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0 1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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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共监督市直管单体工程1092个,建筑面积1775万平方米,办理工程质量报建125个,工程安全报建125个,受理工程竣工档案148个,竣工工程270个。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8份,责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126份,行政处罚24起,罚款39.9万元。不良行为扣分13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735多处。全市共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 39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33个,创省级优质结构工程13个。
检测中心受理约200个单体工程的各类产品的委托检测业务,业务量约计40880组。发放各类检测报告38000余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各一项。
市监理公司上半年累计收取监理费1051万元,在监工程项目69个,其中建筑工程项目53个,单体工程165个,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4.93亿元,市政工程项目16个,工程造价14.07亿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按照住建部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防治工作要求,以提高住房建设品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观摩会。以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水暖及电气安装等质量问题为重点,组织全市住建系统260余人观摩了平邑县雍和园小区、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茂汇金湾3个工程项目。二是强化竣前监督抽查。在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前,重点对房屋地面、墙面、门窗、卫生间等重要部位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质量责任。上半年,共抽查工程项目28项,单体工程9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全市创省级优质结构工程13个,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39个。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一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将全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动态管理,实行周报和销号管理制度。上半年,各县区累计上报重大危险源17项,销号17项。开展风险点、风险源排查,按照“一企一册”进行统计汇总,对市直管工程76处风险源整理成册上报市安委会。二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网络监管平台,上半年全市通过平台受理起重机械备案91台,外地进临起重机械备案17台,变更起重机械产权单位5台。受理市直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告知169台次,使用登记132台次,拆卸告知74台次。全面推广使用起重机械智能保护仪,全面监控起重机械运行情况,及早发现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问题。目前,全市共安装使用智能保护仪120余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共排查工程项目43个,下发整改通知17份。三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快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对125个市直管工程项目进行了不间断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351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4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0份,目前已整改336处,整改率达96%。对县区62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查出安全隐患317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1份。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市508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4份,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650余条。复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467家,基本合格的32家,不合格的9家。5月份,对32家基本合格企业及9家不合格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安全警示约谈,对9家不合格企业,上报省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已进入处罚程序。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展板9块,发放宣传册1000份,解答群众咨询50多次。开展安全服务下基层座谈,对7个县区8家在建工地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座谈。完成全市969名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1362名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4499名特种作业人员延期换证工作。
(三)强化建筑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水平大幅提升。按照“强化源头控制、狠抓过程监督、严格末端把关”的思路,全方位抓好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分别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承诺书》,明确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负监督保证责任。二是突出抓好“首”“尾”两个关键环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基坑开挖和竣工收尾阶段扬尘治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监督机构核准之后,方可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否则不准开工建设。在工程竣工收尾阶段,督促建设单位统筹规划,合理组织,分区域、分段集中施工,重点抓好管道开挖、绿化、铺装施工时的降尘工作。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环保抑尘喷雾机。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环保抑尘喷雾机喷洒水雾除尘,目前,市直90家建筑工地已使用该喷雾设备。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上半年,共对128家建筑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88个工程项目的212名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对39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按照诚信扣分标准给予诚信考核扣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进行行政处罚24起,共罚款39.9万元。
(四)创新检测行业监管模式,检测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以完善预拌混凝土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为主线,认真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及检测机构的管理。监管平台已基本满足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运输交货管理、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以及常规检测、现场检测等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行为。该信息监管平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预拌混凝土及检测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制定了《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衣旧情深 助力善举”爱心捐衣活动,全处共捐赠衣服550余件;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全处共捐善款27800元。开展“结亲连心”联系群众活动,联系群众33户,每户发放一张“结亲连心”联系卡、发放慰问金300元。
(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坚持以妥善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的,提升投诉处理人员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综合素养为重点,规范投诉处理过程,提高投诉处理实效。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处理反馈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正,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提升投诉处理服务质量。上半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06起,处理结果令各方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压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机构审核程序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包代管现象严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监理行为不规范。
