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乡镇申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7 11:17: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卫生乡镇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卫生乡镇申报材料

篇1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自开展“创建平安单位”以来,我办积极响应,精心部署了这项工作,我们深知要想把这项社会工程抓好、抓出实效,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为创建平安单位提供扎实的思想保障,我们利用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使全办职工认识到: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在单位内形成了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我们建立了以计生办主任为组长,各位职工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小组,研究制定了平安创建工作意见和方案。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到目前为止,单位内没出现黄、赌、毒现象,无违反事件及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我乡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不断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规定》,使群众转变生育观。

四、建好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篇2

全县范围内从事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炼、建筑施工、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修材料加工、加油站、医院、学校、纺织印染、皮革加工、造纸等行业生产或经营场所,存在或者产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二、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

三、申报管理

根据职责分工,由我局负责县域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工作。省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同时抄送我局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直接向我局申报。我局接受申报后,将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同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分类汇总,并在每年11月30日前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四、申报时间

现有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年12月10日,对以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改变的,应当在改变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于生产经营活动终止1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我局自收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见附件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作为用人单位已经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有效凭证。

五、申报方式

篇3

一、项目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两者之一者,均可申报年中央农村改厕项目:

(一)未列入年示范整治计划的,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改厕积极性高,有能力落实改厕配套资金,年月底完成整村卫生户厕普及率80%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已列入年示范整治计划的,每个村在今年月日后新建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数量较多,设计、建设与使用管理符合规范要求;采取整村推进,年月底前卫生户厕普及率覆盖全村80%以上农户。年示范整治村不属于本项目申报范围。

二、项目补助方式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资金的补助。

省级财政对无害化卫生厕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乡镇配套落实或发动群众自筹解决。

三、项目申报程序

各镇(乡)在掌握年示范整治农村改厕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以整治村为单元,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要求,逐村对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工作现状,提出符合条件的中央改厕村名单和计划完成建设数量。项目申报材料于年月日前上报县爱卫办。

四、项目监督与考核

篇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党和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对参合农民实行住院补助。但在实践中,一些基层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利用新农合从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套取资金,作为个人创收和医院发展的捷径,使新农合领域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沃土。2010年11月以来,我院先后立案查办了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套取新农合住院补偿金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为进一步探索和掌握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最近,我们组织了深入的调查,并简要分析如下:

一、基层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金额少、次数多。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较低、医疗环境较差,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工作,无力承担严重疾病的治疗,因此,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费收入都是较低的,平均每次住院费用很少超过2000元,这就使医疗人员在弄虚作假通过新农合套取补偿金时,不敢一次性套取大额补偿金,而是分多次累计进行的。如犯罪嫌疑人林某,在2007年至2010年间先后22次个人及帮助他人套取新农合住院补偿金,总计30642.26元。

2、套取补偿金的手段多种多样。由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存在差异,新农合的运行机制不合规,医疗人员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套取新农合补偿金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

①、通过虚构药品清单提高住院费用的方式套取补偿金。农民的住院偿金是按住院费用的固定百分比支付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减免费用,多领取些住院补偿金,医疗人员会在实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虚构药品清单,提高住院费用,以套取更多的补偿金。如犯罪嫌疑人林桂某,从2007年至2010年间,多次帮助其亲戚朋友,虚增住院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13100.46元

②、明知他人冒名就医仍帮患者套取补偿金。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是不能申报住院补偿的,但在实践中,有个别农民思想麻痹,认为参加新农合浪费钱,没有参保新农合。在这些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时,为减免费用,会冒用他人的名义就医,医疗人员在诊断中得知该情况,经说情后,对此争一只眼闭一只眼,仍帮助他人补齐手续,进而套取补偿金。如犯罪嫌疑人林某在2009年6月,在明知冯某冒用詹某的名义就医的情况下,仍帮助冯某办理手续申报新农合住院补偿,套取补偿金839元。

