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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整改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4-03 03:04: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餐饮整改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餐饮整改报告

篇1

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彻底根除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在校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化、规范化。中心校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排查,现将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存在的隐患

1、校门锁子不用钥匙就能打开。

2、去操场的小门顶端背面水泥皮破损松动,操场内有小石块等杂物。

3、操场内堆放有燃放烟火爆竹的残留物。

4、供暖锅炉没有质检部门检验报告。

二、整改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丝毫松懈不得,对此我校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整改措施。

1、我们已经重新更换了新锁子,值班领导加强巡视、出入登记。

2、学校已经联系村委,派专门的人员,把破旧的水泥皮全部去掉,重新修复完整。操场内的小石子等大家一起捡干净。

3、操场内堆放的燃放过的烟花爆竹残留物,已经收拾干净。

4、供暖锅炉已经联系村委上报质检部门,等待检验。

三、今后打算

今后,我校对安全工作将会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并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我们将对存在隐患处逐一解决。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心校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排查,现将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存在的隐患

1、幼儿园有讲台。

2、幼儿玩具(吊环、秋千)焊口开裂。

3、幼儿园地沟盖板不符合要求。

二、整改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丝毫松懈不得,对此我校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整改措施。

1、幼儿园的讲台已经联系村委,派人在昨天拆掉,并整修了地面。

2、幼儿园的玩具已经找焊接工人进行了加固。

3、幼儿园的地沟盖板已经重新焊接上了新铁盖板。

篇2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对全县餐饮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础夯实工作,在全县的2348家餐饮企业中,小餐饮店有1240家,占比52.81%,其中582(占总数的46.93%)家位于富顺县主城区,占城区餐饮企业的54.48%,其他则广泛分布于各镇乡集贸市场和学校周围。

二、主要做法和思路

1、按照《自贡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我县将经营场所不超过100㎡以下的餐饮经营企业认定为小餐饮店,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备案和监管,目前已备案小餐饮店1145个,备案率达92.33%。

2、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县要求小餐饮店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入网,只取得《备案证》的小餐饮店不允许进入网络订餐平台。这样做可有效促使小餐饮店积极自主整改升级,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以便入网销售。

3、建立全县小餐饮店信用信息电子监管档案。

4、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小餐饮店的主体责任,要求其承诺按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

5、统一制定《富顺县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其制度上墙,并按要求一一落实相关制度。

6、强化小餐饮店的食品快检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按照四川省“三小”条例查处。

7、由于小餐饮受本身条件所限,达不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风险等级为最高等级,同时按照量化分级是评定取得了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的规定,我县未将其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而是将其确定为D级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待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再进行量化评级。

三、存在问题

1、小餐饮店自身存在问题:一是经营者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餐饮店的流动性和经营行为的短期性,以及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小餐饮业主在硬件上不愿投资或投资较少,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简陋。二是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办证意识和索票索证意识不强,进货渠道混乱,无进货台帐,所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在质量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无法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从业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多,部分是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夫妻档的较多,食品安全意识差,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文化程度层次偏低,规范操作技能差,通过反复培训讲解,改善依然不大。

2、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一是全县小餐饮店点多面广,

且流动性大,更新速度快。由于其投资成本小,人员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小餐饮成为许多就业者、特别是再就业者择业的首选,同时由于其竞争激烈、辛苦劳累、利润空间不高,又让许多人想方设法另谋他就,往往是同一家餐饮店,今天还是张三在经营,明天就换成王五了,很不利于执法人员监管。同时,在现行体制下,监管经费的不足和监督人员的偏少,给监督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忙于专项整治就忽略了日常的监管,使得小餐饮监管工作出现时紧时松,时好时坏的现象。二是整改困难,“老大难”问题难以根除,责令整改犹如隔靴搔痒。诸多对小餐饮处理依据中,都以责令整改或警告为先,且通过多次回访检查仍屡教不改者比比皆是,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工作量巨大而效果甚微的两难局面。三是“三小”条例中,对无证的小餐饮的处罚只有责令改正和警告,达不到震慑作用,导致有些小餐饮店始终不肯办证。四是立案处罚程序繁琐,成本高,而针对小餐饮的处罚额度较小,执法人员往往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小小的罚款并不能引起经营者的重视,日常经营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取缔又不利于社会和谐,对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都带来负面影响,对政府解决就业问题增加负担。

