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8: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务负责人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财务负责人职位。
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未经核准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保险公司章程和职业准则。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和履职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管理
第六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具有诚信勤勉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具备履行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担任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
(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四)具有国内外会计、财务、投资或者精算等相关领域的合法专业资格,或者具有国内会计或者审计系列高级职称;
(五)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会计、精算、投资或者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
(六)对保险业的经营规律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七)能够熟练使用中文进行工作;
(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财会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豁免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并可以适当放宽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
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并且在金融机构担任5年以上管理职务的,可以豁免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有《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或者有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
曾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论其申请核准任职资格时是否超过《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或者中国保监会其他规定中规定的禁入年限,均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有关电子文档:
(一)董事会拟任命财务负责人的决议;
(二)拟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书;
(三)《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四)拟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有护照的应当同时提供护照复印件;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的证明;
(六)离职时进行离任审计的,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没有进行离任审计的,由原任职单位作出未进行离任审计的说明,不能提交上述资料的,由拟任财务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取得开业核准文件之后1个月以内,按照前款规定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拟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十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中国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决定核准的,颁发任职资格核准文件;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中国保监会对任职资格核准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可以包括下列方式:
(一)审查任职申请材料;
(二)对拟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任职考察谈话;
(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任职考察谈话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了解拟任财务负责人对保险业经营规律的认识,对拟任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认识;
(二)对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掌握情况;
(三)对担任财务负责人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考察或者提示的其他内容。
任职考察谈话应当作成书面记录,由考察人和拟任财务负责人双方签字。
第十三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向拟任财务负责人原任职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征询意见,了解拟任财务负责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拟再担任财务负责人的,应当重新核准任职资格:
(一)因辞职、被免职或者被撤职等原因离职的;
(二)受到责令予以撤换的行政处罚的;
(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第三章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六条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其报酬事项,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行为进行持续评估和定期考核,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财务负责人。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和维护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负责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调度、收益分配、经营绩效评估等;
(三)负责或者参与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
(四)参与战略规划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
(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审核、签署对外披露的有关数据和报告;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以及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规定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财务负责人就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应当注意问题等事项的汇报。
第十九条财务负责人在签署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等文件之前,应当向保险公司负责精算、投资以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征询意见。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负责人应当依据其职责,及时向董事会、总经理或者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纠正建议;董事会、总经理没有采取措施纠正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有权拒绝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一)经营活动或者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违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
(二)严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
(三)保险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给保险公司经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进行非法干预,不得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规定财务负责人有权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情况特殊需要指定临时财务负责人的,临时任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保险公司任命临时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作出任职或者免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临时财务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更换:
