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5:58: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

篇1

1、健全维权机构网络,力求工作实效。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畅通县、乡、村“三级”妇联网络,把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放在第一位。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对妇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通过法律咨询,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尽力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2、加强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妇联工作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调处能力,2012年实现调处率90%以上。突出普法培训,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万家学法、专家说法、法在万家、送法下乡”等活动。县妇联今年计划开展“送法下乡”5次,举办维权培训班4期,受益妇女3000人次左右。努力做到普法并举,学法结合,引导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形成人人懂法,家家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3、扩大维权志愿者队伍。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和激发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充分发挥作用,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深入千家万户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各类法律难题。县妇联2名法律顾问常年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全县各地开展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抓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家长学校工作,传授家教科学知识。深入学校、家庭、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活动,吸引青少年参加,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减少犯罪。

2、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参与社区矫正活动,关爱女服刑人员子女,努力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创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3、探索社区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国妇联、综治委、司法部关于“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的主题教育活动,以社区为重点,开展万名妇女学法律活动,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禁毒、禁赌、反、预防犯罪、防治艾滋病等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在参与综合治理中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实施“春蕾计划”和“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做好儿童关爱工作。开展女职工健康体检,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开展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做好“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的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关爱女孩工作,积极参与治理性别比偏高现象。

三、以特色活动为栽体,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1、认真开展“三八”维权月活动。维权月期间,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爱心送温暖、反家庭暴力等活动。在重点乡镇开展法律培训、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在县城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过街横幅、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切实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为契机,抓好全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将有创新、有特色的好经验认真总结,加以宣传推广。注重抓好各乡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工作,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加以指导,提升示范水平。

3、认真开展“6.26”、“12.4”宣传日教育活动。以“6.26”禁毒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不让进我家”禁毒宣传活动,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配合综治、司法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和资源,组织女律师、女法官,深入社区、乡村,对妇女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篇2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2000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诉讼事务90件,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篇3

一、我县和谐家庭创建试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

自去年8月份以来,根据市妇联的要求,我县开展和谐家庭试点工作,及时召开试点专题研讨会,确定石浦镇、爵溪街道、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番头小学、国税局、墙头村、瑶琳和文峰社区8个不同群体家庭类型试点单位,下发象妇46号《关于开展和谐家庭试点工作的通知》,形成比较完整的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遵循“凝聚妇女,带动家庭、联动社会”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宣传,营造和谐家庭创建的浓厚氛围。为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试点单位注重以宣传为先导,采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和谐家庭创建氛围。去年底,县妇联在区主干道设置“和谐、平安、温馨的家庭,让我们共同拥有”大型公益广告牌,制作和谐家庭宣传年画6000余份下发各地。今年“三八”期间,县妇联在*妇联网、《今日*》三八专刊上刊登了和谐家庭创建标准,并发出“积小安为大安,齐参与创和谐家庭”倡议书。试点墙头村以科技文化艺术节契机,张贴了创建标准和创建口号,并把创建活动内容编成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让广大群众在轻松愉快中接受教育。丹西瑶琳社区开辟了专题集中宣传栏,专门设计和谐家庭图案牌版面配文字说明,进行较为直观形象的宣传。石浦镇邀请有关作家作和谐家庭创建的专题研究报告,举办了“和谐家园——爱的港湾”和谐家庭创建故事会。据统计,各试点单位共下发倡议书25000余张,开设和谐家庭宣传橱窗12只。多角度、多载体、多层次对“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宣传,提高了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二)依托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原有的各种工作载体,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丹东、丹西的两个试点文峰、瑶琳社区,组织社区家庭志愿者开展了“建绿色*,做文明使者”志愿者大行动,有效提高了家庭成员的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瑶琳社区还以邻居节、家家乐等活动,组织社区家庭主妇学礼仪、做家庭顾问,让不熟悉的人熟悉起来,让熟悉的人互动起来,让互动的人关爱起来。文峰社区举办和谐家庭故事会等活动;墙头村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发动家庭成员绿化、美化、净化村居环境,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普及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并组织村民开展计算机培训和烹调技能培训。国税局深化“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学习型家庭成果展示。石浦镇开展“百善孝为先”儒家学述报告会;番头小学开展“我为妈妈做什么”真情活动,帮助爸爸妈妈选购好书,推动家庭学习双向互动;爵溪街道在爵溪中学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知识讲座和少年犯以身说法思想教育课,并设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创建效果。

(三)创树典型,推进和谐家庭创建。在和谐家庭创建试点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作为一个有效的途径,以榜样的力量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去年底,县妇联为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倡导和谐的家庭成员关系,联合县文明办开展了*县首届“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通过基层推荐、媒体公示、公众投票等方式,评选出张玉喜、黄惠玲等*县“十佳”好媳妇。在全县“三八”国际劳动节97周年纪念大会进行了公开表彰,县各大媒体纷纷对“好媳妇”典型作了专题报道。与此同时,各试点单位通过教育、评比、表彰,树立了一批和谐家庭的典型。石浦镇妇联开展“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儿女”、“十佳好邻居”和“十佳和谐家庭”评比,以典型来带动全面。墙头村评选了“十佳和谐家庭”、十佳科技示范户、“十佳自强模范”,并召开了全村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家庭和个人佩戴大红花,并领受了奖品和证书。据统计,整个创建期间全县共评出近百户乡镇、村(社区)级和谐家庭,20户县级绿色家庭,7户市级绿色家庭,15户市级和谐文明家庭,2个绿色家庭创建示范点。有力地推动了整个试点创建工作。

一年多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群众参与面还不够广泛、活动载体还有待创新、活动的实效性也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家庭创建的措施内容

和谐家庭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努力,常抓不懈,各级妇联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趁势而上,再接再厉,不断开创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新局面。虽说和谐家庭创建的相关文件现已下发各地,在此,为进一步达成共识,有必要再作一强调。

一要明确和谐家庭建设的实施步骤。我县和谐家庭创建分三步走:第一步:*年9—12月试点创建阶段,现已结束。第二步:以点带面,全面推开阶段(时间是2007年1月—2009年12月)。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搞好舆论宣传,营造建设氛围。并通过“家庭节”、“邻居节”等形式,引领全县家庭参与建设工作,并结合实际出台考核标准,每年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一共是三年建设时间,过程比较长的。大家要清楚,不是今年搞一下就过去了,要每年坚持搞。第三步:总结提高,不断完善阶段(到2010年止)。届时将召开和谐家庭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选树一批市、县级和谐家庭典型,举办和谐家庭建设成果展示会,建立和谐家庭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使全社会形成“人人共创和谐文明,家家争建和谐家庭”的氛围,为和谐*建设夯实坚实的基础。就是说,2010年搞个阶段性总结,要达到主要目标。

