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扶贫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12-09 23:08: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义务教育学校扶贫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义务教育学校扶贫总结

篇1

三是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层次和水平。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改革发展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多样化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创建省级达标高中,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遴选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扶持有特色高水平民办普通高中,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6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规范有序地开展了秋季招生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72名,其中44名在韩城市聋哑学校上学,其余28名中精准扶贫户8名残疾儿童,具体情况为:多重残疾17名,精神残疾6名(其中1人在外地接受治疗),智力残疾5人,基本不能生活自理。目前我们主要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主要工作

1.组织广大教师了解和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召开专门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会议,详细传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求做到招生工作要规范有序,残疾学生报名各个环节有专人接待。

2.广泛调查,摸清情况。在暑假期间通过家访、电话联系,与残联、民政、公安、卫计、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对接,进行残疾儿童新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走访,尽可能的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家长送孩子到特殊学校就读。

3.坚持送教上门工作。根据“千名教师包联千名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落实残疾儿童不能入学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将残疾学生包联到人、到校,由学校、教师每两周安排至少一次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尽最大努力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4.聋哑学校出台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帮扶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用品由聋哑免费提供。

(2)贫困学生每生提供春夏两季校服,床单被罩被子各一套。

(3)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5.积极落实省厅有关残疾学生政策。为每名残疾学生申请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优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经费支出。

三、今后工作方向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这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有所提升,但仍不能很好地为残疾儿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篇3

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以“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全面提升”为主题,深入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切实阻断深山区家庭的贫困代际传递,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步伐,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1.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2016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用于新增项目学校设施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各县要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石财教〔2016〕19号)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推进新增项目学校浴室、宿舍、食堂、教学楼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6所学校的浴室、厕所改造,3所学校食堂改造,2所学校宿舍改造,7所学校封闭阳台门窗,3所学校改造暖气,5所学校整体维修等建设任务;完成17所学校多媒体设备、电脑桌椅购置配备,全面提升项目学校办学条件,特别要解决好82所项目学校的饮水、旱厕和取暖等问题,力争到2018年,项目学校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

2.提升深山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标准,对山区县高中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18年山区县一中体育场地全部实现塑胶化;图书馆、计算机、多媒体、机器人、创客、美术、书法、音乐等专用教室及史地、文科、探究等学科专用教室全部达标;结合特色高中建设,创建学校课程基地,推进基于课程的高中创新实验室创建,配齐配全特色化发展必需的设施设备。到2018年,山区六县高中全部建设成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

3.提高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深山区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到2018年,山区六县项目学校、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均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标准。加大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移动教学、远程视频互动教学、名师导学、名师在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新型教学模式,提升山区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全面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全面提升内涵发展水平

1.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制定、修改学校章程为抓手,制订出台以维护办学自、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进民主开放科学管理为重点的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水平,2016年底前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的系列文件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为导向,对学校每个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对学校日常管理的每一个事项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学校管理制度、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切实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

2.提升学校文化建设水平。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抓手,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步骤逐步分类分层推进,逐校制定学校文化建设方案,修订提炼“校风校训”和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每所学校的办学品位。到2016年底,形成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山区学校文化品牌,引导山区学校品质提升、特色发展。到2018年山区六县建成15所特色义务教育学校,每县打造一所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满足学生和社会发展需要。

3.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科研兴教、人才强教、品牌强教、素质提升等行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从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及生涯等方面,循序渐进,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具体指导。完善教科研和课程体系,建立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服务质量和研究水平较高且具有区域特点,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市、县、校三级现代教研工作网络,推进教研员带班上课、带组教研改革,研发一批精品课题。积极推进课程改革,结合地方特色和学校传统,最大限度地挖掘、整合校内外资源,积极研发体现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人文精神的校本课程,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与京津等地联合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联盟,在课程实施与管理、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教研科研等方面加强合作和交流,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保山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打造高素质管理团队。各县要选拔办学理念先进、改革创新意识强、有敬业精神、专业素养好、善于管理的优秀人才担任项目学校校长,各学校要着力打造一支以校长为核心,副校长、主任协同参与的学校管理团队,采取选送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团队在规划学校发展、凝练教育理念、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形成办学特色等方面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卓越管理才能的山区校长管理队伍。

2.培养教师专业化成长。各县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以音体美教师为重点继续做好教师编制补充工作,配齐配全专任教师。加大“三支队伍”培训力度,通过外出交流学习、挂职影子校长等多种形式,为山区教师搭建专业成长的平台。依托市、县两级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工作坊等,带动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县域内开展巡回授课、支教服务、教师交流、公开课评比、优秀成果展示、教学论坛、专题研讨、案例剖析、教学反思、名师讲座、联片教研等工作,全面提升山区教师整体素质。

