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模板(10篇)

时间:2022-09-16 23:38:4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学籍管理制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学籍管理制度

篇1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根据区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学,做好发放告家长书。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过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篇二:铃铛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2. 新生入园需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

3. 新生入园前需要向卫生老师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记录,并登记。

4. 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教师将本班幼儿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好班级幼儿花名册,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 编制幼儿点名册,及时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及时家访。

6. 对不缴纳管理费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籍。

7. 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帐等)

8. 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

9. 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并专门造册登记。

篇三: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

幼儿学籍管理是幼儿园常规管理内容。为了规范泗泾幼儿园的学籍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性,我园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泗泾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学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泗泾幼儿园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为学籍管理员,班级学籍管理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实行班级学籍管理制。

2、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学籍信息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3、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预防接种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和登记。

4、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班主任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编制幼儿花名册。

5、每学期初,各班教师对班级幼儿花名册进行核对,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6、各班班主任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教师及时用多种形式与家庭取得联系,掌握缺席缘由,并按时上报保健室,准确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7、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有园长的证明并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账等)

8、幼儿园档案管理人员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

篇2

关键词:

智慧校园;信息化;学籍管理

0引言

学籍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从入学时的资格、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以及毕业资格等所有过程的一种立体的、动态的管理[1]。学生只要按规定取得了高校学籍,就可以获得该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可以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修满学分后获得学历证书。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注册、复学、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籍异动管理,还包括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考试成绩管理、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审核等程序。智慧校园理念的正式提出源自2010年浙江大学在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议题,是一种以面向师生个性化服务为理念。智慧校园的三个核心特征:一是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全面的智能感知环境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基于角色的个性化定制服务;二是将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服务融入学校的各个应用服务领域,实现互联和协作;三是通过智能感知环境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学校与外部世界提供一个相互感知的接口[2]。

1当前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学籍管理系统不完善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学籍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不断增强,传统的手工操作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学籍管理的要求。为了满足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部分高职院校采用学籍管理教学系统来代替,然而各高职院校所使用的学籍管理教学系统的层次与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教学系统的功能极不完善,有的系统从不同的模块出来的数据不一致,比如,学生登录查分系统查出来的成绩是及格的,而学籍管理人员从成绩管理模块查出来的成绩与学生看到的分数不同,需要从多个模块去复核,导致学籍管理系统并没真正实现系统化的功能,这些问题不仅减弱了一个高职院校的管理水平,对学生的利益也会造成危害,导致部分学生因系统中信息出错而推迟毕业。

1.2学籍管理制度不完善,了解渠道不畅通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虽然已经制订了相关的学籍管理制度,但是存在不够完善的现象,有些高职院校总是在问题发生之后,才想到去补订相关的制度或者管理办法;有些高职院校虽制订了相关的制度或者管理办法,但却不按制度办事,执行的力度差,导致好的制度并不能落到实处。另外,学生对学籍管理制度了解渠道不畅通,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对学籍管理制度了解情况调查表所调查的150个学生可以看出,只有8%的学生对学籍管理非常了解,45%的学生比较了解,有近一半的学生对学籍管理制度只知道一点或完全不了解。

1.3学籍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稳定性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说,学籍管理人员的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所占的比例为10%,本科学历所占的比例为74%,硕士研究生所占的比例为16%,大部分学籍管理人员的学历处于本科水平。部分高职院校对学籍管理人员的学历及技能水平没太多要求,且思想上不重视,也没有为学籍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外出考察、培训和相互交流的平台,导致学籍管理队伍的素质及水平很难有一个新的突破。学籍管理工作本身是一项细致具体、烦琐复杂、工作量庞大的工作,处理每一个细小的问题,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有些学籍管理人员因承受不起巨大的工作压力,加上待遇不高,所以学籍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更换频繁,增加了重复工作的比例,严重影响学籍管理质量的提升[3]。

1.4学籍管理的现代化技术运用没有步入正轨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籍管理人员是计算机专业的所占比例为9%,计算机相关专业所占的比例为14%,非计算机专业所占的比例为77%,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籍管理人员都是非计算机专业的。现阶段,部分高职院校刚刚采用智慧校园信息化技术进行学籍管理,初步使用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于业务流程不熟悉,管理平台的功能不能运用自如,所以不能充分发挥高效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应有的作用[4],而且高职院校各学籍管理成员对于现代化技术的掌握程度参差不齐,这些都会严重阻碍整体现代化管理进程的推动进度,还有些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人员受传统方法的影响,也受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的限制,一定时期内很难从传统的管理方法中走出来,再加上不同高职院校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完全一样,即使大家有一起交流的机会,交流起来也会很困难。

2高职院校的新发展对学籍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

随着我国高职院校学生的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部分高职院校开始进行智慧校园信息化的工作,新的形势对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1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急剧增加了学籍管理的工作量

