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58:0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地基防水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从总体上来看,虽然一些地方水利建设在不断进步之中,但与水利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主要体现为:一是对水利经济建设信心不足,水利经济发展的目标不明确,劲头也不足。二是对水利经济谈的比较多,落实的却很少。三是一直将水利经济看成是“副业”,都是小打小闹,没有整体规划。四是市场意识淡薄,服务意识差。
(二)没有稳定的投入
水利经济发展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不清晰,对水利经济发展没有明确的投入规划。二是在项目上只考虑如何扩大建设,不考虑建成后如何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如何使项目进入良性循环中,在设计阶段也存在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三是项目立项时,责任人为了争取更多资金,故意虚报自有资金,结果导致项目资金严重不足,只能依靠贷款来支撑,对工程项目建设初期极为不利。
(三)经济结构不合理
在传统经济体制背景下,水利企业缺乏对市场的适应性,大多是在市场上搞拾遗补缺发展起来的,数量多、规模小,缺乏拳头产品,品牌优势不明显。目前,水利经济传统项目不少受到经济市场的挤压,发展道路越来越艰难。而具有水利经济优势、受国家政策支持的水利项目刚刚起步,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较低,不足以承托整个经济走向。
(四)职工队伍素质整体不高
规模小、工作艰苦、地域偏僻的特点使许多人才望而却步,再加上没有有效的用人机制,所以水利系统的人才问题也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同时,水利企业又是国家的事业单位,靠关系进来的家属子女不在少数,这部分人要么专业不对口,要么文化程度低,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而经营者大多是搞水利出身,搞专业非常优秀,但不一定适合管理,真正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人才不多。
二、对促进地方水利经济发展的思考
(一)放下思想包袱,快速更新观念
在新形势下,水利经济发展要依靠“三种观念”、“五个意识”。“三种观念”指资本观念、资源促进发展观念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市场的观念。应积极倡导这三种观念,形成科学发展观,为水利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思想环境。“五个意识”是指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效益意识和管理意识。机遇意识是指水利企业要有独到的眼光和判断力,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市场经济发展动态,主动寻找和把握机遇。竞争意识是指水利企业善于运用政策和周围环境增强自身竞争力。效益意识是一切以经济效益为前提,项目建设投资要作科学性论证。管理意识是向管理要效益,建立和完善责任制,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依托行业优势做活水电大文章
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通过与市场经济的接触,逐渐意识到依托行业优势来发展水利经济的重要性。随着经济发展的日趋国际化,水利部门要不断变换思路,强调发展自己熟悉的项目,在不断缩小的利润空间中,以降本增效来获得效益。从行业上讲,要充分发挥水利人员、资金、技术、场地的作用,大力开发水资源,如兴建水库、建设泵站、发展小水电等。小水电开发是一项重要的工程项目,应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招商办电”的新思路,改变政府一家独占的传统做法,依靠民间投入,加大小水电开发力度,从而获得更多经济效益。
(三)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素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复杂的市场经济中,任何领域都不可能保持纯粹的一种成分或一种形式,水利企业要加强体制创新,吸引其他市场主体参与进来。水利企业要有忧患意识,不断推进科技进步,依靠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增强企业竞争力。只有不断提高水利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资源的优势,实现水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人类为生存、发展和繁荣不懈地努力和创造,推进了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在享受大自然无私给予恩赐的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同样肩负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作为与环保工作息息相关的给排水专业工作者,从我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将从节水、节能和二次供水的污染防治等几个方面探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环保问题。
1节水
资料显示,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400多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节约用水成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建筑给排水中节水的重点在于: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屋顶水箱浮球阀;建筑中水等方面。
1.1采用新型卫生器具及其配件
老的卫生器具特别是大便器冲洗水箱耗水量大,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密封性和耐用性差,经常造成“跑、冒、滴、漏”等现象,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新型的卫生设备,如JS型虹吸式高效节水型坐便器每次冲洗水量仅为5升,可节水50%;公共浴室采用单管恒温供水配合脚踏阀淋浴器、光电淋浴器、手拉延时自闭淋浴器等比一般双管淋浴器可节水20~50%;而陶瓷芯水龙头密封性能好,开关数万次无滴漏,节水效果十分显著。
1.2屋顶水箱浮球阀
屋顶水箱浮球阀继阀芯两步到位的配重逆开式浮球阀之外,有出现了双筒浮球阀、液压式浮球阀和呼吸阀。最具特点的是导阀控制型浮球阀,兼有浮球阀、减压阀、止回阀、流量控制阀、泄压阀等多种功能。这些新式浮球阀克服了传统产品开关不灵的现象,减少了溢流。
1.3建筑中水
“节流”也需“开源”,建筑中水使污、废水处理后回用,既可节约用水,又使污水无害化、资源化,起到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资源不足的重要作用,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最近颁布的《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对中水水源、水质标准、中水系统、处理工艺等几个方面都做了具体要求,预计正式实施后,对中水利用将起到极大地推进作用。建筑中水系统在济南市的南郊宾馆、玉泉森信大酒店都有应用且效果不错。目前,中水处理设备已有定型产品供设计选用。
2节能
节能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节能的就是环保的。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中,除对系统进行合理布置、精心计算外,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和热水供应系统是节能的重点。
2.1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
由于传统的水泵-水箱供水方式中水质易受污染,所以二次供水已越来越多的被气压罐供水和变频调速供水所取代。其中变频调速设备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并得到广泛应用的供水方式,它采用变频器改变电机的供电频率,根据用水量的大小实现对水泵的无级调速和循环软起动。变频设备已从最初的恒压变量供水发展到变压变量、变频气压供水等方式,根据系统的运行特点和设备的节约特性,合理的选择设备,其节能效果是十分突出的。一般的,因为在用水低谷时偏离设计工况最严重,设备的组成必须满足低谷用水量变化的特点,设备必须在系统用水低谷时效率要高。当低谷用水量不及单台水泵最大流量20%的时候,宜设置小流量泵进行小流量时的自动切换;当低谷用水量是断续的小流量时,宜设置适合于断续供水的压力供水装置。