二是违规建设工程大量存在,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难点。有的工程往往以政府重点工程或招商引资为由,不办理基建手续,逃避监管,工程监督部门只能被动提前介入监督。由于工程监督部门缺乏制约手段,处罚力度不够,虽然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却很难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往往以工期紧为由不配合整改,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带“病”施工,极易引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监管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共有质量监督人员294人,具有监督资格的人员209人;共有安全监督人员186人,实际从事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145人。由于大量一线监督人员被抽调至各类城建指挥部工作,导致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监督机构人均监督面积高达40万平方米。另外,部分监督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个别监督人员不懂业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监督方式粗放,墨守陈规,不能完全按照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开展工作,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及时开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主动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我站在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试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构组织、人员、设备及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待条件完全具备,经自治区交通厅考核合格后,方可具备监督资格,才能正式从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困难面前,我们多次前往交通厅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并邀请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领导到我站检查指导工作。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站承接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监督项目: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实施的公路改造工程项目4个,市县实施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9个,通达工程7个。市交通局下达我站监督项目:沙湖大道、大平公路、西环路延伸线建设工程,共计200.8公里,龟韭沟大桥一座。
二、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实体工程质量等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以及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不仅要注意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认真做好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站以《监督检查意见》的形式书面下发建设各方,要求有关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我站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46项次,下发《公路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16份,出具《监督检查意见》12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1份,收到《整改及处理情况回执》16份。我站所辖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受监工程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监督
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我站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为重点,以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为基础,以规范监督行为为检验标准,开展了提高质监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活动,掀起学习交通行业先进典型和在质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活动,激励质监工作人员奋发向上,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服务水平,以理念、技术、制度为核心,培养专业技术型管理人才为根本,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懂技术、会管理的良好局面。近一年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培养
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我站在各地市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位次。争取更多的监督任务、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任务,公路工程原材料抽检任务。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四)配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路路基的交验及路面施工认可审核工作;
(二)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将所用原材料及试件按规定频率送检,负责混凝土路面取芯抽查和芯样送检工作;
(三)配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四)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履行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内业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含原材料、半成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查、取证;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情况,并取证。
第五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100%,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多个项目或按片区集中统一向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直接委托。
第二十三条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批复文件以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
(二)施工许可文件;
(三)如果实行监理的项目,附监理委托合同副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果有)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五)资金拨付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所签订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确定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并根据本年度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要部位。以申报监督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送建设等参建单位。
第六章质量鉴定与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完成。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或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完工后,均应由地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完成质量鉴定,出具竣工鉴定报告。
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抽检结果、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的抽查、以及交工检测的结果,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市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公路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竣工验收按《*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章奖惩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建立责任机制
为加强对质量市兴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订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明确了质监站、检测中心、建管科对质量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根据建设工作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及时制定了质量兴市活动工作计划和震后恢复重建的工作计划,做到质量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
为了使全市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建设者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从教育入手,大力开展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首先是加强对质监站、检测中心、安监站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震后新招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为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质量安全、质量监督队伍,采用了多种形式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一是送出去学。派监督员参加省质监站,市质监站举办的新标准、新规范培训班多次;二是内部组织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监督人员自学,落实人员组织讨论,然后由老的监督人员重新认真学习规范并向新招聘质量协管人员进行讲课,并定期举办全站的业务考核;三是请省、市、其它站的专家来我局传经送宝。
其次是加强对企业、施工人员教育。全年多次组织各在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培训,重点学习新规范、新规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及震后震害调查和重建等方面的知识。
(三)严格认真,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四川省工程重量监督工作细则》和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截止6月报建工程项目132个,总面积145.3万平方米,报建受监率达100%,市政设施工程合格率达100%,下发整改通知7份,停工通知4份,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工程的五个单位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并经市相关部门现场的实体验收和资料评审。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对每一个建设工程,在管理上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在工程质量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在责任主体上,明确责任主体,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