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来说,2012年招生人数为4588人,2013年招生人数为5548人,2014年招生人数为5325人,2015年招生人数为6778人,近四年招生人数增加了32.26%,并且报到率也呈上升趋势。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3年6月,我国共计有1321所高职院校具有招生资格,而且在校生的人数已超过1000万。伴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这些高职院校在校学生的数量还会继续增长,构成高校学生总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统计表明,最近几年,高职院校规模还在不断增长,学生人数越来越多,随着学生数量的扩大,学籍管理的工作量也会越来越多,学籍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上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社会及教育部门对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2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增加了学籍管理的难度

新形势下的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制度也在不断的调整,发展成围绕高职教育这个中心,满足社会各个层次的需要,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时,高职院校除了强调公共课,更为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的实践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而且把这些方面的能力量化并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学生必须修完的学分。在转变人才培养制度的同时,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实践水平得到提升,但另一方面使得以往一直重视理论课程考核的评测系统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导致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大大增加,对学籍管理的综合水平及工作难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2.3学籍管理工作需适应高职院校学生向个性化及多元化方向发展的需求

在当今个性化和多元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高职院校在校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思想观念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学生尽情地展示自己的个性化,想转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专业的选择问题一直以来是学生的需求与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矛盾相对突出的问题,目前,高职院校的在校生对专业的选择权仍然受到诸多限制。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申请转专业: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免试入学的学生;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各院系转专业学生统计图也可以看出,由于受学校客观条件的限制,最后实现转专业愿望的学生数是很少的。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时,应注重他们个性化及多元化的发展[5]。

2.4高职院校校园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如何融入其中

我国高职院校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近几年已取得一定的成绩,高职院校信息化管理体系已经初具规模,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自身也加大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也暴露了较多的缺陷,基础设施的建设没有从整体上进行规划,整体目标不明确,影响了高职院校信息化的深层次发展,使得高职院校的信息化建设没有统筹兼顾,各职能机构与各院系在信息化建设上自立门户,教务处、图书馆、科技处、财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都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有的院系也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系统。因为所使用的软件系统不同,数据标准也不一样,导致在各高职院校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不但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且还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大了学籍管理工作的难度。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没有真正融入到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中去,以致极大地制约及影响了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陈旧的观念,不断总结经验,摸索新的方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学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3智慧校园信息化的学籍管理工作的改进建议

针对现阶段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为了满足高职院校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满足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改进建议。

3.1充分掌握并利用学籍管理教学系统,不断完善教学系统功能

为推进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校园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早在2007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就与IBM公司共同研讨数字化校园建设问题;2014年6月4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与IBM公司合作,正式启动了智慧校园顶层设计项目;2015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对IT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建成支撑智慧校园IT基础架构体系。现阶段一部分高职院校正在建或已组建的智慧校园信息化系统,覆盖有特色的教书育人制度、便捷的办公制度、实用的科研制度及时尚的娱乐制度,而智慧校园建设的目标是给大家创造一个“平安和谐型、服务便捷型、绿色节能型、科学决策型”的大学校园。目前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在结构上并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只是局部的点的应用。所以在不影响学校现有的信息化建设的前提下,怎样把云计算、互联网融入到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当中,是目前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是一项有现实意义的工作。

3.2制定适合各高职院校实际的学籍管理制度

每个高职院校必须参照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从以生为本的理念出发,制定出符合各自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部门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同时,结合各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及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情况,对原来的学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大胆创新,把社会的利益与学生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利益最大化。

3.3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素质,增强队伍的稳定性

各高职院校要提升学籍管理人员技能,定期进行培训,让学籍管理人员了解并熟悉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将这些信息准确快速地传达给学生。除此,还需提高计算机信息软件的实操能力、分析及统计能力。各高职院校要经常组织学籍管理人员到知名高职院校考察、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提升学籍管理人员的技能。还需给学籍管理人员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帮助学籍管理人员提升素质及技能[5]。对于工作突出的人员,不仅要从物质上进行奖励,还要从职业生涯的发展上提供通道,在职称晋升上提供机会,切实提高学籍管理人员工作热情及创造性。各高职院校要配备充足的学籍管理人员,强化信息管理手段,优化年龄结构,打造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籍管理队伍,使各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

3.4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

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是各高职院校学籍管理的发展方向,也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趋势,各高职院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程度和起点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是很大程度提高学籍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各高职院校要更新观念,从传统的管理制度中走出来。而实现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做好高职院校上下包括老师、学生、管理人员的技术和思想的教育,确保步调一致,不然高职院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仍然很难全面提高效率。

4结束语

智慧校园是一个方兴未艾的大趋势,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智慧校园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建设需要根据高职院校的总体发展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保证各系统之间能够无缝对接,使得校园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是高职院校发展的趋势,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能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减少了学籍管理人员的重复劳动,避免了数据录入的人为误差,能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及科学化,极大程度的提高了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加强智慧校园信息化的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是各高职院校长期而又与时俱进的任务。

作者:李元爱 袁华 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立杰.高校学籍管理问题探析[J].职业教育,2011(2):165-166.

[2]陈明选,徐旸.基于物联网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发展研究[J].远程教育杂志,2012,30(4):61-65.

