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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国家出台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坚持与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现状及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岫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围绕“三年争先”工作大局。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功训练工作。使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具备扎实过硬的基本功。
三、训练内容
基本功训练内容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大类即“双基训练”共15项训练内容。其中必训科目6项。包括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规则程序、业务知识、仪表举止、倾听记忆、阅读理解、沟通协调、任务执行及其他选项。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汉字书写与记录、电子政务、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自行选训科目9项。
四、训练方式
基本功训练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轮训、公务员自学自练与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公务员岗位的实际需要。广泛推行情景模拟、拓展训练、业务竞赛等灵活多样的训练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公务员喜闻乐见的训练活动;采取专题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训练。保证实际操作时间不低于训练总学时的50%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
培训对象为承担文字综合和公文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二举办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示范培训班。
三举办专题讲座;
组织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自练;四搭建网络在线培训平台。
以赛促训;五组织全县公务员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演讲辩论、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结合“大练兵”活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六公安系统要按照基本功训练的总体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对全县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规划。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展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必训科目的集中培训及本单位选训科目的自学自练培训。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0年12月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实施基本功训练工作进行部署。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举办师资培训班、示范培训班。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开展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电子政务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统编教材和有关学习资料。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统一考试。
2.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各单位开展汉字书写与记录、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统一考试;组织开展以演讲辩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3.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总结经验。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树立一批基本功扎实过硬、业务精熟、工作绩效显著的行家里手和标兵。深入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基本功训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逐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基本功建设长效机制。4.第四阶段从2012年起各单位要将强化基本功训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训练内容、训练方式、训练时间和考评方式,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基本功训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细化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二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管理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量化考核标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公务员主管部门总体管理、协调督办,各单位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公务员主动参与、积极推进的基本功建设工作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找准个人在基本功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可根据工作需要,三广大公务员要对照岗位职责。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接受训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在完成公务员规定科目训练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增设具有特色的训练科目,纳入年度基本功训练计划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开展。
选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2天或12学时。公务员完成基本功训练规定学时后。成绩在本单位予以备案。四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完成基本功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5天或30学时的目标任务。其中必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或18学时。要进行考核测评。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我镇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则是贯彻和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镇在强化机关公务员进行学习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对原文的仔细研读上,吃透法律政策,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对我镇全体公务员,尤其是新入职公务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中层干部必须率先学习、普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印发原文读本等途径抓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公务员的录用和登记。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且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考录公务员的申请,并对岗位安排、年龄限制、专业类别等报考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对县人事局统一招考、拟录用的公务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严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镇共组织专门力量对5名新进公务员进行了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登记,仔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严格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对我镇符合退休条件的龚方荣等几位同志,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3.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每年年底我镇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对象个人进行总结、主要领导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程序进行考核;2015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创新实施《镇亮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提拔推荐的依据。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符合奖励情形的机关公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法向上级推荐,申请予以奖励。镇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务员用人机制执行情况
1.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我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以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综合型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过对拟提拔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配合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任,确定机关内公务员晋升中层干部人选。
2.公务员回避。在执行公务和公务员岗位设置上,从严贯彻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害关系及其亲属的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1.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我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根据上级下发的执行标准,于每年年初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解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另外在机关内为家住较远的职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设了职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2.公务员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战略决策,我镇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对新进公务员和从事部分重要业务的公务员,积极与市、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荐其参加业务培训,收到明显成效,仅2014年我镇共推荐7名公务员就有到日报、县档案局等部门学习培训。
(四)公务员履行义务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职业能力提升,全镇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均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镇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内容丰富,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经费投入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公务员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轮岗范围不够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镇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业务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公务员公休、补休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未全部休完。
一、圆满机关事业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的下,2011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1]59号)要求和201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1]64号),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分类分级,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正职与副科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人述职测评,基层考核情况。
12011年度机关事业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次19人。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次6人。事业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年度考核、奖励规定,机关事业报市记三功有13名,46名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的公务员信息补充录入,人员的信息更新,公务员登记,公务员信息管理。人事局安排,组织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148名参加考试,对学习情况考核,培训,公务员综合能力。