二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
三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从土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
四是抓好质量趋势分析。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
、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五是高效率开展对受震房屋震害情况检查。建设局根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建筑工程地震震害检查的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钢筋砼结构、砖砌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到现场参加,并填写建设工程地震震害检查表。
六是加强对质量监督原始材料的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我局对质量监督情况根据职能职责,对质量监督报表、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报表等及时进行整理、上报。
二、建设局下半年工作打算
土建工程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基础,备受关注和重视。笔者作为一名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土建工程专业的监督,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通过整改、补救等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为今后大型炼化工程土建专业过程监督,控制施工质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 工程质量监督
1.1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监督程序
1.1.1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并进行质量信誉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对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审查;对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1.1.2 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对建设、勘察、设计、总包、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符合性检查;
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与施工和监理的检查结果一致;
核查报验单和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复)验报告、质量控制资料、技术资料等相关质量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按规定对发现的质量行为问题、实体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1.2 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就是需要承担的责任单位、组织或者部门,也包括自然人(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1.3 监督方式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巡监和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停(必)监点监督检查。
2 常见质量问题
2.1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监督注册手续滞后,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质量与验收标准条款内容没有针对性;交工技术文件管理不完善,特别是土建工程类;石油化工行业出台许多专业性验收标准,如:设备基础、储罐基础、道路、竖向等,在有些项目设计中没有得到执行;各类工程检测、勘察设计合同中与质量相关条款内容不完善。
2.2 勘察设计单位
详勘报告不详,勘察点不能反映地质结构实际情况,有的报告在施工平面内无勘察点;勘察人员多数采用直接观察法进行地基验槽,没有相应辅助手段;设计深度不够,白图、电子版图施工,外埠设计代表不能及时到现场服务;重大设计变更处理随意,工程联络单代替设计变更单;设计图纸过于筒化,无剖面,有些结构无图示,大量使用标准图集;勘察设计人员不参加工程验收。
2.3 监理单位
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提供不满足要求;监理人员流动较频繁,造成工作不能连续;对施工所需试验室考核、签认不及时;对实体质量和过程资料检查不全面;不按监督计划规定进行报验,或不掌握报验时机;总监兼职项目情况较普遍。
2.4 检测单位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工程报验;检测机构现场作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全面、检测机构交工技术文件整理归档不规范;
2.5 总包单位
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执行不到位;总包单位质量管理较弱,过多依赖于施工单位管理;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总承包资料整理情况滞后。
2.6 施工单位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质量三检,成品保护执行不到位;现场使用技术规范、标准、图例资料不全;验收规范标准等更新不够,施工方案经常出现过期标准;监督准备情况不好,缺少必要检查条件;实体施工低标准、与设计不符或不满足规范要求。
2.7 过程资料与交工文件
施工过程资料整理与实际不同步;验收资料和施工记录照抄设计说明、规范要求,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总包单位对过程资料签认不及时;技术文件不严格执行归档要求,相关方责任主体单位检查不到位;执行验收标准不明确,行业与地区验收交工资料归档用表同时使用。
3 监督管理
3.1 日常管理
日常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重点,按照监督计划中设置好停(必)监点,开展针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
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加强管理。第三方监督抽查指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的覆盖比例进行的随机抽检,它独立于承包单位直接归属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体系。
3.3 专项监督检查及质量大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由项目监督机构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对普遍发生的土建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掌握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情况检查。
4 结语
虽然按监督程序对工程建设的土建工程进行监督,尽管做了大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也做了积极认真整改,但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一些质量,有些是重复出现、低标准施工还较普遍。土建工程监督管理涉及责任主体较多,质量控制过程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需要所有参建的责任主体单位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时刻注意每个环节的质量要求,才能提高施工质量。
5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讨
随着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根据炼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的特点,开展了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面对石化企业发展需要,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上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建管分离、建监分离,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相对独立,职能相对独立,体现出行使政府的执法监督活动权威性和严肃性。
从以工程施工阶段为主监督方式,转变为对整个建设过程各阶段进行监督;以对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督为主,要向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备案制,所有责任主体,均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推行停(必)监点报监工作计划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行监督档案管理标准,以手工填写资料为主,向全部电子模板化转变。
参考文献:
[1]中国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程序指导手册.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2]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
规范.Q/SY 1476-201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national basic construction further deepen the refor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e field realized that there are quality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law.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issued by the state series implement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ystem has basically formed, the government into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qualitative inspect the fast lane.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or many years practice, from the inside and outside is expound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mechanism reform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and management innovation points: and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key measures analysis and summary.