(一)有本规定禁止担任财务负责人情形的;
(二)中国保监会规定不适宜行使财务负责人职责的。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并可以视情形责令限期整改:
(一)没有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职责和权利的;
(二)公司治理结构或者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财务负责人难以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的;
(三)有证据证明财务负责人违背本规定中规定的职责,或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可能给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危害的;
(四)保险公司在财务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能给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危害的;
(五)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提示风险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财务负责人因辞职、被免职或者被撤职等原因离职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做出批准辞职或者免职、撤职等决定的同时,将决定文件抄报中国保监会,并同时提交对财务负责人免职或者撤职的原因说明。
会计人员工作业绩必须量化,这不仅能够落实财会岗位工作职责,再造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体现会计人员价值,更能够有效地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财会工作整体效率的提高。以下就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管理方法做以探讨。
一、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应该以重点业务完成时间、履职情况及效果、基础会计工作规范、劳动纪律、培训与考试为基础构建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应该量化成分值,满分为100分,由财务部门主管按月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年度累计计算。
二、重点业务完成时间的考核
重点业务完成时间应以财务部门制定的财务工作控制时点为考核标准,考核分值权重可设为20分,财务工作控制时点可参考以下简表形式:
财务工作时点控制
序号
作业内容
截止时点
责任人
1
月度财务快报
月末最后一日
2
资产盘点表
月末最后一日
3
车间成本月度互转
每月27日
4
往来对账
每月4日
5
会计档案归档
月度15日
6
月度资金调度例会
每月27日前
7
季度财务滚动预算
每季开始前1日
8
资金日报
每天8点30分
9
电子文档备份
每周五下班前
10
税金申报
每月10日前
11
月度岗位分析报告
每月4日
12
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每月6日
13
……………
……………
考核时,对未按作业内容、作业截止时点要求完成,且未影响到财务部门整体工作完成时点的,可扣相关岗位财会人员1分,当对财务部门整体工作造成影响时应扣相关责任人2-3分。
三、履职情况及效果的考核
履职情况及效果的考核应以会计科目责任制为基础,按确定的各岗位主要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分值权重可设为40分,岗位主要职责及会计科目分解负责内容可参考以下简表形式:岗位名称
负责人
分管科目
岗位主要职责
成本核算
…
基本生产
1
负责基本生产车间的成本核算
2
参与半成品、在产品盘点
3
进行成本分析
4
编制产品成本报表
5
负责质量成本培训及核算
重点项目
…
在建工程
1
负责公司基本建设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公司项目立项、验收管理规定开设和结清相关账务,负责整理工程投资的财务审计验收资料并及时移交生产和资料归档
3
严格执行公司工程付款、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票据规范,审核严密
4
负责工程投资的月度分析
5
每月到工程现场实地了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
………
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地市人民银行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制度操作各项业务是体现单位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人民银行从上到下,从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中支先后开展对县支行内部制度建设、国库业务内控制度执行、货币信贷内部控制执行和中支全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专项审计,对中支内控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进行了客观评价,对存在的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20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在全行开展了以落实制度为主题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活动,使全辖基础业务更加规范,业务运行更加安全,防止了各类业务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地市人民银行的工作安全尤为重要,但从事任何业务工作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强调安全,而是要强调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的履职绩效最大化。因此内部审计不仅要审业务的合规性,还要审履职的绩效。中支按照“内审工作要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2011年开展了征信管理绩效审计,对中支和县支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评价,鉴证了征信管理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客观反映了影响高效履职的9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为提高征信管理及履职绩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内审转型积累了经验。
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制约因素
(一)风险管理工作和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滞后影响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被审计对象的监督在执行审计内容上评价或鉴证的标准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在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中,审计人员依据已执行的制度作为度量标准,用制度来衡量工作,做到了就是做到了,没做到就是没做到,拿事实对标准一目了然,说服力很强。而在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中,审计评价的内容从做没做延升到了做的程度的判定。目前,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还没有风险管理和绩效的判定标准,对风险大小、履职好坏要凭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为了让被审计单位认可审计结论,容易使审计人员做出“风险判断就低不就高,履职绩效就好不就坏”的审计结论,使审计报告变成掩盖风险、歌颂成绩的“喜报”,向主要领导和决策层传达错误信息,可能造成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缺失。
(二)对内部审计促进管理作用的认识不足影响转型工作的开展。内审转型中,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和延伸,凡是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凡是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领域都要纳入审计关注的视野,使审计的项目和被审计部门增加,对其它职能部门的“打扰”相应增多。许多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的目的认识不足,没有建立起审计是为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帮助自己提高管理和履职水平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审计就是挑毛病、找问题、添麻烦,是既分散管理精力,又向领导暴露管理中问题和不足的事,对内部审计虽不敢抵触,但也表现出了不欢迎的态度,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合工作找理由推拖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审计人员对开展同级监督有畏难情绪,认为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内审转型工作的推进和审计绩效的提高。