公务员队伍建设。为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用人需求。在组织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所缺岗位的要求,考察,选调7名优秀到工作,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2011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省市安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考核招考工作。有四名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为乡镇公务员,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省市工作要求,实施事业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在年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事业2011年薪级工资,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区机关公务员2011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了离休人员生活待遇;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特岗津贴,对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2011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调动了工作的性,工作得以。为安置到工作的3名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全民创业政策,为1名办理了全民创业手续,全民创业工作。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到区统计工作,区统计队伍力量。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核发退休工资。2011年“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到了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期满的手续。
事业年检工作。市事业登记管理局要求,在范围内2011年事业年检工作,有33个事业在了2011年年检,为3家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年检,了事业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依据,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社会稳定,政策,企业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干部在岗情况按月如实上报,生活补助、发放,在职企业干部情况上报任务。企业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干部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对企业干部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做思想工作,社会稳定。
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文件数据,已定稿。
事业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事业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2011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市人事要求,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事业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任务情况
1、任务情况。截止到9月底,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449人,占年3500人的127.11%;
——转移农村劳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267人,占年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任务XX人的184.05%,,“就业”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任务的51.88%;
——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省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就业政策出台后,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宣传资料。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宣传。在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举办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社区,居民、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调动全社会就业的性。
社区信息平台功能,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情况、技能培训的起来,区劳市场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市场,劳市场再把信息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系列援助活动,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共走访就业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还帮扶的不同需求、有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政策补贴、创业、实施小额贷款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就业和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起来,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共摸底调查75岁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新接收1609人,为此,对新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卡,退休人员情况,台帐,服务。安排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还分别的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了“阅览室”、“活动室”,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文化生活,还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人员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用人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活动;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执法大检查3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125家企事业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091人,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社会稳定。2011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不收费,使得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克服人员、经费紧张的,劳动争议工作,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5、按时局志编纂工作。为区志编纂,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材料、数据,撰写了自建国的工作内容,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新。工作任务中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工作重心,抓差补缺,市下达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并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完善考核办法,使评价内容和指标更科学、操作更规范、效果更明显、程序更严谨、结果运用更充分,真正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调动各级公务员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要坚持分层分类、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研究探索公务员考核管理的新举措、新办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考核范围和对象
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
1、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2、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创优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创优指标一般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各级表彰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五、进一步明确考核分类和方法
1、考核方法。公务员按职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窗口服务、行政执法三种考核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实行上级评鉴、同级评点、下级评议的考评方式;窗口服务类职位,采取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测评、行风监督员评议的考评方式;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公众形象评价,运用记录执法行为、群众监督执法行为、舆论曝光执法行为的考评方式。
2、考核程序。平时考核以《关于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明确任务、个人记实、领导评鉴、考核委员会复核、公示考核情况、汇总备案等步骤。
3、考核周期。根据市、县、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性质和公务员职位特点,合理设置考核周期。对连续性强不便按月分解的工作,实行月、季度或阶段性考核;对突击性强的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突况处置和领导交办工作,实行随时考核,重点考核应对处置和完成交办工作的效果;对常规性职能工作,实行个人日记载、周小结、旬自评,主管领导月度总评的考核方式。考勤工作要针对不同机关公务员职位特点,对科室和窗口服务公务员,实行按日按时考勤;对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公务员,实行定时、抽查、服务对象登记、服务地固定电话报告等考勤方式。
4、扩大民主。扩大公务员考核民主评议范围和群众参与度,增强考核工作公开性、公正性、准确性。根据公务员职位特点和服务对象类别,通过不同方式选取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以及与公务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不同层级代表,对公务员平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参加民主评议的不同对象、评价内容、标准权重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民主评议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各地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积极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公务员工作动态在线记实,主管领导在线实时跟踪督查,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要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分值比重为70%。年度考核备案时必须提供《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和《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否则不予审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各地各单位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10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10]59号)要求和201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10]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10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10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10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10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军转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10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