3、疑问:小餐饮备案证到期后,是否应强制督促其整改升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依然无法取得许可证,是取缔还是继续对其进行备案管理(现在是做的越好、越规范的,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越重,这会不会打击这类餐饮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建立小餐饮店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制度,分出重点风险单位和一般风险单位,分类监管。试点推行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定期集中听取其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督促整改到位。

2、实行经营者诚信档案化管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店要进行公示,并及时约谈,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对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者采取更高的管理要求,执行更严的标准,同时要加大问题单位的“回访”检查力度,督促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

3、推行小额食品安全保险。在小餐饮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引入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及时监控企业的风险行为,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补偿”,可为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道“安全阀”,使食品消费更放心、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篇3

【正文】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020年12月23-25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开封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技术评估,经梳理专家组从八个方面反馈了25项问题,28条整改建议。省级技术评估既是对我市巩卫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帮我们把脉问诊和寻根问源,专家组所提建议中肯,发现问题正是我市日常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市巩卫工作和标准的再提升。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将技术评估反馈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同时下发六份整改任务交办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标准,分解到六区和全市20余个部门、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限时完成任务。每周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各区、各部门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依据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和奖罚,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完成情况

(一)个别单位资料归档、逻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同一张图片分别纳入2019年和2020年爱卫月宣传资料归档,健康教育讲座签到名单人数明显多于照片上的人员等。卫生单位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完成情况:

1.由市爱卫办牵头,对各区、各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平时注意照片、文件等档案材料留存,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同时要求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宣传的元素,广泛组织开展“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宣传活动。

2. 对于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不健全问题,由市卫健委牵头,逐一落实,一是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培训,按照细则重新梳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将缺失的健康教育档案材料补充完整。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落实责任,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必须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每次的督导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被督导单位收到问题反馈后,积极配合督导组进行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职工体检,将每年职工体检报告汇编入册,将职工体检报告作为职工身体健康的标尺,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职工体检情况和需求,积极开展健康讲座,提升职工健康素养。四是积极协调区教体局,对社区体育指导员加强技能培训,由区教体局研究发放培训合格证。

3.全面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夯实组织机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整体规划,全面推进,今后开封市将以县城和乡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制定规划和方案,有序推进省级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创建比例,尉氏县、通许县、杞县要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争取三年内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和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30%。

(二)个别单位未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部分小区健康教育专栏数量少。健康教育促进跟进措施有待强化。部分无烟单位未悬挂“无烟单位”标牌,部分单位工间操活动未开展。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牵头,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一是积极对接开封市日报社、城管局,利用路名牌、日报栏、公交站牌、广场大型液晶显示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二是在社区、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多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市汽车站针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未摆放在醒目位置进行整改,及时制作2020年第四期、2021年第一期宣传版面后,安排专人将健康宣传栏摆放在候车厅旅客集中醒目位置,并利用候车厅电子显示屏对健康知识进行滚动播放。三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落实,对全市居民小区增设、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2500余块。

2.市卫健委牵头,全面落实禁烟行动,一是要求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网吧进行控烟工作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鼓励辖区各单位积极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按照要求张贴禁烟标识,确保控烟工作高效开展。已经申报无烟单位成功的,将无烟单位标牌悬挂单位门口进行展示,将无烟单位命名文件放入档案资料。二是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控烟工作当中,利用5.31世界无烟日进行大型宣传,号召全社会关注控烟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市教体局,全面落实单位工间操制度。