(三)内部审计还没有造就素质权威的队伍影响内审转型的步伐。当前内审部门的人员大部分是在以“财务、业务合规性”为主的传统内审职能下配备的,以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老同志为主,虽然他们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央行业务日新月异,业务操作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速度远远赶不上业务发展步伐,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及业务风险和履职绩效的判断能力。地市人民银行具有CIA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的比例更低,使内部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很难适应内审转型的需求。
(四)事后审计的内部审计方式影响了内审防风险的实效。长期以来,单一的事后监督使得审计成果价值下降进而影响了审计的权威。尤其是在风险审计上,由于内审人员不直接参与管理层的决策,对一些与被审计对象相关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信息的知晓范围非常有限,内审人员不能全方位掌握被审计对象的全面情况,在事后审计中发现问题时,风险已成实事,限制了内部审计在防风险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加快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职审计内容规定为: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行决定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四个方面。行长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协调管理。然而这三方面工作尚无具体的量化标准,也很难进行评述。传统习惯,文化氛围和人员整体素质决定了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执行情况的好坏,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对其界定领导责任,意义不大。同时。行长一般主管或分管内审或人事部门,而履职审计中内审和人事部门不是审计的重点。所以对行长来说,承担主管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库和综合治理工作属行长具体负责,也只有这二项工作发生了问题行长才承担直接责任。从而对行长而言,履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只是承担领导责任。《履职审计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一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这四个方面实质上只涵盖人民银行的业务工作。而业务审计本应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和依据,但在审计操作中,偏重于查错纠弊,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把履职审计的重心放到了业务管理的细节上。使履职审计变成了业务合规性审计,偏离了履职审计监督评价的初衷。
(三)审计方式落后,无法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是传统的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查找问题的重点,其审计方式主要是检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同于领导履行职责审计以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重点的审计。目前履职审计仍然是以全面审计方式的套路,从操作层面的审计核查来开展,没有切实根据履职审计的特点,从管理审计的角度,改变审计方式和手段,导致无法真正体现履职审计的内涵和精髓。履职审计常以传统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多年来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变化等特点对审计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发展,履职审计效果和目的难以得到确保。
(四)履职审计使用价值不高
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状况是履职审计工作的目的。履职审计报告一方面应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但目前履职审计评价和审计发现问题,均未从综合分析的角度对被审对象任期工作给予整体评价。审计报告的披露也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侧重点不同导致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整体把握性不强。虽提出问题较多,但作出评价较少:泛泛而谈较多,特色针对性较少;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审计对象的客观真实情况,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使履职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审计效果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履职审计的目标、职能
履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是对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综合考评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审计所要检查的主要内容。再涵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应负的相应责任。履职审计不是操作性审计,而是管理性审计,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效果,进而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因此,单纯的查错纠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应是履职审计的主体,履行职责评价才是审计的中心。开展履职审计需要根据其基本内涵,合理确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选择审计方法、内容和手段。
(二)积极拓展履职审计内容和空间
对领导者的履职评价是涉及各个因素的综合评价。履职审计既然是对领导者履职情况的评价,单纯以“业务管理情况”来评价一个领导者的全面履职情况显然有失偏颇。对此,应参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立的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五个方面,对被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因为“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当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况”主要由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监督,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已基本建立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人事、纪检、事后、内审)联席会制度,内审部门开展履职审计完全可以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进行,这既是整合和节约监督资源的需要,也是发挥监管合力。提高履职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职审计的质量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urbanization pace,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constantly increasing, the financial input in also has been increasing. From the recent township project found in audit, the township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xists some problems,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township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sue advice