③、通过串换诊疗项目套取补偿金。医疗工作人员一方面为增加卫生院的收入以提高福利待遇,一方面为做人情,将不属于新农合报销的范围的项目,通过串换诊疗项目,使之可以通过新农合申报住院补偿。如2008年8月左右,杨某发生交通事故住院,犯罪嫌疑人林某经说情后,将杨某的诊疗项目改为脑血管疾病住院,帮助杨某通过新农合套取补偿金。

④、放宽住院条件,伪造手续后套取补偿金。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医疗工作人员自身及其亲属的门诊就医的过程中,按规定,一般的门诊费用(特殊门诊除外)是不予补助的。但医疗人员为了减免本身及亲属的就医费用,对于不符合住院条件或实际没有住院的病患,会放宽住院条件,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再通过伪造住院病历、虚构住院费用等方法补齐相关手续,到新农合申报住院补偿。如犯罪嫌疑人林桂某,其父亲患有脑血栓、高血压等病,林桂某时常从卫生院拿药寄给其父亲使用,为了支付药费,林桂某都以其父亲的名义,放宽住院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报新农合住院补偿,从2007年9月至2010年,先后6次套取了补偿金6815.39元。

⑤、虚增费用后截留患者的补偿金。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住院治疗后,为了减少麻烦,经常委托医疗人员为其申报新农合住院补偿。个别医疗人员在代办住院补偿的过程中,利用农民提供的申报材料,私自虚构药品清单、提高住院费用,领取住院补偿金,除支付部分给农民外,将余款截留并占为己有。如2010年8月左右,犯罪嫌疑人林桂某在帮助李素花申报新农合住院补偿时,虚增住院费用套取新农合补偿金1882.44元,支付给李素花800多元,个人截留1000元

3、隐蔽性强。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往往会将住院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样只需报乡镇新农合报账中心审核,而乡镇新农合报账中心多数设立在乡镇卫生院里,由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兼任审核员,导致其审核只是形式上的审核,再加上明显的行业特点,管理、监督部门很难发现。

篇5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联系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联系挂钩的村、企业和社区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制定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服务民生的思路和方法,积极帮扶农村进社区的困难户,落实定期联系走访慰问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卫生环境整治。2014年,领导班子成员共走进基层10次,走访困难户9户。解决永丰镇四塔村帮扶资金3万元,五岳社区共建资金5000元,9户贫困户每户500元扶贫资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为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基本准则常抓不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学活动,增强了“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防腐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培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办事行为。今年以来,“中心”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和行为发生。全面树立了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新形象。

“中心”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中层干部任用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提高了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3名。形成了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际为尺度的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个别进驻单位人员进,业务不进,对窗口授权程度不高,个别窗口存在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职能交叉,部门强调各自的办事程序,并联审批工作推进较慢。

三是少数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部门不严格要求选派窗口人员,人员述职参差不齐,给“中心”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窗口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中心”新办公用房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到2016年搬入新大楼办公。二是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规范。

(三)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全面实现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权力事项向网上大厅集中;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四)强化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服务现场管理,推行亲切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教育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发挥考评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一窗口”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会办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办理牵头组织工作。取消涉建项目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岗位,由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并在审批办结后统一发证。

2.“一票制”收费。全面清理涉及项目建设中各类审批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实行“一票制”收费制度,将各部门的收费事项进行“打包”,统一优惠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节省收费办理时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3.“一枚章”审批。(1)实行“委托审批”。将市级机关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交予市政务办行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入驻中心的有关部门履行审核手续,审批办件统一使用“__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事项,有关审批手续需加盖各部门行政公章的必须无条件办理。(2)实行并联审批。按照“流程整合、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将“串联”递进模式改为“并联”推进模式。使并联审批从一事一议性的个性化服务变为有章可循的正常化制度。(3)实行“容缺预审”。涉建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市政务办可先予以受理预审,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4)试行“模拟审批”,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联合预审,能办的事提前办,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最大限度节省审批时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三项制度”惠民政策,加强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计生干部对党的惠民政策落实执行力度,促进工作方法和作风的转变,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和平时所掌握各乡镇开展该项工作、日常群众对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自查等情况,对照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相关政策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乡镇计生办查阅档案、与金融部门核对发放花名册、财政与金融核对拨付专款情况,并进村入户抽样调查群众对“三项制度”知晓率、“三项制度”奖励扶助金发放形式和落实、目标人群确认、村级评议、张榜公示等情况。确保惠民政策资金通过州“一卡通”平台发放到户到人率达100%,享受对象目标人群村级评议、公示率为100%,“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年审到位率为100%,奖励标准的知晓率为99%,政策知晓率为98%。

