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1 11:13: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档案保管利用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目前称为“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若无特殊规定,其管理职能最多只能是管理和监督股份公司各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的档案和档案工作,无权管理和监督上海金山实业公司和地区的档案和档案工作.
2.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原总厂档案馆已经收藏了上海石化所有大、中型项目的基本建设档案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档案材料以及原总厂机关各处室建厂以来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材料。从一个地区、一个立档单位保存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的要求来看,今后股份公司和实业公司机关各处室的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也应统一归到档案馆为妥。
3.从发展的观点看,石化地区有发展成为上海市一个区或二级市的可能.现在已经有这么一个初具规模、具有一定保管条件的档案馆,如果仅仅保管股份公司的企业档案,不充分发挥其作用,而再去造第二个档案馆来保存其他档案,这是不大可能和不现实的,对国家和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浪费.鉴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档案馆的名称应称“上海石化档案馆”为好,可以行使其对上海石化两公司和地区所有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管理和督导的职能.
二、关于档案两级节理体制问题
1、立卷整理的文件、材料一般在第二年的一季度向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3、财务专业档案由财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人员编造清册向档案室移交。
4、股室、单位编制的年度报表,经上级批复后,送交一份给档案室存档。
5、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送档案室归档。
6、各类荣誉证(如奖牌、奖状、锦旗等)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
三、归档要求:
1、必须按照立卷归档的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
3、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并注明保管期限。
4、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5、重要档案实行多套制。
四、档案借阅、查阅:
1、局机关档案室收藏的档案,原则上对局属股室、单位和本系统上、下级机关服务;外系统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的,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批准方可提供。
2、查阅档案、资料必须首先填写《档案借阅及效果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档案者,要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
3、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其它档案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查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准将卷皮弄脏,严禁在文件、资料上划线、打折作记号、折角,更不允许涂改和拆撕档案、资料。查阅时,禁止吸烟,违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5、借阅档案者不能随便进入库房,只能调卷在阅文室查看,要摘抄的或要复印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档案保管
1、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特殊情况或意外事故及时查。发生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有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鼠、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公司档案制度是包括文件的制作、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在内的一套系统工程。现行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公司档案立法虽有对公司档案行为的规范,但存在法律规范结构不完整的缺陷,无法满足《公司法》的新要求。本文旨在探讨《公司法》对公司档案立法提出的新要求与公司档案立法的应有应对,以希推进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公司档案法制建设。
公司档案的法制价值
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是股东淡出公司管理,公司管理权力日益集中在董事会,控制公司的是董事而非股东。而董事权力的日益膨胀,则会导致董事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概率增加。《公司法》以董事对公司忠实与勤勉的实体义务和商事程序制度及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规定的程序义务激励与约束董事行为,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效益。公司档案的法制价值在于:
首先,通过程序控制实现公司管理、决策机构权力的优化配置与制衡。具体体现为赋予股东查阅和复制档案的权利,来约束和激励董事的权力行使。
其次,通过详细记录程序进行中相关主体行为的信息,固定和重现信息,为今后信息的公开和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奠定基础。
第三,公司商事记录档案还为董事个人的合法权益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基础。
现有公司档案法律规范的结构分析与检讨