二要深入领会和谐家庭建设的精髓内容。和谐家庭是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以往文明家庭创建载体的集中体现。它的精髓内容可以用二十四字来概括,即“以德治家、学习兴家、文明育家、廉洁持家、绿色美家、平安保家”。所谓以德治家,就是要加强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和谐家庭建设全过程。在创建过程中,要利用大小会议和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新时期女性“四自”精神、《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牢固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规范,明是非、知荣辱、分善恶、辨美丑,提高广大家庭的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所谓学习兴家,就是要继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引导家庭成员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通过“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万名家长教育工程、母亲素养工程等,使人们普遍接受“知识立家、知识兴家、知识富家”的读书学习理念;所谓文明育家,就是要抓好美德在农家建设等主题活动,在文明育家的基础上,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活动中陶冶精神情操,养成融洽关系;所谓廉洁持家,就是要家庭成员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所谓绿色美家,就是要以“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生态建设和节约利用为主题的各种实践活动。教育家庭成员节约和合理利用水、电、气,倡导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在农村,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强化农民生态意识,以治理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庭院整治活动,解决各家房前屋后“小天地”的环境问题,营造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所谓平安保家,就是要按照建设“平安*”、“法治*”的要求,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等活动,切实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调解家庭矛盾,疏通邻里纠纷,积家庭“小安”为社会“大安”。通过扶贫结对等形式关注城乡低收入群体,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利用“双学双比”等工作载体带领家庭增收致富,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家庭和睦美满夯实基础。所以,各地各部门在今后创建过程中,要在吃透其精神内涵中并做足文章,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地妇联要按照全县的整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每年制定相应的创建计划和实施办法,定期研究部署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性。要加强对各类活动的整体策划,寻找合适载体,注重实效。不要为活动而活动,走形式主义,要有效利用人力、财力,使活动效益最大化。要注重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创建活动与开展社区、广场文化活动和农民文化艺术节有机结合。这些活动每年都在搞,有经费、人才保障,社会效果也很好,我们要利用这些现成的平台,借台唱戏,借机办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二是要把和谐家庭建设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教育等妇联主要活动有机结合,丰富和谐家庭的内涵。三是要把创建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建设有机结合。农村还要与“美德在农家”活动结合,城镇与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结合。在整合中创新思路,寻找新的办法。各地各部门都有自己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我相信依靠大家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各自积极性,一定能把和谐家庭建设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三、2007年县妇联推进和谐家庭创建的主要措施

今年县妇联开展和谐家庭建设主要工作有:

1、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今年“三八”期间,县妇联推出了“关注女性·共建和谐”系列活动,其中活动规模影响面比较大,联合文化新闻出版局、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开展了全县“新农村、新女性、新风采”乡村女性健身舞大赛,掀起了农村妇女参与和谐家庭文化建设的。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代表队,500余名农民妇女参赛,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秧歌、腰鼓、健身操等12种形式唱响和谐家庭主旋律,讴歌农村的新生活。提升了农村妇女精神风貌,促进了乡风和谐文明。

2、结合巾帼文明示范社区试点创建,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的巾帼文明岗、巾帼志愿者作用,整合社区内各文明岗、楼群等现有资源,为社区建设服务。今年4月份已在丹峰、瑶琳社区搞了两个巾帼文明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并开展了各社区与社区内巾帼文明岗年度服务项目的承接活动。两社区共有11家巾帼文明岗参加承接活动,服务项目达17项,为和谐社区建设作出了努力。

3、结合家庭教育,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在5·15和六一期间,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树新风,促和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①5月14日开始至5月19日,邀请北京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北京起跑线教育培训中心顾问余立恒对全县11个乡镇的11所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开展“创和谐家庭,树科学育儿观”家庭知识大讲座活动。各地要做好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②六一节期间,县妇联将联合省级文明岗电信局城区支局综合营业班、塔山幼儿园组织千名儿童在人民广场开展和谐家庭——健康宝宝广场活动,涉及单位和乡镇要组织发动好人员参加观看,并要组织志愿者维护秩序,注意安全。③结合六一,各级妇联要开展”和谐家庭献温情.牵手儿童庆六一”活动,并把组织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妇联。

4、结合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0年)》决定,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对城乡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充分利用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40%/年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每季一次工作报表,做到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常见妇科检查率和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5、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6月份-7月份,县妇联将联合县纪委开展干部家属代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会。通过以案说法,讲座、赠书等活动,增强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各地妇联仍可利用村嫂例会、座谈会等形式,根据实际组织廉政文化进家庭有关活动。

6、8月份,县妇联准备召开和谐家庭建设交流论坛,届时邀请各镇乡、街道妇联主席和有关部门妇委会主任,结合各自工作实践,谈想法,献计策。集思广益,为下步各地、各部门和谐家庭建设作指导。

篇4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会议部署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二、宣传内容

(一)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和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全面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和措施,深度解读《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文件关于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丰硕成果。及时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报道各司法所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动态。

(三)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民生工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三、具体安排

(一)媒体宣传。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网络平台建设,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开辟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栏,向社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案例等宣传信息;

二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日报》、《皖江晚报》、《日报》、《法制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报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

三是积极参加县民生办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优秀案例、法援动态等信息来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成果。

社会宣传。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增强民生工程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各司法所利用重要节点在汽车站、广场、社区、学校、工地设立法律援助展台,开展咨询或者讲座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并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册,使困难群体能了解法律援助,遇到困难时能及时咨询法律援助。

二是利用载体宣传。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省民生工程”、“需要法律援助拨打12348”等宣传标语张贴在乡村交通班车上,成为了道路上的流动法律援助宣传站。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及其他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喷绘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司法所可利用公交站台、出租车车顶显示屏设立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坚持常态化宣传。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设立大屏,通过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画、漫画、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三是利用重要活动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广大法治宣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结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社会律师深入民营企业,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利用工作站点进行宣传。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的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各司法所不定期与法援工作站点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司法局作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民生工程工作的针对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牢牢掌握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普及消防知识、防火常识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五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办、市经贸委、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工会、市妇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支队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消防“五进”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要将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创建文明社区(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推进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要把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高速路进城区交通主干道、繁华地区等场所设置不少于2个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

各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托乡(镇)防火办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地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

