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2:44: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普惠金融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是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6月份积极动员全体员工对如何更好地助力“三农”和小微企业成长、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渠道、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与人文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泰顺农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言献策。活动共征集到金点子近60个。
三是开展论文征集活动。根据省联社青年论坛征文活动的要标注,结合泰顺农信自身实际,开展以“泰顺农信梦一条道路两场革命我为泰顺农信发展建言献策”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要求作乾结合农信工作实际,从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与渠道建设、风险控制与管理、内部管理与内控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选题撰写论文。活动共收集到14篇论文,该联社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推选3篇优秀论文送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参评。同时,于7月8日举办农信梦演讲和青年论坛活动,由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
四是开展创意设计征集活动。为了着手做好2014年泰顺农信成立60周年文化宣传各项筹备工作,该联社于6月至8月份向全体员工广泛征集关于泰顺农信品牌和形象、农信产品和服务、农信梦、农信故事、迎接泰顺农信60周年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并要求将创意以具体文案或分镜脚本的形式写出。该联社将选出优秀的文案,由其作者亲自参与广告公司合作,将优秀文案制作成FLASH广告或拍摄成微电影,以“新媒体”的方式来让客户了解我们的产品、服务和农信文化。目前,活动已收集到创意方案17个。
(文/高菲菲)
农发行湖北省荆门市分行:做到“五早”,积极“备战”中晚稻收购
荆门市是湖北省乃至全国中晚稻主产区,为了把农民种植的中晚稻收购进来,农发行荆门市分行在中晚稻上市前,采取“五早”措施,积极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一切准备工作。
根据荆门市农业部门预测,全市今年中晚稻种植面积273万亩,总产量36.57亿斤,商品量21.93亿斤,为农民可实现收入29.61亿元。该行为了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五早:一是去年发放的收购贷款早“清场结零”。2012年中晚稻收购期间,该行投放中晚稻收购贷款5.81亿元,为了不影响今年中晚稻收购贷款投放,督促各县市支行按规定在7月底提前一个月全部实现了“清场结零”。二是中晚稻生产及市场形势早预测。为了摸清底数,该行组织客户、信贷及资金计划等部门,深入农业部门、各县市支行、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今年全市中晚稻生产、市场及价格走势等情况,为收购贷款投放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资格早申报。根据农发行湖北省分行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支行对28家中晚稻收购加工企业贷款资格在8月10日向省、市分行进行了申报审批。四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计划额度早确定。根据湖北省分行安排,该行在8月15日前将中晚稻收购贷款6.85亿元计划额度上报了省分行,得到省分行审核确定。五是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早调查审批。截至8月15日,该行已组织42名客户经理调查评估、上报审查审批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21个,审批贷款2.97亿元,将作为第一批中晚稻收购贷款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目前,中晚稻收购贷款正在陆续向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发放,启动开秤收购。
预计今年中晚稻开秤时间在8月下旬,目前市场收购价在1.25―1.28元/斤之间,低于国家今年的中晚到最低收购价1.35元/斤的0.08―0.1元,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的可能性很大。荆门市农发行在积极支持中储粮企业托市收购中晚稻的同时,还将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
(文/郑)
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送金融知识下乡受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按省、市银监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从8月20日开始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宣传活动中,邳州农商银行专门召开“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动员会,建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家支行也要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田间地头、访万户、送知识”宣传活动。一是采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人民币识别、电费、水费的扣缴办法、个人征信、非法集资、消费者保护、手机银行卡使用、刷卡套现、假借冒名贷款等行为的危害,促使广大依法办理金融业务。尤其是详细推广村村通POS机的小额现金款取、转账、查询、缴费等金融业务知识;二是开展金融知识有奖抢答竞赛活动,利用与电视台、广播电办的节目,在电台里与听众互动,采取现场信息互动形式,让听众与主持人连线,抢答金融知识题目,凡在一定时间内答对者一律有礼品相送,吸引广大客户和群众参与意识和学习人民币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对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宣传青年创业贷款、门面房抵押贷款、大学生村官贷款等;四是针对目前民间借贷跑路较多、农民损失的案例,对老人人群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五是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客户重点宣传理财等相对高端的金融业务品种;六是针对农民客户,尤其是农村普及的村村通pos机和ATM自助机的基本使用知识;七是对小微企业主、种养殖大户,介绍农商行优势地位,讲解企业贷款准入条件、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利率优惠政策、汇兑结算、代收代付及网上银行等相关配套业务,对有贷款意向的客户建立经济档案、登记造册,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邳州农商银行还要求每家支行每周集中利用逢集日组织内外勤人员,到集市上摆放了宣传展台,将反洗钱知识、非法集资危害性、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发放前来咨询的群众,同时还利用常年开展的“红色旋风”宣传营销活动,分组包片带着宣传资料和文化衫到各商铺、摊点宣传,一些群众主动上前了解各种金融知识,在场的工作人员一边向他们散发宣传材料,一边耐心地讲解如何识别假钞、如何正确使用手机银行、如何防范银行卡安全等金融知识。于此同时,全辖网点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外部网站、摆放x展架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共向公众发放非法集资、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近35000份;现场咨询、解答和辅导1000余人次,赢得了好评。
据了解,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邳州农商银行于8月份20日起启动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9月份为“金融服务普惠公众服务月”为主题开展相关的活动。以金融知识下乡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依法合规操作水平,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巩固提高合作成果,保持邳州农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文/陈伯伟)
浙江省兰溪农合行;“六位一体”织就普惠金融工程密集宣传网
本刊讯:日前,兰溪农合行在全市的公交车上投放车身广告为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进行宣传造势,成为一道亮丽的流动的风景线,打响了该行普惠金融宣传第一枪。
普惠金融工程是我们做强做优农村基础市场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政府专门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正式文件,这是写入浙江农信60多年发展历史的一件大事,也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一项工程。兰溪农合行为了做好信息宣传保障,闪电行动,利用各种媒介和资源,织就六位一体的密集宣传网。一是在全市网点的门头跑马灯、多媒体播放器及总行门前LBD大屏幕上连续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和宣传画面。二是将员工手机和单位座机的彩铃和单位电子名片更换成了普惠金融工程的宣传内容。三是除在公交上投放车身广告外,还每天在当地主流媒体《兰江导报》刊发宣传报花,在每天的黄金时段通过兰溪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告和播放宣传片。四是充分利用好我行年初就开展的“千场电影下乡”这一活动载体,在电影片头加入普惠金融宣传内容。五是在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通讯员作用,征集优秀稿件,鼓励其积极向外部媒体投稿,形成全行上下宣传的合力。六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建立与两办和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主动报送活动信息,争取政策支持。
兰溪农合行将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普惠金融工程能带来哪些方便和实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推进该项工程扎实开展。
(文/徐金浩)
及时调查核实 解了一场误会
本刊讯:8月12日,贵州修文县农村信用联社接到该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函,反映该县龙场镇青龙村某村民(女、七十岁左右)未得到新农保存款存折、也未享受到新农保待遇。社保中心请县联社及时核查,如不核查清楚,该村民的儿子自称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上访。县联社接函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户新农保存折几次在县联社营业部取款。为查实取款人是谁,调查人员调阅了该户取款的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的是一位中年女子,该女子取到款后,将款及时递给一个在客户等候区的老太婆(约七十岁左右,当事人即持新农保存折人)。为确认取款人与老人的关系,调查人员将取款人和老人的图像截图请青龙村村民和当事人的儿子辨认。通过辨认,取款人就是当事人的女儿及其当事人本人,并非他人,经核实,新农保待遇存折还在当事人手中,只是因不认识存折上的“新农保”标识、及老人年龄大加上不识字忘事而产生误会。也就是说当事人持有新农保存折,并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原说是没有新农保存折,也没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完全是场误会。
事实结果出来后,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今后遇事不能急躁懵懂。
(文/王仁智 段纲)
湖北省兴山农合行:实施“双基双赢”金融服务工程
本刊讯:农民贷款难、涉农银行放款难、涉农信贷风险防控难,一直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大难题。近期,兴山农合行试行的“双基双赢”金融服务示范工程,随着兴山县榛子乡和平村示范点的选定,标志着兴山农合行将着力打造支农信贷服务升级版,使“双基合作贷款”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文/梁雄)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1-0086-07
一、问题提出
2016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下文统称《规划》),绘制了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版图。根据规划指导,中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要在2020年跻身世界前15位,正式加入“创新型国家俱乐部”;科技进步的贡献率也由当前的55.3%提增至60%。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关注点不仅仅框限在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革新和发展,而是更加注重关乎国民经济主战场,关乎面向科技前沿,关乎面向重大需求,比如科技金融(SCI-TECH Finance)问题。在《规划》中也鲜明指出,“要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自此,构建合理高效的科技金融体系正式成为国家级的战略规划。不难发现,中国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双重叠加的大背景下,经济结构转型优化,提升产业科技内涵成为当前国家发展的核心要义,如何围绕经济结构部署创新链条,并围绕创新链条辅之以金融服务,探索科技和金融的最优结合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科技金融正式进入中国理论界的视野应当追溯到1993年[1],在历经一个较为充分的发展阶段后,科技金融体系发展在实践中有着怎样的阻力,又应当如何解决?在科技金融实践中是否存在某些误区,以至于学理界对科技金融体系的研究没有很好地响应实践的需要?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是否存在帕累托优化路径?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将通过理论梳理和实践分析,归纳出当前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与实践误区,尝试为政学业三界厘清问题导向,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具体的改进路径,为下一阶段的中国金融结构体系改革优化提供经验与政策启示。
二、理论文献轨迹述评
有关金融对科技创新作用的阐述,具有早期代表性的研究当属Schumpeter(1912)[2]的信用创造论,该理论认为,具备复合功能的银行机构可以对那些运用新生产技术的企业进行有效甄别和支持,并由此促进了科技创新。Hicks(1969)[3]甚至认为,工业革命的贡献不应主要归功于技术创新的结果,而应突出金融革命的核心地位。King and Levine(1993)[4]的研究则展示了科技与金融融合创生的可能路径,即金融体系为科技进步提供了评估企业家、归集资本、平滑风险以及预估技术的收益等服务,从而缩短了技术革新的周期并提高了效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多层次、有递进的科技金融体系成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所在[5]。
相比之下,国内科技金融的理论研究则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6])之前,“科技金融”概念尚未从理论的角度来进行严格界定,亦没有形成独立性的科学内涵。学者对科技金融的定义多停留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进而在“金融机构与科技管理部门密切合作”的含义上使用[7]。直至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才正式系统地描摹出科技金融应具备的轮廓框架:科技金融对于科技研究开发及其后续的成果转化、产业化所衍生的各种金融问题,也包括一些重大科技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是理论、政策、工具和服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之上,洪银兴(2012)[8]进一步拓宽了科技金融的视野范畴,认为科技型企业所内生出的特殊“科技”属性(无形资产为主、产权交易不活跃、难定价等)决定了适配这种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具有更高的准入门槛和特殊性。传统金融结构在对接科技企业时极易产生金融渗漏。由此,财政性和政策性资本注入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方式。随着经济进程的推移,商业银行机构同资本市场一道,也逐步适应了科技企业的特征模式,并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构成。
前述文献已从不同角度在科技金融的领域内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仍可在某些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针对科技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风险特质,应当形成以创业投资为主体,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信贷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科技金融体系,并在政府支持和中介服务的框架下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对接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9]。中国现有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长期存在[10],形成了银行机构的科技信贷是科技金融体系下的主要力量的思维范式。然而,银行机构作为理性的经济个体,具有着明显的“嫌贫爱富”行为偏好[11],在面对处于孵化技术、科技创新试验推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政府引导政策性金融来解决这种市场失灵问题成为科技金融问题中的重要一环。但是,银行机构的风险厌恶、资产抵押偏好和政府调节的滞后性决定了这种间接的科技金融模式极有可能存在效率沉降乃至导向偏误。因此,以天使投资为代表的具有主动性和专业性的直接融资模式颇受学者的青睐,洪银兴(2012)认为,面对大数量级且呈分散状态的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项目仅依靠资本市场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集中性的孵化器所具有的共享性和公益性可以有效地促成产学研的合作平台,当然,这仍离不开政府机构的“牵线搭台”。尽管目前的科技金融体系面临着显著的进步,但依旧免除不了低效化的症结。吴翌琳和谷彬(2013)[12]的研究发现,虽然现有的科技企业的资本来源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机构科技信贷、政府资金、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等),但这些创新资本之间更多地呈现出了拮抗的特质,未能形成有效合力。这也说明中国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中仍旧存在桎梏,需要进一步从实践中寻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三、中国科技金融的实践误区与偏差
(一)实践上的误区:科技金融的核心调节手段拘泥在市场机制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倚赖市场“无形的手”来对资源进行调节分配成为诸多学者的期盼与共识。在科技金融格局中,同样坚定倡导由市场决定的金融来接洽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理性趋利偏好来考察,基于科学技术创新所内生出的金融需求,以及金融自身更新换代需要创新支持的角度,由市场决定的金融应当主动与科技创新活动相融合,并演变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力军。然而,科技创新所内含的极高的风险特质决定了把市场配置作为科技金融的导航必然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泥淖之中①。科技型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介入。但必须承认的是,不同阶段的风险释放特征以及金融的风险偏好,决定了不同类别的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的阶段性选择的巨大差异[13](见图1)。
在科学技术思想蝶化成为技术孵化的初级阶段,即图1中所描述的“科学范畴”和“技术范畴”阶段,是对资金需求量最大的阶段。而在现实中,上述这两个阶段的资金投入却最为匮乏。在这个阶段,创新收益几乎为零,且超出了传统金融资本所能承受的风险边界,理性的市场性金融更偏好于“商品服务范畴”阶段。在科技创新和孵化过程中的企业难以按照市场规则获取资金支持,特别是在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导的“创意设想―科学研究”阶段,其距离市场也最远,回报率极低的事实也导致了市场性金融对其产生了明显的行为排斥,而该阶段恰恰是科学技术研发的奠基阶段。因此,现今主流理论所强调的由市场主导的科技金融模式,使得金融资源都汇聚在了商品服务阶段,并在该阶段中形成了资金需求度低和资金供给量大同时存在的异象,降低了金融资源的运作效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具备十分明显的社会正向收益,在该模式下创新收益难以收敛到具体的个人和企业,这种正外部性现象本身就是市场机制缺陷所造成的“失灵”,因此想要简单通过市场机制对其进行修复并扭转科学技术研发初始阶段的资金匮乏之像,具有很大的难度。