(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存在的遗留问题未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急待提升。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尚未达到二类标准。城市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桶,部分未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如:街、劳动路农贸市场、东京壹号西北角待建工地等。城市道路绿化有缺株、死株现象。如:东京大道东环路等。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如:龙亭区北郊乡涧水河路边等。

完成情况:

1.市城管局牵头,2021年将推进城市厕所革命,目前对全市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国家二类标准的进行登记造册,年底前全部进行提升改造。

2.市环卫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垃圾桶未实现袋装化收集问题进行排查,全区域统计垃圾桶数量,龙亭区450对,鼓楼区660对,顺河区720对,禹王台区520对,示范区450对,共计2800对。共更换560对垃圾桶,购置垃圾袋35000余只,同时积极向政府申请垃圾套袋经费,确保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运输。

3.市城管局牵头,下发《关于绿地内黄土裸露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所辖公园、绿地、绿化带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绿地内黄土裸露治理台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天气条件对黄土裸露的位置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手段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基本完成新曹路、魏都路、西环路、复兴大道、西大街等管辖范围内行道树、环城公园七期绿地内缺株断垄补植工作,已补植法桐、白蜡等乔木385株,海棠、木槿灌木200余株,红叶石楠苗、金森女贞苗、小龙柏苗等绿篱植物64000余株,甘蓝、角堇等地被植物26955株。对暂时不能补植的位置已进行了全面覆盖。

4.关于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的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具体排查落实,对城中村饲养家禽情况进行打击制止,发现饲养户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居民进行劝解,经居民同意以后将家禽处理干净。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消毒操作技能有待提高。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七小”行业室内外存在有卫生死角。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金明实验小学卫生保健室堆放消毒药剂,不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并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牵头,对所管辖“五小门店”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真正达到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行业管理,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禁烟、浓厚巩卫氛围、防疫消毒措施完备等方面的工作,对照标准,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排查,严格禁烟,提高所管辖的小门店卫生管理水平。

2.对于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问题,市卫健委牵头第一时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封市中心血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医疗废弃物暂存处进行改造,保留原室外消毒间,另外在室内加装隔断建成独立消毒间,进一步完善布局。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利用空间面积已整改,医疗废物鹅颈式封扎口封扎完整无外露。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3.针对金明实验小学没有正常使用保健室的问题,市教体局要求各校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金明实验小学对保健室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过期防疫物资,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五)部分餐饮单位消毒设施不足或无蒸汽、红外线消毒等消毒设施。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发《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市监办[2021]6号)文件,对全市5600多家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重点对辖区内的中小餐饮的餐饮具消毒、超市散装食品和餐饮店凉菜间问题进行督导排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指导各食品流通商户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对于消毒设施不全或无消毒设施设备的,要求必须购置消毒柜或委托第三方对餐具进行统一消毒。

2.对于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问题。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商务文〔2021〕14号),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商务局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管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装食品是否实行专区销售,完善基本信息公示。

(六)“三防”设施标准不高。个别餐饮、单位的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毒饵站建设标准不高,有鼠药外溢现象,孳生地清理不彻底。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的所有小餐饮店“三防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重新登记造册,积极督促小餐饮门店落实“三防”设施,在餐饮店后厨的下水道、排气扇外口安装防鼠网,在仓库门配备挡鼠板,木质门用铁皮包裹,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安装纱门纱窗,使用填充剂填充墙体细缝,投放灭蟑胶饵。同时,以后厨操作间、凉菜间、食品仓库为重点环节,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后厨不得有蝇。

篇4

健全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制度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审核,通报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并填写我市重大活动登记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活动举办前的2~3天,选派2名以上的食品安全监督员深入主办单位,进行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事前评估。