1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智能化管控方案建设思路
1.1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辅助评价方法及定量评估
在电力市场背景下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结合计算的结论数据来判断工程是否能够达到质量标准,提升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管理水平。拉格朗日乘数法,用公式表示为:F(x,y)=f(x,y)+λ准(x,y)。在对电力总站进行监督时,需要确保各参见责任方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保持一致性。将工程建设技术、文件资料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质量监督工作中UC你在的问题,针对质量监督计算结果进行推断,构建出了完善的定量管理方法。
1.2构建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督控制预警指标体系
需要做好电力工程项目质量流程和控制点识别和梳理,构建科学有效的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流程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构建出了全寿命周期质量控制预警体系。在管理方面主要是运用二八定律。变电站需要采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集中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某一项环节出现失误给变电站建设造成较大的损失。电力工程全寿命周期过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项目特点:①做好项目规划、设计过程、设备采购问题。②需要明确制造过程和检验过程。③做好经营管理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电力工程运行、电力工程维护及电力工程检修工作,电力工程全寿命周期过程流程图如图1所示。
1.3构建输变电工程投产时序优化预计方法
需要严格按照电力工程设计方案要求,在电压等级、行政区划及建设规模等信息中筛选出类似的电力工程集,以建设规模为条件进行筛选,明确输电工程的主要参考线路长度及条数。需要已归档的电子化文档中提取电力工程投产时序信息,主要包括工程类型、投产时间、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工程建设时序表、工程前期时序表、项目前期时序表等[1]。
2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智能化管控架构方案
2.1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相关主体
①质量责任主体。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构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大责任主体。②政府监督管理主体。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明确相关建设工程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实体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代表政府行使全国电力工程建设工作,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③社会监督管理主体。以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批准建设计划及定额规划方案,依法签订项目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2.2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程序
2.2.1申请程序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需要向工程所在地的电力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待质监中心站同意后方可接受申请,将工程建设单位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提交给质监中心站,确保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合理性,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核验和调阅[2]。
2.2.2审批程序
提供的文件需要经过建设单位所在地质量监督审核,同意受理该工程质量监督后,才能授权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质监中心站进行等级注册,待审批后,方可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2.3建立管理工作制度
质量监督小组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已经审定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来拟定阶段性的质量监督管理计划,结合工程实际建设特点及技术要求,对工程内部的重大项目和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并制定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报送到质量监督中心站备案。
2.2.4巡视检查程序
结合各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质检大纲规定,将阶段性监督管理作为主要监督管理方法,采用抽测和抽查形式,做好工程质量巡检,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程序的预控及监督作用。
2.2.5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程序
由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检查,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相关的文件到有关专业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手续,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如果在监督中发现有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行为,要求其停止使用,做好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罚。
2.3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内容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单位主要是根据质监分站的申请,严格按照《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开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评议、抽查实测及现场查看等形式,做好记录归档备查及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电力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属于政府质量管理行为,是国家电力工程中重要的质量监督机构。通过对我国电力质监站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主要分为以下三级设置方式,主要包括电力部设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各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设质量监督中心站;各地区电业局设计案例质监分站。要想提升电力建设质量,需要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建立在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施,确保电力企业内部的各项设备安装技术规范能够满足质量管理监督体系的要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接受质量监督结构的质量监督。
2.4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方法
在对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进行构建时,主要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对促进电力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判别事物和系统优劣领域,结合评价指标标准和实测值,对系统进行综合的评价。为了能够满足现阶段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有必要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度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模糊评价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确定模糊综合评判因素集,用U表示,即U=(U1,U2,U3…,Um),各元素Ui(i=1,2,3,…,m)代表各影响因素。第二步,确定权重。权重反应出了因素集中各因素的重要程度,用公式表示为:mi=1Σai=1ai≥0(i=1,2,3…m)。第三步,建立综合评价评价集。需要结合日常的工作禁言,将各项目因素集中进行结果评判所组成的集合,用公式表示为:V={V1,V2,V3,…Vn}。第四步,构造评判矩阵,模糊关系矩阵用公式表示为:R=r11,r13,r13,…,r1nr21,r22,r23,…,r2n……rm1,rm2,rm3,…,rmn≥≥。第五步,进行模糊合成和做出决策,对影响评价对象进行分析时,通过各个评价因素的影响程度来决定,用每列因素之和进行表示,用公式表示为:Rj=mi=1Σrij(j=1,2,3,…,n)。第六步,评价指标的处理。取最大的评价指标与相对应的评价元素及评价结果,即ν={νl/νl/maxbj}[3]。
3结论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提升电力工程建设效果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做好企业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将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到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同样的管理措施,确保能够生产出不同的质量产品。构建智能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控平台,能够确保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各个阶段的信息化和数据化管控,从不同的角度对电力工程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以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和效率。
作者:孙向东 单位:安徽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一、探究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中遇到的问题