(二)融资对象的误区:科技企业本质把握偏移
在现有的科技金融理论体系中,对科技企业的把握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大量的科技企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企业规模较小,也构成了现有科技金融理论体系的重要认知基础。以至于在对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探讨时,容易将原有的“小企业融资”理论简单地挪移到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上来,使得科技金融在构架和塑造时陷入了原有的路径依赖之中,脱离了科技企业的风险和生命周期特征。更何况,传统的理论范式框架同样没有很好地解决“小企业风险高―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实践悖论[14],这种融资理论范式的效应就更值得存疑。第二,传统的科技金融的关注对象出现了损漏,仅将融资支持的对象集中在市场“经济主体”上,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金融支持上,甚至出现了真空和断层的现象。应当说,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意设想、科学研究的主要阵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科技型企业生产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但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被现有的金融体系所忽略。当然,强制性地要求经济理性的金融资源投入到非经济主体(高校、科研院所)的高风险研究中确是有失公允的,也是不符合市场运作的经济效率原则的。因此,寻找一种替代性的金融体系(机制),用以接洽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研发行为,成为当今实践条件下科技金融的一大重要内容。
(三)融资机构(市场)的偏差: 金融机构机制失灵、资本市场循环梗塞
1.金融机构融资机制失灵
现有的商业银行机构对于科技企业的本质把握失当,使得科技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上屡遭困境。传统银行机构的授信模式并不能契合科技企业的重要特征(无形资产突出等),加之科技企业初创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等难以在市场上寻求到合理的定价模式。因此,银行机构只能拘泥于原有的固定资产抵押技术,而这却恰恰是科技型企业的弱项所在,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缺乏固定资产的科技企业难以在银行机构信贷市场上通过传统方法来取得(足够的)资本金。即便银行机构开发出了以“三品”、“三表”和“三流”为主的具备一定创新价值的“软”信息技术贷款②,但仍可将其归类为流动性贷款,这种仍旧拘泥在“本量利”分析模式下的审贷流程,很少有基于项目投资前景提供的中长期信贷服务,并不能客观科学地反映出科技企业的特异于一般类型中小微企业的“四高”模式(高科技、高投入、高增长和高风险)。这样的信贷结构特征对于时常面临支付脉冲的传统小微企业而言尚可,但对于那些需要长期、大量资本注入的科技型企业来说,并无裨益。
进一步地,银行业大小银行机构的差异构成了现有的“企业融资―银行机构”格局的认知基础。在面对中小型的科技企业时,传统的“小银行优势”理论也被简单地挪移到该融资领域中来,强调小型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的适配度更高。这种理论导向忽略了科技金融的融资对象和传统金融融资对象之间的巨大差异。具体来说,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阶段前移至了“种子期”和“初创期”,在该生命周期内,绝大部分的投资行为毫无利润可言,甚至亏损已成常态③。那么银行机构想要很好地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其融资思路必须从传统的“逐利目标”向“社会责任”的方向转移。然而,这对小型的银行机构而言是难以企及的。特别的,银行机构是可以吸收社会居民存款的特殊金融机构,其对所面临的风险较之于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有着更低的风险容忍度阀值,更不用说小型金融机构囿于经济规模制约,在风险冲击下是否能够有效管控。如不以利润为导向的话,在现今的经济市场环境中,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想要延续生存周期则显得十分困难;从客观来看,希冀小银行机构承担带动科技企业的社会责任,只能倚赖国家的政策引导,但对于营利性机构而言,国家政策的影响力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相比之下,大型银行机构多有着国家信誉链条的嵌入,其在经济实践中更能响应国家号召,也具备了更高的风险容纳能力[15],能够更好的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不难发现,原有银企融资范式的沉珂,明显阻滞了科技企业融资效率的提升。
2.资本市场融资退出机制缺失
在现有的文献研究中,暂不论诸如天使投资等科技金融运作模式同样是存有规避风险之倾向,并对于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而言形成了玻璃门阻隔,就投资资本循环周转方式而言,真正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其测度的手段一方面在于金融支持的对象的发育程度;另一方面在于金融本身流动的绩效状况。具体而言,能够有效测量科技金融发展的一大观测点,可能不在于科技金融嵌入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链条的效率水平,而在于金融资本投入之后能够顺利获利并退出的程度。单纯考虑“融入”的绩效而忽略了“退出”的贡献,就类同一个只“进”不“出”的生命系统,是难以长久运行的。在传统的资本市场融资理论与实践中,这本就是一个被忽略的内容,更不用说在新兴的科技资本市场上构建一个资本循环渠道畅通的机制了,在现有的经济实践中,鲜有资本从种子期、初创期进入并顺利退出的案例。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在科技企业成长期乃至成熟期进入的资本,实质上是落入了“嫌贫爱富”的囹圄之中,对于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言仅仅只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研究这种类型的资本退出渠道已不是提高科技金融融资效率的重点内容,过多地研究科技企业成长期、成熟期的资本运转状况甚至还会将我们的科技金融工作引入困局。
(四)科技金融的融资链条断截: “为金融服务的金融”环节缺失
从金融结构、资本市场的体量来看,中国的金融总量历经了高速的增长,直接为科技创新研发而服务的金融正面临稳定的增长。然而,“为金融服务的金融”却出现了极大的损漏,成为科技金融链条中“缺失的一环”。具体而言,第一,为了适配科技企业的融资特征,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定和估价成为松释其融资难题的有效路径。然而,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而又必须经过查册、登记等相关程序。以广州市为例,其相关的评估机构十分缺乏,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无法在当地进行,而需要在北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相关文件的查验和评估,毫无疑问,这极大地延缓了授信进度。第二,由于科技企业的运行特征较之原有的小微企业而言存在极大的行为、经营模式差异,想要准确把握科技企业的周期运转模式和风险变化,并为金融资源流向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离不开第三方的咨询服务支持,以此帮助金融资源对优秀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准确“瞄定”。然而,在现实经济实践中专注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智力密集型知识服务管理型产业的发展尚处于空白之中,限制了科技金融的发展触角。第三,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的变动趋势以及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及其趋势来看,简单的资金支持功能呈现淡化,依靠金融结构所派生出的其他金融服务的价值链条作用正在凸显,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辅助经营”功能已经逐步成为诸多科技型企业的期盼,此时的科技型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仅局限于资金投入,而更加注重是否能够获得全方位式的配套支持,但可惜的是,现有的金融服务链条仍旧处在单一化的资金支持上。第四,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种子期阶段,承担“创意设想―科学研究”任务的大多为高校、科研院所,在当这类机构形成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后,还要走出“象牙塔”跟企业、实践相结合,这种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则可看成是“惊险的一跃”,如若缺少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帮助高校、科研院所顺利评估、定价、协商并让渡知识产权,那么这种科研技术创新链条则会出现断裂,最终变成“纸张上的创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科技企业在取得优良的科研技术成果后,如果通过中介机制反作用于高校、科研机构,促使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相关研究尚未形成有效系统的研究,在实践中也缺乏典型的经验可谈。在此境况下,不单耗费社会资源,还使得企业科技创新缺少源头活水,那么科技金融的支持也就无从谈起了。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从侧面“为科技金融服务的金融”仍有缺失,这也制约了科技金融的发展空间。
四、科技金融发展的新导向:普惠性科技金融
从中国的科技金融发展的现实境况来分析,金融服务的广度(Breadth of Needs)和深度(Depth of Engagement)都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科技金融行业“盈利导向”的盛行导致金融覆盖行为的排斥性特征显现,优质且大数量级的资本汇聚在科技企业的成长、成熟阶段,而使得真正对资金有着渴求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对金融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对接。这个情况加剧了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的扭曲与失衡,也对现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严重的阻滞效应。本文认为,针对科技金融的发展态势,应逐步对其引导并塑成具有显著“普惠特征”的科技金融体系。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立足于机会平等的原则,在政策性导引下健全金融体系,在合理的成本负担框架下为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被排斥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之外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16],这与中国的科技金融的导向是具备良好“通约性”特征的④。易言之,科技型企业在承袭了传统小微企业的无抵押物、经营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等症结的基础上,还衍生出了技术风险高、本量利财务指标法失效、无形资产突出、资金需求时间(规模)标准高企等特征,使得这类企业在融资市场上步履艰难。而科技金融的出现旨在将这类被排斥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科技企业重新覆盖起来,保障科技企业创新研发领域的金融权利,实现科技企业与金融产业链的全方位嵌合。不难发现,科技金融的内涵主旨中有着明显的“普惠特质”。但是,也正是由于普惠性金融与科技金融乃至其融合体“普惠性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异,加之科技金融体系本身就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使得科技金融在逐步镶嵌普惠金融特征时应当总结和厘清相关问题。
第一,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坚持盈利目的导向。从理论上看,普惠科技金融体系的受益对象是所有的科技型企业,而这类企业的资本投入回报率之低,已然超出传统金融所能接受的可控边界,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意愿趋向于零。换句话说,当超过一定的风险水平时,传统的市场金融体系会放弃这类项目融资机遇。在普惠性科技金融的扩展过程中,受益的是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创新发展投资,优化的是整体社会的科技创新福利,而相应的经济成本由商业性的金融来背负是不切合经济伦理的。在此情况下,普惠性科技金融极强的外部性特征将严重框限自身的发展。因此,普惠性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公共属性”,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的引导力量成为这类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而不仅依靠市场的“理性导航”。本文认为,当下的科技金融亟须转变思维方式,创造一种不同于市场金融的金融模式,肩负供给侧结构调整转型之重任,聚焦长远回报,甘愿承担科技创新及其技术孵化过程中所衍生的高风险。同时,与科技创新研发的正向外溢相适配的,需要有特殊的、非市场化的融资制度安排。就中国而言,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这种模式下的“政府金融”能够充分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直接或间接地承担了部分公共性责任,不再简单地以经营利润来作为金融运行的准绳,由政府来承担科技创新体系的资本融通支撑,具有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实现国家科技创新研发战略目标,推动具有正外溢性特征产业的发展及进行超偏好的风险平滑管理。
第二,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在经济实践中,科技金融主要将金融融通的功能集中在发展阶段处在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企业上,对于科技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却少有关注,这造成了科技创新研发链条的断裂。普惠性科技金融的重要着力点,在于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上,这种有重点的全面普惠才是真正的普惠性,那种讲求真正平等、全面的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最终又会落回偏爱成长期、成熟期的窠臼之中。在金融资源面临约束线的条件下,对企业所有生命周期提供泛化性的金融覆盖其实是背离了普惠性的宗旨理念的。因此,应当引导政策性金融的直接扶植与强力推进功能,针对现有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的特性,以必要的制度进行引导、激励和培育,激励现有的银行性和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足够的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型企业的阶段向创新的前期阶段尤其是孵化新技术阶段位移,最终促进科技知识的孵化和实现科技型创业企业的融资目标。
第三,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经济主体(企业)的普惠。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了大多数的科学研究开发工作,但在实践中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从而受到政府乃至市场金融的忽略,以至于这类处在创新链条上游的机构难以获得(足够)的科技金融支持。应当转变原有的思维观念,将这类研究机构视同为(类)经济主体,对其创新研发活动给予更大的金融资本和金融服务的支持,从而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覆盖面积。
第四,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普惠。李苍舒(2015)通过对中国既有的普惠性金融体系进行分析后发现,普惠金融的构成中,金融可获性的重要性最大,其次是使用状况,而金融服务的质量所具备的权重最低。在科技金融体系中研究也发现,科技金融更多的集中在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上,但围绕科技企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乃至质量水平,却着墨不多。应当说,无论是普惠性金融还是科技金融,都有着重资金融通、轻金融服务的症结,当着两种金融模式进行融合创生时,更有可能出现“重硬轻软”偏好的叠加强化。如上述,需要强调的是,普惠性科技金融,更应当注重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和链条化,通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担保、评级、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来促使科技企业进行研发、协同和再生产,比简单的资金支持更为有效。
第五,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局限于资金需求侧作为受益对象。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应以政策性金融为主要构成,但政策性金融在科技金融道路上过分地“孤军深入”时,又会引起金融运转低效甚至衍生腐败的苛责。想要降低这种情况所带来的效率沉降,则必须重视市场性金融的重要作用。其中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调动市场性金融参与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构建的积极性?以往的研究都集中在了如何将科技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研发市场中,却忽略了这种金融资本应该如何“全身而退”的路径。其考量的重点都集中在了科技企业的经济福利上,对资金供给方的受益(退出机制)却语焉不详,这种资本有去无回的境况必然折损了市场性金融进取的积极性。本文以为,为市场性金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疏导退出机制,实现市场性金融的循环再造,从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⑤,才能提高市场性金融的运作效率。如此演绎,一方面,是科技企业显著受益;另一方面,是科技金融介入后获得了相应收益。从而实现了科技金融供需两侧的“琴瑟和鸣”。
[注 释]
① 市场金融是厌恶风险、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更偏好于排他性地占有收益;而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却具备了“九死一生”的高风险和强烈正外部性特征的领域范畴。市场金融在此情景下难以获得全部收益并同时涤除风险可能,由此带来了“上帝不能创造自己搬不起的石头”的悖论。
② “三品”即人品、产品和抵押品;“三表”即水表、电表和税表;“三流”:人流、物流和现金流等符合经营特征的非财务性指标。
③ 根据美国布茨・阿伦和汉密尔顿咨询公司的调研总结,一般而言,新产品设想到成果产业化之间存在着高强度的筛选机制:产品设想能够进入经营效益分析阶段的,通过率约为35%,按照盈利原则进入研究设计阶段的,占总产品设想数目的30%,当跨越到了生产阶段后,仅有5%的产品能够通过实验性生产并形成最终产品,但到最后能被市场所承认的,占比不足2.5%。
④ 在库恩(1962)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指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不可相互解释特征。在本文中,“可通约性”解释为普惠性金融本就具备科技金融改革目标的内质,或者说科技金融改革中,存在着与普惠性金融的共同区间。
⑤ 或说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市场金融进行补偿和激励。当然,这种回馈可以是非经济性、间接的。
[参考文献]
[1] 房汉廷.促进科技金融深化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国科技产业,2011(1):49-52.
[2] Schumpeter, Joseph A. The theory of economy development[M].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2.
[3] Hicks. 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M].Oxford:Clarendon Press,1969.
[4] King, R G., R. Levine.Finance, Entrepreneurship and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93(32):513-542.
[5] Jeong H ,Townsend R M. Sources of TFP growth: occupational choice and financial deepening[J]. Economic Theory, 2007(32):179-221.
[6] 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7] Carlota Perez.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s and Financial Capital: The Dynamics of Bubbles and Golden Ages[M].London: Elgar,2002.