(二)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要将“五进”工作纳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范畴,监督检查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科普部门要努力推动消防知识进入科普内容,并指导消防站争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行有关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文化、广电等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在“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法》实施周年、重大活动、节日等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工商、市政管理部门要为利用城区道路和市政设施消防公益广告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少年和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财政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消防宣传“五进”指导工作,为“五进”工作提供宣传内容。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突出“五进”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消防宣传资料,城厢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社区消防宣传资料为主,荔城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家庭消防宣传资料为主,涵江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企业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学校消防宣传资料为主,仙游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农村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两个月按照宣传内容要求分别提供宣传内容。

(三)单位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61号令等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四)公民职责

全市社会群众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到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各界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宣传工作,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出资出力。

四、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一)消防宣传进社区

1.每个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居委会主任任站长。人口少于5000人的社区设1—2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5000人以上的社区设2—3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

2.消防工作站设报警电话、专用消防档案柜、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

3.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宣传栏或消防公益广告牌;每栋楼或每个单元设置1块消防提示牌,并定期更新内容。

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制定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5.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6.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居委会每季度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居委会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当地消防站。

7.居委会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8.建立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居民设置消防应急呼救器并指定专人负责。

9.把消防安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经常性地开展“走万家,送安全”和创建“消防安全文明小区”等活动。

10.社区居民受教育率应达到90%,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家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2.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编印学校消防安全读物,每学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3.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教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块,悬挂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

4.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半年组织1次疏散演练。

5.大专院校建立“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并开展活动。

6.通过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校园网或互联网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7.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

8.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参观驻地消防站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9.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文明校园”、“消防志愿者”、“三下乡”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0.学生受教育率应达到100%,并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1.建立企业消防宣传组织机构,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和培训制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2.建立相对固定的员工消防宣传活动教育室,配备消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企业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不少于2块、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重点部位设置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4.设置消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5.建立企业消防志愿者队伍并开展活动,每半年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及时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率达100%,并持证上岗。

7.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定期收看火灾案例教育片,阅读消防安全知识报刊。

8.每年119消防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9.企业必须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干部、职工受教育率应达到90%以上,消防常识熟知率应达到70%以上,保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1.村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村民委员会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内容,并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和宣传资料。

4.在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设置2块以上固定消防宣传牌、刷写2条(套)以上墙体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宣传画)。

5.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通过广播或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6.在村内集市设置明显的消防宣传标语。

7.村民委员会建立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

8.村民受教育率应达到60%以上,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消防宣传进家庭

1.建立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2.每年组织居(村)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观看一部消防教育影视片;居委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居(村)民家庭成员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预防基本知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3.每年冬春季等重点防火期向全体居(村)民家庭特别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空巢家庭免费发放家庭防火宣传资料。

4.夏冬季节和农村农忙时节向居(村)民宣传消防常识。

5.鼓励、引导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教育居(村)民爱护社区和乡村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6.联合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评选内容。

7.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定期组织城乡居民群众到附近的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体验。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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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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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C913.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2-0033-06

儿童特别是农村女童,几乎没有机会或空间为自身的利益进行陈述和声辩。成人们也很少提供适宜的机会或空间,让她们以主体人的身份来讨论有关自己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为改变这种女童沉默的状况,中英“大龄女童论坛”于2005年12月l1-15日,在云南省煤矿疗养院举办。论坛以云南西畴和彝良项目点和省妇联春蕾班的女童代表为主体,邀请有关单位的成人参与,连同成人协助者和媒体人员共近百人参与了论坛的活动。“女童论坛”这种形式有可能影响相关格局的改变,本文以此为个案,对赋权女童与互动的社会性别倡导工作进行探讨。

一、论坛的目标

论坛的总目标被设定为:让政府和社会倾听女童的声音和需求并关注和重视她们的生存与发展。同时,参与论坛的女童能够:(1)了解云南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基本状况;(2)提升权益意识和协助技能;(3)展示前期项目活动,促进相互间的交流和学习;(4)倾述她们和社区女孩的心声并表达发展的需求;(5)讨论并形成维护女孩权利和促进她们发展的倡议;(6)与成人决策者对话和沟通并促进社会和政府形成网络推动女孩权利的实现。根据项目要求,论坛逻辑框架设计如图l所示:

为能吻合孩子们的思维,论坛的主题被确定为:放飞女孩的梦想。为确保论坛的有效性,我们又将论坛分为四个主题:展示我们的生活;重申我们的权利;倾听我们的声音;描绘我们的未来。

二、赋权的过程及方式

1.成立女孩与成人组合的工作小组

论坛尽可能地把空间留给女童,尽量在过程中让孩子们建立自信和增强能力。为此我们决定:成立女孩与成人协助者组合的工作小组,任务是“娃娃帮,帮娃娃”。

(1)信息/评估小组:由女孩12人加l位成人协助者组成。负责归纳倡议、提供媒体宣传方面的信息、开辟信息版/每日评估/总评估;协助其他小组收集有关信息并给予及时反馈。

(2)主持小组:由女孩14人加2位成人协助者组成。负责准备和开展简短的协助技巧培训;与女孩一起,分解已有的活动设计,确定女孩协助者具体的协助任务并提供协助备忘;过程当中保持与女孩协助者自始至终沟通,注意每个单元的衔接和节奏。

(3)活力/关爱小组:由女孩10人加2位成人协助者组成。负责“儿童权利意识提升培训”、开幕式和闭幕式的几项活动:过程当中保证大家愉快;把握气氛,注意会场秩序(必要时“制冷或供热”);茶休前后安排热身活动;根据需要,可与主持小组商量或联手开展有关活动。

(4)后勤服务小组:由女孩9人加2位成人协助者组成,负责联络成人参与者并提供相关材料。论坛期间,提供对女孩实质性的关爱;注意安全;配合其他工作小组活动,提供所需材料和安排会议场地等。

各工作小组的建组完全是由女孩们自愿选择的。她们先确定了不同工作小组的要求,如信息小组的要求是:“有灵活的头脑、一双勤劳的小手、发现信息的眼睛。”主持小组的要求是:“声音洪亮,有表达沟通能力,能尊重和倾听不同意见,要能尽可能多地让每一个参加论坛的女童都有机会展示自我并发出声音。”活力小组的要求是:“会玩、能玩、带领大家一起玩,能调动活跃气氛。”后勤小组的要求是:“有爱心和责任心。”之后各自根据其潜力,选择不同的工作小组,并与成人协助者一起细化和设计小组的工作计划。这样一来,所有的女童代表在论坛期间,都有相应的职责和任务;且都能够以“组织者(协助者)”的身份和“参与者”的身份,参与论坛的全部活动。

2.预备活动

作为女孩赋权过程的重要铺垫,成人协助者完成了以下几项活动:

(1)给每位女童一封开公信,表示对女童的欢迎,鼓励她们积极参与论坛活动并发挥主人翁作用;并简要地介绍了论坛的内容和方式。

(2)开展了“儿童权利意识”工作坊,培训孩子们确立自己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3)分别进行了协助技巧的强化培训,如:沟通交流及提问技巧、如何进行话题的转换和每部分的衔接以及好的协助者应具备的素质和主要的协助技巧,等等。

女孩们的潜力很大。为了在论坛期间能有更多交流机会,她们建盖了“友谊屋”――开辟一个专栏,每人在其中建立自己的交谊信箱,以便广交朋友和加深对其他人的理解。为保证论坛顺利进行,她们制定了“女童论坛规则”――尊重别人、倾听别人发言;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观点;讲话声音洪亮;人人平等;拥有火热的爱心;互相关心和爱护;爱护公共卫生;不迟到、互相配合;和睦相处积极配合;遵守会场纪律、时间等。在随后几天的活动当中,女孩们通过相互写信,交流思想和友谊。相应地,会场上还开辟了一处“信息栏”,会议期间,信息评估小组不时地在上面重要信息和通知,反馈上一天的活动和主要产出。

3.主题活动及其产出

论坛每一主题活动都是赋权女孩的递进过程,并且互为呼应和支持。女孩们在此过程中一天天的成长,增强了自信,提高了能力,建立起了责任心和参与感,越来越大声地表明她们的需求和利益;也越来越强烈地影响着成人(包括成人协助者和决策者)。其间的互动,是成人与孩子之间内心的触动;相互间希望与责任的建构;共同维护女孩权利使命感的树立,以及对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对策的思考。

四个主题的活动及产出如下:

(1)展示我们的生活。女孩们通过讲故事、表演等方式,展示她们和社区女孩的生存状况。积极的方面有:中英大龄女童项目给农村女孩带来了希望,让她们学到不少知识,诸如:懂得了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种植和养殖,学会了在外生活时怎样照顾自己,学会了防护和自救;学会从自卑中走出;懂得了法律知识;懂得了如何预防艾滋病等。存在的问题是:农村部分地区存在着伤害女童利益的现象;很多女孩被拐骗,不懂法和不会保护自己;因学校学习内容枯燥而使她们不愿学习。

(2)重申我们的权利。女孩们通过参与式的研讨,分析了社区现存的与女童发展相关的各种问题,并讨论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可能的影响。她们在研讨的基础上,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投票:辍学(31票);重男轻女(24票);父母包办婚姻(2l票);女童对法律知识了解肤浅(20票);世人看

不起残疾女童,不让她参加社会活动(16票);家庭贫困的女孩经常受到别人的歧视(13票);早婚早育(13票);买卖婚姻(12票);不采纳女童的意见和建议(12票);女孩的特长得不到充分的发挥(11票)。

(3)倾听我们的声音。孩子们基于前面两个板块的活动,找到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并从她们的视角提出相关要求、建议和意见。进而,女孩们分专题推选出了发言代表,与成人进行公开对话、交流,相互理解和达成共识。②例如:

对话1:女童代表B:“我们中有很多女童成绩是很优秀的,但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请问是否可以让这些特别贫困的孩子圆一个上学梦?”

成人(c):“特别想回到学校上的,可以到县、乡报名,或者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你们也可以。我们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实现你们的梦想。我们也曾经帮助过一些贫困家庭的女童完成学业,但有个别女童不知为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我们团省委的‘希望工程’每天都在捐助一些孩子上学。”

成人(d):“帮助贫困地区的失辍学儿童重返校园,我们妇联1994年就开始实施春蕾计划了,如果你们中是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可以到乡里反映,到县妇联去领‘春蕾’表,然后一级级上报,等待社会各界的帮助。如果初中毕业后成绩很好,可以到省里的春蕾班就读,这是我们通过社会上的力量来维护你们上学的权利。”

对话2:女童代表C:“女童教育权被剥夺,因受教育有限,导致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将来走入社会上时无法保护自己。现在很多人的帮助是在经济上给予扶持,当地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可能产生一种不去学校上学而是在家干活的现象,或者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在生活中无用的现象,请问关心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的领导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成人(e):“关工委是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开展工作的。我们是群众性的部门,主要依靠一些老同志,有针对性的工作放在城市;在农村的工作主要是讲政治、育新人、奔小康,老少共建文明社区;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育工作的,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近两年也开展了一些助孤、助残、助困的活动和有关培训。”

对话3:女童代表D:“我想说包办婚姻的问题。我身边就有这样的女童,父母为了一些微薄的彩礼就早早地将女孩强嫁出去。请问是否可以开展一些活动,让村里的人知道包办婚姻的坏处?”

成人(f):“我的这个部门是社会福利部门。《婚姻法》应是全社会遵照执行的法律。但在一些边远落后的山区,由于各种原因,这个问题的解决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民政部主要是登记结婚时办理合法手续。各级部门一再强调结婚时一定要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但据了解,许多边远农村结婚不去登记。这要求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婚姻法》,提高法律意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去做。再一个,我会把意见带回去,转告负责婚姻登记的部门,更进一步加强做好这项工作。”

女童代表们还反映了生育健康的问题和残疾女孩的问题,等等。

(4)描绘我们的未来。在论坛的尾声,女孩们通过绘画,表达了自己未来的追求和她们理想中的和谐社会。她们还通过这几天积攒在“友谊屋”中的信件,传递着对论坛的感受,以及相互之间的鼓励、赞美和祝福。

女孩们还对论坛做了评估。在信息与评估小组的主持下,通过参与式活动,女孩们按各自的感受,选择在论坛活动中最喜欢的主题和内容是什么。按选择人数最多的排序,依次是:倾听我们的声音(29人);重申我们的权利(10人);展示我们的生活(6人)。围绕自己的选择,女童们还分别诉说了“最喜欢”的理由或“不喜欢”的理由。相关内容归纳如下:“我们还有很多最想说的话没有告诉大家”;“与成人谈话还有些害羞”;“我们跟成人说话的时间太短了”;“我们的认识还比较浅薄”;“我们中对儿童权利还有很多不太清楚,能不能把儿童权利发给每个女童一份”;“有些女童的表情没有体现出女童的风采”;“还有很多朋友没有把自己最精彩最快乐的生活展示出来”……。