(一)技术含量不高,专业人才短缺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需要懂计算机操作与维护应用。目前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方而还没有涉及到专业知识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有信息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较为薄弱。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业内部,无论是专业技术人员还是信息管理人员都普遍缺乏现代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尤其是信息管理人员对相关监督信息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业内复合型人才的明显小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也不利于监督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利用。因此,信息化系统应用与维护这种对于计算机的综合技术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是很难得心应手去开展的。
(二)信息化的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信息的查询、统计主要依靠人工统计,书面或简单的报表方式上报,不能有效、准确、及时对工程有关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严重影响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的监管效率和监管力度,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同时管理不到位也使得个人经验对监督工作质量影响很大,严重阻碍了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由于大部分监督机构的监督数据还没有采用自动采集处理,没有形成完整、统一、具有宏观调控功能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得到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数据,导致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由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普及时间较短,现在基本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国产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使用起来不够方便,维护代价较高,花费时间过多。同时,工作量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对信息化管理有抗拒心理,因此造成信息化普及程度偏低,近年来信息化水平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没有真正有效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目前大部分项目还是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严重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进程。
二、对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落实建筑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必须进行复试或经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的采购与进场管理工作,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查验收,并要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平行检验,认真核查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做好相应记录,认真执行审核签字制度,未经签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材料产品及非标材料产品违规使用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钢筋直径抽测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的瘦身钢筋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二)改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随着当前人们需求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优化势在必行,改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需从最为关键的环节施工技术着手,建筑工程的负责人要不断引进新的施工技术,完善现有施工技术的不足,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使得工程的质量有一个质的飞越。
(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三大体系
1、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
督促各地区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查处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不良记录的公示和社会监督,形成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中介机构的工程质量诚信评价监督体系,并为社会提供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信誉信息平台。
2、以质量监管模式改革为主体的差别化管理体系
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资质、资格、诚信度的不同,实施监督对象差别化管理,诚信获利,失信惩戒,诚信者评优评奖倾斜,检查频率减少,重大工程、标志性工程与一般工程,市政、公建与住宅工程,实施运用针对工程对象的差别化监管方式、方法,按政府投资项目与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采用针对投资主体的差别化监督体制与过程控制模式。
3、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质量中介服务管理体系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积极发展和培育社会中介机构,为工程质量有效监管提供有力的保障培育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司法鉴定、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介机构发挥其技术优势,为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评价监督等服务。
三、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一些建议
(一)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动态数据库为基础,以互联网为依托,覆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优化系统功能,实现监督工作网上办公。继续优化扩展信息系统功能,充分开发利用系统资源,实现监督业务管理信息化。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扩大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覆盖范围,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效率,加强和改善工程质量宏观管理。
(三)加强建筑业信息化法制建设,改革不适应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制,制定有关信息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制度,提高信息交换及共享水平,打破地域和部门分割,创造有利于企业信息化的体制条件。
(四)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多渠道、多层次、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逐步提高执业资格者和相关岗位人员使用本专业的主要软件的比例。
(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执法效率的主要手段,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继续高度重视本站信息化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密切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做到全员应用。
(六)制定计划,逐项落实。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质量监督工作全过程,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本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及时督促检查,保证质量监督信息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夯实基础,健全机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面性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合力,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①明确系统管理员。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是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各市要配备责任心强、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熟悉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职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要相对固定,并向总站备案。②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基础数据库研发小组和系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系统研发和日常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总之,工程质量监督领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初具规模,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快速提高,全面快速推进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的基本条件己经具备,现代信息技术正在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领域渗透,在未来新的建设工程技术革命过程中,信息技术将上升到更重要的地位,建筑工程质量指数构建与管理系统也将向着统一化、全面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使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工程质量各级指数的分析比较更加科学合理,建筑工程质量指数构建与信息化管理体系将在未来的工程质量管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们出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严重的质量问题还会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公路工程的质量特别重要,加强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每一个质监人的职责。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的。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1.1、全面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较长,战线较长,材料设备品种较多等特点,如果监督人员只是一个月去一两次肯定是不够的。而难点就在于工程项目多,人员又较少的情况下,全面监督力度肯定就不够了。
