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明标语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5:59: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旅游文明标语,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旅游文明标语

篇1

原告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称,1999年原告在传统火锅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形成了“不蘸小料涮羊肉”的食法,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至庭审日,“小肥羊”全国特许连锁加盟店已发展至616家,原告的企业字号“小肥羊”,已成为“不蘸小料涮羊肉”食法的特有名称,并成为公众周知的知名品牌;被告华程科贸公司原生产“蜀都川老板”火锅汤料,2000年在“小肥羊”成功后,便大量生产“小肥羊”火锅汤料,使消费者对商品主体及其来源产生了误认;被告华联商厦则销售了该火锅汤料。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是一种攀附知名字号的不正当竞争的“搭车”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3项的规定,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被告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原告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而在此之前,被告已于2001年1月12日申请注册了“小肥羊”商标, 标记“小肥羊”注册商标销售火锅汤料不是使用他人的商品名称而是使用自有商标的合法行为,而且原告从未生产过火锅汤料类的商品,被告不存在擅自使用原告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问题。

第二被告北京市石景山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则主张本公司从未销售过第一被告的产品,自己不应成为本案的诉讼当事人。

同时,通过当庭当事人的质证、辩论所知如下事实,值得关注。

1.被告华程科贸公司举证,1999年9月13日成立的包头小肥羊酒店,于2000年12月1日变更登记为包头小肥羊连锁总店,以后在2001年7月11日采取设立登记方式成立了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据此,被告认为变更登记与设立登记法律性质不同,设立登记意味着新法人的诞生,因此,被告2001年1月12日注册登记的“小肥羊”商标先于原告“小肥羊”商号取得。对此,原告认为,在上述变化中,基本股东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成立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时增加了新股东,法庭应当尊重企业变化发展的事实及商号使用的延续性,因而,原告对“小肥羊”是在先使用。

2.原告举证,被告华程科贸公司原来生产的火锅汤料称为“蜀都川老板”,后来改为使用“小肥羊”商标,并且,其字形字体与原告的“小肥羊”一样。

二、在先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除外法理

通过以上案情介绍可以看出,本案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在先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关系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这里议论的“在先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关系”与商标法有关在先使用的规定存在着内涵上的差异。在商标法中,在先使用在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意义是明确的(参照商标法第29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其立法目的是对在先使用权利状态的承认。与之相比,“在先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除外”的关系调整,虽然在保护在先使用权利状态上有着相似之处,但是,从结果状态来看,商标法解决的是授权问题,并且给予保护的是经国家授权的专用使用权,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则是事实状态利益,因而,二者在具体内涵上有着明显差异。

具体而言,“在先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除外”是指在他人的商品表示、营业表示被需要者广泛认识前或变得知名前,已实际使用相同或类似于该商品表示、营业表示者,具有先使用权;法律将先使用者迄今为止所付出的企业努力而蓄积的信用视为既得权而加以保护(有关法律参见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12条第1项3-4号)。在我国,具有类似意义的规定是1995年7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不正当行为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4条第2款指出:“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关于“在先使用法律适用除外”的立法目的,可以理解为对于在特定的商品表示(包括营业表示)获得周知性(知名)以前使用相同或类似商品表示者来说,如果在其后他人的商品表示变得周知后而禁止其表示的使用,将欠缺法律的安定性,并且,对在先使用者而言有失公平(参照日本大阪高等裁判所2001年9月27日“和田八事件”判决)。在这里,商品表示、营业表示的周知性(著名性)的存在事实,是确认在先使用状态的前提,即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要决定的是某一商品表示(包括营业表示)与知名商品表示之间、或者注册商标与未注册知名商品表示(包括营业表示)之间的优先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在先使用而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即要求在先使用者没有“不正当的目的”,并且,在先使用权原则上应是在历来的经营范围内得到承认,如果是对于他人的商品表示(包括营业表示)知名性的搭车而企图扩大自己经营的行为,将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善意的在先使用可以成为反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的抗辩理由。

不过,由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在先使用法律适用除外”的具体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适用中能否参照商标法先使用权保护原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值得探讨。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另一方面,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不单单局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在先使用适用除外”法理,由于被告华程科贸公司使用的是“小肥羊”注册商标,而原告并未获得标有“小肥羊”字样的注册商标。这样,本案还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如果确定被告华程科贸公司注册商标“取得”先于原告商号的使用,被告依此能否对抗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是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判断是否混同时的影响力。

