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07:03: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景区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活、低碳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促进主要污染物得到切实有效处理,持续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监察成果,拓宽生态环境监察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景区主要出水口设置监测断面,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定期公布景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水预处理的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督促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3、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监督检查。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改进固体垃圾处理工艺,加快垃圾收集中转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网络的运行,持续推进各类垃圾清运下山。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分类分拣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强力推进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逐步取缔景区垃圾焚烧工艺。加强景区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制度。
4、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内经营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老化严重、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坚决予以淘汰。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代步工具。
5、严厉打击景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全面检查景区范围内非污染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等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生态恢复以及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未批先建”和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而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项目。
(1)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的规定,及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落实;
(3)已建成项目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4)环保执法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报环保办备案。
2、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周边林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各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配套临时公厕等污染防治设施。已完工项目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做好地的绿化美化与生态恢复工作。
继续实施建筑垃圾全面下山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三)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在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后督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将对景区内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雨污分流等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转、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后督察档案,列为每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实施跟踪督察的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整治重点,下发《2012年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方案中的检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察阶段(10月)
迎接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景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各项执法整治工作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完成2012年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2012年度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开展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园林局环保办。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共同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依法申报污染排放情况,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国家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迁移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13年9月15日到2014年1月6日,对坟墓进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13年9月15日-2014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整体迁移至村平房村民组的退耕还林林地范围内,由乡建设办统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统一迁移安葬。
五、整治坟墓补偿
按规定时限自行迁移异地的坟墓补偿标准:单坟,每座补偿人民币400元;双坟,每座补偿人民币600元;
六、整治实施步骤
坟墓整治工作从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8日)。
召开坟墓整治动员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整治坟墓通告,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登记造册阶段(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9日)。
自通告之日起,坟墓户主在20天内到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村。
(三)核实确认阶段(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户主登记的坟墓,对照调查摸底时的坟墓登记等原始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经坟墓户主签名确认。
(四)整治迁移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6日)。
对已核实的坟墓进行异地迁移,对查找不到坟墓户主的坟墓或逾期未办理整治的坟墓,以无主坟墓处理,由乡村组织人员强制平整,美化绿化。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建设的副乡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宣传发动、迁坟公告等;调查搬迁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等、规划建设组,组长:,成员:、,负责迁坟后的土地平整、绿化等;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安全保卫、法律政策解释等;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车辆等保障,做好消毒、灭菌等;效能督查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实行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乡机关各部门和村要通力协作,确保迁坟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工作是迁坟工作的关键,村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加大宣传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的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迁移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车、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坟墓迁移工作,广泛宣传迁移工作,适时曝光阻碍迁移工作的行为。使殡葬改革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以及迁坟工作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的号召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活动主题: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宗旨: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贯彻宣传党和政府一系列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各项老龄优惠措施的落实,增强全社会的尊老、助老意识,组织和动员全社会从我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爱心,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敬老月活动为契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老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大力宣扬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全区孝老敬亲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的热情,营造关心老人、敬老助老的良好舆论氛围。