3.规范生活管理员配备。各县要严格落实《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县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方式,以不低于小学寄宿生每80人一名生活管理员、初中寄宿生每160人一名生活管理员的标准,为项目学校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生活管理员并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保证项目学校顺利运转。

(四)全面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1.注重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德育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感恩励志教育。完善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具,通过对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等方面的测试,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深化课程改革,加快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2.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和体质健康状况。依托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深山区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深山区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全程追踪学生从小学、初中、高中直至升入大学的学习经历。安排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适应能力。建立符合山区学生饮食习惯的春秋季营养食谱,保证膳食均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体育运动、艺术培训等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畅通项目学校学生升学渠道。畅通小升初、初升高、高中升大学三条入学通道,继续开展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改革,保障深山区小学生全部到项目初中接受优质的免费教育;做好山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确保深山区初中毕业生都能升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开展深山区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中高职教育贯通项目,通过五年一贯制、“2+3”对接等形式,确保深山区学生在完成中职教育后继续接受高职教育,毕业时获得高职(大专)毕业证。

(五)全面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1.完善学校结对精准帮扶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精准帮扶机制,选取市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与山区六县82所项目学校,市直属高中与山区六县一中分别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充分发挥市区优质学校的师资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等,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全面提升山区学校办学水平。

2.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对山区六县45个深山区乡镇82所项目学校中,被所在县扶贫办(民政局)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籍在册学生进行摸底统计,确定贫困学生标准。从2016年秋季开始,市、县两级财政落实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和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协调市属四所高职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对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专业可挑选、勤工能助学、优享助学金、毕业首推荐”四条优惠政策,逐步建立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费教育体系,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精准扶贫。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协调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在山区六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志愿者扶贫支教。积极开展城乡学生“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对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在学习、生活、情感上给予山区贫困学生关怀和帮助。山区各县教育局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贫困教师档案,制定贫困教师结对帮扶计划。

4.提高山区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依托职业院校、农村成人学校为家长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拓宽下山家长就业面。加大对自主创业家长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为家长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引导家长依托家乡特色产业,从事种养殖、农家乐、特产销售等工作,切实增强家长后续发展、自我脱贫的能力,增强精准扶贫力度,推动深山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实现“一人下山,全家脱贫”。

5.宣传推广下山致富样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家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依托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学生集中就学后家长下山的总体情况。依托市级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家长下山进城务工、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全面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各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合理安排资金、项目,加强政策指导和督办检查,确保全面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篇4

一、XX年财务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到位

XX年春学期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原来每生每年小学350元、初中55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370元、初中610元。因考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后,学校对寄宿生管理经费支出以及市财政困难的实际,我们在充分调研、核实各学校寄宿生人数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财政局研究,对XX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部分,保持提高标准总量不变,分二块下拨公用经费,第一块将提高标准的50%按公办学校学生数下达补助资金,第二块将另外的50%按公办学校寄宿生人数下达补助资金。这样既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全部免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同时又妥善处理好寄宿生宿舍管理等相关支出无法解决的矛盾。全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含提高部分)总额4514万元均已拨付到位。

2、加强财务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管理水平

4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议,会上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对学校财务管理、审计、教育收费政策解读以及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辅导讲座,对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了指导,培训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全市中小学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我们先后聘请了学区财务工作联络员,成立了帮扶结对小组,布置了月度工作安排,明确了帮扶目标任务,为提高基层学校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水平,促进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整体工作上台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年8月份组织相关财会人员编写了《兴化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实务操作指南》,12月已定稿,此材料已发至学校供会计人员学习运用,这必将为我市会计基础工作再上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中小学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分别在元月底2月初以及7月上旬两次组织人员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政府助学金、职教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维修经费使用,以及审批程序、报批手续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对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回访。为强化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我们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定期审计、互审等,力争财务管理步入规范、科学、合理的轨道。

4、扶贫济困彰显公平,构建“三位一体”资助体系

今年我们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作为关注民生的重点工作,想方设法给他们送温暖、解忧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今年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全市共为3550名学生补助生活费120万元,占寄宿生总数10%;完善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全市共为2382名学生发放238.2万元助学金;积极准备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共为1562名学生发放补助经费共234.3万元;落实家庭困难高校新生入学补助计18.8万元;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全市共为624名高校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累计342万元;通过红十字会提供博爱助学金7.4万元,为全市74名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生活补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无因贫困而失学。