最后,女孩们把自己的梦想写在彩色纸上,折成纸鹤,放飞梦想和分享梦想,带着彼此的梦想走回自己的现实生活,走回家乡。

三、论坛的效果

1.女童的倡议

基于在前述几个主题研讨中女孩们提出的问题与思考,以及与成人对话后所获信息,在论坛期间,信息/评估小组的女孩们将大家的需求和希望、观点和建议进行了分析归纳,几经讨论和反复征求意见,最终凝聚成以下包含了每位女童心声的正式的《云南省大龄女童论坛倡议书》。

倡议书的内容包括:

(1)知识改变命运。全社会和父母都应该支持和鼓励女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要因为贫困增加新的辍学女孩;我们呼吁政府和全社会创造机会,使辍学女孩重返校园,增强摆脱贫困的能力。

(2)机会成就理想。每个女孩都有不容忽视的潜力,只要为我们创造一点机会,我们就会珍惜它,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我们的价值和理想;每个女孩都有参与权,家庭和社会都应该倾听和采纳女孩的意见和建议。

(3)法律维护权益。重男轻女,歧视女孩,违背了《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和监督,改变男尊女卑的观念,创造男女平等的环境;政府应开发一些适宜女孩的法律宣传资料和方式方法,让女孩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尊重、关心残疾女孩,不应歧视都是女孩的家庭,社会应对这些歧视行为给予舆论谴责。

(4)自主构建幸福。我们有权选择未来,维护自己的婚姻权利,坚决抗议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政府应该对农村的婚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切实贯彻《婚姻法》的实施,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保护女孩的身心健康,改变不利于我们成长和发展的风俗习惯;女孩只有获得婚姻自由,才能真正自立自强,为自己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使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和谐发展。

(5)关爱呵护成长。希望社会各界扶持贫困家庭,提高父母的知识和技能,促进父母和子女的理解和沟通,改善女孩的生存环境。

该《倡议书》随后在云南的15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专版的报道。它还成为代表女童心声的“重要资料”,被项目办在随后的工作中多次引用。

2.决策者的承诺

对成人决策者来说,直接与这些来自农村的贫困女孩以论坛的方式,面对面地讨论与女童生存与发展的一系社会问题;讨论与其职责范围密切相关的事宜,是种特殊的经历。这使他们多了一种特殊的视角和敏感,萌发出维护女童权益的义务和强化了其责任承担者的使命感,开始反省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以下是几位省政府厅级领导于论坛期间的感触和承诺: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艾说:今天听了女童发言感觉到:一是女童是非常关心自己将来的

发展的,二是还关心旁人,也就是女伴的发展。现在各部门都有很多培训,如农业部门等,这些培训都是免费的。另外,我们国家劳动社会保障基金已经到了2000个亿,但这些保障是有限的,能够得到保障的主要是城市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讲到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将农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今后3年就业的重点,除了解决下岗人员外,还要关注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员的就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我在想,这些经过初级技能培训的女童,可不可以再采取一些什么方式,继续让她们再培训。下来以后我们也会和文山州、昭通市的有关部门协商。这个想法可以算是中英项目的一个后续工作了。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德岁说:我感觉非常高兴;同时也感觉受益匪浅。这样的培训可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今后我们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在今后普法工作中,要让我们广大的农民和妇女儿童更加地学好法律知识,重点是把农村普法作为普法的重点。

计生委副主任和耀云说:通过女童生活的展示、汇报和交流,我感到非常受教育和启发。这次交流我认识了很多女童,也留下了电话,作为政府官员,我愿意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维护女童的健康成长尽我的能力。 省农业厅副厅长孙海青说:通过论坛交流,我有很大的启发,教育我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我们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关注不同侧面的人。另外,女童生活在农村,我们农业厅有很多站、所分布在农村乡镇,可以为女孩提供很多公益性的工作。 卫生厅基妇处处长江汀说:与女童的交谈中谈到青春期保健问题,确实也让我们感觉到了在这方面重视不够。今后是不是可以在农村开展青春期的咨询,可以有个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从医生那里获得健康知识。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下一步可以让乡镇妇幼保健方面的医生到各村开展有关知识的巡回讲座,一方面可以培训乡村的医务人员,另一方面也可以培训女童。女童掌握了这些知识也可以向同伴讲授。我们还可以印发一些青春期的宣传册,只要有点文化基础就可以了解和掌握的。建议妇联在培训班的授课内容中加入青春期保健方面的知识。我们国家青春期的卫生保健课是设在初中,据刚才对女童的了解,很多是小学就辍学了,所以这方面的知识非常少,像这样的特殊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更多帮助,希望在各级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

3.论坛的影响

在随后不长的时期内,参与女童论坛的有关政府部门“不仅是心动,且有了相应的行动”。比如:云南省卫生厅于2006年12月21日向全省下发《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女童青春期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6条措施:一是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一名女村医,具备女童健康咨询能力,在村卫生室的现有条件中建立能保护隐私的咨询室,健康教育处方中增加女童青春期保健知识的内容;二是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利用各种妇幼卫生常规工作和项目,增加培训乡村医生青春期保健知识和女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的内容,提高乡村医生青春期保健技能;三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配合妇联、教育、计生、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维护女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培训女童青春期保健知识和同伴教育能力;四是在无女村医的村卫生室,县乡两级妇幼保健人员应当利用下乡工作机会经常性地举办村级女童保健知识培训班;五是各地要利用适宜当地群众的其他宣传方式对女童父母进行宣传教育,使其配合做好女童青春期保健工作;六是请省妇幼保健院配合昭通市、文山州进一步了解彝良、西畴两县农村女童青春期保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将调研情况和工作建议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卫生厅基妇处。

2006年2-4月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带队深入西畴、彝良进行调研,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关于上报“对彝良、西畴良县农村女童青春期保健工作调研的报告”,深入了解县、乡、村三级的女童青春期保健工作现状;调查女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云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专门下发《关于对中英女童项目合作实施SIYB培训的通知》,要求省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邀请省、县项目办的负责人参加云南省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宣传推介工作会议;并于2006年8月14-22日分别赴西畴、彝良两县实施了两期创业意识培训;免费向项目培训后的女童提供就业推介。

在随后的项目会议上,省司法厅领导表示:希望能与妇联合作,在“三八'节等宣传活动中把维护女童的权益内容纳入其中。省民委计划将女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中,把大龄女童受教育情况纳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检查中,把大龄女童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好事和做实事的计划当中,为女童提供就业信息,努力帮助她们脱贫致富。

以上事实均表明,女童论坛活动是个极好的开展宣传倡导的平台,它让成人和孩子能够面对面地相互倾听和交流;让更多人能够听到女童的声音;让政策相关部门非常具体地了解到支持女童发展的必要性并付诸实践;也让女童在此过程中建立信心,了解社会和重申自己发展的权利。

