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57: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股权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将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或其人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将按照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如果甲方的通知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与章程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该项委托,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乙方有权按照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取得报酬。
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有权拒绝以自己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受益人,双方应就手续费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
6.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合同结束后的90日内予以恢复或赔偿。
第八条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报酬
1.乙方经营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2.乙方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的(年费率)每年从股权收益中收取手续费,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的指定单位或个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的财产转移手续。
第九条 税费的缴纳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 信托的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股权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变更或终止:
(1)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作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解决;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为了支持国内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中有关创业投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委托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创业投资合同。
一、合同标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甲方投资辽宁新大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权壹百万股,投资金额人民币壹百万元(100万元)。依法从事创业投资,依法承担股权上市中的缩率。
二、合同有效期2年6个月,(2009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满,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2、合同期满,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3、合同期满,如不能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上市退出时,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币单价回购甲方全部投资股权,合计返回人民币金额壹百五十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利益。
2、在合同期满时,有权看乙方本期投资收益报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乙方下属的投资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委托转让,有权在股票上市后确定股票退出价位。
五、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还其投资资金。
2、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创业投资的投资风险。
3,甲方保证自己的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
六、乙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收益50%。
2,有权以甲方人的身份,对标的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和监督,并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和否决权。
七、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委托的创业投资有增值义务,对甲方的委托行为负有保密义务。
2,股票上市后退出的时间和价格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得到双方一致确认。
3,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调查、审核、论证、决策及科学管理。
4,保证本期创业投资成本及利润单独核算、准确、真实。
八、结算地点及结算时间:届时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专用帐户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协商、仲裁或诉讼。
十一、每期创业投资的办理时间为二个月。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致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在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 日,因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抵押物
1.抵押物是抵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
3.抵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抵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1.抵押人的抵押行为已经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抵押书前,抵押人未曾将本抵押股权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抵押股权抵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抵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抵押书的有效性时,抵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抵押书,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抵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抵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
行在本抵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抵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抵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抵押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抵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书或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抵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抵押物措施,包括:(1)从抵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抵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抵押人在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抵押股权,抵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 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股权优先购买权是指股权转让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公司其他股东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优先购买转让股东所转让的股权的权利。股权优先购买权来源于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但该条第四款又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法律的这一规定,股东股权优先购买权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也可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但公司章程对股权优先购买权做了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这一规定使股权优先购买权具有股东自由约定性质,其法定性弱化,股东完全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优先购买权做各种约定,由此也导致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权利内容更具多样化,也使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更加模糊。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优先购买权人可依单方意思,形成以义务人出卖与第三人同样条件为内容的契约,不需要义务人做出承诺。根据王泽鉴的这一观点,优先购买权应属形成权。但如果股东依据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自由约定,则可能出现优先购买权内容并非同等条件,在此情形下,优先购买权是否仍具形成权性质?笔者认为,不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是否同等,其设置的目的均在于排除其他人购买的效力,在其他股东要求按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特别约定进行购买时,则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此时的优先购买权仍具有形成权的性质,故股权优先购买权符合形成权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权利特征,属于形成权。而且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之间如果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份比例发生争议时按照出资比例购买,没有设置竞价机制,由此也可以确定,公司法也是按优先购买权是形成权的性质进行规定的。
由于优先购买权属于形成权,一旦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思到达转让股东时,则转让股东与购买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无需转让股东为任何承诺行为。为此,在行使优先购买权之前相关的合同条款应已确定。在通常情形下,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交易条件同等,但如果股东在公司章程对股权优先购买权做了特别规定,则股东之间的交易条件会与转让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条件存在差异,在公司章程已经登记备案并具有公示性情形下,这种差异转让各方均应认可和遵守。但即使存在差异,股权转让所参照的转让价格及付款条件仍应事先确定,确定的方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但就股权转让合同中的价格及付款条件条款达成一致;二是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价格条款已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此两种情形在其他股东表示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在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已达成合同基本但未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情形下,其他股东如果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与转让股东之间即形成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即使双方没有形成书面合同,双方股权转让合同仍合法有效。此时,转让股东与第三人之间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其他股东虽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名义要求购买,但实际上直接与转让股东协商不同等的购买条件或者未按公司章程所特别规定的条件进行购买,这种情形下,其他股东虽名为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实际上属于其他股东与转让股东另行协商股权转让条件,此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对第三人存在不诚信行为,如果第三人有损失,第三人可以要求转让股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在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已达成合同条款并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合同情形下,如果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理论和实务界均存在争议。