二、XX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财会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督察,我们将在一月中旬对全市中小学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且与表彰、职称、晋升挂钩,同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希望我们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我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在执行月监管制度的前提下,控制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倡导厉行节约,将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确保学校不超范围、超项目支出,用好财政资金。通过结对帮扶、培训、财务互审等活动,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近期我们编写了两份会计实务资料,一是《兴化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实务操作指南》,二是《对义务教育阶段会计结报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请各位会计严格执行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不得懈怠,或以任何方式规避政策,计财科将不定期检查各学校执行情况。

3、完成好招生计划、事业年报统计和财务预决算工作

结合事业布局的调整,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会同中教科、小教科商量制定招生计划,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搞好XX学年年度事业报表的统计、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做好学年初事业统计的分析工作,完成好XX年财务决算和2012年财务预算工作。

三、今年财务决算工作的主要要求

去年我市教育系统财务决算工作荣获一等奖,这是我市教育系统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希望在座的各位继续保持优良的传统,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再创辉煌。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1、认真做好年终前各项基础工作。

要完成好决算工作必须抓好基础工作,力争做到精细化,切不可大而化之,从年初预算到各会计科目核算都马虎不得,必需一一分类核实,确保无误。

2、规范报支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审批程序,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同时对年终开支的各项票据严格把好关,当好红管家,提醒校领导坚决不得突击花钱。

3、认真填报财务决算有关数据。

上报的数据一定要把握“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要经得起检查、审计,要符合我们决算布置会上交代的要求。真实是会计的德,准确是我们的水平,全面是大家的态度,及时是同志们的责任心,四者缺一不可。

4、认真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篇5

在教育精准扶贫方面,合作市教育局根据《合作市“1+17+1”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狠抓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改善办学条件 推进均衡发展

“以前学校很简陋,小平房,土操场,下雨天泥泞不堪,经过这几年改薄项目建设,我们的校园真的变成了花园,环境优美,教室宽敞明亮,各种辅助设施齐全。”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校长华尔贡说出了全市乡村学校广大师生的心声。

近年来,根据《合作市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安排,市教育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科学布局,争取项目,把工作重点放在建好、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6年,全市精准扶贫义务教育阶段建设项目为17个,总投资1.1706亿元,其中包含校舍新建、校舍续建、操场、围墙等项目;同时,为14所中小学和教学点购置了学生床、课桌凳、食堂设备、安保设备及音体美教学器材和图书;全市农牧村学生宿舍全部实现锅炉、电暖供暖。

2016年,全市投入1762万元新建4所双语幼儿园,通过全省招教等项目招录幼儿教师15名,转岗16名,举办新幼儿教师岗前培训8期236人次,缓解了农牧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短缺问题。据了解,2013以来,该市累计投入6147万元建成“双语”幼儿园18所,在建幼儿园7所,全市乡镇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合作以实施“全面改薄”项目为契机,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2016年,投资590万元为全市14所乡村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教育信息采集共享室14间和“班班通”资源共享平台;投资302万元为中小学配备“班班通”设备54套,计算机200台,实现了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和计算机教室全覆盖。

完善资助工作 帮助学子圆梦

“我家的经济条件差,以前父母为交不起学费发愁,现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学校管吃管住,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上学了”。合作市第四小学学生卓玛草说。2016年新学期开学前,合作市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的梁宁、包士维、当子吉等30名特困家庭学生每人发放助学金2000元,为拉毛才让等10名学生每人发放700元路费补助。而这已是合作市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常态。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合作市在全市开展农牧村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工作,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乡(街道)完成了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教育扶贫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建立了贫困学生的电子信息档案,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资助项目及标准,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同时,将全市农牧村幼儿园营养餐经费纳入市级财政保障范围,足额落实;提高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标准,并持续发放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继续实行12年全免费教育,将高中免费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按照生均1000元/年标准落实公用经费96万元,同时对合作户籍家庭困难的高中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负担。

在充分落实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该市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积极倡导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孩子的正常学习。以此,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对待,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政策,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做好招生工作 落实优惠政策

在实施贫困地区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方面,合作市不断完善“制度公开、群众监督”招生工作机制,高考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致家长的公开信、招生咨询电话等渠道积极宣传各项招生政策,特别是国家和省上出台的贫困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等政策。

市招生办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全方位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服务,为农牧民子女上大学创造了更多机会。2014年以来,全市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共录取贫困家庭学生205名,计划推免和单招录取534人。

2015年以来,合作市积极推行甘肃省内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让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绝不让一个贫困生掉队。目前,全市有152名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136名学生在外地企业就业。