二、“三项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对象及奖励扶助金兑现核实情况

我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对象及奖励扶助金兑现核实、发放等各项工作。一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当年确认对象1698人,其中:通过年审,退出20人,继续享受对象1504人,新增194人,兑现2019年奖励金146.304万元。二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当年确认对象84人,其中:通过年审,退出3人,继续扶助对象81人,新增3人,兑现2019年扶助金82.8万元;三是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当年确认对象目标人群143户,兑现2020年奖励金48.9万元。四是县级财政资金帮扶。为6名特扶对象代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0.30万元;对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特扶对象57人,发放每人每月240元的护理补贴,共计发放16.416万元;为独生子女父母666人,兑现奖励金6.8087万元;2021年通过核查我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无一起错报和漏报,误差率为零。

三、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篇7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是我镇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也是促进我镇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保投入,采取措施克服目标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创造优美的环境,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副主任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1 ~ 2人组成,负责跟进本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和材料汇总。

各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3~4人。

三、任务分工

为明确职责,顺利开展创建工作,设立宣传、考核指标落实、资料收集与编制以及资金经费保障等7个工作小组。

(一)资料组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申报资料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请示及申报表、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任务说明:根据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表》,填写相应内容后加盖__镇人民政府公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整理创建生态镇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等形成工作报告。

2.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__分局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将我镇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归总,形成技术报告。

3.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材料

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任务说明:依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各单位将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情况说明材料(见附件1)。

4. 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影视宣传片、图片集

责任单位:宣传文体办公室

任务说明:制作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影视宣传片,时间长度约30分钟,充分展示我镇生态文明形象,同时制作相关画册。

(二)宣传组

组长:__

成员:__

1. 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2. 及时报道创建进度和先进事迹,定期播放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公益广告,并向省、市、区级报刊和电视台上送宣传报道资料。

(三)环境整治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进行环境监察,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禽畜 养殖业的监

督整治,确保工业“三废”和禽畜养殖场废水的达标排放。

(四)农业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引导农业生产向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

(五)污水处理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推进我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确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进行,保证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全面达标。

(六)市政环卫组

组长:__

成员:__

负责整顿市政环境卫生,确保城乡居民垃圾、医疗垃圾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执法监管组

组长:__

组员:__

负责为各个工作组的整治、整顿工作提供行政执法力量的支持。

四、时间安排

为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组对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工作的考核检查,创建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

1. 准备阶段:20__年12月 ~ 20__年1月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措施,解决薄弱环节。

2. 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2月

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全镇宣传发动工作。全镇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活动主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

3. 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上报阶段:20__年3月

对照申报指标,完成申报所需各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支撑材料的编制、收集与整理,于3月底前并同申请表一起报送至上级部门。

4. 攻坚落实阶段:20__年3月至6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紧密配合,对照生态镇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完成任务的计划,开展各项专项活动,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巩固整改成果,保证达到国家级生态镇的要求。

5. 小结阶段:20__年6月至7月

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对照《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的各项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漏。

6. 迎检阶段:20__年8月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迎接国家考核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对镇内污染行业要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河涌整治工作,镇内主河涌要进行清淤整治;进一步加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我镇的总体环境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执法和专项行动;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污染物或“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篇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指具有特定或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按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省、大连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支出用途包括:基本建设、科技、农业(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教育、抚恤及社会福利救济、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等专项支出;文体广播等事业发展专项支出;行政管理、公检法司等政府运转专项支出;其他专项支出等。