1.2、质监机构由过去的技术监督,逐步走向行政执法的方向,而现在的监督模式有待创新,距离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
1.3、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监督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仪器设备配备有待完善。虽然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配备等都日趋完善,但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没有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和质量监督工作职能相适应的权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更多的新技术和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监督人员就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更多的新材料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检测,就需要购买更加高效、先进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1.4、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也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期和质量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新建工程的路基工程需要一定时间的自然沉降,施工单位只盲目追求工程进度,不考虑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和工程实际情况,容易忽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个别项目存在监理和检测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未对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管理,监理的抽检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忽视一些明显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导致项目的内业资料、实体质量管理混乱,没有起到监理的作用。检测单位存在数据滞后甚至造假情况,施工资料不能及时完善,工序管理混乱。
1.5、廉政建设工作还需要长抓不懈。公路项目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意识,始终将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做好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2、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
2.1、加大监督力度。监督人员要抓好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这三个环节,重点进行过程控制。
施工前,严格审查报监材料,确保符合相应要求才能开工。组织参建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详细讲解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人员、设备、材料、质量和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程序,确保施工队伍的准备工作就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工艺的准确性。加大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监督旁站和监督检查,参与对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对桥涵等大型结构物的每个工序都进行检查,在料场和桥梁部位及危险较大的部位安装监控。发生质量和安全的违规行为立即进行处理,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通报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各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对于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持续的关注整改效果,注意过程中的指导,保证落实到位。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持续下降,监督人员应及时到工地现场进行提示和指导,尽力帮助改变这一现象。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施工过程中,以保证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为目标,加强对监理机构及试验检测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及受项目直接委托的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杜绝数据造假行为,为交通建设质量提供保证。
公路项目完工后,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交(竣)工验收是公路工程通车前的最后一道监督管理关卡。为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技术性与科学性,应该严格按照质量和安全监督程序,制订交竣工检测方案,通过外业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方式完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严格竣交工程序。依据检测数据做出准确的判断,确保鉴定数据的准确性,避免“豆腐渣”工程投入使用。
2.2、创新监督模式。推行“阳光执法”,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每个公路工程项目要配备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必须取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依法行政。类似《交工意见书》这种重要的监督文书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发,保证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每年年初做好全年监督计划,针对全区交通工程项目量多面广的情况,农村公路主要是推行片区负责制,重点工程实行分项目落实监督负责人,各片区监督负责人对受监项目负责。依据各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工程薄弱环节、工程进度情况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包括详细的抽检计划,切实做到监督不留死角,认真按监督计划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监督程序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明确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依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检查计划。
《质量监督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监督工作交底会议,主要包括:(1)项目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工作计划。(2)监督检查的程序。(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质量和安全规范。(4)工程质量鉴定和验收的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年度监督计划,结合各项目的特点,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开展履约检查,包括项目参建各方是否符合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施工单位的机具是否齐备等,这些都是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的必要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特别是高填方高边坡、桥涵、大型挡墙、结构物回填、路面工程,严格要求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频率,严格要求监理旁站,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管。落实措施,保证每季度对各个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综合督查,对重点项目增加质量和安全的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监督人员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质保体系的运作情况、施工工艺及实体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易发生质量安全隐患的部位及薄弱环节,特别要求对各项目的原材料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对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责令清理出场,对不规范的行为及产生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书。对个别问题较多的的工地,采取加大抽检密度、派驻监督人员进驻现场等方式实行重点监管 。
要求监督人员不断完善公路巡查记录表格,内容涵盖建设程序检查、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各项目指标,要求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按一路一档建立监督档案,包括各项目的设计标准、各工序的验收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记录及处理意见等,做到有据可查,也加大监督人员的责任心。
监督机构印发《工作日志》用于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每个月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均留下影像资料,并制作PPT进行展示,认真分析上月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下个月的目标任务和关注重点,不断纠偏,达到质量和安全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