为了项目突出、明了、准确、无遗漏,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将评估的有关内容制作了“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报告分4部分:①第1部分是重大活动基本情况明细。涉及重大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参加人数、接待单位、活动时间、负责人等内容,重在明确重大活动的等级和责任人;②第2部分是专项评估事项。涵盖评估内容和对所列评估事项的专项评估意见。评估内容包括对接待单位是否具备承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的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评估(内容包括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及健康档案记录、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及规模相适应的接待能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或具备与A级相适应的条件、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接待单位有关食品安全从业条件、设备条件评估(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设立情况、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布局设置情况、食品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及记录情况、专间及库房设置管理情况、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监督检查情况、直接入口食品加工操作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情况、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食品安全意识状况、食品用具工具容器及餐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情况、食品留样设施及记录管理情况);评估意见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不符合3项。③第3部分是评估结论,是评估报告的主体部分。包括: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整改验收情况、总体评估意见。食品监管人员针对评估报告所列的的每一项内容进行评估,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对能满足接待任务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同意承办此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并与之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对评估意见中,有少量基本符合或有不符合事项但能立即整改的,视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其承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对评估意见中,有不符合事项又不能立即整改的,视为不能满足接待任务,要及时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予以更换。④第4部分为责任承担部分。包括评估单位、评估人员(签名),接待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收到评估报告日期等事项。此报告一式三份,接待单位、主办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份。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审定

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作了“重大活动登记备案表”。此表分3部分:①第1部分是重大活动基本情况和供餐情况明细,包括:重大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人员住宿地点、参加人数;接待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待单位地址;供餐单位、日供餐次、供餐方式、供餐地点;监管部门确定监管方式(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配合监督);活动指定或赞助食品名称、来源、食品安全证明情况等。②第2部分是食谱,包括主食、副食、酒水等。③第3部分由供餐单位负责人签字、供餐单位盖章。

这三大部分是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我们对食谱的审定极为细致认真,对承办单位的餐饮服务就餐环境及食品加工场所严格检查;对每一食品原料采购时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来源于合格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谱中如有海鲜、山野菜、山蘑菇、新鲜黄花菜等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应慎用或建议尽量不使用,对食谱中不安全的食品品种和原料,及时下达重大活动更换食品品种意见书,从而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

现场监督检查

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人员采取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每餐前都要从食品从业人员的着装、个人卫生是否良好;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冷荤间“五专”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每份每种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购进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是否按食谱供应、食品留样直到就餐情况等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食品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要进行动态监督。现场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规定、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不整洁、餐具用具未按操作规范清洗消毒,未放入专用保洁设施内、食品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制作程序和方法不规范、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的、供应的食品和菜谱不符等情况,立即责令整改,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

篇5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XX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春雷行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小单元。组织召开“春雷行动2021”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XXX参会;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召开冷链物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专班会和推进会,并联合冷链物流工作专班组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桌面推演活动,副县长XXX参加推演。

二、统筹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冷链物流监管,加强入县关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会同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冷链物流专班成员单位在入县交通要道设置冷链物流检查卡点,并根据冷链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链物流相关台账登记,严格排查冷链车辆、冷链食品,检查冷链食品“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是否齐全,截止3月10日共检查冷链车辆169辆次,无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春节至“两会”期间,严格开展冷链食品环节排查和处置,共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冻品店、食品经营店、餐饮店、等商户256家次,对未进行消毒、体温检测、未正确佩戴口罩、存放食品不规范的经营户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配合疾控中心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报告共476份,其中冷冻水产品及肉类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250份,农贸市场、肉类生产场所环境(冷冻产品、肉类、包装表面等)226份;开展冷库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经营冷链食品的冻库商户,查看进出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凭证,是否入驻川冷链平台及是否规范存放冷链食品。共排查全县范围内32家冷库,重点检查城区和乡镇冷链食品和农场品冷库24家次,对未严格索证索票、存放食品不规范和未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的4家冷库商户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和名酒打假人员对名烟名酒店和重点区域经销户进行检查,查获涉嫌商标侵权“国窖1573”白酒13瓶,“剑南春”白酒8瓶,货值金额1.508万元,暂扣烟草97.6条,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雷波脐橙”、“马湖莼菜”打假维权力度,检查脐橙、莼菜经销店36户,未发现侵权行为;检查农资农药市场经销户16户,未发现侵权行为,对个别不能出具进货发票的,已责令改正。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台次,共检查各类经营户138户。