[8] 洪银兴.科技金融及其培育[J].经济学家,2011(6):22-27.
[9] 陆岷峰,张玉洁.中国科技金融创新模式选择的争论评析与思考[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90-94.
[10] Demirgüc-kunt A, Feyen E, Levine R. The Evolving Importance of Banks and Securities Markets[J].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2011, 27(3):476-490.
[11] 李华民,吴非.谁在为小微企业融资?――一个经济解释[J].财贸经济,2015(5):48-58.
[12] 吴翌琳,谷彬.科技与资本“联姻”: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4):109-112.
[13] 杨雨清,李华民.基于风险功能视角的科技金融的政策性禀赋[J].南方金融,2013(9):27-31.
[14] 韩亚欣,何敏,李华民.大银行何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基于某大银行支行的案例分析[J].金融论坛,2016(1):72-80.
[15] 李政,吴非,杨雨清.适配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调整[J].金融理论探索,2016(4):51-57.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作为世界性难题,贷款难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首要瓶颈。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企业经营波动性大、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且易变动等特点,商业银行愿意贷款给资金相对充裕的大企业,而更渴望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与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放贷要求无法实现顺利对接,导致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主体缺失,与融资体系不匹配。而现有金融体系内的改革,无法从本质上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普惠金融理念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也为制定新的资金配送标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适度的金融创新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打开一扇窗。
一、理论综述及国外实践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就提出了金融服务、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权利的消失会导致贫困的观点。随后Galor、Zeira(1993)和Clarke(2003)等通过对金融与贫困关系进行研究表明,全社会阶层覆盖的金融体系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指出金融市场应该更多服务于穷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建立信贷模式和金融制度的创新,使那些长期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之外的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普惠金融是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最终目的是将零散的金融机构结合成一个整体系统,并将这个系统有效的为小微企业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纳斯教授甚至将穷人的信贷权利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提出“信贷权是人权”的观点。国内较早倡导“普惠金融”理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普惠金融的提出,将使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包容的融资环境。随着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及金融行业软实力得到不断提高,传统商业银行自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服务效率及作用将得到提升,同时以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等形式参与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形态得到发展,一个以整合的普惠金融系统将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国外,以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玻利维亚、巴西等国家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思想得到了较为成功的实践。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已经发展形成一个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两个专业性机构,三个兼营性非政府组织的普惠金融框架,初步构建了以两个基金项目为支持,以乡村银行为核心的孟加拉国服务小微群体金融体系。印度的富登信贷模式和小组信贷模式除了在贷款机制、产品多元化、结构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特点外,该公司建立分权授信系统。传统商业银行一般采用集中化的授信管理,有较为固定的信用评分体系,分行拥有审批权力,不符合信用评分的客户难以得到信用支持。富登模式对银行的授信系统进行了分散处理,通过对口客户信用服务,提高其贷款的获得率,从而缩短了贷款审批的时间,也能够有效地降低坏账产生的可能性。印度自助小组模式主要服务的是印度的农业和农民,在专业发展银行的支持下,印度自助组SHG通过开展SHG-银行联结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微型金融服务。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之一。小额信贷以盈利为目的,以生产生活困难、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自我成长力的个人或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贷款利率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是可以得到政策性补助。根据客户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可以提供多种储蓄产品,在贷款规模决定、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储蓄利率确定等方面给予了商业银行营业部的自利。巴西中央银行与巴西财政部、社会发展部等部门在普惠金融制度框架建设,发展小微金融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十分注重普惠金融创新和推广,银行业务模式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巴西允许银行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目标客户提供多样化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信贷票据”的推出使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提前获得相应的生产周转资金。政府扶持和培育的强制性小额信贷支持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支持资金。玻利维亚的私人小额信贷银行模式成功尝试成立了第一家专门提供小额信贷的私人商业银行。通过相互担保和小额信贷征信制度的完善实现私人小额信贷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展, 同时小额信贷机构都可以吸收存款,通过存贷利差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
二、普惠金融发展与中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
国内外研究表明,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获得资金支持是由其内部和外部的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受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影响,外部融资成功与否取决于公司所需融资项目是否具有一个可行可信的融资方案,同时也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融资障碍对于小企业的发展有显著抑制作用,通过金融准入原则进行的融资似乎是制约企业成长最重要因素。本文通过构造简单投入产出模型,分析融资障碍与普惠金融两种状态下的小微企业的收益及成长性问题。
1.基本假设
(1)假设一个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存在两种状态:存在融资障碍A状态和享受普惠金融服务B状态,经营周期设为t期。
2.模型推导
以上推导和对比显示,在普惠金融体系支持下,企业在t 个生产经营周期内不断获得信贷支持,在项目平均收益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企业财富值增加从而摆脱了小微企业发展难,自我发展能力差的恶性循环。在现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传统信贷渠道下,降低金融准入壁垒,尤其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支持给小企业带来的帮助往往要比大公司大。在投资环境较差的地方,小企业比大企业有更多的障碍更为显著。
三、基于普惠金融的创新思路
1.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
普惠金融如今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明确的表述只有六个字“发展普惠金融”,但这足以表明普惠金融已上升为国家规划。而普之城乡、惠之于民这一梦想成为现实,就要求加快完善原有普惠金融制度。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在普惠金融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方面略显不足。基于国情,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政府财政支撑和引导作用,明确普惠金融供给主体成为推动普惠金融深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形成多方参与,多种模式互补发展,构建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建立以大型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适度发展,传统普惠金融与新型普惠金融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和大企业融资效率,从而形成资金“挤出效应”,盘活资本存量,使资金能够更多地流向成长性高、创新性强的小微企业。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监管评价体系,有效指导普惠金融实践,形成严格高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建立以协会“一行三会”为监管核心、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金融风险监管系统,央行应该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并对其业务承担监督责任。通过协调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互补及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金及金融服务在弱势群体间的均衡配置,努力将多样化的需求主体都纳入到普惠金融体系中,从而保障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2.鼓励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的尝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政府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贷款需求量大的现状下,在小微企业信贷方面,商业银行存在破坏性创新的可能。破坏性创新是指将产品或服务透过科技性的创新,并以低价特色针对特殊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现有市场所能预期的消费改变。在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小微企业各自的基本素质是不相同的,符合商业银行授信条件,且经营效益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成为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综合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时间短、频率高、放款快等特点,在缺少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采用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信用保证等多种保押方式进行灵活的组合搭配,有效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便利化授信品种。由此,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破坏式创新主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的风险低于低端客户且收益可观,各个银行都极力营销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较高的利润回报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金增值的动力,这促使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给小微企业的高端客户,同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中的中大客户表现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因此,存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破坏式创新的可能。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对信贷需求得到满足后,商业银行将更多地关注低端客户尚未引起重视的次级属性,针对小微企业低端客户的特点研发出相应产品变的迫切,产品在设计研发上应具有成本低廉、流程简便和准入门槛较低的特点,在标准化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开发满足小微企业个性需求的产品,例如以产品的授信循环额度为基础,在核定授信循环额度项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灵活机动地申请用款,当归还用款后,额度自动释放出可用空间,又可循环使用,逐渐培育自己的高端市场客户。
3.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
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转贷款形式、担保贷款形式和合作贷款形式。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政府支持,正规金融在贷款资金供应量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在贷款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双方的合作可以取长补短,使普惠金融多渠道多方式的得到实践。通过建立自评体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法,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使小额信贷公司获得批量资金。具有担保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性。由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经营状态以及不同金融机构融资要求和风险评价的不同,使合作形式的金融创新成为可能。正规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合作表现为,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组建小额银团,由小额银团进行评级和守信,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4.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
微型金融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持续小额金融服务方面独树一帜,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方式成为传统金融体系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微型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蓬勃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困难群体及小微企业广泛信用评级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难度高,而微型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提高小微企业自我成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无论在产品设计上还是产品优化上,都有一定创新成果。例如设计考虑季节因素的信贷产品,创新设计了“季节性贷款”,因此,结合微型金融信贷需求、周转期、盈利空间等特点,通过存款、贷款、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优化组合及关联信,为小微企业提供复合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样能够有效防范违约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例如可以尝试向借款者推出“小额储蓄+贷款+保险”、“贷款+基金+保险”等产品组合。随着小额信贷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微型金融可以可以尝将微型保险、微型证券等金融业务引入我国微型金融市场,随着业务的成熟,业务范围拓展到小额储蓄、小额保险、汇款等领域,从而改变产品开发创新少,品种单调且小额信贷产品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协调等问题。
5.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领域中的热点,当前正是风生水起,其提倡公平与分享价值取向与传统组织体系的等级制度不同,是普惠金融体系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一定程度来说,互联网金融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为普惠金融提供新的契机和突破口。同时互联网金融与实体金融机构有机结合,可以助推民间金融参与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发展,金融互联网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交易速度,“去中介化”“泛金融化”“全智能化”“互补共赢”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进来。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加快了商业银行金融功能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建设进程。同时,提升原有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调高速率,精准地、有效地提供全球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介质金融,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移动设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新技术从,更大可能的激发更多更有效的金融需求,发挥其“长尾效应”。
四、结论
文章在对普惠金融的相关理论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普惠金融与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通过借鉴国外普惠金融理念在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验和实践教训,提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在普惠金融理念下的金融创新思路,指出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加大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合理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的金融体系是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获得自我发展和成长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于珊珊.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硕士论文,2012(5).