区广电局要积极会同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好电台、电视台这一宣传平台,集中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宣传月活动。一是在黄金时段播放以尊老、敬老、助老为主题的公益性广告;二是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发表《区委书记、区长致老年朋友的慰问信》等形式,向老年人表达节日的祝贺及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三是集中制作一批切合“敬老月”活动主题的新闻节目,重点对我区孝老敬老先进个人、老有所为模范人物、关爱老人先进单位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各镇、街道和部门也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通过悬挂尊老敬老宣传横幅、印发敬老宣传材料、发送老人节祝福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敬老助老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在全市第25个老人节到来前夕,区大班子领导将组成慰问组对全区百岁老人、各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及部分贫困老人进行走访慰问。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及送温暖活动,要从老年人最迫切的需要抓起,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尤其要解决好特困、高龄、“空巢”、残疾老人以及老优抚对象、老党员、老英模的生活难和医疗难等问题,营造出人人参与助老、共谱和谐篇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力开展各项为老服务活动。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以志愿者服务为主的各项为老服务活动。民政、教育、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到敬老院、老年公寓、“空巢”老人及贫困老人家中,开展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并鼓励志愿者与高龄、残疾、“空巢”、贫困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建立长期帮扶机制。同时,要大力提倡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为老年人捐资、捐物、捐助银龄安康保险等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各镇、街道要以敬老月为契机,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将高龄、特困、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纳为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范畴,提供长期为老服务。
(四)积极开展老年优待维权活动。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咨询、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司法、交通、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落实老年法律法规自查活动,积极为老年人乘车、就医、旅游、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实。
(五)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敬老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热烈、简朴”的原则,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各镇、街道要依托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文化组织,积极开展文艺表演、趣味比赛等各种形式的文休活动,丰富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具体要求
以开发区九州路为轴线,主攻炉头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九州路沿线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近期目标:明确各办局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项大规模整治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街面广告,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美观,环境显著改变。
二、工作原则
以经济开发区主导,充分发挥各办、局及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社会参与,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8月18日开始到8月25日止,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8月26日开始到10月16日止,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7日开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机制,补充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投产区块
按照分区划片、方便管理原则,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签订管理责任书。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市政设施修补。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工业园环卫所。
(二)在建区块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区块,一律建立围墙;加快九州东路路口和永东一线复线建设,推进九州路绿化及人行横道的铺设、炉头工业区主路修补、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绿化等。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分局
(三)园中村整治
加强对园中村改造建设的指导,以农房改造和“六化”整治为契机,抓好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整治炉头村、大坟山沿村、曹园村、夏溪村、邵塘村、荆山夏村。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
(四)永东一线、九州路、学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东一线、九州路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重点是大坟山沿村和夏溪村的农机市场、水果摊点),规范街面广告,清理学院路占道停车等。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
城区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包括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空地、烂尾楼工地等无主管地带,以及单位居民区围墙以外的道路、河道沟渠、河塘湖泊、游园广场、机场和火车站外环境等地。消杀对象主要包括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二)保障经费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试点区(管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由市、区(管委会)财政按1:1承担。市市政执法管理局、园林局等所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运作办法
1.搞好摸底调查,选好试点,逐步推行。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市内城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办事处或部分公共区域作为试点,运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试点单位由各区(管委会)选择,并做好摸底调查,明确专业化消杀的面积范围,制订招标文件。市园林局、市政执法管理局等要做好所辖的游园广场、道路、河道沟渠等公共环境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并配合做好日常消杀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招投标工作。各区(管委会)选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试点后,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专业化服务的范围及服务标准要求,以各区(管委会)为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各相关单位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区域由市爱卫办和相关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要规范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招标信息在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消杀公司投标,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经费估算;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整个招标、评标过程透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市场化运作的效果。
3.试点期限及经费支付。2009年市场化运作期限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支付经费,灭鼠、灭蝇、灭蚊、灭蟑和群众满意五项指标各占20%,按第一、四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15%,第二、三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35%的标准,分阶段支付。考核办法如下:
现场考核:根据书面合同和市、区(管委会)爱卫办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的规定,市爱卫办每季度抽查一次,区(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抽查一次,街道办事处爱卫办和无办事处的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检查二次。并且市爱卫办将每年度组织一次年终综合考核。
民意调查:根据制订的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群众调查表,每季度各街道办事处至少调查访问100名居民(其中市爱卫办访问10名,区(管委会)爱卫办访问20名,街道办事处爱卫办、无办事处的管委会试点区域访问70名),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经费支付:综合市、区、街道检查结果,对于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每季度按核发标准全额支付;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暂缓支付,在限期内落实整改,按每季度原定金额的90%支付;未在限期内落实整改达标的,不予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处理。