四、积极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

以城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检点针对餐饮单位是否落实水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有无出售“野生河鲜江鲜”等相关菜品,店招、菜单等是否符合要求,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2家、签订承诺书62份、销毁违规宣传语40余份,遮盖违规字样30余处。发现2家餐饮单位的菜谱和宣传语存在违规字样已责令整改,未发现生产交易野生鱼类等违法行为。

五、加大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力度

对全县城乡结合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大型商超进行逐户排查,排查出经营过期食品、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按规定储存食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等风险隐患10余条。要求商户做好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和供货票据,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范食品储存和销售。共检查大型农村食品批发部6户,乡镇集市4处,乡镇大型商超20余家,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户186家、查获案源信息3条。

六、持续推动酒类、醇基燃料等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开展危化品、甲醇、醇基燃料检查。对县内4家加油站、11家生活燃料生产经营单位、1家甲醇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一家加油站加油机接线不规范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燃料生产经营单位、1家甲醇销售单位销售的生活燃料及灶具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全、未建立进销货台帐,未建全索证索票制度的3家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户次,责令限期整改5户次。以白酒三作坊及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三防”设施是否完善,生产区布局是否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是否有效分开,食品原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进销货台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双签留样”制度。共检查白酒小作坊8家、散装白酒销售单位24家,抽样送检白酒8批次。检查中发现6家小作坊存在生产区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完善、进销货台账不全等问题,现场指导要求企业开展整改,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七、启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XXX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科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全面启动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范围包括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建立规范的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经营者,工作人员逐一记录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八、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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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保“三节两会”期间餐饮安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为整治重点,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迎接“三节两会”期间的各方来宾。

二、行动内容

(一)在餐饮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处理。

(二)采取重点监督和覆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做法,在辖区监管的基础上,市局将进入部分区、县(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地方政府,督促餐饮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12日)。指导促进各餐饮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日程表,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不合格餐饮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12月31日)。市局将深入各区、县(市)的餐饮企业,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全市餐饮市场现状,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集中和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的餐饮监管模式,特别是辖区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餐饮监管的新突破。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口号: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努力规范餐饮市场,确保百姓餐饮安全。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集中,专题专访和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形成新闻热点,促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为载体,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面上工作总体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餐饮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分工

(一)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负责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3.统筹规划,制定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各区、县(市)政府。

(二)一分局

1.负责市管餐饮企业的检查;

2.负责巡查部分区、县(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媒体宣传。

(三)区、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各区卫生局

1.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2.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反馈报告。

(四)市局政策法规处

1.制定新闻宣传方案;

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联络媒体制作专访专题。

(五)市局办公室

1.负责汇总专项行动进展等情况,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上级部门;

2.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方案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既要与市局保持行动一致,又要体现工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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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1年9月15日开始,历经四十多天,对蛟河范围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普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单位性质、经营面积、座位数量、从业人员情况、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等。通过普查,使我们对蛟河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有了充分了解,为今后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就普查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1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经过普查,蛟河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86户,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1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型餐馆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型餐馆510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434户,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76户);快餐店9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吃店3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饮品店8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72户(全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1户(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设施情况

由于历史、现时的原因及原卫生局监督员的验收标准不一,卫生条件参差不齐。基础设施不到位,布局不合理,餐饮单位厨房的面积大多小于规定的八平方米,餐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完善,无四槽或四槽利用率不高,保洁柜无密闭,未安装拉门,无消毒柜,只用消毒桶代替,有的消毒桶只是摆设,基本不用。冰箱内生熟不分。食品及原料无进货登记,无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无验收制度,无餐具消毒记录,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组织不健全,没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很难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整治要求。在以前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只盲目注重收取监测费,忽略了对应有的日常监督工作检查。在职责划分到药监局后,如何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么多的已取得许可的餐饮单位设施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

