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6 18: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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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大部分学校能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法制教育方略,围绕预防校园暴力,综合治理校园环境,关心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等主题,在广大师生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学校实现了在校学生零犯罪,先后获得“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网络较健全。8所中学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末有工作总结。分别聘请了所在地派出所所长、民警、司法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部分学校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把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教职员工树立“依法治教”的思想,依法从教,依法执教。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较广泛。一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普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操、每周政治学习时间、国旗下讲话等播放、宣讲法律知识;利用橱窗、板报等,张贴法制宣传讲稿、资料图片、学法心得等;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征集,让学生走访法院、社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案释法”;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张贴法律宣传标语、印发普法宣传教育教材,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意义及重要性的宣传。二是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法制副校长作法制专题报告。官港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邀请县法制宣讲团成员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师生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报告和有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法规知识讲座,让全校师生接受教育。三是认真抓好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宣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学生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增强青少年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优秀民警深入学校举办安全教育讲座、进行现场咨询。县一中、二中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组织学生观看《火灾自救》、《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珍爱生命,拒绝”禁毒宣传等影像资料。官港中学还开展了“安全出行,遵守交通法”征文活动和“珍爱生命、远离”宣传活动。
(三)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教管结合,把法制教育同学校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学校一方面构建综合治理网络,积极与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及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建立了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与综治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如安全防范等,定期检查,对重点时期,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对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8所中学都实行安全、综治目标管理,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级关工组织重视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县关工委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非常重视,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并及时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政法各部门关工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失足青少年帮助矫正工作。县公安局关工组织聘请1o名局退休老同志为文化市场监督员,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巡视,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业主进行监督和教育;县交警大队为全县中小学生举办“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并向学校赠送交通安排挂图1000多份、光碟150盘。县司法局关工委积极组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宣讲团,赴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共组建了30个法制宣讲团,共有宣讲成员95人,举行法制报告会150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近5万余人次;为进一步了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县司法局通过深入部分学校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和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在校学生法纪教育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并向县关工委提出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现状调研》的课题;县关工委与县司法局、县法治办配合向县直中小学赠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系统电视片《与法同行》和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合摄制的法制教育新闻专题片。《让未成年远离犯罪》等两套光盘。政法部门在全 县建立了帮教小组37个,参加帮助教育活动的政法系统关工委会员112人,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26人。
(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了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的大型签字仪式,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修养,自觉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昭潭中学开展平安校园每周通报制度,实行周六晚上签名查岗制度,禁止学生在校外住宿,规范学生的行为,有效地预防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显著减少。二是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法制教育教学活别之中,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训练、问题辨析、心理知识讲座等,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有效地预防在校学生因心理异常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制副校长的配备流于形式,作用没有充分发挥。8所中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是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缺乏有效的沟通。法制副校长对工作职责也缺乏全面了解,有的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差。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只见文件不见人”。法制课教育大多数是由各校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课教师承担,他们法律知识不全面,教育不能结合实际、不能结合学生特点,法制教育效果差。
(二)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8所中学都存在将安全教育代替法制宣传教育的倾向。调研中,从听取的汇报、查阅的资料看,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8所中学法制教育课都没有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没有落实。在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上,均由学校自行安排,年初没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学校共同研究教学内容。
(三)教育针对性差,社会负面作用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高中,不分年级,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上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令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通安全、自我防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比较单一。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抵消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如校园周边网络文化屡禁不止,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极影响,作为学校只能看管而无法取缔这些不良设施。
(四)保障不力。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学校教育经费不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又没有纳入学校财政预算,造成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上基本没有投入,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基本上没有,法制课教育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五)各级关工组织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首先,各级领导对关工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各级关工组织没有经费预算,限制了工作的开展;第三,各级关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学校教学计划的限制;第四,各级关工组织自身的法律素质有待迸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学校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只有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才能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未成年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而未成年人的教育关键在学校。学校主要领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划,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学校每学年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学生教育需求,制定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学生18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一是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采取开展主题班会、案例讨论、以案释法等方法,以发生在校园内、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体事例,教育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学生学法用法活动;采取教、学互动,现场提问、解答,让学生写感想、谈体会、提建议的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二是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各部门各类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三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四是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
光荣的教育观念。
(三)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二是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关键措施。“五五”普法以来,区委、区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按照“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的指导方针,自觉地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于年10月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并做出会议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年7月组织了“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总结和“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了先进经验,同时对“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总动员。区委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并落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街道、部门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措施制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重点突出,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加强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普法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教育水平,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抓好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机关干部是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者、带头人,抓好他们的学法用法,是搞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建立了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制定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区公务员学法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大干部把学法用法摆上了工作日程,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业人员辅导与考试相结合,着重在增长普法理论知识,提高普法水平上下功夫,着重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上下功夫。区里定期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上课,先后组织了9次专业法规学习讲座,重点对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民主法治理论、《宪法》、《物权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辅导学习,受教育干部达3000多人次;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在轮训各级干部时,都开设了法制课,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充分利用法制夜校、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等教育阵地,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各层次、各类型法律知识培训236期,培训党员干部约6.9万人次。二是落实科级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制度。