壮大师资队伍 关爱乡村教师

随着教育惠民政策的逐步落实,合作市农牧民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校学生人数持续增加,各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为应对新情况,合作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借助全省招教、事业单位招考、特岗计划等项目,通过“培、招、转、聘”等方式,进行了“分层、分岗、分类”培训和招聘,壮大了师资队伍,提升了师资水平,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随着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新上岗教师人数不断增加,各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乡村学校教师住宿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新来的教师多半未婚,远离父母,要让他们安心教书,必须提供基本的吃住条件。

2014年以来,合作市将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做好教师生活保障工作。目前,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等乡村学校的教师周转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了这些教师住有所居,安心从教;2008年以来,合作市将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全体教师纳入全市干部职工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之列,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教师按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为受检教师建立健康档案,医生当面讲解体检结果,提出饮食、运动等方面的改善建议,帮助他们提高身体素质,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近几年,市政府对教育上的投资力度很大,办了许多民生实事,免费体检就是一件很好的事。以前,老师们患了病之后才去医院,现在免费体检让我们能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早期预防和治疗,增强了基层老师的自我保健意识,有了一个好身体,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合作市勒秀乡中心小学教师道吉才让感慨地说。

另外,合作市在教师晋升职务(职称)和评优选先时,也向农牧村学校、薄弱学校、一线教师、长期扎根基层的教师倾斜。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纳入高级教师职称评聘范围,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和班主任岗位补助等。

落实“三区”计划 强化引领作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已连续三年为合作市选派“三区”支教教师65人,教师参与到各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

支教期间,他们用丰富的知识、先进的理念为受援学校传送经验,让更多的老师观摩了支教老师的示范课,开阔了视野,更新了教育理念,改进了教学方法,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支教活动起到了真正示范引领作用。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先后选派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学生80人到合作市乡村幼儿园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支教(顶岗实习)工作。

“在支教老师们的帮助下,学校创办了各种社团组织,体育课、舞蹈课、音乐课都也开设起来了。支教老师还利用课余时间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给这些孩子们带来了精神关爱,促进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支教老师们都年轻,学生们不仅喜欢听他们的课,平时也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他们开展的各类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给学校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也促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走向正规化迈进。”合作市加茂贡中心小学校长丹真贡保介绍道。

深入开展“双联” 帮助农民致富

合作市佐盖曼玛乡地瑞村是合作市教育局的联系点,自2012年“双联”行动开展以来,市教育局成立了“双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合作市教育局“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全体干部与该村36户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

根据“实施方案”及“干部个人帮扶计划”,市教育局充分发挥教育行业优势,紧密结合地瑞行政村的重点工作,通过政策宣传、科技培训、文化引领、智力扶贫等方式,全面实施帮扶计划。局领导带头进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及时了解掌握帮扶村的动态信息和村民的个人信息,共同制定了扶贫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精准定位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篇6

为抓好开学检查工作,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马xx同志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兼任每个检查小组负责人),全体股室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3月8日、3月9日两天

三、检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1.计划制定情况。是否制定或修订好各项工作计划(含讨论稿),包括学校工作计划、处室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教师培训计划、教师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精准扶贫工作计划等。

2.教师到位和任教安排情况。应到和实到人数各是多少,未到岗人员的主要原因,有无吃空饷教职工。教师是否做到专业对口、专职任教。

3.学生到校情况。与上学期对比,学生流失情况,流失的主要原因;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情况;学生回流(指原本在外校就读,本学期回来就读的学生)情况及回流主要原因;上学期已实施依法控辍(法院下发调解书)相关学生是否到校就读,为提高巩固率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4.入学教育情况。3月4日开展入学教育活动情况。

5.3月5日按课表正式上课情况。按新课标要求,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国学教育、特色教育、社团活动、小学科学(查看一年级是否已开课)、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设情况。

(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1.安全检查情况。是否组织人员进行校园内外拉网式的安全排查,消除了哪些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学校还存在哪些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得以解决。

2.制度建设情况。是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和各类安全预案。

3.安全保障情况。学校大门、围墙、食堂、寝室、电器设施、运动设施、实验器材、消防器材、施工场地、校车等重点项目(部位)的安全保障是否得到落实;学校聘请保安人员是否正常履职;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到位。

4.功能室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运动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5.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6.结核病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核病筛查、防治。

(三) 落实收费及惠民政策

1.落实收费文件情况。是否按教育、财政、物价三家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收费,是否有违规乱收费现象。

2.收费公开情况。各种规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在学校醒目处(固定公示栏内)进行长时间公示,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家长自愿申请代购(办)单”的回收情况。