法律欲有效地调整社会生活,制定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具体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可或缺。公司档案法律规范欲有效调整公司各类档案行为就必须对各类档案违法行为规定相应具体的法律责任,借此激励与诱导行为人对公司档案法律规范的遵循。《档案法》以第五章“法律责任”、《档案法实施办法》以第五章“罚则”规定了违反《档案法》的法律后果。但《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与第二十五条仅规定了可处罚档案违法行为的法定种类,并未规定可处罚档案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按照可处罚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种类与内容法定的原则①,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一缺陷由《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克服,它规定: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罚款数额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保护的是档案馆所保管的档案,规定的可处罚的档案违法行为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涂改、伪造档案等三种;第三款规范的对象是各类档案的境内外出卖、转让、倒卖、赠与行为,规定的可处罚档案违法行为是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档案违法行为。
公司的商事档案是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商事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目前,与公司档案有关的法律条文的完备性与其重要性并不相符。《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将公司档案分为八类,目前仅《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有会计档案的强制性归档与保管义务,公司对会计档案外的其他档案并无强制性归档与保管义务,如《档案法》与《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诸多配备有具体行政法律责任的可处罚档案违法行为中,与公司档案有关的只有《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但这三条调整的对象仅限于各类档案的境内外出卖、转让、倒卖、赠与行为,不涉及公司会计档案外其他档案的归档与保管行为,而这些才应是公司档案法制建设的中心。由于公司存在规模大小、社会责任外延的窄阔等区别,因此在档案管理的法律责任配置方面,需要对公司进行类型化考察。
公司档案的立法应对
目前配备有相应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公司商事记录档案法律规范仅限于公司会计档案法律规范,会计档案虽能记录并反映公司的行为,但受会计技术本身的限制,会计档案仅能记录与反映与财务收支有直接关系的商事行为,无法直接反映与财务收支无直接关系的商事程序行为的合规性及其具体内容,现有立法虽对公司商事记录档案有保管义务的制度安排,但相应制度安排仅具有私法属性,缺乏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的相应规定,公司商事记录档案违法行为无需负担任何违法成本,公司商事记录档案立法实质处于空白状态,《公司法》对公司档案立法提出了新挑战。而公司商事记录具有涉众性,其保管的完整与否不仅关涉《公司法》一系列制度的成败,亦关涉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对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而言,其涉众性甚至关涉社会安全与金融安全。公司的各类雇员具有流动性,包括公司商事记录与公司会计资料在内的公司商事记录档案其实亦有保障公司管理与经营延续性的功能,因此有必要加强公司商事记录的档案立法。如同其他一切制度,公司商事记录档案的归档与保管亦会面临人固有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威胁,因此必须以公司商事记录档案法制建设保障公司商事记录档案归档与保管的及时与完整,这是《公司法》对公司档案立法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公司档案事业面临的新机遇。
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档案立法首先应该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公司法》规定的商事记录档案保管义务的法律性质。《公司法》对公司商事记录档案的保管义务已有规定,只是未配备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法律责任,因而《公司法》规定的商事记录档案的保管义务属于私法义务的范畴,但私法义务与公法义务并不冲突,私法义务可同时赋予公法义务的属性,它取决于该项义务是否具有负的外部性,以及该负的外部性是否具有涉众性,一项私法义务如果具有涉众性,尤其是关涉社会安全,我们应同时赋予其公法义务的属性。《公司法》规定的商事记录档案的保管行为具有鲜明的负的外部涉众性,直接关涉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与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对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与上市公司而言,其涉众性更甚,因此《公司法》规定的商事记录档案的保管义务虽具有私法属性,亦具有公法属性,公司档案立法应将《公司法》规定的商事记录档案的归档与保管义务同时规定为公法义务,并配以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其中性质恶劣、后果及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应配备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职员的法律性质。《公司法》设定的公司商事记录档案保管义务与《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义务均属于公司法定义务的范畴,依“当然解释”②的法律解释方法,档案职员应该属于公司的法定职员,一切公司均有设置档案职员的法定义务,只不过公司有档案职员的人事自,该职员可专职,亦可兼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据此,作为上市公司法定高级职员的董事会秘书亦是上市公司商事记录档案的法定保管义务人,是上市公司法定的商事记录档案职员,不过《公司法》未将兼公司法定商事记录档案职员的公司秘书制度扩展于所有公司。《美国标准公司法》规定公司秘书是公司的法定职员,但对之并无专职要求,公司秘书亦可由其他高级职员兼任,如可由总裁、副总裁、司库兼任③,公司秘书职位的设立并不必然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美国的这一经验,将兼公司法定商事记录档案职员的公司秘书制度由上市公司扩展到所有公司制企业,规定公司设置有档案机构或在其他机构中设置有一名或数名档案职员的,公司秘书是公司法定的档案机构负责人或档案主管人员。为保证公司商事记录档案工作的责任到位,可建立公司档案职员的任职备案制度,即公司应在成立后的法定时限内将兼公司法定商事记录档案职员的公司秘书的任职及其变更情况及时报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我们认为可借鉴《会计法》的会计账簿委托代建制度,规范与培育档案中介服务市场,公司可委托有资质的档案中介机构代为收集保管公司的商事记录档案。