首先,关于第一个问题,必须一提的是,当庭质证、辩论中被告华程科贸公司声称,该公司生产销售“小肥羊”汤料始于2003年3月,而原告则立即反驳说至迟在2003年2月前已开始生产销售,被告将实际生产销售时间推迟是为了在损害赔偿额计算时谋得利益。

我国商标法采取注册主义,商标权依注册而产生。注册主义意味着与商标使用的社会事实相脱离,承认注册自体创设权利的设权作用。因此,注册主义不追认已经存在着的社会事实,而由注册设定独占排他权,据此形成将来的社会事实并加以保护。在注册主义下的法制具有如下特色:

1.商标不论有无使用,只要其注册存在就允许其存续,因此,为了将来使用而预先注册是可能的,同时,不苛求使用义务,承认自始就无使用意思的防护商标。

2.不承认采取使用主义立法中的拟制使用(constructive use,即商标一旦得到注册,遡及申请日视为其使用已开始,在现实中即使不使用对于其申请日后的使用者(除先申请或根据外国申请享有优先权者之外)也具有优先权)。

因此,在我国,注册商标的取得并不等同于该商标的实际使用,“商标的使用”意味着在商品的生产、销售(流通)过程中将商标标识贴付于商品。这样,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适用中,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在决定在先使用顺序时具有特别意义。应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注重的是保护在先使用权利状态(无论是否进行了注册或者是否符合注册条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立场虽有不同,但并不相悖。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两项既得授权间的矛盾。

其次,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判断是否混同时的影响力问题。在这里,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指控主体使用的商标是否为注册商标对判断混同的影响,二是被控侵权主体使用的商标是否为注册商标对判断混同的影响。

与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权不同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是通过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知名商品表示,包括与经营相关的自然人的氏名、商号、商标、标识、商品容器包装等商品表示和营业表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禁止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也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已实际使用着的商标标识。也就是说,关于指控主体使用的商标是否为注册商标,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没有区别意义。

那么,在被控侵权主体使用的是注册商标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又将做如何考虑呢?这是本案面临的棘手问题。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法上看,“可视为依据商标法权利行使的行为不适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立法例仅在日本法中出现过(参见旧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6条);根据该项法律规定,如果是依据商标法而行使权利,即使属于商品表示、营业表示的混同行为,也不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法律沿革上来讲,如此立法的目的是重视商标注册的结果,即商标权是经审查程序而产生的,必须受到尊重,并且,商标权是国家认为“大致正当”而赋予的权利,不经无效或撤销程序而直接依靠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进行限制是不妥的。进一步抽象而言,此项规定可视为在法律地位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不优越于商标法的规定。

不过,上述法律在1993年日本修改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时已被删除,并且,商标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同是竞业法一驾车的两轮的观点,已被广泛认同。现在,即使不经过商标权的无效或撤销程序,直接谋求依靠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注册商标的权利行使进行限制也是可能的,只是商标法规定的在先使用权,仍然可以被动地成为抗辩权。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中未见有注册商标权的权利行使可以适用除外的规定。相反,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一原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中也应是准用的,因为,在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保护的法律关系中,不允许权利滥用应是一般原则。

四、注册商标与未注册知名商标(商品表示等)的优先关系

在探讨“注册商标与未注册知名商标(商品表示等)的优先关系”问题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如下概念: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品表示的概念,包含商品表示和营业表示两方面内容,即包括与经营相关的自然人的氏名、商号、商标、标识、商品容器包装等商品或营业表示,并且,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号、商标不论是否进行了登记或注册、是否满足商标注册要件,均成为法律保护对象。

2.所谓商号,是商人关于自己营业的名称表示,是“人的标识”的一种,商法将其作为保护对象既是从这个侧面加以把握的。另一方面,商号在赋有了商品标识机能或者营业标识机能的场合,也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3.根据尼斯协定,各国目前普遍采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方法,只是作为商标注册时的管理分类方法,而不是区别判断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的标准。这一通念,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已被认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3款指出:“商品和服务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该商品与服务应当认定为类似。” 

就本案而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解决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争执的不同之处在于,法庭面对的是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如何决定注册商标与知名商品表示(商号、服务商标等)的优先关系问题,即在知名商品表示与注册商标并存、竞合状态下,应如何调整二者的关系。