中图分类号:U412.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乡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加大,乡镇财政投入也在逐年递增。笔者从近年来的乡镇工程审计中发现,乡镇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改进,以保证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率。具体问题表现为: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重视。审计发现乡镇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不重视,一些投资较大的工程无可行性论证报告,无环评报告,立项手续不完善。甚至有时为节约投资,不请或请资质与工程投入不相符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导致设计深度不够,实际施工时出问题、出状况,现场签证频繁,形成边设计边建设的局面,既增加了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如某乡镇一老路改造,合同价达1500万元,建设单位未请勘探设计院进行地质勘探,亦未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而是由本镇建管所技术人员设计了一张草图,就交施工单位施工。由于未进行地质勘探,结果在工程实际施工时,发现地下有许多暗沟暗塘,导致临时修改施工方案,出变更签证,最后工程决算价达2000多万元。
二、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乡镇一些工程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招标,或虽招投标但程序不合法。如将一个大的工程肢解成若干个小工程,逃避招标;或邀请一些施工单位走形式、走过场,实际招标单位已内定中标人;或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不招标;或设置各种障碍限制摒除他人投标;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借资中标或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在审计某乡镇文化楼的工程决算中,从报审资料中看到,该工程的外装和内装分别单独招标,中标单位分别是南京和深圳的两家装潢公司,但从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及询问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后,发现实际施工时却是同一套人马,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工程量核对时也是同一人。
三、施工阶段监理形同虚设。为节约投资金,一些工程未聘用专业监理,或是由当地的乡镇建管所略懂施工的人员代替正规专业的监理。有些工程虽聘用了监理,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履职情况无考核,缺乏有效监督,或拖欠监理费,监理形同虚设,监理出工不出力,对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的偷工减料视而不见,没有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反而个别监理甚至受利益诱惑与施工单位一鼻孔出气,帮助施工单位出虚假签证,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四、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导致既损害了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又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二是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规模缩水。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如支付工程款时,不是以正规完税税票为依据付款,而是以个人收条为据支付工程款,大额工程款以现金结算甚至超付工程款等等。四是工程决算超概算现象频繁,如在检查某镇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时发现,2010度该镇共实施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9个,其中有8个项目决算超概算,超概率达80%以上。
五、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资料保存不完整。通常一个项目从工程立项到实际施工要经过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好几段环节。有时一个大的项目要跨几个年度,乡镇的人员又经常调动,有时一个项目有几任领导接手,由于没有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加之前任与后任衔接的不及时,导致一些项目在竣工决算审计时,向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后任说前期是某某负责的,前期的事不清楚,前任领导又说我已调离,不再管事。出现断层,相应情况就会了解不全面,有时资料也会相应出现不完整。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需编报项目建议书,这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然后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再到相关有权部门立项审批。工程经正式立项后,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勘探和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只有前期准备工作做充分,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合规和顺利的进行。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乡镇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可出台相关文件,对工程投资达多少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对工程投资多少万元以下的“小工程”,规定一律参照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规范管理,达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严把工程的报建登记关、资格审查关、编标关、招标投标关、评标定价关和审核关。对施工单位借资质投标,围标、串标,以及恶性竞争的行为,可实行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来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大家好!在各级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一年来,我能紧紧围绕省行24项履职要求,着重在业务经营、窗口建设、基础管理和财务核算上下功夫,团结和带领全体同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本人的主要履职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会议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作为副行长兼会计主管,我的压力很大。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行的基础管理较差,内部控制力弱的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制定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作为会计出纳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履职工作的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年初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部室的负责人、临柜柜员、内勤主任、监管员以及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坚持按月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尽管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营业部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
从已经结束前十个月的检查监管情况来看,累计查出问题37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2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人次,扣款金额400元。我始终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突击轮岗带班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一是能促使各岗都能熟悉掌握不同岗位的业务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另一方面让柜员自己互查,在离岗交接时显现隐性问题,创新防范风险的手段。我每月会不定期突击要求员工临时休假,然后自己临柜代班。/fanwen.chazidian.com) 今年来我已经累计代班23天,涉及柜面所有岗位。通过岗位轮换和全日制代班,已发现纠正涉及印鉴管理、借据管理、账簿记载、档案归档等方面共12处问题。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观察临柜人员的操作程序是否合规,每周调看监控工作的加强和持续,直接促进了我行临柜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规避了操作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强大的监督和威慑作用。