公司档案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公司档案工作是有多个服务目标的综合性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亦需要经营管理知识,公司档案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档案工作价值目标的实现程度,山西省档案局从2002年已开始推行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国家档案局亦有《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业务人员全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我们建议建立公司档案从业资格制度,以从业资格制度保障公司档案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推进公司档案工作价值目标的实现。(作者为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注释
__市民政局文书及业务档案室设在民政局办公楼的二楼、五楼,共有9间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设库房2间40多平方米。根据统计2003年至2014年,现藏有文书档案 7896件(其中永久 2062 件,长期1217件 ;30年3614 件,10年 1003 件);2003年以来会计档案 242 盒;2000年以来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5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
(一)加强档案法规学习,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为了使民政局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一是我局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同时落实了自查责任制,明确了各项工作职责,将档案管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档案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档案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我局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四川省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等,利用周一学习日机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规,形成了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档案法规的局面。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及婚姻收养档案管理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以熟练掌握档案法规知识。五是我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没有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积极配合档案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组织管理,确保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是我们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做到年初布置时有任务,大小会议上有安排,检查工作中对照自查,年底有总结汇报。二是配备了专门文书和业务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书及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三是每年及时归档并录入电脑进行微机管理。四是我们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年度档案工作安排计划,做到及时总结汇报。五是为有利于档案管理,防止档案资料损坏、丢失和泄密,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归档、保管、移交、保密、岗位责任、奖惩、工作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利用制度的稳定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有效规范了档案工作。六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在检查指导考核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工作时,重点检查、考核档案法规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档案法规和制度贯彻落实无偏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档案资料安全保管
我局以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投入,使档案保管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一是设立了专门的文书和业务档案室,购置了铁质档案柜和档案架,二是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消毒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操作,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三是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防护措施,定期杀虫,每天对档案进行观察、霉雨季节对档案室进行必要的通风措施,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和存放安全。近年来,全局档案设施投入达5万余元。
(四)强化档案业务,确保档案完整准
确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聘请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对我局档案进行整理归纳,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利用、移交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做到了登记档案即时整理归档,当年立卷,保障了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婚姻登记、财务、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建立了专门的业务档案室。
1.加强档案收集、整理。2000年至今,我们共完成了份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 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全局2003以来财务档案 242 盒;档案归档率、完整率达到100%。在档案收集上,严格档案归档要求,分门别类整理组卷。在档案保管上,建立了婚姻登记、财务、优抚等专门的业务档案室,实行各股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