3.票据规范情况。是否统一使用财政收费票据或其它正规票据(省市统一使用的相关收据),相关收费票据是否全部交到学生手中。

4.营养餐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是否得到较好地落实。

5.经费管理情况。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管理。

(四)精准扶贫工作进展

1.资料建档情况。“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和“学校扶贫工作综合管理”等资料是否按要求规范化地收集、整理、归档。

2.困难和问题分析。针对“国定贫困县脱贫”迎国检,还存在那些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学校准备如何去解决。

3.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4.下步工作安排。围绕全县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学校拟采取那些工作举措。

(五)落实全县教育系统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精神

1.学校教学秩序情况。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如何,师生精神风貌如何,教学秩序是否良好。

2.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情况。是否充分应用“互联网+教育”平台,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学校有哪些好的做法。

3.工作规划情况。学校是否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深入探讨如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如何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如何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如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何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

四、其它要求

1.检查方式以实地察看为主,结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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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教育系统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宣传任务、宣传内容和宣讲人,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宣讲工作,深入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理论宣讲工作的精神引领作用,宣传县脱贫攻坚行业扶贫政策、惠民政策,宣讲教育行业扶贫政策,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内容丰富,宣传重点突出

(一)面向百姓,主题宣讲

教育局系统20名宣讲志愿者深入8个乡镇20个村开展以精神为主题的百姓宣讲活动。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精神转化为生动鲜活的言语表达,用接地气、抵人心的方式为群众阐述党和国家在治国理政方面的重大部署、奋斗目标和美好前景,鼓舞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二)召开会议,集中宣讲

一是召开家长会,集中学习学生资助政策。各校召开家长会,由学校讲师团成员对贫困学生家长宣讲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教育行业扶贫政策。通过宣讲,使学生家长更加明确学生资助(学前资助、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等政策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二是召开贫困户会议,集中学习扶贫脱贫政策。教育局派驻村和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利用农闲时间组织贫困户到村委集中学习,学习我县脱贫攻坚行业扶贫政策、惠民政策、产业扶贫政策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帮助贫困户学好政策,用好政策。

(三)走访入户,面对面宣讲

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进村、到户、入心”,教育局领导、驻村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帮扶责任人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面对面宣讲。各帮扶责任人紧紧围绕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开展“草根式”宣讲,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面对面的为贫困户宣讲扶贫政策,讲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学生资助等,帮助贫困户摸清2019年产业发展计划,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让党的扶贫政策再一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四)制作标语,扩大宣传

教育系统各部门、学校制作悬挂条幅或利用电子屏宣传扶贫标语,加大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举措,注重宣传实效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志愿者和各校讲师团成员作为宣传主力,率先学习、认真解读政策,切实读懂政策要求,让自己成为“政策通”“活字典”,面向群众重点解读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省定“7+16+12”贫困对象退出标准等,宣传我县脱贫攻坚任务部署、工作思路和出台的特色政策措施,并为贫困户细致解读学生资助、易地扶贫搬迁、小额贷款、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具体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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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确保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留率在省定标准以上。

二、责任目标: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我校与任课教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教师。学期末,对目标落实情况自下而上进行汇报,自下而上进行检查。年末,我校与全体教师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属于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义务的需求。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我校认真执行,《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抚宁县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严禁弄虚作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办理县域内各初中学校之间的学生之间的学生转学手续(特殊情况指购买住房举家迁址、单亲学生随父或母另组家庭、孤儿投亲靠友、随外出务工父母异地居住,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3日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并向家长下发劝学书。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家访记录单》,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向学区中心校或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学生辍学报告书,并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监护人发出《复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我校组织教师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开展进村、入户、访家长、帮教学生活动,客观地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农村困难户学生、学困生、初中已辍生或有辍学苗头学生进行重点家访,沟通情况,力所能及解决学生的困难,帮助学生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随着学校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做好路途较远学生和寄宿生的服务工作,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我校对在校学生流动情况要实行动态掌握,特别是对辍学情况,班主任要随时报告,学校要做到一月一汇总,每学期初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详细报告。县教育局于每年的1月份、7月份统计全县辍学情况。

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对因家庭贫困难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生采取扶贫措施。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助学资金,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就学保障。学校要广开渠道,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助学资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困学生的学习用品等支出。

强化学校的内吸力工程。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禁止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保证书。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初中生三年保留率不断提升。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三、检查考核:

我校对所有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要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期末要对全体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中心校。 我校对各年级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随即抽查,抽查结果全校通报并上报中心校。

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我校将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教师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控辍保学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辍学严重的班级要追究老师责任;学校对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在评优评先活动和年终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其控辍保学情况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

四、组织领导:

校长是做好控辍组织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建立控辍组织机构:成立本级单位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加强控辍制度建设:各中小学要深入调研,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控辍实施方案,对本级单位的控辍做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在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控辍保学联系网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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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市级政府统筹、指导、督查力度不断加大,辖市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

(二)教育投入稳步增加。全面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经费财政拨款高于省基准定额10%的政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平均水平。

(三)办学标准全面达标。严格按规定标准办学,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班额,大规模学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新建学校均按《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配置建设。到2020年,所有学校校园建设、教师队伍、教育装备均达省定要求。

(四)队伍建设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缺口得到有效缓解;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地区差距大等问题得到较大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专业发展机制逐步建立,校长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整体提升。

(五)教育公平有效保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5%的政策,留守儿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残疾儿童少年100%享受免费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按省定补助标准获得帮扶。实行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

(六)教育品质整体提升。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变革成效日益显现,学生身心健康、学业发展等综合素养整体较好,学校内涵品质进一步提升。

(七)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入学机会均等、校园生活丰富、教育理念先进、评价方式多元、教育装备现代、学业负担合理、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有序等方面获得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省定办学标准,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未按规划和时序配建的不得发放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老城区未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学校,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2.保障义务教育用地供应。采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对违规行为一律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闲置校园校舍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事业,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的现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3.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配套学校须与住宅地块同步规划,当地块开发建筑面积总量完成50%时,配套学校必须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新建学校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现有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运动场地建设等,均应安排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保证其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满足内涵发展需要,符合环保等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4.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确处理就近入学与保障质量的关系,审慎撤并农村学校,严格先建后撤制度。梳理确认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名单,实施村小质量提升工程,明确建设进度,确保村小和教学点在改善办学条件、理顺办学体制、健全管理机制、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等方面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二)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5.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由各辖市、区政府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状态信息。对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对现有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列出区域内未达标学校的具体指标,坚持一校一策、综合施策,使其尽快达标。加大力度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每年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并将年度监测报告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确保到2018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6.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校园校舍,推进中小学更新改造加固工程,加强城乡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招生人数。到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国家规定的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实现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基本消除大规模学校,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小班化教学。(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7.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31号)要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基准定额高于省财政基准定额10%,各地要按照省确定的各级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同时,及时足额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性经费,重点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包括教师培养与发展、教育信息化、课程资源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探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举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辖市、区层面要突出精准扶贫,强化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充分调动乡镇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积极性,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凡是义务教育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的辖市、区,一律列为市政府教育督导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8.注重师德建设。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多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志愿导学等公益品牌服务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9.增强教师业务能力。加强教师教育,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和教学能力训练,把好教师“入口关”。完善分级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确保到2018年所有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部创成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为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撑。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合格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活动,5年内建成市级教师发展合格校及以上层次学校10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0.稳步推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各辖市、区政府要建立编办、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并全面落实“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编制调配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各地教师自然减员指标要确保用于新增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人员。对学科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短期缺员严重,随迁子女激增造成编制紧缺等问题,通过区域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清理回收编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安排经费按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

11.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和公示制度。区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应大体相当并逐步向农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贯彻落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镇政办发〔2016〕154号),优先统筹配置乡村教师,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全市每年培养100名左右乡村教师。探索培养小学全科乡村教师,探索乡镇域内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到2020年,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60%和8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各地要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使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具体实施范围及标准由各辖市、区政府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确保落实到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中小学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教学、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不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3.推动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倡导教育家办学,实施定期轮训制度,加大校长研修力度,引导校长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能力。加强名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校长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委组织部)

(五)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相关措施

14.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德育研究实践基地为载体,着力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以学生发展为本,改革课程实施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成长环境。建好用好课程基地、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综合实践基地。推进研学旅行,促进书本知识与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生命教育、公民教育、消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委、团市委、市科协)

15.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持续推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镇教发〔2017〕1号)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进一步改革评价方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公开学生文化学科成绩及其排名,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作业量。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思想、方法、行动教育培养孩子。各辖市、区政府建立由教育、工商(市场监督)、法治、公安、民政、人社、物价、税务、文广新、体育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管理属地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各地统一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工商(市场监督)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审批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切断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联,规范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教育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行为。(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16.加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各中小学体育与艺术教育配备达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I类要求,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符合相关要求。体卫艺师资配备满足课程实施需求。严格按国家新课程标准落实课时,开足开齐上好规定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每天1节体育课。定期开展各类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丰富校园体艺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挖掘社会资源充实体艺教学和辅导力量。设立体卫艺特色学校奖励资金,积极开展体艺“1+X”试点工作,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力争每所学校至少有1个特色项目,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中小学生健康素养、艺术素养明显提升,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5%、优秀率1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