首先,在决定“注册商标与未注册知名商标的优先关系”时,即使在重视注册法律效果时代,法律学说也可归纳为两种立场,一种是以注册商标的取得与知名商标获得周知性时期的先后来决定二者的先后关系;另一种则是将知名商标(商品表示等)分为(1)具备周知性(知名)程度、(2)基于在先使用权的程度、(3)达不到这些程度的三个阶段,以在各阶段商标注册是否伴随着客观且实质性的瑕疵而进行了违法注册为标准,决定注册商标与知名商标(商品表示等)的优先关系。同时,后者主张,只要发生混淆,具有知名商标(商品表示)者即可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阻止注册商标使用者,即在实际使用着的商标(商品表示等)到达获得了周知性(知名)阶段,存在有抵触关系的商标即使取得了注册,也应视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至少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明知该商标已经处于使用中而仍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应视为对他人商标使用行为的恶意。

由此可见,商品表示是否到达了“知名”阶段是上述两种立场的相同判断标准,所不同的是,前者将注册商标的取得作为判断先后顺序的始点,而后者则强调商标注册是否善意,并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目的之一是解决“混同”问题。

回顾本案当庭质证、辩论的事实,由于原告企业在中途重新进行了法人设立登记,按照法律严格定义,应视为被告华程科贸公司的注册商标取得在先;但是,这一先后顺序并不直接妨碍对原告商品表示知名性的判断,因为,即使后发企业也可以通过商标、商号使用许可等获得知名商标或营业表示。本案的关键,也就是在理论上可能产生分歧的,是以注册商标的取得在先比较知名商品表示的先后顺序,还是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作为判断先后顺序的标准。

在世界范围内,即使是采取注册主义的各国商标法,为了防止社会事实与注册实体的游离,而吸收采纳了使用主义的制度,其具体事例是不使用商标的撤销制度(参见商标法第44条第4项)、在先使用权制度等。

另一方面,从本文前面介绍可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在先使用保护的目的。因此,笔者主张,以最先实际使用作为先后顺序的判断标准之一,并比较知名商品表示获得周知性的时期,求得在先使用排序;同时,在决定注册商标与未注册知名商标(商品表示等)的优先关系时,还应考察注册商标取得者的目的是否正当。

综上所述,就本案而言,应参照商标法有关在先使用的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援用“在先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除外”法理,并进行如下判断:

(1) 原告实际使用的“小肥羊”商品表示获得周知性(知名)的阶段性;

(2) 被告华程科贸公司申请注册“小肥羊”商标时,原告使用“小肥羊”商品表示的状态(是否知名),以及被告是否知晓原告商标使用状况;

(3) 比较原告使用的“小肥羊”商品表示的周知性(知名)时期,与被告“小肥羊”注册商标实际使用时间上的先后;

篇2

一、精心部署,及时动员。根据市委、市文明委专项会议精神和职责安排,市旅游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市旅游行业提升文明服务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印发全行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及工作要求,并将相关活动通知和《方案》等内容通过市旅游网站和宣传,号召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认真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文明形象旅游行业百日提升行动。

二、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提升服务形象专项行动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保障系列工作落到实处,市旅游局及时成立了以严正局长为组长,李骏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

 三、明确内容,分工负责。本次文明创建和服务形象提升行动范围涉及了市直旅游行业共40多家旅游企事业窗口单位,具体包括风景区1家(琅琊山景区)、旅行社30家、星级饭店10家、旅游客运公司(车队)2家。主要内容包括:1、“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经营接待场所环境卫生保洁;2、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旅游行业相关标准,重视综合件硬软件建设;3、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相关服务;4、服务项目及服务商品明码标价;5、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确保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6、各种资质及证照合法齐全;7、有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氛围,主要服务区域和岗位有温馨提示,充分利用多媒体、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立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创建活动;8、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意识较强,仪容仪表规范大方,讲究礼貌礼节和周到细致服务,使用普通话服务,用语文明;9、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无索取小费、误导消费、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虚假广告宣传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10、有服务承诺、诚信经营等相关制度;11、注重科学文明建设,弘扬正气,拒绝和伪科学,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12、有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无较大以上旅游质量投诉事件发生;13、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宣传口号,增强文明创建意识,提升整体文明素质。