2.加强保管、查阅利用和移交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经费,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确保“硬件不软”,购置专门铁制档案柜,从硬件方面完善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我们实行了婚姻登记微机自动打印,档案存储进入了电子档案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婚姻档案的整理和微机补录工作,实现了电子、纸质档案双保险,初步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3.我局每年6月以前,将组织各股室人员对上年的档案进行清理,归档等工作,做到了及时归档入室,完善档案整理工作。
4.按时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根据自查,在档案管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对档案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经验不足,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不够准确。
二是由于民政局的特殊性,涉及的业务繁多,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难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健全档案借阅等一系列制度。
三是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2、延平区档案局(馆)编制16人,目前在职人员9人,目前缺编7人。
3、区财政对我局的档案事业投入经费:档案卷经费6元,卷均1元。
二、档案保管、利用、编研情况
1、今年截至6月10日,我局共接待查档利用202人次,查阅档案140卷,复印750张,包括企业职工招工表、结婚证、山林权土地证等,解决了许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2、做好抢救国家重点档案前期准备工作。对需要抢救的民国档案进行清点,撰写合同书。
3、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第二阶段录入工作,上半年完成11个全宗5917卷,约10万条。
4、档案解密化控工作。对馆藏建国后档案进行解密化控工作,上半年抄写1967—1978年30个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开放目录条。
5、到期档案接收进馆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区科级以上单位发文要求做好接收到期档案前期准备工作,规定接收范围、制定接收标准。同时对各区直机关、乡镇、街道以前的永久、长期档案进行摸底调查。
6、档案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管技术股每天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控,每天2次登记库房内外温湿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开窗通风、开去湿机等调节温湿度等工作。每天1次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每周1次以上对馆藏档案进行抽样调查,检查库房内档案是否出现发霉蛀虫现象,及时记录并采取措施,上半年未发现档案有蛀虫情况。每周对库房进行一次清扫,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对馆藏部分全宗破损、霉变档案更换卷皮,对部分档案全引目录、案卷目录重编流水号。
三、档案监督指导及法制工作情况
1、档案日常监督指导与服务工作:监督指导股上半年到梅山街道、区政协、农办、环保局、旅游局、建设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公路分局、编纂委等20多家区直各机关单位进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同时宣传档案相关法律法规等。继续推广档案数字化软件,督促各单位进行档案电子目录报送。截至6月份已经有6个单位报送了的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
2、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逐步规范与健康发展,使之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0年4月25日,延平区召开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就对档案员如何做好本级机关的档案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保护等方面如何进行监督与指导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及水南、四鹤、水东、黄墩街道办事处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了会议。会后,专门到茫荡镇、大横镇、樟湖镇3个乡镇对村级档案员进行集中培训,共52人参加了培训。
二、注重加强硬件设备的科学配备
在我局办公楼内配备面积约30平方米的业务档案管理专用库房一间,能满足我局档案库存需求;购置配备密集型档案柜8组;安装了灭火器、温度计、湿度计,配备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档案盒和档案卷皮均采用无酸卷盒、外观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三、注重日常科学管理
加强档案库房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八防措施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施放防虫剂,防止虫害发生,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定期检查业务档案受损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对受损的档案按时检查、修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档案管理员严守档案保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借阅登记薄,认真落实借阅登记制度,我局历届档案管理员未发生过违反规定行为。严格保管,做到档案进出登记,编写全宗指南、移交清册、销毁清册、业务档案查询申请表、案卷定期检查情况记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数量利用情况统计表。
四、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之中,制定了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管理员定时对档案达标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汇报,及时解决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不定时对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使档案工作在我局的各项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档案管理员的业务素能培养