(四)2009年至2010年时间进度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20日)。搞好摸底调查,明确试点,制作招标文件,制定规则。
2.招标公告、获取响应文件阶段(2009年9月下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3.组织评标、签订服务合同阶段(2009年10月上旬,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4.组织实施和绩效考评阶段(2009年10月中旬-2010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试点。各区(管委会)要把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当成转变政府职能、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人力物力,积极探索试点,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推向市场。要把保障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深化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纳入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爱国卫生任务,实现常态化。
(二)积极培育市场化主体。一定数量、具有竞争实力的有害生物防制公司(PCO)是市场化运作成败的关键。鉴于目前我市现有PCO公司20余家,规模参差不齐,此次市场化运作要引进部分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公司,带动本地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发展。
(三)市场化服务质量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不得扰乱居民生活,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公共环境,消杀频次合理,现场操作规范,用药科学,病媒生物防制药械符合国家规定。服务区域内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最低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的标准,同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转变职能,加强管理。各级爱卫办要及时转变管理理念,发挥市
场作用,搞好公共服务,把自身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加强对PCO的日常监督,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巡查制度,以抽查暗访为主,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检查登记、上报制度,各区(管委会)在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监督检查情况,并上报市爱卫办。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严防严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项防范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战,集中组织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建筑施工、液化气和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季自10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开发区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各网格长按照我区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4日至12月20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攻坚季工作进行回顾,查缺补漏,采取措施,补足补齐全安全生产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战
1.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要突出检查加油站、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网安全管理,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打好工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等关键生产部位,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
3.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风险隐患,严格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打好液化气和天然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企业餐厅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5.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检查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企业内部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安全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7.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深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的消防隐患,深入推进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打好涉爆粉尘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突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降尘设施设备,警示标志设置,各种电器设备、线路防爆措施,地面粉尘清扫,粉尘防爆知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打好仓储物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加大对小仓储、小物流的检查力度,摸清底数,掌握存储、运输物品的数量、种类、危险性等,严厉打击将民房改作仓储或物流厂房的现象。加强对物流运输站点及物流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严格物流货场分区管理,严禁货物超高堆放。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追责问效
1.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攻坚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建立攻坚行动台账,实现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定期调度。开发区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听取各网格长攻坚季进展情况的汇报,着重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3.强化督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攻坚季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片区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以曝光企业问题倒查各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专班。开发区管委成立攻坚季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海波兼任。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损害。督促企业落实治理经费,谁赔偿”原则。完成治理任务;
3按照经济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
4按照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环境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五废整治。完成钢铁炉料公司等企业的道路硬化、污水净化、废气除尘、矿粉堆放、粉尘治理、厂区保洁、管线移栽等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头道沟至国宝公司水源地、银洞沟口至大磨口、大磨口至龙门峡、龙门峡至冶炼厂、冶炼厂至西沟口、马家沟口以上、马家沟口至西沟口、西沟口至李砭等处的河道弃碴、沟口涵洞淤积及生活垃圾。
二)绿化美化。切实做好企业超限治理及大西沟公路日常养护保洁工作。对废弃采选厂、弃碴场、暴露山体、厂区环境、居民住所等进行绿化美化,加大工业区道路管理维护力度。确保路面整洁通畅。加快工业区环境整治步伐。做好植被恢复、行道树栽植等重点工作,努力打造宜居环境。
三)治安防范。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工业区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制水平,以辖区防范为重点。确保园区治安良好。加强普法教育。形成遵法守纪的良好风气。切实深入企业、家属区、集贸市场、矿村结合部及治安敏感地区,加大治安巡逻频率和密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工业区大局平稳。
四)安全生产。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狠抓目标责任制、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措施的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生产领域安全保障能力。
四、时间安排
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做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统筹安排、重点突破。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力争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1宣传动员阶段。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利用通告、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达到人人皆知。召开单位成员会议和企业主会议。把整治精神宣传到各企业、单位、村组农户。
2专项整治阶段。组织监督各企业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逐阶段、逐区域、逐部位督促检查。
3整改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检查评比巩固整治成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小岭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林业局、水保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小岭工业区管委会、小岭镇人民政府、石瓮镇人民政府、下梁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尽快抽调人员,成立工作机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快速开展,顺利推进。