2.2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情况。

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低,更换频繁。部分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低卫生知识缺乏。冰箱内生熟分开、索证记录,消毒记录不重视,不会记。餐具清洗、有效有餐具消毒、消毒剂用药浓度、餐具消毒时间,热力消毒时间、温度、方法都不能很好的掌握,不能严格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致使餐具的合格率降低。

2.3 无证业户情况

在蛟河市共有无证餐饮单位76户,全部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部总数的9.26%。

无证原因:

2.3.1 未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在普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业主对法律还不了解,在开始经营后,不知道都要办理什么样的许可;有的业户,特别是无业人员大部份由无业人员、农民、下岗职工等人员开设,由于启动资金较少,基础设施较差,不能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基本发放标准,同时业主经济状况相对较弱,不能承担基础设施的再投入。,根本就不想申请行政许可。多见于乡镇、早、夜市、肉串、露天烧烤等小吃店。

2.3.2 未批准行政许可。有的经营单位在开业后,曾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但是由于经营面积较小、基础设施不完备,达不到开业的条件,未批准行政许可,他们依然进行经营,这类单位多见于乡镇、市区比较偏僻的地段、早夜市的小吃店。

3 解决问题的办法

3.1 严格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制度,

对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即从业餐饮服务活动的业户,加大处罚力度,罚款到位后才可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新开办业户的严格审核,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对已开业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加工工具及消毒、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加大处罚力度。

3.2 对有证不达标及无证的管理

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撤消其行政许可或予以取缔。对无证的餐饮单位:①责令停业,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标准的,发放行政许可;②对拒不申请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取缔;③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标准的,建议其停止经营餐饮服务。对于对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但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及无证经营的小吃店、小型餐馆等监管难度比较大的单位,希望能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得到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3.3对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餐饮单位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辖区确立餐饮业重点整治路段,抓住监管重点环节,对餐饮单位进行整治和信誉度等级评定,先打造一块餐饮业卫生示范街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卫生监督员依据不同类型餐饮业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尽快实施统一的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积极推行中小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卫生许可前后的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改变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

3.4 加大对负责人的培训力度。

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组织一次单位负责人集体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及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餐饮单位明确责任,深知我们机构改革新时机的工作力度,工作方法,使其逐渐加大重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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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会议,就春季学校学生食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县各类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切实督促整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切实按照甘市监发文件要求,就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从以下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考核情况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学校秋季学期结束是否将学校食堂内食品、食品原料等进行清空,是否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重新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检查食品原辅料采购贮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等重要环节管控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制售高风险食品,是否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五是检查购进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六是检查采购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猪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七是检查是否建立规范了所有进货查验记录。八是检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厨房、库房、就餐场所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九是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资质、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山寨”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春季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有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较差。

2.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落实不到位。

3.有个别学校秋季学期结束是没有将学校食堂内食品原料进行清空。

4.部分学校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添加剂管理未按要求使用、存在食品留样及处理不按要求记录等情况。

5.大部分学校采购的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较差。

6.大部分学校采购的大米、面粉有检验报告,但不是购进的同批次的检验(测)报告,且有的检验(测)报告是厂家出的人工手写的,大米没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

7.部分学校购买的猪肉是农户自宰的,没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

8.部分学校所有进货查验记录不够健全。

9.个别学校厨房、库房、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较差。

10.校园周边部分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经营环境卫生较差,“三防”设施不完善,食品操作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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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显示,2021年1月份我县区域内编号为S1582492的热点网格,因PM2.5月均浓度最高,被列为预警网格。收到预警后,我局及时向网格所属地东华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局、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排查整改通知,要求网格长带队对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