四、论坛的经验与反思

论坛的成功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准备充分

前期的准备既要有宏观的考虑,也要有对每一环节的考虑。组织有效的工作班子十分重要,每个工作小组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并有一定的自;要在每个环节上相互支持和配合。实施过程中,尽可能每天相互“通风”,及时掌握论坛活动的动态,总结经验和教训。

2.相信女童,赋权女童

绝对地相信女童,提供每个女童平等的机会,重视她们的想法和声音,相信她们的潜力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要把组织论坛的担子和权利都交给她们,让她们充分发挥其创造力;让女童代表畅所欲言,自由表达自己关注的问题。把儿童参与落到实处,而不是作“秀”。

3、充分利用传媒

要鼓励大众媒体去采访和报道儿童的声音,通过媒体放大儿童的声音,用儿童的声音向社会传达信息并影响社会。

4.决策者参与,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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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首要标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综合治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对刑释解教人员管控不力、安置就业不到位、重新违法犯罪率高等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区划,各乡(镇、场、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努力实现把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的目标。

2、部门联动原则。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

3、社会参与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从政治、思想、心理、就业、生活等方面,关心刑释解教人员,热心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

4、预防为主原则。落实安置帮教措施,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6、维护权益原则。尊重刑释解教人员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刑释解教人员合法权益。

二、完善工作机制

1、源头预防机制。看守所要切实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心理咨询队伍,积极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正,消除服刑在教人员心理疾患。

2、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数据库,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县公安机关每月应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分别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失业登记、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和社会救助、从事个体经营扶助等情况,反馈县安置帮教办。安置帮教部门应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基层司法所应做好交接、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落实对回归社会有再犯罪高风险人员的管控措施;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协助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公益岗位就业和社会救助;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扶助。

3、人员交接机制。安置帮教部门接到刑释解教人员即将出监所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其亲属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对无亲属的刑释解教人员,由乡镇、村(居)委会或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接回。负责接回的亲属或工作人员应带刑释解教人员到其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对其中可能危害社会的高风险人员,由看守所将其送回户籍地或居住地,并与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完成公文、人员交接工作,逐人落实后续管理措施。对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管理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应按规定将其列为重点人员管理,并会同当地司法所落实管控措施。假释、暂予监(所)外执行人员在监(所)外执行期间,派出所必须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对出监(所)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落户或因住所搬迁造成人户分离以及其他原因而流散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会同安置帮教办查清情况,摸清去向,减少漏管失控。

4、社会帮教机制。县安置帮教办要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定期到看守所开展帮教活动,向罪犯、劳教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文化图书、医疗防疫、心理辅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为即将刑释解教的人员介绍就业政策、推荐就业等。基层安置帮教组织要与共青团、妇联、村(居)委会共同建立帮教队伍,发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并针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帮教管理的具体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县司法局要摸清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对生活、就学困难的,要协调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帮助解决困难,协调基层教育、妇联、共青团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帮扶。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不得歧视。

5、过渡安置机制。建立若干过渡性安置基地或经济实体,工商、税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由其户藉所在地安置帮教部门安排到实体或基地予以过渡性安置。按照中央综治委要求,采取政府投资、划拨土地等办法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专门接纳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基地,过渡性地解决“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身、就业问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及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经济实体,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6、社会保障机制。对生活困难、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应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应当纳入“五保”范围。对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失业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规定核发或恢复给付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刑满、期满时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期满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判刑或者被送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期满后,按判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被判刑或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重新就业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实现就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当地政府要按规定同意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就业帮扶机制。县司法局要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每年初根据当年三个月内出监所的刑释解教人员人数提出年度培训计划,县财政局统筹按规定安排培训补贴资金。刑释解教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凭释放证明或解除劳教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核定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登记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首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按实际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人数,享受我省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一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从事灵活就业,进行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接受安置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按照赣府文件要求,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就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8、动态管理机制。安置帮教部门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专门档案,定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有针对性改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主动与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暂住地的安置帮教部门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做好稳控帮教工作;建立监所与地方安置帮教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共同做好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

9、考核奖惩机制。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工作计划,量化目标任务,细化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每年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综治委给予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处罚。

三、明确部门职责

县综治委要把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范围,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力度,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党政组织领导、地方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把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的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刑释解教人员失控或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危害社会治安恶性案件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司法局要建立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台帐,掌握辖区内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日期、衔接、重点人员管控、帮教、安置等工作情况,掌握和统计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组织基层帮教组织和社会热心人士深入监狱、劳教所,开展面对面帮教工作。指导基层帮教组织建立帮教责任制,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学、就业、社会保障、救济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的法律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把他们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为刑释解教人员办理户籍登记、制发身份证。对因故意违法犯罪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五年的,全部纳入重点人口列管。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流出地与流入地“两头包、双列管”制度;对有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倾向以及其他回归社会高风险人员,要协调有关部门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对有危害国家安全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实行长期监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打击。积极协助监所核实甄别服刑在教人员身份,及时向安置帮教部门反馈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信息。

县人劳局要及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促进其实现就业。广泛利用社会培训资源,重点培训、扶助“三无”人员就业。要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参保登记和缴费等服务工作。

县民政局要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对生活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社区志愿者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帮扶。

县财政局要将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必要的设施配备、业务开支、重点人员衔接等经费,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县工商局要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作用,鼓励和支持刑释解教人员投资兴办私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吸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减免政策,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县地税局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做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工作,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刑释解教人员。

县人民银行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促进就业的政策,为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就业给予相关的信贷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吸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并有信贷需求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团县委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结对帮扶,提供法制宣传、心理咨询、困难帮扶。整合资源,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再犯罪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鼓励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参加见习。

县妇联要把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大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法、心理及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增强家庭成员懂法守法意识,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使更多家庭实现无、无暴力、无犯罪的“平安家庭”创建目标。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健全机构。成立“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人劳局、民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团县委、妇联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司法局承担,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干部当联络员。各乡(镇、场、管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也必须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车间班组还应成立针对具体人的帮教小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三级工作网络,为全县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3、落实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在把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衡量安置帮教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发现解决问题,培育先进典型,总结鲜活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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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修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消防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政府规章。

(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结工作制度,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推动落实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平原新区制定完成本辖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纲要。对于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供水主管网到达的路段增设市政消火栓,保证新增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符合标准;在旧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完善、增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十二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部实现达标。对于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和无塔供水等储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市政管理部门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0%,对损坏的要及时维修。