第三条使用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依法设立、注重效益、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权责明确、程序规范、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包括:预算编制与批复下达,项目资金设立、申报与调整,资金拨付与使用,以及开展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应当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提出意见和上级专项资金申报;

(三)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批复、下达;

(四)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五)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六)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按预算管理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申报;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按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进行自评价;

(五)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

(六)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审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察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

第三章设立、申报、调整和撤销

第九条专项资金应该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关规定设立,要重点满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应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和国家重点支持产业的发展方向。

第十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政府批准。

(一)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要求,按相应程序审批后列入下年度预算或在本年度追加预算。

业务主管部门应将所提出的要求,以公文形式报政府,由政府批转财政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文件应同时提供《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编写提纲);设立专项资金必须具备的文件依据;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及收益处置管理方案及相关材料;涉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还应说明各项资金的筹集计划。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设立提出意见。

财政部门收到政府批准的专项资金设立申请后,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要求;设立金额是否与事业发展要求及财力状况相适应;使用范围、绩效目标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等规定,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意见。

(三)财政部门以公文形式将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的审核意见上报政府,经政府审议批准后方可设立。

(四)对于未能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可由财政部门直接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

第十一条申报上级专项资金。

对上级已立项指南或已下发指导性文件的专项资金,按下述程序予以申报:

(一)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布置,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即村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汇总,向业务主管部门申报。涉及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应严格按规定搞好“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同时提供绩效目标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向上级申报项目需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的,或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应在上报前二周报送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论证。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分管副长同意后,报长办公会议批准。

(三)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政府批准项目,联合行文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财政部门依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申报。

第十二条上级专项资金需本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要求配套的文件。需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的,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出意见报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在执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或由财政部门直接报请政府调整或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因重大政策调整或因防汛、抗旱、救灾等突发性事件需要临时追加的专项资金。

(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三)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情节严重或经整改无效的。

第四章项目预算决算审核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是建设项目预(决)算审(稽)核的主管部门,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应对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把关,负责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稽)核工作。

第五章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应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

第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按专项资金支出预算、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方式,编制专项资金用款计划,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按批准的用款计划和项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提交立项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和拨款申请、政府批件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仪器设备、材料款,由财政部门凭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及有关资料将货款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以“库款直达”方式拨付。

第十九条涉农补贴、社会保障、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计划生育奖扶、水库移民后期生产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须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

第二十条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按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和原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二十二条对撤销或者调整支出预算形成的专项资金结余,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收回。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按规定形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第二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评价。

第二十七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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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构建新型“三农”服务体系,加快镇政府职能转复,强化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作用,科学界定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理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功能齐全、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运转高效协调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三农”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建设标准

进一步整合乡镇经济技术服务和政务服务资源,把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国土地规划所、司法所、综治办、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等单位整合一起,从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土地流转、证照办理、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三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服务场所规范化。按照集中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条件,沿街面一楼办公室及二楼办公室(约平方米)设置必要的门店式服务窗口,做到布局合理、清楚、规范、环境整洁卫生、各服务窗口对服务事项要通过制作办理规程,便民服务卡和服务流程图等形式,公开事项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条件、收费标准。每个服务窗口要本有统一标识,一名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2、服务设施规范化。配备功能完善的设施、设备,做到“六有”,即:有一个醒目的“乡镇三农服务中心牌子”;有一套办公设施,县布局规范、整洁美观;有一套完整的办公设备(有电脑、CED电子显示屏、服务热线、电话、打印机、档案柜;有一套内容比较丰富的服务资料;有一套齐全的内业资料(服务台帐、工作简报等);有一个群众意见箱,力求实用、科学、齐全。

3、服务内容规范化。整合乡镇经济技术服务和政务服务资源,对所有可以进入服务大厅的服务项目、人员做到统筹合理,从办证服务入手,拓展农业科技、信息、营销、农资、劳务、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村财委托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进与村级服务网络联接,对乡村干部、农村“六大员”、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等进行整合,扩大联动范围,探索在村一级建立综合服务站,提高服务水平。