区普法办按照上级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还结合本部门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进行各类专业法规考试,有利地促进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教育和考试。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每年在干部提升之前,凡是经区人大任命的干部,都组织任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通过加强高层次、系统化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又影响和带动了全民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在法律进村居活动中,我们重点在“三参与、三增强”上下功夫。即:参与村居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参与村居普法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参与村居综合治理,增强公民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建立村居法律宣传咨询站(窗口),依托辖区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及离退休法律专业人士,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更好的提高广大村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百名志愿者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我们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公证处及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以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的形式进入农村和社区讲案释法。先后共授课6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触群众达10000余人,现场接受法律援助6起,并在在社区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年开始,每年安排一至两个月的时间从全区律师事务所抽调律师组成法律宣讲团,精心挑选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专题,结合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案例,编写成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讲题纲,目前为止,先后在全区各街道、村居开展法律讲座76次,法律宣讲活动中,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
(三)抓好法律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年4月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举行了“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及有关部门以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等形式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并接受现场企业干部职工及在校师生的咨询。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采取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法律服务、维权联络卡等方式,继续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学法用法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先后为企业管理层举办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员1600余人。各职能部门也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送税法上门”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企业一线送法讲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有针对性的编写法律明白纸,学生人手一份;由法律服务志愿者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对在校学生上法制大课十余场次,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多次组织在校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到监狱、劳教所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今年四月份,在区关工委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和团区委共同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中选聘了15名法律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目前为止,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展法律讲堂37次,在全区形成了以校内法制教师、兼职法制副校长,校外基层政法干警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载体,开展主题活动,掀起普法工作热潮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各街道、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举办法制夜校、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开展送法下乡入户的法制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基本法和专业法,重点抓好与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好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舆论氛围。廿里堡街道南屯村,把村中心大街建成高标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街两侧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方便了群众学法,受到了村民普遍欢迎;广文街道为每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方便了居民法律咨询;大虞街道东庄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人员、教授讲课,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建设局仅年就组织2000余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近千人次法律宣传进工地、进企业。据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组织普法宣传团巡回讲课140余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22期,各类法制图片展览24期,全民普法参学率达98%。
二是大力实施了“八个一”和“五个一”工程。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制宣传“八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要建立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每个村、每季度要开办一期法制宣传栏目;每个街道要开设一条“148”法律服务专线;每个街道要有一个法律咨询室;每个村要有一个法制宣传广播站;每个村要有一所法制宣传夜校;每个村要有法制宣传栏;每村十户联防小组要有一名法制宣传员。针对我区实际,我们还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干部人手一套普法教材,一本学法笔记、每个单位一个法制橱窗、一个学法日制度、一项考试办法。为推动全民普法宣传,区里在做好普法学习材料征订、发放工作的同时,每年都有重点、有选择地编印、印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宣传教材提纲》等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是利用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历年的12月4日普法活动中,区普法办都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手段,宣传重要法律知识及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有利环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还以“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1.8”法律援助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区国税局每年四月份集中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税收法规;区国土分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6.25土地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国土资源部专家授课;工商分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针对市场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促其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卫生局在每年的艾滋病防治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展板,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地震局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大型图片巡展,发放宣传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避震知识,增强社会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据统计,近两年来,参与此类活动干部群众达5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万多册,展出普法展板300余块,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万余人次。
四是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在日报版开辟了普法专栏,每月一期,以“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法律解读”等形式就涉及群众重要利益的各方面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区普法办创办了《普法信息简报》,积极宣传全区普法动态,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司法局利用“行风在线”,为广大市民解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法治”为总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具体社会实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以社区、社区、村等村居为重点,深入各社区(村)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星级考核评分标准,下发至各街道、各社区(村)。各街道、各社区(村)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廿里堡街道北王村和南屯村、大虞街道东庄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村干部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拓宽了依法治村的渠道,推动和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屯村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项民主法治制度得到完善、机制更加顺畅,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更加健全,民主管理得到较好落实、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党员先锋模范充分发挥作用,群众遵纪守法,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全区民主法治工作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的引导和促进了全区各村居的民主法治进程。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我区自去年以来投入3000余万元改建扩建公共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府法治与公共服务局,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及时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等工作;完善了公共服务审批窗口的审批办理机制,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提高了服务效能。全区承担审批和服务功能的所有部门全部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窗口,80%以上的审批项目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了办事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公开,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地提升法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目的。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区坚持将执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行执法公开、阳光执法。一是公开执法内容。实行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认真清理规范执法主体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向执法对象和社会群众公开。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执法单位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严格案件审批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避免受到不当干预。三是公开执法纪律。向社会公开执法队伍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如区公安分局为每名民警建立了电子执法考评档案,对其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记载,一案一考评,并将其作为执法情况的“晴雨表”和干部任用的基本依据,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和错案倒查追究制度,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便民各种规定落到实处。近年来,区法院坚持积极救济民权,加强服务减轻群众负担,高效审理解决民忧,维护审判公正性保障民权,加大了已判案件执行力度;采取便民措施,在辖区内不断增加便民联系点,总数达到25个。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工作抓得不深不实;二是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的普法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亟需加强;三是部分单位虽然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是没有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致使工作计划难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法工作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总结交流不够,降低了普法工作效率;四是少数干部不依法行政、群众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宣传载体培育力度比较缺乏,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离深入人心还存在不少差距;六是普法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六五”普法工作,在目标上,更加突出任务指标的刚性化;在理念上,更加突出法制精神的培育;在内容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学法需求;在手段上,更加突出现代方式的运用。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六五”普法期间,计划每年聘请优秀法学专家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法制讲座,重点学法制建设理论、行政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法律法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普法考试。
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在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将该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村)”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