17.整体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实施薄弱初中和小学质量提升工程,发挥好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推进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校本课程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推动基于教学案的教学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区域内、跨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托管、集团化办学工作;统筹本地区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等办法,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名校长到薄弱学校挂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18.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流入地政府责任。各辖市、区政府要统筹解决区域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出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意见》,落实公办学校接纳随迁子女就学,保证随迁子女同等享受免费和资助政策,不得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

19.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落实辖市区、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不断更新,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支持经批准的学校和社会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学校要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工具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适龄儿童随同已取得居住证的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七)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20.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按照“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要求,逐条对照,逐校落实,进一步优化长处,补齐短板。出台学校警务室、食品安全、消防、危化品、欺凌等各专项安全管理标准。完善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实现学校、教育局、保险公司三方精准对接。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作用,联合综治、公安、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21.严格学生集中接送安全管理。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集中接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7〕10号)精神,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和专用校车服务,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在学生集中接送管理的14个环节,共计126个节点,逐点明确目标,逐点领取责任,逐点落实到人,逐点实施到位,确保我市规范学生集中接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22.严防学生欺凌和暴力。普遍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格校园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欺凌和暴力苗头。开展防止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及时处置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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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地保证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责任目标,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针对各项民生实事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科学合理制订分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

2.加强管理。不时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3.统筹协调。加强各级政府间、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资金。筹集352亿元资金,保证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各地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外地区所需资金,迅速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一)工作目标。

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中央财政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以及我省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布置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100元的规范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启动价格补贴应急措施。年年底前制订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方案。

2.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问题。年1月。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以上工作已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物价局等单位落实。

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工作目标。

启动54万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年4月底前制订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及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4月底前制订分配方案,6月底前下达资金;12月底前修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考评方法。

2.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年3月出台指导意见;4月中旬完成-2012年计划编制;4月底前制订资金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5月上旬前下达年计划任务。省财政安排的年度14亿元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

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农业厅、扶贫办牵头。

四、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一)工作目标。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促进守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落实促进就业责任。年第一季度分解任务;第二季度出台工作方案;第三季度完善资金管理方法。下达资金。3月底前新增就业30万人,上半年新增就业60万人,9月底前新增就业95万人,全年新增就业125万人。

2.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年第三季度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第四季度制订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3月底前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15万人。9月底前完成45万人,全年完成60万人。

3.扶持大学生等群体创业。年第二季度启动大学生守业引领计划并分解任务。上半年完成4.8万人,9月底前完成7.5万人,全年完成10万人。

推4.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上半年培训35万人、转移就业60万人,9月底前培训60万人、转移就业90万人,全年培训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牵头。

五、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一)工作目标。

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财政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规范提高200元的政策;布置12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规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布置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省以简报反映各地进展情况;9月初收集各地政策措施;12月下旬总结推广各地工作效果,1.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年4月中旬前印发指导意见;5-8月各地落实指导意见。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分解工作任务;3月底前印发建设规范及实施意见,2.加快欠发达地区基层幼儿园建设。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上报计划;4月底前落实各地具体建设学校名单;8月召开经验交流会;10月底前检查通报各地进展情况;12月底前验收。

11月起开展检查。3.落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年3月确定各地达标率目标;4月落实各地规范化学校建设数量及具体学校名单;5月底前制订验收规范和验收办法;7月中旬组织中期检查及通报;8月初召开中期汇报会;7月起开始验收。

开展督促检查指导;11-12月进行总结验收。4.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设。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4月底前确定具体建设学校项目名单;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

开展督促检查;11-12月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5.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年3月前底完成工作部署和项目申报;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

年再提高标准100元,6.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规范。年提高标准100元的基础上。10月底前下达年度省补助资金。

11-12月检查落实情况。7.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年2月底前开展检查部署;3月底前下达年秋季学期提高规范补差资金及年春季助学金;6月底前制订新学年助学金政策措施;10月底前下达秋季助学金。

8.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实施范围。年2月底前部署;6月底前制订免学费范围扩大至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10月底前下达资金;11-12月检查落实情况。

9.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年3月底前各地上报年第四季度季报;4月初下达省补助资金。

4月底前制订验收规范和办法,10.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年4月中旬确定具体建设学校名单。抓紧出台省实施意见,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7月底前进行中期检查通报,8月底前召开中期汇报会和专题督办会,12月底前开展达标检查。