2.2热水供应和太阳能利用
热水供应系统可采取的节能措施主要有:降低使用温度(热水在管道和设备中的热损失与配水点要求的水温成正比,降低使用温度可减少能耗);减少热水耗量,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流率;采用高效能保温材料减少热损失;提高换热器的传热效率;采用节能型产品;开发利用新能源等。
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安全的新能源,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热水供应系统。利用太阳能的直接加热设备有真空管式和热管式,其集热效率高,保温性能好,受环境影响小,全自动运行,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可全年使用。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集热器的选用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其抗冻性能、抗热冲击性能、承压能力等因素。(2)寒冷地区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方式。(3)集热应因地制宜综合应用串联、并联方式使水流平衡。(4)必要时采取辅助加热方式。超级秘书网
3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的污染防治
由于城市供水体制的原因,二次供水是建筑给排水设计中保证水压的必然措施,但因此也增加了贮水设施、供水设备等中间环节,增大了水质污染的可能性。要防治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在设计上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3.1系统
在确定供水系统时,应作多方案比较,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如在市政管网允许的情况下,供水设备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而不设贮水池;尽量采用变频调速设备,取消高位水池(箱)。
3.2水池(箱)
有很多情况下不得不设贮水池(箱),水池(箱)中水质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本体、附件、停留时间过长。
传统的钢筋混凝土水池、水箱由于表面粗糙,极易滋生青苔、微生物、细菌;钢板水箱则易锈蚀,使水质下降。建议采用不锈钢、搪瓷钢板或达到卫生要求的玻璃钢水箱代替传统钢板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时宜加内衬。
水池(箱)检修孔、溢流管等附件极易封闭不严造成水质污染,在设计上应采取在溢流管上加防鼠网等措施。
有资料表明,水在水箱中贮存24h后余氯为零,超过24h后,水质会严重恶化,而生活消防合用水池中水的停留时间大都超过24h。为解决这个问题,除尽量单设生活水池外,应在水池中补充加氯或采取其他消毒方法。
3.3管材
地下室的修建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上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局部构造甚至要比高层建筑的修建更为困难,建筑地下室漏水的原因大多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局部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首先,在设备的安装上应该确保所有的设备都能够与地下室的结构形成通路,不会出现积水,在安装局部设备之前要检查预埋套管的质量、型号、数量等,最好设置止水环,确保与周围的墙壁紧密结合。如果出现管道的变形或伸缩力度不够时,可以采用直接穿过墙体混凝土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最好先将凹槽准备好,降低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施工后遗留下来的缝隙,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和雨水的冲刷会造成地下室漏水。
1.2混凝土刚性防水功能失效
混凝土结构丧失刚性防水功能的原因有地基不均匀沉降所致裂缝、浇筑质量缺陷造成裂缝、漏振或过振或施工缝作业不当所致、模板板缝支设不密产生缝隙漏浆、上部模板浇筑引起下部模板变形产生裂隙、水泥水化热过度集中引起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差变化较大造成温差裂缝[1]。因此,在建造地下室时,要选择防水性能优良的结构混凝土,这样会减轻其出现变形的几率,尤其是在梁式结构的地下室施工中,更应该充分考虑地板的承载能力,防止出现地板弯曲变形而渗水。实际上,混凝土刚性防水功能而导致地下室漏水的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对于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不仅需要混凝土可以承受足够的外力甚至腐蚀力,还要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
1.3柔性防水层被局部破坏
城市建筑地下室的柔性防水层出现局部破坏的原因首先是防水材料的质量不合格,有些防水材料的涂膜厚度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使用几年就会失去防水功能。其次,柔性防水层不可避免会出现薄弱的部分,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小心将其弄破。再次,柔性防水层会出现部分混凝土涂膜的缺失。最后,就是在修建外墙的过程中造成局部防水层的变形或破坏。总之,地下室的防水至关重要,尤其是柔性防水层更需要格外的注意和保护,以确保人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2城市建筑地下室防水工艺的分析
2.1设计好地下室的防水构造
任何建筑在施工之前都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建筑地下室的修建更是如此,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和条件设计施工方案,确保地下室的防水功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一方面,建筑地下室应该有明确的防水结构建造图,能够让施工人员严格根据图纸进行施工,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地下水不会渗入室内影响居住者的正常生活以及地下室贮藏物品的安全,与此同时,不可以让地下水腐蚀钢结构,如果出现漏水,即使是轻微的、不容易被发觉的,经过日积月累,也能够将钢建筑腐蚀,这会给居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可以通过增大混凝土的抗腐蚀和抗压能力来提高地下室的使用寿命[2]。另一方面,地下室的防水设计要以排水为主,而不是一味的堵水,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水文条件来选择设计方案,尤其要注意最高水位的变化,防水材料的使用也要得当,做到物尽其用,笔者通过实地的调查发现建筑地下室如果做成全封闭式的就能够极大的提高其防水性能,同时,也可以涂抹相应的防水层并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从而确保地下室防水效果。
2.2混凝土的泌水处理
建筑物的防水性能和抗震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混凝土的处理工艺,要想达到最佳的防水效果就应该对混凝土进行泌水处理,上涌的泌水和浮浆会跟着混凝土坡面流到坑底,并随混凝土向前推进,在支模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进方向二侧模底部留孔排出泌水和浮浆,当混凝土坡脚接近尽端模板时,要立即改变混凝土浇筑方向,由尽端往回浇,再通过反复的碾压来达到密实缝隙的效果[3]。实际上,混凝土的泌水处理重在养护,施工人员应该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养护时间大约持续十四周,确保混凝土不会因为水分蒸发过多而引起裂缝。
2.3结合刚性防水与涂膜防水
刚性防水与涂膜防水都能够对地下室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大量的实践证明,如果将这两种方法结合在一起能够起到更好的防水效果。在施工之前,对地下室漏水严重的部位重新修葺,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刚性防水层的完整,要求施工设备不破坏混凝土的预埋件,之后制作UEA砂浆保护面,这是一种新型的防止保护层破裂的技术,能够对整个地下室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同时,这种涂膜性的材料还能够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因此被广泛采用。另一方面,对于混凝土的质量控制也要极为严格,施工人员应该严格参照混合比例进行施工,通过粗细骨料的混合来提高混凝土的刚性和渗透压,在膨胀剂的选择问题上也要通过实验确定添加量,通过刚性防水与涂膜防水的结合能够使建筑地下室的防水性能极大增强,这种方法也同样适用于道路桥梁的防渗漏工作。