四、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改进三个主要阶段。10月份,市旅游局及时行动通知和方案,并在旅游网站上同步开设“文明旅游”专栏,旅游行业文明服务温馨提示用语、文明创建活动标语口号等,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市直旅游企业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上级精神和文明创建活动相关知识,并在主要服务区域和岗位增设温馨提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立牌等形式宣传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1月初进入主要实施阶段,市旅游局监督和指导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和全市活动方案,按照规定的行动内容和责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对策,明确任务和时间,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同时,结合会议、培训班、安全检查、星级复核检查、旅行社市场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一是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队伍管理、景区文明服务、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二是以诚信教育为重点,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推动行业从业人员树立职业理想,掌握职业技能,严守职业纪律,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三是通过国家新版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宣贯培训、星级饭店质量工作会议、星级饭店现场复核检查、旅行社法规知识及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开展旅游行业服务礼仪礼貌、文明用语、服务规范、创建文明城市等知识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四是结合行业特点,以比言行举止、比服务效率、比服务环境、比公道诚信、比行业风气、比创建氛围为主要内容,在旅游企业中开展提升文明优质服形象“六比”活动,进一步营造活动氛围,增强文明创建活动效果。五是在提升活动中加强检查和不断改进。10月中旬至今,各旅游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行动内容和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改进提高。市旅游局以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共组织近15批次50多人次,对旅游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服务场所的环境卫生、美化、亮化、绿化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查,对存在不足的企业进行指导,推动其不断改进与完善,对行动滞后、存在影响城市环境和服务形象方面的各种较严重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督查到位。

 

 

 

篇3

2、旅游让人生更精彩。

3、爱旅游、爱生活、爱庐江

4、爱旅游,爱生活,爱中国。

5、5.19,中国游

6、旅游中国,乐行天下

7、游世界,亲自然,享生活

8、畅游中国 乐享生活

9、牵手旅游,相约中国

10、旅游中国,创新生活。

11、山水天地间,一览五千年。

12、推进全域旅游,把庐江作为一个大景区来打造

13、旅游点亮生活

14、快乐旅游,幸福生活

15、中国,"游"你更精彩!

16、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17、畅游中国游必有我

18、我旅游 我快乐

19、爱旅游、爱生活

20、让心灵自"游"自在!

21、文明游天下、快乐你我他

22、旅游,让生活更精彩!

23、盛世旅游,和谐中国。

24、中国美,中国风

25、大家一起来,旅游更精彩

26、文明从旅游开始。

27、珍惜旅游资源,品读华夏文明

28、华夏情,中国行

29、文明旅游,健康旅游,理性旅游。

30、精彩中国,“游”我做主。

31、爱生活,爱旅游。

32、中国,先天下之游而游!

33、相约519,一起去旅游。

34、旅游"益"起来!

35、活力旅游日,魅力新中华!

36、相约519,快乐中国游。

37、游圣行天下,远古耀中华

38、畅游中国,乐享生活

39、拥抱大自然,牵手旅游日

40、走遍天下,看我中华。

41、中国旅游日,相聚花开时。

篇4

中考语文拟写宣传标语,通常要求学生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句式的工整,要尽量有文采,朗读有节奏感,便于受众记忆。但根据学生的实际答题情况,笔者认为还应注意以下五个原则:

一、 标语要具有针对性。

宣传标语需具有针对性,要紧扣主题要求。又大又空泛的“万能胶”式的标语,是拟写的大忌。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利用双休日、节庆长假自驾车涌入周边乡村,住农家屋,吃农家饭,赏田园风光,品民俗文化,各地“农家乐”旅游异常火爆。听一位朋友介绍,他这次五一长假在“农家乐”玩得很开心。我问他都玩了些啥,他介绍了几项:一是在树干上“荡秋千”,二是在林子里用弹弓打鸟,三是到小河里抓青蛙。还有一些人在“农家乐”摆阔炫富,乱丢垃圾,赌博酗酒等。可见,目前“农家乐”旅游尚待引导规范。

为保护环境,增进城乡文明交流,请你为“农家乐”接待方设计一条宣传标语。(07年浙江衢州中考题)