4、注重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副行长兼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副行长兼会计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分析内控形式,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带训,不断提高副行长兼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规范窗口
今年以来,我一直将内塑队伍素质,外树窗口形象,创建行业品牌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立奖惩制度,树立积极的农发行新风。
开展创建行业品牌活动以来,我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形成严格的奖罚制度。创新出台《营业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设立“周服务之星”、“月文明之星”、“季规范之星”、“业务精英奖”等,对客户口碑好、业务技能强、服务质量高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二是发挥窗口作用,全员倡导职业文明。
在窗口环境建设上切实做到“形象统一规范”、“设备使用正常”、“环境整洁宜人”、“服务设施到位”、“宣传醒目规范”;(述职报告 fanwen.chazidian.com)在礼仪形象中严格执行“着装统一规范”、“形象整洁大方”、“行动文明得体”;要求员工贯彻执行“三好一提高”,即:服务好、态度好、业务好,提高办事效率的服务宗旨,还要做到“六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咨询有答声、求助有请声、不足有歉声、合作有谢声;做好“五心”,即:服务态度要“热心”、接待客户要“诚心”、言谈举止要“虚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关心他人要“真心”的服务承诺,切实将职业文明落到实处。
一、选拔人数和条件
人数:8人
条件:现从事客户经理的员工。
二、选拔方式
采用考试加综合考评方式。考试成绩占50%,综合考评占50%。综合考评由人力资源部(10分)、业务发展与创新部(20分)、合规风险部(30分)、农村业务部(10分)、稽核审计部(20分)、客户经理所在信用社主任(10分)根据本条线对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由各部门制定后交业务发展与创新部汇总。
三、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
(二)组织考试,由业务发展部、农村业务部、合规风险部、财务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共同出题进行考试。试题统一交监事长处,由监事长指导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选题形成考试试卷。
(三)根据考试成绩,对排名靠前的客户经理按照1:2的比例进入综合考评,参考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考评。
四、组织领导
联社成立客户经理选拔工作小组。
组 长:***
成 员:人力资源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合规风险部、稽核审计部、纪检监察室、财务信息部、农村业务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发展与创新部,小组长负责选拔全面工作,指导办公室做好选拔事宜,业务发展与创新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联络、报告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6日。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9点。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方式:线下闭卷考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由监事长牵头,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实施。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阅卷结果经监事长审核后立即下发。
六、开展综合考评
考试成绩确定后,由涉及考评的部门对进入进行综合考评的参考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考试成绩汇总后形成报告。 各考评部门须在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综合考评结果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考评成绩和考试成绩后,形成选拔报告。
七、人员确定
10月29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报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人员调动工作,稽核审计部做好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本次客户经理选拔,是联社对全辖客户经理架构的一次重大战略调整,是面临当前城区激烈的竞争态势强化城区市场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全体员工一定要认识到本次选拔是发展的需要、是改革的需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加强动员 积极参与。各信用社负责人要做好员工的动员工作,鼓励品行端正、能力突出、踏实上进的员工参与选拔,员工自身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一、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财务管理的体系需要改革完善
对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是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制上的一个显著特点。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由区域性总部的管理者垂直负责和管理。同时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机构的内部,实行双线负责制,既要对总部负责又要对机构内部负责。一般来说,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应由上级机构决定,其所在机构负责人只参与考评。实行任期制,由总部统一安排调动。过去我国商业银行一直遵循分级核算的理念,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是财务负责人对所任职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的传统做法,导致财务管理的体制分散,容易导致各种总分行不同层级的财务主体,没有形成全行统一集中管理的组织体系,因而降低了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效率。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待提高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系统信息化的应用越来越广。我国的商业银行对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也随之越来越大,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和网上交易系统。但较国外的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国内的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依然偏低,信息化呈现出规模小、功能少,从而无法满足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
(三)财务管理的方法需拓展
现代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实现了一个重大转变,即从财务会计到管理会计,但是这种转变的弊端是重视财务会计多过于管理。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目前主要在记报账、财务分析和检查的财务会计阶段,倾向于财务事前和事后的监督和报告。现代商业银行要求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但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成本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控制”的方法,主要局限于财务会计部门对费用的控制。主要由财务部门专门对成本进行控制,通常采取的方法有:节约开支、控制费用、减少预算等,这不是全面的成本管理,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长期健康发展。
(四)财务管理人员需进步
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显示,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人员参加高水平的专业培训机会不多,常局陷于日常性事务的操作和管理,缺乏相对独立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对自己的要求往往也仅是账平表对,这就导致了财务管理过程因为财务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导致的种种问题,因而不能完全符合商业银行发展对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综合要求。财务人员的素质决定着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总体水平,并且决定着我国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