4、制度建设规范化。遵循“便捷、高效”的原则,建立着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和办件响应制度、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做到制度上墙。

5、运行机制规范化,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集中在镇政务公开专栏内所有服务办理流程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并分别设立业务咨询、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对能在办公场所内直接办理,面广量大的事项,应尽量单独设立窗口对外直接办理,做到即收即办;对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审核、论证的申请项目,要明确告知所需材料、费用和承诺即时办结;对需要两个以上(含两个)所站审批或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办件数量少的事项,可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等慧值班响应机制。

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为保证我镇“三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其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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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牵头的联系协调小组,明确了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区文广局负责“农民读书月”活动日常工作,并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宜宾市区“农民读书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以指导全区“农民读书月”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根据实际也成立了组织机构,细化了活动方案,落实了负责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并将“农民读书月”活动纳入议事日程,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民读书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台、报社、内刊等宣传媒体,加强了“农民读书月”活动典型经验、好人好事、先进单位的宣传;区文广局召开“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本级部署,宣传了“农民读书月”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农民读书月”活动有序推进;区总工会加强了企业、农民工“农民读书月”活动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区农牧局组织专家到镇、明威乡等开展种养殖业知识讲座,团区委、区妇联、区委农工委等区级各部门利用青少年、妇女、学生、党员干部等队伍以各种形式展开广泛深入地宣传,宣传多读书、读好书,读书终身受益,读书明理进步的社会风尚。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大大扩展了我区“农民读书月”活动社会知晓面。

各乡镇、郊区街道通过会议、文件、标语、板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农民读书月”活动宣传力度,共召开专题会议5000人次,书写宣传标语400余幅,办板报22期,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基本覆盖我区乡镇村社每个角落。

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一)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创建及经验交流活动。

宋家乡组织17名农家书屋管理员到省级示范农家书屋镇安农家书屋学习书屋管理和功能利用;象鼻街道组织本街道22名书屋管理员到辖区内的十里村农家书屋参观学习,互相交流心得;邱场乡通过召开书屋创建会议,学习了书屋建设、管理、利用等相关业务知识。区文广局在组织申报优秀农家书屋及管理员的同时,筛选基础条件好、管理和功能利用优秀、管理员积极性高的地方作为示范“农家书屋”创建备选单位,此次共备选22个书屋。

(二)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各乡镇、郊区街道所在农家书屋在寒假期间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开放,高店镇做出了寒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借书送纪念品互动的方法;李端镇则为农村留守儿童送书上门;赵场街道通过幼儿园开展读书讲故事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都表示在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创新开放方法、增加开放内容,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乐园。

(三)组织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选推荐活动。

我区在“农民读书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专兼职管理员、优秀农家书屋活动,各乡镇、郊区街道通过组织申报、现场考评、综合平时等程序进行组织上报,共收到13个乡镇、3个郊区街道报送优秀专兼职管理员申报材料34份,优秀农家书屋材料34份,区文广局将对此次评选的优秀专兼职管理员、优秀农家书屋进行通报,并进一步进行筛选,组织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四)组织好书推荐、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

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在乡、镇开展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区文广局、区文化馆演出了文艺节目,区农牧局赠送了科技书籍,区司法局开展了法律咨询,区卫生局、区人民医院开展了健康检查,其他各相关部门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基层为民服务活动。

区文广局开展了农民喜爱的好书推荐活动,并将本着农民需要,在此次农家书屋图书更新补充中进行采购。

(五)举办读书征文展示活动。

为扩大影响,彰显成果,对我区开展的2012年“农民读好书”征文活动和2014年“与好书为伴,与文明同行”征文活动所评的优秀文章,各乡镇、郊区街道和我局分别进行了展示。

乡镇、郊区街道:在显要位置进行展示活动,共展示优秀作品72篇,阅读人数达6000人次。

我局则在局办公楼公示栏内进行了分期展示。并将向市文广新局上报推荐筛选出的19篇优秀作品。

四、书屋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