题干的主题词是“农家乐”,拟写标语的目的是引导游客在“农家乐”游玩中注意行为文明、规范。如把宣传标语拟写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高素质、文明出游”等标语,则空泛而不切主题,因为此类标语似乎可以应用在任何有关环保的话题上;而如“留下城市文明,带走农家快乐”或“农家风情因您的文明更具魅力”等答案,则显得具体又扣题。

二、 标语要具有倾向性和指示性。

任何宣传标语,目的都是传达给受众一个指示信号。这个信号,要么是倡导、希望,要么是反对、批判,有鲜明的倾向性、指示性。成功的宣传标语,能让受众得到教育或启发,清楚此宣传标语要求人们做什么。像“光纤没铜,偷也没用”这样的宣传标语,其指示性模棱两可:偷窃是违法行为,难道没有铜的光纤就能偷吗?该标语不仅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而且可能产生误导。

世界上许多国家过母亲节,但母亲节的日期不尽相同:美国、意大利等国都在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法国的母亲节是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泰国的母亲节是8月12日。有人提议我国也该设立自己的母亲节,以提醒人们不忘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假如我国的母亲节已经确立,请你为我国首届母亲节拟定一个宣传标语。(07年河北省中考题)

题干中“提醒人们不忘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是这道题的核心目的。有同学把答案写成“庆祝中国首个母亲节”或“祝辛苦的母亲节日快乐”则显然不合题目的要求,答案不具倾向性,达不到“提醒人们报答母亲养育之恩”的效果;而“感受母爱,回报母恩”、“弘扬中华美德,不忘母爱亲情”等答案则因“回报”“弘扬”“不忘”等指示性很强的词语成为最佳宣传标语。

三、 标语要具有通俗性。

宣传标语的拟写需要具有文学性,但更需要通俗易懂。因为悬挂或张贴的标语要面向所有至少是多数受众。如果拟写的标语过于晦涩或拗口,则不方便人们理解或记忆,达不到通过标语传递信息的作用。曾是人们最熟悉的标语“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标语言辞质朴无华,却能让男女老幼都能理解和记住,顺利的传递了“快乐工作”和“平安生活”的信息。

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作为校园的主人,请你拟一条提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标语。(05年武汉市课改区中考题)

有同学写出这样的答案:“规范的语言文字是信息高速公路的直通车”。这个答案运用比喻指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也具有一定的文采。但笔者认为这不是最佳标语,它远不如“学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或“每一次交流,从规范的语言、文字开始”来得明了、易懂。试想,如果把“规范的语言文字是信息高速公路的直通车”这个标语悬挂于老、少、边、穷的落后山村,它能有多大的作用?从答题角度,这几个答案都是满分,但应用于实际生活,区别却是很大的。我们有必要向学生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

四、 标语要具有人文性。

宣传标语具有社会性,要体现人文性特征。像某省会城市打出的那种“凡飞车抢夺者可当场击毙”的标语,像我们平时常见到的“乱涂乱抹,罚款100”的标语,虽极具震慑力,但显然有悖于和谐社会的融洽氛围,仔细推敲也违背了目前的法制程序。

生活中蕴藏着丰富的语文学习资源。有同学关注到了身边的标语,并引发了一场讨论:宣传标语在中国几乎随处可见。很多标语确实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奇怪的标语,如:“二胎不扎,墙倒屋塌。”“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请从内容或语言等角度作简要评析。(07年浙江丽水市中考题)

这两则宣传标语,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超生和纵火的处罚力度之重,但明显的威胁恐吓语气,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思想,且与法律制度相左。毕竟,宣传条幅具有广泛的社会普遍性,众目睽睽之下,这样的标语似乎还停留在封建的武治时代,哪里能彰显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

五、 标语要具有感染力和鼓动性。

宣传标语的最终目的是对受众产生影响,让受众接受。如何让受众对宣传标语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并能转化为行动,这需要标语有一定的感染力、鼓动性。

篇5

清明时节,返乡祭祖扫墓和踏青出行人数众多,全市逐步迎来旅游小高峰。为此,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特提醒广大出行人员注意旅行安全。

一、 出门知天气。清明节期间,外出出游,请提前了解目的地途中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携带好雨具、衣物、常用药等用品。同时,清明节前后,天气变化无常,早晚温差较大,注意增添衣物保暖,避免风寒及季节性感冒。