二、改进和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为适应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需要,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下,建立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体系应该是:基础是成本效益原则、平台是信息化系统、手段则为内部控制、导向则是预算管理。在组织架构上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的定位,切实推行“业务合作型”和“以支持决策为主”的“矩阵式”、“扁平化”的财务管理模式。按照“大总行、小分行”的经营模式,财务管理方式做相应调整,进行垂直化管理。推行财务管理内部委派制,明确财务主管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强化监督,对分支机构能起到一定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作用。
(二)加大财务信息化的建设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比较重视数据信息化的建设,不断进行系统改造和升级,但大多数重点投入面向客户的业务支持系统,而后台的信息管理系统依然处于不连通状态,经营管理数据难以共享。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地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应当加快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计算机和网络的优势,实现全面的预算管理,将商业银行的资源充分整合,不断满足财务管理日益增多的数据信息需求,从而提高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探索施行全行性的财务集中管理,引进管理会计的多种方法比如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和责任会计方法。商业银行一般推行作业成本法和全面的成本管理。根据相关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成本管理还处于比较粗放的阶段,成本控制主要集中在控制部门的管理成本上,对产品成本和客户成本的管理涉及较少,商行需要从成本控制转向全面成本管理,对部门管理成本、产品成本和客户成本做全面细致的核算,以实现对每项业务的全面成本管理。
(四)大力培养现代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的专业人才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着银行内部需要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财务管理团队,但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要加快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转变财务管理旧的管理理念,使财务管理人员尽快从财务操作型转向管理经营型,通过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从严选拔人才加入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团队。另外,商业银行需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履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福妹等.对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0(12).
(二)量化性原则。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必须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个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但迄今为止基层人行只有内设科(股)室建立了较为粗线条的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基本没有建立单位负责人岗位责任制,没有直接对基层行、部门负责人进行直接考核的量化指标,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审计极易演变成为全面审计或单纯的业务操作审计,很难达到“审事议人”的目的。上级行应尽快制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实施细则》,细化更为具体的审计内容和量化指标,通过量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和应承担的各项责任,运用可以计算、度量和比较的数字、数据作为对其实施审计评价的依据。
(三)可操作性原则。选择作为审计评价的信息和依据并不是内容和事例越多、数据越庞大就越好,应考虑审计信息的量化及数据获得难易程度和可靠性,利用人民银行现有的审计信息统计渠道或其他审计资源,尽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内容和综合指标,为实施审计评价提供有效的、可操作性的审计信息和依据。
(四)谨慎性原则。实施审计评价时必须在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可靠的审计事实、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既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也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尽可能采用“写实”的方式进行评价,做到寓评价于叙事之中,避免鉴定式的抽象评价。
二、科学界定履行职责审计的评价标准
对审计对象实施评价,可在科学界定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百分制的方式,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最终通过“全部条件法”和“一票否决法”实施综合评价。
(一)单项评价内容及标准
1.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审阅党委(组)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部门会议记录)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组织人事工作和干部任免资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档案资料,抽样率应达100%。单位负责人的审计以班子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为主,部门负责人的审计以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为主。审计对象认真完成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审计调查问卷和审计期限内人事部门对审计对象本人及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本人)的民主测评综合结果符合人事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全优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思想政治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未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民主测评的综合结果称职率在100%-75%之间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未落实各项思想政治制度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定量审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89-80分和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得分在80分以上为称职;79-75分和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称职率在75%以下,未完成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单项得分在75分以下和审计对象本人或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方面发现明显问题可认定为不称职。
2.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策情况。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和完善公文督办制度,审计对象对上级来文阅(批)示或督办意见明确,规定具体的完成时限,记录齐全;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各种文件资料齐全。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审计对象阅(批)示或督办意见遗漏,完成时限不明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和记录不齐全的情况,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未建立公文督办制度认定为不称职。