4月初制订家庭教育大讲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规范和验收办法,11.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年3月下旬确定实施项目。5-6月开发主体课件、宣传品并开展宣传,6月中旬举办启动仪式和主场活动,6-9月重点推进工作,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9月底前进行中期检查通报,10月底前召开中期汇报会和专题督办会,12月底前开展达标检查。

会同省财政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牵头。

六、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工作目标。

完成改造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20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规范政策。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4月底前印发工作方案;5月底前各地上报实施方案;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各地落实自筹资金并抓好建设工作;12月底前检查完成情况。

年12月底前检查完成情况。2.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第三批实施地区的工作。

3.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年3月制定各级财政补助规范从120元提高至200元的方案;方案通过后向各地下达资金。

调整建设和投资规模;7月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勘测设计招标、代建单位招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各项规划报建、各类专业报建、工程监理招标及施工招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料理施工等准备工作。4.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年3月重新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演讲。

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

七、扎实做好社会平安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工作目标。

将所有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平安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7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疗平安一体化工作。全面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城镇基本医疗平安整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规范。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145个。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平安覆盖率扩大至60%第一季度组织各市上报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第二季度初确定第三批试点县区名单并下达参保任务;第三季度组织第三批试点县区正式启动试点;2012年第二季度开展检查评估。

2.扩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平安一体化范围。仍未开展一体化工作的地级以上市。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年第二季度确定开展一体化工作的地级以上市,指导做好推进工作,年底前实现7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开展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平安一体化工作。

3.积极扩大基本医疗平安覆盖面。将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纳入各类学校的代收费项目,以学校为单位料理参保缴费手续。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参与医保收尾工作,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基本医疗安全。第二季度布置相关工作,第四季度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12月底前实现城镇基本医疗平安整体覆盖率达95%以上。

4.提高最低生活保证规范。摸清各地应保未保底数。统筹落实最低生活保证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年12月底前清算年度省补助资金。

5.落实五保供养规范。省对欠发达地区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将五保供养规范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6.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规范。年4月底前制订实施意见。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5月底前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并拨付省补助资金,各市确定具体补助规范及发放办法,建立养育规范自然增长机制。

7.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演讲及项目申报;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2月底前完成项目概算。

8月底前下达年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绩效考评。8.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7月底前各市申报项目。

9.加快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年4月8日召开现场会。各地开展项目选址、装修和人员培训工作,省派出项目督导组开展督查;12月底前完成145个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任务。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教育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民政厅牵头。

八、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

(一)工作目标。

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乡村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环境承载力,确保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小东江水质继续改善,练江、枫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固达标江海堤围。年汛前完成800公里、年底前全面完成980公里江海堤围加固达标任务。

2.推进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建设。省专项实施项目553宗中。其余34宗在省补助资金下达后一年内完成;新增大中型项目5宗,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8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117宗,年3月底前审核下达中央资金,6月底前审核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213宗,年3月底前完成平安鉴定和初步设计演讲编制,6月底前进行概算审核,年10月至2013年分3批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

3.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年3-4月各地制订方案。11-12月检查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完成情况。

4.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试点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2012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市级试点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2012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4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5.实施乡村内涝整治试点。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规划审批。10月上旬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月底前完成试点效果验收。

6.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年4月上旬启动项目申报。6月上旬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水利厅、环境维护厅、国土资源厅牵头。

九、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

(一)工作目标。

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年3月底前各地制定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并报省文化厅;4月中旬前省制订工作方案。审核后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之后根据各地建设进度适时分批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检查并总结全年任务完成情况。

2.支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年3月底前制订工作方案。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检查、总结各地完成情况。

会同省财政厅、体育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文化厅牵头。

十、健全住房保证体系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证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证范围。新建渔民保证性安居房1000套。推进建设保证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推进保证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年4月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住房保证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制订住房保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和具体项目地块;5月底前各地将开(竣)工时间安排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督查督办和专项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和约谈问责通报制度,第二、三季度分别开展专项督查;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0月底前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建设和筹集房源任务。

2.加快渔民保证性安居房建设。年3月底前各地申报项目。5月底前下达资金,落实建设用地,6月底前派出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12月底前完成300套安居房建设并安排入住,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1000套安居房建设。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民政厅、海洋渔业局、妇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工作目标。

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平安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平安问题。年2-3月编制建设计划。5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并制订考核评价方法,6月底前动工,年底前完成300万人的饮水平安工程建设任务。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年3月底前将5000公里的新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下发各地。第三季度下达计划和资金并实施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年第二季度完成项目申报和计划下达。全面实施建设;第三季度完成90%候车亭(约16081个)50%乡镇站(约574个)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8%第四季度完成全部站亭(约1148个乡镇站和17868个候车亭)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