二、 安全记在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广大游客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避免旅游安全事故。乘坐旅游大巴或自驾出游,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到景区游玩,应提前掌握将前往景区的最大承载量及当前游客情况,及时服从景区的调度和安排,注意警示标语提示,听从导游和工作人员安排,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尤其清明期间,要严格遵守墓区防火规定,在指定地点烧纸焚香,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等,离开祭祀现场时,确保无燃烧物;饮食注意卫生,选择有正规资质的餐饮场所就餐,尽量食用经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

三、文明树形象。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树立文明旅游良好形象。

--- END ---

篇6

以深入贯彻落实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指导,以“文明旅游、优质服务”为主题,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解决游客“乱丢乱扔、乱写乱画、随意攀爬”、旅游从业者“不规范服务、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影响文明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文明旅游出行”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公民“文明旅游出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文明旅游出行”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旅游行为,摒弃旅游陋习,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一)旅游景区(点)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公共设施、道路标示规范齐全,服务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完善维护。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普遍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将《共约》和《指南》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将文明旅游宣传纳入讲解词;旅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游客满意度显著提高,营业网点干净整洁、规范经营,文明宣传标语设置美观。

(三)星级农家乐环境优美、电容店貌整洁,餐饮服务设施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服务人员着装规范统一,服务热情周到,菜肴明码标价,文明宣传标牌与环境有机和谐;

四、活动时间

从2014年元月至2014年11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旅游出行”进社区宣传活动。

(二)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

开展不文明旅游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处罚不文明行为。加强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篇7

作为桂林旅游购物中心一部分的地下商业街,林林总总的商店为了吸引游客眼球,在店名的选择上同样是费尽心思。如某一取名为“碍手碍脚”的鞋店就是巧妙利用了语言的谐音效果,将“碍手碍脚”中的“碍”写为“爱”。“爱手爱脚”传递给顾客的信息是:要懂得爱护自己的双脚,要舍得为自己的爱脚精心挑选一双舒适的鞋子,而这店或许就是您最好的选择。类似这样的店名就起到了很好的商品宣传效果,将为人们所熟悉的文字形式翻出新意,而又与被宣传的商品及经营项目的性质正好吻合,因而产生了耐人寻味、新奇醒目的效果。这正是语言信息提示功能的生动体现。

语言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工具,在宣传功效方面,突出新意,吸引众人眼球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一味地为追求新奇而哗众取宠。商家费尽心思巧用语言变换形式来获取现实利益,这是语言实体价值的体现,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商家一味地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获取个人利益而改变文字形式,追求语言形式上的标新立异,从而导致广告牵强附会、庸俗荒诞,传递错误信息,那就该遭谴责了。比如,某鹅肉火锅店广告词为“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汤’锅”等的使用在语言谐音换词用法上就明显换得过头了点,使得原来词句的意义和色彩荡然无存。

社会用语是一种流行于社会,面向公众的语言,它是语言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是语言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用语用于整个社会的公众场合,牵涉范围广,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着人们思维方式及交流沟通方式的变化。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伴随其中的是瞬息万变的信息,它们无时无刻不充斥着人们的大脑,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不难想象,当一个刚学或还没学过“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一类词句的小孩子在看到这些广告词时会受到怎样的负面影响。当我们的语文教师抱怨现在的孩子容易写错别字时,他们或许没想到,正是我们身边种种不规范的语言文字使用现象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孩子的判断识字能力,甚至是价值取向。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语言文字在信息提示上的新颖性固然重要,但其便捷准确性同样不可忽视。比如在对“道路”的命名上,如果命名得当,其文字语言的信息指示功能就会得以最大彰显,反之则会有碍信息的准确传播,惹来非议。

广西北海作为一座国内有名的海滨旅游城市,每年都会迎来大批的外地游客。但真正置身北海这座城市,最令游客头痛的一大问题是:容易没有方向感。原因就在于城市道路的命名上。北海市区的各大街道命名基本上也是采用跟其他城市类似的命名方法。如“四川路”、“上海路”、“中山路”、“北京路”之类的,这就把远道而来的游客们都弄糊涂了,原想到某个景区游玩,可绕了半天也还是找不着北。作为国内一大旅游城,在城市的命名上,应该在充分考虑道路命名指示功能便捷性的基础上带上当地旅游特色。道路的命名,应该是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好找好记、体现规划”的原则进行,以便尽快地给语言接受者传递更多更准确的信息。而不是为了街道名称整齐划一,把原本具有当地特色文化的道路名都给改了,丝毫不考虑路名本应具有的最基本的指示功能,给语言接受者带来诸多不便。总之,语言所具有的信息提示功能使得事物成为可以被描绘的客体和对象,各种各样的事物也因此以语言的形式进入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中。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使用语言文字对身边的客观事物进行描述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将其与社会环境、文化语境相结合,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语言文字的信息提示价值。