1做好地下室防水设计
(1)进行防水设计应明确建筑地下室防水工程的目的:确保地下水和滞留水不渗入室内,给予室内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和储藏环境。防水层保护好地下结构,不能让地下水浸泡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旦结构渗水,会导致钢筋锈蚀、断截面减小、膨胀,混凝土裂缝增大、抗压强度减弱,建筑基础受损,建筑寿命降低,最终危及安全。(2)地下室防水设计必须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达到防水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在设计前应充分掌握地下工程所在地及其附近地下水运动规律和状况(近期和远期),确定设计最高地下水位标高,同时结合地质、地形、地下工程结构、防水材料供应及当地施工条件等全面研究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地下钢筋混凝土外墙、底板均应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根据防水混凝土的设计壁厚和地下水的最大水头比值。(3)独立式全地下室工程应做全封闭,附建式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防水设置,则应高出室外地平标高至±0.000m以上,卷材防水和涂膜防水层可在室外平坦处改用防水浆完成设防高度。(4)地下室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设计应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在特殊要求下可采用架空地面和夹壁墙。(5)地下室外防水层宜采用软保护层,如聚苯板或聚乙烯板等。
2质量保证措施
(1)聚氯酯防水涂料保证质量的关键是:配合比正确,搅拌充分,根据气候条件随拌随用;薄涂多刷,确保厚度,涂刷均匀,养护充分。(2)严把材料关,防水材料的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防水材料准用证及防伪标志等)要齐全,材料进场后应现场进行抽样复检。(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前对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精心进行施工。(4)基层要满足防水施工要求,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涂料施工。(5)在浇注混凝土保护层过程中,不慎损坏的防水层要及时修补。
3地下室防水技术处理中若干问题
(1)混凝土的泌水处理。大体积大流动性混凝土在浇筑和振捣中,上涌的泌水和浮浆会跟着混凝土坡面流到坑底,并随混凝土向前推进。在支模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进方向二侧模底部留孔排出泌水和浮浆。当混凝土坡脚接近尽端模板时,要立即改变混凝土浇筑方向,由尽端往回浇,另外加强二侧混凝土的浇筑,使最后混凝土的浇筑形成四面会合,这样泌水和浮浆可以集中排除。(2)混凝土的表面处理。大体积泵送混凝土,排除泌水和浮浆后,表面仍有较厚的水泥浆,在浇完4~5h后,要用长括尺括平,在初凝前用滚筒来回碾压数遍,待接近终凝前,用木蟹再打磨一遍,使收水裂缝闭合。(3)混凝土养护。大体积混凝土的内外温差大,必须做好养护工作。本工程浇筑时气温高达35。,只进行保湿养护。采用浇水养护并覆盖塑料薄膜,防止混凝土水份蒸发和表面脱水而产生干缩裂缝,养护时间不少于14d。4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用密封的容器包装,存放材料的库房和施工现场应通风良好。(2)存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必须严禁烟火。(3)每次施工用完的机具要及时用有机溶剂清洗干净。(4)材料库房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
5工程实例分析
某通讯大厦地下室两层,东西长74.8m,南北宽34.61m,主楼基础底板厚900mm,反梁高1300mm,宽900mm。地下室底板抗渗等级C30/S8,其挡土墙及分隔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剪力墙为C60,柱为C60,梁板为C30。混凝土为补偿收缩混凝土,其中有C30/S8和C60/S8,加强带C35/S8,底板混凝土浇筑宜在50h内完成。一级防水等级,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S8,防水达到不渗水,围护结构无明显湿渍标准。
(1)混凝土墙加强带设置:南北外墙在底板加强带对应位置设竖向加强带,带宽2000mm,筋长4000mm,增加水平温度筋13%。
(2)外墙水平施工缝处理采用阶梯缝加粘BW止水条。钢筋保护层采用砂浆垫块,板上皮钢筋采用钢筋马凳,间距1.5m~1.8m,支腿上应缠绕BW止水条,外墙上预留的套管、穿膛螺丝等均要焊止水板。
1做好地下室防水设计
(1)进行防水设计应明确建筑地下室防水工程的目的:确保地下水和滞留水不渗入室内,给予室内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和储藏环境。防水层保护好地下结构,不能让地下水浸泡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旦结构渗水,会导致钢筋锈蚀、断截面减小、膨胀,混凝土裂缝增大、抗压强度减弱,建筑基础受损,建筑寿命降低,最终危及安全。(2)地下室防水设计必须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达到防水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在设计前应充分掌握地下工程所在地及其附近地下水运动规律和状况(近期和远期),确定设计最高地下水位标高,同时结合地质、地形、地下工程结构、防水材料供应及当地施工条件等全面研究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地下钢筋混凝土外墙、底板均应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根据防水混凝土的设计壁厚和地下水的最大水头比值。(3)独立式全地下室工程应做全封闭,附建式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防水设置,则应高出室外地平标高至±0.000m以上,卷材防水和涂膜防水层可在室外平坦处改用防水浆完成设防高度。(4)地下室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设计应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在特殊要求下可采用架空地面和夹壁墙。(5)地下室外防水层宜采用软保护层,如聚苯板或聚乙烯板等。
2质量保证措施
(1)聚氯酯防水涂料保证质量的关键是:配合比正确,搅拌充分,根据气候条件随拌随用;薄涂多刷,确保厚度,涂刷均匀,养护充分。(2)严把材料关,防水材料的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防水材料准用证及防伪标志等)要齐全,材料进场后应现场进行抽样复检。(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前对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精心进行施工。(4)基层要满足防水施工要求,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涂料施工。(5)在浇注混凝土保护层过程中,不慎损坏的防水层要及时修补。
3地下室防水技术处理中若干问题
(1)混凝土的泌水处理。大体积大流动性混凝土在浇筑和振捣中,上涌的泌水和浮浆会跟着混凝土坡面流到坑底,并随混凝土向前推进。在支模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进方向二侧模底部留孔排出泌水和浮浆。当混凝土坡脚接近尽端模板时,要立即改变混凝土浇筑方向,由尽端往回浇,另外加强二侧混凝土的浇筑,使最后混凝土的浇筑形成四面会合,这样泌水和浮浆可以集中排除。(2)混凝土的表面处理。大体积泵送混凝土,排除泌水和浮浆后,表面仍有较厚的水泥浆,在浇完4~5h后,要用长括尺括平,在初凝前用滚筒来回碾压数遍,待接近终凝前,用木蟹再打磨一遍,使收水裂缝闭合。(3)混凝土养护。大体积混凝土的内外温差大,必须做好养护工作。本工程浇筑时气温高达35。,只进行保湿养护。采用浇水养护并覆盖塑料薄膜,防止混凝土水份蒸发和表面脱水而产生干缩裂缝,养护时间不少于14d。4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用的材料必须用密封的容器包装,存放材料的库房和施工现场应通风良好。(2)存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必须严禁烟火。(3)每次施工用完的机具要及时用有机溶剂清洗干净。(4)材料库房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
