竞争上岗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本实施方案由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1、从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背景来看,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建的重要任务。从1995年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到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不少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制度。这次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说明当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势比较严峻,用李部长的话说已经到了必须与之作坚决战斗的状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身存在问题,选人用人公开透明度还不够,群众满意度还不高,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要有危机意识,要更加深入地反思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每一个组工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忠诚履行职责,提升执行水平。具体来说,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中更应率先垂范,对自己的要求要更严、标准要更高。
2、从四项监督制度本身来看,对组织部门既是一个紧箍咒,更是一个护身符。说它是紧箍咒,因为《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是责任主体之一,违反规定是要追究责任的。但同时《责任追究办法》也规定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者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将关口前移;《离任检查办法》、《一报告两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有些事项是“高压线”不能碰,是“雷池”不能越,对于组织部门来讲,它是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尚方宝剑”,也是一个护身符。
3、从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来说,必须要有配套措施保证执行到位。制度的出台关键是执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个系统工程,在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畅通监督渠道方面,都要有相关措施。具体到有关措施,如《有关事项报告》,在组织部门由哪个处室受理、答复?纳入什么选拔任用哪个环节、如何操作都有待明确。
二、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中第六款规定“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从王亚丽案件中看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干部信息审核至关重要,由此想到我们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要更严格更规范。目前,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档案有2500多份,其中在职干部1250多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干部档案的审核管理。去年,对原有市管干部档案中“三龄一历“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已提交监督处待认定;对于新提拔市管干部档案进库、新进档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注重对干部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档案材料真实性、可靠性的审核检查,不让虚假档案材料蒙混过关。进一步强化干部档案转递和查借阅管理,所有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档案须办理审批手续,安排专人陪同查阅,确保档案的安全。组织力量加快干部档案原件系统建设,早日实现无纸化查阅方法,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快捷和安全。
2、从四项监督制度本身来看,对组织部门既是一个紧箍咒,更是一个护身符。说它是紧箍咒,因为《责任追究办法》中明确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是责任主体之一,违反规定是要追究责任的。但同时《责任追究办法》也规定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者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将关口前移;《离任检查办法》、《一报告两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有些事项是“高压线”不能碰,是“雷池”不能越,对于组织部门来讲,它是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尚方宝剑”,也是一个护身符。
3、从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来说,必须要有配套措施保证执行到位。制度的出台关键是执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个系统工程,在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畅通监督渠道方面,都要有相关措施。具体到有关措施,如《有关事项报告》,在组织部门由哪个处室受理、答复?纳入什么选拔任用哪个环节、如何操作都有待明确。
二、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中第六款规定“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从王亚丽案件中看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干部信息审核至关重要,由此想到我们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要更严格更规范。目前,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档案有2500多份,其中在职干部1250多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干部档案的审核管理。去年,对原有市管干部档案中“三龄一历“组织力量进行审核,已提交监督处待认定;对于新提拔市管干部档案进库、新进档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注重对干部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档案材料真实性、可靠性的审核检查,不让虚假档案材料蒙混过关。进一步强化干部档案转递和查借阅管理,所有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档案须办理审批手续,安排专人陪同查阅,确保档案的安全。组织力量加快干部档案原件系统建设,早日实现无纸化查阅方法,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快捷和安全。
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强化调研,认真疏理我院各个层面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制定并完善长宁法院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有序地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及中层干部选拔等工作,使该项工作既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晋升原则,又体现注重工作实绩、任人唯贤的培养方针,有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
(一)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针对目前我院面临的中层干部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部分部门低配的局面,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抓队伍建设,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充实力度,通过积极完善以业绩为引导的干部晋升、选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创新氛围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层助理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挂职锻炼工作;
4、制定非审判岗位科组长设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5、研究室、监察室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协理员聘任期满考核工作;
7、法警大队设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层次干部的职级晋升
政治部将根据党组的意见、我院《法官与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任的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层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1、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处级干部晋升;
2、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作;