[2]胡雪琴.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J].中国物价,2010(7).
[3]谢升峰,朱小梅,徐洪波,王鸾凤.金融普惠统筹城乡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8).
[4]Chakrabarty. Financial inclusion and banksissues and Perspectives, UNDP (The United NationsDevelopment Programme) Seminar on Financial Inclusion:Partnership between Banks, MFIs and Communities[EB/OL]. New Delhi, 2011,14 October.
[5]金雪军等.从桥隧模式到路衢模式[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中图分类号:G642.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2-0228-02
一、民族院校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选题大而空泛,与实践严重脱节
好的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不少学生缺乏正确的选题方法,选题随意,选题范围重理论轻实践,或好高骛远、求大轻小。例如,金融专业的同学前几年喜欢选诸如“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研究”等,去年甚至有同学选“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影响”。还有些同学选题犹豫不决、随意换题,不少老师都抱怨学生选题不和导师商量,当导师不同意时甚至随意从网上直接下载论文,结果不但影响了选题的质量,又不利于导师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创新与分析问题能力不足
金融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也应遵循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思路,即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实践中,不少学生只为交差过关了事,不仅相关文献阅读十分有限,如有的参考文献几乎都是网上转载的各类文章甚至博客文章等,笔者甚至发现有个别同学的参考文献竟然是学院自己办的内部杂志上的文章,既不权威又不准确,有的参考文献几乎都是几年前出版的教材等,对于文献调查等基本收集资料的方法不会运用。同时,论文写作过程中又缺少相关的调查和实证分析,要达到深入分析,甚至要有所创新自然就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三) 论文结构不合理、语言表述欠规范,极个别少数民族学生汉语表达能力有限
按照我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笔者所在高校也制定了毕业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不少学生却达不到这些要求。例如,笔者所在学校在论文评阅环节要求:(1)内容:立论正确,方案设计、论证、计算正确;内容完整充实,论文结构合理;结论正确;工作量足、难度适当。(2)水平: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或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对所学专业知识有较好地运用;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应用价值。(3)格式:全文格式、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完整且符合要求;语句通顺、条理清楚、逻辑严密;数据、图表完整,图纸规范。而不少学生在论文写作中,或者出现头重脚轻,即前面的概念、发展历程、问题现状等罗列较多,而后面的原因分析和相应的对策部分十分简略;或者是另一极端,前面的分析介绍简短,而后面列出的建议对策动辄十几条,甚至有的问题分析和后面的建议几乎没有直接关系,论文质量堪忧。笔者还遇到过极个别的少数民族学生,汉语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比较有限,完成规范的毕业论文有相当的难度。
二、影响民族院校金融学毕业论文质量的主要原因分析
造成民族院校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论文写作中投入精力十分有限
随着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增大,又遇上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从四年级上学期开始直到毕业,除了考研的同学外,大部分学生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找一个理想的工作上面。而一般毕业论文撰写正好是这段时间。而根据以往的经验,学生都知道,毕业论文成绩对找工作并没有直接的影响。所以,大部分学生对论文并不重视,投入的时间十分有限,甚至个别学生在答辩前两三周才与指导老师联系,论文写作的质量自然无法保证与提高。笔者每年指导的学生中,总有个别同学忙于实习或各地找工作,要等到最后才与老师联系,考虑到就业的压力等老师往往无法严格要求学生。笔者所在学院的老师还发现,对毕业论文投入较多精力的学生,往往是那些工作落实得较早的学生,自然毕业论文也写得比较规范;那些工作一直没有落实或落实较晚的学生,很难把主要精力和时间花在毕业设论文撰写上,论文选题和质量自然存在不少问题。这在二本院校中应该不是个别现象,尤其是民族类高校。
(二)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指导投入不够
影响大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指导教师投入精力的多少。毕业论文指导一般从学生选题、拟订论文提纲、收集资料到规范写作、反复修改等过程中都要给予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指导。而现在高校教师本身也存在攻读学位、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等压力,再加上论文指导的报酬通常都不太高,因而面临指导动辄10来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实际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指导论文的时间、精力必然相当有限。如笔者所在的学院,老师平均指导的学生通常在10个左右,甚至有些学院的个别教研室老师指导学生有时多达15个以上,教师的指导任务相当繁重。尽管毕业论文早就布置下去,但学生往往集中在最后时间才联系导师,这时在正常的教学、生活之外,导师的指导工作量突然增加。所以,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老师也是希望论文只要过得去就行,论文质量的提高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
(三)学校对毕业论文答辩等管理流于形式
与国外高校的“宽进严出”不同,国内高校多年来普遍实行“严进宽出”原则,只要学习成绩、学分修够了,很少有高校在学生临近毕业之际在毕业论文环节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对论文自然采取东拼西凑的态度,毕业论文答辩也就只能流于形式。尤其是现在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反过来使学校在论文质量把关和就业率压力之间偏重就业率的提高,自然就会更加放松论文答辩及其管理环节。因为高校每年都面临一次就业率的排名,甚至第二年招生指标、招生计划等的变化都与就业率直接相关,论文质量的提高也就被忽略了。如笔者所在的高校,毕业论文成绩=评阅成绩(60%)+答辩成绩(40%),且答辩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但在答辩中,即便对极个别答辩学生想给低分,考虑到就业形势以及民族类学生的口语表达和文化基础等综合因素,最后往往也是手下留情。
三、完善民族院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一些建议
在面临持续的严峻就业形势下,民族类高校毕业生质量的提高需要各方的努力。
(一)学校要加强论文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民族类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培养模式和办学条件,努力探索切实有效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途径,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提高。如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适当提高导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努力提高教师积极指导论文的积极性;又如,近年各省(市)教育厅(局)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和评优等,在职称评聘、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向毕业论文工作有所倾斜;再如,进一步落实毕业设论文写作与实践的联系, 加强民族高校与民族地区生产部门、企业之间开展协调工作,为学生论文选题、写作等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另外,民族类高校有些汉语水平确实较差的学生,可否采取其民族语言写作和答辩,至少不要和其他高校一样搞一刀切,真正发挥论文写作环节对学生的能力考察和提升功能。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应早作准备
针对目前就业与论文写作的冲突,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也应宜早不宜迟。如果前面几年的学习中没有思想准备和材料积累,仅在几个月乃至最后一学期或一年的时间里,要完成从选题、研究到写作的全过程,确实很难指导或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如在专业课学习阶段,就应先学习一些指导论文写作的有关论著,提高文字修养;还要选读一些本专业的优秀论文,从中学习写作经验和了解学术动态;掌握做简单的文献综述的方法和基本格式等;对本学科领域中自己感兴趣的某些专题或方面,有意识地积累资料,为论文写作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还可适当缓解导师集中指导的繁重任务。
(三)学生要正确认识论文写作与就业之间的冲突
客观地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生没有就业压力,可专心致志做毕业论文;而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学生应聘时若已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则工作会落实得较早、较容易。而毕业论文的写作,正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基本要求。所以,学生应正确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否则对其就业、毕业论文完成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b)-0081-02
1 本科培养模式的“量产式”现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贯彻,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我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1908所,成人高等学校413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97所,仅独立学院就有318所。(夏鲁惠等,2011)相较于2000年,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均呈现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尤其是在一些东部发达地区,平均增长幅度已经达到了80%以上。这样一路高歌猛进的增长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产业正经历着鼓舞人心的发展阶段。作为附带效应,不论是对于老牌高校还是新兴高校而言,扩大招生规模几乎是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抢占市场的第一套方案。以浙江省的普通高等院校为例,2000年该地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数为7.76万人,而到了2007年,招生人数达到了23.07万人。[1]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在校生人数的增加,以往所提倡的“精英式”本科培养模式鉴于其培养对象数量的限制以及较高的成本投入,已经很难适应日益增长的市场竞争,因此,基于“对症下药”的需求,一种更加符合本科培养“大众化”呼声、也更加注重扩大宏观规模的本科培养模式应运而生,笔者将之总结为“量产式”的本科培养模式。
2 “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的弊端
这种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市场竞争的外在要求:相比保证高品质的教学质量,实则更注重追求教学规模和办学效益;但是,几乎是在其产生的同时,阻碍也随影而至:
首先是在办学规模方面的瓶颈。同样以浙江省的普通高等院校为例,虽然该地区的高校招生规模在七年中增长了近两倍,但该地区的高考报名人数,即潜在的生源数则并没有经历如此大的涨幅:2000年浙江地区高考报名人数共计15.11万人,截止2007年,高考报名人数为40.06万人,增长了1.65倍。[2]换言之,2000年高考报名人数与招生数之比为1.95,而到了2007年,该比数即下降到了1.74。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实施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生源数必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慢的增长速度,甚至可能会出现区域性的下降。因此,在各类高校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的同时,业内人士却也不得不开始担心,面对今后极有可能出现的“僧多粥少”的招生形势,这些高校应该如何化解由此产生的竞争压力?采用盲目扩大招生、挖空心思增设所谓“吸金专业”、提高收费等手段带动办学收益显然不是长远之计。
其次是在办学质量上的问题。高校数量增长过快,导致优秀师资的培养速度远远无法满足许多新兴高校的基本需求。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新兴高校可以选择重金从其他高校挖掘成熟的师资人才,而相对竞争实力较弱的高校则不得不面对师资水平欠缺导致的一连串现实问题。在各高校间,不均衡的师资分配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本科培养的质量。
最后是在培养效果上的问题。虽然“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产生的初衷之一也是为了提升毕业生乃至于整个高校的竞争力,但事实证明,经过这种批量化生产模式而产出的“本科人才”却最终在这种机械教育模式下失去了个体特色、失去了创新能力、甚至失去了社会竞争力。以两方面为例:
(1)本科生学习、科研能力欠缺,学术不端现象泛滥。且不谈建设所谓“创业型”的高等院校(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3]和“研究型”的高等院校(Research University),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现状是大多数的高校仍处于“教学型”大学(Teaching University)的阶段,即主要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培养任务。在这一过程中,若是高校秉持着“量产式”的教学模式―― 教学内容单一、教学方法机械、教学目的功利,则只会产生一种后果:本科教学的发展将完全偏离素质教育所要求的方向,课堂最终成为“填鸭式”产出毕业生的“加工厂”。
相比欧美高校的大学生,缺乏独立研究能力是烙在我国当代大学生身上很难被洗白的不争事实。通过四年的专门学习却不能够将所学知识自如运用于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这一方面自然得归因于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欠缺,但更重要的原因却在于他们并没能从本科教学的课堂上学到足以支持自主研究、成体系的应用知识。举例来说,本科毕业论文作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一项必要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学生对专业水平的掌握程度。但近几年来,各种学术问题却在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根据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2243名被调查者中,有31.8%的人认为目前高校毕业论文的抄袭现象非常严重。调查还指出,1990年高校教师指导本科论文时基本是一比一的指导比例(1∶0.97),而到了2003年,一名教师则需指导至少三名以上的学生(1∶3.41)。[4]逐年递增且差距越来越悬殊的生师比使得数量有限的既有师资很难对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原创性进行逐一核查,更遑论深入的研究指导。大学生对所学知识吃不透,做起研究来力不从心,因此,论文抄袭已然成风,且很难被杜绝。
(2)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根据统计,2001年我国本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高达80%以上,但仅仅三年后,也就在2003年,这一比例就下降到了60%。[5]就业市场竞争压力的逐年激增是摆在高校和高校毕业生面前的一个严峻考验。
3 “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形成的主要原因
通过分析这种“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后不难发现,办学主体主观上的认识不足无疑是导致其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
(1)盲目地附和“市场需求”。鉴于近几年财会专业和金融专业等经管类专业的就业形势大好、学生在升学时选择热情高涨,因此许多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方面也相应地做出了调整。在为数不少的高校,尤其是那些师资力量较为短缺的民办高校,很大一部分教师除了承担自身的专业课程以外往往还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承担一些,甚至占其所授课程多数的“其他”课程。这些“其他”课程看似与其专业相关,但实则是为了迎合学生在选课过程中的功利偏好。以经济学专业为例,许多高校出于经济学专业作为纯理论研究专业其就业形势不太理想的考虑,往往很少直接开设相关课程,而是选择在课程中掺杂进一些通常意义上更具有“实践价值”和“社会竞争力”的内容,如金融、会计、市场管理等。这种做法虽则是为了迎合竞争激烈的人才需求市场,但由于对授课师资专业的定向化要求比较模糊,很多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却被迫成为“一专多能型人才”的教师几乎很难保证此类课程的教学质量。
(2)在办学气氛营造方面,倾向于教科书式的教授方式,忽视了人文底蕴的培养。培养优秀的本科人才是一项全方位都需要兼顾的工作,然而目前国内本科院校多存在培养方式和能力考核机制单一的问题。
只注重测试成绩而忽略数字背后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这不仅仅是中小学教育的缺陷,也是许多高校在本科教育中产生的通病,可以说正是这种对本科培养目标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60分万岁”的提法一直以来被视作本科教学的代名词。
4 改变“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是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尽管越来越得多的高校已然发现了当前“量产式”本科培养模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已经开始致力于改变既有的培养模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本科院校在转变培养模式的道路上还将面对令人十分忧虑的现实:高校组建模式的多样化必将引发更加激烈的生源争夺战,而严峻的就业压力以及激烈的社会竞争仍会源源不断地成为这种本科培养模式的“催产剂”。