篇3

关键词:

高校;学分制;学籍管理

为维护正常的高等教育教学秩序和高校学生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目前,随着学分制的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和改进。

一、针对学分制的理解

学分制可分为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一种集学年制和学分制的主要特点于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属于学年制和学分制过渡时期的折中形式。完全学分制是由学生自主择专业、课程、教师和上课时间进行学习的,不受时间限制完成专业培养法案规定要修读的所有课程。只要满足毕业要求的学分即可。其内涵是以学分来计算学生学习分数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一般以每学期授课时数、实验课程时数和实习课程时数以及课外制定自学时数为依据的学分计算,根据各门课程成绩要求给予相应学分,规定各专业课程的相应学分总数,作为学生毕业的总学分。学分制的优势是教育目的明确、培养目标全面、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教学方法因地制宜,还能增强学生竞争意识,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同时亦能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包含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学年注册、学籍异动(异动种类包括休学、复学、退学、留级、降级、转学、转专业等)、成绩录入、统计分析、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后续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高等教育学籍管理不是随意创新、百花齐放又能随时推陈出新的工作,必须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三、当前学分制改革与学籍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等学校学生学分制管理下,由于很多高校教学培养方案不稳定,二、三年更新一次,甚至有的高校一年一换培养方案,这样不断变更培养方案,导致教学任务经常变化,学生选课乱套,给学籍管理带来不一致性和不连贯的弊端。在我国完全学分制的实现必须还要经历学年学分制,逐步过渡到完全学分制。就我国情况来说,大多数高校不具备真正开展完全学分制的教学条件,如教学资源、教学软件、教学硬件均达不到完全学分制实施规模。

2.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高校开展学分制管理办法,但是十几年来学生数量猛增,进入大众化教育模式,高校面对有限的教学资源,根本无法实现完全彻底的学分制管理和学籍管理。在现存的教师队伍、教学设备和教学楼宇等条件下,不能将教学大纲规定的所有学业课程同时开课,就无法实现纯粹的学分制学籍管理。

四、针对我国高校学分制改革下学籍管理应做好的几方面

1.学分制改革下一定存在弹性学制。弹性学制是根据国家专业目录规定的学制前提下提前1~2年或延后几年毕业。学生学习能力很强的学生是可以提前修读培养方案上的课程,全部课程通过后允许毕业。如个别学生学习能力及家庭个人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所读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年限内毕业,允许其延长学业时间修读未通过课程。

2.学分制的学籍管理模式下定有选课制度。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自主择专业培养方案下规定的课程及授课教师等,并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如若个人为了开拓知识,跨专业选修一些与就读专业无关课程是不给予计入总学分的。

3.导师制度建立。由于学生本身不了解所学专业及开设课程,所以应建立导师制。由学生导师按照学生培养方案、结合专业需求及学生个人喜好方向,有针对性地、运用因材施教的原则,帮助学生选择制定适合自己专业发展的相关具体课程和学习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化和个性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4.重修制代替补考制。以往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可通过自学后参加下学期开学补考、各种大补和清科考试等等直到考试通过。自选课制、学分制、导师制的实施,就要开展重修制了,对于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或缺考、旷考和被取消考试资格者,都可申请跟随下一年级学生一起修读该门课程,重修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计入相应学分。

5.引进高级学分制管理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已经是网络电子注册模式,过去的繁琐复杂的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是以档案和学籍卡等纸介质形式进行保存、整理、分类、统计方式进行管理的,已经不能应付现在高校大规模学生学籍管理了,必须采取网络注册制度,全国各高校统一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同时还得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设计一套适合本校教学管理模式的教务系统,启动资源共享,使得全校教师和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管理平台,完成选课、上课、打分、查阅等,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建高校的信息管理平台,完备现条件下学籍管理工作任务。

6.及时修订学籍管理制度和配备专业学籍管理人员。高校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已经无法适应学分制改革下教学管理的步伐,面对弹性学制、选课制、导师制等,以及选修课、必修课、免修课和具体实施的情况和管理办法,应及时尽早出备的学籍管理制度,达到与时俱进。且在完善学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必须配备好专职学籍管理人员,具备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网络办公,并定期参加培训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学籍管理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篇4

学籍管理是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它具有对教学活动进行规范、控制、激励和调节的功能,对提高教学质量、增进办学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学籍制度是确保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各高校在学籍管理制度完善、优化过程中应做到,既能满足高校管理者管理的需要,又能使大学生在该制度下发挥自身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学习。

一、高校学籍管理的制度建设

美国学者Tenece E Deal 和Keat D Peterson 认为"学校的文化是指可以描述一个学校的特征并可以反映出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信仰和传统的一种深层形式。"[1]正如每一个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的组织文化一样,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校训,不同的校训体现出不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途径。胡国铭在《制度性文化建设:中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途径》一文中说道"制度是思想的客观化、具体化和有形化。"[2]那么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必然也体现着一个学校的具体教育思想。