(五)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年全市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个模拟训练基地。年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投入执勤。2013年建成全市应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工业产业集聚区(含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集聚区(含经济开发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市新东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年配备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多功能移动充气车1台;消防员32种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服役满12年的普通执勤车辆全部淘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年,配备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2013年,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七)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办成立消防办公室,明确1至2名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年100%的乡镇、街道开展网格精细化建设,8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年100%的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实现机构健全、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职责明确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八)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十二五”期间,全市100%的社区、100%的行政村消防工作全部达到“四有”、“五有”标准。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九)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深化“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年全市配备300辆消防电动巡逻车,配备5台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3000件(套)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其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市实现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工作制。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执行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前、轮岗培训,使每一名员工“懂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防范要求”和“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实现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实现达标。

(十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单位安全评估、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要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十三)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督促全市所有超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防消联勤”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四员”制度,对每一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支队、大队明确首席监督员、首席灭火指挥员;单位自身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灭火疏散演练。

五、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适时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注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探索建立防控火灾隐患的长效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沟通配合,联合执法。积极调动基层安全监管、治安、巡防、保安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延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触角,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严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十五)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对公安部门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实施停业整改。将城中村、商业密集区、棚户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乱点”纳入城市改造总体规划,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六)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七)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发光二极管)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公交车体站牌、网站博客等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组织相关行业人员观看现场,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十二五”期间建成全市消防教育基地。

(十八)深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消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员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村庄、社区和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要重点对聋哑盲人、鳏寡孤独、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殊群体自救逃生能力。

七、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十九)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积极整合应急资源,健全完善应急实力、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专家及社会资源、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数据库,与市、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有效对接,搭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一体化指挥平台。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基层消防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十)研发推广消防新技术新手段。鼓励和支持针对化学危险品、高层地下建筑等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防护、处置与救援的理论创新与技术研发,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和灭火作战提供技术保障。大力推广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红外感应人员自动计数器、楼层显示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独立报警器、电子巡更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八、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

(二十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廉洁立警的方针,建立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扁平化、效能化、实战化消防勤务新模式,提升消防部队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合同制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力量增长方式,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十二五”期间,牧野区王村镇、卫滨区平原乡、凤泉区潞王坟乡、红旗区洪门镇、高新区关堤镇、辉县市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延津县城关镇、长垣县丁栾镇、获嘉县黄堤镇、封丘县城关镇、原阳县师寨镇、县小冀镇等乡镇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投入执勤;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二十三)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等工作。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消防志愿力量,引导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与火灾隐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救助。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

九、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

(二十五)健全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加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分级制定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关系,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基地,采取模拟推演、跨区域拉动和联合实战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由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十、加大消防事业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二十六)建立健全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落实专项经费,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作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城市维护费用用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6-8%的要求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津贴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

(二十七)健全社会消防力量保障机制和贫困地区扶持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7号),在经费投入、完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经费由地方政府统筹保障。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每年安排适当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县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差距。各县(市)、区政府在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时,应将基层消防部队建设作为测算因素之一。

十一、提升消防管理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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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扎实完成20*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县卫生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年初举办了乡镇卫生院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结合我县农村卫生的实际,针对当前卫生院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献计献策。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县、镇联动,建立和谐的协作关系,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热烈的讨论。还组织召开了防保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进行座谈。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还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县、乡、村不同渠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与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十七项民生工程任务,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26723人,参合率达92.5%。位于全省的前列。县卫生局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着手,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面。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一是调整了实施方案;二是调整报销补偿模式,20*年我县实行了县内定点医疗结报补偿制度,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只要材料齐全,出院时就可在诊治医院当场进行报销,门诊家庭帐户资金在门诊就诊时随时结报,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三是对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定额补偿15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600元;四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原来的八种慢性病增至十种。20*年1至10月底,全县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报销8043人次,支付补偿金660.27万元,家庭帐户补偿1097人次,支付补偿金4.33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20*年10月底,全县共报销29*5人次,支付补偿金2409.95万元,2005年至20*年10月,全县得到1万元以上补偿病人达184人次,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的运行,各项运作指标符合省合管办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共赢的局面。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潢,横山、赤沙卫生分院的门诊和住院楼均已封顶,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规划建设之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将于11月15日基本完成,迎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正在探索完善之中。

对1例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了4800元的医疗救助,还从合作医疗中报销了2700元部分医药费,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帮助病人办理低保手续。结核病项目病人救助11人,救助金额9900元,帮助困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3183座农村改厕任务,得到省爱卫办等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为了解我县居民传染病的漏报情况,9月上旬开展了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工作,全县14个镇卫生院及厂矿医院抽调28名专业人员对各镇东、南、西、北、中的五个自然村开展漏报调查,在69个自然村,调查了7884人。调查传染病91例,就诊84人,就诊率92.31%,报告72例,报告率79.12%,漏报19例、漏报率20.88%。

20*年,全县19个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均实行网络直报和日零报告制度。突发疫情期间,县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根据网络直报疫情统计,全县疫情报告率为100%,截至10月底,全县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2种,计1318例,发病率为417.91/10万,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321.00/10万)相比,发病率上升了30.19%。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肺结核533例、占发病总数的40.44%;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30例、占发病总数的25.04%,肝炎218例、占发病总数的16.54%。20*年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减少;二是开展了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增加了传染病发病例数。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传染病的发病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中心网络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县卫生局按期召开防疫医生例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传染病季度报表统计及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印发全县疫情动态3期,供领导决策参考。20*年3月,通过疫情监测发现1例在校学生疑似流脑病例,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咽拭子采样,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晨检和教室消毒,采取流脑主动监测,共采集标本19份,通过检验均为阴性,全县无后续病例发生,流脑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计划免疫。坚持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全县各乡镇定点预防接种门诊运转良好,按时按月进行开诊,全县全年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以上,今年以来,累计糖丸服苗6605人次,接种卡介苗1698人次,百白破7529人次,麻疹疫苗3840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5550人次,有效地防范了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巩固以乡镇为单位的定点定时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目前,县内14家计划免疫门诊达到规范门诊要求。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30所中小学,3560名入学入托儿童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加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01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安徽省2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紧急会议,布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随后对繁阳中心卫生院、荻港中心卫生院、高安分院、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评估发现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调查接种率分别为100%、93.33%、100%,我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95%以上。

为提高预防接种人员技术水平,全县58名预防接种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就《安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监测、预防接种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实践和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和学习,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注射意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能力。参训人员还参加了相关知识测试,给测试合格者核发了《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及《预防接种上岗证》。