5工程实例分析
某通讯大厦地下室两层,东西长74.8m,南北宽34.61m,主楼基础底板厚900mm,反梁高1300mm,宽900mm。地下室底板抗渗等级C30/S8,其挡土墙及分隔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剪力墙为C60,柱为C60,梁板为C30。混凝土为补偿收缩混凝土,其中有C30/S8和C60/S8,加强带C35/S8,底板混凝土浇筑宜在50h内完成。一级防水等级,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S8,防水达到不渗水,围护结构无明显湿渍标准。
(1)混凝土墙加强带设置:南北外墙在底板加强带对应位置设竖向加强带,带宽2000mm,筋长4000mm,增加水平温度筋13%。
(2)外墙水平施工缝处理采用阶梯缝加粘BW止水条。钢筋保护层采用砂浆垫块,板上皮钢筋采用钢筋马凳,间距1.5m~1.8m,支腿上应缠绕BW止水条,外墙上预留的套管、穿膛螺丝等均要焊止水板。
一、国外房地产税制的特点
各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税种贯穿了房地产的生产开发、保有使用和转移处置等各环节。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状况各异,因而各国的房地产税制无论在课税体系上,还是在税制要素设计上都存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来看,各国的房地产税制还是具有一些共性的。
(一)房地产税收制度体系完整,且以房地产保有税类为主
目前,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体系,广义地看,国外房地产税收体系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房地产保有税类。房地产保有税是对拥有房地产所有权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征收,一般依据房地产的存在形态—土地、房产或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来设置。在该阶段,世界上通行的主要税种是财产税,包括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是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和其他各种财产合并在一起,就纳税人某一时点的所有财产课征。美国、英国、荷兰、瑞典等国都采用这种将房地产归为一般财产税课税的房地产税制度。
个别财产税是相对于一般财产税而言的,它不是将所有的财产捆绑在一起综合课征,而是按不同财产分别课征。国外对房地产课征的个别财产税,依征收范围可分为三类:一是单独对房屋或土地课征的房屋税或土地税。如法国的房屋税、英国的房屋财产税等都是仅对房屋课征的。土地税有地亩税(面积税)和地价税两种形式,韩国的综合土地税属地价税的形式、巴西的农村土地税则属于地亩税的范畴。二是只对土地和房屋合并课征的房地产税。如墨西哥、波兰的房地产税,泰国的住房建筑税等。三是将房屋、土地和其他固定资产综合在一起课征的不动产税。如日本的固定资产税,芬兰、加拿大的不动产税等。
第二类是房地产取得税类。房地产取得税是对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人课征的税收,一般根据取得方式而设置税种,房地产取得的法律事实主要分为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现今各国设置的房地产取得税类的税种主要包括遗产税(继承税)或赠与税、登录税和印花税等。如在房地产发生继承或赠与等无偿取得行为时,各国一般要征收遗产税(继承税)或赠与税,只不过各国选择的遗产税征收形式不同,有的采用总遗产税制模式,有的采用分遗产税制模式,有的采用混合遗产税制模式。赠与税也分为赠与人税制和受赠人税制。
第三类是房地产所得税类。房地产所得税是对经营、交易房地产的个人或法人,就其所得或增值收益课征的税收。从税种来看,主要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如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将房地产转让所得并入法人或个人的综合收益,征收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意大利对房地产转让收益直接征收土地增值税。
各国对房地产税收设置的三大征收体系,在税收实践中相互配合,较好地发挥了税收对房地产经济的调节作用。但是,在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各国相对更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税类的征收。该环节的房地产税征收范围较宽,征税对象明确,税率设计合理,因而来自房地产保有税类的税收收入占总税收的比重较高。如英国,来自房地产保有的不动产税、经营性不动产税收收入占总税收的30%左右。将房地产保有环节作为课税的重点,既可以鼓励不动产的流动,又能够刺激土地的经济供给。与此同时,通过对保有房地产采取较高的税率,还可以避免业主空置或低效利用其财产,刺激交易活动,从而使房地产各要素达到优化配置,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二)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税种多属于地方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各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税收种类较多,如土地税、房屋税、不动产税、不动产转让税、登记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设置覆盖了房地产的保有、取得、转让和收益各个环节。从各国的税收实践看,凡是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的国家,房地产税收基本划归地方,构成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而且其主体税源的地位也比较稳定。如美国的一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征收),从一开始就是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并构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全部地方税收的80%左右。日本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地价税、登录许可税归中央政府;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的一部分归道府县;特别土地保有税、都市企划税、固定资产税归市町村,房地产税收基本划归地方政府。20世纪90年代后,房地产税收作为各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体税源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因此,各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房地产税收。
(三)税率形式灵活、税率水平合理
各国的房地产税收,在税率形式上主要是采用比例税率,不过在对房地产转让收益和房地产交易行为课税时也常采用累进税率,仅有少数国家采用定额税率。对于税率水平的确定,各国通常采用较为灵活的方式,尤其是保有环节的税收,其税率既有按法定标准(中央统一制定的税率标准)设计的,也有地方政府根据本地需要自行决定的具体税率。一般说来,国家级和州级政府征收的财产税多依法按固定税率或按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来征收,如澳大利亚各州征收的土地税。美国一般财产税(包括不动产财产税)的税率,由地方政府根据各级预算每年的需要确定,税率水平并非固定,而是每年都有变化。日本、法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征收的税率都规定了固定限额或最高限额。与此同时,许多国家对房产和地产设计了不同的税率,一般是对土地的课税重于对房产的课税。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体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基本原则,达到地利共享的目的;二是充分发挥土地税特殊的调控作用,达到保护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抑制土地投机的目的。
(四)房地产税计税依据明确