因此,高校必须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虽然这种培养模式能够在短期内化解高校面临的许多压力,但就好比是一生病就服用大剂量的阿司匹林,长此以往,必定导致更大的生存隐患。如何戒掉由这种模式带来的所谓“甜头”,警惕地看待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并找出解决办法,是摆在众多高校眼前一个关乎生存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夏鲁惠,于今.中国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报告[M].北京:国际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19.
[2]夏鲁惠,于今.中国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报告[M].北京:国际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52-54.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悖论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始于1988年。第一个案例是四川广汉的农业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当时希望在县级银行内部建立企业化管理机制。也就是说,希望金融机构在贯彻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探索是否可能实行企业化管理。从实质上看,这个改革应该属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机制改革。20年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体延续了这个思路,今天的农村金融改革仍然局限在农业银行和农信社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作为最早期参与金融改革的成员之一,温铁军对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沿革及选择方式如数家珍。
温铁军认为,银行的商业化改制,是中国在21世纪加入国际金融资本主导全球竞争的必要制度改进。如果从农村金融部门自身改革的角度看,其目标――企业化管理、商业化经营,应该说已经实现。目前,农业银行已经成为一个很有竞争力的商业银行,很多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也成功改制,转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从这方面看,金融部门自身的改革是成功的,但其“离农”也是必然的。因为农业是与自然性状高度合一的经济过程,不可能超越一年四季的自然规律,比如不可能种下冬小麦加快流动性,因此金融资本一旦成为追逐商业利润的资本,就会异化于产业资本,尤其异化于没有流动性可言的农业产业资本,这是一个规律。商业化的银行撤出农村,追逐高额回报的金融资本远离农业是其改革目标下不二的选择。
而从中央提出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看,是构建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从本质上说,这和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是两个领域的事。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力图解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积极探索。温铁军分析,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为弱势农业、分散小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先例还没有。这是一个难题,也是一个挑战。但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不是商业化金融部门的责任,不能让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与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相重合,因为这两个目标是对立的,不可能一致起来。
金融排异三类新机构
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政策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在农村地区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初衷,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广覆盖、多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目前已挂牌成立的30多家新型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看,仍没有走出商业化目标与支农目标相背离的怪圈,甚至已经显示出农村地区原有的金融排斥发展到金融排异的迹象。
温铁军说,金融排异的理论假说是他的一个博士研究生在长期的调查研究中提出的,并且正在做与此相关的论文。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讲,一个正向的制度改进是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居主导地位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提出制度改进的要求。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制度改进是使相关的利益群体都获得收益,从而不反对制度改进。现在三种小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村内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要求的制度改进能否给现有的金融机构带来收益呢?不可能!因为他们的收益太低了,甚至不足以支付商业化正规金融所要求的制度成本。如果其连生存的可能性都没有,更遑论能生产收益增量来推进现有金融体制改革。所以,三种小的金融机构如果仍然按照商业化运作,必然引起金融排异,不可能健康存活。
要建立普惠制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有特定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分散的小农金融服务。不管新建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重振农村经济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资金这个最具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回流农村。为此,迫切需要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重点仍然在于如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推进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败的评价标准不在于金融部门的指标,而在于是否解决了农村金融普遍服务“三农”、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
日韩台模式值得借鉴
实践证明,正规的、商业化的金融不可能应对高度分散的、兼业化的农户的信用需求,惟一可能形成服务于农业信用需求的金融是非正规、非商业化的金融,因为只有它能降低金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温铁军在对农村做了大量比较研究后提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农民形成合作组织。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让农村有了组织载体,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投入,对接上国家的政策投入,才能够让农村好起来,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到位。因此,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为基础的改革,大力发展与农民的合作金融相适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许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所在。
三类新机构中,资金互助组织是较好的选择。一方面,农户要按一定的杠杆率向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增加互助资金,形成承担经营风险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将财政和政策银行资金转贷给农户。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财政和政策银行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建立。只有以此为基础,商业银行和保险才能按照企业方式,开展向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批发贷款或保险的业务,实现规模经营。也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由资金互助组织承担内部市场交易成本,实现信息对称和组织对称。
事实上,正是由于为小农经济提供普遍服务是世界性的难题,才尤其需要中国政府和农民以“创新型国家”战略为指导来开展农村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创新。目前,能提供这种金融服务的只有日韩台模式。
一、普惠金融的概念及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一)普惠金融的概念
普惠金融的概念来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普惠金融认为,只有将包括穷人为对象的金融服务有机地融入金融体系,才能使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弱势客户群体获益,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每个人才能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二)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认同的是只有将包括低收入者在内的金融服务有机的融入于微观、中观和宏观各个层面的金融体系,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客户群体才能获益。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体系能够对发展中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各层面内容见下表一。
表1 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客户层面
各类群体,其中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中心之一,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金融体系各个层面的行动。
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为零售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从民间借贷到商业银行以及位于它的中间的各种类型,它直接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
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包括了基础性的金融设施和一系列的能使金融服务提供者实现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和深度、提高技能、促进透明的要求,如审计师、评级机构、专业业务网络、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结算支付系统、信息技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等。
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是有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财政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是主要的宏观层面的参与者。
资料来源:根据杜晓山《普惠金融体系理念与农村金融改革》等有关资料整理。
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主张包括穷人、富人、一般人和大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不同服务对象都得到金融服务,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除了一般性的存款业务外,贷款是最重要的内容,另外也包括保险、理财、支付结算等各种业务。该体系特别强调给弱势群体提供一种与其他客户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这是传统金融体系所无法实现的。作为一种扶贫方式,普惠金融的提出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弱势群体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影响。
二、国内外发展普惠金融实践综述
㈠国外发展小额信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模式和经验
自20世纪60年代末起,孟加拉的默罕默德·尤诺斯博士开始了小额信贷的尝试,小额信贷由此开始了其发展历程,并从试点最终发展成现在的乡村银行(GB)。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小额信贷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迅速发展,逐步实现制度化并且实现了自身财务的持续发展,创造了不同的信贷模式。从发展模式看,小额信贷主要分为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t)和福利主义(Welfarist)两大类型。不管是制度主义模式和福利主义模式,其在发展小额信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主要有:
(1)目标群体定位明确,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对象提供以贷款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小额信贷机制特别适用于低收入群体的需要,其抵押与担保方面要求并不严格。如盂加拉国的小额信贷主要面向贫困地区的贫困户,尤其强调以贫困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它不要求贷款者提供任何抵押物。印尼人民银行(BRI),其贷款对象为所有的农村居民,210美元以下的贷款无需要抵押。
(2)建立机构多元化并行的小额信贷运行体系,满足多层次金融需求。普惠金融本身决定了小额信贷必须走多元化发展体系,以囊括赤贫者、贫困者、低中高收入者和大中小企业等一切社会群体。以印尼小额信贷服务体系为例,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除了人民银行农村信贷部外,还有农村银行和其他的非银行机构提供提供小额贷款信贷服务。且印尼的小额信贷法允许非银行和非合作化的小额信贷机构吸收有限规模的存款。
(3)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使其能够覆盖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成本。由于小额信贷额度小、成本高,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或者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世界银行统计小额贷款的成本是15%-20%,一般在年利率25%才可以实现盈亏平衡。
(4)机构资金来源多样化、多元化,保证资金来源的持续性。小额信贷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社会捐赠、政府扶贫补助及吸收入股等各种性质的资本金。
(5)法律政策逐步认可小额信贷机构或业务的合法性。一是法律上明确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化地位。如孟加拉国,允许乡村银行(GB)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从事金融活动。二是提供政府政策支持,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组织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提供批发资金等政策支持。三是确立监管主体,政府指定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其日常运营,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利用优惠政策获得利益。
(6)小额信贷组织本身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特别是成本和风险控制制度。
㈡我国发展小额信贷推行普惠金融服务的实践及意义
⒈国内小额信贷发展综述
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经历了扶贫贴息贷款到商业化运作的转变。其萌芽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为国际援助机构在我国开展的扶贫项目进行配套款,1986年国家设立扶贫专项贷款。1993年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GB模式引入中国,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1998年国家扶贫贴息贷款转归为农行管理,专门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并直接发放到户。1999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尝试小额信贷业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尝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倡导的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在山西等5省试点,标志着我国商业化小额信贷组织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批四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挂牌成立,即吉林省盘石融丰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同年3月9日,中国第一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四平梨树县闫家村正式挂牌营业。之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快速发展。据银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8月,全国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贷款余额19.17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1.32亿元,支持农户22797户。
⒉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⑴小额信贷组织是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的有力补充。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金融机构单一,垄断性的金融机构导致市场运行效率低下,除了农业银行在部分农村还保留了分支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大部分机构已撤销,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积极性不足。因此,造成在我国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生活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广大低收入人口,以及众多的个体生产者和微小企业难以获得适应金融服务。如果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就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出现良性竞争,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使贫困农户和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相应的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除了一般性的存贷款业务,还包括保险、理财等。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把贫困户当作同等客户来平等对待,这种对贫困户的服务不是慈善事业,而是一种金融业务。