我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现任档案工作人员具有大专文化程度、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员业务培训,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单位档案员参加专业培训,并进行《档案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学习。
一、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包括:下岗职工档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档案、再就业档案、低保档案、残疾人档案、社会救助档案、婚姻档案、退伍军人档案、土地承包(延包)和流转档案、失地农民档案、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城镇居民医保档案、独生子女档案、公民出生档案、移民档案、房产档案、公证档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地籍档案、林权档案等近50种。近几年,我县的民生档案种类、数量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涉及社会管理方方面面和诸多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这些民生档案具有重要的原始性、基础性、凭证性特征,在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部分涉民单位档案管理较规范。部分涉民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库房配有防火、防盗、防光设备,配有档案柜等档案基本设施,有的还安装了档案密集架等。建立了以单位分管领导为主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档案做到有人专门负责收集、管理。
(三)民生档案查询率高,社会效益好。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国家关注民生的政策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查阅需求越来越大,民生档案的查询率越来越高,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据统计,全县涉民部门已为20__多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发放小额贷款842万元,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640人次。特别是县档案馆为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查阅移民档案、集体企业档案等工作,为县里争取了上级政策补助资金逾千万元。
二、 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民生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较为混乱。有的部门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流动性大,对下属单位(股室)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有的乡镇、县直单位只注重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进馆,而对专业档案(也就是涉民档案)则很少有进行整理归档的,造成大多数涉民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比较混乱。有的乡镇、县直单位的民生档案资料不仅没有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留存在有关的股室或乡镇七所八站保管,而且长期以来没有进行整理归档,零零散散地随处堆放,处于无序管理或失管状态。有的单位随意借阅,不履行借阅手续,遗失现象较为严重。如:20__年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由乡(镇)登记、保管,造成丢失损毁现象;20__年10月份以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婚姻档案进行了集中收集、整理,但是,20__年10月份以前的婚姻档案资料只是散件。调查发现,全县70多个国有(集体)转制企业的档案都还留存在主管部门或是各自企业,只有原县化肥厂的档案整理较好,其余企业的档案都没有进行整理归档。有的甚至把档案资料作为废纸卖掉或烧掉,有的企业已经找不到一份档案,全部遗失了。
(二)部分单位不愿移交到期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无保障。一是个别涉民单位档案法治观念不强,以平时业务工作要经常查阅为由,不愿意把到期的民生档案移交给县档案馆。二是部分单位、乡镇的档案室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有的甚至还在各自业务部门(股、室)保管,很容易造成流失;三是有的单位因受人员、技术、管理不到位的影响,使档案无法得到安全有效的保管。
(三)民生档案资源管理分散,不利于资源共享。民生档案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应为社会所用。民生档案涉及面广,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致使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不同的部门,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群众查阅利用很不方便,民生档案的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如房产地产档案、公积金档案、各类社保档案、婚姻档案、学籍档案、出生档案、户口迁移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等都由各形成部门自我保管,比较分散,而民众又往往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结果难以查到所需档案,这就给广大民众查阅民生档案带来了一定的不便,难以使民生档案资源真正为社会所用。
三、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档案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民生档案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及档案信息网等宣传媒体,宣传民生档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使民生档案工作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依托档案教育培训平台,在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中,引入民生档案的内容,大力宣传民生档案工作,整体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民生档案意识。