2.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质量监督知识和安全监管知识是统一的,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学安全也是抓质量,质量搞好了安全隐患也相对减少。质量监督人员应该能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实践,加强自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监督机构内部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和思想道德素质。以适应岗位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应增加仪器设备,完善质量监督手段。
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把各项目的质量情况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监督人员的绩效工资挂勾,做到定线定人定责。制定措施和办法,调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为交通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4、在公路项目的实际施工阶段,要求公路施工单位建立起自身的监督检查体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同时能够严格地执行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时,都能够向上追溯找到相关责任人,并根据事前的质量责任制度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监督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改进监理作风、严格监理程序、加大监理力度,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履行监理职责。
质量监督机构采用PPT方式进行演示,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学习公路施工技术、公路质量和安全监督及行政处罚、质量和安全隐患展示及产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别对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两个板块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2.5、始终把质量监督人员的廉洁自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进行自我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
质量监督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大胆工作,不怕得罪人,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总结,落实措施,举一反三,杜绝以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中图分类号:T0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1-0117-02
1、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质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发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质监的快车道。
但是,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积淀了诸多影响发展的矛盾与问题,因此,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新理解
2.1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一是代表政府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三是认真检查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树立好的企业典型,处罚劣质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2.2 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化
不直接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与监督人员挂钩,而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多少来衡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以一个地区、一个监督科室所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及历史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以质量投诉的多少、投诉质量问题的影响来反映监督工作的成绩:以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反映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
2.3 建立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监督站内部应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程序要简化,办法要实用、有效,从而形成一个透明的监督工作环境,使监督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积极的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自己负责、人人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良好氛围。
2.4 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检查环境
主动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相互促进工作质量。通过座谈、研讨、宣贯来相互沟通、理解、支持,使工程参建各质量责任人重视工程质量,并自愿干好本职工作。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分析
从宏观来看,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转变思想管理观念,更应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以取得管理创新的实效。笔者认为,应从对内和对外二方面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3.1 对内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3.1.1 优化机制,打造过硬的质监队伍
将监督科室按工作目标进行分工,即分为主体监督科、装修监督科、商品混凝土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和监督督察科。各监督科对分管工程进行巡回监督,督察科对所有工程进行巡回监督。不定期地对各科所监工程进行调整,使每一个工程都将接受质监站人员的监督管理,使质监站的每一位监督人员尽可能多地覆盖监督工程。
3.1.2 坚持集体执法检查
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规定必须是三人小组集体行动,不得单人到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这样有利于公正执法,业务知识互补,促进综合能力的提高。
3.1.3 实行工程验收内部运行卡制
运行卡内容包括监督科室意见、监督档案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得分情况、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站领导的结论。验收严格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并且强调验收人员在现场提出结论性意见。
3.1.4 监督检查情况的定性、定量评定
每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都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提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的问题分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用分数进行量化打分。工程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可以用日常监督分数来评价工程质量。
3.1.5 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
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
3.1.6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
谁主管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质量投诉,由谁负责处理解决,并根据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监督责任。
3.1.7 周例会制度
每周一上午可定时召开站务会,各科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本周的工作计划。站领导通报质量验收情况,强调日常监督检查应注意的事项。
3.1.8 建立质量监督工作内部通报制度
每周将各监督科发现并解决的问题,监督督察科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停、复工情况等,用“工程质量信息”进行内部通报。
3.1.9 健全监督日志和监督档案的管理
监督日志记录监督人员每日的工作情况,主要是每天检查的工程、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目前的质量状况等。监督日志配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停工整改通知单”,进行三级监督管理。监督档案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每天将各监督科前一天发出的“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按工程归类存档,并进行内容统计,每周将统计情况报站领导。监督日志按月进行整理、归档。主体、竣工验收前,办公室在运行卡上填写日常监督信息。
3.1.10 质量监督工作的年度总结
每年年初,应对去年的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监督工作的重点及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出台站文件,例如:《关于主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关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等。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可以从制度上减少管理漏洞,杜绝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从而对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发挥很大的监督保障作用。
3.2 对外应严格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3.2.1 质量监督的动态管理