⑵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有利于弱势群体促进自身发展。小额信贷在满足贫困人口和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下,贫困群体因小额信贷而改变命运。小额信贷在满足贫困户生活性金融需求的基础上,为贫困户提供了扩大再生产的小额信贷资金,有利于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作为一种扶贫方式,普惠金融的提出和发展有力地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影响,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再从实践看,小额信贷在推动我国扶贫工作进村入户,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和提高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贫困人口可以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增强了贫困人口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⑶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是完善城乡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我国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呈加剧之势,金融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表现在:一方面,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弱化,满足率低,而农村经济的快速成长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农村地区吸收的存款大部分上收到城市,使农村金融服务严重边缘化,使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地区中低收入群体的信贷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完善城乡金融体系急需引入普惠金融服务。在城市方面,针对中高端市场的金融体系也已非常完善,但对城市的贫困人口和脆弱群体金融供给仍旧不足,也有必要加大普惠金融给予大力支持。
三、三明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践分析
㈠主要实践
⒈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⑴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从1999年开始,三明市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为贫困农户服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至2007年,两类贷款余额8.63亿元,累计为12.19万户贫困农民发放两类贷款36.85亿元,贷款面达54.78%。全市11个联社均开办了小信、联保贷款业务,累计授信金额4.44亿元,评定信用村265个、信用镇16个,信用农户88409户。
图1:农信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
资料来源:2003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⑵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003年在部分县(市)试办,通过把小额贴息担保贷款作为杠杆,以创业促进就业。2006年全面覆盖了全辖9县1市,是全省首个全面完成县县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地级市。至2007年底,共发放贷款2529笔,总金额4460万元,实际安置8000多人就业。
图2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
资料来源:2003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⑶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措施。我市高校包括三明学院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前者助学贷款由工行发放,后者助学贷款由信用社发放。至2007年底,国家助学贷款余额155.5万元。从三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情况看,每年发放人数都在70人左右,平均每笔近4000元,每年发放贷款额近30万元,贷款覆盖率在1%左右。
表2 三明学院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单位:万元、人、%
资料来源:2004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⑷林业小额贴息贷款
2006年福建在全省确定七个县(市)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其中包括我市永安、尤溪、泰宁等三个县,主要目的为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个人小额贷款难的问题,降低林农负担,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林改成果。至2007年末已累计发放贴息贷款7140万元,贷款余额达5456万元,财政局贴息180万元,辐射到50多个乡镇132个行政村1450多个农户,累计支持森林21820亩。
⑸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2008年1月永安市成为福建继闽侯县之后第二个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县级市。3月中旬,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正式启动今年首批小额贷款业务推广工作,批准全省9个县(市)开办小额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三明市区、沙县、宁化等三个县(市)。截止到6月底,三明邮储银行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31笔,金额765.7万元,结余228笔、金额666.2万元,全部为正常类贷款,未发生一笔逾期。
2.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⑴农村妇女小额信贷
2002至今,三明共向农村妇女发放小额信贷资金861万元,其中省妇联、省扶贫办划拨450万元,市财政及有关部门筹资111万元,农行系统资金300万元。累计发放给全市12个县(市、区)70个乡镇的357个村2000余户。截至目前,三明市妇联小额信贷项目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承贷农户增收率达88%,到期回收率为99.8%。
⑵“二女户”小额贴息贷款
从2006年开始发放,2007年在三明市全面铺开。至2007年底,累放“二女计生户”小额贴息贷款 2985.81万元,受益户数 3663户。从 2006 年开始,三明市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其中市财政60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140万,用于农村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二女户、独女户发展生产的贴息贷款。至2007年底,全市共落实贴息资金147.5万元。
⑶小额扶贫贷款
从2005年开始,扶贫小额信贷全部由信用社实施,开展了直接到户的小额信贷业务,缓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06年发放该类贷款2262笔,金额1131万元;07年发放该类贷款2616笔,金额1308万元,07年末余额1669万元。
3.创新型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创新型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目前这四类机构在我市只有永安村镇银行一家。2006年底,永安市被定为全省两个村镇银行试点之一。汇丰银行在永安市独资设立注册资金为4000万元的村镇银行,在2008年5月永安市村镇银行已经在工商局办理了预核准手续,10月份已正式挂牌营业。
㈡存在问题
1.弱势金融服务主体单一,多元化竞争不足。目前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已经相当发达,但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较为缺乏。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仍主要以信用社(或城商行)为主,农村信用社处于小额贷款的垄断地位,一方面“一农难支三农”,另一方面也导致其服务效率低下、资产质量不高。邮储银行仅办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业务,且只是在部分县(市)开展,规模仍偏小。股份制银行为弱势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意愿不强,如最早作为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业务承办行的中行,在信贷管理权限上收信贷规模压缩的情况下已于2006年停止办理该项业务。另外,农村民间借贷缺乏政策及法律的支持和监督,发展不充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发展也较为缓慢。
2.普惠金融服务缺乏深度和广度,弱势群体难以有效获得贷款支持。
一是农村资金的“非农化”问题严重,难以满足“三农”需求。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从贫困地区大量撤退或将吸收的存款上存上级行,由省市分行统一调配使用;农村信用社为提高经营效益将资金拆出或以社团贷款方式投向其他地区,造成县域资金外流等等。这样就难以避免造成了贷款投向和投量日趋“非农化”和“城市化”,原有的普惠金融服务属性日益淡化,导致目前农村金融缺口不断加大。
二是城市贫困阶层金融满足度也偏低。三明原是福建国企主要集中地之一,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不少企业改制或倒闭,大量工人下岗失业。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未实现就业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随着城市贫困阶层的数量不断增加,金融机构对其日益增长的合理的金融服务和金融需求也无法满足。从三明2003年以来的情况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满足率都不超过75%,占当年登记失业人员比重都较低,好的年份接近5%,差的年份仅1.22%。
表3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满足率
单位:人,%
资料来源:2003-2007年三明金融统计月报。
三是助学贷款需求与供给存在较大的“剪刀差”。从三明市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看,满足率偏低。据对三明学院2004年—2007年统计数据分析,每学年申请贷款的学生,多数年份仅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学生通过经办银行审核批准,三分之一的学生希望落空。学院申请贷款的学生每年人均贷款不足4000元,与每年人均可贷数量6000元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图3 三明学院助学贷款满足率
资料来源:2003-2007年三明金融统计月报。
四是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滞后。根据2007年的统计,县以下银行业机构存贷比72.4%,比全市低10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农业银行的经营地域从农村、县域向地市级城市转移,机构和人员相应减少,以及贫困地区ATM和POS机等设施几乎没有,都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
3.利率市场化仍显不足,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从各国发展小额信贷的经验看,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额度小、成本高,需要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据世界银行统计,小额贷款利率一般在25%才可以实现盈亏平衡。而中国对贷款利率仍实行严格控制,信用社贷款只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0.9-2.3倍内浮动,且在对“两小”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小额贷款利率基本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的4倍。笔者以2008年12月31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31%计算,比较国内外小额贷款利率。
表4 国内外小额贷款利率比较
信用社“两小”贷款
6.903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
5.31%
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
不超过21.24%
小额贷款
通常在30%左右
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12月底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及刘仁武《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第309页世界主要小额信贷项目特点有关内容整理。
而利率偏低正是造成中国农村地区巨大资金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图4所示,S和D分别表示信贷资金供给与需求曲线,若不存在利率管制,两者相交决定的均衡利率为I。而在利率管制下,实际利率为Ie,Ie低于I,这时的资金需求量为Qd,资金供给量为Qs,资金短缺QsQd。
SHAPE \* MERGEFORMAT
图4 利率管制下信贷资金的供求曲线
4.小额保险停滞不前,无法有效规避小贷风险。配合小额信贷开展的信用保险是规避贷款风险的有效方式,这类小额信用保险产品在孟加拉国推广十分迅速,保障了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但当前,我国“三农保险”和配合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小额贷款的保险发展停滞不前,在保险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农村保险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都陷人了困境,中低收入群体被排斥在传统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双重的正外部性是导致小额保险失灵的重要原因。小额保险“消费”的正外部性表现在利益外溢,弱势群体购买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小额保险“供给”的正外部性表现为保险公司提供小额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如图7 所示,弱势群体(保险公司)消费(供给)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为MPR,社会所得的边际社会收益为MSR,MSR大于MPR。弱势群体(保险公司)消费(供给)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为MPC,边际社会成本为MSC,MPC大于MSC。如果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确定小额保险的最优均衡规模,则弱势群体(保险公司)的选择为Q1,而社会的最优选择为Q2,因而出现小额保险供求不足的现象。
SHAPE \* MERGEFORMAT
图5 小额保险的正外部性与有效供求不足
5.风险补偿机制欠缺,制约小额信贷发展空间。政府支持是国外小额贷款成功开办的前提。但这方面我国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没有建立国家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重大自然灾害给农户造成的损失;二是地方财力有限。三明地处山区,大部分县(市)都是吃饭财政,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且目前国家对进行财政补贴的小额信贷通常控制其贷款利率,也影响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目标实现,发展难以为继,如助学贷款只能以基准利率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
6.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开展难度。一是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征集系统是小额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目前三明已建立一套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农村征信系统建设滞后。虽然福建已成功开发出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农户信用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但系统在指标设置、运行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信用资料收集难,在推广上存在一定难度,且当前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难以取得联系,信用评级缺乏依据。二是农户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其生产效益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小额信贷的归还。
四、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金融支持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差异和贫富差距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建立和谐社会当中最不和谐的因素。因此,大力发展商业性、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缩小贫富差距,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阶层的金融支持,全面建立普惠性金融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键。根据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笔者认为应将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融入服务对象、微观、中观、宏观层面等四个层面,这个体系才会完整、有效。
㈠服务对象层面:必须圈定受益人目标群体,重点针对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
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将一切有金融需求的地区和社会群体,包括贫困者、中低收入者、富裕户和大中小企业纳入这一金融体系的服务对象。目前我国针对中高端市场的金融体系已非常完善,但对弱势群体的金融供给仍显不足。因此金融机构“关注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贫困者和低收入者,包括城市和农村,他们的金融需求的满足与否决定着这一体系是否成功,也影响和谐社会的进程。就中国目前情况看,普惠金融应重点关注以下各类群体。
SHAPE \* MERGEFORMAT
图6 普惠金融服务对象
㈡服务提供者层面:必须营造协调配合的外部环境
这一层面涉及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他们直接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外部环境建设应从金融体系、资金支持、机制建设、金融产品等四个方面入手。