各国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中的主体内容,大多数国家选择了以房地产的价值为该环节房地产税收的计税依据,也就是以房地产的资本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基础。如加拿大、美国、日本等都将土地和建筑物的资本价值纳入税基。英国对包括楼房、公寓、活动房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价值为计税依据。以资本价值或评估价值为核心确定计税依据的方法,既能够准确反映纳税人的房地产状况,又会使房地产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价值的提高而稳步增加。
(五)房地产税制内外统一
综观国外房地产税收的发展状况,各国的房地产税制都同时适用于内外资企业。
(六)房地产税法完善,普遍建有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评估制度
各国都非常重视房地产税收的立法,一般都制定了规范、严谨可行的房地产税法体系。如日本制定了几十个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规。同时,相关的税法条文规定得非常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很强。另外,大多数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还建立了财产登记制度。同时,由于各国对房地产课税一般都以其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评估业在国外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财产评估体系,如美国1935年成立了房地产评估师协会。
二、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培育和调整阶段,房地产税制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新近又提出征收物业税,从而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呼声进一步明朗化。笔者认为,此次拟开征的物业税,可以理解是进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一个试探,但最后结果如何目前尚不好评价,这是因为物业税制度本身也有其缺陷。其一,物业税的指导思想是对房地产所有者征收,即将物业税作为一种财产税。而我国目前很多企业、部门、事业单位的产权不清,产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况非常严重。有很多房屋只有使用权,根本没有产权,现阶段要明晰产权关系尚有相当大的困难。其二,从我国目前的购房状况看,买房者大多是用于自己居住,“买房出租”作为投资的情况毕竟还是少数。对于买房自住的居民来说,即使居住的房屋升值,通常也不会卖掉房子,征收物业税等于“居者有其税”,增加了居民的居住成本。另外,现今个人拥有的房产中,大部分是通过低房价补偿方式由公房转化为私有的,用房改方式转换成私有产权的住房中,大量住房条件较差,而且拥有这些房产的家庭中,有很多仍属于较低收入和尚未改变生活质量的,对这些房产和家庭征收物业税也存在一个公平问题。其三,一般说来,物业增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增值,建筑物本身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维修成本逐渐上涨,建筑物有可能贬值。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一般的物业只有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或在土地上建房子。因此,有关“物业增值”的说法,是含有水分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税制改革的目的首先要促进经济的发展,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笔者认为,开征物业税的时机还不成熟,在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缺乏相关制度来限制物业税制度本身缺陷的情况下,匆忙出台物业税有可能造成新的“制度性不公平”。为此,针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应在借鉴国外房地产税制经验的基础上,先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而后待时机成熟再适时推出统一的物业税。目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规范、合理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并将房地产保有税类作为课征的重点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先后颁布实施的,涉及房地产的税种很多,应逐步对税种加以规范,构建一个合理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该体系应包括:
1.房地产保有税类。我国房地产税制构成的明显特点是: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费多、负担重,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少,负担轻。如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就涉及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所得税等。收费就更多,各地也不相同,多达80~150种。而在房地产保有阶段,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这种税制设置不但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严重,而且在进入流通时由于土地承受过高的税负,造成大量的土地隐形交易,偷逃税现象严重。
为此,应借鉴国际惯例,以房地产保有环节作为课征的重点,将房地产开发环节的一些税费,转移到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
房地产保有税类可以设置以下税种:(1)房产税。即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2)地价税。即以土地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向土地的实际占有者征收,取消现行的土地使用税。(3)空地税。即以闲置未用的土地为课税对象,对空地的实际持有人征收。(4)定期土地增值税。主要是对自用商业性房地产征收。采用规定的税额标准每年征收。
2.房地产取得税类。房地产取得税类的税种主要应包括契税和遗产赠与税。遗产赠与税对财产拥有人的财产流向有着明显的导向作用,有利于调节、分配社会财富。
3.房地产收益税类。房地产收益税类的税种主要应包括:(1)法人所得税。即对法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指利润所得)征税。(2)个人所得税。即对个人在房地产经营中取得的收入(指利润所得)征税。(3)土地转移增值税。主要是在土地使用权转移、房地产买卖时征收。(4)土地租赁增值税。主要是在土地使用出租、房地产出租时征收。
(二)扩大征收范围,逐步确立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主体地位
借鉴国际惯例,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征收范围应扩大到所有的由国家和集体拥有与控制的房地不动产,包括农村用于种植、放牧和其他农业性活动的土地和房屋,包括城镇居民拥有的房屋,也包括闲置未用的土地和房屋。当然,在将农村的土地和房屋划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后,相应地应降低农业税的税负。另外,考虑到房地产税基非常稳固,税源充沛,且税源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应着手将房地产税培植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
(三)合理确定计税依据