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是一所学校区别于他校的文化和历史的体现,是学校的一个整体人文环境。这样的人文环境,决定了高校独特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对学生学业的要求是学校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董泽芳在《大学的理念与追求》一书中曾说学校的目标应该遵循如下的客观依据,"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发展;国家的教育方针与培养规格;学校的现状、历史,亦即学校发展的基础;社会所可能产生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环境有可能发生的对学校有影响的变化因等。"[3]虽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业要求的规定是对大学生最为基本的要求,但那并不代表是"千人一面"的全部要求,管理者在制定学籍管理制度时留给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学籍管理制度中既有上至制度执行的管理者下至遵从制度的学生必须遵守的"刚性"的规定,例如,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培养规格、结业、毕业等有明确的质与量的要求。当然,学籍管理中也存在那些在规定性的前提下能够让学生自己选择的"柔性"条款。例如学生学习的年限、内容以及学生的学习方法。不难看出,学籍管理中的"刚性"条款体现的是质量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柔性"则体现的是在"以生为本"前提下的激励机制。

现行学籍管理制度仍存在刚性过强的问题,笔者认为学籍管理制度应"人性化"的设置学生学习环节,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采取"以生为本"的管理方法,以增强学籍管理的"柔性",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

二、学籍管理部门应改进运行机制

机制是系统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作用和调节方式,反映着制度动态的一面,是关于体制所确定的系统内各构成要素如何运行的问题。随着在校人数的增多,高等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科专业门类越来越多,学校实际上己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直线形组织模式,负责学籍管理的教务部门也不再是直接面对作为个体的学生。

另外,高校领导必须对学籍管理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教务部门的工作都比较琐碎,不会在学校整体工作中构成轰动力,这样经常会得不到校领导的足够重视,但是教务部门的工作又是必不可少的,在学校的各个部门中起到承上启下,连接的作用。没有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学校各部分工作将会割裂开。所以校领导应充分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人员,为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做好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培训,提高学籍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同时,充分调动其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对一些表现突出的学籍管理人员给予肯定和适当的奖励,从而提高管理水平,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素质要提高

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具体细致又繁忙复杂的业务管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所付出的不仅是艰辛的劳动,还包括极大的耐心和责任心,它涉及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所以高校学籍管理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并一直被教育界提及。首先,学籍管理工作者要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其次,学籍管理工作者要有熟练的业务能力。再次,学籍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最后,学籍管理工作者还需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在网络信息时代,虽然学籍工作已经脱离了过去手工操作的模式,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高科技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学籍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具备与时俱进的工作精神,那么很多高科技的工具、软件将被其所用,学籍管理的整体水平也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处理好管理者与辅导员之间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关系

高等教育具有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系统,即思想教育系统和管理系统,两者相辅相成。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高校的学生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管理得到落实和实现。学生工作人员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科学管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作为沟通学校与学生的桥梁的高校学生工作人员在学籍管理的实施、传达、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推进应该与学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学籍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实施都不是教务部门人员单方面的责任,只有通过与学生工作人员相互协作,紧密配合才能使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得到更好的宣传。并且学生工作人员还可以将其对学生的管理中掌握的第一手的资料反馈给教务部门人员,使其能够根据学生的直观反映完善、优化学籍管理制度。但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学生工作人员是由专、兼职人员共同组成的。有的兼职工作人员自己本身就是学生,考虑问题还是从一名学生的角度出发,不能以学生管理者的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专职的学生工作人员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是管理者,但大多数学校在其担任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之前没有对其进行过学籍管理方面的培训,导致学生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学生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而错过对学生的最佳教育期。有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虽然知道了学生有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与学生的朝夕相处,使得学生工作人员认为学生的错误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这就违背了学籍管理实施的严格性,增加教务部门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的难度。

学籍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校一级的管理条例,学生工作人员在上岗之日起不但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学籍管理制度,向学生宣传学籍管理制度,利用它来管理学生,更要在教务部门人员执行学籍管理制度过程中给予理解和配合,这对于学校、学生还有学生工作人员本身都是有益的。高等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有良好的学生管理体系才能完成,而良好的学生管理体系又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一方面,它为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规范、准则和纪律保证,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工作也为严格学籍管理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政治方向。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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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普通高中(含独立高中、完全中学、综合高中、民办高中,下同)学籍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市县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普通高中以及校址在本行政辖区域内的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对局直属普通高中进行学籍管理,并对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留级、奖励、处分、毕业、肄业和非本市户口的学生到本市就读等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按照升学志愿和考试成绩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必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持相关证明,到录取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报到入学又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学校注销入学资格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开学后一个月,学校对入学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建立学籍;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对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注册建立学籍。

第六条学校要为新生编制《班级学生名册》,填写《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卡验印工作,一般于当年10月底以前完成。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一般不应超过56人。特殊情况需增大班额,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接收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插班复读。

第三章转学

第八条转出:户口迁出本市或迁至本市其他区市县(市内四区之间除外)、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需在本市外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办理程序为:持户口迁移材料或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持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转入:凡户口经由外省市迁入本市或在本市范围内迁至其他区市县(市内四区之间除外)、不在本市就读但户口在本市或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享受本市市民待遇的已经获得了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均可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

办理程序为:持转学证(由区、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户籍证、中考档案(须有区、市、县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证明)高中学生档案(学籍卡、学生登记表、会考成绩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相应学校。