二、语言的情感沟通功能

龚千炎指出:“社会用语充分地反映着社会各个方面的语言运用特点,是社会道德,价值观念,传统习俗,公共教养等社会文化诸因素的综合体现。它不是一个自足的封闭式静态系统,而是一个向外的开放的动态系统。因此,研究社会用语规范,不能局限于语言结构的内部,语音,词汇,语法等,而必须同时考虑语言结构以外的相关的社会文化因素”。我们身边的校园文明标语、交通警示标语是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体现,它们在协调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文明环境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沟通社会集体与普通个人的一座重要桥梁;因此,社会用语在宣传社会公德、规范个人言行举止的过程中应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以真正实现教育、警醒公众的作用。这正是语言情感沟通功能的体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只要善于观察,我们就能感受到来自于身边这些文明标语、温馨提示所散发出的独特魅力和感召力。在学校食堂,类似于“处世让一步为高,待人宽三分是福”、“让你的痰吐与谈吐一样高雅”、“优雅的环境需要高雅的举止”、“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食堂碗筷”等一类的文明规范标语就如同一位年长的智者在不厌其烦地用其真诚的言语温馨地提示着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就餐环境。同样,为了迎接新生的到来,在校园中,类似于“师弟师妹,我们等你们很久了”、“接过您的行囊,我们就是一家人”的欢迎标语就相对于“热烈欢迎2013级新同学”一类的标语就显得更为真挚感人,同时也传递出了更多的人文情感和关怀。当新生们踏入大学校园,看到这样温馨的欢迎标语时,内心深处自然会很快产生一种归属感,这对于帮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集体、适应新的环境和加强学校的凝聚力有着积极促进作用。此外,类似于“道路非比球场,请勿相互碰撞”、“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安全带,我们全家的幸福带”、“驾车请带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不要着急,遇见红灯喘口气”等交通标语在文字语言运用上不仅生动形象、通俗易懂,而且也传递出了浓浓的人文关怀,让人更易于接受。相反,那些干巴巴的交通警示语,如“重罚出文明”、“强超强会,可能犯罪”、“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等标语就显得生硬,缺乏人文关怀。

语言表达是一回事,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只管表达不管接受,是失败的表达,是没有效率的表达。表达只有在全部或基本接受的情况下,才能称之为成功的表达或基本成功的表达。不管是校园文明用语还是交通安全标语,它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协调社会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但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单靠代表着社会集体的信息发出者是不行的,它还需要代表信息接收者个体对象的理解和支持。社会语言文字内容要从人性、人心的角度出发,多一些善意的及时提醒、人性化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让公众在阅读之后深受其语力所感染,感受到语言文字背后传递出的真挚情感,从而自觉规范个人行为和遵守公共秩序,实现社会群体间的和谐发展。

三、语言的信息传递功能

篇8

黄金周期间,无旅游投诉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每日景区值班负责人于下午17:00在集团安全群报备轿子山安全经营生产情况。

二、工作特色和亮点情况

(一)国庆大假期间,轿子山举办“祭山祈福、彝族传统舞蹈、祝酒”等特色活动,增强游客体验感,拉动旅游消费市场。

(二)景区核心环境布置突出“国庆祝福、传统文化、园林意境”的宣传标语,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让游客自觉成为文明旅游的践行者、推动者。

(三)推送“520”七折套餐捆绑销售活动(山景房双人标间一晚含次日双早,双人景区一日游门票、摆渡车票、往返索道票各2张)。同时,专门安排人员在新山垭口大门口与四方景停车场向游客销售宣传。在活动期间,景区餐饮消费及山庄入住率明显增加。