3、科员级晋升副科级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选、助审晋升审判员、警务人员警衔晋升及高级法官的选升、晋级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选。根据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政治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工作,为长宁法院审判队伍补入新鲜血液;
2、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今年7月底8月初,根据高院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高院的审判员考试,通过庭审考核、面试等程序,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出一批德勤业精的审判员;
3、高级法官的选升工作和法官晋级工作,全年共2次。确保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
4、两年一度的独任法官续任、选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务人员警衔晋升。
(三)进行干警的岗位交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
1、向本市中心城区8家法院进行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撰写《关于我院人员配备调研情况报告及相关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青年法官轮岗;
3、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开展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共同协商增加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问题;
5、制定归档事务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保证审判组织的良性运转。使力量组织最优化、效果产出最大化,缓解有限的审判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治部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干警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过程中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加强业务庭人员配备,确保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统筹兼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实际出发,制定措施,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政治部将根据党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人员招录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在对本院年度收、结案、人均结案数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录数,设定好招录条件,把好公务员招录关。对新进人员进行“青年成才&8226;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鼓励其明确奋斗目标,实现阶段成长。
(二)认真做好法院人才培养工作
发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为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社会管理的创新而作出贡献。
建立法官助理机制,做好法官助理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的推进进行调研、总结,探索完善书记员能级管理的模式,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由本院专家型法官和部分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导师组”,建立青年法官团队型培养模式,培养青年法官成为业务骨干和审判队伍的中坚力量,并从中培养出未来的专家型法官。
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选派年轻法官参加司法培训交流活动及赴其他单位挂职轮岗锻炼,开阔年轻法官的眼界、锤炼年轻干部的胆识、促使年轻法官脱颖而出。政治部还将一如既往的认真组织好我院在职研究生的教育学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学习、司法考试的组织报名学习,鼓励干警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三)进行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院、庭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全院动员、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措施地加强我院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任期届满后的工作安排,并研究制定新任(第三批)中层助理的选任工作方案。将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素质,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显著,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推荐到助理的岗位上来,形成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
三、夯实基础、落实干部考核工作
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院今年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院党组在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即要在司法行为的专业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认真探索岗位精细化建设,明确司法行为要求,不断提升法官责任心。同时加大司法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全院岗位技能轮训,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干部管理工作中各项制度的落实置于基础性地位。
(一)完善新形势下的队伍绩效评价机制
政治部进一步探索有效的队伍激励机制,通过考核的杠杆作用,引导干警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判管理和审判规范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
1、对2010年我院制定修订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予以完善;
2、结合非审判业绩考评体系软件的开发,探索和完善我院非审判岗位业绩考核方法。
(二)积极做好中层班子考核工作
建立中层干部(含政治协理员、助理)管理台帐。协助党组抓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重点把管好队伍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考评范围,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班子考核的核心内容。继续深化我院中层干部队伍考核,通过对中层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对近年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做法进行总结,制定更能反映真实情况、又有可操作性的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建立并完善中层干部管理台帐,将任务分解到年度、季度和月度,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管理职责,切实保证全院工作能顺利有序开展。
四、拓展进取、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干部人事工作中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理念、发展的思路解决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谋求新发展。围绕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突出问题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工作对策。
(一)积极参与我区组工干部联组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区委组织部为组工干部搭建的学习平台,积极参与,根据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好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与本院工作职能、工作特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院组工干部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党性修养、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不断完善政治协理员制度构建
加强政治协理员的业务培训、交流。针对目前担任政治协理员的同志,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完成,如果同时再兼任几个部门的政治协理员,时间精力明显不足。况且,跨部门担任政治协理员,工作难以深入,效果欠佳。在人员配置上还需要适当调整,以便于更好地完善和落实该项制度,促进我院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整体工作的提高。
(三)推进“非审判业绩考评管理体系”
以高院推行法官(干部)业绩档案为契机,建立我院的非审判岗位人员的业绩档案,为党组在干部任用,部门在管理工作,干警在自身努力等方面提供科学的参考方法,在年终的评比表彰工作、公务员考核以及今后的晋级晋职中充分运用该系统,使全院干警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都有客观正确的反映,从而发现干部的特长,有针对性地加以关注,配套跟进培养措施,为人才的遴选与成长提供依据。
(四)积极协调解决干部职级、选配等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