外省市的省级重点高中学生转学,申请入本市省级重点(示范性)高中的,原则上安排到相应的重点(示范性)高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可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一般高中。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由本市普通高中转往外省市就读又转回本市就读时须转入原转出学校。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入的学生,也不得接受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第十条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一般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第十一条市内四区各学校之间、区市县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民办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和接收双方学校同意,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在民办高中范围内转学。

第十二条从国外转回来的中国籍学生,由市教育局对其在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成绩和转入手续进行审定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外籍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就读,按相关规定安排就读。

第十三条除转回外省市户籍所在地外,毕业年级的学生和正在接受处分期间的学生不予转学。

第四章非本市户口学生的就读

第十四条户口不在本市,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资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取得了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可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

办理程序为:持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资的证明、暂住证明、户籍证明、学籍所在的原普通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所就读学校对其进行正常管理。

第十五条本市取得市内四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到其他区市县学校就读,取得其他区市县普通高中学籍的不得到本区市县内其他学校和其他区市县学校就读。因特殊原因确需易校就读的,须持父母工作调动等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填写《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易校就读审批表》(一式二份),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易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由原校保留,就读期满后由就读学校提供有关学习成绩档案,回原校继续学习。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须持区县级以上(城市市级)医院病情诊断证明(诊断书证明的休息时间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同时要提交医院的病志、检验单、就诊及住院医疗费收据、保险公司理赔单据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盖章),学校同意后发给休学证明,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毕业年级的学生第二学期不办理休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需办理休学的,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一年后因病未愈仍需继续休学的,要续办休学手续。学生连续休学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前参加会考的成绩仍然有效,不重复参加会考。

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须持区县级以上(城市市级)医院病愈证明、学生复学申请书(须经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盖章)和学校开具复学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可以降级按排学习。

第六章退学

第十九条高中学生要求退学,由学生及其父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退学并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不发给任何证书:

1、经学校与父母多次联系帮助无效,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六周或累计旷课八周以上的;

2、休学期满逾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未复学,经学校与其父母联系仍未复学或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3、在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超过一学年,未续办手续的;

4、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出国学习的。

第七章升级留级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各学科学年成绩、思想品德等达到学校升级规定的,按期升级。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留级。如因特殊原因需留级,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留级,但要严格控制留级人数。高中毕业年级、重点高中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八章奖励处分

第二十三条高中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和单项奖。

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可逐级评选为校、区、市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证书。

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给予单项奖,并发给相应的证书。

受校级以上奖励均应记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严重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行为的学生,应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以教育为主,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少数屡教不改的,学校可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要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在校生被依法劳教、少管、判刑,或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造成重大影响的,应予开除学籍。对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除需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外,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注销学籍。所有处分在通告之前都必须告知家长和学生。

第二十五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教育,不得歧视。经过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并在行动上确有改正的,应撤销处分。撤销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一般应在三个月后。撤销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一般应在半年后。

撤销处分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提出意见,按原处分批准的权限,履行撤销手续及备案手续。学生受处分原因和撤销处分时间,应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第九章毕业肄业

第二十六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修习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各科成绩达到省市合格毕业的要求,发给《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修习期未满经申请退学离校或成绩未达到合格毕业要求的可发给肄业证书。《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号、验印,学校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丢失,一律不予补发。

第二十七条每年九月底前,学校要将上一学年度所有毕业、肄业的学生姓名登记造册,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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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职业技术院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是学校育人工作的关键部分,同时也是学校对每个学生身份的核实,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等。因此,学校从各个方面考核学生,并将这些有价值的记录放到学籍里,其目的就是要管理好学籍,为学生以后的发展空间铺路。

一、建设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

1.完善学籍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享受和履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地方,有责任管理好学生的信息。同时,学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包括学生入学开始、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情况以及对学生课程的考核和学习成绩的记载等各个方面。

2.学生可以在各方面明确自己的价值取向

学生时代是每个人全面发展的时期,他们脑海里每时每刻都在接受着新知识和学习生活技能,时间久了,就会在心理形成一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驱使他们自己成长进步,追求完美成为他们学习管理好自己一言一行的动力。

3.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

在学校里,老师通过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来填写学生的学籍。然而,只有学习成绩是不够的,学籍里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要有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兴趣爱好等等。因此,学生开始努力在各方面做一个好学生,希望学籍里能有对他们发展有利的因素,这样的行为约束,可以让他们在学习生活中认真做好每件事。

二、在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学籍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的一些学校,由于学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导致了学校教学秩序的混乱。其中,有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期间,没有选择自己现在所学的专业,是通过调剂过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对眼前所学专业没有兴趣,就会影响他们以后的发展方向。

2.学校不重视学籍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学籍的变动、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奖罚、对考取各种资格证书的审查等。学籍管理是学校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但是在一些学校,经常有老师不重视对学籍的管理工作,有的学校没有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导致专业学籍管理人员短缺。

3.管理观念过于传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的改革受到来自世界不同领域的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教育的社会价值要以发展为前提。在我国一些学校,在管理学生学籍的工作中,由于学籍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低,学生只好遵循他们固有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导致学籍管理的主动权和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发生矛盾,同时,只是一味地给学生灌输规章制度,而忽略了对学生的教育。