将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改为不定时、不告知的日常质量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增强了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3.2.2 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化配合取消质量“控制点”,对所监督的工程实行分级化管理。每一监督科室将所监督的
工程分为好、中、差3个等级,对好的工程进行表扬或召开不同范围的质量观摩现场会;对差的工程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召开工地质量分析现场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观好的工程。监督督察科对所监工程的单位领导进行督导,要求施工单位的总公司领导查看质量现场并到质监站交换意见,或质监站用文字材料寄总公司领导。
3.2.3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包括站制定的文件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质量月报、隐蔽工程施工时间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等。
3.2.4 抓参建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开发、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场配有质量样板照片或质量模型,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且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公示。
3.2.5 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轮岗制和验收抽签制
为了增多质量监督人员发现问题的角度,把质量问题处理在施工过程之中,避免所监工程成为“自留地”,应不定时对工程的监督人员进行调整,使每一个监督科尽可能扩大工作范围,尽最大可能实现工程质量巡回监督。
对工程主体和竣工验收,采取定时(每周五)、不定人的方式,随机抽签确定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增加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2.6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以往的工程质量初验制度,会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工程质量也不会提高,最终还会给质监站的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应取消工程质量初验,将监督关口前移,改为既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
3.2.7 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专项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质量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关于模板支撑体系的几点规定》、《关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检查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钢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关于高层建筑与相邻地下车库施工相关问题的规定》等技术性文件的执行,有效地防治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大大提高了施工质量水平。
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的专项检查。一是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二是对搅拌站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特别是试验室的监督检查;三是施工现场抽检其坍落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四是施工现场抽取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检验和强度对比试验;五是对基础混凝土进行钻芯取样,检测其混凝土强度;六是对抽检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其生产管理水平,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可能出现质量投诉的地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结果性检验”,如卫生间蓄水试验、地面泼水检查、抹灰的“四角八线”实测实量、电器工程的“抽线穿线”等质量实行结果性检验,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3.2.8 加强对施工质量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
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月报制度,要求其每月向质监站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参建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增进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状况的了解,及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
执行检测机构不合格台帐“零报告”制度。目前,随着检测机构的市场化,不良的市场竞争,导致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致使工程质量没有根本性的保障。因此,要求检测单位将不合格项目在24小时内报建设单位和质监站,每周向质监站报不合格台账,或“零报告”不合格台账。
3.2.9 定期进行质量大回访
通过质量回访发现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发现日常监督工作的漏洞和偏差,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4、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措施的思考
从微观来说,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对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之外,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应抓住重点,寻求突破,从而落到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个实处上来,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机构应该负责宏观控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查和巡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参建各方偏离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将质量的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给监理,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动态抽查来监督促监理人员忠实履职。通过违规查处,鞭策监理人员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a.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b.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c.切实做到现场检查;d.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e.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4.2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通过检查,促进各个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的提高。
4.3 认真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质量监督工作是由基层质量监督人员来完成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工作的质量水平。因此,需要切实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个方面。对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培训应当包含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并且是经常性和长期性的。
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上级质监机构要定期对下级质监机构、质监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进行整改,有关人员要调离岗位或降级、降职;就技术装备而言,还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以数据说话。
4.4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尊重建设各方主体地位,保障建设主体合法行使自身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职责
质量监督工作代表政府对工程实施监督,应当着眼于工程重点监督和宏观把关。监督工作重点在于审查各方主体的合法性,指导和监督各方主体建立起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各方质量行为的合法性和尽责性,以达到质量监督的有效目的。
切实建立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理念,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各方的权力,明确工程质量责任由各方主体承担而不是质量监督人员或机构,督促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使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比如,依照条例规定,竣工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各方主体参加,质量监督工作是在接到业主通知去参加验收,监督参加验收各方主体人员执业的资格和验收工程程序的合法性,如工程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可以宣布验收无效且不同意工程备案和投入使用。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业主单位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指导和监督,因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业主处于中心地位,业主行为的合法性对工程质量是起决定性的。另外,质量监督要特别注意保护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地位和职能,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5、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下,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