现行房地产税涉及的一些税种的计税依据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计税依据既有按价值、也有按租金、面积征收。如,按照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种是以房产账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另一种是房产出租租金收入,凡房屋出租的,房产税须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的。从房产税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增加,房地产需求日益增长和物价指数的变动,房地产的价格从长期来看,一般会不断上涨,房产的原值不能代表现实的市场价格。如果仍沿用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既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公平竞争,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对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同一个税种,有两种计税依据,不够规范,再则租金收入已征收了营业税,再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是重复征税。而且,租金的确定,也有一定难度。从城镇土地使用税看,以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比较陈旧,因为面积不会随着地产的价格上涨而扩大。如此确定的计税依据使得房地产收入不能随房地产增值而增加。因此,改革后的房地产税应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因为这种计税方法比原值作为计税依据合理得多,又是多数国家的一般做法。
(四)灵活设置税率
在税率设计上,应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经验,在保证中央一定宏观调控权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围内的自。在适当考虑地方政府年度预算支出的基础上,应按照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和用途规定不同的税率。可由中央政府规定一个税率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根据本地区情况和房屋等级确定本地区的税率,这样,既可以调节房地产方面由于地理位置不同而产生的级差收入,又能够根据用途对使用结构不同的房地产实施调节。
另外,还应考虑降低房地产转移环节的税率,提高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率,从而有利于将课征重点从房地产流转环节转向房地产保有环节,优化税制结构。
(五)统一内、外资两套房地产税制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采取的是内外有别的政策,仅在房地产保有阶段就存在许多差异。如对内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征收的是房产税,对土地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的房产征收的是城市房地产税,涉外企业和个人使用的土地缴纳的是土地使用费(或称场地使用费)。内外两套房地产税制在征收范围、税率税费、计征依据方面都存在差异,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增大了税收征管难度,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而且,城市房地产税是20世纪50年代的产物,房产税虽然是1986年颁布开征的,但基本内容很多是承袭了城市房地产税的规定,已有不少内容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的时间虽然较晚,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该条例也已暴露出许多不足,也需加以改革。
建议在房地产保有阶段征收统一的房产税和地价税,将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也纳入统一的房产税和地价税的征收范围中,废除现行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改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地价税,实现房地产税制的内外统一。
(六)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评估制度
目前,由于我国尚缺乏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致使征管资料信息来源不畅,房地产私下交易不予注册登记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我国房地产评估制度刚刚形成,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及评估政策法规等,还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为了保证房地产税收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房地产管理制度,这主要包括:(1)建立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首先,要核查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土地清查,建立土地台账。其次,建立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为税务部门掌握房地产税源提供条件和依据。(2)建立房地产评估制度。合理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税收制度贯彻公平税负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我国财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对房地产的税收要求逐渐采用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来征税。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了《国有资产评估条例》,并在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估价的作用。我国在房地产的评估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在对房地产课税时均以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很多国家在税务机关内部设有相当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评估工作。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提高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水平,应该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建立我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房地产评税法规和操作规程,配备评税或估价专业人员。
参考文献
(1)李进都《房地产税收理论与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版。
2堵口前的准备工作
2.1水文观测
(1)定期的检测口门的水位、水深、流速和宽度、流量等等数据,并且用纵横断面图记录下来。(2)定期检测口门的水下地形,地下土质情况,并用水下地形图和地质剖面图记录下来。(3)制定口门的水文预报方案,定期的记录水文和流量。(4)要定期关注勘查口门上游下游的河流变化走势,预测水流的发展趋势。
2.2修筑裹头
裹头是用来堤防决口和扒口的一种保护措施,可防止口门被冲刷而扩大。主要的做法是在口门两端的堤头或者是河道截流围堰坝头修筑裹头来防护,裹头的修筑可利用混凝土,块石或土石袋,竹笼,铁丝笼或柳石枕等材料,要看具体的口门情况来制定裹头修筑方案,这项施工技术在中国已有千余年历史。在具体情况中当堤防决口后,要及时对两端的堤头采取保护措施。如果在汛期初期决口,流量持续增多大,并且口门以后还可能会有类似情况发生时,为了减少裹头施工的困难和防止口门被冲深,需要就地做裹头,等情况好转在进行二次施工来保护口门。若是在汛期末期,后面不会再有大的束流冲击,那么可以迅速做裹头,防止口门扩大。裹头施工应根据堤头的土质、水的深度和水的流速来进行具体方案设计。在水流较为缓慢的且土质比较好的条件下,先在堤头打桩,在桩内沿边钉上柳把、秸秆料等等,在桩与堤头之间填土。在不打桩的情况下,可直接用投编织袋和抛石来做裹头防护。当水深并且水流湍急土质较差的情况下,可挖断堤身在堤头抛排枕或铺土工软布,沿着裹头部位向下挖1-2m。做裹头要计算流速、准备足量抢护料物,做好口门坍塌时救险的准备,裹头的长度依照口门的水势情况在裹头迎水和背水部分进行维护。
3水利工程施工中堵口的方法
3.1抛石堵口法
在溃口处直接抛石料,依据水流的速度和决口宽度,抛石不宜太小,抛石的速度也有相应的要求。
3.2铅丝笼
利用铅丝笼或者竹丝笼来装石料来填补决口,当石料较小,无法直接抛掷时,可将石料装入铅丝笼或竹丝笼抛入觉口中来进行堵口。在石料细碎情况下,可用混凝土将石料进行合拢,对于决口较大者,可以将几个抛头体连在一起,同时抛投,可应付比较大的决口。
3.3埽捆进占
埽捆进占是指用柳枝、树枝或芦苇扎成直径为0.1-0.2m的把子,内包石料,捆成尺寸合适的埽捆,将其绳索系在埽捆的两端,推入水中固定在堤坝的木桩上。向前推进,直到闭气,再填土加厚。要注意埽捆合拢厚用土带压住背水面。
3.4打桩进占