(二)抓好民生档案的源头管理,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内容丰富多样,而要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既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一是建议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二是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要从产生民生档案单位的建档工作抓起,切实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项工作,县档案局应本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密切关注民生工作的热点,提前介入对民生档案的指导,及时帮助各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民生档案,特别要加强对新领域民生档案工作的管理,以推进民生领域建档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三是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单位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宜选择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较强的人员担任,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要按标准设立综合档案室,添置档案保管设备。乡(镇)的民政所、农经站、国土所、财政所、统计办、林管站、计生办、农医办、中小学、派出所等十个站所的档案由主管部门综合档案室归口管理;其它站所及行政村的档案,根据档案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综合档案室负责管理。四是县档案局要指导和规范涉民部门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大纲和保管期限等相关的业务标准,规范民生档案管理的归属与流向,健全民生档案监管长效机制。(三)整合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形成“大档案”格局。针对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各部门,给民众利用带来不便的客观情况,必须整合全县民生档案信息资源,通过接收、寄存、代管等多种形式,把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全县民生档案集中到县档案馆收藏保管。一是加大接收、征集力度。各有关单位形成的民生档案在本部门保存一定的期限后,应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逐步将全县范围内婚姻、公证、房产、林权、地籍、移民、土地承包、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管理等关系社会管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的民生档案全面完整地接收进县档案馆,从而形成“大档案”格局,实行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实现民众利益保障的最大化。二是加强对濒危民生档案的抢救、保护和整合。全县国有(集体)转制企业档案濒临损毁,转制企业档案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和妥善处置,如果档案缺失,将给他们的养老保险、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带来麻烦,将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婚姻档案也面临散失,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
一井水:合同档案是按文种划分的,而企业档案分类是以工作职能来划分的,如党群、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产品、科研、基建、设备仪器、会计、人事等十大类,每类都可能涉及合同档案,因此,属于哪类合同归到哪类进行管理。
Zhoumingming:合同比较多的单位,把合同单独设成合同档案门类比较方便管理。而且,科怡软件公司已经把合同档案单纯设置了模块。其目录按“档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责任者、甲方、乙方、签订日期、金额、备注”等子目录项来设置,查找方便。
后发制人:如合同数量不是很多、比较零散时,可不单独设置模块,将其归入对应门类便可;如合同数量较多也相对集中,最好另设一个模块单独管理。
zzia050406220:比较合理的管理方法就是合同整理时分散到各个类别的档案中去,像“一井水”所说,属于哪一类就归到哪一类去,在管理系统中建立合同数据库,将合同的基本信息,如编号、名称、合同对方、合同属性、金额、履行情况、整理互见号等详细著录。既保证原有档案间联系,维护其完整性和系统性,又实现了检索和利用的便捷性。
savvy:还有另外一种方法,那就是实体集中存放,然后,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将相应的条目或者数字档案放到对应的类别里去。
郭东升:一般说,不将合同入在会计类、人事类。牵涉这两类的合同一般应入其相关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国家档案局已经出台了企业档案实体分类整理规则,应该依照规则结合本企业实际贯彻执行。作为企业,国家为之出台的分类暂行规则,是本单位制订分类方案的基本依据。企业应该以此为基本框架,结合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分类方案。
Smxlhy:同意一井水的观点,合同档案应归入相应类别,并区分不同价值来保持文件间有机联系。
一井水:合同是一类文书的名称,而不能把它作为一类档案,企业档案基本是按照工作职能来分类,每一项工作职能都会形成相关合同档案,并不需要人为拆散合同,而是按照合同形成部门与内容归入相关类别即可。如合同档案再单设一类,那施工合同归入基建档案行,归入合同档案还行,就不具有唯一性了。
Savvy:我们单位的合同工作由专门部门进行主管,并按季度形成管理报表。合同管理有对应的主管职能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本身已形成独立的工作体系。确实合同存在多种分类属性,很多从属于项目。我们的合同由于分部门保管,也很自然形成了各总部特点的合同档案。从档案整理的角度来分析,其实,已经区分了部门(工作职能)和年度,但作为相对独立的一项工作,把合同档案单独管理更为恰当。
郭东升:在企业档案整理中,同一类目的合同数量多,应该单独立卷。而不可用形式分类法将其单独设类。属于不同类目的合同,应该归在不同类目里。
马帅章:合同应与其涉及事项放在一起,保证了某一项工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也便于在利用合同档案时根据关键词有效检索出来。将合同档案与其所归属事项相关资料存放在一起,管理利用都很方便!
Zhoumingming:合同档案能否单独设类,主要看是否方便查找利用,不要机械地用传统管理模式来约束它。对于产生合同数量特别多的单位,如何将合同档案与其所归属的事项相关资料存放在一起呢?
马帅章:合同数量特别多的意思如何理解呢?即便是特别多的话,依然可以与所归属事项资料放在一起,这样,也便于理解合同内容涉及事项与合同的来龙去脉。单独将合同拿出来分为一类,可在以下两种情况应用:一是全部档案的主体以合同为主,二是所有档案中合同利用率特高,而其他档案利用率平平。