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肠道传染病防治。4月初,召开了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自5月份来,各医疗机构开设了肠道病门诊,实行肠道传染病周报制度,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肠道门诊开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促进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上报腹泻病人491例(其中菌痢病原学确诊16例,临床确诊19例,其他腹泻病人456例),抽检外环水样13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

2、结核病防治。为加快结核病项目进度,县卫生局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痰检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举办由各医疗机构结防医生和院长参加的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及结核病督导技术要求;三是举办了以乡镇为单位村卫生室防痨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到10月底,全县发现肺结核病人250人,其中新发涂阳110例,复治涂阳11例,重症涂阴8人,初治涂阴83人,复治涂阴43人,痰检人657次。全县DOTS策略覆盖率100%,病人通过DOTS治疗治愈率95%。

3、艾滋病防治。20*年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是邀请市疾控中心主任对全县18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向农民工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170余人次,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册900余本,免费发放安全套600余只。制作宣传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15幅,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各镇卫生院安装和散发。还利用电视媒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知识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工程健康教育工作,20余名家庭妇女接受了培训,散发了《女性防病手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二是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50余名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培训;三是加大重点场所和人群的行为干预。对县城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厅、洗浴休闲中心等场所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并对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安全套。累计出动干预队员225人次,干预娱乐场所25家,高危人群472人,开展现场健康教育75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本,张贴宣传画36幅,免费发放安全套3600余只;四是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在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县疾控中心为了做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专门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到10月底,接待咨询55人,为社会人群免费检测HIV抗体193人,并免费为在押的290人检测HIV抗体,均未发现HIV抗体阳性。对2例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定期随访。通过治疗,病人免疫系统得到了较好恢复,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对1例非我县户籍艾滋病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血样检测,及时向所在户籍地通报情况,并动员回原籍治疗。

4、地方病防治工作。4月中旬,县血防站在荻港、平铺、高安开展了查螺会战。到10月底,在全县6个镇43个村查螺381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0.25%。查出荻港镇庆大村外滩阳性螺面积2万平方米。对涉及4个镇7个村(铁门村、三元村、庆大村、新河村、高安村、新林村、官塘村)有螺环境开展了药物灭螺,累计灭螺175万平方米,其中易感地带灭螺27.89万平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2万平方米.人群查病5.6万人,扩大化疗0.45万人。完成“晚血”病人救助治疗56人。加强了血防和地方病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和地方病知识健教达13万人次,发放实用性血防宣传品2.6万只。通过扎实的工作,20*年,易感地带阳性螺密度较“十五”末下降8.8%;居民粪检阳性率较“十五”末下降11%。全年仅发生一例血吸虫病急性感染。

5、狂犬病防治。20*年,制定《*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防疫医生、狂犬病门诊医生、抗体测定人员培训班,学习《*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及《狂犬暴露处置工作规范》,通报全国狂犬病流行情况。5月份,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及3个监测点启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上报养犬户6268户,养猫户49*户,犬伤门诊接种咬伤人数1401人,抗体测定1401人次,全县未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狂犬病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加强公共卫生,提高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局一是建立了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处理队伍;二是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学习,对镇和疾控中心49名业务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三是加大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根据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了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设备,购置了消杀器械与药品,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全年出动疫情流调小分队12次,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88人次。4月25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二院电话报告,收治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工地15位腹痛、腹泻病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就餐饭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结合病人有共同就餐史,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临床用同一种抗感染药物治疗有效的情况,认定是一起由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随后采取多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进一步发生。5月30日,芦南中心小学出现30名水痘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水痘疫情的蔓延。

6月20日,接芜湖市疾控中心通知:繁阳镇横东村高墩自然村养殖场有大量鸡只死亡,市农业部门怀疑为禽流感,要求*县卫生局对病死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县卫生局立即指令县疾控中心与*县农业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兽医站工作人员陪同下赶赴疫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采集密切接触人员血及咽拭子样品,留样观察事态发展,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指导场主使用过氧乙酸对养鸡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开展医学观察,由于现场调查及时,方法处置得当,未有流感样症状病人出现。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174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计生服务机构7所,镇卫生院(分院)13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148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1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100%,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98%。监测样品829件,合格677件,合格率为81.66%。县级监测样品49件,合格42件,合格率85.71%。镇级监测样品80件,合格60件,合格率75%。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65所,合格512件,合格率77.93%。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38件,合格31件,合格率81.5%。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5件,合格5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26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1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30份,合格30份。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120家,从业人员400人,抽检各种餐饮具360件,合格284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4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10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102份,合格101份,合格率99.02%;餐具样品8*份,合格3*份,合格率38.04%;生活饮用水110份,合格1*份,合格率97.30%;公共场所公共用品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孙村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6家,自来水厂15家,各类旅馆26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654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确定孙村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50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61份,糖尿病档案13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400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52户次,警告2户次,责令改正15户次,没收医疗器械1户次,罚款34户次,罚款人民币17220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

七、加强文明创建,打造卫生文化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县卫生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召开卫生执法人员座谈会,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按县城区域范围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抽调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县文明县城创建检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进行创建文明县城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完成城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0余户调查摸底,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120余份,印发《*县食品卫生安全告知书》400余份、《*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告知书》150余份,发放各类卫生制度600余份,对1600余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发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次。新发卫生许可证700余份,使我县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全县20家洗浴场所,178家美容美发场所170件公共用品进行抽检,合格150件,立案查处5起,目前已结案1起,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20*年5月,县卫生局通过广泛的的宣传,动员100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有697名体检合格者无偿献血,圆满完成了我县20*年度献血任务。

为讴歌在卫生战线默默无闻的卫生工作者,展现他们人道博爱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博爱杯·我心中的天使”征文活动。有专业作家、有患者的亲属、有卫生工作者的母亲,有医务人员本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县卫生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无私奉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忘我的工作,先后有18篇征文在《芜湖日报》上刊登。

20*年4月,县卫生局汇同芜湖市作家协会开展了“天使在乡村”采风活动。市作协会员深入基层,通过到卫生院实地考察,走访农村群众,耳闻目睹卫生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有9篇反映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在《芜湖日报》上登载。弘扬了“白衣天使”满腔热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白衣天使”们的工作热情和救死扶伤的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

20*金秋,为了帮助品学皆优家庭生活困难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给3名新生每人3000元的入学资助,还争取省红会的支持,给峨山镇峨山中心小学捐助了5000元的图书,帮助该校建立图书室。

八、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法第二年,县卫生局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局机关以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的意识,促进了机关的工作效能。10月10日卫生局机关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良好。为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县卫生局先后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免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全球第一个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4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病和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九、建立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好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