4.服务态度差

学籍的管理工作是复杂的,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要熟悉工作思路,能够建立明确的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学籍管理制度。然而,有的学籍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极差,这样就会引发与学生之间的冲突,所以要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把为学生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

三、学籍管理的方法和建议

1.利用电子文档,对学生信息进行储存

学校对学生信息要及时进行备份储存,由于学校学生的数量多,信息量比较大,一些学校懂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少,对信息处理的方法也很少。因此,学校要保证学生信息的完整性,可以利用电子档案对学生学籍进行储存归档。

2.利用电子文档的同时还要制订传统的纸质学籍

我们在用电子文档对学生学籍进行归档储存时,要知道计算机并不是万能的,它也会在操作的时候出现网络故障。因此,我们也要采用传统的纸质学籍,因为纸质学籍是通过手写来完成的,其原始性和可信度很强,对于原始学籍的保存和收集有很大的帮助,这种方式更可信、更完整。

3.建议

也许每个学校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都不尽相同,但是其目的都是希望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学生在校学籍的完整性。其中,学生学籍的管理对于管理者来说,要将“以人为本”的思想渗入到工作当中,在实践中弥补不足,在管理观念上要与时俱进,要以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努力做到在实践中结合新的思想方法,使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

四、怎样培养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

1.学籍管理人员要有认真学习的态度

我们知道,学籍是一个学生的身份,学籍管理的工作任务重。这就要求学籍管理人员要有认真学习的态度,有不懂的地方,要及时向他人学习。同时,在行为举止上要做到谦虚待人,在语言表达上要条理清晰。

2.管理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严谨的工作作风代表了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和自身形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细节问题,要把工作做好,就要完善管理制度,只有建设了完整的学籍管理制度,才能使学籍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重大。因此,管理者要不断地在实际中摸索管理的规律,从而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学籍的管理方法很多,不论哪种方法,其目的很明确,都是完善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梁渝佳.新形势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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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动力,高校发展是提高学籍管理制度文明程度的有力保障。学籍管理制度以条文的形式告诉学生学校为他们设计了一个怎么样的学习轨道,告诉学生在校期间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制度上规定的各种奖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被管理者朝着高校发展的目标成长,从而促进高校发展,达到其教学目标。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使学生感受到被人信任和期待,可以激发他们全身心投人学习,在遵守制度的同时,发展其自身的个性,从而达到或超越学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学生愿意做出新的尝试,接受新的挑战。在学籍管理制度激发学生潜能的过程中,高校人才培养效率得以提高,高等教育得以发展。

1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005年新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将各高校将主辅修制度、重修制度、选课制度、学分绩点制度、免修制度等学籍管理方法上升成为制度。从形式上注重了依法管理和对学生权利的关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重视不够。现阶段高校学籍制度,追求的仍然是保证管理者的管理自由,这种集权控制的学籍管理制度在高校职能的发挥上,不依赖于管理者的潜能发挥,而在于控制学生遵循规则的力度。部分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将学生的异动情况控制得非常严格,如果学生在保留人学资格期间发现了更适合于自己发展的道路,产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要求,本就没有办法实现,这些都限制了学生的发展。以前有一种说法是考上了大学就吃喝不愁了,所谓的60分万岁就是说你可以在学校混日子,反正到时候会有工作,国家会给分配,于是高校成了学生的“家长”,学生的命运把握在学校手中,学校强制管理的作风使只能服从学校的安排,随着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来临,高校收费和就业制度的出台,学校无争已经不复存在,学生需要自己交费上学,自谋职业,学校不再享有政府赋予的决定学生前途的政策权力,收了学生学费后,就必须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成为满足学生需要的一种手段。高校现行学籍管理制度虽然己经有了权利救济途径说明和程序的设定,但学生权利还不够明确,学籍管理制度文本没有规定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维护权益在学籍管理过程显得形式化,表面化,忽视学生权利的学籍管理制度很容易引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诉讼案。我国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强调按计划与要求培养人才,专业划分过细,教学重灌输,轻启发,重记忆,轻思考,学习方法过死,评价指标片面,评价方法单一,评价结果偏颇。与之相适应的学籍管理制度也具有同样的计划特点,导致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创新能力较低,个性发展不突出。

1.2学籍管理制度各高校特色不明显。权力集中和强制服从的高教管理体制是我国高校现有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自上而下做出决策并进行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和独立决策的权力较少。尽管国家新规定渗透了放权意识,但相当多的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抄袭国家学籍管理制度,没有添加适合校本特色的相关内容。由于国家的制度无法顾及地区、行业和学校发展的差异性,高校对它的复制导致了千校一面的学籍管理模式,限制了学校之间竞争及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校的竞争呼唤学籍管理制度的校本特色,国家新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现了扩大高校自主权思想,为学校自主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强调国家学籍管理制度的指示作用,忽视本校实际和学校发展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籍管理制度与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雷同,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复。在制度设计时,各高校没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没有在制度上强化学校办学特色。体育学院、理工科大学、综合性大学等不同性质的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各有特点,在学籍管理制度怎样与学校专业特色相吻合的问题上,各高校却很少研究。