小鱼儿:针对合同档案的管理问题,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机关事业单位往往合同比较少,大都依据《规则》按文书档案整理方法进行了归档,既保证了文件材料的完整性,查找利用起来也比较方便。企业单位,往往企业合同比较多,可把合同单独设为一类,便于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比如,我们为一民营企业指导,在帮助其制订分类方案时发现,企业的各种证照、验资报告利用率比较高,如果分散归档不易利用。我们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就把各种证照、验资报告单列了出来。虽然,不太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则、规定,但得到了企业的认可。
Savvy:证照、章程、验资报告使用非常频繁。这三者一定要单独和别的文件区分开,我单位采用的是“复印+扫描”双套制。这类材料都属于产权档案。
zhouya1117:1.在合同档案相对较少的时候,合同档案自然不必单独设类,属于不同类目的合同,应归档在不同类目中;可采取双套制的方式,复印一套合同集中后做成资料,方便查阅利用。2.在合同档案相对很多的时候,尤其是针对某些特殊系统、特殊单位,就应单独设置类目对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郭东升:我赞成合同档案的管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观点。但我以为,无论合同多少,属于不同类目的合同,应该归档在不同的类目中,即使在合同档案相对很多的时候。试想,一级类目如果是合同类,行政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设备类、基建类等都要归为此类了,就会平行类目交叉、上下类目互不从属,类目混乱不言而喻。
龙正义:如数量比较多,可专门划为一类;如数量较少,则可归入文书档案之中;如是跟某个项目有关,则放入该项目档案之中,这还是传统的管理手段。如实现了高度的信息化管理,那所有文件不分种类全部可以大流水排序,所谓的分类只是文件的一个标签而已。如找某个档案,通过标题、编号、年度、责任者等要素来检索,甚至可全文检索,还可自动相似性排序,跟该文件内容相关的文件都可以自动排列出来。这时,档案实体如何分类如何排序已经不重要了。
Savvy:近期,我们就遇到很现实的合同管理问题。要求汇总全部合同目录,正本的保存也在商定保管方案。初步拟订三种方案,一是高度集中;二是维持部门分别保管;三是分类管理,有统有分。
小刀:汇总合同目录一由档案管理部门弄,二或由合同管理部门弄,我们这边多是合同管理部门弄的,相当详细。保管方案还是集中管理便于管理,利用上应该也不存在影响因素,是我就选择高度集中。
亓晓华:据了解,有些单位对部分应归档的合同、协议、房屋产权文件等经济类档案文件资料归档不及时,甚至根本不归档,长期滞留在经办人或单位负责人手中,甚至还有的认为这些资料已无用而销毁。致使该归档的资料流失或残缺不全,产生诸多危害。要做好合同档案的管理,我认为,须做到以下五点:1.加强合同档案归档的宣传工作,规范合同的文本格式,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2.把好合同档案归档的关口,确保合同协议的及时、高效归档;3.对归档的合同档案要进行科学、细致的分类,以便查找利用;4.档案工作人员要改变以往的“等待”归档意识,变“被动”为“主动”;5.逐步实现合同档案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合同档案归档管理。
月色微凉:本人根据公司情况,做了一个《合同档案整理指引》。
一、范围:本指引中的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与其他民事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二、合同整理要求:1.本指引中的合同档案必须是合同签订双方按合同要求签字、盖章已生效的合同;2.各类合同的文本(正、副)及其相关附件资料随合同一起归档;3.合同档案是公司档案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各项目公司的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扣押、丢失、修改、销毁合同档案。
三、合同整理方法:1.收集。(1)对方先盖章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各经办人拿到行政人事部或综合管理部盖章后,由盖章人即时留存一套合同原件、合同相关附件及合同审批件一同归档;(2)我方先盖章合同:各经办部门专(兼)职资料员负责对由我方先盖章的合同跟进直至合同签订完毕,在收到双方盖章生效的合同原件后,即可归档到行政人事部或综合管理部档案保管人处;(3)合同履行中如发生合同纠纷,承办人员应将处理合同纠纷的文件在签字或生效后,及时向本单位的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档案部门应将这些文件收集齐全后归入企管类档案。2.整理。(1)合同档案实行按件归档的方式;(2)合同档案按年度—保管期限来整理,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内按时间顺序排流水件号,并按件号进行排列、存放。3.确定保管期限。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5年”四个期限,在档号结构中,用数字分别表示为“1”、“2”、“3”、“4”,即永久为“1”,30年为“2”,10年为“3”,5年为“4”。4.编页。5.盖档号章。(1)合同档案号的形成:全宗号—分类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2)盖档号章的位置:文件右上角,尽量不要压盖原合同内容;(3)填写档号章里的内容:类别号为“H”;年度一般以合同里盖章处的签订日期为准;保管期限填写:“10年”“5年”等;件号以合同在同年度同保管期限下的流水号作为件号。6.信息录入。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电脑。7.扫描。将整理完毕的合同档案进行扫描。8.装盒。(1)统一年度统一保管期限档案装一盒,数量多的可以分盒装,但是件号保持连续;(2)每一盒内部合同档案装盒顺序:卷内备考表置于盒底,中间是归档合同档案,上面是卷内目录。9.上架排列。合同档案装盒后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合同顺序从上至下从左至右排列。
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以往存留的档案问题应按照《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尤其是针对保密档案、具有社会价值的档案应给予妥善的保管。那么档案集中堆积起来难免就会出现杂乱难点,欲归无章的情况。而事实上专职处理档案的企业相关部门人手是非常紧张的,一般存放档案的库房也十分有限,无法有条不紊地处理接收和寄存档案的工作。最终这项工作将不得不转交给档案馆,档案馆在接收和寄存改制企业的档案时必须进行有选择地筛选,否则若干年后,库房将出现爆满、瘫痪的局面。所以如何处理这些改制国企寄存的档案,是值得档案存放部门深入探讨、研究并解决的难题。
2.人事档案所有权不明确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的所有权可视为财产所有权归所属企业所有,而企业将档案寄存在档案馆的行为只能算是暂时存放,档案馆作为保管方有时不得不接受企业提出的特殊要求,例如要求专柜存放,并将档案柜钥匙交由企业保管等,如果一味的应允这些要求,企业一一效仿,那么档案馆就只能仅仅成为一个仓储机构了。所以档案馆在对档案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相应原则,对档案进行编目、整理、加工及是否有权鉴定与销毁档案,从而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信息,体现档案馆的功能,这是眼下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