根据《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要求,我局及时向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以及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按照《热点网格排查整改指南》对预警大气网格内涉及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汽修行业、供暖设施、堆料场、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宾馆、饭店、村庄、住宅小区等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或限时整改整治,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排查

预警网格区域内共排查37个涉气污染源。其中:村庄和居民集中居住区5个,共有5207户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使用天然气和电;3座专科医院和6家餐饮酒店全部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加油加气站1家安装有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汽修企业1家,其他企业20家,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预警分析

结合我县1月份实际情况,经分析该网格被预警主要为以下原因:

1、该网格区域内有县城环城东路、荆山大道、京昆高速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园道路等多条主干道路,尤其是环城东路连接京昆高速,高新技术产业园道路直通阎良区和关中环线,大型载重车辆较多车流量大,尾气排放现象较为集中,道路扬尘较为突出。

2、该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口密度较大,居民使用的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也产生一定的污染。村民在家里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现象时有发生,也是导致PM2.5浓度较高的原因之一。

3、该区域有热电联产企业一家,废气虽然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但废气排放基数较大,致使局部污染物浓度较高。

四、整改落实

1、增加该网格内主干道路洒水喷雾频次,并对经过该路段的污染排放超标车进行检测查处,目前道路扬尘和尾气超标排放现象已有改善。

2、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力度,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停业整顿,有油烟净化设施的坚决杜绝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

3、安排网格内各村、社区加强污染物排放巡查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开展铁腕治霾巡查工作,采取昼夜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的方法,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扬尘、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源进行巡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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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确保我县各种节会、庆典活动的食品安全为中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全县群众提供放心的饮食环境。

(二)工作目标:建立食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供应;建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餐饮接待单位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着力加强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确保节庆活动期间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食品供应工作

1.切实做好食品供应保障工作。有关部门积极与餐饮接待单位沟通协调,尽快掌握大宗食品、食品原料的供应和备用的基地、企业、供应商情况,确保食品充足供应,做好食品供应应急预案。

2.确保全县食品市场正常供应工作。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米、面、肉、蛋、奶、菜和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做好必要储备,保证重大活动期间全县食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加强餐饮接待单位的监管。对有关活动确定的餐饮接待单位实行派员驻点监管,制定驻点监管工作规范,明确监管重点内容,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跟踪检查指导。与接待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各接待单位制定具体接待方案,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餐饮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和企业自检制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实行现场检测监控及留样备查制度,发现有毒、有害和劣质食品,按规定程序处理,并追溯源头。加强对清真等民族食品的监管,认真做好清真食品的准备工作,督促餐饮企业根据不同民族习俗提供相应的食品服务。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切实加强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监管。严格落实大宗食品及食品原料生产基地、企业和供应商的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要与向餐饮接待单位提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定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监督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现场监测;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批批检验、合格出厂的要求,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餐饮接待单位。

3.着力抓好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动,严格执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法制环境和氛围,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及退市工作。严把每个关口,严控每个细节,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游客饮食安全,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加大对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对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风险警示,确保对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2.认真做好食品供应应急准备工作。建立食品市场运行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储备管理,建立重要食品的储备基地,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情况下的食品供应。

3.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应急值守力量,做好应急组织、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按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原则,健全完善各个监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组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7日前)

对重大节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各自监管职能和职责分工,制定完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专人负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目标,保证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平稳运行。

(二)节前整治阶段(9月17日-9月23日)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保障措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1.企业自查。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对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

2.全面整治。在企业自查自纠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全面分析食品供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深入了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全县食品市场秩序规范。

3.督导检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企业自查、全面整治和节日食品安全开展督导检查,要对各餐饮接待单位和重点旅游景区(点)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在9月25日前完成整改,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保障阶段(9月23日-10月7日)

严格实行食品供应、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日报告、重大事件随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加强对餐饮接待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回检查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目标。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团结协作、严守纪律。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沟通,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食品供应、食品安全信息,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