1.建立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应包括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正规金融体系和包括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组织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充分发挥二者优势互补的作用,以满足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形成自由竞争的局面。
一是明确农业银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社的市场定位。其中要推动农发行业务转型,给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环节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等农业上下游产业信贷支持。农行要稳定和发展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业务,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邮储银行要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公司治理,找准业务定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信用社要继续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
二是推广四类机构试点。当前在部分省(市)开展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试点开辟了民间资金对农村金融的准入途径,这对于改进和完善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培育竞争性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笔者以为这四类机构在服务弱势群体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可能更有效率,因此应加快把试点推广到全国其他各个省(市)。特别是可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以自然乡村为单位,成立乡村小额信贷公司。
下图是笔者勾勒出的普惠性金融服务组织体系,该体系中并没包含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势力雄厚的大银行,并不是说它们在普惠金融服务中不能发挥作用,只是它们服务的对象是以大型企业、优质客户等高端市场为主。
SHAPE \* MERGEFORMAT
图7 普惠性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2.积极拓展多方面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一是使用国际多边组织和双边合作组织的捐赠资金和软贷款、财政扶贫等资金,并通过市场来配置扶贫资源,增加扶贫深度和广度。二是合理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转贷资金。通过小额信贷组织,将银行和社会弱势群体连接起来,缓解低端信贷市场“银行难贷款、客户贷款难”的矛盾。三是储蓄资金。对经批准吸收存款的机构,要积极组织资金来源,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做大做强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
3.规范和完善小额信贷组织的内部机制。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控制度是小额信贷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因此小额信贷组织应对业务开展进行合理规划,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贷款管理机制。如贷款抵押、抵补和担保机制、贷款激励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待方面。二是建立安全防范机制。三是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培育客户群体。
4.因地制宜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除开展联保贷款、信用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等贷款业务外,还要积极开发多种类型的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专门面向农民的理财产品,以及为政府或民间发展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在贷款业务上可借鉴GB模式,针对不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开发“整贷零还”、“零贷零还”、“零贷整还”等不同的小额信贷产品,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㈢市场建设层面:必须建设普惠金融相适应的保障机制
这个保障机制应包括对金融消费者的培训与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介组织、金融市场建设等四个方面。
1.重视对金融消费者的培训与教育。小额信贷项目和技术培训有机结合,不仅帮助了客户创业、提高收入、减少贫困及促进劳动力转移能起到很好的作用,还从根本上影响着他们的观念更新和改变。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及小额信贷机构要积极为贷款客户,特别是贫困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免费培训、技术支持和销售、社区发展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提高小额信贷的扶贫效果。如目前国家财政已实行为下岗失业人员支付创业培训补贴的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免费培训补贴和免费创业服务。
2.加强信用体制和机制建设。将正规金融机构排斥的低收入阶层纳入征信系统,如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的贷款信息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既便于小额信贷机构查询贷款客户信息,控制风险,也将对借款人的行为形成约束,逐步培养低收入人群的信用意识。
3.完善各种融资服务组织。建立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担保体系、小额信贷行业协会、小额信贷咨询和培训的专业公司、用于批发的资金和机构等等。
4.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体系网络建设。尽快将其纳入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体系,拓宽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渠道。
㈣宏观监管与政策支持层面: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
要使可持续的小额信贷蓬勃发展,就必须有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柜架,主要包括金融立法、财政政策、保险体系、税收政策等四个方面内容。
1.加大金融立法力度。
一是加快制定 《民间借贷管理条例》和《投资社区法》。《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有利于规范和调整各类民间借贷行为和借贷组织,弥补民间融资管理方面的“真空”,引导民间资金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以满足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另外,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农村的投资社区法。泰国、印尼等发展中国家都有对金融机构把20%左右的贷款贷到农村去的规定。美国也有社区投资法,规定一定比例的资金要贷到本社区。中国也可借鉴世界上成功的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投资法,把居民的储蓄用在居民身上。
二是继续放宽小额贷款利率。无论是国外成功小额信贷所采取的高利率政策,还是国内民间融资利率以及高利贷利率都表明,在小额贷款的范围内,承贷人可承受的利率要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关键是要能够顺利地获得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资金。据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刘玲玲、杨思群等对青海省共和县倒淌河镇1263户农户调查,发现高收入农户愿意接受高利率和实际接受高利率的比重都大大低于低收入农户。这说明低收入农户看重的主要是信贷的可得性,其信贷需求的利率弹性相对较小,因此可以认为如果利率水平提高,将减少一部分高收入农户对借贷的需求,增加对中低收入农户的供给。即,利率水平提高或自由化可能会使中低收入农户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贷款。
另一方面,较高的小额贷款利率才能确保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大多没有有效抵押或有效担保,其控制贷款风险的必要方式之一就是提供利率水平,以补偿可能面临的信贷违约风险、高管理和监管成本,才能确保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
2.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加强信贷和财政政策的配套。财政支持要发挥杠杆作用,让弱势群体分享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一是完善地方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确定适当的财政贴息比例,可定在40%~60%,二是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补助,通过发展农业保险降低贷款风险,从而降低贷款利率。三是实现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各类支农政策的紧密结合。多方面支持农民和困难群众创业,为弱势群体的创业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增强各类政策的实施效果,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四是财政可建立小额贷款损失率招标补偿机制,事前确定补偿率,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3.加大弱势群体保险体系建设力度。
一是推进农村保险体系建设,大力开发农村保险品种。研究建立农村小额贷款与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的互动合作机制,熨平小额贷款风险的大幅波动,也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目前农村保险品种可以从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母猪保险等几个方面进行设计和完善。就三明来看,全省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火灾保险在我市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母猪保险等逐步普及。
二是城市低收入群体救助、保险也急需加强。建立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加大保险品种创新力度。如永安市在全省首创的“学贷险”业务,较好地解决了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后顾之忧,推动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发展。目前,永安市首批160笔金额70.06万元助学贷款,已发放到水电学院学生手中,学生贷款满足率为100%。学校为该批贷款投保学贷险,支付保险费5.6万元。
5.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和其他商业性贷款一样,都要征收营业税、营业税附加以及所得税,这就增加了小额信贷运作成本,影响了其经营小额信贷的积极性。建议对小额信贷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额信贷给予减免营业税与所得税,来减少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组织等机构的操作成本。另外,对凡是开展涉农业务的商业银行,对相应的涉农贷款也应相应减免税收。
参考文献
[1]杨吉惠等.小额信贷模式、国内外实践及福建省案例[J].福建金融研究报告,2008,(1)
[2]钱水土、乐韵.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5)
[3]田力.中国农村金融融量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4,(3)
[4]金融创新研究小组.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经验与现实思考[J].福建金融,2007,(12)
[5]人民银行万州中支课题组.中国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研究[J].金融研究(务实版),2007,(8)
[6]刘玲玲、杨思群等著.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1.1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科研与教学不能有效衔接
金融学是一门集理论、实务、技能于一体的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然而农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大部分是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没有任何在金融机构的工作经历。另外,由于金融学博士相对比较稀缺,但高校门槛友都要博士学位,因此农业院校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原专业并不是金融专业,甚至也不是相近的专业。其他专业对口的教师虽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却普遍缺乏实践经验,对于一些应用性强的课程,只能是照本宣科或泛泛而谈。农业院校的课题大都属“农口”,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和平台的缺乏,几乎没有纯金融的课题,参考大部分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教师的研究方向,基本都围绕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方面,结果就是科研脱离教学,不能有效地为教学服务,也不能及时将学科最前沿的研究反馈给学生。
1.2不够重视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不足
实践教学包括三部分,实验教学、基地实习和毕业设计。农业院校基本上都建设了金融模拟实验室,但硬件因缺少投人普遍存在服务器落后,计算机老化的现象。就软件来看,证券投资分析软件比较成熟,但要购买相关的实时资讯每年都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很多院校为了节省经费就采取压缩实验学时的办法。而商业银行和保险等相关软件虽有产品,但其开发还处于摸索阶段。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保密性比较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即便接收也不会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操作的培训,更不会让学生亲自上岗操作。金融学专业虽为农业院校的非核心专业,但招生人数却远远高于其核心专业,因此在毕业实习阶段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只能由非金融专业的教师作为其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这就造成“学”与“用”不相匹配,学生用四年的时间学习金融,而最终完成的毕业论文却是非金融领域,这不但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就业。
1.3学生对就业前景缺乏信心
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种类很多,有证券、银行、期货、基金销售(主要针对银行)、保险等。以下是笔者对某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2009级学生已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调研结果。学生对资格证的重要性并不陌生,但从考取结果来看,学生并不偏好跟自己专业联系更为紧密的资格证。其中,81%的学生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该行业工资水平较低,从业难度大。而事实上,金融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已连续几年跃居全国第一的高位。金融业平均工资水平除了2006年稍低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外,一直领先于其他行业。还有96%的学生认为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对以后的就业更有帮助;另外,少数学生对金融专业不感兴趣。从生源角度看,农业院校来自农村的学生比例更高,平时接触金融有关方面的机会较少,甚至学了《证券投资学》后还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股票和基金,所以会有部分学生对金融业完全不感兴趣。这说明学校对学生的培养除了金融理论和专业实践之外,还应该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尤其是农业院校更应如此。
2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2.1重建具有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
2.1.1增设农村金融的相关课程
自2005年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提出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内涵后,农村金融受到了空前的关注,市场也函需农村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只有中国农业大学等少数院校在金融学硕士培养阶段设有农村金融方向,开设了相关的农村金融课程。一方面有农村金融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为了增强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建议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本科教学阶段就开设农村金融相关课程。例如,取消以往为了体现农业院校特色而开设的《农学概论》、《畜牧学概论》,取而代之的可以是《农村金融理论与政策》、《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和《合作金融》等课程。
2•1•2细化金融学专业方向
综合类大学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主要是面向“大金融”培养高层次的理论型、国际型人才,而农业院校则应该扬长避短,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目前了解到国内高等院校对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虽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在实际的课程设置中,综合类院校和财经类院校已经考虑到顺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将金融学专业方向进行细化,着力培养专业人才,而农业院校则远远滞后于其他高校。建议农业院校在结合自身条件的情况下,除了设置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专业方向以外,更应该增设农村金融方向,体现办学特色,为农村金融机构培养应用型人才。
2.2注重对教师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农业院校应积极创造机会,定期安排教师到相关金融机构实习、进修,还可以聘请金融机构的员工作为兼职教师,提高金融实践教学水平。另外还要加强与其他院校金融学专业之间的合作,定期选拔骨干教师到国外或国内知名院校访学进修,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以科研带动教学,形成良性循环。逐步形成一支既懂理论,又懂实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2.3对现有的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改革