通常情况下,优先购买权不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基于公司章程约定,第三人都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知晓这一事实。第三人在明知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仍与转让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形下,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此时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可做三种解释,一是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合同确定不生效;二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理由在于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明知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仍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串通侵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以侵权为由撤销该转让合同。但是上述三种解释不可能同时并存,不同的解释理由权衡了不同主体的利益。
从第一种解释来看,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赋予其他股东确定权,这一解释可以充分的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如果转让股东和第三人未及时告知,其他股东也未及时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下,股权转让合同所确定的交易状态始终不确定,特别是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将股权转让通过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予以公示情形下,更不利于公司管理秩序和市场交易安全,第一种解释过分的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但不利于保护公司交易对象的合法权益,也会给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司经营的持续性造成危害,不可取。
从第二种解释来看,认定合同无效,可以有效的保障了其他股东的股权优先购买权,但也使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合同始终处于无效状态,按照无效合同理论,即使其他股东在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转让合同也必须认定无效,这一理论忽视了当事人之间的意志自治,不可取。
从第三种解释来看,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如果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转让股东和第三人共同侵害其股权优先购买权为由撤销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一解释兼顾了转让股东、第三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合法权益,具有合理性。合同撤销后,其他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与转让股东之间自然形成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而转让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因被撤销而属于无效,由于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均有过错,如果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有损失,应由转让股东与第三人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也解决了针对同一股权签订的两份股权转让合同同时有效的矛盾,特别是在转让股东与第三人已经办理了股权抓绒工商变更登记时,其他股东要想优先购买转让股东转让的股份,实现优先购买权,则其必须通过诉讼撤销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恢复权利的原初状态,并依据新的股权转让合同重新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如果其他股东知晓转让股东与第三人转让股份事实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原权利状态继续,第三人可持续持有公司福分,由此有效的保障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全脑教育培训中心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2.1 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 投资及比例
2.2.1 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 投资 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2.2.2 双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全脑教育培训中心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 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出资方式
冯xx
500,000
33.33%
现金
叶xx
500,000
33.33%
现金
肖xx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分配合同书范文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X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签订本协议。
1 公司名称和住所
1.1 公司名称:
1.2 公司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XXX万元
4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
5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1 股东权利:
5.1.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5.1.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1.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5.1.4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1.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1.6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1.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1.8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5.2 股东义务:
5.2.1遵守公司《章程》;
5.2.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5.2.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5.2.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X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XX%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6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6.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6.2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6.3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7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7.1.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7.1.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7.1.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7.1.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7.1.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7.1.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1.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1.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1.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1.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7.1.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1.12 修改公司章程。
7.1.13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7.1.1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1.1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XX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X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7.1.16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7.1.17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2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职权:
7.2.1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7.2.2 执行股东会决议;
7.2.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2.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7.2.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2.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2.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2.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2.9 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2.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3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7.3.1 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7.3.2 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7.3.3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7.3.4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7.3.5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4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7.4.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7.4.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4.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7.4.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4.5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7.5.1检查公司财务;
7.5.2 对董事长、董事、执行总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7.5.3 当董事长、董事和执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执行经理予以纠正;
7.5.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7.5.6 公司董事长、董事、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8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X月XXX日前送交各股东。
9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9.2 股东会决议解散;
9.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9.4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9.5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9.6宣告破产。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合同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合同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_年_月_日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对 有限公司持有的 %股权(出资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对 有限公司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办妥本股权转让合同所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为方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将依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范本条款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报工商局备案,若该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与本股权转让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应以本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本股权转让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股权转让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