篇9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但高质量的生活的废弃物却给我们周边的环境带来了衬出不穷负面的影响,环保工作不仅仅影响一个地方的生活环境还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当地教育的进步和国家未来的发展,为了使我们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所以我们要注重环保,假期环保意识。而环保又是一个潜移默化的教育体系需要我们从身边的点滴做起。基于此原因我们特地举行一个环保小纸鹤众人大比拼的活动。

二、活动背景及目的

活动背景:

xx山景点的免费开放,给居民出行旅游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卫生隐患,随着游客数量的爆炸式激增,提倡绿色旅游,文明旅游已经刻不容缓。公益的事情靠的是全社会各阶层人的共同努力,作为大学生,我们很有必要参与到这么一项全民活动中来,鼓励用暑假的时间推出这么一项公益活动。

活动目的:

1、通过制作千纸鹤,带动气氛,宣传环保节约的的绿色旅游理念;

2、通过对游客赠送礼物,传递祝福,交流等活动,拉近距离,达到“攻心”的目的,是游客自主的去践行文明旅游的理念;

3、通过景点管理部门的的支持,引起大的反响,达到“文明岳麓,文明长沙”的目的;

4、通过用废纸进行写毛笔字,争强大家的环保意识和突出活动主题;

5、我们通过手把手的教折纸鹤及写毛笔字更是调动了全员参与的主题

6、通过活动宣传,增强中南大学社会实践俱乐部的知名度

三、活动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民众出行频率上的上升,旅游景点的管理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而岳麓山的免费开放,无疑加大这一管理难度,因而引起各个部门的关注与重视,通过一些措施,民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因而此次活动正好为游客环保理念打一针强心剂;另外,游客旅游的目的是为了享受大自然的自然风光,内心对文明旅游绿色旅游都是很支持的:此次是公益活动,不会受到排斥;经费花费比较少,具体可行。

四、活动大致安排

活动名称:环保小纸鹤,千人大比拼!

活动主题:绿色旅游

活动时间:2009年7月10日

活动地点:xx山

主办单位:xx大学社会实践俱乐部

协办单位:xx山管理部门

活动内容:

活动宣传阶段(2009年7月5日):一.在从西大门到观光长廊沿途设温馨标语,提醒上山的游客活动的地点和时间,同时宣传环保绿色的理念;二.同时在观光长廊的两侧拉上横幅“环保小纸鹤,千人大比拼”,引起游客的注意;三.同时利用多媒体播放一些关于岳麓山,关于环保的歌曲民谣,为活动造势。

活动实施阶段:一.利用平时收集的废纸制作千纸鹤,挂在屋檐或者树枝上,并带动游客们叠制千纸鹤,同时宣传环保理念;二.举行“环保知识有奖竞答”的游戏,进一步宣传环保的理念;三.温馨寄语——让游客对此次活动留言,提出在旅游景点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

五、活动所需资源

人力资源: 3人,充当活动各环节主要负责人

中南大学生若干,协助本组织完成各环节工作

物力资源:大型横幅一张(共10小张)

温馨小标语若干(贴在沿途)

麦克风一套

遮阳伞一把

旧白纸若干

小贴士若干

红纸三张

六、活动具体实施

1、活动前期准备:与活动相关的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宣传(包括志愿者招募)。

设立一个应急小组,由三人组成,用于应对突发状况。

(1)7月5日10点,开始张贴宣传单,悬挂横幅四条,横幅内容为“环保小纸鹤,千人大比拼”。具体安排是在西大门到观光长廊沿途处张贴温馨小贴士,横幅挂在观光长廊附近的路上方。这方面的工作由三人负责落实。

(2)7月5日11点,在遮阳伞附近设置一个绿色驿站,制作并挂制千纸鹤,并放音乐吸引人参与,分别由三人负责。

2、实施阶段

(2)第二项,环保知识有奖竞答。宣传带动游客积极参与,提高其环保意识;

(3)第三项

活动留言:穿插在前两个活动中进行,在游客想离开时,对我们此次活动写下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后期活动:

(1)开会总结

(2)张贴感谢信

(3)写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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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协调、督查等,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三月份,继续在全县旅游景区开展了以“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旅游环境教育宣传活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了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本月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指导渋旅企业围绕活动主题,利用展板、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加大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活动、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创建工作的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局机关各股室指导旅游景区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创建工作宣传,引导广大员工和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本月共制作展板1幅、标语3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让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更加深入人。

三、统筹兼顾,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