2.3.1建立全真实验教学体系
全真实验教学体系即创建全真实的职业环境,以帮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亲身实践的一种教学方式。例如可以将实验室改造为银行营业大厅、券商柜台等等,学生可以分批、分角色体验不同的职业分工,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是要注意金融实验的时间安排,证券投资分析类的实验由于要使用实时行情来进行分析,所以该实验安排就要跟证券交易所的开市时间一致。最后,农业院校还应在考虑自身条件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实验室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
2.3.2拓展校外实习基地,真正实现“岗位实习”
由于金融行业的保密性强,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难度就比较大。农业院校应当聘请已在金融部门担任领导的校友兼任客座教授,充分利用这样的人脉优势,与金融部门共建实习基地。可以尝试职工传授学生专业技能,学生传授职工专业理论,学校与金融单位之间建立起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才能保证实习基地的稳定性。
2.3.3尝试改变毕业实习的考核方式
农业院校目前的毕业实习考核方式主要是撰写毕业论文。既然农业院校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服务于农村金融的专业人才,不如尝试取消毕业论文,而要求学生按照自己的实习项目撰写实习报告更为可行。
2.4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金融学专业不仅应该是专业性的职业生涯规划,更应该是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首先,建议大一、大二不分专业方向,共同学习金融专业的各门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大三再按照学生的爱好、专长进行个性化培养,帮助学生设计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其次,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金融业的成功人士为学生做职业生涯规划的专题讲座,以自身的真实经历感染学生。再次,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列人人才培养方案。
评级机构在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它们本应对投资品种的信用等级作出独立公正的评估,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它们了不实的信用评级,给投资者造成误导,使其遭受重大损失。昔日风光无限的评级机构在这场金融风暴中被推向风口浪尖,要求评级机构承担责任的呼声不绝于耳。本文通过分析评级机构从事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所呈现的新特点,说明了评级机构失去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原因,进而论述了评级机构在次贷危机中已经构成了欺诈侵权责任。
一、次贷衍生品信用评级的特点及其与传统评级业务的区别
在次贷衍生品信用评级中,评级机构参与了产品的结构设计,丧失了其应有的中立地位。传统上,评级机构只是根据公开资料和非公开的内部资料进行评级,并不参与被评级对象的交易安排,这种传统的评级业务(以下称传统评级业务)与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第一,传统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并不参与被评级对象的交易安排,只是作为中立的第三者开展评级。但是,在次级债的发行中,评级机构并不是独立于债券发行人之外的第三方,而是直接参与了次级债的设计和推广,美国三大评级机构自始至终都是全球次级债市场暴涨的参与者、推动者甚至直接受益者。
第二,次贷衍生品评级收费远高于是传统评级业务收费。与传统的公司债评级业务相比,评定同等价值的次级债证券,评级机构获得的费用是前者的两倍以上。
第三,在传统的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一般是接受发行人的委托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评级报告。次贷衍生品的评级报告主要面向潜在的购买者,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如优先级CDO的购买方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机构投资者,中间级和股权级CDO的购买者主要是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次贷衍生品的评级报告主要面向在这些潜在的机构投资者。
评级机构作为金融中介组织,应为证券市场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评级报告,然而,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评级机构直接参与了证券产品的设计,评级报告失去了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更由于高昂的收费助长了评级机构的热情,推动了次贷衍生品的膨胀。评级机构不负责任的评级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一大诱因,对投资者的损失,评级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评级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对于错误的评级报告并没有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追究评级机构的责任首先应撕掉评级机构宪法保护的外衣。
二、撕掉评级机构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外衣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豍该修正案及其判例所形成的对新闻自由的保护制度,成为评级机构主张对其错误评级报告免责的重要依据。一旦被法院认定为媒体,凭借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评级机构将免于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然而,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区别于传统评级业务的特点,使其失去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正当理由。在认定评级机构是否具有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特权时,法院的考量因素主要有下面几个:
第一,评级机构是否为了投资公众的利益从事不特定证券的评级或是从事某一特定种类的大多数或者全部证券的评级。在Inre Pan Am Corp. 豎一案中,法院认为,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所从事的传统评级业务说明了其实际上对所有的公开债务融资(public debt financing)和优先股都进行了评级,因此,标准普尔应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媒体。然而,在In re Fitch, Inc.豏一案中,法院将惠誉(Fitch)与上述案件中的标准普尔进行了对比,认为,在上述案件中标准普尔的评级对象是所有的公共债务证券,并不以是否接受委托为前提,而In re Fitch, Inc.一案并没有证据表明惠誉经常性地没有经过委托对某个交易进行评级,惠誉的资产支持证券部门的总经理Kevin Duignan在法庭作证时也承认,惠誉的绝大部分评级业务都是经客户的要求开展的,一些不多的主动评级(Fitch—Initiated Rating)通常是由于惠誉先前开展的评级业务的后续评级,或者是由于与客户未达成评级委托协议情况下才开展的。因此,法院认为惠誉不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媒体。
第二,评级机构是否参与了被评级证券的交易安排。在In re Fitch, Inc.一案中,法院进一步认为,惠誉公司在其评级对象的交易设计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一角色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体的角色。法院通过审查惠誉员工与被告PaineWebber’s员工之间的电子邮件和传真后认为,惠誉的员工提出了交易安排的建议,以使被评级的证券符合所希望的信用级别,惠誉在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院认为,他们之间的这种交流并非是不合适的,但是却说明了惠誉对于客户业务的积极参与,而这不同于媒体与其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不支持惠誉提出的媒体保护特权的主张。
第三,被评级的证券是向投资公众公开出售还是向部分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在In Scott Paperiv一案中,法院认为,标准普尔是对公众公司及其证券进行评级并向公众评级报告,应支持标准普尔的新闻媒体保护的特权。而在LaSalle Nat’l Bank v. Duff & Phelps Credit Rating Co.v一案中,法院将这两个案件进行了比较,并认为,LaSalle Nat’l Bank v. Duff & Phelps Credit Rating Co.一案的被告Duff & Phelps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是用于私募发行的证券,评级报告并非向公众公开,而是面向特定范围内的合格投资者的,因此,拒绝给予被告Duff & Phelps评级机构媒体的特权和豁免权。
在媒体地位的认定上,法院采取的是逐案分析的方式,主要根据评级机构在个案中业务的特点进行认定,在传统评级业务中,法院一般认定评级机构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免于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然而,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更多的体现了非中立性和非公共事务性质,已经失去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正当理由,信用评级机构将为其不实的信用评级报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欺诈侵权责任的构成
根据美国侵权法关于欺诈侵权之诉的构成要件分析,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不实评级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侵权行为,当被评为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产品最终却被证实是风险极高的垃圾债券时,因信赖该评级报告进行投资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据美国侵权法对评级机构提起欺诈侵权之诉。下面对评级机构的欺诈侵权之诉构成进行分析。
第一,存在虚假陈述的事实(false and misleading misrepresentation),虚假陈述指由某人对另一人通过语言或行为作出的表示,该表示在相关环境中构成一项与事实不符的判断;是对事实的一项非正确声明;是一项不正确或者错误的陈述……。豒美国侵权法所要求的虚假陈述必须是实质性的虚假陈述,能对陈述对象的决策过程产生一定影响的虚假陈述即为实质性的。豓如果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与被评级证券产品的信用度严重不符,则可认定为是一种与事实不符的表述,构成虚假陈述。由于次贷产品结构复杂,投资者一般不能了解次贷产品的信用情况,信用评级报告客观上成为投资者买卖次贷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的不实信用评级是一种实质性的虚假陈述。
第二,恶意(knowledge of the falsity),即行为人知道其陈述是错误的,或者在发表陈述时明知自己不清楚所作陈述是否真实,或者对所作陈述是否真实持放任的漠视态度。在次贷业务高速发展期间,一些评级机构的职员已经在公开场合宣称,证券化产品的评级过程存在着瑕疵和不可靠的地方,然而,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评级机构并没有重视这些问题,对报告的不实性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2006年初,标准普尔已通过研究证实,次级债购房者的违约率要比正常的抵押贷款高出43%以上,这与多年来评级机构所认定的两者风险相同的假设相去甚远,意味着大规模的危机随时可能发生,但三大评级机构仍没有调低此类证券的评级,也没有呼吁市场投资者关注这些风险,豔这些行为已经说明了评级机构在不实的评级报告中存在着恶意。
第三,故意(scienter),即被告有意引诱原告产生信赖,有意使原告信赖该陈述从而做出(或者不做)某种行为。评级机构更清楚地意识到,其报酬的获得依赖于证券的成功发行,只有给出较高的评级,该证券才能成功发售,而次贷衍生品评级的收费标准通常是传统评级业务收费标准的二到三倍,利益的驱动使评级机构产生了不实评级报告的动机。同时,为了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评级结果,评级机构主动参与次贷产品结构的设计,甚至对评级模型进行调整,这些,都说明了不实评级结果的评级机构存在着故意。
第四,合理的信赖(reasonable reliance),即被陈述对象合理地信赖该陈述而做出或不做某种行为,如果陈述的不实性对于被陈述人是明显的,或被陈述人只要粗略检查一下即可发现,则这样的信赖就是不合理的信赖。在证券市场上,评级机构都被期待着传递真实、准确、完整的评级信息,特别是在次贷衍生产品中,由于打包的资产信息的不透明,结构化产品的复杂化,投资者并不熟悉复杂的结构化产品,缺乏独立的判断力,只能信赖评级机构,因此,次贷产品投资者对评级报告的信赖是一种合理的信赖。更由于评级机构的分析人员是该行业专家,其能力和水平在一般投资者之上,况且评级机构得到了美国证监会(SEC)关于NRSRO资格的认定,投资者完全有理由不经调查对评级产生合理的信赖。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尽管在投资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上,其专业水平不亚于评级机构,但机构投资者与评级机构在信息的来源渠道上存在重大差别,评级机构能够获得证券发行人所提供的内部信息,而机构投资者不可能获得这些内部信息,因此机构投资者对评级报告也存在着合理的信赖。
一、引言
信用评级源于美国,20世纪初,约翰·穆迪创办了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经历了30年代的经济危机之后,评级机构征服了投资者,从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中国的资信评估公司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展的,1987年成立的吉林省资信评估公司是中国的第一家资信评估公司。1997年有9家公司可以从事企业债券评级——大公、中诚信、北京长城等。1998年,中国的诚信证券评估公司与惠誉国际信贷评级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现在世界经济贸易和金融业务日趋复杂,多数公司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选择合作者,因此特别重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评级的变化往往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对一个经济体的信心,因此评级结果对经济体至关重要。
二、从两次危机中分析评级机构的角色与作用
(一)东南亚金融危机
1.东南亚金融危机简介
1997年危机爆发后,以穆迪公司为代表的国际金融评级机构一直表现活跃,对金融危机的加深和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7年4月,穆迪降低泰国主权信贷等级后,又降低了泰国三家主要银行的信贷等级,并称此举是泰国经济和金融形势恶化的必然反映。穆迪的降级行动非常引人瞩目,成为投机者攻击泰铢的信号,最终引起了金融危机。其后的一年里,穆迪公司及标准-普尔公司又降低了韩国、日本等国的债信等级,严重损害了东亚金融体系的稳定,打击了经营者和投资者的信心。1998年7月至1998年9月,三大评级机构前后60~70次降级、“观察”或“负面”通告,多次下调泰国、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主权信贷等级,引起区域性股市震荡有10多次,对具体国家(地区)股、汇市的负面冲击则更为显著,印尼、马来西亚和俄罗斯等国由于多数重要债信指标被降为“垃圾级”,陷入严重信贷危机,进出口受阻,加剧了经济的恶性循环。
2.评级机构对东南亚危机的影响
(1)消极方面
马来西亚、泰国和香港政府都曾表示穆迪和标准-普尔的评级结果不公正、不客观,指责这些评级机构忽视东西方文化和经济体制的差异。目前知名国际评级公司均是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等都是西方国家的。它们基本遵循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思路,专注于债权人的风险,强调金融自由化和透明度。有些国家和地区若不照章办理,必然面临被降级的威胁或现实。在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对问题成堆的日本和俄罗斯网开一面,而严密监视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状况,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政治上的目的。即使从技术上看,国际评级机构的结论也往往有失明察。当穆迪宣布将香港的外汇信贷等级列入可能调低评级的观察名单时,遭到激烈评论,最终被迫检讨。东亚一些经济体金融状况的败坏早有征兆,但穆迪等在危机前并未充分重视,却赋予这些经济体较高的债信评级,鼓励了盲目放贷,扩张了金融泡沫。很多亚洲国家却将穆迪公司的信用评估与索罗斯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对各国造成了损失。事实上,不少国家表示在亚洲国家陷入金融危机之际,他们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支持而不是批评。
(2)积极方面:
评级机构主要依赖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在当前缺乏统一的金融机构透明度标准,一些经济体严密封锁的情况下,要求评级机构独具慧眼也很难。评级机构的不少降级举措,对一些国家造成较重的现实损害,其出发点和效果值得质疑,政治和道义形象欠佳,但评级公司在危机中作用的发挥,却有符合经济规律的成分,因为评级公司确实承担了强制纠偏的职能。评级机构大多数结论,如实反映了一些经济体的事实经济状况,有利于避免进一步的信贷危机,保证借贷人利益,有助于有关国家和经济体正视问题,加速金融整改。如印度核试验后,穆迪和标准-普尔随即对其主权信用评级进行降级,是十分正确的。因此我们需要辨证的看待评级机构。
(二)次贷危机
2007年,美国次贷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称其为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评级机构也因在次贷相关的结构性融资产品评级中的“次级”表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次贷问题在2006年下半年已经显现,尽管当时三大评级公司也发出了一些警示,但直到2007年7月,三大评级公司才开始调低部分次贷支持证券的评级。银行家们承认,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所投资产品的风险,并且过分相信分析师的推荐。银行盲目贷款是整个危机的源头,但如果贷款没有被重复证券化,风险会保留在银行体系内,正是由于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的介入,风险被引入到资本市场,而且成指数扩大。信用评级机构在其中扮演了扩大风险的催化剂角色。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对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实行调查,以确定他们是否出现了违背法律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1、次贷危机及其影响因素
触动机制:1.利率上升;2.住房价格下降;3.失业
第一层面影响因子:1.大量的次级按揭贷款;2.对住房价格的非理性预期导致的投机和低贷款信用评分要求;3.缺少有效的监管
第二层影响因子:1.将次级按揭贷款打包成MBS,风险被隐形化;2.信用评级机构的错误评级
第三层影响因子:1.信用评级机构的错误评级;2.互动基金的杠杆投资;3.CDO以及其衍生产品形成较长的信用链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