打桩进占法适合堵口水深在1.5m左右的情况下。具体操作方法是口门两端加裹头后,在坝两侧沿着轴线打排桩,排桩的平均间距是0.5m,桩之间用铅丝或者木料链接,桩深度为土下2-3m。在具体情况里,为了抵抗水压,在间隔三四根桩时会加一根撑桩,并且在迎水面铺上一层层草、土、柳枝和竖立的埽捆。
3.5沉船堵口
当决口处水流较为湍急,水势无法掌控,且急切需要紧急救险时就可采用沉船堵口的方法。沉船堵口是指,在空船里装土,当土体重量超过船体时船就会下沉,将船下落到制定决口的位置,再在船身背面固定抛土带和土料用来堵住决口,拦截水流。一般而言船的数量和大小都依照决口口门的大小而定,将沉船在口门处排成“一”字形,便于充分利用空间。沉船堵口属于十分紧急的抢堵任务,但是在开始之前一定要做精确严密的准备工作,比如对口门处的地形、地质和纵横断面的水力都要进行勘察和测量。堵口准备工作做好后,堵口一定要快,同时注意施工质量和人员安全。
3.6埽工
埽工的做法是用秸秆、柳梢或芦苇层层铺匀,并以碎石和土压盖,卷成埽捆好几捆连接在一起,就成了护岸工程。埽工是中国特有的护岸方法,用于护岸、截流、堵口或修筑堤坝等工程。
4水利工程施工中堵口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4.1按堤坝的决口破损程度
堤坝如果没有完全溃决,毁坏程度不是很严重时,可用大体积的物料抓紧抢堵,比如上述提到的沉船堵口法和加土袋抢堵都可以。若口门已经很大了,则不需再做无用功,强行堵住决口。
4.2选择合适的堵口时间
堵口时间也关系到施工的难易程度,一般多选择在汛期之后或者是枯水的季节进行施工。这样做不但能减少材料被淹没的损失还能节省施工时间,让两岸居民及早恢复生产生活。
4.3当决口多且大小不一时
当决口很多并且大小不一时,堵口工作无疑增添了难度,这时一般遵循,先堵小口再堵大口,先堵下游再堵上游的原则来堵决口。这是因为若不先堵大口,巨大的水流量会将小口冲大,小口也会变成大口,为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样如果先在上游堵口,下游水的分流量势必会增加,到时候可能会发生,下游口门被冲深拓宽的危险。
4.4选定合选择拢口
在堵口坝线上,选择水深适度并且地基比较好的地方,作为合拢口。在选定的路段上铺上抛石,等到堵口距离恰当时,集中合拢。
一、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存在的题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务管理与征收制度和政策改革的推进,目前我国的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总体秩序良好,实现了既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针对地方财政管理税政的问题,确实也存在若干牵强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必须给与正视,否则势必会限制我国税务征管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地方税收和税政征管体制上不协调
税政管理的主要部门就是地方财政管理部门,但是由于我国在这一块的权责划分不明确,在体制上也没有明确的区分和划拨地方税收征管与税政管理的界限,使得两者有时候混为一谈。在很多的地方,由于地方税收和税政征管体制上不协调,使得税务部门的权利范围过大,同时操办着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导致财政部门对税政的管理呈现了真空的状态,让其流于形式。另外,在税务征收和税政管理的过程中,部门工作不协调,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健全,也大大限制了税务管理和税政管理的发展。
(二)“征退查”合一的税政管理模式恶化了地方财政发展环境
目前,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改革,地方在税政征管管理中采取“征退查”合一的税政管理模式,那么在此体制下,监督和制约效果不佳,在法理上也有悖于《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细则》,在具体的工作中,税务征收受到某些部门的干涉导致税务征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缩水。
(三)对地方财政管理的税收工作认识存在偏差
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税务征收和管理政策的调整,与以往相比,地方财政管理税政成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制度改革的新产物和新内容。那么企事业的单位和社会人员,对此缺乏全面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存在着滞后的思维和思想,很多的人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认为税法定下后税务部门执行就可以了,对财政管理税政的具体做出和法律法规认识不清。
二、优化地方财政管理税政的具体策略探究
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一些不合时宜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相继得到修正和完善。地方财政管理税政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也是完善、健全和发展财政管理职能,深化我国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可行性的策略,优化地方财政管理税政的环境。
(一)深化改革,理顺税政管理和税务征收的关系
在以往的税政管理中,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和税务管理中呈现的强劲态势,存在着一包到底的情况,这种是非常不利于财税改革的,也有悖于相关的法理常识。为此,目前,要优化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的环境条件,就必须依据相关的法理和国家政策,按照财税的职能有效的开展分工,在将税收政策的制定,修订、完善和管理的事情归属于地方财政部门的时候,保障财政部门拥有一定的职权和执法力度,给予税务部门强化其税收征管的优先权,只有这样,才能深化改革,理顺税政管理和税务征收的关系,促进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方面的深度发展和进步。
(二)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随着我国财税政策改革的推进,中央和地方在财政分配和税务管理上应该权限明确,内容清晰。按照相关的财权和事权相分离的标准与原则,地方财政支出必须依靠地方,有地方的财政负责,那么就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地方必须拥有一定的财产,否则无法承担地方的支出,那么这种情况下,必须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确保地方财政管理和支出有一定的保障。地方政府一定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的财政管理政策和税务管理规定,促进地方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上,做出明确的划分,搞清楚彼此的权责,这样的话才能规范地方政府和预算外的资金管理,增加税政管理的质量。那么中央政府在原有下放税政管理政策下,进一步放宽地方财政对税收政策的权限,改变以往地方费多于税的情况,优化地方税务管理和征收的环境。
(三)构建科学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发挥财政的作用
对于税务管理来说,政策和法律是其管理的标杆,税收政策制定的完善性、规范化和可操作性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性。针对税务政策的制定,工作人员必须强化调查研究,掌握一手的调查资料和研究数据,这是构建科学化的税收征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为此,针对地方财政管理部门来说,要创新工作思维,优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路径,建立税政管理与国、地税部门以及国库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机制,随着掌握相关的税务情况。另外,强化税务征收的档案管理,让税务管理工作呈现出记录性,有记录可查,这样就有助于税务管理的发展。提升税务管理系统和财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人力资源子在财税系统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拥有专业技能和正确工作态度的人员也可以提升地方财政管理在税政管理中价值,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长宝.谈地方财政在税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0,(04).