1.3制度的产生过程不够民主。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形成首先来源于学校管理者的意向。制度文本的原始意图很少有学生的意见,文本成型后甚至未指派学生代表参与讨论,学校管理者作为学生情况的旁观者,对学生情况的认识是有限的,制度生成过程中信息掌握不对称和不充分,民主和公开原则缺乏。学校要培养一批具有社会批判意识和探究精神的新人,就应该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威和纪律的态度。高校可以通过协作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理性的判断能力与预见能力,使学生逐步成为具有责任能力的个体,使之享有与其责任能力相适应的自由权利。学籍管理者应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民主制度的氛围,让学生充分参与制度生成过程,通过各种形式的感化,促使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形成制度的共同愿景。 1.4制度执行程序不够规范。增强学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是制度执行过程首先应该遵循的程序,因为制度的透明度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学生权益。关于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间公布这一工作,高校都做得不错,大部分学校都能保证在学生人学时人手一册,可是学校的宣传力度却很小,往往是一发了事,大学几年时间再不问津。要保证制度在学生中的高透明度,学校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将制度进行宣传,开展与学籍管理制度内容相关的各种活动,将制度内容内化到学生身上,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引导学生认同并遵守制度。现行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宣传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在学籍管理制度执行中,由于执行程序不规范,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严格固定的程序机制。正当程序是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

2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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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要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计算机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的要求。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注册的学籍学历管理制度,这一重大举措使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发展和高校的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这项措施能够有效打击制作使用假文凭的社会不良现象,维护学校的声誉,保证了人才的真实性,给高校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为高校学籍学历管理的规范化改革深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电子注册制度的含义和发展过程

(一)什么是电子注册制度

高校学历证书是受教育者在学习的专业知识、技术到达的程度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需要完成国家规定和社会认可的学习过程后,由合法教育机构颁发书面证明,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是将高等学校学生的信息进行数据的电子化,再通过网络的方式上报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上报国家教育部记录备案。这种学籍和学历的管理方法是一种运用计算机技术,将数据在网络上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国家、省、高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三级管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是规范高校学籍管理,加强高等院校法制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学籍学历管理的发展过程

很多高校根据本校的学生数量和教学计划在学籍和成绩的管理方面开发适合学校管理的计算机系统。这样管理方式的出现,为高校在学生学籍和成绩管理上提供了新的探索空间。最近几年,电子计算机的技术进一步发展,网络通讯的发展为电子注册制度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管理思路的改进、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实现网络化的学籍学历管理,使全校学生能方便、快捷地获取最新的学籍成绩信息创造了条件。目前大部分的正规高校已经将建立完善的电子注册制度,作为提高学生学籍管理水平的重要课题。

二、实行电子注册制度的意义

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有利于加强高校对学生从招生阶段到毕业阶段的规范化,打击社会上存在的制作销售假文凭的不良现象,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招生现象,保证正常的办学秩序和良好的教育质量,保障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公信力。这种通过网络注册的证书和学籍管理方式,技术上的可行性强,管理时的方法更加灵活科学。减轻高校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同时出错率更低,便于实现过程管理,方便控制,提升效率。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最重要的是,公开在网络系统上的学籍和学历信息能够为聘请员工的单位检验相关证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发挥电子注册制度的作用促进高校学籍学历管理改革

(一)确保在校学生电子注册的准确性

要想发挥电子注册制度的作用,必须保证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首先,平台中登记记录在校生名单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在校生名单数据要与教育部平台中的名单数据一致。其次,确保平台中在校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在校生学籍信息要与教育部平台中的信息一致。

(二)建立规范的高校学籍管理制度

电子注册制度是现代化的管理制度,要想发挥好制度的优势,就必须将相应的管理方法进行改变。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第一,学籍文档的规范使用,文档必须按照层次进行编号,将改动内容、信息的变化进行标注,使其清晰明朗易于查找。第二,对于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真实性的核实,可以通过本人签字、资料核查等方式保证上网数据的真实可靠。第三,由于有了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规范了学历证书的管理,确保了毕业证书上网数据的准确无误。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和管理能力

学籍管理工作政策性、规范性强。证书注册信息在社会公开,有很强的透明度,证书所具信息必须与教育部网上登记的信息完全一致,要求学籍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差错和疏漏,必须细致、规范。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要符合基本的要求,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丰富的网络知识。对于电子注册的实际操作不同于以前的书面操作,数据和文件的错误产生的影响会产生连锁反应,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今后的相关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水平,做到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

结束语

总的来说,电子注册工作在我国各大高校正处于起步阶段,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需要经过不断的研究与总结,才能逐步完善。电子注册工作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国高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制度改革,提升了我国各大高校的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育改革管理现代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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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注册制度的建立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完善高校的学籍和学历证书的管理,已是迫在眉睫,按照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要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计算机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的要求,教育部从2001年开始正式对全国高校学生实行学籍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网络化管理。

二、电子注册制度的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学籍电子注册的进一步规范和延伸,最后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接轨,实现高校学籍学历全程网络化动态管理,从入学、在籍到毕业等关键部位进行严格控制,从而保证了毕业证的真实性,保护了毕业生的利益。