3.档案存放费用无法解决
国企在产权变动和资产变动期间,在对国企档案进行整理、鉴定、移交等工作中所用到的费用由接受单位进行支付,需向地方国家档案馆寄存档案的费用则由原企业进行费用支付。破产企业则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寄存档案费用。但档案相关费用的计算仍然没有确切的方法和标准,这也是我国国企改制后面临困难问题。
二、解决国有企业人事档案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隐患与难题,应积极选择相应的对策实施。
1.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破产、倒闭企业的档案根据产权变化的方式不同,应该进行不用方式的处置,对一些没有去处的档案,必须要按照要求移交到档案馆;一些企业转为私营或者变为合资、出售中外台资的企业档案也应该及时的移交到档案馆保管,防止档案的丢失。严格按照进馆要求,对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移交时必须保证其完整性,仔细做好分门别类工作,装订上架后标签清楚。对移交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根据移交清册,逐卷清点,防止企业别有用心地为图永久保存而寄存不重要的闲杂档案,有效的提高档案馆管理档案质量。
2.允许连续性的企业档案进寄存
对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租赁经营、出售产权、负资产转让、兼并形式产生的资产与产权变动,企业会有一定的连续性,这时档案应该以保存在改制后企业为主。除非受保管条件的限制,或者由其它一时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档案损害的,可以移送档案馆暂时寄存。
3.对寄存档案要加以选择,充分利用档案馆有限的库容量
对企业要求寄存的各类档案,档案馆工作人员必须适当地对其信息内容稍作了解,以判断是否值得和可以入馆保存。改制国有企业必须尊重档案工作,自觉遵守档案转交制度,切勿使档案馆成为一个仅仅用来堆放纸张的场地,从而避免日后出现库满为患的现象。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二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档案室在总经理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全公司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部门及所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档案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确定人员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各种档案归档时间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
第六条归档的范围是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本企业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本企业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
六、本单位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第七条归档的时间:
一、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二、工业企业产品、非工业企业业务项目、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四、企业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五、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六、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七、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一、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二、企业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鉴定
第九条每年应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鉴别,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文书、财务、科技档案见具体办法附表)。
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第五章档案的销毁
第十条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管理室承办,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第十一条送交档案形成部门(分公司)对拟销毁案卷的清册进行初审,经处(分公司)级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二条销毁时要有档案人员二人以上,并由主管部门派人监销,共同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档案的保密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假证;涉及企业机密的档案材料,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第十七条档案室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
第十八条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
第十九条档案人员下班必须对档案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档案柜,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条凡需利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查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凭单阅档。
第二十一条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第二十二条查阅文书、人事、财务、科技档案,分别由总经理办公室、人事、党委、财务、技术、设计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抄摘档案内容,须主管部门同意才能带出档案室。如需复印档案资料,应
有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查阅单中注明复印内容,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借阅档案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经总公司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