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0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10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1)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军转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军转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军转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10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XX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 “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09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 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二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今年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3 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单位,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辖区125家企事业进行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091人,促使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单位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三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2010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实行不收费,使得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目前达到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我们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困难,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其中,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 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2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2、积极开展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就业岗位发掘,多渠道扩大就业,重点开发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改善就业服务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一、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09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09]59号)要求和200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09]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09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09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09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09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09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9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09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09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09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二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今年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3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单位,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辖区125家企事业进行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091人,促使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单位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三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2009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实行不收费,使得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目前达到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我们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困难,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其中,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1998年机构改革后,原来具有公务员或者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这种人员属于机关分流人员。
这次人员分流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调整和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和岗位培训,开发人才资源,使分流人员尽量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
(来源:文章屋网 )
二、2020年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做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带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通过学习探讨和调研查改,初步形成了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二是结合审计工作需要,对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每年度对干部分机关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两个层级展开民主测评,把平时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公开遴选,能者优先,通过严格考试、考核考察等程序公开考调了2名审计工作人员。
一、概述
公务员是各级政府中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公务员制度在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国家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必要工具、手段,是政府价值目标的主要载体。一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否体现的是它的行政公权力合理配置程度,更代表着国家的法治化水平。而国家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部分,直接为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培训和辞退等管理活动提供了依据,也为国家公务员制度引入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我国在公务员考核方面的不足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更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和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从我国的考核制度和实践来看,存在不少问题,我国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制度实践相对较短,与日本等国相比,无论是在制度构建,还是在实际操作中,与他们都存在差距,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严重。虽然我国在制度设计上和考核工作都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也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但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客观的面对,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因素。
(一)法律规范不健全
我国的对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大多过于概括,难以量化。虽然对考核方式、考核对象的评定结果的使用作了较为细致的要求,但对考核的内容、程序以及监督还是亟待完善。中国几千年重情轻礼的文化,各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直接影响着公务员考核的实施。由于缺乏公务员考核相关的监督和救济机制,某些部门在考核中随意性大,不遵守程序,随个人好恶或者为了公务员部门及成员间的关系而走过场。
(二)考核机构的缺陷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主体的性质为非非常设机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考核的结构规定,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这样的考核委员会临时组建,之后便又解散。所以在考核机构的素质和考核程序方面都很难保证考核的有效性。
(三)考核方式和考核依据的不合理
公务员考核是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工在平时,平时的工作内容和表现是考核前提和基础。而平时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处于不考核或松懈状态,这导致定期考核出现无据可依。我国现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一般都建立在主管经验和印象的基础上,考核的对象的相关信息量小。
在考核组成员中,相当大一部分成员根本对于考核对象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考核者往往单纯的依靠考核的材料或者主观的感觉作为考核的依据,缺乏客观公正的评判。
按照规定,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应该是考核对象自评、领导考核以及群众测评综合考核,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省略了某些环节,仅仅采取领导个别谈话、自我陈述或直接简单的民主评议等简单了事。这样的考核有有何科学可言?也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和效果。
(四)考核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主要是公务员关机部门和主管部门实施,这样的考核过程透明度低。现代的政府服务理念强调政务和政绩公开,以接受广大的社会成员监督,这也是现代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的要求。
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在对考核过程缺乏家督,难以保证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公平、公正。社会的评价和监督体系在国家法治和行政管理中起着标杆和引导作用,某种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对象的行为。公务员考核缺乏社会评价和监督,容易造成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不重视,与考核目的和原则不相符。
三、对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有关建议
我国在公务员管理制度方面建立的时间相对较短,对公务员的考核等方面都还在探索中摸索,出现问题也是正常现象,需要在探索中借鉴经验,总结教训,不断的改进,完善。
(一)创新公务员考核理念
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依法治国,都需要科学深入的研究分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广泛的吸收和借鉴其他领域及国外的相关理论和经验。在公务员考核中,引入企业的绩效考核相关的经验,将企业的竞争和淘汰机制中的有效部分应用于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提高公务员考核的时效性,以提高行政效率,达到依法合理管理国家事务的要求。营造良好的公务员制度的文化氛围,摆脱传统的官僚主义做派,逐步形成赋予时代先进性和现代法治理念、程序至上的合法行政理念。树立科学开放的公务员考核意识,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法律规定。
(二)充实我国公务员考核主体
1.增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作为考核主体。公务员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机关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最有发言权,无论是在岗位认知还是具体的工作中,主管部门对于下级单位中的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及工作成绩较为熟悉,将其增加为考核主体由助于为考核提供有效的依据,让考核有理有据,客服评价主体对对象的主管随意性,保证考核有章可循。
2.增加被服务对象作为考核主体。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精神对于公务员考核有着借鉴和知道作用,将公务员的服务对象纳入考核的主体,不仅可以让被服务对象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而且可以让政府的行为在阳光下运行,避免公务员考核的形式主义,对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将被服务对象接受政府服务的频率作为选入考核主体的依据,便于对考核对象做出客观而全面的评价。
3.考核主体的成员,应该定期的接受专业的考核技能培训,确保考核队伍的科学、专业。近年来,在对公务员的考核中,特别是公务员的政绩考核中,日益呈现出通过复杂的量化方式对公务员的业绩作出衡量的趋势。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也应该顺应这一趋势,不断加强考核主体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科学、严谨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1.公务员考核对象除了接受内部的考核之外,应该鼓励建立社会第三方成员的考核主体,让公务员接受第三方成员的考核,这种双重考核机制,更有利于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逐步实现考核机构形成常设机构,定期的开展工作。在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之余,考核机构可以适时的对考核对象和对考核结果的反馈过程进行统计研究,更有利于全面客观的了解考核对象,为今后的考核提供依据。虽然会增加考核机构的工作量,也给现有的政府机构设置以挑战,但是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依法行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规定在实际的考核操作中显得较为笼统。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改革要着重于考核内容的具体化,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效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对考核的标准、方式方法制定更为详细的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考核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完善法律规定,增强公务员在考核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形成统一有效的公务员考核体系。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分类分析,对不同部门和层级的公务员建立不同的群体考核指标,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更好地为公务员考核制度提供操作性更强考核规范,使公务员考核得到的结果更加合理和科学。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的救济和监督机制
现有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在考核后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制上有很多不足,因此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改革过程中,要加强考核监督程序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