(一)学籍电子注册制度。2007年3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实施。这就要求我们学籍管理人员及时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的“学籍学历信息平台”下载教育部提供的新生录取数据,数据中包含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学制等信息,考生号贯穿学籍、学历管理始终,是学籍学历管理的内部关键字,是严格唯一的。学籍注册时以考生号作为关键依据来判定入学资格,这一点非常重要。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每一位新生都要认真核实,由本人签字确认;如有错误则与我们的学籍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年电子注册制度。2008年10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国各高校相继开展了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学年电子注册有4种状态:(1)待注册:每年年初,所有原本“注册学籍”的在校生状态都会变成“待注册”,表示需要重新进行学年注册。对于所有待注册的学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年注册,把注册状态变成其它几种情况;(2)暂缓注册:由于欠缴学费等原因,暂时不予以学年注册。这个状态不会自动变成“待注册”,只要高校不做改变,就会一直保持,学生的学籍也不会被清理掉。学生补缴学费后,高校可以随时将其学籍状态由暂缓注册变成注册学籍。(3)保留学籍:由于参军,疾病等原因,标记为保留学籍。这个状态不会自动变成“待注册”,如果高校不做改变,就会一直保持,学生的学籍也不会被清理掉。参军复员或疾病康复回校继续学习时应即时注册学籍,同时应予以降级。(4)注册学籍:完成学年注册后,学生的学籍状态就变成注册学籍,表示该生在新的学年已经获得了学籍资格。当我们看到待注册人数为0,表明学年注册工作完成。

(三)学历电子注册制度。2001年开始,对全国高校学生实行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上网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上报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学籍管理人员同样需要进行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一样的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并根据核对结果整理毕业生数据。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包含考生号、姓名、性别、专业、学历证书编号、毕结业结论等字段。学历注册时以考生号作为关键依据来审核学籍资格。学校根据编号规则为毕业生编制学历注册编号,根据毕业审核结果给予毕结业结论。学籍管理人员借助平台上的学历图像信息校对系统,整理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的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并上报市教委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市教委将各校所报的数据及图像信息汇总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将此数据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供社会查询。

三、建设与完善我校成人学籍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招生就业处、成教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要对电子注册制度进行大力宣传。为加强学历证书的管理,教育部在2001年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告知》的颁布,要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实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具有深远意义,能够有效地遏制社会上不法分子伪造、贩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学校的声誉,保护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学籍学历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有高度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还要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关学籍管理软件和数据库的知识。学院要针对电子注册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等特点,采取必要措施,合理安排工作量。

(四)建立、健全我院学籍管理相关办法。依法完善我院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管理相关文件内容。根据天津市教委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管理办法(暂行)》,2010年我院进一步修订学籍管理规定,从而使我院的学籍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达到文件规范化,工作合法化。

电子注册制度是利用现代技术对学籍学历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随着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不断改进。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将会更加顺畅和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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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职业高中学生应建立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职业高中和职业高中班。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职业高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规定录取新生,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凡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依有关规定处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要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成绩考核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考评、考核,成绩和评语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德育考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以及学习和劳动中的表现等。学校每学期均要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毕业时进行毕业鉴定。

第十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四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制。考试、考查课的成绩是学生升、留级的依据。

学业考核,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对学生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考核。

体育考核要结合考勤对课内学习成绩及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术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第十二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需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考。

第十三条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包括实践课程),可在下学期开学前补考一次。其成绩按及格不及格评定,并应注明“补考”字样。

第十四条无故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补考,并视情节轻重,给以纪律处分。对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学校批准,在毕业前可补考一次。

第四章纪律考勤

第十五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实验、公益劳动、集体活动、军训等,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学校应对超假或无故旷课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五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七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者或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准予升级。

第十八条非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经补考后仍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可随班试读,学年结束时需再补考一次。

第十九条在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后,累计仍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该生所学专业如无后续班级,应服从学校安排。

第二十条学生留级超过两次者令其退学。

第二十一条毕业学年学生不准留级。

第六章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以及请假缺课1学期内累计超过两个月,跟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

第二十三条学生休学,要递交休学申请书(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

第二十四条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学制为两年的,一次为限,学制为三四年的,两次为限。

第二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复学,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或服从学校安排。逾期不申请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章转学与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对个别学生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换专业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联办单位同意后,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学生一般不得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迁移(户口非同一市县),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学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征得转入学校及其联办单位的同意,报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转学、转专业,原则上不得从招生录取分数低的学校或专业转入录取分数高的学校或专业。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要严格控制。

第八章退学

第二十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可准予退学或令其退学:

1.留级、休学次数超过规定者;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或复学后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3.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癔病及其他严重疾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或不宜在校学习者;

4.有正当理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退学者;

5.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

6.因旷课受到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就学1年以上而退学的学生,学年成绩合格者,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并报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踪,所在学校需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一条在籍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及格,准予毕业,发给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毕业时,学完全部规定课程,经补考后学科成绩仍有不及格或操行总评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后1年内经补考(限一次)成绩全部及格或由用人单位(户口所在地区)作出鉴定,证明操行评定达到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并注明“补发”字样,其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时算起。

第十章奖励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