二)夯实责任。全面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小岭镇、石瓮镇、下梁镇人民政府是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小岭工业区管委会是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与日常监管;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对无故干扰、破坏、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影响社会治安行为的整治;县城建局负责牵头对工业区村容村貌和占道经营行为的治理;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对工业区道路养护及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县国土局负责牵头对乱占乱建和乱开乱采行为的治理;县环保局负责牵头对“五废”综合治理;县林业局负责牵头对破坏山体及植被的恢复;县水保局负责牵头对河道阻塞物清理及乱采乱挖的治理;县安监局负责牵头对违法违规开采及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各企业具体负责落实资金。
此次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园区道路两侧及企业厂区进行绿化、美化、硬化,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开始至2012年5月30日结束。
二、主要任务
(一)对园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硬化
(1)道路两侧绿化。年内完成园区工业大街、两侧的树苗补栽任务。工业大街两侧人行道至厂区铁艺之间补栽云杉750株,栽植灌木3000平方米;两侧补栽云杉100株;金九龙路两侧补栽云杉100株;同盛路两侧补栽云杉500株、杨树500株。共补栽云杉1450株、补栽杨树500株、栽植灌木3000平方米。所需苗木由绿化委员会和林业局通过义务植树方式解决。
(2)人行道硬化。分两期进行,2012年重点完成工业大街、成丰路的人行道硬化,2012年完成剩余道路的硬化。工业大街两侧人行道要重新翻修铺设,人行道宽度达到1.5米,长度达到3000米,总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同时,园区排污管道已建成,要将工业大街两侧的简易排水渠填平。成丰路两侧要彻底进行平整、清理。所需费用由市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付。
(3)上下水管网建设。要加快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园区自来水管线的技改也要尽快开工,确保与园区人行道硬化工作进行有效衔接。
(二)整治厂区环境
(1)厂区绿化。要督促园区企业认真规划厂内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要达到企业占地面积的30%。特别是要认真对企业办公楼前空地进行绿化、美化,或整齐摆放花坛,或种植花草。
(2)厂区硬化。各企业硬化面积不得低于厂区面积的40%,重点要硬化厂区原料、产品堆放地面,同时四周要安装防尘设施。
(3)厂区美化。各企业要重新给各自范围内的铁艺栏杆、围墙刷漆;凡是园区道路上能够看到的墙面,要将离地2米高的区域用涂料油刷成白色,并在上面刷15公分的蓝边;办公楼要重新上外墙涂料,楼内重新粉刷;由于氧化、烟尘腐蚀,部分企业车间顶棚已破旧生锈,要督促园区企业重新油刷或更换车间顶棚;车间内扶手栏杆、墙面也要重新油刷。
(4)企业生产原料或废渣必须堆放在厂区隐蔽角落。
(5)要督促镍铁生产企业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并在4月底前取得环保验收报告,未取得环保验收报告的,要进行停产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工作要求
1、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在月日全部结束。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不重视且仍无明显进展的企业,要对其进行停电限产,直至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2、此次园区环境整治工作要实行包企业制度,由氟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经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环境整治责任人,负责督促、配合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如因部门工作不力,导致所包企业没有按时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氟化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健全财政涉农服务机制,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提高财政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实施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
坚持二公开一明确的原则。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公开补贴项目、公开补贴标准和明确发放金额,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实施办法
“一折通”方式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是指县财政部门为农户在银行开设一个专用活期存折,将县财政涉农补贴的各项资金直接打入该存折的一种资金发放方式。
(一)管理模式。涉农补贴实行“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县财政集中支付、银行统一打折”的管理模式。由区财审科安装好中国农民补贴网统一的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收集好基础信息,做好涉农补贴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二)发放内容。根据“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09年“一折通”发放涉农补贴的内容为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等种粮农民补贴资金,以后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补贴内容。
(三)发放平台。财政涉农补贴发放平台为区管委会各涉农补贴业务科,区管委会区财审科必须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支付方式。涉农补贴资金须实行财政专户管理,集中支付。
各项涉农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将不同性质的补贴资金混同记账、混同使用。
实施步骤
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8日)。召开全区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办理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各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支持“一折通”办理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各村要利用村务和政务公开栏,以问答的形式宣传“一折通”发放政策、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特别要提醒农户妥善保管存折,防止丢失和损坏存折,更不得擅自销户、抵押、转借该存折。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9日-3月31日)。
(1)信息采集和录入。各村要以2012年9月上报的中国农民补贴网数据为基础,对农户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实。所有的村都要以村民组为单位按2012年农民补贴网的农户编号顺序将农户身份证(没有身份证需要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和2010年办理的农信社存折(必须是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的复印件(两者共用一张A4纸)装订成册,汇总到村,再交区管委会审核后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对在2006年没有办理存折或丢失的由农户,可以用本县其他的农信社“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储蓄户要向柜台询问并转为结算户)登记,手中没有农信社存折自行到积山信用社开户。
(2)原来没有建立农户基础信息台账的村、村民组要利用这次登记身份证的机会加强对农户基础信息采集,督促工作人员、业务人员进村入户,收齐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土地承包证等所涉资料,并逐一核问农户,填制“农民补贴管理系统基础信息采集表”,经农户认可无异议后交给村工作人员把关、由区统一组织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统一的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生成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
补贴面积确定。由各村挂钩领导牵头,各村工作人员负责对农户水稻种植面积逐户统计核实,对享受两项补贴的农户水稻种植面积造册到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公示,公开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要及时处理。水稻补贴面积经群众认可后,由区管委会进行汇总,并报县农业局确认。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6月30日)。(1)录、审工作。由区财审科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录审。(2)录、审完后将各村的所有农户的“农户编号”、“农户姓名”、“存折号”等重要信息打印一份连同农户身份证存折的复印件清册提交农信社网点核对。(3)农信社核对完毕后,再由农信社网点交给区、村修改,直至修改正确,再打印含“农户编号”、“农户姓名”、“存折号”“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的纸制材料,连同分村的数据光盘(刻录盘)上报农村信用社、财政局各一份。(3)编制发放清册。上级补贴资金下达以后,区管委会、村会将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录入软件系统,用软件系统打印发放清册,并将相关数据及发放清册提交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审批再交农村信用社。(4)补贴资金到位及兑付。上级补给资金到位后,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农村信用社,再统一将资金拨付到农户存折。区管委会将及时通知各村,告知农户及时凭折到农信用领取补给资金。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及总结阶段(7月上旬)。区管委会将配合监察、审计、农业等有关部门对“一折通”发放涉农补贴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
实施要求