3.组织参与决策情况。建立和完善党委(组)议事制度、行长办公会议制度和行务会议制度(部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重大事项需集体研究的内容;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符合制定的规则和程序的要求;任期内无集体研究和决策违规事项,无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时,处置果断有效,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预算安排合理,指标调整报经上级行批准,资金管理与分配严格遵循公开和透明原则,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暗箱操作的现象;无截留、克扣分支机构费用现象,收支平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真实、完整,无截留财务收入、私设小金库现象。任期内无债权债务,无挂账超支,无经费遗留问题。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相关制度欠完善或遗漏、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不符合程序、决策违规事项、重大事项上报不及时和指标调整未经上级行批准等情况,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89-80分和79-75分且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任期内无债权债务,无挂账超支,无重大经费遗留问题,对前任遗留问题给予及时解决的可分别认定为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得分在75以下,任期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未经民主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法规的问题和重大经济案件的认定为不称职。
4.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制点明确,严格执行行长(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内控管理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负责,部门内控责任落实到人分级管理的制度规定;重视内控环境建设,按照上级行的制度规定对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应急处置预案、岗位职责分工和权力制约机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履行检查监督职责,有完整和规范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任职期间未出现因内控机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或有遗漏;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
制点欠明确;因业务发展需要或上级明确要求修订制度而未及时修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和各项检查监督记录不全等情况,但未因内控机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制点不明确,履职期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为不称职。
5.业务管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操作合规;审计对象严格按制度要求履行应由本人负责的有关审核、审批、督促和检查等方面的职责,无委托或授权他人代办的情况;业务管理和操作无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基础业务差错率控制在上级制度允许的误差范围以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无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达到上述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欠到位,审计对象委托或授权他人履行应由本人履行的职责等情况,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业务管理和操作的违规行为控制在5%范围内每上升零点一个百分点扣2分;违规金额控制在1%范围内每上升零点一个百分点扣10分;各项基础业务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二范围内每上升万分之零点一扣5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控制在20%范围内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5分。出现上述问题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得分在90分以上可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基本称职。得分在75分以下或造成不良后果,业务管理和操作的违规行为占比在5%以上,违规金额占比在1%以上,业务差错率在万分之二以上,对存在问题负直接责任在20%以上的,认定为不称职。
(二)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分类。综合评价指标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采用“全部条件法”和“一票否决法”进行确认。“全部条件法”即以各单项评价指标分值为基础,依据其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性,确定其权重,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评价结果(Y)。如:设定上述各单项评价指标在综合指标中的权重分别为30%、15%、20%、20%和15%,各单项评价指标分值为X,代Y=30%*X1+15%*X2+20%*X3+20%*X4+15%*X5,当Y等于或大于90分可评定为优秀,小于90分、等于或大于80分评定为称职,小于80分、等于或大于75分评定为基本称职,低于75分评定为不称职。“一票否决法”即单项指标出现不称职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参考文献:
[1]银发[2005]77号.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
[2]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内容(对分支行行长的审计).
2.加强局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强化教育、严格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责任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警醒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防微杜渐,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3.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对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执法类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控监督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融监督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严格按照程序实行逐级审批财政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解决重要问题;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出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第一责任清单
1.根据区委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文化系统的实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检查考核亲自参加。
2.监督检查文化系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
3.督促局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4.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5.大力支持派出纪工委工作,与派出纪工委书记就重要监督事项的沟通协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就文化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交换意见;加大对派出纪工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的支持力度,为派出纪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负责办公室、体育科、产业科、全民健身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的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认真贯彻执行局班子的安排部署,主动承担局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3.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单位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支持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规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