新会计准则在存货计价方法上开始转变,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进行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毛利的波动。该方法,尤其是在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下采取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会造成一定的税负增加。因为房地产企业自身具有建设的周期长,假设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后就会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两方面造成影响。其次是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新规定,该规定指出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说明如果采用的计量方式为公允价值,摊销或计提折旧将无法再进行,企业税负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最后是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计量的规定对房地产企业的涉税状况也是有影响的。该规定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而在房地产企业中,主要是以固定资产的形式存在,而且成为企业资产方面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房产的结构与管理水平高低将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力有着巨大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促进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空间的扩展
一是对公允价值加以利用进行税收筹划,在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做了许多规定,从房地产企业负债与资产计量方面来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折旧、摊销和成本等损益的计算都会出现相应的变化,所以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就需要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专业会计政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多种会计政策,如果选择的会计政策不一样,就会造成所能取得的税收筹划效果不一样,使得面临的税负也差别很大。另一方面新业务的税收筹划。新的业务主要指企业年金和投资性房地产。在这些方便需要根据情况做好相应的税收筹划。二是新会计准则针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相对旧会计准则限制的方面要多很多,这些限制,在很大的程度上将引起房地产企业的损益出现一些改变,这样房企税收筹划中就不得不让对当前的操作手段和方式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策
(一)加强关注税收政策,采取相应对策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的税收政策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相应地,房地产企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根据房地产企业特征构建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利用有效方法掌握税收政策实际变动情况,这样才有利于房企有效、及时的制定问题解决对策。如《建造合同》准则是新会计准则的第15号准则,主要是对代建房的规范。税法对各种建房方式进行了界定,不同建房方式的税收待遇是存在差别的,而房地产企业存在自主开发、代建房和合作建房等多种多样开发。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地质勘查过程中,水文地质问题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但也是一个易于被忽视的问题。由于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地下水引起的各种工程危害时有发生。因此,在地质勘查中应当详细查明水文地质问题,评估地下水对工程和建筑物的作用及影响。如何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以消除或减少水文地质问题对工程的危害,是我们当前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应着重关注的相关内容
在过去的地质勘查工作当中,水文地质勘查的内容往往比较单调和孤立,而没有结合施工需要以及基础设计综合评价地下水对工程设计以及施工的具体影响甚至危害。因此,因水文地质问题造成的各种建筑质量事故屡见不鲜。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笔者认为在今后在地质勘查中,对水文地质问题的勘查主要考虑以下内容:一是应重点勘查地下水对岩土体和建筑物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可能产生的危害,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二是地质勘查密切结合建筑物地基基础类型的需要,查明有关水文地质问题,提供所需的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三是应从工程角度,按地下水对工程的作用与影响,提出不同条件下应当着重勘查的水文地质问题,如:对埋藏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建筑物基础中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内钢筋的腐蚀性,应着重勘查地下水活动对上述岩土体可能产生的软化、崩解、胀缩等作用。当基础下部存在承压含水层,应对基坑开挖后承压水冲毁基坑底板的可能性进行计算和评价。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基坑,应进行渗透和富水性试验,并着重勘查由于人工降水引起冻土沉降、边坡失稳进而影响物稳定性的可能。
二、地质勘查中水文地质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地下水升降变化引起的问题
1、水位下降产生的相关问题。地下水位的降低多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如集中大量抽取地下水、采矿活动中的矿床疏干以及上游筑坝、修建水库截夺下游地下水的补给等。地下水的过大下降,常常诱发地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源枯竭、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对岩土体、建筑物的稳定性和人类自身的居住环境造成很大威胁。
2、水位上升产生的相关问题。水位上升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受地质因素如含水层结构、总体岩性产状;水文气象因素如降雨量、气温等及人为因素如灌溉、施工等的影响,有时往往是几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水位上升对工程可以产生很多影响,如:土壤沼泽化、盐渍化,岩土及地下水对建筑物腐蚀性增强;斜坡、河岸等岩土体产生滑移、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一些具特殊性的岩土体结构破坏,强度降低、软化;引起粉细砂及粉土饱和液化、出现流砂、管涌等现象;地下洞室充水淹,基础上浮、建筑物失稳。
3、水位频繁升降产生的相关问题。地下水的升降变化能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不均匀的胀缩变形,当地下水升降频繁时,不仅使岩上的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会导致岩土的膨胀收缩幅度不断加大,进而形成地裂引起建筑物特别是轻型建筑物的破坏。地下水升降变动带内由于地下水的积极交替,会将土层中的胶结物中的铁、铝等成分流失,由于土层失去了胶结物,这就会使得土质变得较为松动。由于含水量的孔隙比逐渐增大,就会造成压缩的模量和承载力逐渐降低,这就会给岩土工程在处理和选择上带来极大的麻烦。
(二)地下水动压力作用引起的问题
由于地下水在天然的情况下,水动压力的作用较为薄弱,在一般情况下基本是不会造成什么危害的。但是如果在人为的状态下进行工程活动,就会改变了地下水的天然动力平衡条件,在一些较为严重的移动动水压力作用下,就会引起严重的岩土工程危害,如: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
三、解决地质勘查中水文地质问题的方法
(一)完善水文地质勘查机制
水文地质的勘查机制需要不断地完善,以期跟上当前工程发展的需要。由于地下水位的升降所产生的问题对未来建筑物的影响相当大,因此在进行水文地质勘查中,要对地下水位升降的具体情况仔细勘查,从工程建筑的角度,分析其影响和作用,并提早做出预测。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如果出现勘查错误则直接追查相关责任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水文地质勘查不出错或少出错。
(二)跟踪调查水文地质变化,全面掌握变化规律
勘查工作者要对地质勘查的相关情况要全面的掌握,尤其是工程地基的基础类型,并且对水文地质问题与地基基础类型相关的问题调查情况,以备工作中的不时之需,如有需要,立刻可以提供充足的资料。不仅要掌握勘查工作中水文地质情况在工程开始时的状态,更要掌握随着工程的施工,实时跟踪其变化的规律,以及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提早做出应对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从实际情况出发,落实施工要求
应当结合工程施工地区的实际地质情况,以辩证法的角度,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探明相关水文地质问题,并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参数。同时积极检测地下水位,确保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有必要切实的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以及对其技术的发展赋予高度的重视。为提高地质勘查的工作质量,在地质勘察中要求必须查明与工程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以消除水文地质问题对工程产生的危害。随着地质勘察工作的不断发展,水文地质工作必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将对地质勘查水平的提高起极大的推动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